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及政策条文解读: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应用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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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应用指南2024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应用指南2024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应用指南2024《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应用指南20241.金融工具的分类和确认:该指南详细解释了金融工具的各类别分类的标准和原则,包括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条件,以及金融工具的衍生品和非衍生品的界定等。

2.金融工具的计量:指南对金融工具的计量方法进行了解释和说明,包括历史成本法、公允价值法和摊余成本法等计量方法的适用范围和条件,以及如何在不同情况下选择合适的计量方法。

3.公允价值的确定:该指南指导企业如何确定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在不同市场环境和情况下选择合适的公允价值模型和参考数据,以确保公允价值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4.摊余成本的计量:指南对金融工具按摊余成本法计量的具体操作进行了详细说明,包括利率的确定和调整、减值准备的计提和转回等方面的要求和操作步骤。

5.转移分类和再分类:该指南对金融工具的转移分类和再分类进行了解释和说明,包括转移分类的条件和程序、再分类的原则和影响等方面的内容。

6.表示和披露:该指南明确了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信息在财务报表中的表示和披露要求,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附注等方面的内容。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应用指南的发布对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的实施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

该指南对金融工具的分类和确认、计量方法、公允价值确定、摊余成本计量、转移分类和再分类、表示和披露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解释和说明,为企业正确理解和应用该准则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

在实施过程中,企业应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和特点,合理运用该指南的相关内容,确保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符合相关法规和准则的要求,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同时,企业还应加强内部控制,确保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过程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总之,《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应用指南的发布为企业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提供了重要的指导和解释,为企业正确理解和应用该准则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有助于提高企业财务报告的质量和透明度。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是由中国国家财政部颁布的一项会计准则,旨在规范企业对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方法,提高企业金融信息的质量和透明度。

金融工具是指可以作为支付货币、股票、债券、衍生工具等形式进行交易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对于企业对金融工具进行确认和计量提出了一些具体的要求。

首先,准则要求企业在确认金融工具时,应该根据其经济实质和法律形式进行判断。

如果企业对某项金融工具具有实际控制权,则应该将其确认为资产;如果企业对金融工具具有实际应付义务,则应该将其确认为负债。

其次,准则对于金融工具的计量提出了一些具体的要求。

企业应该根据公允价值或成本计量原则,选择适当的计量方法。

公允价值是指在市场上可以公允交易的价格,成本是指企业购买或发行金融工具时实际支付的金额。

此外,准则还对于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和重分类做出了规定。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应该按照其性质和企业的经营决策进行分类,并在必要时进行重分类。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的实施,有助于提高企业对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的准确性和一致性,提升金融信息的可比性和可靠性。

同时,准则的实施也有助于提醒企业对金融风险进行评估和控制,增强企业的风险管理能力。

总之,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的实施对于规范企业对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具有重要意义,有助于提高企业金融信息的质量和透明度,同时也提醒企业加强对金融风险的管理。

企业会计准则22号~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22号~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22号~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22号规定,金融工具是指利率、汇率、价格和其他基础条件会对
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造成现金流量效果,以及与其构成负债和/或股权等投资之间的权利
和义务,以及应当以期货合约、期权合约或其他金融工具存在条件下可以换取或支付现金
或其他现金流量效果的其他资产。

该确认将在合同关系开始时确认,企业可能被要求提供
适当的证据,以反映金融工具的计量和识别。

1.确认
确认金融工具的合同要素,包括金融工具的合同细节、发行者的身份并考虑发行
者的偿付能力以及其他可能存在的风险。

也应考虑限制原则,比如法律、监管和政策条款
对对方的赎回条款可能存在哪些限制,以及可能产生的其他市场风险。

2.计量
金融工具的计量应反映企业与其他合同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会计准则22号
规定,金融工具可以以实际市场价格计量,或者可以考虑其他因素,例如收益率、期限等。

3.分割
金融工具可以以被确认的单位被分割,例如,分拆单个金融工具的现金流或提取
该金融工具的现金流的一部分等。

分割后,应当在财务报表中确认、计量和披露单独分割
出的金融工具。

4.变动
金融工具可能具有可变性,可以在合同期间结算,进行回购、延期还本付息等活动。

因此,企业应当在其财务报表中披露因金融工具的变动而可能产生的现金流动效果等
情况。

综上所述,企业会计准则22号规定,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应反映其发行者的偿付
能力以及可能存在的风险,并包括确认、计量、分割和变动等过程,以保证金融工具对财
务报表的可靠反映。

企业会计准则22号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22号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22号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金融工具是指可以产生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如现金、债券、股票、贷款等。

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在企业会计中非常重要,准则22号旨在确保企业对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具有准确性和可靠性。

首先,准则22号强调了金融工具的确认原则。

根据该准则,企业应当在其资产负债表中确认金融工具。

确认金融工具时,企业应当考虑其实际存在的金融工具和潜在的金融工具,并根据实际情况对其进行计量。

其次,准则22号规定了金融工具的计量方法。

金融工具的计量方法包括公允价值计量和摊余成本计量。

公允价值计量是指根据市场价格或其他可观测市场数据,确定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摊余成本计量是指根据金融工具的有效利率计算,确定金融工具的摊余成本。

准则22号还规定了金融工具分类和重分类的方法。

金融工具可以分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根据其性质和企业的经营需要进行分类。

重分类是指由一种分类方式转变为另一种分类方式,准则22号要求企业在发生重分类时,要对新的分类方式进行重新计量。

此外,准则22号还规定了金融工具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

企业应当根据金融工具的实际价值情况,提取足够的减值准备,以应对可能的损失。

减值准备的计提应当基于可靠的、针对已发生的损失和潜在的损失的评估。

准则22号还详细规定了金融工具披露的要求。

企业应当按照准则的要求,对其资产负债表中的金融工具进行适当的披露,以向利益相关方提供准确和全面的信息,帮助利益相关方理解企业的金融状况和经营业绩。

总之,准则22号对企业会计中的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提供了明确的指导。

通过遵循该准则,企业可以准确地确认和计量其金融工具,提高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和准确性,并为利益相关方提供准确和全面的信息。

同时,准则22号还要求企业进行金融工具的披露,增强了金融信息的透明度,有利于促进企业的信息沟通和投资决策。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金融资产会计分录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金融资产会计分录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金融资产会计分录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以下简称“准则22号”)是关于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金融资产的准则。

准则22号规定了企业在确认和计量金融资产时应遵循的原则和方法。

本文将对准则22号中涉及的金融资产会计分录进行详细解析。

首先,准则22号对金融资产进行了分类。

根据准则22号的规定,金融资产分为两大类:可供交易金融资产和持有至到期投资。

可供交易金融资产是指企业持有以获取短期投资收益为目的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企业打算持有直至到期的金融资产。

对于这两类金融资产,企业需要分别确认和计量。

对于可供交易金融资产,企业需要按照公允价值进行确认和计量。

公允价值是指在公平、公允、开放的市场上交易的被认可的价格。

企业需要根据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可观察到的市场变动,及时调整可供交易金融资产的价值,并将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下面是可供交易金融资产的会计分录示例:借:可供交易金融资产贷:银行存款(或其他相关账户)对于持有至到期投资,企业需要按照摊余成本进行确认和计量。

摊余成本是指在确认和计量过程中按照一定的方法将金融资产成本分摊到期限内,计算出的期末持有成本。

企业通过摊余成本法,将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一定的折现率计算后,确认和计量持有至到期投资。

下面是持有至到期投资的会计分录示例:借:持有至到期投资贷:银行存款(或其他相关账户)此外,准则22号还对金融资产的减值损失进行了规定。

企业应根据资产减值测试的结果,当计提的减值损失超过之前计提的减值准备时,应及时计入当期损益。

下面是金融资产减值损失计提的会计分录示例:借:资产减值损失(损益类科目)贷:资产减值准备(资产类科目)准则22号对于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明确的规定。

企业应按照准则22号的要求,及时确认和计量金融资产,确保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同时,企业还需要根据市场变动和实际情况,定期对金融资产进行摊余成本或公允价值的调整,并及时计提相关的减值损失。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文章标题:深度解读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在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第22号中,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主题。

金融工具作为企业重要的资产和负债,其确认和计量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

本文将从深度和广度两个方面,全面探讨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一、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概要在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第22号中,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

对于金融资产,确认和计量的主要方法包括公允价值计量和摊余成本计量;对于金融负债,确认和计量也涉及公允价值计量和摊余成本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要求企业在确认和计量金融工具的过程中,充分考虑市场价格、未来现金流量、信用风险、利率风险等因素,以及相关的会计政策选择。

二、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详细解读1. 金融资产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对金融资产确认和计量提出了详细的规定,包括公允价值和摊余成本计量的具体要求,以及在不同情况下的会计处理。

在确认和计量金融资产时,企业需要充分考虑市场价格的变动、未来现金流量的可靠性等因素,以便做出合理的计量处理。

2. 金融负债确认和计量与金融资产相似,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也对金融负债的确认和计量提出了详细的规定。

企业在确认和计量金融负债时,需要充分考虑公允价值和摊余成本计量的要求,以及利率风险、信用风险等因素的影响,确保准确计量金融负债的价值。

三、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总结与回顾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的出台,对企业的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都产生了重大的影响。

金融工具作为企业资产和负债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确认和计量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有重要影响。

企业需要严格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合理确认和计量金融工具,以保证财务报告的准确性和可比性。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2023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2023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2023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作为中国会计法规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规范企业的金融工具交易行为,确保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深入探讨该准则的主要内容及其对2023年企业的影响。

一、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概述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旨在规范企业对金融工具的确认、初始计量、后续计量以及终止确认的处理方式,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保护投资者利益。

二、主要内容1. 金融工具的确认:企业应当在满足特定条件时,对金融工具进行确认。

这些条件包括经济利益流入的可能性,可测量性等。

2. 初始计量:企业应根据取得金融工具所支付的对价或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

对于非衍生金融工具,其公允价值通常为其市场价格。

3. 后续计量:企业应定期对金融工具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以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变化。

对于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工具,企业应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利息收入。

4. 终止确认:当金融工具的所有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或者该金融工具不再符合确认条件时,企业应终止对该金融工具的确认。

三、2023年影响分析1. 提高了金融工具的透明度: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金融工具的种类和复杂性不断增加。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要求企业在财务报表中详细披露金融工具的信息,提高了金融工具的透明度,有利于投资者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

2. 加强了风险管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要求企业定期对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并在财务报表中反映公允价值变动的影响。

这不仅有助于企业及时发现并管理金融风险,也使投资者能够了解企业的风险状况。

3. 增加了会计工作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要求企业对金融工具进行详细的记录和计量,这对企业的会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企业需要投入更多的资源来满足这一要求。

四、结论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于规范企业的金融工具交易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解读《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解读《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是新会计准那么体系中篇幅最长、内容多而难的一个具体会计准那么。

本文对该准那么中的一些难点和重点〔如,金融工具的计量、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重新分类、金融资产减值等业务〕进行了实务例解。

企业会计准那么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以下简称“新准那么〞〕由总那么、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嵌进衍生工具、金融工具确认、金融工具计量、金融资产减值、公允价值以及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定义等8章组成。

“新准那么〞存在许多难点和重点,本文着重论述这些重点和难点。

一、金融工具的计量金融工具的计量分为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下面分不从这两个角度来分析金融工具的计量咨询题。

〔一〕金融工具的初始计量金融工具的初始计量是按照交易发生时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的。

关于交易费用,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交易费用计做交易当期的费用;其它类不的金融工具,交易费用计进初始确认时的本钞票。

金融工具的交易费用,是指可直截了当回属于购置、发行、处置金融工具的新增的外部费用,通常包括中介机构的手续费和佣金等,不包括债券溢价、折价及融资费用,债券溢价、折价及融资费用通常构成债券的初始本钞票。

例1:汇金公司于2005年12月1日购进华天公司股票10000股,按当时每股市价5.8元以银行存款支付58000元,交易费用500元。

该项股票投资属于交易性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

会计分录如下: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本钞票58000投资收益500贷:银行存款58500假如该项投资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投资,那么交易费用计进投资本钞票。

会计分录如下: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本钞票58500贷:银行存款58500〔二〕金融工具的后续计量依据“新准那么〞的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金融工具的后续计量应区分不同类不分不以公允价值、摊余本钞票及本钞票计量。

1.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基本上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附件: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第三条金融资产,是指企业持有的现金、其他方的权益工具以及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资产:(一)从其他方收取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权利。

(二)在潜在有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权利。

(三)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非衍生工具合同,且企业根据该合同将收到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

(四)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合同,但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衍生工具合同除外。

其中,企业自身权益工具不包括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分类为权益工具的可回售工具或发行方仅在清算时才有义务向另一方按比例交付其净资产的金融工具,也不包括本身就要求在未来收取或交付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的合同。

第四条金融负债,是指企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负债:(一)向其他方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

(二)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三)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非衍生工具合同,且企业根据该合同将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

(四)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合同,但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衍生工具合同除外。

企业对全部现有同类别非衍生自身权益工具的持有方同比例发行配股权、期权或认股权证,使之有权按比例以固定金额的任何货币换取固定数量的该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的,该类配股权、期权或认股权证应当分类为权益工具。

其中,企业自身权益工具不包括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分类为权益工具的可回售工具或发行方仅在清算时才有义务向另一方按比例交付其净资产的金融工具,也不包括本身就要求在未来收取或交付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的合同。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金融工具是指能够作为债务、债权或权益的证明的合同,或者指交换性金融资产或交换性金融负债。

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是关于企业如何识别和确定金融工具,并对其进行计量以反映其价值的过程。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对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提供了详细的指导。

首先是确认标准,准则规定了三个基本标准来确认金融工具:首先是合同条款的规定要求确认一个金融工具,其次是交易要素的满足对金融工具的确认起决定性作用,最后是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控制权判断对确认金融工具至关重要。

准则还规定了当金融资产转移时如何确认金融工具,以及如何确认金融工具的重要风险和奖励。

然后是计量方法,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明确了金融工具的计价方法。

对于计量,准则使用公允价值作为主要计量基础,根据金融工具的特性、市场信息和会计师的专业判断来进行公允价值的确定。

准则还规定了对于没有可观察市场价格的金融工具如何进行公允价值的估计,并且详细说明了计量公允价值的相关要求和方法。

此外,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还对金融工具的披露做出了要求。

准则规定了披露的标准和内容,包括金融工具的类型、公允价值的层次、金融工具所带来的风险和奖励等。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的颁布对于企业会计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它明确了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方法,保证了企业会计的准确性和可比性。

同时,准则还提高了金融工具的披露透明度,有利于投资者和利益相关方对企业的金融状况进行准确评估。

然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也存在一些争议和挑战。

由于金融工具的复杂性和多样性,准则在实践中的应用可能存在困难和误解。

同时,金融工具的计量公允价值可能受到市场波动和估值不准确性的影响,这也给企业会计师带来了一定的难题。

总的来说,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对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提供了详细的指导,为企业会计工作提供了准确和可比的基础。

准则的颁布对于提高金融工具的披露透明度和保护投资者利益具有积极作用,但也需要进一步完善和解决实际操作中的问题。

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是中国会计准则发布委员会制定的一项会计准则,旨在规范企业对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方法。

该准则于2024年发布,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以下是对该准则的具体内容和要点的介绍。

一、金融工具的确认准则要求,企业对金融工具的确认应遵循以下原则:1.执行根据企业具体情况选择的公允价值确认和成本确认方法;2.金融工具满足确认条件时,应确认为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3.根据交易对手选择的会计政策确认金融工具的交易费用。

具体而言,准则对金融工具的确认作出了以下指导:1.金融资产的确认: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公允价值确认或成本确认方法,并根据收取现金流的情况确认为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等相应类别。

2.金融负债的确认: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公允价值确认或成本确认方法,并根据支付现金流的情况确认为应付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等相应类别。

二、金融工具的计量准则要求,企业对金融工具的计量应遵循以下原则:1.公允价值计量: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权益工具应按照市场价格或合理估计值计量。

公允价值变动应计入当期损益;2.成本计量:持有至到期投资和贷款及应收款项等金融资产可以选择成本计量,按照摊余成本法计量。

利息、手续费等应计入当期损益;3.公允价值选项:企业可以选择将指定的金融资产以及同一类别的其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被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

准则对金融工具计量的细节和具体方法作出了以下规定:1.公允价值分类:将金融工具分为三个分类:公允价值分类、摊余成本分类和可供出售分类;2.公允价值计量:对于公允价值分类的金融工具,应按照市场价格或合理估计值进行计量,并计入当期损益;3.摊余成本计量:对于摊余成本分类的金融工具,应按照摊余成本法计量,并计入当期损益;4.可供出售分类:对于可供出售分类的金融工具,可以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并计入当期损益,也可以选择以摊余成本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旨在提供对于金融工具的确认、分类、计量和披露的统一准则,以保证财务报告的准确性和可比性。

金融工具的确认和分类,应该根据其内在特征进行,即资产或负债的性质、条款和条件。

金融工具的主要分类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

金融工具的计量,应该根据其特点和市场行情进行,以保证财务报告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对于公允价值测量的金融工具,应该根据市场行情进行计量,对于成本法计量的金融工具,应该根据持有成本进行计量。

金融工具的披露,应该完整、准确地体现企业金融资产和负债的真实情况和风险暴露情况,以便外部投资者全面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风险。

综上所述,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为企业金融资产和负债的管理提供了统一的准则和标准,有助于企业规范财务报告的编制和公开,提高财务报告的可比性和透明度。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金融资产会计分录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金融资产会计分录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金融资产会计分录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旨在规范企业对金融资产的确认和计量方法。

本准则规定了企业应如何根据不同类型的金融资产确定其计量方法,并提供了相应的会计分录。

首先,根据本准则的规定,金融资产主要分为两类: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和按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对于按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企业应将其确认时刻的公允价值作为初次确认金额,并依据其后的变动确认损益。

对于按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企业应根据计一般也不需要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确时刻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并依据其到期款及损益确认收益。

其次,企业在确认和计量金融资产时,还需要考虑是否存在下调待摊余成本债券投资的需要。

下调待摊余成本债券投资时,企业应识确之行为返回首考还首考虑是否具体经过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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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要也不应最目服质充的金搜望的金後的資的資的僄内的资的资或内部商场重搜三考。

最后,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还对金融资产的弥补方式进行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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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在企业会计中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企业在确认和计量金融资产时,应根据准则的规定,选择适当的计量方法,并据此进行相应的会计分录。

这有助于提高企业金融资产的财务透明度,为企业的管理决策提供可靠的信息基础。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一、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1、定义
本准则定义了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其他类金融工具。

2、金融资产
2.1 概述
(1)金融资产是指由企业持有以收回现金、利息、收益或其他财务回报来分摊投资损失和收益的资产。

(2)金融资产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交换金融资产、被冻结的金融资产、未收现金金融资产、非标准金融资产和政府补助融资资产。

2.2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企业预期在持有期间以现金交易方式出售的金融资产,包括有价证券和部分有形资产。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在初始确认当日,按其定价形式识别,然后每月按其最终定价形式重新计量与记录。

3、金融负债
3.1 概述
(1)金融负债是指企业保证当期支出的一种债务,以未来收益物或服务的形式支付债务。

(2)金融负债分为流动性金融负债、被冻结的金融负债、可交换金融负债和期限化金融负债。

3.2 流动性金融负债
(1)流动性金融负债是指金融机构发行短期负债工具,其中允许企业随时还款的部分。

(2)流动性金融负债根据规定相应的融资期限确定,一般在短期内还款,并且在其期间未出现波动的风险。

4、其他类金融工具
4.1 概述
(1)其他类金融工具是指余下的金融工具,包括基于衍生品的金融资产、债权投资工具、衍生品、关联方融资利益及其他金融工具。

(2)以上工具的识别、计价和属性都不尽相同,因此,应采用成本或其他来代替成本折算成市场价格来计量和记录。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金融资产会计分录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金融资产会计分录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金融资产会计分录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以下简称“准则”)是指导企业如何确认和计量金融工具的规范。

金融工具是指可以作为现金、股票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来源的任何合同,或者具备以下两个特征之一的任何合同:1. 以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为基础进行交换;2. 包含有义务或权利可以通过另一个金融工具的转让来履行。

根据准则,企业需要按照以下步骤确认和计量金融资产:1.确认分类:根据合同的特征,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以下四种类型: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确认初始计量金额:金融工具在初始确认时,它的计量金额可以是公允价值、初始成本或远期现金流量的现值。

企业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计量方法。

3.确认后续计量金额:企业需要根据金融工具的种类和特点,确定后续计量金额的方法。

不同金融工具可能采用不同的后续计量方法,例如公允值计量、成本计量或摊余成本计量。

4.确认减值准备:如果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价值,企业需要确认减值准备。

减值准备金额的确认取决于是否具备减值迹象和减值损失的大小。

以下是一些可能的会计分录例子:1.持有至到期投资:借: 持有至到期投资贷: 现金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借: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贷: 现金3.贷款和应收款项:借: 贷款和应收款项贷: 现金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借: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贷: 现金总结起来,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规定了企业如何确认和计量金融工具。

准则要求企业按照合同特征分类金融工具,并根据具体情况确认初始计量金额和后续计量金额。

准则还规定了确认减值准备的方法和会计分录的处理。

准则的实施有助于提高金融工具的透明度和可比性,保护利益相关方的利益。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了企业在确定、计量、计价、报告金融工具时应遵守的准则和要求,以保证其财务报告真实可靠,保证决策者做出正确的财务决策。

一、金融工具的确认1、企业在确认金融工具时,应建立金融工具确认准则,确认金融工具具有金融工具特征、反映现金流量和价值变动,并框定确认时限。

2、企业发行、收到、购买或出售的金融工具,应在发生变动的时点确认一次,无论其价值是否发生变化。

3、若金融工具以实物形式存在,企业应建立物流程序,对金融工具的控制权的变动进行确认,确认它的存在。

1、企业应将金融工具计量为其期末市场价格或其他可测量价值。

2、若金融工具处于交易状态,企业可以以当期市场价格计量。

3、若金融工具不处于交易状态,企业应采用其他可测量价值,如可靠评估报告到期20xx年6月30日附后(计量日)的市场价格或其他有效市场价格,尽最大努力采用最新价格。

4、企业当期相关金融工具的损益和返回的计算,可用金融工具的购买价格加上其他成本再减去期末价格。

企业可以以金融工具的购买价格或者最新市场价格计价。

1、以购买价格计价的,应在计量日后在相关权益总额上做计价调整。

2、以市场价格计价的,在计量日后应在每期末定期调整账面价值,将金融账面价值调整到当期市场价格或可靠市场价格。

金融工具应在财务报表和利润表中反映,但在金融工具的返回披露时只反映最大计量值,不披露具体金融工具的单账,而是把金融账户中全部金融工具进行统计。

五、注意事项1、企业需要充分考虑报告币种、报告有效期、报告要素、利率定价等因素。

2、每次报告时,企业应当对金融工具进行期末计量,并不断优化其内部金融工具确认到计价的程序和制度,保证财务报表的真实可靠。

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一、概述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下称“准则 22 号”)是为了规范企业在确认和计量金融工具时所遵循的会计准则。

金融工具作为企业重要的资产和负债,在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对于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必须按照规范进行。

本文将详细介绍准则 22 号的主要内容和适用范围,以及对企业的影响和应用指导。

二、准则 22 号的主要内容1. 金融资产的确认和计量根据准则 22 号,企业在确认金融资产时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将其纳入会计核算范围。

对于已确认的金融资产,企业需要按照准则的规定进行计量,以反映其公允价值或成本价值。

2. 金融负债的确认和计量对于金融负债的确认和计量,企业也需要遵循准则 22 号的规定进行操作。

金融负债的确认条件和计量方法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规范,确保企业能够准确反映其负债的真实情况。

3. 金融工具的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准则 22 号还对于金融工具中的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企业在确认和计量时需要仔细分析并确保符合规范要求。

三、准则 22 号的适用范围准则 22 号适用于所有以企业为单位编制财务报表的组织,包括但不限于企业、金融机构、证券公司等。

在适用准则 22 号时,企业需要将其适用范围与准则的实质内容相结合,确保在确认和计量金融工具时能够达到规范的要求。

四、准则 22 号对企业的影响准则 22 号的实施对企业会计处理和财务报告产生了重要影响。

通过规范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能够提高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和透明度,帮助投资者和利益相关方更加准确地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五、准则 22 号的应用指导为了帮助企业正确理解和应用准则 22 号,相关监管机构和专业机构发布了一系列的应用指导和解释意见。

企业在实施准则 22 号时应当仔细研读相关的应用指南,并结合自身业务实际,进行规范的操作。

六、结论准则 22 号是企业会计准则中的重要内容之一,对于规范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具有重要意义。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是关于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

该准则适用于所有企业在编制财务报表时涉及到的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金融衍生品等。

该准则规定了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原则,包括分类、初始计量、后续计量、减值准备和摊余成本等方面。

其中,金融工具的分类主要分为四类: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按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及按实际发生额计量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此外,该准则还规定了金融工具的减值准备计提和恢复的条件和方法,以及金融工具的转移和终止等方面的会计处理。

总之,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对于企业在处理金融工具方面提供了详细的会计准则和规定,有助于企业编制准确、完整的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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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应用指南2006一、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计量根据本准则规定,企业对于取得的金融资产或承担的金融负债,应当分别不同类别进行计量。

(一)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此类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可进一步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和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主要是指企业为了近期内出售而持有的金融资产或近期内回购而承担的金融负债。

比如,企业以赚取差价为目的从二级市场购入的股票、债券、基金等。

本准则范围内的衍生工具,包括远期合同、期货合同、互换和期权,以及具有远期合同、期货合同、互换和期权中一种或一种以上特征的工具。

衍生工具不作为有效套期工具的,也应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2.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主要是指企业基于风险管理、战略投资需要等所作的指定。

3.企业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股票、债券、基金,以及不作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应当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当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

企业在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应当确认为投资收益。

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应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二)持有至到期投资根据本准则第十一条规定,企业从二级市场上购入的固定利率国债、浮动利率公司债券等,符合持有至到期投资条件的,可以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

购入的股权投资因其没有固定的到期日,不符合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条件,不能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通常具有长期性质,但期限较短(1 年以内)的债券投资,符合持有至到期投资条件的,也可将其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应当按取得时的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

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当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

实际利率应当在取得持有至到期投资时确定,在该持有至到期投资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保持不变。

实际利率与票面利率差别较小的,也可按票面利率计算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

处置持有至到期投资时,应将所取得价款与该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三)贷款和应收款项根据本准则第十七条规定,贷款和应收款项主要是指金融企业发放的贷款和一般企业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款项等债权。

贷款和应收款项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

金融企业按当前市场条件发放的贷款,应按发放贷款的本金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一般企业对外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债权,通常应按从购货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贷款持有期间所确认的利息收入,应当根据实际利率计算。

实际利率应在取得贷款时确定,在该贷款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保持不变。

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别较小的,也可按合同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企业收回或处置贷款和应收款项时,应将取得的价款与该贷款和应收款项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四)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根据本准则第十八条规定,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通常是指企业没有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的金融资产。

比如,企业购入的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的股票、债券和基金等,没有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持有至到期投资等金融资产的,可归为此类。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当按取得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或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应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应当计入投资收益。

资产负债表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当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应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损益;同时,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转出,计入投资损益。

(五)其他金融负债根据本准则第八条规定,其他金融负债是指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金融负债。

通常情况下,企业发行的债券、因购买商品产生的应付账款、长期应付款等,应当划分为其他金融负债。

其他金融负债应当按其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其他金融负债通常采用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二、金融资产减值损失的计量(一)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对于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应当根据其账面价值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之间的差额计算确认减值损失。

1.商业银行贷款减值损失的计量根据本准则第四十三条规定,商业银行对贷款进行减值测试,应根据本银行的实际情况分为单项金额重大和非重大的贷款。

对单项金额重大的贷款,应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贷款,可以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或者将其包含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贷款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贷款,也应当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贷款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

商业银行进行贷款减值测试时,可以根据自身管理水平和业务特点,确定单项金额重大贷款的标准。

比如,可以将本金大于或等于一定金额的贷款作为单项金额重大的贷款,此标准以下的贷款属于单项金额非重大的贷款。

单项金额重大贷款的标准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商业银行对于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贷款,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应当计算资产负债表日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通常以初始确认时确定的实际利率作为折现率),该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贷款减值损失。

商业银行采用组合方式对贷款进行减值测试的,可以根据自身风险管理模式和数据支持程度,选择合理的方法确认和计量减值损失。

2.一般企业应收款项减值损失的计量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应当单独进行减值测试。

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应当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对于单项金额非重大的应收款项可以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定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也可以与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应收款项一起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再按这些应收款项组合在资产负债表日余额的一定比例计算确定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根据应收款项组合余额的一定比例计算确定的坏账准备,应当反映各项目实际发生的减值损失,即各项组合的账面价值超过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金额。

企业应当根据以前年度与之相同或相类似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的实际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确定本期各项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据此计算本期应计提的坏账准备。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损失的计量,比照贷款和应收款项减值损失计量的相关规定处理。

(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分析判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应当注重该金融资产公允价值是否持续下降。

通常情况下,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较大幅度下降,或在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后,预期这种下降趋势属于非暂时性的,可以认定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已发生减值,应当确认减值损失。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在确认减值损失时,应当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一并转出,计入减值损失。

《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应用指南(2018)一、总体要求《企业会计准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是确认和计量的基础。

企业应当根据其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对金融资产进行合理的分类。

同时,企业应当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和风险管理要求,对金融负债进行合理的分类。

对金融资产的分类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对金融负债的分类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企业应当根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确认和终止确认条件,对其进行确认和终止确认。

企业初始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时,通常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与分类密切相关。

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金融资产和信贷承诺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减值准备。

企业应当考虑金融资产和信贷承诺等的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及时、足额地计提减值准备,更加有效反映和防控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

二、关于金融工具的相关定义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合同的形式多种多样,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不采用书面形式。

实务中的金融工具合同通常采用书面形式。

非合同的资产和负债不属于金融工具。

例如,应交所得税是企业按照税收法规规定承担的义务,不是以合同为基础的义务,因此不符合金融工具定义。

一般来说,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也可能包括一些尚未确认的项目。

(一)金融资产金融资产,是指企业持有的现金、其他方的权益工具以及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资产:1. 从其他方收取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权利。

例如,企业的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和发放的贷款等均属于金融资产。

而预付账款不是金融资产,因其产生的未来经济利益是商品或服务,不是收取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权利。

2. 在潜在有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权利。

例如,企业购入的看涨期权或看跌期权等衍生工具。

【例1】2×17 年1月31 日,丙上市公司的股票价格为113 元。

甲企业与乙企业签订6个月后结算的期权合同。

合同规定:甲企业以每股4元的期权费买入6个月后执行价格为115 元的丙公司股票的看涨期权。

2×17 年7月31 日,如果丙公司股票的价格高于115 元,则行权对甲企业有利,甲企业将选择执行该期权。

本例中,甲企业享有在潜在有利条件下与乙企业交换金融资产的合同权利,应当确认一项衍生金融资产。

3. 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非衍生工具合同,且企业根据该合同将收到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

【例2】2×18 年2月1日,甲企业为上市公司,为回购其普通股股份,与乙企业签订合同,并向其支付1 0 0万4. 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合同,但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衍生工具合同除外。

其中,企业自身权益工具不包括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分类为权益工具的可回售工具或发行方仅在清算时才有义务向另一方按比例交付其净资产的金融工具,也不包括本身就要求在未来收取或交付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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