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培训:投资性房地产
会计实务: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应当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
1.投资性房地产的范围 (1)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企业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的土地使用权,包括自行开发完成后用于出租的土地使用权。
用于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是指企业通过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第一,企业以经营方式租入建筑物或土地使用权再转租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也不能确认为企业的资产。
第二,已出租的投资性房地产租赁期届满,因暂时空置但继续用于出租的,仍作为投资性房地产。
(2)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企业取得的、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定的闲置土地,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
(3)已出租的建筑物;企业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的建筑物,包括自行建造或开发完成后用于出租的房屋等。
出租的建筑物应是企业拥有产权的建筑物。
2.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的范围 (1)自用房地产;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房地产。
如企业的厂房、办公楼、经营用土地等。
企业出租给本企业职工居住的宿舍,即使按照市场价格收取租金,也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
(2)作为存货的房地产;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正常经营过程中销售的或为销售而正在开发的商品房和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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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讲解04-投资性房地产

第四章投资性房地产第一节投资性房地产概述房地产通常是土地和房屋及其权属的总称。
在我国,土地归国家或集体所有,企业只能取得土地使用权。
因此,房地产中的土地是指土地使用权。
房屋是指土地上的房屋等建筑物及构筑物。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房地产市场日益活跃,企业持有的房地产除了用作自身管理、生产经营活动场所和对外销售之外,出现了将房地产用于赚取租金或增值收益的活动,甚至是个别企业的主营业务。
用于出租或增值的房地产就是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在用途、状态、目的等方面与企业自用的厂房、办公楼等作为生产经营场所的房地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用于销售的房地产是不同的。
《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以下简称“投资性房地产准则”)规范了投资性房地产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
一、投资性房地产及其特征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者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应当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
投资性房地产的主要形式是出租建筑物、出租土地使用权,这实质上属于一种让渡资产使用权行为。
房地产租金就是让渡资产使用权取得的使用费收入,是企业为完成其经营目标所从事的经营性活动以及与之相关的其他活动形成的经济利益总流入。
投资性房地产的另一种形式是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尽管其增值收益通常与市场供求、经济发展等因素有关,但目的是为了增值后转让以赚取增值收益,也是企业为完成其经营目标所从事的经营性活动以及与之相关的其他活动形成的经济利益总流入。
在我国实务中,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这种情况较少。
就某些企业而言,投资性房地产属于日常经营性活动,形成的租金收入或转让增值收益确认为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但对于大部分企业而言,属于与经营性活动相关的其他经营活动,形成的租金收入或转让增值收益构成企业的其他业务收入。
投资性房地产租金收入的确认、计量和披露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规定。
二、投资性房地产的范围投资性房地产的范围限定为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
《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解释

《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解释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以下简称《准则》)是中国的财务会计准则之一,主要规范了企业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处理方法和报告要求。
本文将对《准则》进行解释,并提供1200字以上的内容。
《准则》的目的是为了规范企业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会计处理,确保企业对投资性房地产的报告真实、准确、全面。
投资性房地产指的是企业用于出租或资本增值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土地使用权。
而非投资性房地产是企业自用的房地产。
根据《准则》,企业应当按照公允价值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初始计量,并在后续会计期间进行重新计量。
公允价值是反映交易市场上的市场价格,或者是适用的估计价格。
企业应当定期评估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并将其进行重新计量。
重要的是要注意,企业不能将其自用的房地产作为投资性房地产来计量。
《准则》还规定了投资性房地产的披露要求。
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披露投资性房地产的分类、计量基准以及与之相关的重要假设和估计值等信息。
此外,企业还应当披露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公允价值变动以及出租收入等关键指标。
对于处置投资性房地产的情况,《准则》也作出了规定。
企业需要将处置投资性房地产所得的差额在综合收益表或利润表中进行披露。
同时,《准则》还要求企业将出售投资性房地产所得的现金流量披露。
在应用《准则》的过程中,企业应当遵守忠实于实质、谨慎、一致性、持续性的原则。
同时,企业还应当遵循合理性、可比性、及时性和充分性的质量特征。
总体而言,《准则》为企业投资性房地产提供了明确的会计处理方法和披露要求。
通过遵守《准则》,企业能够更准确地反映其投资性房地产的真实价值和收益情况,为内外部利益相关者提供更全面的信息,促进企业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
企业会计准则3号投资性房地产

第五讲: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新旧准则对比:旧准则在“固定资产—出租的房屋建筑物”科目下核算新准则讲解一、概念:是指为赚取租金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
二、范围:1、已出租的建筑物(必须是企业拥有产权的建筑物)。
2、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对于这个问题注意三点:①租赁期满继续出租的仍作为投资性房地产。
②企业以经营方式租入的建筑物或土地使用权转让其他单位或个人的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
③母公司向子公司出租的,则该项房地产确认为母公司的投资性房地产。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房地产开发企业持有并准备增值后出售的房屋,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应作为存货处理,但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出租的则计入投资性房地产。
三、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项目1、自用房地产——即作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房地产,如企业厂房办公楼,注意:企业出租给本企业职工居住的宿舍,即使按照市场价格收取租金也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因为这部分房地产间接为企业自身的生产经营服务,具有自用房地产性质。
2、作为存货的房地产,如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商品房。
四、确认及初始计量确认:将某个项目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首先应符合房地产概念,即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
其次,要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与该项投资性房地产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
初始计量:投资性房地产应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这是相对于公允价值而言的。
1、外购,包括买价,相关税费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
例题:2007年1月1日,甲公司购入一幢建筑物用于出租,取得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100万元,款项以银行存款支付。
购入该项建筑物发生的谈判费为0.2万元,差旅费为0.3万元。
该投资性房地产的入账价值为()万元。
A、100B、117C、117.5D、100.52、自行建造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所有必要支出构成。
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第六章 投资性房地产

成本模式下投资性房地产的转换举例
【例】企业拥有一栋办公楼,用于本企业集团办公。 2×12年1月与甲企业签订了经营租赁协议,将这栋办公 楼整体出租给甲企业使用,租赁期开始日为2×12年2月1 日,为期5年;2×12年1月31日,这栋办公楼的账面余额 为60 000万元,已计提折旧4 500万元。
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投资性房地产——办公楼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 600 000 000 45 000 000 600 000 000 45 00房地 面协议 产开始自用 自用土地使 2.房地产发 用权停止自 生实际状态 用,用于赚 自用建筑物 上的改变 取租金或资 停止自用, 作为存货的 改为出租 本增值。 房地产,
确凿证据
条件之一 条件之二
改为出租
条件之三
房地产用途发 生改变,并满 足条件任一的, 应当将房地产 进行转换
支付工程费用时
借:投资性房地产(在建) 贷:银行存款等
改良或装修完工时
借:投资性房地产 贷: 投资性房地产(在建)
投资性房地产进行日常维修时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银行存款等
【例】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支出 企业与甲企业的一项房屋经营租赁合同即将到期,该房屋按照成本模式进 行后续计量,账面余额为7 200万元,已计提折旧1 800万元。为了提高房屋 的租金收入,企业决定在租赁期满后对房屋进行扩建和重新装修,并与乙企 业新签订了经营租赁合同,约定房屋完工后将其出租给乙企业。2012年1月, 与甲企业的租赁合同到期,房屋随即进入扩建和装修工程。5月1日,房屋扩 建装修工程完工,共发生费用7 200万元,即日按照租赁合同出租给以企业。 企业作如下会计分录: (1)2012年1月,投资性房地产转入扩建装修工程时: 借:投资性房地产——房屋(在建) 54 000 000 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摊销) 18 000 000 贷:投资性房地产——房屋 72 000 000 (2)支付工程费用时: 借:投资性房地产——房屋(在建) 7 200 000 贷:银行存款等 7 200 000 (3)2012年5月1日,工程完工时: 借:投资性房地产——房屋 61 200 000 贷:投资性房地产——房屋(在建) 61 200 000
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一、准则的适用范围和定义准则规定了什么样的房地产可以归类为投资性房地产,并明确了该准则适用于所有拥有或租赁的投资性房地产的主体,包括合营安排下的投资性房地产。
二、会计处理1.初始成本计量准则规定,投资性房地产的初始成本应包括购买价格以及与购买房地产相关的可直接归属于该房地产的其他成本。
对于已存在的房地产,初始场地准备费用应按照减值时的净额进行计量。
2.成本模型根据准则,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模式可采用成本模型或公允价值模型。
采用成本模型的企业应按照成本减值和摊销计提准备金,并在报表中披露相关信息。
3.成本减值准则要求企业按照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来计提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准备。
如果减值发生后,当资产回收价值变得超过其账面价值时,应减少或取消准备金。
4.租赁人作为承租人的租赁转让准则规定,企业将租赁转让的房地产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并按照公允价值模型进行计量。
三、披露要求准则要求企业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详细的披露,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投资性房地产的分类、计量模型和计量基础;2.投资性房地产的初始成本、公允价值、摊销期间和计量方法;3.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减值和摊销情况,以及减值准备金的计提和取消情况;4.租赁人作为承租人的租赁转让的披露。
四、其他规定准则还对企业进行了其他相关会计处理的规定,如固定资产转投资性房地产的处理、将投资性房地产转回固定资产的处理等。
总结来说,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准则为企业在投资性房地产方面的会计处理和披露提供了详细的规定和要求,帮助企业进行合规会计处理,并增强了投资者对企业在投资性房地产方面信息的透明度。
企业应按照准则的规定,认真执行相关会计处理,并及时披露相应信息,以确保企业的财务报告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解释

《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解释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是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的一项重要规定,旨在规范企业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处理。
该准则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定义、分类、计量以及披露等方面作出了详细规定。
下面将对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进行解读,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该准则的内容。
首先是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定义。
准则将投资性房地产定义为企业为赚取租金或增值并将其持有的房地产。
其中,租金可以是通过直接租赁或者租赁给关联企业等方式获得。
这一定义较为明确,有助于企业正确理解投资性房地产的性质。
接下来是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分类。
准则将投资性房地产分为两类:一类是自用性房地产,即企业自己使用的房地产;另一类是出租性房地产,即企业出租给他人使用的房地产。
这一分类有利于企业识别不同类型房地产的会计处理。
准则对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提供了详细的规定。
对于初始计量,企业应当按照成本计量,包括购置价款、直接与购置相关的税费等。
对于后续计量,企业可以选择按照成本模型或公允价值模型进行计量。
成本模型下,企业将按照成本减除累计已计提的折旧、摊销以及减值准备计提金额计量;公允价值模型下,企业将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必须在财务报表中披露公允价值变动的金额。
这些计量规定有助于企业选择适合自身情况的计量模式。
准则对投资性房地产的披露要求也比较详细。
企业需要在财务报表中披露投资性房地产的政策、分类、计量方法以及公允价值模型下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等信息。
此外,准则还要求企业披露与投资性房地产相关的租约信息、利润分析以及风险控制等内容。
这些披露要求有助于外部用户了解企业与投资性房地产相关的重要信息。
总的来说,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是一项重要的会计准则,对于规范企业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处理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对该准则的解读,可以帮助企业正确理解投资性房地产的定义、分类、计量和披露等方面的规定,从而更好地进行会计处理。
同时,这也有助于提高企业财务报表的透明度,增强对外界的信息披露和沟通。
企业会计准则之投资性房地产

企业会计准那么之投资性房地产引言企业会计准那么中对于投资性房地产的规定是为了准确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供有关投资性房地产的信息。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企业用于出租、增值或者经营取得长期收益的房地产资产。
本文将详细介绍企业会计准那么中关于投资性房地产的要求和会计处理。
投资性房地产的定义和确认根据企业会计准那么,投资性房地产的定义是指企业用于取得租金收益、资本增值或者两者兼而有之的房地产。
确定一项资产是否属于投资性房地产,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企业以获取租金收益、资本增值或者两者兼而有之为目的。
2.该房地产不用于自用或者销售房地产开发工程。
3.该房地产正在租赁、出售或是为取得租赁、出售而准备。
投资性房地产在确认时需要满足上述条件,并且还需要能够可靠计量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是指在交易当事人之间充分知情和激活、在市场上公开交易的条件下,该资产的交易价格。
企业可以通过市场报价、拍卖等方式确定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
投资性房地产在初始计量时,应按照其本钱计量。
本钱包括购入的现金价值以及获得该房地产时支付的相关费用,例如经纪佣金、律师费和注册费等。
同时,如果购入投资性房地产时发生了非货币性交换,那么应按照公允价值进行计量。
非货币性交换是指以非现金资产或者效劳交换货币资产的交易。
投资性房地产在初始计量后,需要按照企业会计准那么的要求,在后续计量阶段进行调整。
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有两种方法:1.本钱模式:按照本钱进行后续计量,包括购置本钱以及后续的资本化改进本钱。
2.公允价值模式: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的变动计入损益。
企业在选择后续计量方法时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权衡和判断。
本钱模式适用于对于长期持有的固定租金收入的房地产,而公允价值模式适用于短期持有或者预期进行出售的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的披露要求企业在财务报表中需要披露投资性房地产的相关信息,以提供应用户适宜的决策依据。
投资性房地产的披露要求包括:1.披露投资性房地产的分类方法和后续计量方法,以及对于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披露说明。
企业会计准则之投资性房地产

需要了解投资性房地产的抵押、 担保等情况,以评估企业的偿债 能力。
需要了解投资性房地产的规模、 分布等信息,以制定和实施相关 政策。
投资性房地产的值税
投资性房地产在持有和处置过程中,需要缴纳增值税。具体税 率为11%或5%,取决于投资性房地产的类型和所在地。
所得税
转换与处置
转换是指将投资性房地产转 换为非投资性房地产,或将 非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投资 性房地产。
处置是指企业将投资性房地 产对外销售。
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非投资 性房地产时,应将转换日的 公允价值作为非投资性房地 产的入账价值,原投资性房 地产的账面价值与转换日公 允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
企业出售投资性房地产时, 应将出售收入扣除账面价值 和相关税费后的净额计入当 期损益。
01
合理选择投资性房地产类型
根据税收政策的不同,企业应合理选择投资性房地产的类 型,以降低税负。例如,企业可以选择自建或购买投资性 房地产,不同的方式将导致不同的税务处理。
02 03
合理安排投资性房地产的持有和处置时机
企业可以通过合理安排投资性房地产的持有和处置时机, 以实现税务筹划的目的。例如,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时,企 业可以通过分批出售投资性房地产的方式,降低增值额和 税率,从而降低税负。
对企业的影响与应对策略
企业应加强投资性房地产的财务管理,建立完善的风险控制体系,以应对市场风险。
企业应关注投资性房地产市场的变化趋势,及时调整投资策略,以获取更好的投资 回报。
企业应加强与专业机构的合作,提高投资性房地产的运营效率和风险管理水平。
THANKS.
03
投资性房地产与其他资产的区别
与自用房地产相比,投资性房地产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获取租金或资本增值, 而非自用。
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首先,准则明确了投资性房地产的定义和确认条件。
投资性房地产必须满足以下条件:具有投资目的、以期获得租金、资本增值或两者兼具;租赁给他人、为本企业自用或空置待售的房地产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应当在购入或自建后首次确认,并在建成或购入后进行累计分摊。
其次,准则规定了投资性房地产的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
投资性房地产的初始计量应当以购入成本或建造成本作为基础,包括购入价款、税费和直接与购入或建造有关的支出。
后续计量分为两种模式:成本模式和公允价值模式。
成本模式是指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依据以成本为基础进行,并根据方法选择合理的折旧或摊销政策。
公允价值模式是指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依据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通过公允价值变动确认投资性房地产的价值变动。
准则还规定了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和报告要求。
企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减值测试,及时确认减值损失。
报告要求包括在财务报表中明细披露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或公允价值、租赁收入、定期清理等信息。
对于投资性房地产的处置和出租,准则也作出了相应的要求。
投资性房地产的处置应当按照实际交付时的账面价值计量,并将其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处置的收益或损失。
如果投资性房地产被出租,应当根据租赁合同的条款确定相关的租赁收入。
最后,准则还对投资性房地产的披露要求进行了更详细的规定。
企业应当在财务报表中披露投资性房地产的细节,包括房地产的成本或公允价值、租赁收入、租赁成本等信息。
同时,还应当披露投资性房地产的租赁情况、使用情况以及相关的政策和制度。
总之,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规定了对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处理和披露要求,旨在确保投资性房地产的准确计量和有效管理,提高企业的透明度和财务信息的可比性,为投资者和利益相关者提供更准确的信息支持。
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明确了投资性房地产的定义,即指企业为获得租金或者资本增值而持有的所有非居住用途的房地产。
根据该准则的规定,投资性房地产包括有意开发的未来出租的土地和建筑、闲置的未来出租的土地和建筑、用于产生租金或资本增值的长期持有的土地和建筑、已抵押给他人的土地和建筑等。
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处理主要包括初始确认、计量、转换和报告等环节。
初始确认时,企业应将投资性房地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并将费用计入相关资本化的费用项目。
计量阶段,企业应按照成本模式或公允价值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计量。
成本模式下,企业将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减少累计折旧和减值损失计量;公允价值模式下,企业将投资性房地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并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转换环节,指当投资性房地产的用途发生变化时,企业应进行转换处理,即从投资性房地产转到自用房地产或者从自用房地产转到投资性房地产,转换时应按照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
报告环节,企业应按照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并披露投资性房地产的相关信息。
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还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损失进行了规定。
减值损失是指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企业应按照一定的测试程序进行减值测试,如果有迹象表明投资性房地产可能存在减值,企业应进行详细的减值测试。
减值损失应及时计提,并在财务报表中进行披露。
此外,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还对投资性房地产的转换、转让、退役和摊销等进行了详细规定。
包括投资性房地产的转换、自用房地产的转让、投资性房地产的退役以及租赁过程中的摊销等。
综上所述,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规定了企业在处理投资性房地产方面的核算方法和会计处理原则,为企业提供了准确、合规的会计准则指引。
企业在处理投资性房地产时,应遵守该准则的规定,确保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2024-中级财务会计第8章投资性房地产

本钱模式 公允价值模式
2024/3/27
后续计量
12
〔二〕自行建造的投资性房地产本钱构成
• 内容:
教材P159例8-2
• 包括土地开发费、建筑安装本钱、应予以资
本化的借款费用、支付的其他费用和分摊的
间接费用等
何时确认为投
• 会计处理 借:投资性房地产 资性房地产
• 成〕本模式
第八章 投资性房地产
企业会计准那么第3号 -投资性房地产
2024/3/27
1
投资性房地产概述
投资性房地产的定义及特征 投资性房地产的范围
投资性房地产的确 认和初始计量
投资性房地产的确认和初始计量 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
投
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
资
房地产
性 房 地 产
投资性房地产的 后续计量
2024/3/27
8
二、投资性房地产的初始计量
取得渠道不同,本 钱的具体构成内容
就会有所不同
同时满足
三、投资性房地产确实认条件
〔1〕与该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 可能流入企业;
〔2〕该投资性房地产的本钱能够可靠地计 量
2024/3/27
9
四、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模式
两种模式:
本钱模式 公允价值模式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 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模式的变更
投资性房地产的转 换和处置
投资性房地产的转换 投资性房地产的处置
2024/3/27
2
第一节 投资性房地产概述
一、投资性房地产的性质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 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在建工程〔开发产品
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一、准则背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经济的发展,投资于房地产已经成为中国国民经济中非常重要的部分。
为了促使企业正确地处理投资性房地产交易,提供有关会计记录和信息披露方面的准则,中国会计准则委员会(简称:会计准则委)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以下简称会计准则3号)。
二、会计准则3号的适用范围会计准则3号适用于按投资性房地产分类的企业,以及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将资产转化为投资性房地产的企业。
受到会计准则3号约束的投资性房地产包括:为了获得租金和(或)资本增值而持有的土地、建筑物或建筑物以及土地的组合,或用于逐渐取得投资性房地产的目的。
此外,会计准则3号还适用于准备出租或以其他方式获得经济利益的投资性房地产。
三、会计准则3号的核心原则(1)确认和计量:企业应当以成本进行投资性房地产的初始确认,并按照相关规定加计折旧或调减价值。
(2)计价:投资性房地产的计价基准为成本法和公允价值法,并按照持有状态的不同选择适用。
(3)披露与相关事项:企业应当披露与投资性房地产相关的重要事项,包括投资性房地产的计价基准、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和假设、投资收益、重大投资性房地产项目的事项等。
四、会计准则3号的关键要点(1)投资性房地产的确认:企业应当按照相关规定确认投资性房地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不动产单位以及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专有权益。
(2)计量方法的选择: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成本法或公允价值法进行计量,但选择一种计量方法后,应当一贯地应用。
(3)资产管理:企业应当根据投资性房地产的现金流量、市场情况和其他相关因素,决定投资性房地产的持有、出租或出售。
(4)与投资性房地产相关的业务违约:企业应当审视投资性房地产相关的业务违约情况,对于租赁业务违约和购买或销售过程中的违约行为,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五、会计准则3号的主要贡献会计准则3号提供了投资性房地产会计处理的统一标准,并提出了具体的会计处理方法和披露要求。
《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讲解

《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讲解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是规范企业在财务报表中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会计处理的准则。
该准则主要涉及投资性房地产的定义、计量、会计处理、披露等方面的内容。
下面对该准则进行详细讲解。
一、投资性房地产的定义投资性房地产是企业从事投资或经营活动中持有、出租或待售的非自用房地产,包括土地、土地上的建筑物以及与土地有关的附属设施。
投资性房地产不包括自用房地产、出租给子公司或联营企业使用的房地产以及生产经营性房地产。
二、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在初始计量时,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计量,包括购买房地产的价格、相关税费、直接与购买相关的改建或重置费用以及与购买相关的直接或间接借款的利息。
随后,投资性房地产按照以成本减值模型或公允价值模型进行后续计量。
三、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处理1.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减值模型进行后续计量时,需要进行减值测试。
如果投资性房地产的价值大于其可收回金额,需要计提减值准备。
2.投资性房地产按照公允价值模型进行后续计量时,其公允价值变动会计入损益表。
公允价值可通过市场价格、估值或者其他可靠的方法进行确定。
3.投资性房地产出售时,需要确认出售产生的利得或亏损,并计入损益表。
四、投资性房地产的披露在财务报表中,需要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详细披露,包括投资性房地产的种类、用途、成本、累计减值准备、公允价值等情况。
此外,还需要说明投资性房地产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限制以及与投资性房地产相关的租赁合同和租金收入。
五、其他事项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还规定了投资性房地产转化为自用房地产的会计处理方法,以及投资性房地产出租时的租赁合同和租金收入的会计处理方法。
六、影响和意义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的实施对于规范企业对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处理具有重要意义。
它提供了统一的会计处理方法,增强了财务报表的可比性和透明度。
通过详细的披露要求,使得投资者和利益相关者能够更好地了解企业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并做出相关的决策。
企业会计培训:投资性房地产34页PPT

28、目标的坚定是性格中最必要的力 量泉源 之一, 也是成 功的利 器之一 。没有 它,天 才也会 在矛盾 无定的 迷径中 ,徒劳 无功。- -查士 德斐尔 爵士。 29、困难就是机遇。--温斯顿.丘吉 尔。 30、我奋斗,所以我快乐。--格林斯 潘。
41、学问是异常珍贵的东西,从任何源泉吸 收都不可耻。——阿卜·日·法拉兹
42、只有在人群中间,才能认识自 己。——德国
43、重复别人所说的话,只需要教育; 而要挑战别人所说的话,则需要头脑。—— 玛丽·佩蒂博恩·普尔
44、卓越的人一大优点是:在不利与艰 难的遭遇里百折不饶。——贝多芬
45、自己的饭量自己知道。——苏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