高危孕产妇管理技术规范
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制度
![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16e13ace50e79b89680203d8ce2f0066f53364bf.png)
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高危孕产妇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孕产妇医疗保健水平,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对高危孕产妇的筛查、评估、管理和救治工作。
第三条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分类管理、全程监控、及时救治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确保高危孕产妇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保健服务。
第二章孕产妇妊娠风险筛查与评估分级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孕产妇妊娠风险筛查制度,对首次就诊的孕产妇进行妊娠风险筛查。
第六条孕产妇妊娠风险筛查内容包括:既往史、家族史、个人卫生习惯、生活习惯、环境因素、孕产史等。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对筛查结果进行记录,并按照风险严重程度进行分级,分别为绿色(低风险)、黄色(较高风险)、橙色(中等风险)、红色(高风险)和紫色(传染病风险)。
第八条对筛查结果为黄色、橙色、红色和紫色的孕产妇,医疗机构应当进行妊娠风险评估,并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
第三章高危孕产妇信息报告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高危孕产妇信息报告制度,对筛查结果为黄色、橙色、红色和紫色的孕产妇进行信息报告。
第十条高危孕产妇信息报告内容包括:孕产妇姓名、年龄、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住址、婚姻状况、孕产史、既往史、家族史、筛查结果、评估结果、管理措施等。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指定专人负责向辖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妇幼保健机构上报高危孕产妇信息。
第四章高危孕产妇妊娠风险管理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对筛查结果为黄色、橙色、红色和紫色的孕产妇进行妊娠风险管理,制定个性化管理方案,并提供全程指导。
第十三条高危孕产妇妊娠风险管理内容包括:定期产检、特殊情况下的转诊、分娩地点的选择、分娩过程中的监测和救治等。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当为高危孕产妇提供必要的医疗资源和专业技术支持,确保母婴安全。
危重症孕产妇管理制度细则
![危重症孕产妇管理制度细则](https://img.taocdn.com/s3/m/4fc994d4cd22bcd126fff705cc17552707225e2f.png)
危重症孕产妇管理制度细则一、总则为了保障危重症孕产妇的生命安全,提高救治水平,规范管理流程,特制定本制度细则。
本细则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及相关医务人员。
二、管理组织与职责(一)成立危重症孕产妇管理领导小组由医疗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成员包括妇产科、急诊科、麻醉科、重症医学科、内科、外科等相关科室的负责人。
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危重症孕产妇管理的工作计划和方案,协调各科室之间的工作,保障救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明确各科室职责1、妇产科负责危重症孕产妇的孕期保健、产前检查、产程监护和产后随访。
对高危孕产妇进行专案管理,及时发现和处理异常情况。
2、急诊科承担危重症孕产妇的急诊接诊工作,快速评估病情,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相关科室进行会诊和抢救。
3、麻醉科负责危重症孕产妇手术的麻醉工作,保障麻醉安全,为手术创造良好条件。
4、重症医学科接收病情危重需要重症监护的孕产妇,提供全面的生命支持和监护治疗。
5、内科、外科等相关科室根据病情需要,参与危重症孕产妇的会诊和治疗,提供专业的技术支持。
三、危重症孕产妇的识别与评估(一)建立危重症孕产妇的识别标准根据孕产妇的病史、症状、体征及辅助检查结果,制定明确的危重症孕产妇识别标准,如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妊娠期糖尿病、前置胎盘、胎盘早剥、产后出血等。
(二)规范评估流程医务人员在接诊孕产妇时,应详细询问病史,进行全面的体格检查和必要的辅助检查,按照识别标准对孕产妇进行评估,确定其是否为危重症孕产妇。
(三)加强孕期保健中的评估在孕期保健过程中,对孕产妇进行定期产前检查,及时发现高危因素,动态评估病情变化,对可能发展为危重症的孕产妇提前采取干预措施。
四、救治流程(一)建立绿色通道医疗机构应为危重症孕产妇建立绿色通道,确保其能够得到及时、优先的诊疗服务。
在急诊科、妇产科等相关科室设置明显的标识,简化就诊流程,缩短等候时间。
(二)多学科会诊一旦确定为危重症孕产妇,应立即启动多学科会诊机制。
高危妊娠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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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危妊娠管理制度为降低孕产妇、围产儿死亡率,进一步加强高危妊娠管理工作,我院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制定高危妊娠管理制度,具体如下:一、高危孕妇筛查制度1、所有孕妇应在辖区卫生所或乡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建册(卡),首次建册(卡)时特别强调要询问既往难产史、生育史、内、外、妇产科病史,医疗机构产前检查时必须做心、肝、肾、血液等病史的采集和检查,按规范认真预约产前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记录在《江口县母子保健手册》相应之处,做到早期发现妊娠并发症和合并症。
2、产前检查要按照《高危孕产妇评分标准》进行高危因素筛查。
评分在10—30分以上的孕妇应到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诊治和分娩,并在《江口县母子保健手册》左上角作特殊标记(△或▲)。
二、高危孕妇首诊负责制度产科门诊医生对高危妇要实行首诊负责制,发现高危孕妇要建档管理(专案管理),专人负责,做到早期干预,及时转诊,避免诊治延误。
三、高危孕妇逐级报告制度村级(街道)发现高危孕妇及时报告辖区医院妇保医生,妇保医生负责全乡(镇)街高危孕妇动态管理,并将高危孕妇每月10日前报告市级保健院妇保科进行动态管理。
四、高危孕产妇追踪随访制度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负责将收到的XXX产妇信息卡及时反馈到孕产妇所在地医院防保科,妇保医生定期下村(委)跟踪随访高危孕产妇,并做好追访笔录。
五、高危孕产妇护送转诊制度负责转送的医护人员应在转送途中有初步急救能力,转出单位要使用《高危孕产妇转诊及反馈通知单》。
乡镇卫生院一旦识别出高危孕产妇后应立即与上级产科急救中心联系,及时转诊。
上级产科急救中心要及时向下级单位反馈转诊病人的诊断、治疗、处理、结局等信息,评价转诊是否及时和延误,并指导和纠正不正确的处理方法,不断提高转诊的效率。
六、宣传工作做好高危孕妇孕期保健知识宣扬,使孕妇和家属明白高危妊娠对母亲和婴儿的危害,听从医务职员的指导。
XXX二O一二年一月八日关于成立江口县妇幼保健技术指导小组的告诉县乡级各医疗保健机构:为了提高我县围产期保健管理工作质量,有效下降孕产妇、围产儿及新生儿死亡率,县卫生局决意成立江口县孕产期保健手艺指导小组。
高危孕产妇管理规范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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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危孕产妇管理规范方案一、背景和目的高危孕产妇是指在孕期、分娩期和产褥期具有各种危险因素,可能导致母婴死亡或严重并发症的孕妇。
为了降低孕产妇和婴儿的死亡率,提高孕产期保健质量,制定本规范方案。
二、管理原则1. 早期识别、早期评估、早期干预。
2. 以孕妇为中心,尊重孕妇意愿,提供个性化的健康管理服务。
3. 加强多学科合作,提高高危孕产妇的救治水平。
4. 建立健全高危孕产妇管理机制,确保母婴安全。
三、管理对象和内容1. 管理对象:所有高危孕产妇。
2. 管理内容:(1)基本情况:年龄、体重、身高、既往病史、家族史等。
(2)异常孕产史:流产、早产、围产儿死亡、先天异常等。
(3)妊娠合并症:高血压、糖尿病、心脏病等。
(4)妊娠并发症:胎盘异常、胎儿生长受限等。
(5)环境和社会因素:生活环境、工作环境、经济状况等。
四、管理流程1. 筛查和评估:通过产前检查、孕妇自我评估等方式,筛查高危孕产妇,并进行风险评估。
2. 追踪和管理: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对高危孕产妇进行分类管理,提供相应的保健服务。
3. 干预和救治:对出现并发症或紧急情况的高危孕产妇,及时采取干预措施,进行救治。
4. 转诊和急救:对于需要更高水平医疗服务的高危孕产妇,及时转诊至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并建立急救绿色通道。
5. 随访和结局评估:对高危孕产妇进行定期随访,评估管理效果,不断完善管理方案。
五、管理措施1. 建立高危孕产妇管理档案,记录孕妇的基本信息、健康状况、管理过程和结局等。
2. 加强孕妇学校建设,提供孕期保健知识培训,提高孕妇自我管理能力。
3. 加强医疗保健人员的培训,提高高危孕产妇的识别、评估和救治能力。
4. 加强多学科合作,建立高危孕产妇救治团队,提供全方位的医疗服务。
5.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对高危孕产妇管理的重视程度,促进母婴健康。
六、组织实施1.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高危孕产妇管理工作的领导,确保方案的落实。
2. 各级医疗保健机构要建立健全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和流程。
高危妊娠管理制度6
![高危妊娠管理制度6](https://img.taocdn.com/s3/m/b204eb9e77a20029bd64783e0912a21614797f83.png)
高危妊娠管理制度6高危妊娠是指在妊娠期间,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孕妇以及胎儿面临较大风险的情况。
高危妊娠可能会对孕妇和胎儿的健康造成严重影响,甚至危及生命。
因此,对于高危妊娠的管理至关重要。
建立科学、规范的高危妊娠管理制度,对于提高孕妇及胎儿的生存率、降低并发症发生率、保障孕产妇的生命安全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一、高危妊娠的定义高危妊娠是指孕妇本身或胎儿在妊娠期间出现某些情况,需要特别关注和处理的一种状态。
高危妊娠的原因多种多样,包括但不限于孕期糖尿病、孕期高血压、多胎妊娠、胎膜早破、胎盘早剥、胎盘前置、胎儿生长迟缓等。
这些因素可能会影响孕妇和胎儿的健康,需要及时干预和管理。
二、高危妊娠管理的重要性高危妊娠的管理工作对于孕妇和胎儿的健康至关重要。
及早发现高危妊娠的征兆和风险因素,进行全面的评估和处理,可以有效预防并发症的发生,提高生存率。
同时,科学合理的管理措施可以保障孕妇的生命安全,减少不良后果的发生,促进胎儿良好发育,增加新生儿的存活率。
三、高危妊娠管理制度的内容1.建立健全的高危妊娠筛查机制。
孕妇在怀孕初期进行系统的孕期筛查,包括产前检查和孕产保健等内容,及时发现高危妊娠的迹象和风险因素。
2.制定个性化的管理方案。
根据孕妇的具体情况,制定个性化的高危妊娠管理方案,包括饮食、运动、用药、定期检查等内容,确保孕妇和胎儿的健康。
3.建立多学科协作机制。
建立由产科、内科、儿科、麻醉科等多学科专家组成的高危妊娠管理团队,协同合作,提供全方位的医疗保健服务。
4.强化孕妇健康教育。
对高危孕妇进行系统的健康教育,加强孕期自我管理和保健意识,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减少不良影响的发生。
5.及时干预和处理高危情况。
对于出现高危情况的孕妇,及时采取有效的干预和处理措施,包括药物治疗、手术干预等,确保孕妇和胎儿的安全。
6.建立健全的产前诊疗服务网络。
建立健全的产前诊疗服务网络,包括医疗机构、社区医疗机构等,提供规范、便捷的产前保健服务,全面保障孕妇和胎儿的健康。
高危孕产妇管理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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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危孕产妇管理实施方案一、背景和目的高危孕产妇是指在妊娠期和分娩期具有各种危险因素,可能导致母婴死亡或严重并发症的孕妇。
为了降低孕产妇和围产儿的死亡率,提高孕产妇的健康水平,我国制定了《高危孕产妇管理实施方案》。
本方案旨在规范高危孕产妇的管理工作,确保母婴安全,提高孕产妇的生存质量和出生人口素质。
二、管理对象和范围(一)管理对象:所有妊娠期和分娩期的孕妇。
(二)管理范围:包括固定因素、环境与社会因素、妊娠合并症与并发症等。
三、管理措施(一)建立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各级医疗机构应建立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明确高危孕产妇的筛查、评估、跟踪、救治和转诊等工作流程。
(二)加强高危孕产妇的筛查和评估:通过询问病史、体格检查和辅助检查等方式,对孕妇进行全面评估,筛查出高危孕产妇。
对高危孕产妇进行分级管理,根据风险程度分为低风险、中风险和高风险。
(三)建立高危孕产妇跟踪制度:对筛查出的高危孕产妇,建立个人信息档案,实行全程跟踪管理。
定期进行随访,了解病情变化,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四)加强高危孕产妇的救治和转诊:各级医疗机构应配备足够的人力、物力和技术力量,确保高危孕产妇的救治工作。
对于救治难度较大的高危孕产妇,应及时转诊至有条件的医疗机构。
(五)开展高危孕产妇健康教育:加强对高危孕产妇的健康教育,提高孕妇自我监测和保健意识。
普及孕期知识,引导孕妇合理营养、适度运动,避免有害因素的影响。
四、组织保障(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加强对高危孕产妇管理工作的领导,制定相关政策和管理措施,确保高危孕产妇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完善技术支持:各级医疗机构应加强高危孕产妇救治技术的培训和学术交流,提高医疗救治水平。
(三)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高危孕产妇管理工作中出现的失职、渎职等行为,应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五、总结和评估(一)定期总结高危孕产妇管理工作经验,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
(二)对高危孕产妇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高危孕产妇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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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危孕产妇管理办法高危孕产妇管理办法一、总则1.为加强对高危孕产妇的管理,提高孕期和产期护理水平,保障孕产妇健康,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可能妊娠并符合高危孕产妇定义的孕产妇。
3.本办法所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规范,以及其他相关的技术指南和专家共识均应作为执行本办法的依据。
二、高危孕产妇的定义1.年龄方面:年龄小于18岁或大于35岁。
2.孕前疾病方面:糖尿病、高血压、甲状腺功能异常、心血管疾病、精神疾病、肝脏疾病、肾脏疾病、血液疾病等。
3.孕期并发症方面:妊娠期高血压综合征、贫血、胎儿宫内生长受限、胎儿宫内窘迫等。
4.产程方面:超过42周、前置胎盘、胎儿异常位置等。
三、高危孕产妇的分级管理1.对高危孕产妇进行分级管理,应根据其危险因素、疾病及并发症的情况、病情的严重程度及产科技术水平等要素进行评估和判断。
2.分为四级管理:特级高危、一级高危、二级高危和三级高危。
3.各级别高危孕产妇的管理应依据本办法规定进行。
四、高危孕产妇的观察和监测1.对高危孕产妇,在观察和监测中应关注以下内容:(1)孕前、孕期及产期情况;(2)个人基本信息、生活方式和社会支持情况;(3)生命体征情况;(4)尿液、血液、胎儿心率监测情况;(5)体重、腹围、宫高、胎儿大小及质量、胎方位等相关情况。
2.对高危孕产妇的观察和监测应实行定期、定点和定期定点相结合的方式。
五、高危孕产妇的预防和处理1.加强高危孕产妇的预防,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1)孕前保健和咨询;(2)孕期保健和咨询;(3)护理指导和纠正不良嗜好。
2.对高危孕产妇的处理应根据不同的情况采取不同的措施,在此不再赘述。
六、高危孕产妇的病历管理1.对高危孕产妇应建立其专门的病历,记录其观察和监测、处理和治疗情况等。
2.高危孕产妇病历应具备规范性、完整性、可查性和保密性等。
七、附件清单1.高危孕产妇管理操作规范2.高危孕产妇分级管理办法3.高危孕产妇预防和处理总结表4.高危孕产妇病历格式八、法律名词及注释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计划生育条例》3.《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与健康委员会关于高危孕产妇管理的通知》4.《孕产妇保健服务规范》九、遇到的困难及解决办法1.医院产科资源不足(1)加强与其他医院的合作,共享资源。
高危孕产妇管理技术规范
![高危孕产妇管理技术规范](https://img.taocdn.com/s3/m/0429a2eb10661ed9ad51f3e0.png)
高危孕产妇管理技术规范为了进一步加强孕产妇围产期保健工作,规范高危妊娠的管理,确保高危孕妇获得及时、系统、规范的保健医疗服务,进一步降低孕产妇、围产儿死亡率,使母婴健康得到有力保障。
根据《山西省高危妊娠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市卫计局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高危孕产妇管理技术规范:一、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制(一)凡具有产前检查能力的医疗保健机构,都要进行高危妊娠筛查。
(二)村级卫生所负责高危妊娠的筛查、高危妊娠相关知识的宣传及向上级医疗保健机构转诊,并认真填写,做好登记。
不得从事高危妊娠的治疗和助产工作。
(三)市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除负责高危妊娠的筛查外,还应接纳乡级医院的转诊及高危妊娠的诊断与治疗;要建立健全高危妊娠登记和随访制度;要开展高危妊娠的特殊检查、处理和监护;要承担严重高危妊娠的会诊、治疗和抢救工作,保证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畅通;在卫计局的组织管理下,定期检查乡级卫生院高危妊娠的筛查及管理情况并对其进行业务指导及专业培训。
(四)市妇幼计生中心应掌握全市高危妊娠的基本情况及变化趋势,负责对辖区内妇幼保健人员的业务培训指导;加强高危妊娠的管理;提高高危妊娠的诊断及处理质量。
二、高危妊娠的筛查程序(一)孕妇在初诊建卡时,通过询问病史,体格检查,相关化验等,进行高危评定,及早发现高危孕妇;对可疑者应进一步做有关辅助检查或负责转上一级医疗保健机构处理。
(二)孕妇在以后的每次产前检查时发现新的高危因素要及时评定,根据病情适当增加产前检查次数和必要的辅助检查。
(三)建卡单位应进行高危妊娠登记,对高危妊娠加强管理,积极处理。
三、高危妊娠的监护包括对孕妇及胎儿两个方面,应有计划地加强高危孕妇的高危因素监测及胎儿生长发育状况的监护。
乡镇卫生院要落实高危孕妇的转诊;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要做好处理及抢救工作。
四、高危妊娠的监管(一)市妇幼计生中心要定期召开例会,设专人负责全市高危孕妇的管理,了解并掌握各医疗保健机构高危孕妇的发生、治疗、管理和转归情况。
高危妊娠管理制度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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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危妊娠管理制度2019一、高危妊娠的分类高危妊娠可分为孕前高危、孕期高危和产后高危。
孕前高危是指怀孕前存在一定的危险因素,例如孕前慢性疾病、孕前高龄、孕前过度肥胖等;孕期高危是指怀孕期间出现的并发症,例如妊娠期高血压、妊娠糖尿病、多胎妊娠等;产后高危是指产后出现的并发症,例如产后出血、产后高血压综合征等。
二、高危妊娠的管理原则1.全程监护:对高危孕妇进行全程监护,包括孕前、孕期和产后的全程管理,确保孕妇和胎儿的健康。
2.个性化服务:对不同类型的高危孕妇进行个性化的管理,根据孕妇的病情、年龄、孕周等因素进行个性化的治疗方案。
3.多学科协作:通过多学科的协作,包括妇产科、内科、心脏科、肾脏科等专科医生的共同治疗,确保孕妇和胎儿的健康。
4.及时干预:对高危孕妇的并发症进行及时干预,保障母婴的生命安全,避免不良后果的发生。
5.综合评估:对高危孕妇进行全面综合的评估,包括情绪心理状态、生活习惯、体格检查等,为制定个性化的治疗方案提供依据。
6.健康宣教:对高危孕妇进行健康宣教,教育孕妇合理饮食、适量运动、定期复诊等,促进母婴健康。
三、高危妊娠的管理流程1.孕前检查:对孕前高危孕妇进行全面体格检查和实验室检查,确保孕前疾病得到有效控制。
2.孕期监护:对怀孕期间的高危孕妇进行定期产前检查,包括体重监测、血压监测、胎心监测等,及时发现并处理并发症。
3.产后管理:对产后高危孕妇进行产后康复护理,包括产后出血的处理、产后高血压综合征的预防等,确保母婴的生命安全。
四、高危妊娠的常见并发症及处理1.妊娠期高血压:及时控制血压,避免发生子痫发作,需要密切监测血压和尿蛋白。
2.妊娠糖尿病:合理饮食、适量运动,控制血糖,避免发生胎儿巨大儿等并发症。
3.多胎妊娠:定期产前检查,密切监测胎儿的生长发育,及时处理不良情况,避免早产等并发症。
4.产后出血:及时处理产后出血,保障产妇的生命安全,预防感染等并发症的发生。
五、总结高危妊娠的管理制度对孕妇和胎儿的健康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全程监护、个性化服务、多学科协作等措施,可以有效降低高危孕妇及胎儿的并发症和死亡率,提高母婴的生存率和生活质量。
医院内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
![医院内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e54d011b326c1eb91a37f111f18583d049640fc9.png)
一、总则为保障母婴安全,降低孕产妇和围产儿死亡率,提高医疗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孕产期保健工作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目标1. 实现高危孕产妇的早期发现、早期诊断、早期治疗和早期干预,降低孕产妇和围产儿死亡率。
2. 提高医疗质量,确保母婴安全。
3. 规范医院高危孕产妇管理工作,明确各部门职责。
三、管理职责1. 医院成立高危孕产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高危孕产妇管理工作制度,监督、检查、指导全院高危孕产妇管理工作。
2. 各科室设立高危孕产妇管理小组,负责本科室高危孕产妇的筛查、诊断、治疗和随访工作。
3. 医师、助产士、护士等医务人员应具备高危孕产妇识别和救治能力,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医疗技术水平。
四、高危孕产妇管理流程1. 筛查与评估:孕妇在孕早期进行高危孕产妇筛查,根据筛查结果进行评估分级。
2. 建档与随访:对高危孕产妇建立专案管理档案,进行定期随访,了解病情变化。
3. 诊断与治疗:对高危孕产妇进行及时、准确的诊断和治疗,必要时转诊上级医院。
4. 产后评估:对高危孕产妇进行产后评估,确保母婴安全。
五、具体措施1. 加强孕产妇健康教育,提高孕产妇自我保健意识。
2. 完善高危孕产妇筛查制度,提高筛查率。
3. 规范高危孕产妇诊疗流程,确保诊疗质量。
4. 加强医患沟通,提高孕产妇满意度。
5. 定期开展高危孕产妇管理工作总结和培训,提高医务人员业务水平。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2. 本制度由医院高危孕产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通过以上措施,本医院将全面加强高危孕产妇管理工作,为保障母婴安全、提高医疗质量作出积极贡献。
产科高危孕妇管理制度
![产科高危孕妇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05513f53c4da50e2524de518964bcf84b9d52d05.png)
产科高危孕妇管理制度一、产科高危孕妇管理的基本原则1. 综合评估:对产科高危孕妇进行全面的评估,包括孕妇的病史、家族史、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等,以确定孕妇患病的程度和对胎儿的影响。
2. 个体化管理:根据产科高危孕妇的具体情况和病情进行个体化管理,制定相应的诊疗方案和护理措施。
3. 多学科合作:产科高危孕妇的管理需要多学科的协作,包括产科医生、内科医生、心脏科医生、肾脏科医生等,以确保孕妇和胎儿的安全。
4. 重点监测:对产科高危孕妇进行重点监测,包括血压、血糖、心电图、肾功能、胎心监测等,及时发现并处理任何异常情况。
5. 及时干预:一旦发现产科高危孕妇出现任何不良反应或并发症,应及时进行干预和治疗,以防止病情进展。
6. 安全分娩:对于有条件的产科高危孕妇,应尽量选择适合的分娩方式,以确保母婴安全。
7. 产后护理:产科高危孕妇生产后仍需进行密切监测和护理,以预防并发症的发生。
二、产科高危孕妇管理的具体内容1. 高血压疾病:对于孕妇患有高血压疾病的情况,应密切监测血压,并根据血压的情况调整药物治疗,如ACEI、ARB等药物在孕期禁用,应选择安全的降压药物。
在严重的情况下,可能需要进行早产或剖宫产。
2. 糖尿病:对于孕妇患有糖尿病的情况,应密切监测血糖,并进行合理的饮食控制和胰岛素治疗,以确保母婴健康。
孕期糖尿病容易诱发巨大胎儿和胎儿宫内缺氧,需密切监测胎儿发育情况。
3. 心血管疾病:对于孕妇患有心血管疾病的情况,应密切监测心电图、心肌酶等指标,并根据病情进行合理的治疗,以预防心肌梗死、心力衰竭等并发症的发生。
4. 肾脏疾病:对于孕妇患有肾脏疾病的情况,应密切监测肾功能,并根据肾功能的情况选用合适的药物治疗,以防止肾功能进一步恶化。
严重的肾脏疾病可能需要进行透析治疗。
5. 感染:对于孕妇患有感染的情况,应及时进行抗感染治疗,以预防感染对胎儿的影响。
对于孕妇患有严重感染的情况,可能需要进行紧急分娩或切除子宫以挽救母婴生命。
高危妇产妇管理制度
![高危妇产妇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6ab337ccd5d8d15abe23482fb4daa58da0111caf.png)
高危妇产妇管理制度高危妊娠的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高危妊娠的筛查和评估通过对孕妇进行详细的问诊和体格检查,了解孕妇的病史、家族史以及身体情况,筛查出存在高危因素的孕妇。
在孕产妇的产前检查中,要对孕妇进行全面检查,包括血压、血糖、尿常规等指标的检测,以及行B超检查等。
通过这些方法,及时发现孕妇存在的高危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管理措施。
二、高危因素的识别和分类根据孕妇存在的高危因素,将孕妇进行分类,并确定高危妊娠的级别。
常见的高危因素包括心脏病、高血压、糖尿病、妊娠病、早产等。
对于不同级别的高危妊娠,需要制定相应的管理方案,确保孕妇和胎儿的安全。
三、高危妊娠的管理措施针对高危妇产妇,需要综合考虑孕妇的身体情况、病史、高危因素等因素,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
对于有高血压和糖尿病等慢性疾病的孕妇,需要加强监测,控制血压和血糖的水平。
对于有妊娠病或早产倾向的孕妇,需要规范化地进行产前检查和监测,控制孕期的高危因素,减少并发症的发生。
四、高危妊娠的产科管理在高危妊娠的产程中,需要加强对孕妇的监测和护理工作。
在产程中,产科医生和护士需要密切关注孕妇的生命体征,以及胎儿的情况,及时发现并处理可能的并发症和突发情况。
五、高危产后管理在高危妊娠的产后阶段,需要对产妇进行全面的产后护理工作。
产后护理包括对产妇生理、心理的恢复,以及对乳房护理、产褥期并发症的预防等工作。
对于高危产后妇女,还需要加强产后复查和随访工作,确保产妇身体的恢复和胎儿的生长发育。
六、高危妊娠的团队合作在高危妊娠的管理中,需要建立多学科的团队合作机制。
产科医生、内科医生、心脏科医生、营养师、护士等专业人员需要密切合作,共同制定高危妊娠的管理方案,确保孕妇和胎儿的安全。
总之,高危妊娠的管理是一个综合性的工作,需要全面考虑孕妇的身体情况、病史以及高危因素等因素,制定个性化的管理方案。
只有通过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和多学科的团队合作,才能有效地保障孕妇和胎儿的健康与安全。
高危孕产妇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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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危孕产妇管理办法高危孕产妇分级管理办法(试行)为提高围产期保健水平,降低高危孕产妇、围产儿死亡率,规范高危孕产妇保健服务及网络建设,保障母婴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妇幼保健机构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高危妊娠的定义、范围及分类(一)高危妊娠的定义凡妊娠时具有各种危险因素,可能危害孕妇、胎儿及新生儿健康,或导致难产者称为高危妊娠。
(二)高危妊娠的范围1、基本情况:年龄<18岁或≥35岁;体重<40公斤或>85公斤或过度肥胖(超标准体重20%);身高<145公分;先天异常或遗传性疾病家族史。
2、不利环境、社会因素:文盲,经济困难,无产前检查,计划外妊娠,有吸烟(每天10支以上),酗酒等不良惯。
3、异常妊娠及分娩史:不孕症、流产>2次、早产、死胎、死产、畸形儿、难产、剖宫产及产后出血史、新生儿死亡、新生儿溶血病。
4、孕早期有病毒感染,服用过对胎儿有影响的药物,有射线接触史,可疑致畸物质接触史及职业毒物接触史。
5、妊娠合并症:妊娠合并心脏病、肝病、高血压、肾脏病、红斑狼疮、糖尿病、甲状腺功能亢进或低下、血液病、严峻贫血、肺结核、胸廓畸形、精神病、性病及其他感染等。
6、妊娠并发症: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前置胎盘、胎盘早期剥离、羊水过少或过多、胎儿宫内生长迟缓、先兆早产、胎膜早破、母儿血型不合、过期妊娠等。
7、可能发生分娩异常的因素:胎位异常、巨大胎儿、骨盆异常、软产道异常、多胎妊娠、多产妇(≥3产次)、盆腔肿瘤等。
(三)高危妊娠分类高危妊娠可分为一般高危妊娠与严重高危妊娠两大类。
凡有下列情况者属严重高危妊娠:1、异常产史2、畸胎史3、死胎史4、疤痕子宫5、妊娠合并内科疾病:心脏病、肝病、慢性高血压、肾脏病、红斑狼疮、糖尿病、甲亢或甲低、血液病、重度贫血、肺结核、胸廓畸形、精神病、性病及其他严重感染等。
6、妊娠合并妇科肿瘤7、(中)重度妊高征8、产前出血9、≤34周前兆早产10、过期妊娠11、胎儿宫内发育迟缓12、羊水过少13、羊水过多14、骨盆狭小15、胎位异常16、多胎妊娠2、管理步伐(一)筛查与评定1、初筛:妊妇初诊由首诊单位建孕管册时,通过详细询问病史、体格检查、通例化验等进行高危妊娠评定,及早发现高危孕妇。
江苏省高危孕产妇管理规范
![江苏省高危孕产妇管理规范](https://img.taocdn.com/s3/m/2c87cdc0680203d8ce2f24ac.png)
目录江苏省高危孕产妇管理规范一、孕产妇首珍负责制二、高危孕产妇风险评估制度三、高危孕产妇分级管理制度四、高危孕产妇转诊制度五、孕产妇专案管理制度六、孕产妇传染病防控管理制度七、高危孕产妇信息报送制度八、高危孕产妇终止妊娠制度九、高危孕产妇分工协同救治制度十、高危孕产妇安全协调制度十一、危重症孕产妇救治分片包干制度十二、危急重症孕产妇转运保障制度十三、危急重症救治能力提升制度十四、危急重症孕产妇定点救治制度1十五、产科和儿科合作制度十六、危急重症孕产妇多学科联合救治(MDT)制度十七、建立应急预案制度十八、建立信息台账和共享制度十九、孕产妇死亡个案月报制度二十、孕产妇死亡病例评审制度二十一、孕产妇死亡病例共性问题通报制度二十二、孕产妇救治供血保障制度二十三、高危孕产妇管理工作质量控制制度二十四、母婴安全保障工作督导约谈制度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规范的通知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规范附件1: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流程附件2:孕产妇妊娠风险筛查表附件3: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表2江苏省高危产妇管理规范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加强母婴保障工作的通知》(国卫妇幼发(2017)42号)、《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规划的通知》(国卫办妇幼发(2017)35 号)精神、结合我省母婴安全保障工作实际,以健全落实相关工作制度为核心,明确各方职责,狠抓责任落实,优化整合资源,建立高效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可行性、有效性、,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我省孕产妇和婴儿死亡,保障全面两孩政策顺利实施,推进健康江苏建设,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主要明确24项工作制度,具体如下:一、孕产妇首诊负责制度二、高危孕产妇风险评估制度三、高危孕产妇分级管理制度四、高危孕产妇转诊制度五、孕产妇专案管理制度六、孕产妇传染病防控管理制度3七、高危孕产妇信息报送制度八、高危孕产妇终止妊娠制度九、高危孕产妇分工协同救治制度十、高危孕产妇安全协调制度十一、危重孕产妇救治分片包干制度十二、危急重症孕产妇转运保障制度十三、危急重症救治能力提升制度十四、危急重症孕产妇定点救治制度十五、产科和儿科合作制度十六、危急重症孕产妇多学科联合救治(MDT)制度十七、建立应急预案制度十八、建立信息台账和共享制度十九、孕产妇死亡个案月报制度二十、孕产妇死亡病例评审制度二十ー、孕产妇死亡病例共性问题通报制度二十二、孕产妇救治供血保障制度二十三、高危孕产妇管理工作质量控制制度二十四、母婴安全保障工作督导约谈制度4一、孕产妇首诊负责制度(一)孕产妇因妊娠原因到任何医疗机构就诊,接诊的医疗机构不得拒诊。
高危妊娠管理规范
![高危妊娠管理规范](https://img.taocdn.com/s3/m/e6a5d21b76232f60ddccda38376baf1ffd4fe346.png)
高危妊娠管理规范高危妊娠是指在孕妇及胎儿健康状况可能浮现异常的情况下,需要特殊管理和关注的妊娠。
为了保障孕妇和胎儿的健康,高危妊娠的管理需要严格按照规范进行。
下面将详细介绍高危妊娠管理规范的相关内容。
一、高危妊娠的诊断和评估1.1 确定高危妊娠的标准:包括孕妇的年龄、孕前疾病史、孕期并发症等因素。
1.2 进行详细的妊娠史和家族史问询:了解孕妇的孕前健康状况及家族遗传病史。
1.3 进行全面的体格检查和实验室检查:包括血压、血糖、血常规、尿常规等指标的检测。
二、高危妊娠的监测和干预2.1 定期产前检查:孕妇应按时进行产前检查,监测胎儿的生长发育情况。
2.2 严格控制孕期并发症:如高血压疾病、妊娠糖尿病等,及时干预和治疗。
2.3 营养指导和生活方式管理:制定科学的饮食计划和运动方案,保障孕妇及胎儿的营养需求。
三、高危妊娠的分级和分类3.1 根据孕妇的疾病情况和并发症的严重程度进行分级:如轻度、中度、重度高危妊娠。
3.2 根据孕妇的年龄和孕前健康状况进行分类:如老年孕妇、青春期孕妇等。
3.3 根据孕妇的孕期并发症进行分类:如妊娠期高血压综合征、妊娠糖尿病等。
四、高危妊娠的处理和管理4.1 个性化的产前护理方案:根据孕妇的具体情况制定个性化的产前护理计划。
4.2 多学科协作:建立多学科团队,包括产科医生、内科医生、营养师等,共同制定治疗方案。
4.3 定期随访和监测:孕妇应定期进行产前随访和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问题。
五、高危妊娠的分娩和产后护理5.1 选择合适的分娩方式:根据孕妇的具体情况选择阴道分娩或者剖宫产。
5.2 产后护理和康复:产后应加强孕妇的营养补充和身体恢复,避免产后并发症。
5.3 长期随访和复查:产后应定期进行产后随访和复查,确保孕妇及胎儿的健康情况。
综上所述,高危妊娠的管理规范包括诊断评估、监测干预、分级分类、处理管理和分娩产后护理等方面,需要严格按照规范进行,以保障孕妇和胎儿的健康。
希翼相关医护人员能够加强对高危妊娠的认识和管理,提高孕妇及胎儿的生存率和健康水平。
高危孕产妇管理方案
![高危孕产妇管理方案](https://img.taocdn.com/s3/m/34d1d09ad0f34693daef5ef7ba0d4a7302766c3e.png)
高危孕产妇管理方案为依法管理母婴保健工作,全面提高孕产期保健技术,严格规范高危孕产妇的筛查和转诊,使高危孕产妇得到及时有效的抢救和治疗,确保母婴平安。
按照卫生部制定的《孕产期保健工作规范》和《孕产期保健工作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高危孕产妇管理方案。
一、指导思想通过系统的产前检查,尽早筛查出具有高危因素的孕妇,及早给予诊治,以不断提高妊娠管理质量的“三率”(包括:高危妊娠检出率、高危妊娠随诊率、高危妊娠住院分娩率),这是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围产儿死亡率和病残儿出生率的重要手段。
二、高危妊娠的定义与管理范围(一)高危妊娠的定义凡妊娠期具有某种病理因素或致病因素,可能危害孕妇、胎儿及新生儿健康,或导致难产者称为高危妊娠。
(二)管理范围县域内筛查出的所有高危孕产妇均纳入高危管理范围。
三、各级职责(一)县卫生行政部门职责县卫计局根据市级制定的实施方法,按照区域卫生规划,设立县级孕产妇急救中心,组织和调配县域内医疗急救资源,协调各相关单位开展危重孕产妇急救工作,确保高危孕产妇转诊通道畅通。
(二)县级医疗机构职责县级医疗机构要设立高危门诊,开展高危筛查、诊断与处理,接收基层转诊的高危孕产妇,提高诊治水平,保障高危孕产妇的安全。
对重症产科合并症、并发症,胎儿和新生儿异常及时报告、转送。
严格执行孕产妇死亡及危重孕产妇评审制度,按照规定提供死亡孕产妇和围产儿的相关资料,并进行院内讨论。
成立由产科、新生儿科(儿科)、内科、外科相关辅助科室等业务骨干组成的孕产妇急救小组,承担危重孕产妇抢救工作。
(三)县妇幼保健机构职责县妇幼保健机构负责协助县卫计局,对县级孕产妇急救中心进行指导和管理,负责指导高危孕产妇筛查与管理,组织对镇、村卫生人员的技术培训,组织死亡孕产妇及危重孕产妇评审工作,并完成分析报告及评审总结。
县妇幼保健机构成立县高危管理中心,负责全县高危孕产妇的信息登记管理,每月1、10、20日将10日内的全县高危孕产妇动态信息反馈至各镇卫生院,督促镇级进行高危管理与随访,每季度组织危重孕产妇病历评审。
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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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三篇篇一: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做好高危孕产妇的管理,做到预防为主,防止高危孕产妇病情加重和意外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1、强化首诊妊娠风险筛查责任制。
首诊医师对首次就诊建档的孕产妇要进行妊娠风险筛查(孕产妇妊娠风险筛查表见附件1),筛查结果记录在《母子健康手册》及相应信息系统中。
2.首诊医师对妊娠风险筛查为的孕产妇要进行妊娠风险评估分级(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表见附件2),按照风险严重程度分别以“绿(低风险)、黄(一般风险)、橙(较高风险)、红(高风险)、紫(传染病)”,并用5种颜色进行分级标识,以便加强分类管理。
3.对妊娠风险分级为“绿色”“黄色”的孕产妇可接受孕产期保健和住院分娩。
如有异常,尽快转诊到上级医院。
妊娠风险分级为“橙色”的孕产妇,原则上建议其在二级以上医院接受孕产期保健服务,确有特殊原因需要收治,进行科内或院内会诊,并报告院领导,同时联系安排随时准备转诊。
对妊娠风险分级为“红色”的孕产妇,应当建议其尽快到三级医疗机构接受评估以明确是否适宜继续妊娠。
如适宜继续妊娠,应当建议其在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接受孕产期保健服务,原则上应当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分娩。
对妊娠风险分级为“紫色”的孕产妇,应当按照传染病防治相关要求进行管理,并落实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综合干预措施。
4、对于妊娠风险分级为“橙色”、“红色”及以上的孕产妇除按上述要求处理外,应注意签写“妊娠风险筛查阳性孕产妇转诊单”及“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分级报告单”,联系上级医院安全转运孕产妇,保证孕产妇的保健服务和住院分娩,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5.孕产期保健服务过程中,要对孕产妇妊娠风险进行动态评估,根据病情变化及时调整妊娠风险分级和管理措施。
并进行高危专案管理,保障高危孕产妇就诊需求。
要注意信息安全和孕产妇隐私保护。
6.严格落实高危专案管理。
将妊娠风险分级为“橙色”、“红色”和“紫色”的孕产妇作为重点人群纳入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保证专人专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管、集中救治,确保做到“发现一例、登记一例、报告一例、管理一例、救治一例”。
江苏省高危孕产妇管理规范
![江苏省高危孕产妇管理规范](https://img.taocdn.com/s3/m/03a3394f7375a417866f8ffd.png)
目录江苏省高危孕产妇管理规范一、孕产妇首珍负责制二、高危孕产妇风险评估制度三、高危孕产妇分级管理制度四、高危孕产妇转诊制度五、孕产妇专案管理制度六、孕产妇传染病防控管理制度七、高危孕产妇信息报送制度八、高危孕产妇终止妊娠制度九、高危孕产妇分工协同救治制度十、高危孕产妇安全协调制度十一、危重症孕产妇救治分片包干制度十二、危急重症孕产妇转运保障制度十三、危急重症救治能力提升制度十四、危急重症孕产妇定点救治制度精品十五、产科和儿科合作制度十六、危急重症孕产妇多学科联合救治(MDT)制度十七、建立应急预案制度十八、建立信息台账和共享制度十九、孕产妇死亡个案月报制度二十、孕产妇死亡病例评审制度二十一、孕产妇死亡病例共性问题通报制度二十二、孕产妇救治供血保障制度二十三、高危孕产妇管理工作质量控制制度二十四、母婴安全保障工作督导约谈制度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规范的通知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规范附件1: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流程附件2:孕产妇妊娠风险筛查表附件3: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表精品江苏省高危产妇管理规范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加强母婴保障工作的通知》(国卫妇幼发(2017)42号)、《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规划的通知》(国卫办妇幼发(2017)35号)精神、结合我省母婴安全保障工作实际,以健全落实相关工作制度为核心,明确各方职责,狠抓责任落实,优化整合资源,建立高效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可行性、有效性、,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我省孕产妇和婴儿死亡,保障全面两孩政策顺利实施,推进健康江苏建设,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主要明确24项工作制度,具体如下:一、孕产妇首诊负责制度二、高危孕产妇风险评估制度三、高危孕产妇分级管理制度四、高危孕产妇转诊制度五、孕产妇专案管理制度六、孕产妇传染病防控管理制度精品七、高危孕产妇信息报送制度八、高危孕产妇终止妊娠制度九、高危孕产妇分工协同救治制度十、高危孕产妇安全协调制度十一、危重孕产妇救治分片包干制度十二、危急重症孕产妇转运保障制度十三、危急重症救治能力提升制度十四、危急重症孕产妇定点救治制度十五、产科和儿科合作制度十六、危急重症孕产妇多学科联合救治(MDT)制度十七、建立应急预案制度十八、建立信息台账和共享制度十九、孕产妇死亡个案月报制度二十、孕产妇死亡病例评审制度二十ー、孕产妇死亡病例共性问题通报制度二十二、孕产妇救治供血保障制度二十三、高危孕产妇管理工作质量控制制度二十四、母婴安全保障工作督导约谈制度精品一、孕产妇首诊负责制度(一)孕产妇因妊娠原因到任何医疗机构就诊,接诊的医疗机构不得拒诊。
危重孕产妇管理细则
![危重孕产妇管理细则](https://img.taocdn.com/s3/m/bd890748a7c30c22590102020740be1e650ecc8f.png)
高危妊娠管理实施细则为提高围产保健工作质量,规范高危孕产妇的管理,有效降低孕产妇、围产儿死亡率,切实保障母婴的安全与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修订本实施细则。
一、高危妊娠的定义凡妊娠期具有各种危险因素,可能危害孕妇及胎儿健康或导致难产者称高危妊娠,高危妊娠的孕妇称高危孕妇。
二、高危因素及范围为了便于高危孕妇的管理和追踪,将高危因素及范围分为固定因素、环境与社会因素、妊娠合并症和并发症等。
1、固定因素和环境、社会因素(1)孕妇的一般情况:年龄<18周岁或≥35周岁;体重<40公斤或≥80公斤;身高≤145厘米;骨盆狭小或畸形;胸廓、脊柱畸形;既往严重疾病史等。
(2)异常孕产史:流产≥2次、早产史、围产儿死亡史、先天异常儿史、阴道难产史、剖宫产史、产后出血史、不孕史等。
(3)妇产科手术史:附件手术史、子宫肌瘤剜除术史、子宫破裂史等。
(4)母子血型不合史和特殊血型。
(5)精神病;智力低下。
(6)珍贵儿:婚后2年以上不孕或输卵管吻合术后怀孕者、辅助生育怀孕者。
(7)致畸因素:孕妇本人及一级亲属有遗传病史,接触可疑致畸药物、物理化学因素,孕早期病毒感染或接受大量射线。
(8)文盲、家庭中受歧视等。
2、妊娠合并症和并发症(1)妊娠合并症:原发性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甲状腺功能亢进、肾病、肝炎、肺结核、哮喘、血液病(贫血、血小板减少)、卵巢子宫肿瘤、恶性肿瘤等。
(2)妊娠并发症: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肝内胆胆汁淤积症(ICP)、胎位异常(臀位、横位、斜位)、先兆早产、产前出血(前置胎盘、胎盘早剥等)、延期或过期妊娠、羊水过多或过少、胎儿宫内窘迫(胎心<120次/分或>160次/分、胎动<20次/12小时或<以往胎动的50%)、胎儿生长受限、多胎妊娠(双胎、三胎等)、巨大儿(≥4000克)、胎膜早破等。
(3)其他:急性阑尾炎、性传播性疾病、自身免疫性疾病、癫痫、严重感染、不明原因的发热等。
妇产科高危孕妇的管理措施解读
![妇产科高危孕妇的管理措施解读](https://img.taocdn.com/s3/m/1605ad59964bcf84b9d57b8c.png)
二、组织管理
(二)妇幼保健机构 市、县两级妇幼保健机构是高危孕产妇转诊工作专业管理机构。 1、市妇幼保健院负责规范和指导市、县级高危孕产妇转诊网络建设、业
务管理,做好高危孕产妇的筛查、管理、转诊及救治工作,组织对市、县相关 技术人员培训。
2、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协助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对县级产科急救中心和村、 乡、县孕产妇急救转诊网络的建设进行业务指导和管理,规范辖区内危急重症 孕 产妇转诊管理;负责指导高危孕产妇筛查与管理,组织对乡、村卫生人员 的技术培训。
黄冈市妇幼保健院 黄冈市妇女儿童医院
黄冈市妇幼保健院 黄冈市妇女儿童医院
二、组织管理
(一)卫生行政部门 1、市卫计委负责全市高危孕产妇急救转诊工作的行业规范管理、质 量监督 和部门协调,并指定市本级有较强综合抢救能力的医疗保健机 构为接受急危重症孕产妇的上级转诊机构。成立孕产妇急救领导小组及 办公室,组织有关方面专家成立市级孕产妇急救专家组。
• 建立孕产妇死亡个案月报制度,每月10日前通过全国妇幼 卫生年报信息系统上报个案。
黄冈市妇幼保健院 黄冈市妇女儿童医院
• 及时组织孕产妇死亡病例评审,每半年要组织性问题进行集中通报,提出指导意见,落实改进措施。 • 积极探索开展危重孕产妇评审工作。
黄冈市妇幼保健院 黄冈市妇女儿童医院
• 医疗机构要将妊娠风险分级为“橙色”、“红色”和“紫 色”的孕产妇作为重点人群纳入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
• 保证专人专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管、集中救治,确保做 到发现一例、登记一例、报告一例、管理一例、救治一例。
黄冈市妇幼保健院 黄冈市妇女儿童医院
• 对妊娠风险分级为“橙色”和“红色”的孕产妇,要及时 向辖区妇幼保健机构报送相关信息,并尽快与上级危重孕 产妇救治中心共同研究制订个性化管理方案、诊疗方案和 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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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危孕产妇管理技术规范
为了进一步加强孕产妇围产期保健工作,规范高危妊娠的管理,确保高危孕妇获得及时、系统、规范的保健医疗服务,进一步降低孕产妇、围产儿死亡率,使母婴健康得到有力保障。
根据《山西省高危妊娠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市卫计局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高危孕产妇管理技术规范:
一、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制
(一)凡具有产前检查能力的医疗保健机构,都要进行高危妊娠筛查。
(二)村级卫生所负责高危妊娠的筛查、高危妊娠相关知识的宣传及向上级医疗保健机构转诊,并认真填写,做好登记。
不得从事高危妊娠的治疗和助产工作。
(三)市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除负责高危妊娠的筛查外,还应接纳乡级医院的转诊及高危妊娠的诊断与治疗;要建立健全高危妊娠登记和随访制度;要开展高危妊娠的特殊检查、处理和监护;要承担严重高危妊娠的会诊、治疗和抢救工作,保证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畅通;在卫计局的组织管理下,定期检查乡级卫生院高危妊娠的筛查及管理情况并对其进行业务指导及专业培训。
(四)市妇幼计生中心应掌握全市高危妊娠的基本情况及变化趋势,负责对辖区内妇幼保健人员的业务培训指导;加强高危妊娠的管理;提高高危妊娠的诊断及处理质量。
二、高危妊娠的筛查程序
(一)孕妇在初诊建卡时,通过询问病史,体格检查,相关化验等,进行高危评定,及早发现高危孕妇;对可疑者应进一步做有关辅助检查或负责转上一级医疗保健机构处理。
(二)孕妇在以后的每次产前检查时发现新的高危因素要及时评定,根据病情适当增加产前检查次数和必要的辅助检查。
(三)建卡单位应进行高危妊娠登记,对高危妊娠加强管理,积极处理。
三、高危妊娠的监护
包括对孕妇及胎儿两个方面,应有计划地加强高危孕妇的高危因素监测及胎儿生长发育状况的监护。
乡镇卫生院要落实高危孕妇的转诊;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要做好处理及抢救工作。
四、高危妊娠的监管
(一)市妇幼计生中心要定期召开例会,设专人负责全市高危孕妇的管理,了解并掌握各医疗保健机构高危孕妇的发生、治疗、管理和转归情况。
(二)对孕妇及围产儿死亡病例每半年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一次,并写出评审分析报告,制定降低高危妊娠发病率及孕产妇死亡率的干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