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评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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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一、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条。
2、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建筑工程交通设计及停车库(场)设置标准》DGJ08-7-2006:A.0.1按照公安部、建设部有关要求精神,提出了对建筑面积大于20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和建筑面积大于等于50000平方米的住宅小区,应在方案阶段委托专业部门对其基地和停车场的出入人流、车流的流量、内部交通组织及相关道路进行交通影响分析和对策措施的要求。
4
5表2建筑物交通影响评价收费分类表
建筑总面积(万平方米)收费额(万元)
≤5.0
5.0-10.0
10.0-30.0
30.0-50.0
≥50.05.0
建筑面积× 1.0
10.0+超过10万部分的建筑面
积× 0.8
26.0+超过30万部分的建筑面
积× 0.6
面议单价(元/平方米)
1.0
0.8
0.6说明:大型居住区、大型会议中心、体育中心、商业中心、大型停车设施、对外交通场站等收费应按1.5-1.8的系数计算。
中心区
其百度文库地区
100-200
<1003-8
5-10
10-20
2-5
3-8
2-81-32-54-10
1-22-51-5城市中心区
其它地区
-
二、收费依据
收费主要参考依据:1998年建设部规划司委托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的《交通规划收费标准》(试行)其中关于“建筑物交通影响评价”的收费规定:
序号
1
2
3
3、2010年9月1日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技术标准》(CCJJ/T141-2010):表1住宅、商业、服务、办公类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启动阈值取值范围
建设项目新增建筑面积(万平方米)城市和镇人口规模(万人)项目位置
住宅类项目商业、服务、办公类项目城市中心区
中心城区除中心区外
≥ 200的其它地区/卫星城
一、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条。
2、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建筑工程交通设计及停车库(场)设置标准》DGJ08-7-2006:A.0.1按照公安部、建设部有关要求精神,提出了对建筑面积大于20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和建筑面积大于等于50000平方米的住宅小区,应在方案阶段委托专业部门对其基地和停车场的出入人流、车流的流量、内部交通组织及相关道路进行交通影响分析和对策措施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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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表2建筑物交通影响评价收费分类表
建筑总面积(万平方米)收费额(万元)
≤5.0
5.0-10.0
10.0-30.0
30.0-50.0
≥50.05.0
建筑面积× 1.0
10.0+超过10万部分的建筑面
积× 0.8
26.0+超过30万部分的建筑面
积× 0.6
面议单价(元/平方米)
1.0
0.8
0.6说明:大型居住区、大型会议中心、体育中心、商业中心、大型停车设施、对外交通场站等收费应按1.5-1.8的系数计算。
中心区
其百度文库地区
100-200
<1003-8
5-10
10-20
2-5
3-8
2-81-32-54-10
1-22-51-5城市中心区
其它地区
-
二、收费依据
收费主要参考依据:1998年建设部规划司委托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的《交通规划收费标准》(试行)其中关于“建筑物交通影响评价”的收费规定:
序号
1
2
3
3、2010年9月1日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技术标准》(CCJJ/T141-2010):表1住宅、商业、服务、办公类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启动阈值取值范围
建设项目新增建筑面积(万平方米)城市和镇人口规模(万人)项目位置
住宅类项目商业、服务、办公类项目城市中心区
中心城区除中心区外
≥ 200的其它地区/卫星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