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足球特色学校竞赛制度
校园足球竞赛制度-(1)
龙泉中学校园足球竞赛制度一、总则:1、此队规为足球队队规。
2、此队规为龙泉中学“创建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领导小组”统一制定并实行。
二、入队规则:1、球队统一管理,共同建设。
2、队员必须是在校生。
3、队员必须身体健康,遵守学校及班级规定,按时完成作业。
4、队员由各班主任教师推荐,校足球队教练由体育教师担当。
三、队员守则:1、队员之间必须团结,个人服从集体。
2、任何队员都必须以学校为中心,维护球队利益,树立足球队的积极进取、奋勇拚搏的形象。
3、队员应遵守球队的规章制度。
四、训练、比赛守则1、如无特殊情况每周训练三次,训练时间为半小时。
2、每次训练之前,队员必须提前提前10分钟到场,如临时有事不能到场请至少提前两小时通知教练,以便及时安排训练。
3、任何训练比赛严禁与教练、对方队员、对方啦啦队或其他同一场地做游戏同学等发生冲突。
如遇意外,请队员克制自己,由教练或队长向对方交涉。
4、对待任何训练、比赛都要力争发挥自己最好水平。
比赛中积极进取、奋勇拚搏,本着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原则无论是领先还是落后,都要在一种良好的精神状态下完成比赛。
5、训练、比赛中任何队员必须进行热身活动。
尽量避免身体伤害。
6、训练、比赛中如有受伤,应立即停止比赛,帮助受伤同学接受治疗。
7、替补队员要有良好的心态和行动,积极热身,随时准备替换上场。
五、处罚规则(一)迟到、缺席处罚1、训练时,不允许迟到,否则不允许在该场比赛首发。
累计迟到2次者,停止比赛1-2场。
累计迟到3次者,只允许在球队跟随训练,并停止一切比赛。
累计迟到4次者,开除出队,并公开对其的惩罚。
2、对任何旷训、罢训、旷赛、罢赛队员:第一次实行严重警告,并停训1场,并做出书面及全体队员的检讨,第二次开除出队。
3、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或不能准时参加球队活动时,须提前给教练请假。
未提前请假者作无故缺席处理。
(二)关于比赛1、比赛听从教练及场上队长指挥,遵守比赛纪律,禁止恶意犯规或有违体育道德的行为发生,违者停赛一场。
校园足球联赛竞赛制度
校园足球联赛竞赛制度校园足球是培养学生体育兴趣和意识,提高学生身体素质、团队合作能力以及培养学生实际操作能力的重要方式之一、校园足球联赛作为学校体育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有一套科学合理的竞赛制度来确保比赛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一、赛制安排1.联赛制度:校园足球联赛可以采用循环赛制或者淘汰赛制,具体根据参赛队伍的数量和实际情况来确定。
循环赛制可以更好地展现队伍之间的实力差异,淘汰赛制则更加激烈和紧张。
2.赛事时长:比赛时间根据参赛队伍的实际情况来安排,通常为两个半场,每个半场30分钟,中场休息15分钟。
比赛时间可以根据需要适当调整,但是最好不超过60分钟。
对于初级组的比赛,比赛时间可以适当缩短。
3.赛程安排:赛程应提前排好,并且公布于全校师生。
比赛时间要尽量避免与学生的课程时间冲突,尤其是期末考试等重要考试的时间。
尽量避免安排连续比赛太多和疲劳度过高的情况,给予球员休息的机会。
4.比赛场地:比赛场地要保证平整,符合规定尺寸。
场地周围应设有足够的安全标识和保护设施。
如果条件允许,可以选择有草皮的场地进行比赛,以提高参赛队伍的比赛体验。
二、裁判与纪律1.裁判:校园足球比赛应有经验丰富的裁判员负责执法比赛,确保比赛的公正和公平。
裁判员应熟悉规则,并专业公正地执行裁判工作。
比赛前应对裁判员进行相关培训,提高他们的执法水平。
2.纪律:参赛队员应遵守比赛规则和体育道德规范。
违反规则的行为将受到纪律处罚,包括黄牌警告和红牌罚下等。
对于恶意犯规、暴力行为等严重违规行为要进行严肃处理,并可能影响参赛队伍的成绩。
三、积分与排名1.积分制度:比赛胜利者获得3个积分,平局则双方各得1个积分,负利者不得分。
积分将根据各队的胜利次数和平局情况进行累计。
2.排名依据:排名以参赛队伍的积分为主要依据进行排名,积分相同的情况下可以依次考虑净胜球、胜场数、直接交锋的结果等因素进行进一步的排名确定。
3.升降级制度:对于多个级别的联赛,可以设立相应的升降级制度。
(详细版)中学校园足球竞赛制度
(详细版)中学校园足球竞赛制度1. 总则1.1 目的与意义本制度旨在推广校园足球运动,提高学生足球技能,促进学生身体素质和体育精神的全面发展,丰富校园文化生活。
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国中学生校园足球竞赛活动。
1.3 组织机构全国中学生足球竞赛活动由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中国足球协会共同主办,地方教育行政部门、体育行政部门、地方足球协会协办。
2. 竞赛组织2.1 竞赛分组竞赛分为初中组和高中组两个级别。
2.2 竞赛方式竞赛采用分组循环赛和淘汰赛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3 参赛队伍各参赛学校可组织男女各一支队伍参加比赛。
2.4 参赛资格参赛运动员须为在籍在校中学生,且符合规定的年龄要求。
2.5 报名与抽签参赛学校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并参加抽签确定比赛分组。
3. 竞赛规则3.1 比赛场地比赛场地符合国际足联规定的标准尺寸。
3.2 比赛时间比赛时间为全场 90 分钟,分为上下两个半场,每个半场 45 分钟。
3.3 比赛人数每场比赛双方各有 11 名球员出场,其中 1 名守门员,最多 3 名替换球员。
3.4 比赛判罚比赛判罚遵循国际足联制定的足球竞赛规则。
3.5 计分方式比赛结果以进球数决定,进球数多的一方获胜。
4. 奖励与处罚4.1 奖励比赛设立奖项,包括冠军、亚军、季军及最佳球员、最佳射手等。
4.2 处罚参赛学校如有违反本制度、纪律规定等,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取消参赛资格等处罚。
5. 附则5.1 解释权本制度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
5.2 生效时间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请注意,以上内容仅为示例,具体制度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如有需要,请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和调整。
校园足球活动竞赛规章制度
校园足球活动竞赛规章制度
《校园足球活动竞赛规章制度》
一、比赛对象
1. 参赛队伍需为学校组织的足球队,每队由学生组成,且必须有一名教练或指导老师负责。
二、比赛时间
1. 校园足球活动竞赛分为春季和秋季两个赛季,每个赛季设立联赛和杯赛两个阶段。
2. 联赛阶段每队要参加所有赛事,按照赛果进行积分排名。
3. 杯赛阶段采用淘汰赛制,比赛时间安排在周末或节假日。
三、比赛规则
1. 比赛遵循足球规则进行,每场比赛90分钟,分为上下半场。
2. 每支队伍必须至少有11名球员,其中包括1名门将。
3. 比赛使用裁判进行监督,并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四、裁判和工作人员
1. 每场比赛有至少一名主裁判和两名边裁进行执法。
2. 每队必须派出一名负责安全的工作人员,负责保障比赛秩序和安全。
五、奖励
1. 联赛和杯赛的前三名队伍将获得奖杯和奖金。
2. 每场比赛最佳球员和最佳进球将获得奖品和表彰。
六、纪律
1. 比赛中所有参与者必须遵守纪律,不得进行任何违规行为。
对于发生违规行为的个人或队伍,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七、重要事宜
1. 每个队伍必须遵守组织者的指引和安排,如有异议需提前沟通协商解决。
以上是校园足球活动竞赛规章制度的一些主要规定,希望各位参赛队伍严格遵守,共同维护比赛的公平公正和秩序。
学校校园足球竞赛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校园足球工作的指导意见,推动校园足球运动在我校的普及与提高,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领导1. 成立校园足球竞赛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教学的副校长担任副组长,教务处、德育处、艺体中心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2. 校园足球竞赛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校园足球竞赛制度,组织实施校园足球竞赛活动,监督竞赛过程,确保竞赛公平、公正、公开。
三、竞赛制度1. 竞赛种类:包括校内联赛、校际邀请赛、市级及以上比赛等。
2. 竞赛时间:根据学校年度工作计划和实际情况确定,一般安排在学期初、学期中和学期末。
3. 竞赛场地:校内足球场、市内专业足球场等。
4. 竞赛规则:严格按照中国足球协会制定的竞赛规则执行,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5. 参赛对象:全校学生,可根据年龄、技术水平等因素分组参赛。
6. 报名与资格审查:各班组织报名,经班主任审核后报教务处,由教务处进行资格审查。
四、竞赛流程1. 报名与抽签:各参赛队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教务处负责组织抽签确定比赛日程。
2. 比赛组织:各参赛队伍在比赛当天按时到场,比赛过程中遵守比赛规则,服从裁判判决。
3. 比赛成绩:比赛结束后,教务处负责统计比赛成绩,并进行公示。
4. 奖励与表彰:对在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队伍和个人进行表彰,颁发奖状、奖品。
五、安全保障1. 比赛前,各参赛队伍需进行身体检查,确保参赛人员身体健康。
2. 比赛期间,设立医疗救护点,配备专业医疗人员。
3. 比赛场地及周边环境需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比赛安全。
4. 比赛过程中,裁判员、教练员和运动员应严格遵守比赛规则,杜绝一切违规行为。
六、经费保障1. 校园足球竞赛经费由学校财务部门负责,纳入学校年度预算。
2. 鼓励社会力量支持校园足球竞赛,拓宽经费来源渠道。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校园足球竞赛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相冲突,以国家、地方法律法规及政策为准。
足球特色校的规章制度
足球特色校的规章制度
《足球特色校的规章制度》
一、学生选拔
1. 每年举行足球选拔赛,选拔出具备足球天赋和兴趣的学生,加入足球特色校。
2. 身高、体重、技术能力等均作为选拔的评定标准,选拔名额有限,只选拔出最优秀的学生。
二、训练安排
1. 每天安排2小时足球训练课,包括技术、战术和体能训练。
2. 每周至少安排1次实战训练,与其他学校足球特色校进行比赛。
三、学业要求
1. 学生必须维持较高的学业成绩,成绩不合格者将被暂停训练资格。
2. 学生在训练期间需保持良好的学习态度,与教练和老师密切配合。
四、行为规范
1. 学生在校内外必须遵守相关纪律规定,不得违反学校规章制度。
2. 禁止学生参加赌博、斗殴、吸烟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学生足球特色校资格。
五、奖惩机制
1. 学校根据学生成绩和表现情况进行奖励,包括奖金、奖状、优先参加比赛等。
2. 学生如有严重违纪行为,将被暂停或取消足球特色校资格。
六、活动安排
1. 学校将组织各类足球活动,如观看足球比赛、足球主题讲座等,以丰富学生的足球知识。
2. 学校将鼓励学生参与公益活动,并配合学生的训练和比赛安排。
七、家长协助
1. 家长应积极配合学校的培训安排,包括照顾学生的饮食、作息时间等。
2. 家长需要与学校保持良好沟通,了解学生的学习和训练情况。
校园足球活动竞赛规章制度
校园足球活动竞赛规章制度第一条为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促进学生体质健康,提高学生团结合作能力,校园足球活动竞赛规章制度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学校举办的各类足球活动竞赛,包括但不限于校园足球赛、足球友谊赛等。
第三条学校足球活动竞赛坚持以全面发展人才为宗旨,积极引导学生树立团结合作、拼搏进取的体育精神,培养学生的团队精神和集体荣誉感。
第四条学校足球活动竞赛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保证活动的公平、公正、公开。
第五条学校足球活动竞赛严格遵循公平竞争原则,保障每一位参赛选手的权益,维护比赛的秩序和体育精神。
第二章参赛资格第六条参加学校足球活动竞赛的选手必须是在校学生,必须具备较好的足球基本功,并符合报名资格。
第七条学校足球活动竞赛按年级设置组别,每个组别参赛选手人数不少于11人。
第八条参赛选手必须按照要求填写报名表格,并经指导老师审核确认。
未经审核确认的选手不得参加比赛。
第九条参赛选手必须遵守比赛规则和纪律规定,不得有恶意犯规、暴力动作等行为,否则将受到处罚。
第十条参赛单位必须派遣指导教练和队医参与比赛,在比赛期间全程负责选手的安全和比赛过程管理。
第三章比赛规程第十一条学校足球活动竞赛采取循环积分制或淘汰制的比赛方式,具体比赛规程由主办方在比赛通知中明确。
第十二条比赛采用11人制足球规则,比赛时间为2个45分钟,中场休息15分钟。
第十三条比赛进行中如因赛场或天气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比赛无法继续,比赛将根据规定重新安排。
第十四条比赛当天选手必须按时到达赛场,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比赛准备。
第十五条比赛时选手必须穿着统一的比赛服装,不得擅自更换或添加装备,否则将被取消比赛资格。
第四章比赛奖励第十六条学校足球活动竞赛设置多项奖励,包括个人最佳射手、最佳门将、最有潜力球员等,同时设立团体奖项如冠军、亚军、季军等。
第十七条获奖选手将获得荣誉证书、奖杯、奖金等奖励,同时将受到表彰和宣传。
第五章处罚规定第十八条比赛中发现有违反比赛规则的行为将受到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扣分、取消参赛资格等。
中学校园足球竞赛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我校校园足球运动的发展,提高学生足球运动水平,培养学生团队精神和竞技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参加校园足球竞赛的学生、教练员、裁判员和工作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校园足球竞赛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确保竞赛公平、公正、公开。
第二章竞赛组织与管理第四条校园足球竞赛由学校体育部门负责组织,成立校园足球竞赛委员会,负责竞赛的筹备、实施和监督。
第五条竞赛委员会由学校领导、体育教师、班主任、家长代表等组成,负责制定竞赛规程、比赛日程、比赛场地、器材等。
第六条竞赛分为校内外两个层次,校内竞赛包括班级联赛、年级联赛和校级联赛;校外竞赛包括市区级联赛、省级联赛等。
第七条竞赛委员会负责制定竞赛规程,包括竞赛项目、竞赛时间、竞赛地点、竞赛方式、竞赛规则、竞赛奖励等。
第三章竞赛实施与监督第八条竞赛实行分级管理,各级竞赛委员会负责本级别竞赛的组织与实施。
第九条竞赛过程中,各级竞赛委员会应严格执行竞赛规程,确保竞赛公平、公正、公开。
第十条竞赛过程中,各级竞赛委员会应加强对裁判员、教练员和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竞赛水平。
第十一条竞赛过程中,各级竞赛委员会应加强对比赛场地的检查和维护,确保比赛场地安全、舒适。
第十二条竞赛过程中,各级竞赛委员会应加强对比赛器材的检查和维护,确保比赛器材符合要求。
第十三条竞赛过程中,各级竞赛委员会应加强对比赛过程的监督,对违反竞赛规则的行为予以制止和处罚。
第四章竞赛奖励与处罚第十四条竞赛奖励分为团体奖和个人奖,包括冠、亚、季军,最佳射手、最佳球员等。
第十五条竞赛奖励的评定标准按照竞赛规程执行。
第十六条竞赛过程中,对违反竞赛规则、作弊、违规行为等,将给予警告、取消比赛资格、取消竞赛成绩等处罚。
第五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学校体育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九条本制度如与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为准。
全国校园足球竞赛规章制度
全国校园足球竞赛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青少年足球运动的发展,提升学生体质,丰富学生课余生活,全国校园足球竞赛规章制度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体育政策制定,旨在规范和推动全国校园足球竞赛活动。
第二条全国校园足球竞赛是学校间、地区间、全国间的足球比赛,参赛对象为中小学生,分为不同年龄组别。
比赛项目包括男子足球比赛和女子足球比赛。
第三条全国校园足球竞赛组织机构为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和中国足球协会。
第四条全国校园足球竞赛遵守《体育竞赛规则》和《国际足球规则》。
第五条全国校园足球竞赛实行总局自承办、地方部门配合、学校组织参加的原则。
第六条参加全国校园足球竞赛的学校必须遵守比赛纪律,尊重裁判员和对手,严禁任何形式的暴力行为和违规操作。
第七条全国校园足球竞赛实行公平公正原则,保证每个参赛学校的权益。
第八条全国校园足球竞赛以促进校园足球普及和提升为宗旨,着重培养青少年足球运动员的技术水平和赛事精神。
第二章参赛资格和报名第九条全国校园足球竞赛参赛对象为全国各地中小学生。
第十条参加全国校园足球竞赛的学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 注册的中小学校;2. 学校教师队伍健全,有专业的足球教练;3. 学生队伍健康、团结,并经过正规训练。
第十一条学校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并提交以下材料:1. 报名表;2. 学生身份证明;3. 教师资格证明;4. 足球教练资格证书。
第十二条报名费用由学校承担,逾期报名者不予受理。
第十三条报名资格经审核通过后,学校可参加全国校园足球竞赛。
第三章赛程和规则第十四条全国校园足球竞赛分为预赛、淘汰赛和决赛三个阶段。
第十五条比赛规定每队必须有一名教练员和一名医务人员在场指导。
第十六条比赛时间、场地、裁判员由组委会统一安排。
第十七条比赛规定每队可报名30名学生,每场比赛上场队员不超过11名。
第十八条比赛采用积分制,胜积3分,平积1分,负积0分。
第十九条比赛规定每场比赛不超过90分钟,半场休息时间为15分钟。
学校足球竞赛管理制度
学校足球竞赛管理制度学校足球竞赛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足球竞赛的组织与管理,提高学校足球运动在青少年中的影响力和竞技水平,培养学生团队精神和体育运动的兴趣,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体育政策,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学校足球竞赛是指学校组织的面向学生的足球比赛活动,包括年度学校足球比赛和校际足球友谊赛。
第三条学校足球竞赛应以弘扬体育精神、促进学生身心健康为目标,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
第四条学校足球竞赛应注重教育和培养,鼓励学生参与,激发学生的兴趣和潜能,提高学生的足球技能和竞技水平。
第五条学校足球竞赛应坚持普及与精英相结合,注重选拔和培养足球人才,为学生提供展示自我、锻炼身心的平台。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六条学校足球竞赛的组织机构由学校领导和体育教师组成,具体包括领导机构、竞赛组织机构和后勤保障机构。
第七条领导机构负责制定学校足球竞赛的总体规划和发展方向,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和纠纷。
第八条竞赛组织机构负责学校足球竞赛的具体组织和实施,包括比赛招募、队伍报名、场地安排、裁判安排等。
第九条后勤保障机构负责学校足球竞赛的后勤保障工作,包括场地准备、装备采购、医疗救护等。
第三章竞赛规则第十条学校足球竞赛的规则遵循国际足球联合会(FIFA)的规定,包括比赛时间、比赛规则、技术规范等。
第十一条学校足球竞赛应注重公平竞争,遵循公正裁判的原则,对违规行为进行惩罚。
第十二条学校足球竞赛应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确保比赛过程中的安全和秩序。
第十三条学校足球竞赛应注重荣誉和奖励,设立奖项和荣誉称号,激励参赛者取得优异成绩。
第四章参赛人员第十四条学校足球竞赛参赛人员主要包括学生队员、教练员、裁判员和工作人员。
第十五条学生队员应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足球技术,参加比赛需经过学校的选拔和培训。
第十六条教练员应具备相关的教学和训练经验,能够指导学生队员进行科学合理的训练和比赛。
第十七条裁判员应具备足球比赛规则的专业知识和裁判经验,能够公正判罚,维护比赛秩序。
高中校园足球竞赛规章制度
高中校园足球竞赛规章制度第一条为了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提高体育水平和培养学生的团队合作精神,本校将举办校园足球竞赛。
第二条校园足球竞赛是学生参与的校内足球比赛,旨在锻炼学生体魄,提高学生足球技术水平,丰富学生的业余生活。
第三条校园足球竞赛由学校体育组织委员会负责组织和管理,学生会协助组织和宣传。
第二章比赛组织第四条校园足球竞赛每学年举办一次,分为男子组和女子组两个组别。
第五条参赛队伍由各班级自主组队,每队必须有一名教师指导。
第六条参赛队伍在报名前须经班级同意,并向组委会提交报名表格和参赛队员名单。
第七条参赛队员须为本校正式在校学生,且不得参加其他比赛队伍。
第八条参赛队员报名后不得更换和增加,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向组委会申请。
第九条参赛队伍比赛服装统一,队服颜色由组委会指定。
第十条参赛队员必须遵守比赛纪律,尊重裁判和对手,不得有违体育道德的行为。
第三章赛程安排第十一条校园足球竞赛比赛场地为校园内的足球场,比赛时间为每周末的上午或下午。
第十二条比赛采用小组赛和淘汰赛相结合的形式,确保每个参赛队伍有充分的比赛机会。
第十三条比赛采用单场制,胜者得3分,平局得1分,输者得0分,积分高者晋级淘汰赛。
第十四条淘汰赛采取单淘汰制,淘汰赛采用加时赛和点球决胜负的方式。
第十五条比赛结束后,由裁判组提交比赛结果和替补记录表,组委会后续处理。
第四章计分规则第十六条小组赛按积分排名,积分高者晋级淘汰赛。
第十七条淘汰赛胜者晋级下一轮比赛,直至决赛。
第十八条如遇平局,将进行加时赛,加时赛仍然平局则进行点球决胜。
第十九条决赛冠军以及亚军和季军将分别获得奖金和奖杯。
第五章违规处理第二十条参赛队伍有违反比赛规定和纪律,组委会有权做出相应处罚。
第二十一条如有队员采取暴力行为、侮辱他人,将取消该队比赛资格并纳入体育处分记录。
第六章其他第二十二条参赛队伍应积极配合组委会和裁判组工作,保持比赛秩序。
第二十三条参赛队伍和观众应爱护比赛场地设施,确保比赛安全。
学校足球竞赛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推动校园足球运动的普及与发展,提高学生足球运动技能,丰富校园文化生活,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参加足球竞赛的学生、教练员、裁判员和相关工作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足球竞赛的组织、实施、监督和奖惩,确保竞赛的公平、公正、公开。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学校成立足球竞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足球竞赛的总体规划和组织实施。
第五条足球竞赛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事务的处理和协调。
第六条足球竞赛分为校级比赛、市级比赛、省级比赛等不同级别,按照竞赛规程进行。
第七条竞赛办公室负责制定竞赛规程,包括竞赛时间、地点、参赛队伍、比赛规则、奖惩办法等。
第三章参赛资格与报名第八条凡我校在校学生,身体健康,热爱足球运动,均可报名参加足球竞赛。
第九条报名参加足球竞赛的学生,需提交以下材料:(一)报名表;(二)学生证;(三)近期体检报告;(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条竞赛办公室负责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参赛资格。
第四章竞赛规则与裁判第十一条竞赛采用国际足联规定的竞赛规则。
第十二条竞赛办公室负责邀请具有资质的裁判员担任比赛裁判。
第十三条裁判员需严格遵守竞赛规则,公正执法,确保比赛公平、公正。
第五章竞赛实施与监督第十四条竞赛办公室负责组织竞赛,包括比赛场地、器材、裁判员、记录员等。
第十五条竞赛办公室负责监督比赛过程,确保比赛顺利进行。
第十六条竞赛办公室负责对比赛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处理,维护竞赛秩序。
第六章奖惩与表彰第十七条对在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队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八条对违反竞赛规则、纪律的队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取消比赛资格等处罚。
第十九条对在竞赛中表现突出的裁判员、工作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由学校足球竞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以上制度,我校将进一步加强足球竞赛的管理,提高竞赛水平,为学生提供更加公平、公正的竞赛环境,促进校园足球运动的繁荣发展。
学校足球活动竞赛规章制度
学校足球活动竞赛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增强学生体质、促进学校足球事业的发展,提升学生足球运动技能,丰富学生校园生活,树立学生良好的体育竞技精神,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学校内举办的各类足球比赛和活动。
第三条学校足球活动要坚持全面发展、社会公平、规范管理的原则,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第四条学校足球活动由学校足球协会组织,由学校足球教练指导。
第五条学校足球活动实行积分赛制和淘汰赛制相结合的比赛模式,对参赛队伍进行排名。
第六条学校足球活动要重视团队协作、尊重规则和合作精神,禁止一切恶意犯规行为。
第七条学校足球活动要注重安全教育,提倡文明观赛,保护环境,维护校园秩序。
第二章参赛资格及报名第八条参加学校足球活动的队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队员们必须是我校学生,并参加学校组织的足球训练。
2.队员们必须遵守比赛规则,尊重裁判和对手。
3.队员们必须具备足球基础技能,并接受足球教练的指导。
4.如果队员有身体不适情况,需提前告知队长和教练。
第九条队伍报名时,必须交齐所有报名材料,如队员名单、身份证明等。
第十条报名费用由学校足球协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交纳。
第十一条报名结束后,任何队伍不得再增删队员,如有调整需提前向组委会申请。
第十二条报名结束后,如有队伍不能参赛,必须提前通知组委会,否则将会被扣罚分。
第三章比赛规则第十三条学校足球活动的比赛分为小组赛和淘汰赛两个阶段。
第十四条小组赛阶段,采取轮流对阵的方式,按积分排名获得晋级资格。
第十五条淘汰赛阶段,分为八强、四强和决赛,采取淘汰制决定胜者。
第十六条每场比赛时间为90分钟,分为上下半场,半场休息15分钟。
第十七条如遇特殊情况(恶劣天气、场地损坏等),组委会有权决定推迟比赛或更换场地。
第十八条比赛中禁止任何形式的辱骂、歧视行为,一经发现将被取消比赛资格。
第十九条比赛中如出现严重违规和犯规行为,裁判有权罚下场、取消比赛资格。
第四章奖励与惩罚第二十条学校足球活动将设立奖励机制,优胜队伍将获得奖金、奖杯和荣誉证书。
校园足球联赛竞赛制度
校园足球联赛竞赛制度一、总则为促进学生体育发展,丰富校园文化生活,营造良好的体育竞赛氛围,特制定本校园足球联赛竞赛制度。
二、竞赛管理标准1. 参赛资格1.所有学生均可组成队伍参赛。
2.每支队伍由10名正式学生组成,允许最多3名替补学生。
2. 报名与组队1.每学年开始前,学生可以注册意愿参与校园足球联赛。
2.学校体育部门根据报名人数和参赛队伍数量设定报名截止日期,并组织抽签确定参赛队伍。
3.学生可自由组队,但一个学生只能属于一支队伍。
3. 竞赛篇目及规则1.比赛由半场制和全场制两种篇目,根据比赛日程安排。
2.半场制比赛为10分钟每半场,全场制比赛为20分钟每半场。
3.每支队伍以1个队长为核心,自行安排队员的位置和战术。
4.比赛采用11人制,男生队员和女生队员的人数应保持平衡,每队上场队员不得少于5人。
5.比赛规则遵循国际足球联合会(FIFA)普通足球规则,有关足球比赛出界判罚、犯规判罚、红黄牌警告等规则亦适用。
4. 指导和管理1.每场比赛需由专业裁判员执法,确保比赛公平公正。
2.学校体育部门负责联赛的计划、组织和管理,并指派工作人员协助裁判员工作。
3.各参赛队伍应指定一位指导教练,对队伍进行训练和指导。
5. 失效规则1.如遇特殊情况(如恶劣天气、校园安全等),比赛可取消或更改比赛日期。
2.取消或更改比赛日期的通知应提前至少2小时发布,学生参赛队长负责通知本队队员。
6. 比赛时间1.比赛时间和地点由学校体育部门制定并通知各参赛队伍。
2.比赛时间安排在学生课余时间,不得影响正常学习。
三、考核标准1. 比赛成绩1.比赛分为小组赛、淘汰赛和决赛阶段,每个阶段都有明确的排名和晋级要求。
2.小组赛每个队伍进行循环比赛,胜利队伍根据积分排名,积分相同则按净胜球、进球数等进行排名。
3.淘汰赛采用单败淘汰制,胜利队伍晋级下一轮,直至决赛产生冠亚季军。
2. 竞赛纪律1.参赛队员须遵守比赛纪律,包括不得擅自更换队员、不得参与身体冲撞、不得使用暴力等。
校园足球竞赛训练规章制度
校园足球竞赛训练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校园足球竞赛训练,提高队伍整体水平,促进身心健康,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1. 校园足球竞赛训练由校园足球协会主办,校园足球队伍参与。
2. 校园足球协会理事会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第三章训练内容1. 每周训练时间安排为每周五至六晚7:00-9:00,周日上午8:00-10:00。
2. 训练内容包括技术训练、体能训练、战术训练等。
3. 训练时间和内容由教练组根据队伍实际情况进行安排。
第四章训练制度1. 队员必须按时参加训练,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需提前请假。
2. 训练期间禁止随意离队,否则将受到相应处罚。
3. 训练中严禁打闹、吸烟、聊天等影响训练效果的行为。
4. 教练组有权对训练情况进行考核,根据表现情况对队员进行调整。
第五章竞赛安排1. 校园足球竞赛将根据不同年龄组织不同的比赛。
2. 参赛队伍需提前报名,报名信息包括队员名单、教练组成员等。
3. 比赛安排由校园足球协会决定,参赛队伍需按时到场,否则将被取消比赛资格。
4. 比赛期间要遵守裁判员指挥,不得出现违规行为。
第六章纪律要求1. 队员应遵守训练规定,服从教练和裁判指挥。
2. 禁止在比赛或训练中使用暴力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比赛资格。
3. 禁止使用不良语言,如有违反将视情况做出处罚。
4. 队员应保护比赛场地和设施,不得私自损坏。
第七章处罚措施1. 违反训练规定的队员将受到警告、罚款、停训甚至开除队伍等处罚。
2. 违反比赛规定的队伍将被取消参赛资格,情节严重者将受到严重处罚。
3. 严重违纪者将被列入黑名单,永久禁止参与校园足球竞赛。
第八章附则1. 本规章制度最终解释权归校园足球协会所有。
2. 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修订将提前公布。
3. 对于未尽事宜,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
4. 队员、教练员及裁判员应遵守本规章制度,如有违反,将受到相应处罚。
校园足球竞赛训练规章制度,旨在规范校园足球竞赛训练,提高队伍整体水平,促进身心健康。
学校足球竞赛制度
一、目的和意义为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提高学生身体素质,培养团队精神,增强学生的集体荣誉感,特制定本学校足球竞赛制度。
二、竞赛组织1. 竞赛机构:成立学校足球竞赛组委会,负责竞赛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2. 竞赛时间:每年秋季学期末至春季学期初。
3. 竞赛地点:学校足球场。
三、参赛对象1. 全校各年级、各班级学生均可报名参加。
2. 报名方式:各班级体育委员负责组织报名,并将报名信息报送至竞赛组委会。
四、竞赛规则1. 比赛采用国际足联(FIFA)最新足球竞赛规则。
2. 比赛分为小组赛、淘汰赛和决赛三个阶段。
3. 小组赛:各参赛队按照抽签结果进行分组,每组进行单循环比赛,每组前两名晋级淘汰赛。
4. 淘汰赛:晋级淘汰赛的队伍进行单败淘汰赛,直至决出冠军。
5. 决赛:决赛采用一场定胜负的方式,如比赛90分钟内双方打平,则进行30分钟加时赛,加时赛仍打平则进行点球大战。
五、奖励措施1. 冠军队伍颁发奖杯、奖状及奖品。
2. 亚军队伍颁发奖状及奖品。
3. 季军队伍颁发奖状及奖品。
4. 优秀运动员、优秀教练员、优秀裁判员等荣誉称号。
六、竞赛纪律1. 参赛队伍必须遵守比赛规则,服从裁判判决。
2. 严禁使用暴力、侮辱性语言等不当行为。
3. 比赛过程中,如发现运动员有违反比赛规则、纪律的行为,裁判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
4. 参赛队伍如无故弃权,将被取消比赛成绩。
七、其他1. 竞赛组委会负责竞赛的宣传、组织、裁判、场地保障等工作。
2. 各班级要加强对参赛队伍的管理,确保参赛运动员按时参加比赛。
3. 本制度由学校足球竞赛组委会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实施学校足球竞赛制度,旨在激发学生对足球运动的热爱,提高学生身体素质,培养团队精神,为我国足球事业培养更多优秀人才。
校园足球竞赛制度
校园足球竞赛制度校园足球竞赛制度是学校开展足球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激发学生对足球运动的热爱,提高学生的体育素质,培养足球人才。
本文详细介绍了校园足球竞赛制度,内容包括竞赛目的、竞赛组织、参赛资格、赛制安排、裁判管理、奖励与惩罚等方面。
第一部分:校园足球竞赛目的与原则1.目的:通过开展校园足球竞赛,激发学生对足球运动的热爱,提高学生的体育素质,培养足球人才。
2.原则:确保竞赛的公平、公正、公开,注重运动员的安全与健康,提高竞赛水平和观赏性。
第二部分:校园足球竞赛组织与参赛资格1.组织机构(1) 设立竞赛组委会,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竞赛工作。
(2) 设立裁判委员会,负责裁判员的选拔、培训和考核。
(3) 设立赛事安全保障小组,负责赛事期间的安全保障工作。
2.参赛资格(1) 参赛队伍:学校各年级、班级或社团可以组织参赛队伍。
(2) 参赛选手:学校在籍学生均可报名参赛,但须遵守年龄、性别等参赛要求。
第三部分:校园足球竞赛赛制安排1.分组赛:按照参赛队伍数量,将队伍分为若干个小组,每组进行单循环赛。
2.淘汰赛:小组赛结束后,按照成绩排名,晋级队伍进入淘汰赛阶段,采用单场淘汰制。
3.名次决定:进行半决赛、季军决赛和决赛,确定各队名次。
4.赛程安排:根据赛事规模和时间安排,合理安排比赛场次和时间。
第四部分:校园足球竞赛规则与裁判管理1.规则:参照国际足球比赛规则,结合校园实际,制定校园足球竞赛规则。
2.裁判员:选拔有一定足球知识和裁判经验的教师或学生担任裁判员。
3.裁判培训:组织裁判员培训,提高裁判水平,确保比赛公平公正进行。
4.裁判考核:定期对裁判员进行考核,对表现优秀的裁判员给予奖励,对表现不佳的裁判员进行调整。
第五部分:校园足球竞赛安全与保障1.比赛场地:确保比赛场地平整、安全,符合比赛要求。
2.医疗保障:配备足够的医疗人员和器材,及时处理比赛中的伤病情况。
3.紧急预案:制定比赛期间的应急预案,确保赛事安全有序进行。
校园足球课竞赛规章制度
校园足球课竞赛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丰富学生的课外活动,提高学生的足球技能,促进体育精神的传承和发扬,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校园内举办的足球课竞赛,以及相关活动。
第三条足球课竞赛的宗旨是:健康、快乐、友爱、团结。
第二章参赛资格第四条参加校园足球课竞赛的选手必须是在校学生,年龄及性别不限。
第五条参赛选手必须尊重裁判和对手,遵守比赛规则,遵循体育道德。
第六条参赛选手必须经过老师评选或选拔,经学校认可并授权参赛。
第七条参赛选手必须身体健康,无传染疾病。
第八条参赛选手必须配备足球相关装备,并遵守装备规定。
第三章竞赛组织第九条竞赛组织机构包括组委会、裁判员、秘书处等。
第十条组委会负责整体赛事的规划、组织、协调等工作。
第十一条裁判员负责比赛现场的规则执行,公正裁判比赛。
第十二条秘书处负责竞赛信息的整理、记录及通知发布等工作。
第十三条竞赛的具体规则由组织机构制定并公布。
第四章竞赛项目第十四条校园足球课竞赛共设男子组和女子组两个项目。
第十五条比赛项目包括足球比赛、射门比赛、技巧比赛等。
第十六条每个项目的具体规则由组织机构制定并公布。
第五章竞赛规则第十七条每场比赛由两队进行,每队11名选手。
第十八条比赛时间为两个半场,每半场45分钟。
第十九条比赛采用积分制,胜一场积3分,平一场积1分。
第二十条比赛中禁止吸烟、喧哗等行为。
第二十一条比赛中不得有攻击性、挑衅性行为。
第六章竞赛奖励第二十二条竞赛设立优胜奖、亚军奖、季军奖以及最佳球员、最佳射手等个人奖项。
第二十三条获奖选手将获得荣誉证书、奖品等奖励。
第二十四条获奖选手将被学校表彰,并在相关媒体上发表获奖感言。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五条本规章制度最终解释权归校园足球课竞赛组委会所有。
第二十六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七条本规章制度如有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地方,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以上为校园足球课竞赛规章制度的内容,希望各位选手能够严格遵守规章制度,积极参与比赛,健康快乐地享受足球比赛的乐趣。
校园足球比赛(竞赛)安全管理制度
校园足球比赛(竞赛)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篇:校园足球比赛(竞赛)安全管理制度西吉县实验中学校园足球比赛(竞赛)安全管理制度一、指导思想为促进青少年身心发展,确保青少年健康成长,构建和谐稳定的校园环境,使参加足球活动中的学生能有效地预防各类伤害事故的发生,有效应急处置参加足球比赛和训练中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确保事故处理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
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造成的损失,切实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
防患于未然,足球参赛运动员在活动和比赛中,发生紧急事故或防护不当造成的身体伤害及意外交通事故等,立即启动校园足球应急预案。
二、安全职责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赛事组委会应成立安全事故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成员应做好以下工作:(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制定应急预案和落实安全工作各项措施,完善比赛机制和应急保障措施。
(二)领导小组要落实负责人员的安全工作职责,配备足够应急人员、医疗人员和必备器械与药品。
(三)领导小组应加强赛事的监管,对比赛用的器械、场地等进行时时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
(四)领导小组成员确保24小时通信畅通,以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发生。
(五)赛事组委会应成立应急小组、安保小组、医疗小组,并明确各小组职责。
三、基本要求(一)要精心组织,严格把关。
对所有参赛学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进行全面细致的了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对目前身体状况不适宜做剧烈运动的学生,其原有竞技运动水平再突出也不准参赛。
对因盲目追求运动比赛成绩而故意隐瞒参赛队员身体问题,出现意外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要全方位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
要求教练员在联赛开赛前和每天出发前返回前对学生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教育。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原则,使全体师生牢固树立“隐患险于事故,防范胜于救援,责任重于泰山”的安全意识,不断提高处置运动员安全事故的能力和水平。
1.要注意交通安全。
到外校比赛一律在学校集合统一出发,比赛结束后,统一乘公交车返回学校,然后从学校返回家中。
校园足球特色学校竞赛制度
校园足球特色学校竞赛制度首先,校园足球特色学校竞赛制度应该包括比赛的组织和管理。
比赛组织应该由专门的组委会负责,该组委会应由学校相关部门、教师和足球专家组成,负责制定比赛规则和安排比赛日程。
同时,还要建立主裁判和边裁的培训计划,确保比赛的公正和规范。
其次,校园足球特色学校竞赛制度应该有明确的参赛资格和竞赛形式。
参赛资格可以根据学校的特色进行划分,例如,可以设立男子组和女子组比赛,小学组、初中组和高中组比赛等。
竞赛形式可以根据比赛的时间、场地和队伍数量来确定,例如,可以设立单淘汰制、循环赛制或者小组赛制,以确保每个参赛队伍都能有充分的比赛机会。
此外,校园足球特色学校竞赛制度应该有完善的奖励体系。
比赛中表现出色的队伍和个人应该得到相应的奖励,这可以激励更多的学生积极参与足球运动。
奖励可以包括奖杯、奖牌、证书、奖学金等,同时还可以邀请国内外足球明星或专家进行辅导和指导,提供专业的培训机会,进一步提高学生的足球水平和参与热情。
此外,校园足球特色学校竞赛制度还应该强调教育和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
足球运动是一项综合性的运动项目,不仅能提高身体素质,还能培养团队合作精神、积极进取的态度、自律能力等。
因此,竞赛制度应该设立奖项,表彰那些具备优秀品质、良好表现和具有潜力的学生,以鼓励他们不断努力和进步。
最后,校园足球特色学校竞赛制度还应该与校园足球的长远发展和推广相结合。
除了举办比赛,也应该开展足球推广活动,例如足球讲座、足球展览、足球培训等,进一步推动校园足球的发展,吸引更多的学生参与其中。
总之,校园足球特色学校竞赛制度是促进校园足球发展的重要措施,可以提供给学生一个良好的竞技平台,培养他们的足球技巧和团队合作能力。
通过建立明确的比赛组织和管理,确定参赛资格和竞赛形式,设立奖励体系,强调教育和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与校园足球的长远发展和推广相结合,可以推动校园足球的蓬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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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足球特色学校竞赛制度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把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作为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培养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举措,作为推进素质教育,引领学校体育改革创新的重要突破口,充分发挥足球的育人功能,遵循足球发展规律,优化发展环境。
大力普及足球运动,培养健康足球文化,弘扬阳光向上的体育精神,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体魄强健、全面发展,为提升人口素质、推动足球事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因校制宜的组织学生进行校园足球的训练,不断提高学生的足球水平。
特制定校园足球竞赛制度如下:
一、竞赛安排
1、每年举行一次校园足球班级联赛
2、每期举行一次年级对抗赛
3、按时、按规定参加江油市校园足球联赛
二、队员守则
1、队员之间必须团结,个人服从集体。
2、任何队员都必须以学校为中心,维护球队利益,树立足球队的积极进取、奋勇拚搏的形象。
3、队员应遵守球队的规章制度。
三、训练、竞赛守则
1、如无特殊情况每周训练五次,训练时间为一个半小时。
2、每次训练之前,队员必须提前提前10分钟到场,如临时有事不能到场请至少提前两小时通知教练,以便及时安排训练。
3、任何训练比赛严禁与教练、对方队员、对方啦啦队或其他同一场地做游戏同学等发生冲突。
如遇意外,请队员克制自己,由教练或队长向对方交涉。
4、对待任何训练、比赛都要力争发挥自己最好水平。
比赛中积极进取、奋勇拚搏,本着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原则无论是领先还是落后,都要在一种良好的精神状态下完成比赛。
5、训练、比赛中任何队员必须进行热身活动。
尽量避免身体伤害。
6、训练、比赛中如有受伤,应立即停止比赛,帮助受伤同学接受治疗。
7、替补队员要有良好的心态和行动,积极热身,随时准备替换上场。
四、处罚规则
(一)迟到、缺席处罚
1、训练时,不允许迟到。
累计迟到2次者,停止比赛1-2场。
累计迟到3次者,只允许在球队跟随训练,并停止一切比赛。
累计迟到4 次者,开除出队,并公开对其的惩罚。
2、对任何旷训、罢训、旷赛、罢赛队员:第一次实行严重警告,并停训1场,并做出书面及全体队员的检讨,第二次开除出队。
3、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或不能准时参加球队活动时,须提前给教练请假。
未提前请假者作无故缺席处理。
(二)关于比赛
1、比赛听从教练及场上队长指挥,遵守比赛纪律,禁止恶意犯规或有违体育道德的行为发生,违者停赛一场。
2、首发阵容以经常参加球队比赛、按时到场训练比赛顺序为原则,一般队员、新队员作为替补。
原则上球队比赛阵容由教练、队长安排,球队没有绝对主力与替补之分,任何队员都应做好替补准备,关键位置稍微固定。
3、球队比赛时队员需提前十分钟到场,针对比赛指定首发阵容、安排技战术打法、进行赛前热身与准备活动。
比赛过程中,队长有权对人员进行调换,应遵守队长的安排。
比赛结束后,队内总结完毕方可离开。
4、比赛结束前不得离开球队,若需提前离开,应向领队或教练请假,违者停赛一场,屡教不改者劝其离队。
五、其他
1、对违反校规校纪、违反球队规章制度、损害学校声誉者,一律开除。
2、对殴打、谩骂、侮辱他人者等品行不端,视情况而定,处以停训3场或以上到开除出队的处罚。
3、对不听从教练指挥、擅自行动者,视情况而定,处以警告、停训、停赛、开除出队处罚。
4、学习成绩显著下降,经一段时间整改后不明显提升的自动离队。
直至成绩进步方可再次参加训练。
5、连续3次,累计5次不参加球队义务劳动或有益活动者,视情况而定处以警告、停训、停赛、开除出队处罚。
Xxxx 学校
校园足球领导小组
2018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