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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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制度(四篇)

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制度(四篇)

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制度摘要:农村公路是农村地区联系城市和乡村的重要交通基础设施,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为了保障农村公路的安全和畅通,制定和实施科学合理的养护管理制度是十分必要的。

本文以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制度为主题,分析了农村公路养护的重要意义和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完善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制度的对策和建议。

一、农村公路养护的重要意义农村公路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对于加快农村现代化建设、促进农民增收和农村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农村公路的养护管理对于保障农村公路的安全和畅通具有以下重要意义。

1. 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养护管理能提高农村公路的通行能力和道路质量,保障农民和农产品的顺利运输,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2. 保障农村居民生活:农村公路的畅通与否直接影响着农村居民的出行问题,养护管理能够确保农民的基本出行需求,保障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

3. 提高农民收入水平:农村公路的良好状况能够为农民提供更多的出行途径和商机,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和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二、农村公路养护面临的问题农村公路养护在实践中面临着一些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资金短缺:农村公路养护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但农村地区普遍存在资金短缺的问题,限制了养护工作的开展。

2. 养护能力不足:农村地区养护队伍薄弱,技术水平较低,缺乏必要的设备和技术支持,导致养护工作效果不佳。

3. 养护管理模式滞后:现有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模式较为滞后,无法适应农村公路养护需求的变化和发展。

三、完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制度的对策和建议为了解决农村公路养护面临的问题,完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制度,提出以下对策和建议:1. 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加大国家和地方财政对农村公路养护的资金投入,确保养护工作的顺利开展。

2. 建立养护队伍: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养护队伍,提高养护人员的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加强队伍建设和培训。

3. 推行科学管理:以科学管理为核心,建立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农村公路路政管理

农村公路路政管理

十一、在公路上设置或改造平面 交叉道口许可
• 设定依据:《公路法》第55条,《公路
安全保护条例》第27条第六款。 • 取得条件: 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批准,并按照 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建设。 • 在国道、省道或二级以上的高等级公路上 接道的应向公路路政管理机构缴纳接道费。 • 禁止在高速公路上设置平交道口。
确需行驶的,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 府交通主管部门同意,采取有效的防护措 施,并按照公安机关指定的时间、路线行 驶。对公路造成损坏的,应当按照损坏程 度给予补偿。 • 备注: 禁止在高速公路上行驶。
八、超限车辆行驶公路许可
1、超限
① 车货总长18米以上; ② 车货总宽度2.5米以上; ③ 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4米以上(集装 箱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4.2米上);

路政管理是指县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及 其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为维护公路管 理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根 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实施 保护路产、路权的行政管理。


交通主管部门——行政机关 交通运输部 省交通运输厅 市、州交通运输局 / 交通委员会 县交通运输局 公路管理机构——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省公路局 市、州公路局 县路政队
的核定载质量。 超限是指车辆的轴载质量、车货总质量或 装载总尺寸超过国家规定的限值。 执法主体不同。超载——交警,超限—— 路政。
• 法律依据不同。超载——《道路交通安全 •
法》,超限——《公路法》。 客体物不同。超载既有货物超载,又有客运 超载;而超限只在货物运输中有。
4、同一超限超载违法行为:一事不再罚。
2、超限运输的危害
① 超限运输是公路第一杀手,严重破坏公路 路面及其桥梁设施。 ② 超限运输使得运价低迷,干扰了运输行业 的健康发展。 ③ 容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

乡镇道路管养规章制度

乡镇道路管养规章制度

乡镇道路管养规章制度一、乡镇道路管理单位1. 乡镇道路管理单位是指乡镇政府设立的专门管理乡镇道路的机构。

其主要职责包括道路日常管理、定期检查养护、维护修建等工作。

乡镇道路管理单位应当依法履行管理职责,加强道路安全管理,确保乡镇道路畅通无阻。

二、道路管理范围1. 乡镇道路管理范围包括乡镇管辖范围内的所有道路,主要包括村村通公路、乡镇道路、连接主要交通干线的乡村公路等。

乡镇道路管理单位应当对这些道路进行管理和维护。

三、道路日常管理1. 乡镇道路管理单位应当制定道路管理细则,明确道路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

负责道路日常管理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及时清理道路垃圾、修复路面坑洼、清理路灯等。

2. 道路管理人员应当经常巡查道路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对于道路上出现的坑洼、裂缝、老化路灯等问题,应当根据情况进行维修或更换。

3. 道路管理人员还应当对道路交通标志、标线进行检查和维护,保证道路使用者的安全。

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路段,要及时设置警示标志或进行疏导,保障交通安全。

四、道路定期检查养护1. 乡镇道路管理单位应当定期对乡镇道路进行检查养护,保证道路的完好和安全。

定期检查养护包括路面平整度、排水系统、路灯系统等方面。

2. 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路段,应当加强养护力度。

包括修复路面损坏、疏通排水系统、更换老化路灯等。

保障乡镇道路的安全畅通。

五、道路维护修建1. 乡镇道路管理单位应当根据道路使用情况和需要,适时对道路进行维护修建。

维护修建包括对老化路面进行重新铺设、对破损路基进行修复、对道路交通设施进行更新升级等。

2. 维护修建工程应当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保证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

对于存在施工期间影响交通的情况,应当事先告知道路使用者,以免造成交通拥堵和事故发生。

3. 在进行道路维护修建时,应当根据实际需求和经济状况,科学合理分配资金和人力,保证维护修建工程的顺利进行,完成质量优良。

六、道路管理责任1. 乡镇道路管理单位应当对乡镇道路的管理负有全面责任。

乡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办法

乡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办法

乡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县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保证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我市农村公路养护和管理的议案办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府办发[49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县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的养护与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农村公路,是指国家和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统计口径内的县道、乡道、村道、专用道,包括桥梁、涵洞及其附属设施。

第四条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应遵循“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养护优先、依法治路、科技支撑、体制创新”的原则,做到“有路必管、管必到位,有路必养、养必规范”,促进农村公路畅、安、舒、美。

第五条县政府对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实行绩效考核,开展专项督查,定期通报。

在对各乡镇的年度绩效考核分值中占2分,绩效考核结果与养护补助资金挂钩,具体的考核办法由县交通运输局另行发文明确。

第二章养护与管理体制第六条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实行“以县为主、分级负责、分级管理”的管理体制。

县政府是全县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的责任主体,将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逐步加大对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的资金投入,组织有关部门做好农村公路养护和管理工作。

乡镇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的责任主体,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乡道的养护与管理,负责指导村民委员会组织实施村道的养护与管理。

各乡镇成立交通管理站,挂靠“村镇建设环卫中心”,并落实2-3名专兼职人员具体承担辖区内农村公路的管养工作。

第七条县交通运输局主管全县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

主要职责是:(一)建立农村公路信息化管理平台;(二)负责编制、审核和监督实施农村公路养护计划、资金预算;(三)监督检查农村公路养护质量,负责养护工程竣工验收;(四)负责全县农村公路路政管理;(五)制定和组织实施农村公路抢险保通应急预案,建立机械化养护中心;(六)检查考评全县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工作。

农村公路路政管理措施

农村公路路政管理措施
发展前景
未来,我国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将更 加注重信息化、智能化和绿色化发 展,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
CHAPTER 02
农村公路路政管理法律法规来自农村公路路政管理的法律法规体系
宪法及有关法律
宪法和有关法律对农村公路路政管理 做了原则性的规定。
行政法规
国务院制定的有关农村公路路政管理 的行政法规,是对宪法及有关法律的 具体化。
非法占用、损坏公路现象严重
缺乏有效的管养机制
农村公路管养责任不明确,缺乏专业的管 养队伍,导致养护工作不到位,路况较差 。
资金投入不足
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管措施,非法占用、损 坏公路现象频繁发生,给农村交通运输带 来安全隐患。
政府对农村公路建设的资金投入相对较少 ,导致公路建设及养护工作难以开展。
加强农村公路路政管理的对策建议
通过政府投入、社会捐赠等多种渠道筹措 资金,确保农村公路建设及养护工作的顺 利开展。
建立完善的农村公路路政管理体制
明确各级政府责任
各级政府应明确农村公路建设及养护的 责任,制定相关政策措施,确保工作的
顺利开展。
建立专业管养队伍
建立专业的农村公路管养队伍,加强 日常养护工作,提高路况水平。
加强行业监管
地方性法规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当地实际 情况制定的有关农村公路路政管理的 地方性法规。
规章
部委、省级政府、设区的市政府制定 的有关农村公路路政管理的规章。
农村公路路政管理法律法规的完善与修订
法律法规的完善
根据农村公路路政管理的实践经验和新出现的问题,对现有的法律法规进行补 充和完善。
法律法规的修订
因地制宜,强化基础,注重维护,加强监管。
该县根据自身地理环境特点,加强了对农村公路的维护和保养,建立了路政管理队伍,定期 巡查公路,及时修复损坏路段。同时,该县加强了对农村公路建设的监管,确保工程质量。 通过这些措施,该县的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得到了有效提升。

农村公路建管养运管理办法

农村公路建管养运管理办法

农村公路建管养运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农村公路建设,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及运营管理,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全面完成“十四五”农村公路建设任务,根据《公路法》、《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关于深化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农村公路质量监督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境内政府投资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新建和改建工程的建设管理、运营管理。

本办法所称农村公路是指纳入农村公路规划,并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修建的县道、乡道、村道及其所属设施,包括桥梁、隧道和渡口。

第二章建设管理第三条农村公路建设监督管理遵循依法、公正、公开、诚信的原则。

农村公路建设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建设程序,贯彻国家有关质量安全、集约节约用地、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技术标准,接受社会公众、舆论的监督。

第四条区交通运输局依据职责负责农村公路建设的行业指导。

其中,县、乡道建设由区公路建设服务中心担任项目法人,需社会资本融资的由区国有公司担任项目法人;村道由各乡(镇)人民政府作为项目业主,负责进行实施建设。

鼓励有能力的公路管理机构履行项目业主职责,鼓励推行代建制、设计施工总承包等模式,加强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专业化管理。

第五条区交通运输局依照法律法规及本办法规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公路建设实施监督管理。

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接受依法进行的公路建设监督检查,并给予支持与配合,不得拒绝或阻碍。

第六条农村公路建设监督管理职责主要包括:(一)监督国家有关公路建设的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技术标准的执行;(二)监督公路建设项目建设程序的履行;(三)监督公路工程质量和工程安全;(四)监督公路工程造价和建设资金的使用;(五)监督公路建设项目法人制、工程监理制、招标投标制执行情况和合同履约情况;(六)依法受理举报和投诉,将相关线索移交有关执法部门,依法查处公路建设违法行为;(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农村路政管理制度

农村路政管理制度

农村路政管理制度一、农村路政管理制度的构建农村路政管理制度的构建包括立法、行政管理、社会监督和法治建设等多方面内容。

1.法律法规政府应当通过立法的方式,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农村路的建设、维护和管理的责任主体、管理范围、管理权限等内容。

为了保障农村路政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政府需要制定并完善相关配套政策,确保法律法规的严格执行。

2.行政管理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相关行政管理机构,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农村基层政府等,依法行使管理职能,对农村道路的建设、维护和管理进行监督和指导。

3.社会监督政府应当鼓励和支持农村居民、农村道路使用者、社会组织等积极参与农村路政管理制度的监督,并建立健全社会监督机制,加强舆论监督,督促政府和相关部门依法行使管理职能,保障农村道路的畅通和安全。

4.法治建设政府应当加强对农村居民的法律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的教育,提高农村居民的法律素养,增强乡村法治建设水平,促进农村居民遵纪守法,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共同维护农村交通秩序。

二、农村路政管理制度的运行农村路政管理制度的运行是指政府依法行使管理职能,对农村道路的建设、维护和管理进行有效管理和监督。

1.农村道路的规划和建设政府应当科学规划农村道路的建设,合理确定农村道路的布局和规划,按需进行路网建设,提高农村道路的通达性和便捷性,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融合发展。

2.农村道路的维护和管理政府应当加强对农村道路的维护和管理,加大对农村道路的维护力度,保障农村道路的安全和畅通,提高农村交通通行能力和安全性。

3.交通安全管理政府应当加强对农村交通安全的管理,加大对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依法惩处交通违法行为,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素养,保障农村交通安全。

4.交通服务水平的提升政府应当不断改进农村交通服务设施,提升农村交通服务水平,提高农村居民的出行便利度,促进农村交通运输的便捷性和舒适性。

三、农村路政管理制度的改进农村路政管理制度的改进是为了适应农村发展新形势、新要求,不断提高农村路管理的效能和水平。

江苏省农村公路管理办法

江苏省农村公路管理办法

加强安全教育培 训,提高员工安 全意识和技能
建立应急救援机 制,确保事故发 生后能够及时有 效处理
资金来源
政府财政拨款 社会资本投入 农村公路建设专项资金 农村公路养护专项资金 农村公路建设贷款 农村公路养护贷款
资金使用
资金来源:政 府财政拨款、 社会捐赠、企
业赞助等
资金管理:设 立专项资金账 户,实行专款
交通安全设施:设置交通标志、标 线、护栏等设施,保证交通安全
环境保护:采取措施减少对环境的 影响,保护生态环境
建设资金
资金来源:政府财政、社会资本、银行贷款等 资金管理:设立专项资金,专款专用 资金使用:用于道路建设、维护、管理等方面 资金监管: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合理、合法、合规
建设程序
方面的工作
监督方式:定 期检查、随机 抽查、群众举
报等
考核标准:农 村公路建设、 养护、管理等 方面的工作完
成情况
考核评价
考核方式:定期检查、随机 抽查、第三方评估等
考核内容:包括工程质量、 进度、安全等方面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 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考核奖惩:对优秀单位给予 奖励,对不合格单位进行处
专用
资金使用:用 于农村公路建 设、维护、管
理等方面
资金监督:定 期进行审计和 检查,确保资 金使用合理、
合法、有效
资金监管
资金来源:政府财政拨款、社会捐赠、企业赞助等 资金使用:用于农村公路建设、维护、管理等方面 资金监管:设立专项资金账户,实行专款专用,定期审计和公开透明 资金管理:制定资金使用计划,加强资金使用监管,确保资金合理使用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规划内容:道路等级、路线走向、 技术标准、投资估算等

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

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

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农村公路管理办法》《XX省农村公路条例》《XX省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办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县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养护管理,适用本办法。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农村公路是指按照国家规定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修建,经过交通主管部门验收合格的县道、乡道、村道及其所属的桥梁、隧道。

其中县道是指具有全县政治、经济意义,连接县城和县内主要乡(镇)的公路,以及不属于国道和省道的县际间连接国道和省道的重要公路,乡道是指主要为乡(镇)内部经济、文化、行政服务的公路以及不属于县道以上公路的乡与乡之间及乡与外部联络的公路,村道指连接乡镇与建制村或建制村与建制村的公路。

公路是指包括路基、路面、桥梁、涵洞、隧道、排水沟、绿化和公路沿线交通安全设施设备。

第四条农村公路养护管理遵循建设、管理、养护并重的原则,明确管理责任主体,建立实行专业(购买服务)和个人承包、群养自养等多种养护方式,完善分级管理、责权明确、管养分离、保障投入、注重实效、全面养护、保障通畅的管养体制,极力推进农村公路养护的市场化、专业化、常态化、规范化。

第二章机构职责第五条县人民政府是全县农村道路养护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落实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政策,审批年度养护计划,安排养护任务,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资金保障机制,落实财政预算养护资金,建立县、乡、村三级路长制及年度考核奖惩等制度。

县人民政府成立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交通、财政、公安、综合执法、自然资源、林草、水务、科技农牧、应急、审计和各镇主要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交通运输局建设养护中心,负责日常工作。

第六条县交通运输局职责县交通运输局是本县县道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责任主体和全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行业主管部门,其工作职责是:(一)负责宣传、贯彻、落实、执行国家、省、州关于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及规定;拟定县、乡、村三级路长制度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二)领导和组织实施农村公路养护和管理工作,负责拟定公路养护年度计划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三)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按年度养护计划分配落实到乡(镇)人民政府,全面落实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目标责任制;(四)具体承担农村公路县道公路的日常养护管理和乡、村道路养护管理的监督管理工作;(五)管理和使用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指导、督查、考评和监督各镇、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和资金使用情况;(六)核实水毁及其他灾害情况,及时上报灾情,组织安排受灾公路的抢险和修复恢复工作;(七)督促各镇人民政府做好公路路政管理、路产路权及超限治理工作;(八)协调国土资源、水利等相关部门划定农村公路养护料场,及用地、用水手续等;(九)建立农村公路基础数据库,上报统计报表。

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

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

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和管理养护,逐步建立科学、规范的管理养护体制和完善、高效的管理养护运行机制,保持农村公路管养事业的持续、稳定、协调发展,适应农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的需要,根据河北省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的意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河北省公路条例》、《河北省县乡公路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承德市行政区划内的农村公路规划、建设、养护、经营、使用和管理,适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农村公路包括县道、乡道和村道。

第三条农村公路的管理实行分级管理,以县区为主,乡村配合,坚持“建养并重、协调发展、因地制宜、确保长效”的原则,做到有路必养,安全畅通。

第四条市政府主要负责组织筹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监督全市农村公路养护工作,市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执行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政策、法规和标准;指导、监督本区域内农村公路管理工作。

第五条县级政府是农村公路管理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组织筹集本行政区域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制定出台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办法,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乡镇有关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保护以及养护资金筹措等方面的具体职责。

审核下达农村公路养护具体项目计划,监督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对本行政区域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负总责任。

县级交通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农村公路管- 1 -理养护工作,主要职责是:编制上报农村公路养护建议性计划,筹集和管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监督公路管理机构的管理养护工作,检查养护质量,组织协调、检查考核乡(镇)政府关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及农村公路设施的保护工作。

县级交通主管部门所属的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具体承担农村公路的日常管理和养护工作,拟订农村公路养护建议计划并按照批准的计划组织实施,组织养护工程的招投标和发包工作,对养护质量进行检查验收,对乡(镇)政府落实农村公路养护,制度、目标情况进行检查、指导,负责公路路政管理和路权路产保护。

农村公路管理的规章制度(5篇)

农村公路管理的规章制度(5篇)

农村公路管理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农村公路管理,保障农村公路安全畅通,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根据《____公路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的使用、养护管理和路政管理,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农村公路是指符合国家规定技术等级的县道、乡道、村道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条市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农村公路的统一管理。

章丘市、历城区、长清区、平阴县、济阳县、商河县交通主管部门(以下统称有关县级交通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的管理工作。

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行政区域内的农村公路管理工作由市公路管理机构和区人民政府按照本条例有关规定分工负责。

第四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村公路管理工作的领导,____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农村公路管理工作。

第五条农村公路管理工作应当遵循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建养并重、保障畅通的原则。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爱护农村公路的义务,有权____破坏、损坏农村公路和影响农村公路安全的行为。

第二章养护管理第七条农村公路养护分为大修、中修、小修工程和日常养护。

第八条市、县(市、区)应当根据农村公路养护类别和实际技术状况编制农村公路年度养护计划。

全市农村公路年度养护计划由市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编制,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章丘市、历城区、长清区、平阴县、济阳县、商河县农村公路年度养护计划由其县级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编制,报经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行政区域内,县道的年度养护计划由市公路管理机构负责编制;乡道、村道的年度养护计划由区人民政府负责____编制。

第九条章丘市、历城区、长清区、平阴县、济阳县、商河县行政区域内县道的养护由其交通主管部门负责____实施;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行政区域内县道的养护由市公路管理机构负责____实施。

乡道的养护和村道的大、中、小修工程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____实施。

乡镇公路养护管理制度

乡镇公路养护管理制度

乡镇公路养护管理制度
首先,要建立明确的职责分工。

乡镇公路养护管理分工明确是保障养护工作有序开展的前提。

应明确乡镇公路养护管理的主体责任,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确保各级政府、乡镇公路养护单位、监管部门等各方能够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在保障乡镇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平稳有序开展的基础上,为乡村地区提供更好的道路服务。

其次,要建立健全的资金保障机制。

乡镇公路养护管理工作需要一定资金支持,要建立健全的资金保障机制,确保养护经费的到位。

可以通过预算拨款、专项资金等方式,在适当程度上增加乡镇公路养护经费的投入,保障乡镇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要建立全面的技术标准和规范。

乡镇公路养护管理工作要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制定相应的乡镇公路养护管理规范,明确养护作业的程序和要求,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

同时,加强对养护人员的技术培训和考核,提高他们的综合能力和专业水平,确保养护工作质量和效果。

第四,要建立完善的监督检查机制。

监督检查是保障乡镇公路养护管理工作正常开展的重要环节,要建立健全乡镇公路养护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养护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确保乡镇公路的安全畅通。

可以通过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等方式,建立监督检查机制,提高行政效率,确保养护管理工作的公正和规范性。

综上所述,建立健全乡镇公路养护管理制度,需要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确保乡镇公路的安全畅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提高农民生活水平。

只有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加大资金投入,提高技术标准,不断提高养护管理的水平和效率,才能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乡镇公路的需求,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目标。

村里公路养护管理制度

村里公路养护管理制度

村里公路养护管理制度一、前言村里公路是连接农村各个村落和乡镇的重要交通纽带,对于农村居民的出行、农产品的流通及乡村经济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由于近年来农村公路的建设和养护不足,导致很多村里公路存在着路面破损、路基塌陷、道路积水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公路的通行安全和运输效率。

为了做好村里公路的养护管理工作,提高农村交通运输的安全和便利性,我们制定了以下的《村里公路养护管理制度》。

二、养护管理机构1.建立完善村里公路养护管理机构,设立村里公路养护管理委员会,统一管理公路养护工作。

管理委员会由乡镇政府、村委会和公路养护企业等单位的代表共同参与,负责制定和落实公路养护管理方案。

2.设立专门的公路养护管理部门,负责公路养护工作的实施和监督。

公路养护管理部门应具备一定的养护能力和技术水平,配备专业的养护人员和必要的设备工具。

3.建立村里公路养护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对公路养护工作的实时监控和数据录入。

通过信息系统的建立,能够及时了解公路养护情况,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

三、养护管理标准1.制定村里公路养护管理标准,明确各项养护工作的内容和要求。

对于路面破损、路基塌陷、道路积水等问题,应制定相应的养护措施和处理办法,确保公路安全畅通。

2.建立公路巡查制度,定期对村里公路进行巡查检查。

巡查员应定期检查公路路面的平整度、路基的稳定性、排水设施的畅通情况等,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处理。

3.建立公路养护档案,对公路养护工作的所有记录和资料进行整理归档。

档案包括公路养护的实施方案、监测数据、工作进展情况等,为今后的养护管理提供依据和参考。

四、养护管理措施1.加强村里公路的日常养护工作,定期进行路面修复、路基加固和排水设施清理等工作。

对于日常养护工作难以处理的问题,要及时通知公路养护企业进行维修。

2.加强村里公路的定期检测和维修工作,对于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路段要立即封闭修复。

定期检测和维修工作应由专业的公路养护企业进行,确保质量和效果。

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制度(5篇)

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制度(5篇)

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制度一、引言农村公路建设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升具有重要意义。

为确保农村公路建设的顺利进行和有效管理,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本文将围绕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制度的内容展开论述,以期能够对相关工作提供参考和借鉴。

二、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1.科学规划。

农村公路建设需要科学合理的规划,根据农村交通需求和地理环境,确定建设的路线、桥梁、隧道等要素,确保农村公路建设的可行性和可持续发展。

2.公开透明。

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制度需要公开透明,确保农民群众对农村公路建设的权益得到保障,确保项目的决策和管理程序的公正公开,提高工作的公信力和透明度。

3.优先发展。

农村公路建设需要优先发展,将其列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项目,确保投入的资金、人力和物力,提高农村公路建设的进度和质量。

4.科学管理。

农村公路建设需要科学管理,采取现代化的管理手段,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

三、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1.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管理(1)规划管理。

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是农村公路建设管理的基础,包括项目的规划编制、审批和调整等工作,需要综合考虑农村公路供需关系、交通流量、地理环境等因素,制定出科学合理的规划方案。

(2)招投标管理。

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招投标管理是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的重要环节,需要制定公开、公正、公平的招投标制度,确保工程的质量和效益。

(3)合同管理。

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合同管理是确保各参建方权益的重要措施,需要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确保工程总承包商和分包商按照合同要求执行工程建设工作。

2.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资金管理(1)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管理需要建立专门的资金管理机构,对农村公路建设的资金来源、筹措、分配和监督进行科学管理,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效益性。

(2)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资金使用需要在建设单位和资金出资方之间签订资金使用协议,明确资金使用的范围、条件和期限,确保资金的有效利用。

农村公路路政管理措施

农村公路路政管理措施

农村公路路政管理措施1. 背景农村公路是农村地区通往城市和乡村间道路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但由于农村公路地域广、路段多、管理难度大、监管不足,加之存在一些恶性事件如路况不良、道路损坏、交通违法等,农村公路的管理成为了农村公路建设和使用中的重要问题。

为此,本文将阐述针对农村公路路政管理的主要措施。

2. 路政管理措施2.1 路段划分首先,农村公路的路段应划分为交通管制区、速度限制区、禁输区等。

交通管制区应对那些路段进行封闭和警示,避免以下情况的发生:施工、道路危急、车辆故障、交通事故等。

速度限制区的划分应根据公路的布局和道路条件来确定不同的限速标准,保护行人和车辆的安全。

禁输区主要是禁止流动性较大货物运输,防止过重、大件货物对农村公路造成冲击和损坏。

2.2 建立监管机制其次,在农村公路的管理中应建立一个完备的监管机制,保证管理措施的实现。

主要的监管机制包括:•建立路政宣传教育站点,在公路旁广泛张贴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标语和画像,增强公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对违章行为实行高压打击和惩罚;在每个节日和高峰期,提前布置路面管制,对通行车辆和行人的规范,做好交警执勤和值班工作;•加强对农村公路的巡视和隐患排查工作,防止道路垮塌、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的发生。

2.3 保障农村公路建设和修缮农村公路的建设和修缮是农村公路管理措施的重要一环。

对于建设阶段,应加强“起点计划”(即全省农村公路的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和现场布局),对于重点地区和重点工程进行支持和优先保障,确保建设质量和进度。

对于已建成的农村公路和老旧路面,要及时维修,及时处理路面拥堵、路阔容积不足等问题,确保公路畅通。

3. 总结综上所述,农村公路路政管理措施的相关措施包括:路段划分、建立监管机制以及保障农村公路的建设和修缮。

这些措施通过科学、合理、有效地管理手段保证农村公路的交通安全、通行畅顺,驱动农村经济社会的良性发展,进一步改善农村公路的管理状况。

农村道路管理站规章制度

农村道路管理站规章制度

农村道路管理站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农村道路管理,促进农村交通安全,保障农民出行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农村道路管理站负责农村道路的日常管理、维护、保养和安全监督工作,依法维护农村道路交通秩序,确保农村道路畅通。

第三条农村道路管理站设立于县级以上地方交通管理部门或农村交通管理分局,负责管辖所属范围内的农村道路管理工作。

第四条农村道路管理站应当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合作,共同维护农村道路交通安全。

第五条农村道路管理站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第六条农村道路管理站的规章制度适用于本管理站辖区内的所有农村道路相关工作。

第二章农村道路的分类第七条农村道路管理站应当根据农村道路的功能和通行量,将农村道路划分为不同等级。

第八条农村道路的分类主要根据道路的等级、道路的用途、道路的长度、道路的宽度、道路的通行情况等因素进行划分。

第九条农村道路分为一级道路、二级道路、三级道路和四级道路四个等级。

第十条一级道路是农村道路管理中最重要的主干道路,通常为宽度较宽、长度较长、通行量较大的道路。

一级道路应当得到重点保护和管理。

第十一条二级道路是农村道路管理中次要的干道路,通常为宽度较窄、长度适中、通行量适中的道路。

二级道路应当得到重点管理和保护。

第十二条三级道路是农村道路管理中次要的支路,通常为宽度较窄、长度较短、通行量较小的道路。

三级道路应当得到适当管理和保护。

第十三条四级道路是农村道路管理中最次要的小路,通常为宽度较窄、长度较短、通行量较小的道路。

四级道路应当得到基本管理和保护。

第三章农村道路的管理第十四条农村道路管理站应当加强对各级农村道路的管理,维护农村道路的通行顺畅。

第十五条农村道路管理站应当建立健全农村道路档案,定期对农村道路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第十六条农村道路管理站应当加强对农村道路的日常巡查和维护,及时处理路面损坏、交通标志破损等问题。

农村公路路政规章制度

农村公路路政规章制度

农村公路路政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农村公路的管理,保障农村公路的安全和顺畅通行,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农村公路指连接农村各村庄、农田、林地、水田等农业生产区与主要交通道路的道路。

第三条农村公路路政规章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农村地区的公路管理相关工作。

第四条农村公路管理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农村公路管理单位应当加强组织建设,提高管理水平,切实履行管理职责,保障农村公路的正常运行。

第六条农村公路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理信息系统,及时了解农村公路的运行状况,及时发布公告,处理相关事务。

第七条农村公路管理单位应当指定专门机构负责农村公路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八条农村公路管理单位应当加强对农村公路的维护和修复工作,确保农村公路的安全通行。

第二章农村公路的分类第九条农村公路主要分为以下几类:(一)村村通公路:连接村庄与村庄之间的道路。

(二)田园风光道路:穿越农田、林地的乡间小路。

(三)生产交通公路:连接田间地头与主干道路的道路。

(四)旅游观光道路:通往旅游景点、风景区的道路。

第十条农村公路的分类应当根据其用途和情况合理确定。

第三章农村公路的建设第十一条农村公路的建设应当依据国家规划和地方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建设方案。

第十二条农村公路的建设单位应当经过规划部门的审批,取得相关批准文件后,开工建设。

第十三条农村公路的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管理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噪音、扬尘等环境污染问题。

第十四条农村公路建设单位应当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确保农村公路建设合格。

第四章农村公路的维护和管理第十五条农村公路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的维护管理制度,明确负责人,确定工作职责。

第十六条农村公路管理单位应当定期对农村公路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理道路损坏、路面塌陷等问题。

第十七条农村公路管理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农村公路的使用费用,并公布在村庄或路边。

第十八条农村公路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农村公路的紧急救援机制,确保道路上发生事故时能够及时救助。

乡镇路长制规章制度

乡镇路长制规章制度

乡镇路长制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乡镇道路管理工作,保障乡镇交通秩序,维护公路设施和环境的美观、整洁,提高区域的整体形象,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乡镇道路管理工作,包括乡镇道路的日常巡查、维护、保养和管理等方面。

第三条乡镇路长是指乡镇政府安排负责本乡镇道路管理工作的负责人,负责协调、指导、管理和监督乡镇道路管理工作。

第四条乡镇路长应当履行职责,维护乡镇道路的良好秩序,提高公路环境,促进乡镇道路交通安全和文明。

第五条乡镇路长应当严格执行本规章制度,履行职责,维护乡镇道路管理工作的正常秩序。

第六条乡镇道路管理工作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制度,促进乡镇道路管理的科学、规范和便民。

第七条乡镇路长应当关心道路周边环境,加强对道路设施和标志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并不断提升乡镇道路管理水平。

第二章乡镇路长的职责第八条乡镇路长应当组织、协调、监督乡镇道路管理工作的实施,推动道路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第九条乡镇路长应当落实维护、保养乡镇道路及设施的责任,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和秩序的管理和监督。

第十条乡镇路长应当组织和安排道路巡查员对乡镇道路进行巡查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一条乡镇路长应当组织和协调道路管理和维护工作人员的培训和学习,提高工作素质和技能。

第十二条乡镇路长应当及时处理道路管理中的矛盾和问题,协调相关部门合作,保障道路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乡镇路长的权力第十三条乡镇路长有权制定并发布乡镇道路管理规定、通告、命令等文件,规范乡镇道路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乡镇路长有权对乡镇道路管理工作中的不合理、不规范、不达标的行为和现象进行纠正和整顿。

第十五条乡镇路长有权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和优化道路管理工作人员的分工和职责,提升工作效率和质量。

第四章乡镇路长的责任第十六条乡镇路长应当组织和实施乡镇道路的日常巡查和维护工作,确保道路畅通和安全。

第十七条乡镇路长应当组织执法人员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和处理,保障道路交通秩序。

乡镇交通养护管理制度

乡镇交通养护管理制度

乡镇交通养护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乡镇交通养护管理工作,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提高交通运输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分工1.乡镇政府责任:(1)统筹协调乡镇道路交通养护管理工作,制定相关规章制度。

(2)加强对乡镇交通养护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做好考核评估工作。

(3)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市民交通安全意识。

(4)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2.交通养护管理部门责任:(1)组织道路巡查,发现道路存在问题及时处理。

(2)维护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保持道路交通设施完好。

(3)组织道路维修、养护工作,确保道路畅通安全。

(4)负责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培训、演练等工作。

3.居民责任:(1)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出行,保持道路交通秩序。

(2)积极参与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交通安全意识。

(3)发现道路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配合做好道路养护工作。

三、乡镇道路养护管理制度1.道路巡查管理(1)交通养护管理部门每周对乡镇道路进行一次巡查,发现道路损坏、标志破损等问题及时处理。

(2)设立道路养护巡查日志,记录巡查情况、存在问题及处理情况。

2.道路维修养护管理(1)根据道路使用情况,制定道路维修养护计划,定期对道路进行维修养护。

(2)道路维修养护过程中,要做好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施工安全。

3.道路交通设施管理(1)定期检查道路交通设施,如交通标志、标线等,发现问题及时更换、修复。

(2)加强对道路交通设施的保护工作,防止被人为破坏。

4.道路养护经费管理(1)乡镇政府每年拨专门经费用于道路养护管理工作,要做到合理使用,节约开支。

(2)完善道路养护经费管理制度,确保经费使用透明、规范。

四、乡镇交通养护管理工作的考核评估1.乡镇政府每年组织对道路养护工作进行考核评估,评定考核绩效。

2.评估内容包括道路养护工作的完成情况、道路交通秩序恢复情况、交通安全状况等。

3.根据考核评估结果,对交通养护管理部门进行奖惩,并提出改进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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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镇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办法
为加强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建立“政府负责、部门执法、群众参与、综合治理”的农村公路路政管理体制,制定乡规民约,提高沿线群众的护路爱路意识,保护农村公路的路产路权,提高农村公路的通行能力,根据《公路法》、《XX省农村公路条例》及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未经法律、法规授权和省政府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卡、收费、罚款和拦截车辆,已建完水泥路面的农村公路,严格禁止超限车辆通行。

各没线村屯村委会有权制止超限车辆通行。

二、农村公路管理站所有成员为专职路政管理人员,其他村社干部为兼职路政管理人员,主要行使以下职责:(一)宣传贯彻执行公路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制止损害公路的行为。

(三)实施农村公路施工作业时的交通控制。

(四)监督路政审批事项的执行。

(五)负责农村公路的日常巡视。

(六)行使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其他路政管理职责。

(七)向农村公路主管部门报告有关情况。

三、在农村公路控制区内修建地面建筑物、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必须征得当地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同意后,再
依法办理手续,公路拓宽改造需要拆除或搬迁时应无条件拆除或搬迁。

四、村可聘请沿线居民作为护路员,协助农村公路管理站做好路政管理工作。

护路员有权制止损坏农村公路的行为,保护路政案件现场,并及时向农村公路管理站和市农村公路管理所报告。

五、要建立农村公路路产档案。

及时制止和查处违反公路管理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行为,采取措施避免超限车辆损害农村公路。

六、在农村公路上禁止下列行为:
(一)从事建筑作业活动,在公路两侧规定控制区内非法建筑。

(二)摆摊设点,设置集贸市场及各类经营场所。

(三)打场晒粮,堆放物料及设置其他障碍物。

(四)挖沟引水灌溉。

(五)焚烧秸秆,堆粪沤肥,倾倒垃圾及撒漏污物。

(六)道路两侧放牛、放羊破坏花草树木行为。

(七)其他损坏、污染农村公路的行为。

七、农村公路入口处设置公告牌。

公告限载标准和超限车辆行驶农村公路的法律后果,并在危险桥梁、路段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

公告牌和警示标志的式样应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八、对于各种损害农村公路路产路权的行为,各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可依照《公路法》和《XX省农村公路条例》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XXX镇人民政府
2016年3月1 日
XXX镇农村公路路政执法组织机构组长:郑维国
副组长:于长海
组员:赵九奎
高勇
张兆平
韩凤利
张延华
韩永发
董福兴
XXX镇人民政府
XXX镇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机构组长:姜永吉
副组长:郑维国
组员:赵九奎
高勇
张兆平
韩凤利
张延华
韩永发
董福兴
XXX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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