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抚工作流程图
浙江省优抚服务应用管理平台操作手册
浙江省优抚服务应用管理平台操作手册浙江省民政厅二零一七年十一月目录1系统登录 (3)2我的事项 (5)3优抚认定 (6)3.1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认定 (6)3.2三属优待证办理 (20)3.3农村籍退伍军人认定 (23)3.4部分烈士子女身份认定 (32)3.5伤残等级评定 (38)3.6失业残疾军人改领在乡抚血金 (47)4资金给付 (54)4.1优抚对象抚恤补助 (54)4.2住院费用医疗补助 (54)4.3临时性生活补助 (56)4.4义务兵家庭优待金 (59)4.5危房改造资金 (60)4.6丧葬补助费 (65)5其他事项 (68)5.1光荣院集中供养审核 (68)6公安、殡葬低保等数据查询 (70)7信息发布 (70)7.1通知公告 (71)7.2政策法规 (72)8其他说明 (74)根据全省“最多跑一次”改革部署的要求,民政厅按照“八统一”原则,将优抚类业务流程集中统一梳理,形成业务标准流程,系统根据业务流程,优抚类业务分为三大类21小类,在浙江省优抚服务应用管理平台中进行集中处理。
系统可以直接从公安系统中获取对象身份证、户籍等信息,从低保、殡葬,婚姻、社保等系统数据获取对象各类信息,实现政务信息共享,极大提高的政务工作效率,方便群众业务办理。
系统主要功能有我的事项,优抚认定、资金给付、其他事项、公安低保数据查询,信息发布等模块。
1系统登录如上图所示,访问优抚服务应用管理平台,在登录页面输入用户名、密码点击登录按钮即可,登录成功后进入系统首页:如下图所示,用户可直接点击对应的待办事项快速进入处理页面。
2我的事项为方便用户快速办理业务,系统将流转到本单位的待办、待审事项集中列在【我的事项】列表下,且在每次登陆成功后,系统将待办事项以弹出框的形式进行提醒。
用户可点击相应的记录快速进入到相应功能进行处理业务。
1、待办事项如下图所示,右侧列表列出了当前登录用户需要处理的事项,用户可点击列表中的【办理】按钮,进入到对应的事项处理页面进行业务办理。
申请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待遇工作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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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步:县民政局对上述材料进行审查,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认为符合条件的,填写《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病情送检表》报市级指定医院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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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步:市级指定医院的医疗卫生专家小组出具医学鉴定意见后,由县级民政部门组卷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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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步:报市民政局备案。
申请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待遇工作流程图
(承办股室:优抚股)
服现役期间患病、退伍回乡长期不能参加生产劳动且生活特别困难的义务兵和初级士官可以申请享受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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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本人向县民政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本服役期间患慢性病原始病历复印件并加盖病历管理公章及启封章。
法律依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认定工作的通知》
全国优抚信息管理系统(单机版)-区县
全国优抚信息管理系统(单机版)-区县------------------------------------------作者------------------------------------------日期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总机: 传真:邮箱: ♓◆❑♓♓◆❑♓♍☐❍♍⏹ 技术支持: - 公司网址:♦♦♦♓◆❑♓♍☐❍♍⏹♋序言根据国务院 次常务会议和政治局常委会会议精神,今年国家出台了一系列解决优抚对象和部分军队退役人员有关问题的政策,二百余万参战退役人员和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被首次纳入抚恤补助范围。
按照优抚经费据实结算和数据信息化管理的要求,这些新增人员都需录入优抚安置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库。
但现有系统已较为陈旧落后,无法满足实际需要。
为完成这项工作任务,经研究,拟申请专项经费对优抚安置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优抚安置系统”)进行升级改造。
优抚安置系统是 年开发, 年投入使用的,至今已使用 年。
系统自投入运行以来,对提高优抚工作效率,摸清优抚对象的实际数量,实现优抚经费的据实核算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系统开发时间较早,技术手段早已过时,在运行中存在着诸多缺陷和不足,如:服务器运行速度缓慢,硬盘容量小,无法满足大量数据的统计、运算;系统内容设置过时,缺乏相关统计项目,且有些项目内容已不符合新政策的规定;系统工作流程设计不合理,程序较为繁琐,不便操作;同步、统计、信息采集等功能落后,在实际运用中还存在诸多问题等。
由于时间仓促,编者水平有限,希望大家能够提出宝贵意见,以逐步完善本规范手册的内容。
♋目录第Ι部分 系统基础 第 章 关于系统 安装说明 设置访问地址 系统登录 第Π部分 功能介绍 第 章 优抚对象管理 优抚档案管理 优抚对象统计 第 章 伤残物品管理 伤残物品登记 伤残物品发放 第 章 抚恤补助管理 抚恤补助标准管理 抚恤补助标准新增 抚恤补助标准删除 优抚资金发放管理 第 章 事业单位管理 事业单位管理 事业单位统计 第 章 查询统计 综合查询 系统内置查询 ♋ 用户自定义查询 综合报表 系统报表 用户报表 统计图表 第 章 新闻动态 第 章 政策法规 第 章 系统管理 数据导入 数据导出 第Ι部分 系统基础第 章关于系统安装说明运行♦♏♦◆☐♏⌧♏ 安装文件,弹出安装向导窗口,如图:♋图 安装向导若要退出按“取消”按钮。
优抚政策实施方案
优抚政策实施方案一、背景优抚政策是国家对因公殉职、伤残、病故的军人、武警及其家属以及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民兵的家属实施的一项重要政策。
优抚政策的实施,是对军人、武警和其家属以及因公牺牲人员家属的一种保障和关怀,也是国家对军人和其家属的一种尊重和感恩。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优抚政策,提高优抚对象的生活质量,制定和实施一套科学合理的优抚政策实施方案显得尤为重要。
二、实施目标1. 提高优抚对象的生活保障水平,确保其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2. 加强对优抚对象的关爱和帮扶,促进其身心健康;3. 加强对优抚对象的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就业能力;4. 建立健全的优抚对象信息管理和服务体系,提高优抚服务的精准度和有效性。
三、实施措施1. 完善优抚对象认定制度,确保优抚对象的准确认定和登记;2. 建立健全的优抚对象生活保障体系,包括经济援助、医疗保障、住房保障等;3. 加强对优抚对象的心理疏导和心理辅导工作,提供心理健康服务;4. 加强对优抚对象子女的教育资助,确保他们接受良好的教育;5. 加强对优抚对象的职业培训和就业指导,帮助他们重新就业或自主创业;6. 建立健全的优抚对象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对优抚对象的全方位、全周期的服务管理。
四、实施保障1. 加大财政投入,确保优抚政策的实施资金充足;2. 健全优抚政策实施的监督和评估机制,确保政策的落实和效果;3. 加强对优抚政策实施工作的宣传和宣传,提高社会对优抚政策的认知度和支持度。
五、预期效果1. 优抚对象的生活保障水平得到明显提高,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2. 优抚对象的心理健康得到有效疏导和辅导,身心健康状况明显改善;3. 优抚对象子女接受的教育水平明显提高,就业率明显提高;4. 优抚政策的实施效果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可和支持。
六、总结优抚政策的实施,是国家对军人、武警及其家属以及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民兵的家属的一种保障和关怀,也是对军人和其家属的一种尊重和感恩。
优抚政策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实施,是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优抚政策,提高优抚对象的生活质量,需要全社会的关注和支持。
退役安置工作程序图(一般程序)
退役安置工作程序图——(一般程序)→→→→→→→现役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分配工作程序图——(一般程序)→→→→→→→→抚恤金和定期生活补助费发放工作程序图——(一般程序)→→→→→现役军人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工作程序图——(一般程序)→→部分优抚对象丧葬补助费发放工作程序图——(一般程序)→→→抚恤补助新增对象审定工作程序图——(一般程序)→→→→→残疾军人补评或提升残疾等级审定工作程序图——(一般程序)→→→→→→追认烈士审定工作程序图——(一般程序)→→→→→→重点优抚对象住院医疗保险赔付工作程序图——(一般程序)→→→城市低保工作程序图——(一般程序)→→→农村低保工作程序图——(一般程序)→→→五保供养工作程序图——(一般程序)→→→60年代精简下放老职工工作程序图——(一般程序)→→社会福利机构工作程序图——(一般程序)→→→救灾救济工作程序图——(一般程序)→→→救助管理工作程序图——(一般程序)→→→福利企业申办初审工作程序图——(一般程序)→→→→→→→→→→→→福利企业年检工作程序图——(一般程序)→→→→→→福利企业变更工作程序图——(一般程序)—→—→—→结婚登记程序图——(一般程序)→→→离婚登记程序图——(一般程序)→→→撤销婚姻程序图——(一般程序)→→→→收养登记程序图——(一般程序)→→→解除收养关系程序图——(一般程序)→→→地名命名、更名程序图——(一般程序)→→→地名标志设置程序图——(一般程序)→→→行政区域界线勘定程序图——(一般程序)→→→→→→→行政区域界线检查程序图——(一般程序)→→禁止土葬、骨灰装棺土葬程序图——(一般程序)→生产、销售土葬用棺材和冥币、纸扎等丧葬用品处罚程序图——(一般程序)→→→→→→村民委员会设立、撤销、范围调整程序图——(一般程序)→→居民委员会设立、撤销、规模调整程序图——(一般程序)→→社区服务单位和服务网点审批程序图——(一般程序)→→→社会团体成立登记程序图——(一般程序)→→→→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变更登记程序图——(一般程序)→→→民办非企业单位、社团注销登记程序图——(一般程序)→→→对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年度检查程序图——(一般程序)→→→民办非企业成立登记程序图——(一般程序)→→→老年优待证发放工作程序图——(一般程序)→→老龄工作表彰奖励程序图——(一般程序)→→→→百岁老人营养补助费审批发放工作程序图——(一般程序)→→→→→行政检查工作程序图——(一般程序)→→→→人事任免工作程序图——(一般程序)→→→→→财产处置程序图——(一般程序)→→→兰亭序永和九年,岁在癸丑,暮春之初,会于会稽山阴之兰亭,修禊事也。
我国社会优抚制度的主要内容
我国社会优抚制度的主要内容我国社会优抚制度是指国家对那些因为遭受战争、灾难、意外和疾病所致残或者死亡,以及因其他原因致残、死亡的人员(包括其家庭成员)所采取的一系列社会保障措施。
社会优抚制度的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抚恤金标准的制定
国家根据受益对象的工龄、年龄、贡献等因素进行差别化抚恤金制度的制定,并根据社会的发展情况进行调整,确保优抚对象得到合理的抚恤金。
二、残疾人康复和就业安置
国家建立残疾人康复和就业安置制度,通过向残疾人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劳动力输送等方式,帮助他们更好地融入社会工作和生活。
三、医疗保障
国家为优抚对象提供免费医疗保障服务,确保他们的健康和身体能够得到及时的保障和治疗。
四、优待待遇
国家为优抚对象和其家庭成员提供多种优待待遇,如公共交通优惠、旅游门票优惠、购房优惠等,享受优待待遇的优抚对象和家庭成员可以减轻生活负担,提高生活品质。
五、心理帮扶
国家为优抚对象提供心理帮扶,在他们心理困扰时给予心理疏导和心理支持,帮助他们走出阴影,树立信心,重拾生活希望。
总之,我国社会优抚制度是一项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它保护了那些遭受战争、灾难、意外和疾病所致残或者死亡的人员(包括其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它不仅体现了国家的人文关怀,也激励了社会对需要帮助的人们的关注和尊重,这种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和现实意义。
抚恤金和丧葬费审批工作流程图-人事处
离退休亡故人员家属 在职亡故人员家属
离退办提供材料:死亡医学证明、火 化证明等材料、生前离退休工资情 况、 《领取抚恤金和丧葬费申请表 (一 式两份签章) 》
所在单位(部门)提供材料:死亡医 学证明、火化证明等材料、生前工资 情况、 《领取抚恤金和丧葬费申请表 (一式两份签章) 》 》
人事处审核:抚恤金和丧葬费标准,根据实际发放离退休或在职工资情况扣 补工资及相关福利
人事处负责人审签《领取抚恤金和丧葬费申请表》
人事处函告离退办或所在单 位单位(部门)亡故人员抚 恤金和丧葬费金额
人事处核减亡故人员信息及后续业 务办理,如下编、停缴社保及工资扣 补发等
) 家
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部分优抚对象认定范围及工作程序的通知-内民政发〔2017〕35号
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部分优抚对象认定范围及工作程序的通知正文:----------------------------------------------------------------------------------------------------------------------------------------------------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部分优抚对象认定范围及工作程序的通知内民政发〔2017〕35号各盟市民政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民政局:2015年6月25日,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部分优抚对象认定范围及工作程序的通知》。
通知下发以来,各地按照通知要求规范了部分优抚对象认定工作程序,优化了工作流程,优抚对象审核审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但通过两年的运行,部分盟市、旗县(市区)不同程度存在优抚对象认定不按规定条件和规范的工作程序审核审批优抚对象的问题。
为进一步规范优抚对象认定工作程序,优化工作流程,强化职责意识,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民政部《关于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认定及待遇问题的通知》(民发〔2009〕166号)、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认定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函〔2012〕255号)、民政部《关于给部分烈士子女发放定期生活补助的通知》(民办发〔2012〕3号)、民政部《关于落实优抚对象和部分军队退役人员有关政策的实施意见》(民发〔2007〕102号)、《关于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的通知》(发民〔2011〕110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全区部分优抚对象认定范围及工作程序通知如下:一、认定对象及工作程序(一)带病回乡退伍军人1、认定范围在服现役期间患病的义务兵和初级士官,尚未达到评残条件并有军队医院证明,患病是指能够直接造成《军人残疾等级评定标准》中列举残情的慢性疾病,从部队退伍的人员(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和城镇无工作单位退伍军人)。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制度汇编
目录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议事规则 (1)一、议事范围 (2)二、议事原则 (4)三、议事程序 (4)四、议事纪律 (7)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领导班子议事规则 (8)一、议事原则 (8)二、议事内容 (8)三、议事程序 (9)四、决议执行 (10)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优待抚恤行政工作制度 (10)1、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身份的行政确认; (10)2、残疾军人伤残等级评定过程中的行政行为; (10)3、上级下达的各类优待抚恤资金的再分配。
(10)对冒领、骗取抚恤金、优待金、补助金和虚报病情骗取医药费等行为的处罚流程图 (11)优抚对象抚恤金发放、伤残抚恤人员等级评定和调整、补损伤残证件、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认定流程图 (12)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财务管理制度 (12)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14)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印章管理制度 (14)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三重一大”事项民主决策制度 (16)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政“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工作制度 (23)第一条党政“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的内容。
(23)第二条“三重一大”事项“末位表态”工作制度 (24)第三条表态程序 (24)第四条加强监管,接受监督 (25)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制度 (25)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7)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28)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保密工作制度 (29)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31)机关干部过错责任追究暂行规定 (31)一、过错责任追究范围 (31)二、过错责任划分与承担 (32)三、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方式 (34)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议事规则为进一步健全退役军人事务局集体领导制度和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局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规则。
一、议事范围党组议事内容目录实行清单管理。
党组对议事内容目录清单进行动态管理,可根据党内法规和工作需要,对议事内容目录清单适时进行调整完善。
优抚工作流程
优抚工作流程一、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烈士褒扬条例》、《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关于转发河南省民政厅《河南省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办法》的通知》、《关于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的通知》、《关于给部分烈士子女发放定期生活补助的通知》、《关于落实给部分烈士子女发放定期生活补助政策的实施意见》、《民政部关于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认定及待遇问题的通知》、《驻马店市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
二、优抚对象申报材料及办理程序(一)换发地方残疾军人证所需材料及办理程序(1)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按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材料包括:本人申请、单位申请、户口簿原件及身份证原件、退伍(转业)证或退伍登记表原件、残疾军人证原件(复印件)、军人残疾等级评定表原件、户口簿原件及身份证原件、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两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2)确山县民政局依据军人残疾等级评定表原件填写《河南省伤残人员换证、补证报批表》一式四份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并出具《申请换发残疾军人证报告》连同其它申请材料,一并逐级报送驻马店市民政局、河南省民政厅;(3)河南省民政厅对提报材料进行审核,在《伤残人员换证、补证报批表》上签署审批意见、加盖公章。
对符合条件的,由河南省民政厅办理残疾军人证。
对不符合条件的,填写《不予评定、调整残疾等级决定书》,连同报送的档案材料,逐级退回申请人;(二)申请新办、补办评定伤残等级所需材料及办理程序(1)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按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本人申请、单位申请、户口簿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公务员身份证明、受伤时三人证明材料、工伤认定结论书、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劳动鉴定等级批复、诊断证明书、住院病历案(每页都需加盖医院公章)及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两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2)确山县民政局依据驻马店市劳动鉴定委员会文件,填写《河南省驻马店市伤残人员评定、调整伤残等级审批表》一式四份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并出具《申报评定伤残待遇报告》连同其它材料,一并逐级报送驻马店市民政局、河南省民政厅;(3)河南省民政厅对提报材料进行审核,在《伤残人员评定、调整伤残等级审批表》上签署审批意见、加盖公章.对符合条件的,由河南省民政厅办理残疾人员证。
2024加强优抚政策工作的实施方案
2024加强优抚政策工作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2024加强优抚政策工作的实施方案一、背景和目标优抚政策是国家为了保障退役军人、烈属和伤残军人的权益而出台的一项重要政策。
为了更好地加强和改进优抚工作,确保优抚政策的有效实施,我们制定了以下2024年的加强优抚政策工作的实施方案。
主要目标:1. 提高优抚政策的覆盖范围和水平,确保优抚对象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2. 加强优抚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3. 健全优抚政策的落实机制,加强政策宣传和培训工作,提高各级干部和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服务能力;4. 推动优抚政策与相关政策的衔接和协同发展,形成比较完善的优抚体系。
二、工作重点和具体措施1. 提高优抚政策的覆盖范围和水平(1)完善优抚政策体系,提出具体要求和措施,确保优抚政策的全覆盖、适用到位;(2)加强资金保障,逐步增加优抚资金的投入,提高优抚对象的待遇水平;(3)建立健全优抚对象标准和认定办法,加强对优抚对象的筛选和审核,确保优抚政策能够真正惠及到最需要的人群;(4)加大对优抚对象的医疗保障和就业援助力度,确保其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
2. 加强优抚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1)健全优抚工作机构设置和职责分工,加强工作领导集体的建设和队伍建设;(2)加强与军队和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合力,共同推进优抚工作;(3)建立健全优抚政策的评估和监督机制,确保政策落实到位,效果得到监督和评估。
3. 健全优抚政策的落实机制,加强政策宣传和培训工作(1)加强对优抚政策的宣传力度,通过多种形式宣传政策内容、政策解读和优抚对象的权益保障;(2)加强对优抚干部和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其政策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3)建立健全优抚政策的监督和问责机制,对政策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对不履职不尽责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处理。
4. 推动优抚政策与相关政策的衔接和协同发展(1)加强与涉军政策、就业政策、社会保障政策等的衔接和协调,确保优抚政策和其他政策的衔接无缝衔接;(2)加强与军队和有关部门的合作,促进优抚政策与军人离退休待遇、退役军人就业安置和社会保障政策的衔接;(3)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加强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交流合作,提升我国优抚工作的整体水平。
2024年加强优抚政策工作的实施方案
2024年加强优抚政策工作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2023年加强优抚政策工作的实施方案一、背景概述优抚政策是国家为回报和关爱为国家和民族做出牺牲和贡献的军人、退役军人以及其家属而制定的政策。
加强优抚政策工作,旨在进一步改善退役军人、军烈属和离休干部的生活待遇,提高他们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加强社会对他们的关爱和尊重,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做出更大贡献。
二、总体目标2023年加强优抚政策工作的总体目标是:继续提高退役军人、军烈属和离休干部的生活待遇,确保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加强优抚政策宣传,提高广大退役军人以及其家属对优抚政策的了解和认同;建立健全优抚工作监督和评估机制,提高优抚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三、主要任务(一)提高退役军人、军烈属和离休干部的生活待遇1. 加大退役军人、军烈属和离休干部的基本生活保障力度,确保他们的食品、住房、医疗、教育等基本需求得到满足。
2. 完善退役军人、军烈属和离休干部的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障制度,提高他们的福利水平和保障能力。
3. 加强退役军人、军烈属和离休干部的就业培训和创业扶持,帮助他们重新就业或自主创业,增加收入来源。
(二)加强优抚政策宣传1. 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向退役军人以及其家属介绍优抚政策的具体内容和政策保障范围,使他们更加了解和熟悉优抚政策。
2. 利用各种媒体平台,发布优抚政策的信息,提高广大退役军人和军烈属对政策的了解和认同。
3. 运用新技术手段,建立网上平台,提供在线咨询和服务,方便退役军人和军烈属查询政策信息,并及时解决他们的问题与困惑。
(三)建立健全优抚工作监督和评估机制1. 加强对优抚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 定期组织对优抚工作进行评估,梳理经验和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3. 建立健全激励机制,鼓励优秀的优抚工作单位和个人,提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组织实施(一)建立领导小组组建由相关领导和专家组成的领导小组,负责对2023年加强优抚政策工作进行指导和协调,研究重大政策和工作问题,推动工作的落实。
优抚处业务流程图
优抚处(双拥办)一、行政确认类(一)烈士审核和褒扬法律依据:《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第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批准为革命烈士:(一)对敌作战牺牲或对敌作战负伤后因伤死亡的;(二)对敌作战致成残废后不久因伤口复发死亡的;(三)在作战前线担任向导、修建工事、救护伤员、执行运输等战勤任务牺牲,或者在战区守卫重点目标牺牲的;(四)因执行革命任务遭敌人杀害,或者被敌人俘虏;逮捕后坚贞不屈遭敌人杀害或受折磨致死的;(五)为保卫或抢救人民生命、国家财产和集体财产壮烈牺牲的。
第五条本条例第三条规定以外的牺牲人员,如果事迹特别突出,足为后人楷模的,也可以批准为革命烈士。
前款革命烈士的批准机关,现役军人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其他人员为民政部。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革命烈士报批工作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03〕100号)(一)各地要求对牺牲人员申报革命烈士的,牺牲人员家属或生前所在单位应向牺牲人所在地或家属居住地的市、县(市)民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牺牲人员死难情节的详细报告及证明材料、生平事迹等相关材料。
(二)市、县(市)民政部门应对申报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书面意见,报市、县(市)人民政府。
(三)市、县(市)人民政府经审查认为符合革命烈士申报条件的,将有关申报材料报省人民政府。
流程图:(二)退出现役残疾军人集中供养的确定法律依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二十八条退出现役的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由国家供养终身;其中,对需要长年医疗或者独身一人不便分散安置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批准,可以集中供养。
流程图:(三)退出现役军人残疾评定的确定法律依据:《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第六条申请人所在单位或者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审查评定残疾等级申请后出具书面意见,连同本人档案材料、书面申请和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等一并报送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查。
申请新办评定残疾等级,应当提交致残经过证明和医疗终结后的诊断证明。
战时抚恤优待实施方案
战时抚恤优待实施方案战争是国家生死存亡的关键时刻,为了激励士兵勇往直前,保障其家属的生活,我国将实施战时抚恤优待方案,以确保军人在战场上的奋勇作战,同时也为其家属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
本方案将全面贯彻执行,确保军人和其家属在战时得到充分的关爱和保障。
一、战时伤残抚恤。
对于在战场上受伤致残的军人,国家将给予相应的伤残抚恤金,以补偿其因战斗而导致的伤残损失。
伤残等级将根据军人的伤情和残疾程度进行评定,确保伤残抚恤金的公平合理分配。
二、战时牺牲家属抚恤。
对于在战斗中牺牲的军人,国家将给予其家属相应的抚恤金和生活保障,以帮助他们度过难关。
抚恤金将根据军人的牺牲程度和家庭情况进行合理分配,确保其家属在经济上得到充分的支持。
三、战时军人生活保障。
在战时,军人的家庭将得到充分的生活保障,包括基本生活补贴、医疗保障和子女教育等方面的支持。
国家将为军人家庭提供必要的帮助,确保他们在军人不在家的情况下能够正常生活和工作。
四、战时军人心理疏导。
战争是一场极其残酷的考验,军人们在战场上会面临巨大的心理压力。
因此,国家将加强对军人的心理疏导工作,帮助他们排解压力,保持良好的心态,确保其身心健康。
五、战时军人荣誉表彰。
在战场上,有许多军人英勇奋战,为国家和人民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国家将对这些英雄进行荣誉表彰,以激励更多的军人勇往直前,为国家和人民捍卫和平作出更大的贡献。
六、战时军人后勤保障。
战场上的军人需要得到充分的后勤保障,以确保他们能够全身心地投入到战斗中。
国家将加强对军人的后勤保障工作,确保他们在战场上有充足的补给和支援。
七、战时军人家属关怀。
军人的家属是他们坚强的后盾,国家将加强对军人家属的关怀工作,确保他们在军人不在家的情况下能够得到必要的支持和关爱。
总之,战时抚恤优待方案将全面贯彻执行,确保军人和其家属在战时得到充分的关爱和保障。
国家将尽最大努力,为军人和其家属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以确保他们能够安心工作、安心生活。
随年度退役士兵离队的伤病残士兵退役安置流程图
51移交档案报到、审查档案、接收落实安置待遇纳入国家优抚保障体系,享受相关抚恤优待
●安置地民政部门,一般应于当年12月31
日前完成档案审查。
●按照国务院、中央军委年度冬季士兵退
出现役工作通知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退出现
役,需要护送的,由旅(团)级部队指派专人进行移交,应当自被批准退出现役之日起30日内到安置地民政部门报到。
●按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安置待遇
自主就业
随年度退役士兵离队的伤病残士兵退役安置流程图安置地民政部门伤病残士兵所在部队●部队应当督促伤病残退役士兵按规定时间到安置地民政部门报到;安置地民政部门
应当向伤病残退役士兵及其家属讲清相关
安置政策,引导他们服从政府安排。
●伤病残士兵所在部队,按照本《规程》
要求及时向安置地民政部门移交伤病残士
兵档案材料。
伤病残士
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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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抚工作流程图申请评烈程序及具备材料:
①当事人家
属或单位
提出申请
提出申请者具备
材料:
A
B
C
②会同有关部门现场勘查取证核实
③报县政府
审查并报
地区优抚科
备案
④
报省政府
审批并报
省厅优抚
处备案
⑤
申请评残程序及具备材料(含伤残等级变更或证件遗失补证)
①当事人提出
书面申请
提出申请者具备
材料:
A、书面申请
B、伤残诊断、鉴定书(有权出具证明的县级以上职业病
医院)
C、原部队原始档案记录或原部队原始医疗证明
D、原部队同班战友三人以上证明
E、补证的,要附登报遗失申明
②填写评残申
请表一式四
份
具备材料:申请人本人2寸照6张
③报地区优抚
科审核④
报省厅优
抚处审批⑤
发证
安置工作流程图
一、退伍士兵报到程序及具备材料:(具体时限按当年上级规定执行)
①报到登记具备材
料:
A、退伍证
B、部队开具的行政介绍信
B、城镇非农人员,需带入伍时本办发的《安置卡》
②开具户籍
介绍信
③30日内到派出所办理入户
二、办理安置程序及具备材料(指城镇持有安置卡人员,具体时限按上级规定执行)。
①填写安置
登记表
具备材料:持本办发给退役士兵填写的安置登记表一式两份,填表必须用
蓝黑或碳素墨水,不得涂改,不得用圆珠笔,并贴好照片。
②审查个人
档案
③
制定安置
方案
上报县政
府
④
县委政府召开
会议研究工作
⑤
按照县人民政府审批的
安置方案执行安置比例
计划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申请定补程序
①本人申请
②户口簿
③
退伍军人证④军队医院证明
带病回乡是指在服役期间患病,尚未达到评定残疾等级条件并由军队医院证明,从部队退伍的人员按条例第22条规定认定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仅限于服现役期患病的退伍义务兵和初级士官患病指能够直接造成《军人残疾等级评定标准
⑤补助
标准:
每月220元
参战人员申请定补程序
①个人提出申
请
申请者具备材料:1、书面申请书、2、退伍证、3、身份证
②当时入伍的
部队原始档
案记录
③
乡镇社会
事务办审
定
④
县乡组织人员
入户核实
⑤
县局审批下
文通知
申请定补
老复员军人申请定补程序(复员军人:指1954年10月31日前入伍的人员)
①个人提出申
请
申请者具备材料:书面申请书。
②提供当时入
伍的部队原
始档案记录
③
乡(镇)
社会事务
办审定
④
县、乡组
织人员入
户核实
⑤
县局审批
下文通知
优抚科工作流程
来源:包头石拐民政时间: 2011-04-02 10:12
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金申请
一、申请医疗保障的优抚对象(规定享受的人员),要持相关证件和材料向户口所在地的镇、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
镇、街道办事处在调查核实后,形成初审意见,由申请人填写《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金申请表》上报区民政局,并如实提供下列材料:
1、优抚对象证件、领取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户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医疗部门出具的当年当次医疗费用收据及必要的病历材料。
(病历复印件加盖公章)
4、加盖公章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城乡医疗救助报销凭据复印件及出具的证明材料。
二、区民政局接到上报的材料后,在复审后,对符合规定的,给予审批报销。
审核医疗费用时,剔除下列费用:
1、医疗单位减免的费用;
2、有关单位和部门为其报销的医疗费用;
3、参加各种商业保险赔付的医疗保险金;
4、相关单位或部门补助的费用;
5、社会各界互助帮扶给予救助的资金;
6、医疗保险规定之外的用药、诊疗项目和部分服务费用;
三、对符合补助条件,需要从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中支付医疗费用的一至六级残疾军人,有工作单位的由单位专管员负责及时办理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手续,超出城
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统一到区民政局复核,申请医疗补助;在农村的、城镇无工作单位的一至六级残疾军人由镇、街道办事处民政助理员定期(最长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收集药费单据,统一办理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手续后,超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统一到区民政局进行复核后,申请医疗补助。
其他优抚对象参照本条规定的审批程序向区民政局申请医疗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