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年级防沉迷网络《安全上网-学会自护》主题班会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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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年级防沉迷网络《安全上网学会自护》主题班会教案六年级防沉迷网络《安全上网学会自护》主题班会教案
一、班会目标:
1、使学生认识网络可能给他们带来的危害性,从而自觉的抵制不良网络活动,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2、提高学生在网络活动中自我防护意识,保障学生能在文明、绿色的网络环境下学习,保证学生的健康成长。
二、班会准备:
进行小学生上网利与弊的辩论。收集网络安全方面的资料。
三、班会过程:
1、引入。
老师:今天我们班会的主题是——“安全上网,学会自护”。为了我们上网的安全,为了同学们能够健康成长,上至国家法律,下至守则规范对此都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06年版)
第三十三条国家采取措施,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
《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第二十条观看健康有益的报刊书籍、影视作品。文明上网,不进入不适宜小学生活动的场所,不沉溺游戏。
《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第五大点中第36小点遵守网络道德和安全,不浏览、不制作、不传播不良信息,慎交网友,不进入营业性网吧。】
2、上网有利有弊。
主持人甲:随着科技水平的突飞猛进,电脑网络也成为我们生活的一部分,网络提供了大量丰富多彩的有益信息,拓宽了沟通渠道,成为有效实现资源共享的主要手段。学生上网也已成为一种不可抗拒的趋势。
老师:据我了解,咱们班同学就都上过网,有不少还天天上呢。有人就说了:不就是上上网吗?我觉得没什么不安全的呀!那你们说还用得着这么小题大做地制定什么法律、规范吗?
主持人乙:同学们可千万别麻痹大意啊。网络是为人民提供了很多便利,但它也为我们学生带来一些潜在的危害。据了解民盟北京市委一项调查表明,我国未成年人中经常玩和每天都玩网络游戏的占26%,玩一次超过2小时的占26%,超过7小时的占2.7%,每周用于虚拟聊天时间超过10小时的占45.7%。
主持人甲:现在由“网瘾”引发的青少年心理健康问题也越来越严重,造成学生性格孤僻,厌学逃课,甚至暴力犯罪。一连锤杀了4名同学的马加爵,个人兴趣就是上网,经常浏览一些宣扬色情、暴力的网站。马加爵案证明,网络世界的暴力游戏助长了这种危害的发生。而因上网玩游戏发生斗殴、杀人的案件更是屡见不鲜。不信请听同学们的侦察所得。
3、了解种种犯罪案例。
案例一:北京一少年为偷钱上网,将奶奶砍死爷爷砍成重伤。
案例二:“妈,你要不把我们送回网吧,我们就在这儿把你掐死。”
案例三:为上网,狠心毒死亲生父母
案例四:上网聊天,遭遇抢劫殴打
案例五:一言不和,16岁少年网吧举刀杀人
案例六:网吧惊现杀人团伙
老师:网络就这样背负起各种各样的指责,被认为与学生厌学、青少年暴力色情等社会问题直接相关,甚至被冠以“电子海洛因”、“文化鸦片”和“青少年的杀手”等称号。
请看这份来自公安部门的调查报告。
【据调查,大部分网络引发的青少年犯罪,作案的诱因、作案的勇气甚至作案方式都来源于游戏。
一些网络暴力游戏从2D升级为3D,动画效果极其逼真,游戏人物杀人或被杀时,血光四溅。这样长期的、无数次的“杀人”训练使玩家变得情感丧失,对生命麻木,血腥而直观的画面加上充满挑逗性的文字,极大地刺激了他们的模仿欲,使他们由“网上搏杀”到“仿效杀人”,由网络游戏高手演变成为现实中的凶犯。“我以前就想不明白,这些未成年的孩子,怎么能对同龄人下那么狠的毒手!”一位检察长说,“了解了网络游戏,我才明白,他以为人被杀死之后,可以像游戏里的人物一样,在下一局中死而复生,继续厮杀!可生命哪里有下一局啊!”公安部门的人士分析说,利用网吧或是网络犯罪的特点有以下几点:侵害对象一般为年龄在16-22岁的青少年。作案特点是,案犯大多是利用网络的虚拟性伪装自己,通过网上聊天,骗取受害者的信任和依赖,在约其见面时实施犯罪行为。由于这个年龄段的被害人普遍缺乏自我保护意识,没有足够的警惕性,容易上当。
为此,公安部门提醒青少年,上网时,要提高警惕,不要轻易相信陌生的网友,避免上当受骗。】
4、沉迷网络的危害。
老师:有同学说:我才不那么傻去犯罪呢。我就在家上网,什么也不干。
主持人甲:可是上网花费了大量时间,睡眠不足,精力透支,会使人无法完成日常的学习,自信心不断减弱,有可能形成考试前的心理恐惧、焦虑,甚至逃学、辍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