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形声字声符的表义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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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形声字声符的表义功能
摘要:形声字声符表义是汉语言文字学研究中值得注意的现象。本文对历代关于形声字声旁表义的研究进行了综述,并从声旁表义的原因,声旁表义的使用范围和声旁表义与形旁表义功能的区别三个方面进行了略述。
关键词:形声字;声符;表义功能
形声字,因其“半主义,半主声”[1],构字能度强,而成为汉字系统的主体。义符和声符是组成形声字的两大构字部件。义符具有从某一侧面提示形声字所记录的词的意义范畴的功能并有一定的类化作用,声符与形声字所记词的语音有特定联系,同时,声符还能显示形声字组的语源关系。
从功能角度看,声符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单纯记音的,这类声符仅具有表音功能,是纯粹的记音符号,声符的读音与该形声字所记录的词的意义没有必然联系,这类声符对语源研究不起作用;另一类声符则不然,它不仅记音,而且与形声字所记录的词在意义上也有联系,这类声符除具有表音功能外,还具有表义功能(示源功能),对语源研究有重要参考价值,从理论上讲,这两种类型的声符,它们的界限是分明的。我们讨论声符的表音功能时,所说声符可能是仅记音而不表义的,也可能是既记音又兼表义的。
一、历代关于形声字声旁表义的研究综述
1、萌芽期形声表义研究
汉代刘熙、许慎在《释名》《说文解字》中就较早地利用声旁为形声字作声训来推究词源。如:
《释名》中“山夹水曰涧。涧,间也。言在两山之间也。水草交曰湄。湄,眉也。临水如眉临目也。注沟曰浍。浍,会也。水沟之所聚会也。”[2]
《说文解字.言部》:“诏,告也,从言、从召,召亦声。”[3]遗憾的是,刘熙等人虽然看到了声旁表义这一现象,却没有对这种表义的声旁做出理论性的概括,而且他的有些提法都有些牵强附会。真正的成系统地研究声旁表义的是“右文说”。
2、拓展期形声表义研究
晋人杨泉《物理论》:“在金曰坚,在草木曰紧,在人曰贤”[4],这一说法被世人称之为“开右文之端绪”者。其后,王安石在其所著《字说》、郑樵在《六书略》中对这一观点也有所阐述,只是不详。
王子韶(王圣美)的右文说。沈括在《梦溪笔谈》十四中有所记载:“王圣美治字学,演其义为右文。古之字书,皆从左文。凡字其类在左,其义在右。如木类,其左皆从木。所谓右文者,如戋,小也。水之小者曰浅,金之小者曰钱,歹而小者曰残,贝之小者曰贱,如此之类,皆以戋为义也。”[5]由此可见,王圣美的右文理论是研究同从一个声母的形声字与其声母在训诂上的关系。他对右文的研究具有开创之功,具有深远的影响,也为后世的研究带来了不少启迪,但毕竟右文说是几百年前人们对于形声字声旁的看法,具有一定的时代局限,具体表现如下:1)“右文”的称呼不严谨。他只注意到了形声字中的左右结构的字,而忽略了其他结构的形声字。2)所选例字不够准确、恰当。他说“金之小者为钱”,而实际上“钱”本义是指一种古田器,即农具。《说文》中解释“钱,銚也。古田器。从金从戋声”3)过于
绝对化。他提到“凡字……”“皆……”,他忽略了学说的适用范围。
王观国的字母说。王观国《学林》中有:“膚者,字母也。加金则为鑪,加火则为爐,加黑则为黸。凡省文者,省其所加之偏旁,但用字母,则衆義該矣。亦如田者,字母也。或为畋猎之畋,或为佃田之佃。若用省文,惟以田字該之。他皆类此。”[6]王观国的理论,比王圣美的有所进步,他认识到了形声字多由其“字母”分化而来。
宋·戴侗的“六书推类”说。宋·戴侗在《六书故·六书通释》中提出了:“六书推类而用之,其义最精。‘昬’本为日之昬,心目之昬犹日之昬也,或加心与目焉。嫁娶者必以昬时,故因谓之昬,或加女焉……”戴侗对右文说的发展作出了自己的贡献。正如刘又辛所言“戴氏以一个字的本义为起点,用以解释同声符的一系列的字义,比王圣美的学说完整得多”。[7]黄承吉的“右旁之声必兼有义”的观点黄承吉在为黄生之《字诂》《义府》加注按语时阐发了这个观点:“六书之中,谐声之字为多。谐声之字,其右旁之声必有义,而义皆起于声……盖凡字之同声者,皆为同义。声在是,则义在是,是以义起于声。……且凡同韵之字,其义皆不甚相远。”从上述选文中,可以看到“同声之字皆同义,同韵之字义相近”
[8]黄承吉的观点尤其进步性,但是在其表述上有些武断,如也谈到了“凡”。
3、深化期的形声表义研究
近代的沈兼士著有《右文说在训诂学上之沿革及其推阐》一文,其中谈到了“(右文)综合一组同声母字,而抽绎其具有最大公约数性之意义,以为诸字之共训,即诸语含有一个共同之主要概念。”[9]也就是他认为同声母字所包含的意义是相近的。并且在文章里,总结了七条公式,提出了八条建议,从而把右文说推向了新的高度。之后又有杨树达黄侃等人的支持。需要提到的是,在右文说的发展完善道路上,还有许多学者的功绩,如王念孙、郑樵、刘师培等人。总之在众多学者的推进下,右文说从一家之言变成了文字学中有影响的学说之一。
裘锡圭先生在他的《汉字学概要》中有所提及:如果在某个字上加注意符分化出一个字来表示这个字的引申义,分化出来的字一般都是形声兼会意字,有义的声旁主要指的就是这种字的声旁而言的。例如:辆:车的单位,因古代的车用两轮而得名。菜:为人所采食的草类植物(睡虎地秦简和有些古书以“采”表〔菜〕)。诽:以言非毁人。
二、形声字声旁表义的原因
清代黄承吉说:“古人制字之义,必起于声者,何也?盖语原自性生,而字本从言起”“从言制即从声制,可见字义皆起于右旁之声也。由声而有字,由字而后加以偏旁,偏旁原即是字,然必先选取此字而后以偏旁加之,则可见凡制字必以为声之字立义在前,而所加之偏旁在后。”[10](《字诂义府合按》)这种观点已经涉及到了形声字的形成途径。形声字的产生途径主要是从原有的会意字和形声字分化而来的,在这样的分化过程中,有这样一种情形,就是在本字的基础之上加注形旁构成新的形声字,这样本字变成声旁,自然也就表义了,所加形旁通常是为了明确字义类型。因此,许多人从这一角度来探讨声旁的示源功能。
真正探求形声字声中有义的问题,最为有利的证据是“写词说”。写词说是孙常叙先生在50年代时在探讨汉字构造理论的基础上提出来的。之后在朱振家主编的《古代汉语》里介绍了“写词说”的要点,下面摘要如下:[11]
(一)语言中的词是概念的语音物化。汉字是写汉语词的。
(二)汉字自身没有音和义,汉字的音和义是所写词的音和义。
(三)人们可以从词的内涵方面着手写词,也可以从词的声音方面着手写词。
(四)从词的内涵方面写词,有象事、象物、象意三类。象物主要写有形可象的名次,象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