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学生社团协会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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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协会工作制度

大学协会工作制度

大学协会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大学协会的管理,规范协会工作,提高协会的综合素质,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大学协会工作制度适用于全校各类学生协会组织。

第三条大学协会应以“服务、创新、合作、共赢”为宗旨,积极发挥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作用,为学生提供锻炼成长的机会。

第四条大学协会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学校规章制度,服从学校对学生社团的管理。

二、协会组织结构第五条协会设理事会,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和常务理事组成。

理事会负责协会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协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若干名,会长负责协会的整体工作,副会长协助会长工作。

第七条协会设秘书处,秘书处设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若干名,负责协会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协会根据工作需要设立若干分支机构,负责具体事务。

三、协会工作程序第九条协会工作计划由会长提出,经理事会讨论通过后实施。

第十条协会重大活动的组织与实施,应提前向学校学生社团管理部门申请,经批准后进行。

第十一条协会定期召开会员大会,总结工作经验,听取会员意见,改进工作。

第十二条协会负责人每学期向理事会汇报工作,接受理事会监督。

四、协会财务管理第十三条协会经费来源包括会费、捐赠、赞助等合法途径。

第十四条协会经费使用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保证经费的合理使用。

第十五条协会设立财务账户,指定专人负责管理,财务支出须经会长审批。

第十六条协会每年末进行财务审计,审计结果向理事会和会员大会报告。

五、协会成员管理第十七条协会成员应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学习成绩,遵守协会规章制度。

第十八条协会成员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参加协会活动的权利。

第十九条协会成员应积极参加协会活动,不得无故缺席。

第二十条协会成员如有严重违反协会规章制度的行为,经理事会讨论,可给予警告、暂停会员资格、开除出协会等处分。

六、协会工作评价第二十一条协会工作评价分为内部评价和外部评价。

第二十二条内部评价主要包括协会成员的满意度、活动参与度、能力提升等方面。

某师范大学学生社团管理条例

某师范大学学生社团管理条例

1.1 湖南师范大学学生社团打点条例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我校学生社团是在学校党委带领、校团委指导和打点下的,学生基于共同的兴趣和愿望自发组成、按照章程自主开展活动的学生课外组织。

第二条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社团建设,促进学生社团的健康开展,鞭策校园文化建设,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章社团的组织原那么第三条学生社团须按照专业性质相近的原那么,确定一个挂靠单元。

挂靠单元负责对社团日常工作进行具体的指导和打点。

社团挂靠单元一般为学院团委,个别性质特殊、难以确定适宜的学院团委为挂靠单元的社团,可以申请直接挂靠校团委进行打点。

第四条每个学生社团须配备1-2名指导教师,由我校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在某一方面有专长的教师担任。

社团可按照自身开展需要在校表里聘请相关专业的专家或有关人士担任社团参谋。

第五条社团的指导教师应按期对该社团的主要工作和活动开展进行指导,并对社团干部和会员进行业务方面的培训。

第六条学生社团除接受学校党团组织带领和指导外,日常打点工作由学生社团联合会〔以下简称学社联〕负责。

第三章社团的成立、登记及注册第七条凡我校全日制在籍学生,基于共同的兴趣和愿望,在成认校学社联章程的前提下,均可申请成立社团。

组建新社团要符合以下要求:1、社团应由3名以上学生联合倡议,成立之后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20人;2、社团的倡议人必需具有组织该社团所需具备的底子本质且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3、社团必需有独立的章程、明确的内部组织机构、挂靠单元和指导老师。

第八条申请成立社团,倡议人应向校团委提交以下材料:1、书面申请〔内容应包罗成立该社团的必要性及可行性〕;2、社团倡议人名单及底子情况;3、社团挂靠单元及倡议人地址学院定见;4、社团章程草案;5、倡议人认为需说明的其他情况。

第九条社团章程应包罗以下内容:1、社团的名称;2、社团的宗旨、主要任务、活动内容;3、会员资格及其权利、义务;4、民主的组织打点程序、执行机构及发生程序;5、章程的点窜程序;6、其他需要由章程规定的事项。

大学协会管理规章制度模板

大学协会管理规章制度模板

大学协会管理规章制度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大学协会管理行为,促进协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团体管理条例》和大学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大学协会是大学学生自愿组织成立的非营利性组织,是学生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平台,是学生参与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载体。

第三条大学协会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校规和有关规定,坚持以服务学生为宗旨,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四条大学协会管理委员会是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监督和指导协会的一切工作。

管理委员会成员由协会会员投票选举产生。

第五条大学协会应当按照“民主、平等、协商、公正”的原则,组织开展各项活动,倡导和谐合作的团队精神,共同推动协会事业的繁荣发展。

第六条大学协会应当积极与学校、社会单位和社会组织开展交流与合作,发挥协会在学生综合素质培养中的重要作用,推动协会建设全面发展。

第七条大学协会应当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不得违反大学有关规定,否则将受到相应处罚。

第二章协会成立与注册第八条大学协会经批准成立后,应当按照学校规定进行注册登记,领取协会证书,并定期报送相关资料。

第九条大学协会应当明确协会名称、宗旨、业务范围、组织结构和财务管理制度等内容,并提交审批。

第十条大学协会成立时,应当依法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成员,并设立监督委员会,实行民主管理。

第十一条大学协会应当不断加强组织建设,拓展会员范围,健全制度机制,提高组织管理水平,确保协会活动的有序开展。

第十二条大学协会应当制定协会章程和组织管理规定,建立健全管理体系,明确管理职责,规范管理行为。

第十三条大学协会应当认真做好内外募捐工作,合理利用筹集的资金,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协会活动与管理第十四条大学协会应当不断丰富活动内容,多样化活动形式,提高活动质量,增强学生参与热情。

第十五条大学协会应当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活动方案,明确活动目标、任务和时间表,确保活动达到预期效果。

大学协会规章制度总则

大学协会规章制度总则

大学协会规章制度总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大学协会的活动,增强管理效能,促进组织发展,根据《大学协会管理暂行条例》,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大学协会是大学学生自主组织,以团结、交流、服务、发展为宗旨,实行自愿原则,开展各项社会实践活动。

第三条大学协会的成员应当具有优秀品德和较高道德标准,遵守《大学协会章程》和本规章制度,恪守协会行为准则,树立正确的思想政治观念和良好的品行。

第四条大学协会的组织形式多样,包括学术类、文娱类、公益类、社交类等,组织结构灵活,活动内容多样,为学生提供了广阔的发展平台。

第五条大学协会应当注重团结协作,鼓励成员积极参与组织活动,提升自身能力,促进交流互助,推动团队发展。

第六条大学协会应当与学校、社会各界保持联系,发挥作用,推动共同发展,为推动学校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做出贡献。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七条大学协会的组织机构包括主席团、秘书处、部门(会)以及普通会员,组成协会会议制度,实行集体决策。

第八条主席团是大学协会的最高决策机构,由主席、副主席和部长组成,负责制定协会发展规划、活动计划并监督实施。

第九条秘书处是大学协会的管理机构,由秘书长和秘书组成,负责组织协会日常事务,起草会议纪要、协会文件等。

第十条部门(会)是大学协会的活动组织单元,根据不同活动内容和类型划分,负责具体活动的组织策划和实施。

第十一条大学协会成员按照自愿原则加入,通过组织培训、考核等方式选拔适合岗位的成员,保证活动顺利进行。

第十二条大学协会应当建立健全的工作制度和管理流程,确保活动的顺利实施和组织的良好运行。

第三章活动管理第十三条大学协会的活动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内管理规定,不得从事违法活动。

第十四条大学协会应当注重团队合作,制定详细的活动计划和目标,合理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完成活动任务。

第十五条大学协会活动应当注重实效,坚持目标导向,注重成果评估,提升活动效益和质量。

第十六条大学协会应当注重安全管理,确保活动过程中的安全,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大学生社团管理规章制度

大学生社团管理规章制度

大学生社团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大学生社团的组织管理,促进大学生社团活动的有序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学校章程》及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学校内所有注册成立的大学生社团,包括学生学术、文化、体育、志愿服务等多种类型的社团。

第三条大学生社团是在学校指导下,由学生独立组织管理、自主运作的群众组织,是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平台。

第四条大学生社团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校园秩序的活动,不得任意聚众搞颠覆性、分裂性活动。

第五条学校将为大学生社团提供必要的场地、设备和经费支持,同时要求大学生社团遵守有关管理制度,维护校园和社团的正常运转。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六条大学生社团的注册、更名、撤销等事项,必须按照学校规定的程序进行,学生社团应当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经学校审批后方可办理。

第七条大学生社团应当建立健全组织结构,包括社团章程、理事会、部门设置等,各部门职责明确,相互协作,共同推进社团事业的发展。

第八条大学生社团必须严格遵守学校规定的社团名称管理制度,不得有违法、不良、宣传性或与学校形象不符的社团名称,否则将被责令限期更名。

第九条大学生社团应当按照学校规定的程序,开展社团成员的选拔工作,确保社团成员的质量和数量,促进社团的稳定发展。

第十条大学生社团应当配备一定数量的管理人员,具有一定的管理经验和组织能力,负责社团的日常管理和运作。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十一条大学生社团的经费来源包括学校拨款、社团会员费、赞助款、募捐等,社团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合理使用和管理社团经费。

第十二条社团经费的使用应该符合社团章程和活动计划的规定,不得私划、挪用社团经费,不得用于个人私利或非法活动。

第十三条大学生社团应当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设立专门的财务部门,负责社团经费的收支统计、审计和报告工作。

第十四条社团经费的使用情况,应当及时向会员和学校进行公示,确保经费使用的透明、公开和合理性。

学校学生社团管理条

学校学生社团管理条

学校学生社团管理条一、定义和目的学生社团是指学校组织的以学生为主体的非营利性组织,旨在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活动,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实践能力的培养。

二、学生社团的组建和管理1. 学生社团的组建应遵循自愿、平等、自主的原则,学生可以按照自身兴趣和需求组建社团。

2. 学生社团的申请和注册应符合学校的规定,并经过学生社团管理机构的审批。

3. 注册通过的学生社团应遵守学校的相关规定,接受学校的管理和指导。

三、学生社团的权益和义务1. 学生社团享有与学校其他组织平等的权益,包括使用学校的场地和设施、优先参与校内外活动等。

2. 学生社团应遵守学校的相关规章制度,维护学校的形象和声誉。

3. 学生社团应定期向学校提交工作报告,接受学校的监督和评估。

四、学生社团的活动管理1. 学生社团应制定年度活动计划,并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给学生社团管理机构备案。

2. 学生社团的活动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相关规定,不得从事任何违法违规活动。

3. 学生社团的活动应围绕学校教育目标,注重学习和实践相结合,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五、学生社团的指导和支持1. 学生社团管理机构应为学生社团提供相关指导和支持,包括组织培训、提供活动经费等。

2. 学生社团管理机构应定期与学生社团进行沟通和交流,了解其工作情况和需求,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3. 学生社团管理机构应根据学生社团的工作表现,给予奖惩,并及时通知学生社团本人。

六、学生社团的解散和调整1. 学生社团如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学校有权解散该社团,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 学生社团如遇到重大问题,需解散或调整组织形式的,应经学生社团管理机构批准,并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程序上的处理。

七、学生社团的评选和表彰1. 学生社团管理机构应定期评选优秀学生社团,并对其进行表彰和奖励。

2. 优秀学生社团应享受学校的优惠政策,包括经费支持、场地使用优先等。

八、附则本条例的解释权归学校学生社团管理机构所有,如有需要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大学学生社团组织管理规定

大学学生社团组织管理规定

大学学生社团组织管理规定一、组织的建立大学学生社团是学生自主组织的重要形式之一,它是培养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交流合作的有效途径。

为了保证学生社团的活动有序、健康地进行,需要建立一套合理的管理规定。

二、社团申请与认定1.申请程序:学生社团的组织申请应由学生主动提出,填写相应的申请表并提交给学校相关部门。

2.认定标准:学生社团的认定需要符合学校的相关要求,并经过学校相关部门审核认定。

3.认定权限:学校应设立相应的委员会或部门负责社团认定工作,以确保公正评议。

三、社团名称和标识1.名称要求:社团的名称不能违反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学校相关规定,并要与已有社团名称区别开来。

2.标识设计:社团应设计并注册自己独特的标识,以便社团活动的宣传和推广。

四、干部选拔和管理1.选拔原则:社团干部应通过公平公正的选拔程序产生,选拔标准应包括综合素质、组织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等。

2.培训和管理:社团干部应定期接受相关培训,提升自身管理和领导能力。

同时,学校应建立健全的干部管理机制,关注干部的日常工作和个人成长。

五、活动策划和管理1.策划与审批:社团活动的策划应符合学校相关规定,事先提交计划书,获得学校相关部门的批准。

2.活动组织:社团应根据活动的性质和规模,合理分工,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并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

3.安全和责任:社团活动应确保参与成员的安全,同时注意保护环境和遵守社会公德。

六、经费使用和管理1.经费来源:学生社团的经费来源可以是学校的拨款、社团自筹和赞助等,但必须符合相关规定。

2.经费使用:社团的经费应用于社团活动,要勒精打细,不得挪作他用。

同时,社团应及时提交经费使用情况的报告。

七、团队建设和文化传承1.团队建设:社团成员应建立和谐的团队关系,发扬合作精神和团队意识,共同推动社团的发展。

2.文化传承:社团应传承和发扬自身的特色文化,树立良好的社团形象,并举办一系列具有时代特色和学校风格的活动。

八、成果评估和绩效考核1.评估项目:社团的活动成果应包括社团会员的知识技能、团队合作能力、社团影响力等方面的综合评估。

学校协会社团的规章制度

学校协会社团的规章制度

学校协会社团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协会社团的活动,维护学校社团的正常秩序,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学校协会社团是指由学生自愿组织、团结互助、志趣相投的集体,在校园内进行各种有益的活动的群体。

第三条学校协会社团应履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传承中华民族优秀文化,让学生在校园更好地发展自己。

第四条学校协会社团应当遵循团结友爱、互助互助、开拓创新、和谐发展的建团宗旨,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

第五条学校协会社团成员在参加团体活动时应当遵守组织纪律,服从组织安排,不得违规行为。

第六条学校协会社团干部应当认真履行职责,以身作则,带领团员,做好团务工作,积极推动社团工作的开展。

第七条学校协会社团应当建立健全的组织结构和管理制度,明确各项工作的分工和责任。

第八条学校协会社团应当加强与学校和社会各界的联系协作,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服务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九条学校协会社团应当建立和完善社团风采,丰富和充实学生业余生活,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

第十条学校协会社团应当加强自身建设,提高组织管理水平,增强凝聚力和执行力,为学校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十一条学校协会社团设主席团、部门和小组三级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主席团是学校协会社团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学校协会社团的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组织部长、宣传部长等组成。

第十三条部门是学校协会社团的具体工作机构,每个部门设一名部长或主管,分工明确,负责具体的工作任务。

第十四条小组是学校协会社团的基层组织,下设若干个小组长,组织成员进行团队协作,开展活动。

第十五条学校协会社团的主席团成员由全体团员选举产生,部门和小组的负责人由本部门和小组成员选举产生。

第十六条学校协会社团的部门工作应当互相协作,密切配合,共同推动社团事业的发展。

第十七条学校协会社团应当建立健全的纪律检查机制,严格监督部门和小组的工作执行情况,保证工作任务的完成。

【新】华东交通大学学生社团管理规定

【新】华东交通大学学生社团管理规定

华东交通大学学生社团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学生社团的管理,加强学生社团建设,丰富课外活动,繁荣校园文化,全面推进学生素质教育工作和学校精神文明建设。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关于加强社团建设的工作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学生社团,是指我校学生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学生组织。

第三条学校鼓励和支持学生社团活动。

学生社团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校纪校规。

第四条学生社团的会员应是具有我校学籍的学生。

第五条学生社团的基本任务:1.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综合素质.2.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服务和凝聚学生.第六条学生社团必须接受校党委领导,在本校范围内活动。

校团委受校党委的委托,在全校各部门的配合下,负责学生社团管理和指导。

第七条为了加强学生社团的活动管理,校团委特设社团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社工委),负责管理、协调全校的社团组织,统筹安排活动.第二章学生社团的成立第八条学生社团申请成立时,由发起人到社工委办公室,按理论学习型、学术科技型、志愿服务型、文体艺术型四个类别中的一个进行登记,办理申请手续.同一类型社团只允许存在一个。

由社工委申报校团委审批.申请时间为每月值班时间.第九条申请成立学生社团,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有10名以上的学生联合发起,发起人必须具有开展该社团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且未受过学校、学院处分。

2.有规范的社团名称,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学生社团性质相符,准确反映其特征。

3.有一个规范的章程和相应的组织机构;4.原则上有一名负责任的指导教师。

第十条申请成立社团,应由发起人负责向社工委提交以下文件:筹备申请书、章程(草案)、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介绍,以及指导教师的基本情况等有关书面文字材料(同时向社工委递交申请材料电子稿进行备档,社工委将根据具体情况对电子档案进行核查,方便资料退回及修改).第十一条社团申请章程应包括下列内容:学生社团名称、宗旨和类别;学生社团活动基本内容、范围和方式;会员资格及其权利、义务;组织管理制度,执行机构的产生程序及权限;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经费来源、管理与使用的规定以及审核制度;章程修改的程序;负责人条件、权限和产生、罢免程序。

大学协会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大学协会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大学协会管理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大学协会的管理,促进校园文化建设,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事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大学协会是由同一类兴趣爱好的学生自愿组成,以开展各项文化、学术、科技、体育等活动为宗旨的组织形式。

第三条大学协会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相关规定,履行社会责任,维护大学校园的良好秩序。

第四条大学协会的组织形式可以分为小组、部门和主席团。

第五条大学协会成员应当秉持公正、团结、友爱、奉献的精神,共同进步,促进协会的发展。

第六条大学协会应当按照学校相关制度规定进行注册,获取合法的运作资格。

第七条大学协会应当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定期向学校相关部门进行汇报,接受学校领导的指导。

第八条大学协会应当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为学校的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第九条大学协会应当善待协会成员,建立和谐的内部关系,保障每位成员的合法权益。

第十条大学协会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的透明公开和合理使用。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十一条大学协会的组织结构包括主席团、部门和小组。

第十二条主席团是大学协会的核心组织,负责协会的全面工作,主席团成员由协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等组成,按照主席团成员的工作职责进行分工协作。

第十三条部门是大学协会的具体工作单位,根据协会工作需要设立不同的部门,负责具体的活动策划和执行。

第十四条小组是大学协会的基本工作单位,由感兴趣的学生自愿组成,根据各自的兴趣爱好开展相关活动。

第十五条大学协会应当建立健全的领导机构,明确各级组织架构和分工职责,实施科学的管理体制。

第三章组织运作第十六条大学协会应当制定工作计划和年度活动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保证每一项活动的顺利进行。

第十七条大学协会应当建立健全的会员制度,明确会员的入会条件、权利和义务,并对会员进行管理和培训。

第十八条大学协会应当举办各类活动,如文艺演出、学术讲座、体育比赛等,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大学社团章程规章制度

大学社团章程规章制度

大学社团章程规章制度第一条本社团章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团体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制定。

第二条本社团是一个由自愿加入的、共同进行特定活动或者从事特定事业的大学在校学生自主组织。

第三条本社团名称为“XX大学XX社团”,以下简称“社团”。

第四条本社团宗旨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参与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推动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促进学生交流互助,丰富学生课余生活。

第五条本社团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全体社团成员监督。

第六条本社团遵循民主、平等、自愿、互助的原则。

第七条本社团不得有政治倾向,不得进行政治活动。

第八条本社团的活动范围为校内,校外活动需经学校批准。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九条本社团设主席团、顾问、秘书处、部门。

第十条主席团为最高决策机构,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财务负责人组成。

主席团成员由全体社团成员通过选举产生,任期一年。

第十一条顾问由学校相关领导人员担任,为社团提供指导和支持。

第十二条秘书处负责社团的日常管理工作,由秘书长领导。

第十三条社团根据活动内容设立不同部门,由部长领导。

第三章会员第十四条本社团接受全体在校学生自愿加入。

第十五条社团会员有义务参加社团的活动并遵守章程规定。

第十六条社团会员有权提出建议和意见,有权参与社团的决策。

第十七条社团会员应坚决维护社团的荣誉和形象。

第十八条社团会员应遵守社团的纪律,不得损害社团的利益。

第十九条社团会员有权利查看社团的财务状况和活动情况。

第二十条社团会员有权利参加社团组织的各类活动。

第四章会费管理第二十一条社团会员应按规定缴纳会费。

第二十二条会费具体数额由主席团根据活动需求决定,并报学校审核。

第二十三条会费用于社团活动的经费支出,必须向会员公开收支情况。

第五章活动安排第二十四条社团应每学期制定活动计划,并报学校备案。

第二十五条社团活动应当积极宣传,动员会员参与。

第二十六条社团活动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

第二十七条社团活动需要向学校申请场地和物资支持的,应提前知会主席团。

大学社团管理制度(4篇)

大学社团管理制度(4篇)

大学社团管理制度大学社团是大学生活中重要的一部分,对于大学生的成长和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运作社团,建立一套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是十分必要的。

下面将介绍一套适用于大学社团的管理制度,以提高社团的运营效率和质量。

一、组织架构1.社团委员会:由一名指导老师作为指导者,选举产生主席团、部门负责人等,负责整体规划和决策。

2.部门设置:根据社团的具体情况和需求,设置相应的部门,如宣传部、组织部、财务部等,确保社团工作的有序开展。

3.成员选拔:社团成员的加入应通过面试、试用期等方式进行,以确保成员的素质和能力符合社团的要求。

二、活动管理1.活动策划:社团应建立完善的活动策划机制,充分发挥社团成员的创意和能力,定期举办各类有针对性的活动。

2.活动经费:社团活动经费应按照经费预算制度进行申请和审批,确保活动经费的合理使用和审计。

3.活动执行:社团应建立活动执行小组,明确活动执行的责任和任务,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

三、会员管理1.会员权益:社团应保障会员的权益,包括参与社团活动的权利、参与社团决策的权利等,建立良好的内部沟通机制。

2.会员考核:对会员进行定期考核评估,评估内容包括个人能力发展、社团工作表现等,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3.会员激励:社团应建立激励机制,通过表彰、奖励等方式激励会员,激发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四、财务管理1.财务制度:社团应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包括财务账目的日常记录和存档,财务报表的编制和上报等,确保财务的透明和规范。

2.经费使用:社团应按照财务预算,合理安排经费的使用,确保社团活动的顺利进行和经费的有效利用。

3.财务审计:社团应定期进行财务审计,确保财务的真实性和合规性,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五、宣传推广1.宣传策略:社团应制定宣传策略,采用多种宣传方式,如校内外传单、社交媒体等,提升社团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2.宣传内容:社团应制作精美的宣传材料,内容包括社团的成立宗旨、主要活动和成就等,吸引更多的学生加入和关注。

大学学生社团管理规定

大学学生社团管理规定

大学学生社团管理规定1. 引言大学学生社团是一个重要的组织形式,为学生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并丰富了校园文化生活。

然而,为了确保学生社团的良好运作和有益发展,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管理规定势在必行。

2. 社团注册所有学生社团必须经过注册才能合法运行。

注册程序应包括填写相关申请表格、提交社团章程、成员名单等必要资料,并经过校方审核后方可获得注册资格。

此举有助于规范学生社团的成立和管理,并提供了必要的法律保障。

3. 成立条件学生社团应具备一定的规模和活跃度,例如拥有一定人数的注册成员,有稳定的活动计划及一定的外部影响力等。

同时,学生社团还需明确自身的定位和宗旨,并与学校的教育目标相契合。

4. 责任与义务学生社团成员应明确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包括积极参与社团活动、遵守社团章程和管理规定、维护社团形象等。

为了确保社团的健康发展,社团负责人应主动承担起组织、协调和管理的职责,并及时向学校报告相关情况。

5. 资金管理学生社团在开展活动过程中可能需要一定的经费支持,因此需要建立合理的资金管理制度。

社团应制定预算和费用报销程序,并明确经费使用范围和限制,以确保资金的合理运用和透明度。

6. 活动安全学校应建立健全的社团活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学生社团的活动安全。

社团活动前,应制定详细的活动计划,明确活动内容、场地要求、人员管理等细节,并指定专人负责安全检查和保障。

7. 师生指导学校应派驻相关教师作为学生社团指导老师,负责指导和协助社团的运作。

指导老师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管理经验,以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指导,并在需要时协调学校资源的优化利用。

8. 多样化培训学校可以组织多样化的培训课程,提升学生社团成员的组织管理能力和专业技能,例如领导力培训、团队合作培训、项目管理等。

通过培训,提升社团成员的综合素质,提高社团的管理水平和发展潜力。

9. 社团评估与奖励学校可以设立一套科学的社团评估机制,对学生社团进行定期评估和考核。

评估内容可以包括社团活动的质量、成员参与度、社团影响力等。

学生社团管理条例

学生社团管理条例

学生社团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生社团(以下简称“社团”)是学生为增长知识,开拓视野,锻炼能力,提高素质,丰富和活跃课余文化及生活,自愿组织起来的群众性团体。

为加强学生社团的管理和指导,依据国家法律及有关规定,特制定此条例。

第二条社团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规章制度,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同时社团活动应遵循既要发扬民主,又要加强纪律;既要活跃气氛,又要保证秩序的原则,保证社团的健康发展。

第三条社团必须接受学院归口单位的管理和指导,其归口管理单位是团委,指导单位是院大学生社团联合会。

第四条学生社团的成员,必须是在我院正式注册登记的学生(不包括外籍学生和短期进修生)。

第二章社团的成立第五条社团发起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有10名以上学生发起成立;(二)有筹备组织专门负责筹建事宜;(三)完成制定章程等准备工作,章程应包括社团的名称、宗旨、主要任务、活动内容和范围、组织机构、经费来源及物质条件和其它说明的事项;(四)必须至少有一名专门的指导教师负责指导工作;第六条社团成立应履行下列手续;(一)由筹备组主要负责人到院大学生社团联合会提交申请报告、章程草案和发起人名单。

(二)经院大学生社团联合会初步审核后,由筹备组到院团委社团部领取并填写《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科技学院学生社团注册申请表》(见附件一)和《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科技学院社团成立申请书》(见附件二)一式两份,履行正式审批手续。

(三)经院团委社团部全面审查批准后,社团方可正式成立。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科技学院学生社团注册申请表》和《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科技学院社团成立申请书》存院团委和社团各一份。

(四)社团应尽快以公告或公开会议形式宣布成立。

第七条为了进行标准化管理,社团组织方式和机构设置一般由主席、办公室、财务部、宣传部以及适合各社团自身发展的其它部门。

社团组成人员情况(包括系别、班级、政治面貌、联系电话等)须报院团委备案。

第八条社团负责人从本社团中选举并报院大学生社团联合会同意,并由院团委社团部审核认可产生。

大学社团协会的规章制度

大学社团协会的规章制度

大学社团协会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校园文化建设,丰富大学生的课余生活,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学生的团队协作能力和领导才能,根据学校相关管理规定,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社团协会是由志愿者组成,具有固定宗旨和规模,开展共同兴趣、专业技能、学术研究等活动的组织。

社团协会的管理机构为社团主席团和社团监督团。

第三条社团协会的宗旨是服务学生,传承文化,提升能力,丰富大学生的校园生活,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第四条社团协会应当严格遵守学校相关管理规定,保障社团活动的合法性和安全性,不得利用社团协会从事与学校宗旨不符的活动。

第五条社团协会应当保护会员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益,促进会员的自我发展,培养会员的社会责任感和团队合作精神。

第二章社团成立与解散第六条社团协会应当以《社团章程》和相关资料向学校社团管理部门申请注册,并提交成员名单、宗旨、活动计划等相关材料。

第七条社团成立后,应当遵守《社团章程》,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学校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八条社团协会应当根据《社团章程》的规定定期举行会员大会,审核社团工作、财务和活动计划,并选举产生社团主席团。

第九条社团协会如因活动丧失活力,经会员大会决议,可以解散。

解散程序应当如下:(一)社团主席团提出解散申请,并征得全体会员同意;(二)解散申请经学校社团管理部门审批通过;(三)社团主席团组织清算工作,处理社团财产。

第十条社团协会解散后,应当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向学校社团管理部门报告解散情况,终止社团资格。

第三章社团管理和活动第十一条社团主席团是社团协会的核心领导机构,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财务长等组成。

主席团成员由全体会员投票选举产生,任期一年。

第十二条社团主席团应当制定《社团工作计划》,明确社团发展目标和工作重点,合理分工,确保社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十三条社团主席团应当建立社团档案,记录社团的成立、发展历程、活动情况和财务信息,做到开展活动公开透明。

第十四条社团主席团应当定期召开社团会议,听取全体会员的意见,协调社团内部关系,推动社团工作的有效开展。

大学学生社团管理规定

大学学生社团管理规定

大学学生社团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社团性质:为保证本院学生依法行使结社自由的权利,加强对本院各社团的管理,维护学院和广大同学的共同利益,结合本分院学生社团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管理性质: 学生社团由学院团总支主管,学院社团管理中心协调开展工作。

人员编制:社团管理中心由社管主任、社管干事以及各社团负责人共同组成。

社团管理中心宗旨:学生社团以“协调社团工作、服务分院学生”为活动宗旨,组织广大同学开展健康积极的第二课堂活动,扩大同学们的知识面,培养广泛的兴趣爱好和创新精神,锻炼活动组织能力,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提高大学生的核心竞争力。

第二章学生社团的成立及注册登记社团成立:申请成立新的学生社团,需要向社团管理中心提交以下申请材料,由社团管理中心向二级学院团总支提出申请,经审查同意后,报社团联合会批准备案,方可正式成立。

经成立后两个星期内完成会员、理事会招新,到社团管理中心注册。

(一)社团成立申请表;(二)筹备负责人的姓名,班级,联系方式及个人简历(三)学生社团章程,章程须包含学生社团的性质和宗旨、会员的权利和义务、组织机构及负责人产生程序和职权范围、经费来源和管理办法等内容;(四)学生社团的活动内容及方式;(五)本学期的工作计划;注册登记:每学年招新后一周内,各社团执以下材料到社团管理中心登记注册。

(一)社团登记注册表;(二)本学期工作计划;(三)上学期财务清单;(四)理事会名单;(五)社团成员名单。

会员招新:社团每学年招新工作在开学后两周内完成。

招新时间、方案确定后,上报社管中心,社管中将派人协调、监督招新工作。

会费收取:会费收取在社团管理中心监督下完成:校院共建级学生社团收取会费每学期每人不高于10元,院级学生社团收取会费每学期每人不高于5元,凡会费收取需开具一式三联的收据。

若有会费补收、增收或在举办活动时收取费用或其它情况的必须经社管中心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三章学生社团的日常管理财务管理:活动经费及日常经费由团总支、社团自身共同承担:凡报经社团管理中心通过的经费采取每月报销的形式;其余经费由社团自行承担,每月上交一份社团财务清单。

大学生社团总得规章制度

大学生社团总得规章制度

大学生社团总得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大学生社团活动,保障大学生社团成员合法权益,营造和谐社团氛围,根据《大学生社团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大学生社团是在校学生自愿组建的,具有一定组织形式,定期举行各类活动,开展文体、科技、文化等方面的活动,发展自身兴趣爱好,增强社会责任感和团队协作能力的独立社会团体。

第三条大学生社团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学校的指导下,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服务学校和社会,发挥其在学校的重要作用。

第四条大学生社团必须按照《大学生社团管理办法》的规定,登记注册,并遵守学校有关规定,开展活动。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大学生社团设立理事会、工作委员会和监事会等机构,分别负责社团的决策、日常工作和监督等职能。

(一)理事会:由社团成员组成,负责制定社团的发展规划和中长期发展目标,审议决定社团重大事务。

(二)工作委员会:由社团干部组成,负责具体执行理事会的决策,监督社团各项工作的开展。

(三)监事会:由监事组成,负责监督社团财务管理情况,保障社团资金使用的合法合理。

第六条大学生社团应当建立健全其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做到协同合作,促进社团的发展和成长。

第三章入会与退出第七条大学生社团成员应当具备相应的条件,如热爱社团活动、遵守社团规章制度、具备一定的专业技能等。

第八条大学生社团应当按照其章程规定,认真审核入会人员,做好相关记录,保障社团成员的权益。

第九条大学生社团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可给予其除名处理:(一)严重违反社团规章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二)擅自泄露社团机密信息,损害社团利益的;(三)在社团活动中造成重大伤害、失误的。

第十条大学生社团成员因特殊情况需要退出社团的,应当向社团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社团审核同意后方可退出。

第四章活动管理第十一条大学生社团应当按照活动计划,开展各类文体、科技、文化等方面的活动,形成特色,提升知名度。

第十二条大学生社团活动应当遵循学校规章制度,保障社员安全,预防各类意外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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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学生社团协会管理规定集团标准化工作小组 #Q8QGGQT-GX8G08Q8-GNQGJ8-MHHGN#XXXX大学学生社团协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校园文明建设,促进学生社团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的健康发展,丰富和活跃学生的课外生活,为学生全面素质的提高服务,依据国家及学校的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所称学生社团协会,是指由具有共同兴趣和爱好的我校学生自愿组成的、具有一定章程并在学校学生社团协会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群众性团体。

协会会员应是我校在校正式注册登记的本科生、研究生。

第三条协会必须接受学校的指导和管理。

第四条协会的宗旨及活动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有关规定,符合国家的教育方针,有益于学生的身心健康与全面发展。

第五条协会不得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

第二章协会的管理部门和辅导部门第六条校团委是所有学生社团协会的管理部门,负责所有学生社团协会的管理工作。

第七条校团委下设社团联合会(以下简称“社联”),具体履行学校对协会的管理和服务职能,主要职责包括:1.对外代表全校社团,对内代表全校社团及广大会员利益;2.负责社团的整体对外宣传;3.对申请成立的新协会进行预审;4.在每学年初完成所有协会的年度注册和个别协会注销工作;5.对协会的工作及其主要学生干部进行指导培训;6.对协会的各项活动进行审查;7.社联管理部门管理协会活动资金;8.每学期对协会的运行状况及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根据实际需要有成立与解散学生社团的职能;9.监督各社团负责人的工作情况,社联有权利组织社团换届工作,有权利召开各社团全员大会,有权利任命及罢免社团负责人;10.对协会的表彰处分及其他咨询服务等工作。

第八条协会的挂靠单位及指导教师1.挂靠单位及指导教师负责对协会进行辅导。

挂靠单位应是XXXX大学校、院(系、所)党政部门、教学或科研单位;指导教师应是挂靠单位的正式教职工。

挂靠单位及指导教师应熟悉该协会的活动内容并能胜任对其工作的指导,对协会会员进行业务培训,对协会主要活动进行可行性、安全性的论证。

2.协会指导教师由协会管理部门报至学校教务部门,由教务部门对指导教师的工作给予适当的肯定。

第九条协会的顾问1.协会根据活动需要可在校内外聘请若干政策水平较高、学术造诣较深或某些方面有专长、关心教育的有关人士担任协会的顾问。

协会顾问的职责是在协会的登记宗旨范围内对协会的活动进行帮助。

2.聘请顾问时,协会须向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经批准后方可正式聘请。

第三章协会的成立登记和注册第十条申请成立协会应当由发起人向管理部门申请筹备。

第十一条成立协会,应具备以下条件:1.由3名以上学生联合发起,成立之后的会员总数一般不得少于20名;2.发起人要成立筹备组专门负责筹建事宜并指定负责人;3.筹备组要制定协会章程草案;4.协会的名称应简单明了,其全称应冠以“XXXX大学学生”字样,在活动时必须使用全称,不可省略“学生”二字。

第十二条协会发起人应向协会管理部门提供以下文件:1.筹备申请书;2.协会的挂靠单位及指导教师意见;3.协会的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名单及基本情况;4.协会的章程草案;5.协会发展前景;6.协会管理部门或申请人认为需特殊说明的其他情况。

并由协会发起负责人填写《XXXX大学学生社团协会成立登记表》。

第十三条协会章程应包括下列事项:1.协会的名称;2.协会的宗旨、主要任务、活动内容;3.会员资格及其权利、义务;4.民主的组织管理程序,执行机构的产生程序;5.会长的条件和产生、罢免程序;6.章程的修改程序;7.其他需要由章程规定的事项。

第十四条社联在收到申请后的一周内由社联组织进行协会申请成立的预答辩,并对成立协会的资格进行初步审核。

审核通过后,报上一级管理部门审批;不通过的,应向发起人说明理由。

第十五条社联自收到本条例第十三条所列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两周内,完成对相关材料的审核,并做出批准或不批准决定;不批准的,应向发起人说明理由。

未被批准的,本学期内不准再次申请。

第十六条经批准筹备成立的协会,自社联批准筹备之日起两周内召开会员大会或会代表大会,通过章程,产生执行机构、会长,大会应邀请管理部门负责教师和指导教师参加,并于会后向社联申请正式登记成立。

第十七条社联自收到完成筹备工作的协会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文件之日起一周内完成审查工作。

对符合要求的协会准予正式登记注册,发给协会《XXXX大学学生社团协会登记证》。

对不予登记的,应当将相关决定通知申请人。

第十八条协会注册1.成立的协会从登记之日起每一学年均要向协会管理部门申请注册一次;2.每学年开学的前两周内,协会需持填好的《XXXX大学学生社团协会登记证》到管理部门进行年度注册;3.经审查合格后,由管理部门在《XXXX大学学生社团协会登记证》上盖章予以注册。

第四章协会的会长管理第十九条协会会长的产生协会每年进行一次会长的选举,协会会长须从本协会成员中酝酿产生,并应在协会管理部门填写会长档案进行备案。

会长必须征得所在院(系、所)的同意,并参加社联举办的会长上岗培训。

协会每年进行一次会长的选举。

协会会长需符合以下条件:1.必须从本协会成员中酝酿,经全体会员或会员代表选举后产生;2.参加本协会成为会员,并经常参加协会活动超过一年以上(新成立的协会除外);3.会长原则上由本科二年级以上学生担任(含大二);4.担任会长的本科生必须征得其辅导员的同意;担任会长的研究生必须征得其导师同意;5.会长必须参加社联举办的会长上岗培训并获得相应资格认证后方可上岗,并填写会长档案进行备案。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担任协会会长:1.受到法律制裁或学校党、团、行政处分者;2.曾因违反有关规定,被管理部门撤职的协会负责人和被责令解散协会的负责人;3.前一学年内必修课及限选课有不及格者;本科生会长的综合成绩排名在本班后二分之一;4.正在担任其他协会会长者;5.其他不宜担任协会负责人者。

第二十条协会会长的责任1.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和声誉;2.遵守《XXXX大学学生社团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3.遵守本协会章程,维护本协会的权益;4.维护协会会员的权益,在活动中保证协会会员的人身安全;5.对协会活动的组织、安全性和合法性负责;6.对协会财物管理状况负责。

对于未履行会长职责者,管理部门将视其情况罢免其会长职务。

第五章协会的会员管理第二十一条凡XXXX大学在校正式注册登记的本科生、研究生均可自愿选择参加学生社团协会,一人同时最多参加的协会数量不超过3个,留学生参加学生社团协会须在XXXX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学院留学生办公室备案。

第二十二条协会拥有会员入会申请的否决权,第二十三条会员必须在每学期初,按协会要求到所属协会进行会员登记,过期不登记者按自动退会处理。

第二十四条会员有积极参加协会活动的义务,对于长期不参加协会活动的可按情况作退会处理。

第二十五条会员应积极配合协会干部做好协会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第二十六条会员有监督协会干部工作的权力,对于协会活动可以提出置疑,协会干部必须进行相应解释。

第二十七条会员对于协会的不正常行为和有置疑的活动,可以直接向社联投诉。

第六章协会的活动管理第二十八条协会举办的所有活动必须符合《XXXX大学学生业余活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九条协会举办的所有活动须在社联备案。

大型、涉外活动的举行须征得指导教师的同意,经指导教师批准后,应在活动前至少五个工作日将活动申请递交社联,审查通过后方可举行。

第三十条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为大型活动:1.申请使用校内室外场地且人数多于20人;2.使用可容纳100人以上多媒体教室或使用可容纳150人以上校内场地;3.参与人次超过400人;4.活动跨越两个以上(含两个)学期。

第三十一条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为涉外活动:1.使用校外场地举办活动;2.邀请除本校教职工及正式注册学生以外人员参与活动;3.以协会名义外出参加活动。

第三十二条凡参与举办的冠以“大连学生”、“大连大学生”、“大连高校”、“大连市高校”及其他相关名称的跨校活动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第三十三条同一协会同一项目内如包含多个大型、涉外活动,只需向社联递交项目申请,审查通过后,其项目内的活动不需再单独申报,但必须提前在社联备案。

第三十四条各协会的工作直接向社联负责,必须履行以下义务:1.每学年初到社联进行年度注册;2.每学期末向社联提交本学期的工作报告,及其他需要检查的工作材料;3.举行协会活动前要提前向社联申报,活动后要提交相应总结材料;4.协会会长换届要向社联申报,获得审查批准后将新干部名单交社联备案;5.积极配合社联对协会的工作审查,不隐瞒和篡改真相。

第三十五条协会的张贴物、刊物及其他宣传物品的管理按照《XXXX大学学生宣传品管理条例》的有关条例执行,定期刊物要在管理部门登记。

第三十六条协会财物的管理1.协会的财物应该用于为会员和广大同学集体服务,任何个人不得非法侵占;2.协会应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专门管理财物的人员,负责记录各种收入和支出。

协会每学期末须在学期活动总结中公布正式的年度财物总结,以接受会员监督及管理部门检查;3.协会管理部门有权直接或委托社联对协会进行财务状况的调查。

协会解散时,财物移交管理部门,原协会负责人须出具财物清单。

4.协会的其他经济活动应符合《XXXX大学学生经济活动管理条例》的有关条款。

第七章协会的变更和解散第三十七条协会的登记事项、备案事项需要变更,应向社联申请变更登记。

协会修改章程,应当报管理部门审核。

第三十八条协会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同意解散时,可以自行解散。

第三十九条协会自行解散时,应及时向社联申请并处理好善后问题。

第四十条协会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社联将对其予以解散:1.会员长期不足20人者;2.学年初未按照规定进行注册者;3.连续半年未进行正常活动,机构瘫痪、管理混乱者;4.协会脱离社联管理;5.出现其他应予解散情形者。

第八章违纪责任第四十一条以下行为属于违纪行为:1.违反法律法规及校纪校规者;2.在筹备期间进行与筹备无关的其他活动者;3.未经登记或逾期未注册且以协会名义开展活动或在登记、注册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者;4.自行组织大型或涉外活动未报管理部门审批者;5.开展的活动内容与登记宗旨不符;6.严重侵犯会员利益者;7.财物管理混乱或非法参与经济活动者;8.损毁学校声誉,造成恶劣影响者。

第四十二条对违纪行为的处理1.由协会管理部门对协会负责人和主要责任者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上报学校根据《XXXX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协会管理部门可责令违纪协会暂停活动或解散;暂停活动的协会经整顿,需重新注册后方可举办活动。

3.协会违纪时,视情况由协会管理部门报学校追究其挂靠单位和指导教师的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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