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马属动物产地检疫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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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产地检疫规程

解读产地检疫规程

养殖档案相关记录:查看饲养场(养殖小区)的生产、免疫、监 测、诊疗、消毒、无害化处理等记录等,查看散养户的防疫 档案。确认近6个月内未发生相关动物疫病,确认已按国家规 定进行强制免疫,并在有效保护期内。 畜禽标识符合规定:指猪、牛、羊耳标。耳标要全省统一招标采 购的,耳标记录信息要完整,与相关档案记录相符,能够追 溯。 群体检查:从静态、动态和食态等方面进行检查。 个体检查:通过视诊、触诊和听诊等方法进行检查。 实验室疫病检测结果合格: 病原学检测——结果阴性为合格 血清学检测——抗体阳性率达标为合格(70%以上合格) 强调实验室检测的必要性
2、查验资料及畜禽标识
官方兽医应查验饲养场(养殖小区)《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和养殖档案,了解生产、免疫、监测、诊疗、消毒、无害化 处理等情况,确认饲养场(养殖小区)6个月内未发生相关 动物疫病,确认饲养动物已按国家规定进行强制免疫,并在 有效保护期内。省内调运种用动物的,还应查验《种畜禽生 产经营许可证》。 资料:饲养场(养殖小区)查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和养殖档案。 散养户查看防疫档案或免疫档案。 畜禽标识:指猪、牛、羊耳标。确认其佩戴的畜禽标识与相 关档案记录相符。

一、适用范围 二、检疫对象 三、检疫合格标准 四、检疫程序 五、检疫结果处理 六、检疫记录
(一)关于动物检疫范围: 《动物防疫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中的动物及动物产品。 1、动物:家畜家禽和人工饲养、合法捕获的其他动物。 家畜:指马、骡、驴、牛、羊、猪、骆驼、鹿、兔、犬等。 家禽:指鸡、火鸡、鸭、鹅、鸽子等。 人工饲养、合法捕获的其他动物:指各种实验动物、特种经济动物 、观赏动物、演艺动物、伴侣动物、水生动物以及人工驯养繁殖的野生 动物。 2、动物产品 指来自动物本身,供人食用、饲料用、药用、农用或工业用的产品。 包括肉、生皮、原毛、绒、脏器、脂肪、血液、精液、卵、胚胎、骨、 蹄、头、角、筋及奶、蛋等。 以上动物及动物产品均为产地检疫的检疫对象,都要逐一制定产地 检疫规程。只对每种动物产地检疫规程中所列检疫对象进行检疫,不在 规程检疫范围内的动物不检疫出证。

马属动物屠宰检疫规程

马属动物屠宰检疫规程

马属动物屠宰检疫规程(征求意见稿)1.适用范围本规程规定了马入场查验、宰前检查、屠宰同步检疫以及检疫结果处理的操作程序。

本规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马的屠宰检疫活动。

其他马属动物的屠宰检疫参照本规程执行。

2.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程。

2.1 屠宰检疫官方兽医对动物从入场查验到屠宰之前进行临床健康检查,对宰后动物的肉尸和内脏按规定的程序和部位进行检查的过程。

2.2 胴体经屠宰放血,去掉毛、头、尾、蹄、内脏后带皮或不带皮的肉体。

2.3 同步屠宰检疫与屠宰操作相对应,并与马匹相对应后实施的现场检疫。

2.4急宰经检疫确认为不妨碍肉食卫生的普通传染病及一般疫病而有死亡危险的动物,在急宰间进行的紧急屠宰。

2.5 禁宰经检疫确认为一、二类重大动物疫病的,应采取不放血的方法扑杀后作工业用或无害化处理,严禁屠宰。

2.6生物安全处理通过销毁或无害化处理的方法,将病害动物尸体和病害动物产品或附属物进行处理,以彻底消灭其所携带的病原体。

3.检疫对象本规程规定的检疫对象为马传染性贫血、马鼻疽、马病毒性动脉炎、马媾疫、伊氏锥虫病。

4.检疫合格标准4.1 无规定的传染病和寄生虫病;4.2需要进行实验室疫病检测的,检测结果符合规定;4.3按本规程要求履行全部检疫程序,且检疫结果符合规定。

5.入厂(场、点)查验环节5.1查证验物查验并回收《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核对检疫证明与运载的马数量是否相符;5.2询问了解途中运输情况,排除传染病;5.3 临床检查实施临床健康检查;5.4记录记录马的数量、产地、货主、运输车辆车型及车牌号等情况。

5.5 结果处理5.5.1经入厂(场)查验,检疫证明有效、证物相符、临床检查合格的,准予入场屠宰;5.5.2 经入厂(场)查验,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入场;5.5.3 疑似患有一类动物疫病的,禁止入厂(场),限制人员、车辆流动,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5.5.4 消毒对运载工具等进行清洗消毒。

6.宰前检查环节6.1 按照《马产地检疫规程》的相关要求对受检动物进行临床健康检查。

家禽产地检疫规程2023

家禽产地检疫规程2023

家禽产地检疫规程1.适用范围本规程规定了家禽产地检疫的检疫范围及对象、检疫合格标准、检疫程序、检疫结果处理和检疫记录。

本规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家禽及其原毛、绒的产地检疫。

2.检疫范围及对象2.1检疫范围2.1.1动物《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规定的家禽。

2.1.2动物产品本规程规定家禽的原毛、绒。

2.2检疫对象2.2.1鸡、鸽、鹌鹑、火鸡、珍珠鸡、雉鸡、鹧鸪、鸵鸟、鸸鹋:高致病性禽流感、新城疫、马立克病、禽痘、鸡球虫病。

2.2.2鸭、鹅、番鸭、绿头鸭:高致病性禽流感、新城疫、鸭瘟、小鹅瘟、禽痘。

3.检疫合格标准3.1家禽3.1.1来自非封锁区及未发生相关动物疫情的饲养场(户)。

3.1.2实行风险分级管理的,来自符合风险分级管理有关规定的饲养场(户)。

3.1.3申报材料符合本规程规定。

3.1.4按照规定进行了强制免疫,并在有效保护期内。

3.1.5临床检查健康。

3.1.6需要进行实验室疫病检测的,检测结果合格。

3.2原毛、绒3.2.1来自非封锁区及未发生相关动物疫情的饲养场(户)。

3.2.2申报材料符合本规程规定。

3.2.3供体动物符合3.1.4—3.1.5的规定。

3.2.4原毛、绒按有关规定消毒。

4.检疫程序4.1申报检疫4.1.1家禽货主应当提前3天向所在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并提供以下材料:4.1.1.1检疫申报单。

4.1.1.2需要实施检疫家禽的强制免疫证明,饲养场提供养殖档案中的强制免疫记录,饲养户提供防疫档案。

4.1.1.3需要进行实验室疫病检测的,提供申报前7日内出具的实验室疫病检测报告。

4.1.1.4已经取得产地检疫证明的家禽,从专门经营动物的集贸市场继续出售或运输的,或者展示、演出、比赛后需要继续运输的,提供检疫申报单、原始检疫证明和完整的进出场记录。

4.1.2原毛、绒货主应当提前3天向所在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并提供以下材料:4.1.2.1检疫申报单。

4.1.2.2需要实施检疫原毛、绒供体动物的强制免疫记录,饲养场提供养殖档案中的强制免疫记录,饲养户提供防疫档案。

产地检疫规程介绍

产地检疫规程介绍

以上六个条件须同时具备。
检疫合格标准(2)
专业术语: 非封锁区:指发生动物疫情时兽医主管部门划定的疫点、疫区、受威胁 区以外的区域。 相关动物疫情:指可能引起出栏动物发生疫病的动物疫情。如拟调运牛 时,附近正发生猪的口蹄疫疫情。此场拟调运猪时,临近的彼场 正发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疫情等。 强制免疫种类: 口蹄疫(O型、A型、O型-亚洲I型、O型-A型); 高致病性禽流感(rL-H5、H5NI[Re-4株、Re-5株、Re-5+Re-4 株]、H5-H9); 猪瘟(活疫苗、传代细胞疫苗); 高致病性猪蓝耳病(活疫苗、灭活苗); 小反刍兽疫(西藏,活疫苗)。 有效保护期:群体、个体的抗体水平均合格。
《家禽产地检疫规程》规定的检疫对象 :高致病性禽流感、新 城疫、鸡传染性喉气管炎、鸡传染性支气管炎、鸡传染性法氏囊 病、马立克氏病、禽痘、鸭瘟、小鹅瘟、鸡白痢、鸡球虫病。 《马属动物产地检疫规程》规定的检疫对象:马传染性贫血病、 马流行性感冒、马鼻疽、马鼻腔肺炎。
三、检疫合格标准(1)
1 、来自非封锁区或未发生相关动物疫情的饲养场(养殖小 区)、养殖户。 2、 按照国家规定进行了强制免疫,并在有效保护期内。 3 、养殖档案相关记录和畜禽标识符合规定。 4、 临床检查健康。 5、规程规定需进行实验室疫病检测的,检测结果合格。 6、省内调运的种畜禽须符合种用动物健康标准;省内调运 精液、胚胎、种蛋的,其供体动物须符合种用动物健康标 准。
检疫对象(2)
《生猪产地检疫规程》规定的检疫对象:口蹄疫、猪瘟、高致 病性猪蓝耳病、炭疽、猪丹毒、猪肺疫 《反刍动物产地检疫规程》规定的检疫对象: 牛:口蹄疫、布鲁氏菌病、牛结核病、炭疽、牛传染性胸膜肺炎。 羊:口蹄疫、布鲁氏菌病、绵羊痘和山羊痘、小反刍兽疫、炭疽。 鹿:口蹄疫、布鲁氏菌病、结核病。 骆驼:口蹄疫、布鲁氏菌病、结核病。

动物检疫操作规程

动物检疫操作规程

动物检疫操作规程生猪产地检疫规程 1. 适用范围本规程规定了生猪含人工饲养的野猪产地检疫的检疫对象、检疫合格标准、检疫程序、检疫结果处理和检疫记录。

本规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猪的产地检疫及省内调运种猪的产地检疫。

合法捕获的野猪的产地检疫参照本规程执行。

2. 检疫对象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炭疽、猪丹毒、猪肺疫。

3. 检疫合格标准3.1 来自非封锁区或未发生相关动物疫情的饲养场养殖小区、养殖户。

3.2 按照国家规定进行了强制免疫并在有效保护期内。

3.3 养殖档案相关记录和畜禽标识符合规定。

3.4 临床检查健康。

3.5 本规程规定需进行实验室疫病检测的检测结果合格。

3.6 省内调运的种猪须符合种用动物健康标准省内调运精液、胚胎的其供体动物须符合种用动物健康标准。

4. 检疫程序 4.1 申报受理。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在接到检疫申报后根据当地相关动物疫情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受理。

受理的应当及时派出官方兽医到现场或到指定地点实施检疫不予受理的应说明理由。

4.2 查验资料及畜禽标识 4.2.2 官方兽医应查验散养户防疫档案确认生猪已按国家规定进行强制免疫并在有效保护期内。

4.2.3 官方兽医应查验生猪畜禽标识加施情况确认其佩戴的畜禽标识与相关档案记录相符。

4.3.1 检查方法4.3.2 检查内容出现发热、精神不振、食欲减退、流涎蹄冠、蹄叉、蹄踵部出现水疱水疱破裂后表面出血形成暗红色烂斑感染造成化脓、坏死、蹄壳脱落卧地不起鼻盘、口腔黏膜、舌、乳房出现水疱和糜烂等症状的怀疑感染口蹄疫。

出现高热、倦怠、食欲不振、精神萎顿、弓腰、腿软、行动缓慢间有呕吐便秘腹泻交替可视黏膜充血、出血或有不正常分泌物、发绀鼻、唇、耳、下颌、四肢、腹下、外阴等多处皮肤点状出血指压不褪色等症状的怀疑感染猪瘟。

出现高热眼结膜炎、眼睑水肿咳嗽、气喘、呼吸困难耳朵、四肢末梢和腹部皮肤发绀偶见后躯无力、不能站立或共济失调等症状的怀疑感染高致病性猪蓝耳病。

解读产地检疫规程

解读产地检疫规程

检疫程序包括以下四个步骤:
1、申报受理 2、查验资料及畜禽标识 3、临床检查 4、实验室检测
4.1、申报受理。
申报:《动物防疫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 《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第二章。货主应主 动申报检疫。检疫是依申请的行为,申请 后才有检疫行为。不申请不知何时要检疫。 要加大普法力度。
受理:先申报,后受理。不受理,一定要说 明原因。如有疫情、国家规定不能调运等。
编号:
货 主 动物种类
联系电话 数量及单位
市(州) 县(市、区)
用 途
乡(镇) 村(养殖场、交易市场)
启运地点
到达地点 牲畜耳标号
第 一 联
市(州) 县(市、区) 乡(镇) 村(养殖场、屠 宰场、交易市场)
共 二 联
本批动物经检疫合格,应于当日内到达有效。 官方兽医签字: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动物卫生监督所检疫专用章)
注:1.本证书一式两联,第一联随货同行,第二联由动物卫生监督所留存。 2.动物卫生监督所联系电话:
共 二 联
1.适用范围 用于跨省境出售或运输动物产品。 2.项目填写 货主:货主为个人的,填写个人姓名;货主为单位的,填写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填 写移动电话,无移动电话的,填写固定电话。 产品名称:填写动物产品的名称,如“猪肉”“牛皮”、“羊毛”等,不得只填写为 “肉”、“皮”、“毛”。 数量及单位:数量和单位连写,不留空格。数量及单位以汉字填写,如叁拾公斤、伍 拾张、陆佰枚。 生产单位名称地址:填写生产单位全称及生产场所详细地址。 目的地:填写到达地的省、市、县名。 承运人:填写动物承运者的名称或姓名;公路运输的,填写车辆行驶证上法定车主名 称或名字。联系电话:填写承运人的移动电话或固定电话。 运载方式:根据不同的运载方式,在相应的“□”内划“√”。 运载工具牌号:填写车辆牌照号及船舶、飞机的编号。 运载工具消毒情况:写明消毒药名称。 到达时效:视运抵到达地点所需时间填写,最长不得超过7天,用汉字填写。 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签章:由途经的每个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签章,并签署日期。 签发日期:用简写汉字填写。如二〇一二年四月十六日。 备注:有需要说明的其他情况可在此栏填写,如作为分销换证用,应在此注明原检 疫证明号码及必要的基本信息。

对现场检疫操作规程的探讨

对现场检疫操作规程的探讨

却一直没有出台相应的具体而标准规范的操作规程。 我们基层 的官方兽医在进行现场检疫时, 在实际的检
疫 操作 中存 在着 一些 急待解 决 的 问题 。
有普及电子身份 , 没有 电子身份、 无法知道它 的免疫
情 况 , 物 防疫 出现 参 差 不齐 的情 况 , 动 给现 场 检 疫 带

直 以来 只 有 产地 检 疫 、 宰 检疫 、 出县 境 检 屠 和
疫合格证 明, 而没有现场检疫报告, 因为没有具体而 标 准规 范 的现场 检疫 操作 程序 , 以也 不可 能有相应 所
的现 场 检疫 报告 。
不合格。在实际操作中, 只是凭借官方兽医的实践经
检查看出来,可以借助一些快速的检测试纸条进行定 性 的检测 。到 目前 为止 , 在现场 检疫 中, 没有应用 这 还
些 快速 的检测手段 。但是 , 这些快速 的检测 手段 在动物 医院 中得 到了广 泛 的应 用 , 以犬 为例 , 常见的传 染病 犬 是 犬瘟 热 、 和犬 细小病 毒 , 在宠物 医 院 , 于潜伏 期 的 对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 申报检疫。动物卫生监 督机构接
到 检疫 申报后 , 该 及 时指 派 官 方兽 医对 动物 、 物 应 动 产 品实施 现场 检疫 ; 疫合 格 的 , 检 出具 检 疫证 明、 施 加
这两种病, 用快速检测试纸条很快就能检测出来。 但在 现场检 疫定性检测 中 ,还 没有应用这种 快速检测 的手 段。 而仍然采取常规的临床检疫, 这样检疫结果不仅风 险就会加大, 而且检疫结果也有可能不准确。 13 追溯系统没有完全建立 , . 给现场检疫带来 困难 现 在 因为 我 国动物检 疫 网络没 有完 全建立 , 资源
来 一定 的 困难 。

马属动物产地检疫规程

马属动物产地检疫规程

物疫情报 告管理 办法》 的有关规定处 构 须 监 督 畜 主 或 承 运 人 对 运 载 工 具 名 、 址 、 地 检疫 申报 时间 、 检疫 时间 、 理。 进行有效消毒 。 检疫 地 点、 疫动物种 类 、 检 数量 及用 5 24 病死禽 只应在 动物卫 生监 督 6 检疫记录 .. 途、 检疫处 理、 疫证明编号等 , 由 检 并 机构 监督下 , 由畜 主按照 《 害动物 6 1 检疫 申报单 。动物卫生监督机 畜 主签 名 。 病 . 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 构须指导畜主填写检疫 申报单。 63 检疫 申报 单和检疫工作记 录应 .
(B 6 4 — 0 6 规 定 处理 。 G 15 82 0 )
6 2 检 疫 工 作 记 录 。 官 方 兽 医 须 填 保存 l . 2个 月 以 上 。
53 禽只启运前 ,动物 卫生监督机 写检 疫 工作记 录 养殖户 。 、 4 3 2 1 出现 发热 、 ... 贫血 、 出血 、 黄 象 以外动物疫病 ,影响动物健康 的, 32 按照 国家规 定进行免疫 ,并在 疸 、 . 心脏衰 弱、 肿和消瘦等症状 的, 应按规定采取相应防疫措施 。 浮 5 2 3 发 现 不 明 原 因 死 亡 或 怀 疑 为 .. 有效保护期 内。 怀疑感染 马传染性贫血。 33 养殖档案相关记录 符合规定 。 4 32 2 出现 体温 升高 、 . ... 精神 沉郁 ; 重 大动物 疫情 的 , 按照 《 应 动物 防疫 3 4 临床检查健康 。 . 呼吸、 脉搏加快 ; 下淋 巴结肿 大 ; 颌 鼻 法》 《 、重大动物疫情应 急条例》 《 和 动 3 5 本规程规定需进行实验室检 测 孔一侧 ( 时两侧) 出浆液 性或 粘 物疫情报告管 理办法》 . 有 流 的有关规定处 的, 检测结果合格 。 性鼻汁, 可见鼻疽结节 、 溃疡 、 瘢痕 等 理 。 4 检疫程序 症状 的, 怀疑感染 马鼻疽 。 52 4 病死 动物 应在动物卫 生监 督 .. 4 1 申报 受理 。动物 卫生监督机构 4 3 2 3 出现 剧 烈 咳 嗽 ,严 重 时发 机 构监 督下 , . .. . 由畜 主按照 《 害动物 病 在接 到检疫 申报 后 , 根据当地相关动 生痉 挛性 咳嗽 ; 浆液 性鼻 液 , 流 偶见 和病 害动物 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

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知识

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知识

动物产地检疫相关试题一、单项选择题1.签发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A)到达时效最长不超过()天。

A。

1 B。

3 C.5 D.7答案:C(知识点:《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志填写及应用规范》(农医发[2010]44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A)到达时效:最长不得超过5天。

)2。

出现下列哪种情况时,不得开具检疫合格证明。

()A.被检动物在非疫区B。

检查健康C。

有免疫证明且在有效期内D。

实验室病原检测结果为阳性答案:D(知识点:《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第14条.)3。

下列哪种动物可以感染细小病毒病。

( )A.牛 B。

马 C.猪 D。

禽答案:C4.下列哪些动物产地检疫时不适用于《反刍动物产地检疫规程》。

( )A。

牛 B。

羊 C.马 D.鹿答案:C(知识点:《反刍动物产地检疫规程》检疫范围牛、羊、鹿、骆驼.)5。

对不同启运地同一运载工具混装运输的动物,应由()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A.相应启运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B.输入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C.指定道口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D.输入地乡镇兽医站答案:A6.( )主要用于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申报受理通知。

A。

检疫申报受理单 B.检疫处理通知单C。

检疫申报单 D。

无害出处理通知单答案:A7.临床检查发现生猪出现高热,呼吸困难,继而哮喘,口鼻流出泡沫或清液;颈下咽喉部急性肿大、变红、高热、坚硬;腹侧、耳根、四肢内侧皮肤出现红斑,指压褪色,可怀疑感染下列哪种传染病.()A。

猪肺疫 B.猪丹毒 C.猪瘟 D。

高致病性猪蓝耳答案:A(知识点:《生猪产地检疫规程》4。

3。

2.5。

)8.临床检查时,发现生猪出现发热、精神不振、食欲减退、流涎;蹄冠、蹄叉、蹄踵部出现水疱,水疱破裂后表面出血,形成暗红色烂斑,感染造成化脓、坏死、蹄壳脱落,卧地不起;鼻盘、口腔黏膜、舌、乳房出现水疱和糜烂等症状,可怀疑感染下列哪种传染病。

()A。

猪肺疫 B。

猪丹毒 C。

猪瘟 D.口蹄疫答案:D(知识点:《生猪产地检疫规程》4。

动物检疫操作规程

动物检疫操作规程

动物检疫操作规程动物检疫操作规程生猪产地检疫规程 1. 适用范围本规程规定了生猪含人工饲养的野猪产地检疫的检疫对象、检疫合格标准、检疫程序、检疫结果处理和检疫记录。

本规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猪的产地检疫及省内调运种猪的产地检疫。

合法捕获的野猪的产地检疫参照本规程执行。

2. 检疫对象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炭疽、猪丹毒、猪肺疫。

3. 检疫合格标准 3.1 来自非封锁区或未发生相关动物疫情的饲养场养殖小区、养殖户。

3.2 按照国家规定进行了强制免疫并在有效保护期内。

3.3 养殖档案相关记录和畜禽标识符合规定。

3.4 临床检查健康。

3.5 本规程规定需进行实验室疫病检测的检测结果合格。

3.6 省内调运的种猪须符合种用动物健康标准省内调运精液、胚胎的其供体动物须符合种用动物健康标准。

4. 检疫程序 4.1 申报受理。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在接到检疫申报后根据当地相关动物疫情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受理。

受理的应当及时派出官方兽医到现场或到指定地点实施检疫不予受理的应说明理由。

4.2 查验资料及畜禽标识 4.2.2 官方兽医应查验散养户防疫档案确认生猪已按国家规定进行强制免疫并在有效保护期内。

4.2.3 官方兽医应查验生猪畜禽标识加施情况确认其佩戴的畜禽标识与相关档案记录相符。

4.3.1 检查方法4.3.2 检查内容出现发热、精神不振、食欲减退、流涎蹄冠、蹄叉、蹄踵部出现水疱水疱破裂后表面出血形成暗红色烂斑感染造成化脓、坏死、蹄壳脱落卧地不起鼻盘、口腔黏膜、舌、乳房出现水疱和糜烂等症状的怀疑感染口蹄疫。

出现高热、倦怠、食欲不振、精神萎顿、弓腰、腿软、行动缓慢间有呕吐便秘腹泻交替可视黏膜充血、出血或有不正常分泌物、发绀鼻、唇、耳、下颌、四肢、腹下、外阴等多处皮肤点状出血指压不褪色等症状的怀疑感染猪瘟。

出现高热眼结膜炎、眼睑水肿咳嗽、气喘、呼吸困难耳朵、四肢末梢和腹部皮肤发绀偶见后躯无力、不能站立或共济失调等症状的怀疑感染高致病性猪蓝耳病。

四种动物产地检疫规程

四种动物产地检疫规程

反刍动物产地检疫规程1. 适用范围本规程规定了反刍动物(含人工饲养的同种野生动物)产地检疫的检疫范围、检疫对象、检疫合格标准、检疫程序、检疫结果处理和检疫记录。

本规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反刍动物的产地检疫及省内调运种用、乳用反刍动物的产地检疫。

合法捕获的同种野生动物的产地检疫参照本规程执行。

2. 检疫范围及对象2.1 检疫范围牛、羊、鹿、骆驼。

2.2 检疫对象2.2.1 牛:口蹄疫、布鲁氏菌病、牛结核病、炭疽、牛传染性胸膜肺炎。

2.2.2 羊:口蹄疫、布鲁氏菌病、绵羊痘和山羊痘、小反刍兽疫、炭疽。

2.2.3 鹿:口蹄疫、布鲁氏菌病、结核病。

2.2.4 骆驼:口蹄疫、布鲁氏菌病、结核病。

3. 检疫合格标准3.1 来自非封锁区或未发生相关动物疫情的饲养场(养殖小区)、养殖户。

3.2 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强制免疫,并在有效保护期内。

3.3 养殖档案相关记录和畜禽标识符合规定。

3.4 临床检查健康。

3.5 本规程规定需进行实验室疫病检测的,检测结果合格。

3.6 省内调运的种用、乳用反刍动物须符合相应动物健康标准;省内调运种用、乳用反刍动物精液、胚胎的,其供体动物须符合相应动物健康标准。

4. 检疫程序4.1 申报受理。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在接到检疫申报后,根据当地相关动物疫情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受理。

受理的,应当及时派出官方兽医到现场或到指定地点实施检疫;不予受理的,应说明理由。

4.2 查验资料及畜禽标识4.2.1 官方兽医应查验饲养场(养殖小区)《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养殖档案,了解生产、免疫、监测、诊疗、消毒、无害化处理等情况,确认饲养场(养殖小区)6个月内未发生相关动物疫病,确认动物已按国家规定进行强制免疫,并在有效保护期内。

省内调运种用、乳用反刍动物的,还应查验《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4.2.2 官方兽医应查验散养户防疫档案,确认动物已按国家规定进行强制免疫,并在有效保护期内。

4.2.3 官方兽医应查验动物畜禽标识加施情况,确认所佩戴畜禽标识与相关档案记录相符。

马的产地检疫及防疫监管工作实务

马的产地检疫及防疫监管工作实务

马的产地检疫及防疫监管工作实务作者:洪泽武来源:《农业开发与装备》 2017年第5期马的产地检疫及防疫监管工作实务洪泽武(深圳市大鹏新区海洋生物产业服务中心,广东深圳 518120)摘要:随着我国马业发展日趋迅速,尤其是各种国际马术和相关赛事不断增多,检验检疫部门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不仅仅要保障参赛马匹的健康和安全,同时也要便于参赛的马匹快捷通关。

境外的预检工作是我国进口马匹检疫工作的主要模式,也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措施和手段,通过派遣进境马匹预检人员到马匹输出国进行预检工作,能够有效降低入境时候在我国口岸隔离检疫的淘汰率,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为我国马业的持续、健康和快速发展奠定坚实、有力的基础。

关键词:马匹;进口;检疫1 进口马匹的基本情况从2008年开始,我国从境外和港澳地区进口马匹的数量呈现出逐年增加的显著趋势,进口的国家主要是澳大利亚、新西兰和荷兰等,并且先后与上述这些主要的马匹输出国签订了专项的进口马匹检验检疫卫生要求。

在进口马匹的品种方面,也表现出了显著的多样化趋势,进口的马匹主要用于观赏表演或者是种用繁殖,肉用的非常少。

2 关于进口马匹检疫工作的分析从目前所了解的实际情况来看,进口马匹从国外或者是港澳地区进入我国境内,是需要经过层层关卡的,主要是包括以下几个基本步骤:首先就是由进口企业提出申请,然后申办检疫许可证,等到审批之后,就可以正式签订购买的合同,派出境外预检人员,与出口国的官方兽医进行约见,共同完成在境外的农场检疫、隔离检疫以及实验室血清两次检测,确认临床检查结果均符合要求之后,才能够进行运输。

等到运输到国内以后,不能直接进入到国内的马场、企业或者是俱乐部,而是要首先经过隔离场的检疫,检疫的周期为45天,完全合格之后,方可进入。

在进口马匹的主要疫病监测方面,由于马匹出口国防疫水平的不同以及相关疫病存在状况的不同,所进行的疫病检测也是有所差异的。

从目前所了解的实际情况来看,我国先后与几个主要的马匹出口国都签订了进口马匹议定书,这种议定书的针对性非常强,也具有很强的操作性。

动物防疫法试题及答案

动物防疫法试题及答案

动物防疫法试题及答案一、填空1、《动物防疫法》1997年7月3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修订。

2、为了加强对动物(防疫活动)的管理,预防、控制和扑灭(动物疫病),促进(养殖业发展),保护(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制定本法。

3、本法所称动物是指(家畜家禽)和(人工饲养)、(合法捕获)的其他动物。

4、本法所称动物产品,是指动物的(肉)、(生皮)、(原毛)、(绒)、(脏器)、(脂)、(血液)、(精液)、(卵)、(胚胎)、(骨)、(蹄)、(头)、(角)、(筋)以及可能传播动物疫病的(奶)、(蛋)等。

5、国家对动物疫病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

6、(乡级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群众协助做好本管辖区域的动物疫病预防和控制工作。

7、(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的动物防疫工作。

8、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动物防疫工作。

9、军队和武装警察部队的(动物卫生监督职能)部门分别负责军队和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动物及饲养自用动物的防疫工作。

10、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依照本法的规定,负责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工作)和其他有关动物防疫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11、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的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承担动物疫病的(监测)、(检测)、(诊断)、(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以及其他预防、控制等技术工作。

12、(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对动物疫病状况进行风险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措施。

13、国家对(严重危害养殖业生产和人体健康)的动物疫病是实施强制免疫。

14、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根据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强制免疫计划。

15、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

培训考核题库3(检疫规程篇)

培训考核题库3(检疫规程篇)

湖北省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培训考核题库(3)检疫规程部分1、生猪产地检疫的对象(ABCD).A、口蹄疫B、猪瘟C、高致病性蓝耳病D、炭疽2、牛产地检疫包涵那些病种(ABCD)。

A、口蹄疫B、布鲁氏菌病C、牛结核病D、炭疽E、结核病F、牛传染性胸膜肺炎3、羊产地检疫包涵那些病种(ABCEF)。

A、口蹄疫B、布鲁氏菌病C、绵羊痘和山羊痘D 、结核病 E、小反刍兽疫 F、炭疽4、马属动物产地检疫包涵那些病种(ABCD).A、马传染性贫血病B、马流行性感冒C、马鼻疽D、马鼻腔肺炎5、蜜蜂检疫包涵那些病种(ABCDE)。

A、美洲幼虫腐臭病B、欧洲幼虫腐臭病C、蜜蜂孢子虫病D、白垩病E、蜂螨病6、一类疫病需要采取紧急、严厉的强制(ABC)等措施的动物疫病。

A、预防B、控制C、扑灭D、净化7、检疫处理的有(B)种类型。

A、一B、二 C 、三8、检疫处理的场所由(B)以上畜牧兽医管理部门或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指定。

A、乡级B、县级C、市级D、省级9、检疫申报单和检疫工作记录应保存(B)以上。

A、6个月B、12个月C、18个月D、24个月10、猪产地检疫的合格标准(A)。

A、来自非封锁区或未发生相关动物疫情的饲养场(养殖小区)、养殖户;B、按照国家规定进行了强制免疫,并在有效保护期内;C、养殖档案相关记录和畜禽标识符合规定;D、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11、生猪产地检疫的基本程序为(B).A、申报受理。

B、查验资料及畜禽标识C、临床检查D、实验室检测12、生猪临床检查的方法(B)。

A、群体检查B、个体检查C、实验室检查D、隔离检查13、发现不明原因死亡或怀疑为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按照(B)的有关规定处理。

A、《动物防疫法》B、《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C、《兽药管理办法》D、《动物疫情报告管理办法》14、检疫工作记录包涵哪些(ABCD)等内容。

A、畜主姓名、地址B、检疫申报时间、检疫时间C、检疫地点、检疫动物种类D、数量及用途、检疫处理、检疫证明编号15、牛产地检疫对象有(B)种.A、4B、5C、6D、716、羊产地检疫对象有(A)种。

马属动物屠宰检疫规程

马属动物屠宰检疫规程

马属动物屠宰检疫规程(征求意见稿)1.适用范围本规程规定了马入场查验、宰前检查、屠宰同步检疫以及检疫结果处理的操作程序。

本规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马的屠宰检疫活动。

其他马属动物的屠宰检疫参照本规程执行。

2.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程。

2.1 屠宰检疫官方兽医对动物从入场查验到屠宰之前进行临床健康检查,对宰后动物的肉尸和内脏按规定的程序和部位进行检查的过程。

2.2 胴体经屠宰放血,去掉毛、头、尾、蹄、内脏后带皮或不带皮的肉体。

2.3 同步屠宰检疫与屠宰操作相对应,并与马匹相对应后实施的现场检疫。

2.4急宰经检疫确认为不妨碍肉食卫生的普通传染病及一般疫病而有死亡危险的动物,在急宰间进行的紧急屠宰。

2.5 禁宰经检疫确认为一、二类重大动物疫病的,应采取不放血的方法扑杀后作工业用或无害化处理,严禁屠宰。

2.6生物安全处理通过销毁或无害化处理的方法,将病害动物尸体和病害动物产品或附属物进行处理,以彻底消灭其所携带的病原体。

3.检疫对象本规程规定的检疫对象为马传染性贫血、马鼻疽、马病毒性动脉炎、马媾疫、伊氏锥虫病。

4.检疫合格标准4.1 无规定的传染病和寄生虫病;4.2需要进行实验室疫病检测的,检测结果符合规定;4.3按本规程要求履行全部检疫程序,且检疫结果符合规定。

5.入厂(场、点)查验环节5.1查证验物查验并回收《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核对检疫证明与运载的马数量是否相符;5.2询问了解途中运输情况,排除传染病;5.3 临床检查实施临床健康检查;5.4记录记录马的数量、产地、货主、运输车辆车型及车牌号等情况。

5.5 结果处理5.5.1经入厂(场)查验,检疫证明有效、证物相符、临床检查合格的,准予入场屠宰;5.5.2 经入厂(场)查验,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入场;5.5.3 疑似患有一类动物疫病的,禁止入厂(场),限制人员、车辆流动,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5.5.4 消毒对运载工具等进行清洗消毒。

6.宰前检查环节6.1 按照《马产地检疫规程》的相关要求对受检动物进行临床健康检查。

马属动物产地检疫规程

马属动物产地检疫规程

附件4马属动物产地检疫规程1.适用范围本规程规定了马属动物产地检疫的检疫范围及对象㊁检疫合格标准㊁检疫程序㊁检疫结果处理和检疫记录㊂本规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马属动物的产地检疫㊂2.检疫范围及对象2.1检疫范围2.1.1‘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规定的马㊁驴㊂2.1.2骡㊂2.2检疫对象马传染性贫血㊁马鼻疽㊁马流感㊁马腺疫㊁马鼻肺炎㊂3.检疫合格标准3.1来自非封锁区及未发生相关动物疫情的饲养场(户)㊂3.2申报材料符合本规程规定㊂3.3临床检查健康㊂3.4需要进行实验室疫病检测的,检测结果合格㊂4.检疫程序4.1申报检疫03货主应当提前3天向所在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并提供以下材料:4.1.1检疫申报单㊂4.1.2需要进行实验室疫病检测的,提供申报前7日内出具的实验室疫病检测报告㊂4.1.3已经取得产地检疫证明的马属动物,展示㊁演出㊁比赛后需要继续运输的,提供检疫申报单㊁原始检疫证明和完整进出场记录;原始检疫证明超过调运有效期的,还应当提供马传染性贫血㊁马鼻疽实验室疫病检测报告㊂鼓励使用动物检疫管理信息化系统申报检疫㊂4.2申报受理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接到检疫申报后,应当及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㊂根据申报材料审查情况和当地相关动物疫情状况,决定是否予以受理㊂受理的,应当及时指派官方兽医或协检人员到现场或指定地点核实信息,开展临床健康检查;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㊂4.3查验材料4.3.1查验申报主体身份信息是否与检疫申报单相符㊂4.3.2查验饲养场‘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养殖档案,了解生产㊁免疫㊁监测㊁诊疗㊁消毒㊁无害化处理及相关动物疫病发生情况㊂134.3.3了解饲养户生产㊁免疫㊁监测㊁诊疗㊁消毒㊁无害化处理及相关动物疫病发生情况㊂4.3.4查验实验室疫病检测报告是否符合要求,检测结果是否合格㊂4.3.5已经取得产地检疫证明的马属动物,展示㊁演出㊁比赛后需要继续运输的,查验产地检疫证明是否真实并在调运有效期内㊁进出场记录是否完整;产地检疫证明超过调运有效期的,查验马传染性贫血㊁马鼻疽的实验室疫病检测报告是否符合要求,检测结果是否合格㊂4.3.6查验运输车辆㊁承运单位(个人)及车辆驾驶员是否备案㊂4.4临床检查4.4.1检查方法4.4.1.1群体检查㊂从静态㊁动态和食态等方面进行检查㊂主要检查马属动物群体精神状况㊁呼吸状态㊁运动状态㊁饮水饮食情况及排泄物性状等㊂4.4.1.2个体检查㊂通过视诊㊁触诊和听诊等方法进行检查㊂主要检查马属动物个体精神状况㊁体温㊁呼吸㊁皮肤㊁被毛㊁可视黏膜㊁胸廓㊁腹部及体表淋巴结,排泄动作及排泄物性状等㊂4.4.2检查内容4.4.2.1出现发热㊁贫血㊁出血㊁黄疸㊁心脏衰弱㊁浮肿和消瘦等23症状的,怀疑感染马传染性贫血㊂4.4.2.2出现体温升高㊁精神沉郁;呼吸㊁脉搏加快;下颌淋巴结肿大;鼻孔一侧(有时两侧)流出浆液性或粘性鼻汁,偶见鼻疽结节㊁溃疡㊁瘢痕等症状的,怀疑感染马鼻疽㊂4.4.2.3出现剧烈咳嗽,严重时发生痉挛性咳嗽;流浆液性鼻液,偶见黄白色脓性鼻液;结膜潮红肿胀,微黄染,流出浆液性乃至脓性分泌物,有的出现结膜浑浊;精神沉郁,食欲减退,体温升高;呼吸和脉搏次数增加;四肢或腹部浮肿,发生腱鞘炎;下颌淋巴结轻度肿胀等症状的,怀疑感染马流感㊂4.4.2.4出现体温升高,结膜潮红稍黄染,上呼吸道及咽粘膜呈卡他性化脓性炎症,下颌淋巴结急性化脓性肿大(如鸡蛋大)等症状的,怀疑感染马腺疫㊂4.4.2.5出现体温升高,食欲减退;分泌大量浆液乃至黏脓性鼻液,鼻黏膜和眼结膜充血;下颌淋巴结肿胀,四肢腱鞘水肿;妊娠母马流产等症状的,怀疑感染马鼻肺炎㊂4.5实验室疫病检测4.5.1对怀疑患有本规程规定疫病及临床检查发现其他异常情况的,应当按照相应疫病防治技术规范进行实验室检测㊂4.5.2需要进行实验室疫病检测的,每批马属动物抽检比例不低于20%,原则上不少于5匹,数量不足5匹的要全部检测㊂4.5.3省内调运的种用马属动物可参照‘跨省调运乳用种用33家畜产地检疫规程“进行实验室疫病检测,并提供相应检测报告㊂5.检疫结果处理5.1检疫合格,且运输车辆㊁承运单位(个人)及车辆驾驶员备案符合要求的,出具动物检疫证明;运输车辆㊁承运单位(个人)及车辆驾驶员备案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及时向农业农村部门报告,由农业农村部门责令改正的,方可出具动物检疫证明㊂官方兽医应当及时将动物检疫证明有关信息上传至动物检疫管理信息化系统㊂5.2检疫不合格的,出具检疫处理通知单,并按照下列规定处理㊂5.2.1发现申报主体信息与检疫申报单不符的,货主按规定补正后,方可重新申报检疫㊂5.2.2发现患有本规程规定动物疫病的,向农业农村部门或者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应当按照相应疫病防治技术规范规定处理㊂5.2.3发现患有本规程规定检疫对象以外动物疫病,影响动物健康的,向农业农村部门或者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按规定采取相应防疫措施㊂5.2.4发现不明原因死亡或怀疑为重大动物疫情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㊁‘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和‘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动物疫情报告等有关工作的通知“(农医发432018 22号)的有关规定处理㊂5.2.5发现病死动物的,按照‘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等规定处理㊂5.2.6发现货主提供虚假申报材料㊁养殖档案不符合规定等涉嫌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情形的,应当及时向农业农村部门报告,由农业农村部门按照规定处理㊂6.检疫记录6.1官方兽医应当及时填写检疫工作记录,详细登记货主姓名㊁地址㊁申报检疫时间㊁检疫时间㊁检疫地点㊁检疫动物种类㊁数量及用途㊁检疫处理㊁检疫证明编号等㊂6.2检疫申报单和检疫工作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12个月㊂6.3电子记录与纸质记录具有同等效力㊂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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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属动物产地检疫规程
1. 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马属动物(含人工饲养的同种野生马属动物)产地检疫的检疫对象、检疫合格标准、检疫程序、检疫结果处理和检疫记录。

本规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马属动物的产地检疫。

合法捕获的同种野生动物的产地检疫参照本规程执行。

2. 检疫对象
马传染性贫血病、马流行性感冒、马鼻疽、马鼻腔肺炎。

3. 检疫合格标准
3.1 来自非封锁区或未发生动物疫情的饲养场(养殖小区)、养殖户。

3.2 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免疫,并在有效保护期内。

3.3 养殖档案相关记录符合规定。

3.4 临床检查健康。

3.5 本规程规定需进行实验室检测的,检测结果合格。

4. 检疫程序
4.1 申报受理。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在接到检疫申报后,根据当地相关动物疫情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受理。

受理的,应当及时派出官方兽医到现场或到指定地点实施检疫;不予受理的,应说明理由。

4.2 查验资料
4.2.1 官方兽医应查验饲养场(养殖小区)《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养殖档案,了解生产、免疫、监测、诊疗、消毒、无害化处理等情况,确认饲养场(养殖小区)近期未发生相关动物疫病,确认动物已按国家规定进行免疫。

4.2.2 官方兽医应查验散养户防疫档案,了解免疫、诊疗情况,确认动物已按国家规定进行免疫,并在有效保护期内。

4.3 临床检查
4.3.1检查方法
4.3.1.1 群体检查。

从静态、动态和食态等方面进行检查。

主要检查动物群体精神状况、外貌、呼吸状态、运动状态、饮水饮食情况及排泄物状态等。

4.3.1.2 个体检查。

通过视诊、触诊、听诊等方法进行检查。

主要检查动物个体精神状况、体温、呼吸、皮肤、被毛、可视黏膜、胸廓、腹部及体表淋巴结,排泄动作及排泄物性状等。

4.3.2检查内容
4.3.2.1 出现发热、贫血、出血、黄疸、心脏衰弱、浮肿和消瘦等症状的,怀疑感染马传染性贫血。

4.3.2.2 出现体温升高、精神沉郁;呼吸、脉搏加快;颌下淋巴结肿大;鼻孔一侧(有时两侧)流出浆液性或粘性鼻汁,可见鼻疽结节、溃疡、瘢痕等症状的,怀疑感染马鼻疽。

4.3.2.3 出现剧烈咳嗽,严重时发生痉挛性咳嗽;流浆液性鼻液,偶见黄白色脓性鼻液,结膜潮红肿胀,微黄染,流出浆液性乃至脓性分泌物;有的出现结膜浑浊;精神沉郁,食欲减退,体温达39.5-40℃;呼吸次数增加,脉搏增至每分钟60-80次;四肢或腹部浮肿,发生腱鞘炎;颌下淋巴结轻度肿胀等症状的,怀疑感染马流行性感冒。

4.3.2.4 出现体温升高,食欲减退;分泌大量浆液乃至黏脓性鼻液,鼻黏膜和眼结膜充血;颌下淋巴结肿胀,四肢腱鞘水肿;妊娠母马流产等症状的,怀疑感染马鼻腔肺炎。

4.4 实验室检测
4.4.1对怀疑患有本规程规定疫病及临床检查发现其他异常情况的,应按相应疫病防治技术规范进行实验室检测。

4.4.2实验室检测须由省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实验室承担,并出具检测报告。

5. 检疫结果处理
5.1 经检疫合格的,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5.2经检疫不合格的,出具《检疫处理通知单》,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5.2.1临床检查发现患有本规程规定动物疫病的,扩大抽检数量并进行实验室检测。

5.2.2发现患有本规程规定检疫对象以外动物疫病,影响动物健康的,应按规定采取相应防疫措施。

5.2.3发现不明原因死亡或怀疑为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按照《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和《动物疫情报告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5.2.4 病死动物应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监督下,由畜主按照《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GB16548-2006)规定处理。

5.3 动物启运前,动物卫生监督机构须监督畜主或承运人对运载工具进行有效消毒。

6. 检疫记录
6.1 检疫申报单。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须指导畜主填写检疫申报单。

6.2 检疫工作记录。

官方兽医须填写检疫工作记录,详细登记畜主姓名、地址、检疫申报时间、检疫时间、检疫地点、检疫动物种类、数量及用途、检疫处理、检疫证明编号等,并由货主签名。

6.3 检疫申报单和检疫工作记录应保存12个月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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