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国家及省部级重点实验室领导班子换届程序
学术委员会换届工作方案
学术委员会换届工作方案学术委员会换届工作方案为了推动学校学术事业的持续发展,推进学术研究的深入开展,确保学校学术水平的不断提高,现议定学术委员会换届工作方案如下:一、目的通过本次换届工作,选聘一批专业水平高、学术能力强、责任心强、奉献精神高的优秀学术专家组成新一届学术委员会,为学校学术事业的发展提供支持和保障。
二、任务1. 组织学术委员会选举,选举产生新一届学术委员会成员;2. 继续落实学校学术评价工作,推动学校学科评价工作的顺利进行,对新兴学科进行全面评估;3. 提出有针对性的学术建议,为学校的学术规划和研究提供参考依据。
三、选举程序1. 组织召开学术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会议并确定选举时间和地点;2. 准备选举材料,包括候选人名单、选举程序、投票箱、投票标准等;3. 公示候选人名单,征求意见,确定最终人选;4. 在会议上进行投票,并按照得票数高低依次选举委员会成员。
四、工作措施1. 加强学术委员会与学校各院系的联系,组织学术活动,促进学科交流和创新;2. 定期召开学术委员会工作会议,审核学校学术规划和研究方案,并提出修改建议;3. 组织各类学术讲座和研讨会,提高学术水平和素质,推动学校的学术建设和发展;4. 对本次换届工作情况及时汇报,向校领导和有关部门提交相关资料和文件。
五、预算换届选举过程中所需费用由学史委员会专项经费承担,金额为____元。
六、时间安排本次换届工作将在_____年____月__日举行,并尽快选出新一届学术委员会成员。
七、总结学校学术委员会是推动学术事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次换届工作不仅是一次有益的学术交流和相互学习的机会,同时也是进一步提高学校学术水平、优化学科结构、加强学术管理的具体措施。
学校将继续关注学术委员会工作的进展,积极支持和配合委员会完成各项学术工作。
学术委员会换届工作会议流程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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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
浙江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集团标准化工作小组 #Q8QGGQT-GX8G08Q8-GNQGJ8-MHHGN#浙江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安全,维护教学、科研等工作的正常秩序,创建“平安校园”,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原国家教委令第20号)、《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28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等有关法规和规章,以及《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浙江大学关于深化“平安校园”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党委发〔2010〕67号)、《浙江大学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实施意见》(浙大党办〔2009〕48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实验室”是指全校开展教学、科研的实验场所,是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工作的重要场所。
实验室安全工作是校园综合治理和平安校园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实验室准入制度与项目安全审核制度建设、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生物安全管理、辐射安全管理、实验废弃物安全管理、仪器设备安全管理、水电安全管理、安全设施管理、实验室内务管理以及环境保护等多方面的工作。
创建安全、卫生的实验室工作环境是各学院(系)、直属单位、研究所(实验室)、各级领导以及广大师生员工的共同责任和义务。
第三条校长是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贯彻“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分管副校长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根据“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分级负责制。
第四条各单位要定期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和宣传工作,丰富师生的安全知识,营造浓厚的实验室安全校园文化氛围,提高教职工、学生安全意识。
第五条实验室安全工作是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岗位评聘、晋职晋级、年度考核、评奖评优的重要指标之一,与学生评奖评优挂钩,实行“一票否决制”,具体按《浙江大学实验室安全责任追究办法》执行。
第二章实验室安全管理体系及职责第六条学校成立实验室技术安全工作委员会,由分管副校长担任主任,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校区管委会和有关专家组成。
浙江大学重点实验室一览表
浙江大学重点实验室一览表国家重点实验室序号实验室名称负责人批准日期学院01 硅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叶志镇1985年8月材化学院02 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图形学国家重点实验室鲍虎军1989年2月计算机学院03 流体传动及控制国家重点实验室傅新1989年6月机能学院04 工业控制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褚健1989年6月信息学院05 现代光学仪器国家重点实验室刘旭1989年6月信息学院06 能源清洁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骆仲泱2005年3月机能学院07 传染病诊治国家重点实验室李兰娟2007年10月医学院08 化学工程联合国家重点实验室聚合反应分室(联合)李伯耿1987年6月材化学院09 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联合)吴平2002年1月生科学院10 水稻生物学国家重点实验室(联合)周雪平2003年12月农学院国家工程实验室序号实验室名称负责人批准日期学院01 生物饲料安全与污染防控国家工程实验室刘建新2008年7月动科学院国家专业实验室序号实验室名称负责人批准日期学院01 二次资源化工国家专业实验室姚善泾1989年6月材化学院02 电力电子技术国家专业实验室吕征宇1989年6月电气学院03 生物传感器技术国家专业实验室陈裕泉1989年6月生仪学院04 工业心理学国家专业实验室沈模卫1989年6月理学院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序号实验室名称负责人批准日期学院01 生物医学工程教育部重点实验室郑筱祥2000年8月生仪学院02 濒危野生动物保护遗传与繁殖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方盛国2000年8月生科学院03 动物分子营养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许梓荣2000年8月动科学院04 污染环境修复与生态健康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杨肖娥2003年11月环资学院05 高分子合成与功能构造教育部重点实验室郑强2005年12月材化学院06 软弱土与环境土工教育部重点实验室陈云敏2007年2月建工学院07 恶性肿瘤预警与干预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胡汛2007年12月医学院08 视觉感知教育部-微软重点实验室庄越挺2005年2月计算机学院农业部、卫生部重点实验室序号实验室名称负责人批准日期学院01 农业部核农学重点开放实验室华跃进1993年1月农学院02 农业部动物营养与饲料(华东)重点开放实验室刘建新1996年11月动科学院03 农业部农业环境工程与智能化设备重点开放实验室何勇1996年11月生工食品学院04 农业部园艺植物生长发育与品质喻景权2002年11农学院调控重点开放实验室月05 农业部动物疫病病原学与免疫控制重点开放实验室周继勇2008年7月动科学院06 农业部面源污染控制重点开放实验室陈英旭2008年7月环资学院07 农业部作物病虫分子生物学重点开放实验室陈学新2008年7月农学院08 卫生部多器官联合移植研究重点实验室郑树森2000年12月医学院09 卫生部医学神经生物学重点实验室罗建红2007年4月医学院10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评价中心浙江呼吸药物研究重点实验室卞如濂1997年9月医学院。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全省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的通知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全省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23.08.29•【字号】浙科发基〔2023〕40号•【施行日期】2023.10.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条件与标准正文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全省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的通知浙科发基〔2023〕40号各市、县(市、区)科技局,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各有关单位: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打造实验室体系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基础科学研究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对标全国重点实验室建设要求,推进省重点实验室重组工作,省科技厅对2014年出台的《浙江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浙科发条〔2014〕175号)进行了修订,现将新修订的《全省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2023年8月29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三章申报与认定第四章运行与管理第五章考核评价第六章变更与调整第七章附则全省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基础科学研究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9〕23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重点实验室是浙江省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使命定位是支撑国家战略和打造浙江科技创新、产业发展策源地并举的高能级科创平台,主要任务是组织高水平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聚集培养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团队,开展高效率合作与学术交流,开放共享高质量创新资源,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融合发展。
第三条重点实验室是依托具有较强科技创新能力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医疗卫生机构、新型研发机构等建设的科研实体,遵循“聚焦目标、强化优势、交叉融合、动态管理”的原则,实行人财物相对独立的管理体制、“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单独核算,专款专用”的资金管理机制。
浙江大学重点试验室一览表
浙江大学重点实验室一览表(2010.04更新)国家重点实验室序号实验室名称负责人批准日期学院01 硅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杨德仁1985年8月材料系02 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图形学国家重点实验室鲍虎军1989年2月计算机学院03 流体传动及控制国家重点实验室陈鹰1989年6月机械系04 工业控制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褚健1989年6月控制系05 现代光学仪器国家重点实验室刘旭1989年6月光电系06 能源清洁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骆仲泱2005年3月能源系07 传染病诊治国家重点实验室李兰娟2007年10月附属第一医院08 化学工程联合国家重点实验室(联合)李伯耿1987年6月化工系09 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联合)吴平2002年1月生科学院10 水稻生物学国家重点实验室(联合)周雪平2003年12月农生学院国家工程实验室序号实验室名称负责人批准日期学院01 生物饲料安全与污染防控国家工程实验室刘建新2008年7月动科学院国家专业实验室序号实验室名称负责人批准日期学院01 二次资源化工国家专业实验室姚善泾1989年6月化工系02 电力电子技术国家专业实验室吕征宇1989年6月电气学院03 生物传感器技术国家专业实验室陈裕泉1989年6月生仪学院04 工业心理学国家专业实验室沈模卫1989年6月心理系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序号实验室名称负责人批准日期学院01 生物医学工程教育部重点实验室郑筱祥2000年8月生仪学院02 濒危动植物保护生物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方盛国2000年8月生科学院03 动物分子营养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刘建新2000年8月动科学院04 污染环境修复与生态健康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杨肖娥2003年11月环资学院05 高分子合成与功能构造教育部重点实验室郑强2005年12月高分子系06 软弱土与环境土工教育部重点实验室陈云敏2007年2月建工学院07 恶性肿瘤预警与干预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胡汛2007年12月附属第二医院08 视觉感知教育部-微软重点实验室庄越挺2005年2月计算机学院农业部、卫生部、食药监局、中医药局实验室序号实验室名称负责人批准日期学院01 农业部核农学重点开放实验室华跃进1993年1月农生学院02 农业部动物营养与饲料(华东)重点开放实验室刘建新1996年11月动科学院03 农业部农业环境工程与智能化设备重点开放实验室何勇1996年11月生工食品学院04 农业部园艺植物生长发育与品质调控重点开放实验室喻景权2002年11月农生学院05 农业部动物疫病病原学与免疫控制重点开放实验室周继勇2008年7月动科学院06 农业部面源污染控制重点开放实验室陈英旭2008年7月环资学院07 农业部作物病虫分子生物学重点开放实验室陈学新2008年7月农生学院08 卫生部多器官联合移植研究重点实验室郑树森2000年12月附属第一医院09 卫生部医学神经生物学重点实验室罗建红2007年4月基础医学系10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评价中心浙江呼吸药物研究重点实验室卞如濂1997年9月基础医学系11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药药理实验室(三级)郑筱祥2009年11月生仪学院12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计算机辅助中药分析实验室(三级)程翼宇2009年11月药学院13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药药理与毒理实验室(三级)楼宜嘉2009年11月药学院14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免疫(肾病)实验室(三级)陈江华2009年11月附属第一医院15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药药理(心血管)实验室(三级)王建安2009年11月附属第二医院16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病理生理(胃肠病)实验室(三级)姒健敏2009年11月附属邵逸夫医院17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药分析与代谢实验室(三级)曾苏2009年11月药学院18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药药理(血液病)实验室(三级)钱文斌2009年11月附属第一医院。
学术委员换届实施方案
学术委员换届实施方案为了更好地推动学术委员会工作的开展,促进学术交流与合作,提高学术研究水平,根据学术委员会章程,制定本换届实施方案。
一、换届程序。
1. 选举程序,学术委员会每届任期为两年,每两年进行一次换届选举。
选举程序包括提名候选人、公示候选人名单、投票选举产生新一届学术委员会成员。
2. 选举对象,学术委员会成员包括主任、副主任和委员,每届委员会成员不超过15人。
3. 选举标准,候选人需为本单位在职教师或研究人员,具有一定的学术影响力和较高的学术研究水平。
二、换届程序。
1. 提名阶段,提名候选人由现任学术委员会成员提出,提名人需提交提名书面材料,包括被提名人的个人简历、学术成果等资料。
2. 公示阶段,提名候选人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内容包括候选人的基本信息、学术成就等。
3. 投票选举,在公示期结束后,进行投票选举产生新一届学术委员会成员。
投票方式可以采用线上投票或者线下投票,确保选举公平、公正。
4. 结果公布,选举结果由选举管理委员会公布,公布结果包括当选人名单、得票情况等。
三、换届安排。
1. 新一届学术委员会成立后,由主任召开第一次会议,确定学术委员会的工作方向和重点任务,并分工安排工作。
2. 学术委员会应当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学术研究课题、学术交流活动等事项,推动学术研究和交流。
3. 学术委员会应当加强与其他单位的学术交流与合作,促进学术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四、换届保障。
1. 学术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由选举管理委员会负责,确保选举程序公开、公平、公正。
2. 学术委员会成立后,相关单位应当给予支持和配合,保障学术委员会的工作顺利开展。
3. 学术委员会成员应当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学术交流和合作,推动学术研究工作的深入开展。
五、换届评估。
1. 每届学术委员会任期结束后,进行换届工作评估,总结换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为下一届换届工作提供经验和借鉴。
2. 学术委员会应当定期对本单位学术研究工作进行评估,推动学术研究水平的提高。
浙江大学管理人员职员职级晋升暂行办法
浙江大学管理人员职员职级晋升暂行办法根据《人事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87号)、《人事部、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7]59号)、《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教人[2007]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订本暂行办法。
一、管理人员职员职级岗位数1.管理人员四级及以上职员岗位数,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从严从紧的原则由教育部设置。
2. 六级及以上职员岗位数占学校设置的管理岗位总量的比例不超过35%,其中五级和六级职员岗位数按1:2的比例掌握。
3. 七级、八级职员岗位数占管理岗位总量的比例不超过55%。
4. 九级、十级职员岗位数占管理岗位总量的比例为10%。
二、管理人员职员职级的晋升条件(一)职员职级晋升的基本要求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依法办事,清正廉洁,较好地完成本职工作,工作业绩突出;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密切联系群众,服务意识和群众观念较强。
(二)职员职级晋升的学历、任职年限以及调研工作等要求1.申报十级职员条件:大专学历,经一年见习期考核合格。
2.申报九级职员条件:大专学历,担任十级职员2年及以上;或本科毕业,经一年见习期考核合格。
3.申报八级职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①大专及以上学历,担—1 —任九级职员2年及以上;或获硕士学位,经一年初期考核合格;②教育管理论文或调研报告1篇。
4.申报七级职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①本科学历,担任八级职员3年及以上;或获硕士学位,担任八级职员2年及以上;或获博士学位,经半年初期考核合格;②教育管理论文或调研报告1篇。
5.申报晋升六级职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①本科学历,担任七级职员4年及以上;或获硕士学位,担任七级职员3年及以上;或获博士学位,担任七级职员2年及以上;②担任现职副科3年及以上,无管理职务的须担任七级职员10年以上;③教育管理论文或调研报告2篇。
浙江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方案办法
浙江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安全,维护教学、科研等工作的正常秩序,创建“平安校园”,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原国家教委令第20号)、《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28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等有关法规和规章,以及《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浙江大学关于深化“平安校园”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党委发〔2010〕67号)、《浙江大学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实施意见》(浙大党办〔2009〕48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实验室”是指全校开展教学、科研的实验场所,是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工作的重要场所。
实验室安全工作是校园综合治理和平安校园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实验室准入制度与项目安全审核制度建设、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生物安全管理、辐射安全管理、实验废弃物安全管理、仪器设备安全管理、水电安全管理、安全设施管理、实验室内务管理以及环境保护等多方面的工作。
创建安全、卫生的实验室工作环境是各学院(系)、直属单位、研究所(实验室)、各级领导以及广大师生员工的共同责任和义务。
第三条校长是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贯彻“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分管副校长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根据“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分级负责制。
第四条各单位要定期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和宣传工作,丰富师生的安全知识,营造浓厚的实验室安全校园文化氛围,提高教职工、学生安全意识。
第五条实验室安全工作是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岗位评聘、晋职晋级、年度考核、评奖评优的重要指标之一,与学生评奖评优挂钩,实行“一票否决制”,具体按《浙江大学实验室安全责任追究办法》执行。
第二章实验室安全管理体系及职责第六条学校成立实验室技术安全工作委员会,由分管副校长担任主任,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校区管委会和有关专家组成。
根据工作需要,委员会可下设若干专业工作小组。
浙江大学国家重点试验室
附件2浙江大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简介一、能源清洁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能源清洁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结合我国能源战略与国民经济建设需求,在能源与环境领域开展研究,并已形成了鲜明的研究特色。
实验室学术委员会主任为黄其励院士,实验室主任为骆仲泱教授。
实验室现有固定人员总数50人,其中有博士学位者38人,院士1人,教授27人,副教授15人,博导24人,硕导38人。
其中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3 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5 人、国家“973”首席科学家1人,中国青年科技奖2人、中国青年科学家提名奖1 人、国家批准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 人、霍英东优秀青年教师奖2 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 5 人、国家跨世纪及新世纪人才7 人,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获得者4人,优博提名2名。
2004年入选教育部创新团队。
近年来共承担“973”项目首席项目1项,二级课题7项,“863”项目18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5项,杰出青年基金5项,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示范项目2项,国家发改委创新项目1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47项,攻关计划项目7项,“十一五”国家支撑计划课题10项,国际合作项目19项,省部级重大重点项目48项。
曾获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2项、三、四等奖各1项,国家自然科学奖二等奖1项、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3项、三等奖1项,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9项、二等奖8项;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2项,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5篇,提名2篇。
研究方向:1、化石燃料的高效清洁利用2、新能源及先进能源系统3、低品位能源的高效清洁利用4、能源利用过程中的污染物生成、迁移、测量及控制5、复杂反应系统中的理论模拟及数值试验二、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图形学国家重点实验室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图形学是多学科交叉的高技术研究领域。
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图形学国家重点实验室主要从事计算机辅助设计、计算机图形学的基础理论、算法及其相关的应用研究。
实验室的基本定位是:紧密跟踪国际学术前沿,大力开展原始性创新研究及应用集成开发研究,使实验室成为具有国际影响的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图形学的研究基地、高层次人才培养的基地、学术交流的基地和高技术的辐射基地。
浙江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
浙江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浙江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安全,维护教学、科研等工作的正常秩序,创建“平安校园”,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原国家教委令第20号)、《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28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等有关法规和规章,以及《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浙江大学关于深化“平安校园”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党委发〔2010〕67号)、《浙江大学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实施意见》(浙大党办〔2009〕48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实验室”是指全校开展教学、科研的实验场所,是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工作的重要场所。
实验室安全工作是校园综合治理和平安校园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实验室准入制度与项目安全审核制度建设、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生物安全管理、辐射安全管理、实验废弃物安全管理、仪器设备安全管理、水电安全管理、安全设施管理、实验室内务管理以及环境保护等多方面的工作。
创建安全、卫生的实验室工作环境是各学院(系)、直属单位、研究所(实验室)、各级领导以及广大师生员工的共同责任和义务。
第三条校长是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贯彻“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分管副校长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根据“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分级负责制。
第四条各单位要定期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和宣传工作,丰富师生的安全知识,营造浓厚的实验室安全校园文化氛围,提高教职工、学生安全意识。
第五条实验室安全工作是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岗位评聘、晋职晋级、年度考核、评奖评优的重要指标之一,与学生评奖评优挂钩,实行“一票否决制”,具体按《浙江大学实验室安全责任追究办法》执行。
第二章实验室安全管理体系及职责第六条学校成立实验室技术安全工作委员会,由分管副校长担任主任,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校区管委会和有关专家组成。
学术团体换届选举程序
学术团体换届选举程序1. 介绍本文档旨在说明学术团体换届选举的基本程序,确保选举的公正和有效性。
2. 规定2.1 换届选举的时间应提前至少一个月通知全体团体成员。
2.2 所有团体成员有权参与换届选举,并且应当尊重团体内的民主原则和程序。
2.3 换届选举的程序应简洁、透明,避免任何非法或不公正行为。
3. 选举委员会的组建3.1 在换届选举开始前,应组建选举委员会负责组织和管理选举过程。
3.2 选举委员会由至少三名成员组成,其中一名成员为主席,由团体成员推选产生。
3.3 选举委员会的组成成员不能同时担任候选人。
4. 候选人提名4.1 换届选举开始后,选举委员会将公布候选人提名的时间和程序。
4.2 所有团体成员均有权提名候选人,并应在指定时间内提出提名申请。
4.3 提名申请需包括候选人的姓名、个人简介和所竞选的职位。
5. 候选人资格审查5.1 选举委员会负责对候选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5.2 候选人必须符合团体章程对选举资格的规定。
5.3 在资格审查过程中,选举委员会应公正、客观,并保护候选人的合法权益。
6. 候选人公示6.1 审核通过的候选人名单将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公示。
6.2 公示期间内,团体成员有权对候选人进行询问和审查。
6.3 公示期满后,选举委员会将公布最终的候选人名单。
7. 投票和计票7.1 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选举投票,确保投票过程的公开和公正。
7.2 选举委员会负责监督投票和计票过程,并记录选举结果。
7.3 投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布,以保证选举的透明性和可信度。
8. 结果宣布8.1 选举委员会将根据计票结果宣布选举结果。
8.2 结果宣布后,选举委员会应当制作并公布选举报告,详细说明选举过程和结果。
9. 选举结果申诉9.1 换届选举结果公布后,团体成员有权对选举结果提出申诉。
9.2 选举委员会应设立申诉委员会,及时处理和调查申诉案件。
9.3 申诉委员会应对申诉案件进行公正的评估,并作出最终的决定。
【方案】高校中层领导班子换届工作实施方案
高校中层领导班子换届工作实施方案××年上半年,学校机关各部门、部分直属单位和各教学单位(院、系、部)党政领导班子任期均已届满。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推进学校事业发展,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于××月启动以上单位领导班子换届调整工作。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有关政策法规,结合目前学校工作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切实把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干部选拔上来,努力优化领导班子结构、增强干部队伍办学治校和推动科学发展的能力,为促进学校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工作原则(一)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把加强党的领导与发扬民主结合起来,进一步发挥学校党委在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
进一步强化学校党委及相关职能部门在推荐、考察、识别、使用干部中的责任,注意发扬党内民主,坚持充分酝酿、集体决策,防止简单以票、以分取人。
(二)坚持好干部标准。
树立科学发展、以德为先的用人导向,把人岗相适、重视一贯表现等要求贯穿到班子换届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全过程。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充分体现和落实教职工在换届工作中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把教职工评价和任期考核情况作为班子调整和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
(三)坚持同步换届、分步实施。
本次换届实行同步换届、分类考核任命,原则上按照先正职后副职、先交流后补缺、先领导班子调整补充后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进行。
对于缺额的机关、直属单位和基层党组织负责人采用民主推荐或面向全校竞聘上岗的方式产生;对于缺额的教学单位(院、系、部)行政负责人主要采用民主推荐的方式产生。
(四)坚持和完善领导班子任期制。
机关部门、直属单位领导班子任期为五年;教学单位(院、系、部)行政领导班子任期为四年;基层党委任期为四年,基层党总支和直属党支部任期为三年。
校长xxx在学校行政领导班子换届党委班子调整会议上的讲话
校长潘云鹤在学校行政领导班子换届党委班子调整会议上的讲话尊敬的吴启迪副部长尊敬的梁平波副书记,各位领导,各位老师:刚才张兰春副司长宣读了国务院文件和教育部党组关于我校行政领导班子换届党委班子调整的任免决定,我完全拥护中央的决定。
首先,我代表新一届行政班子衷心感谢上级组织和领导对我们的信任,感谢全校师生员工对我们的支持和鼓励。
学校上一届行政领导班子自1998年组建以来迄今已经工作六年多了。
六年多来,在国家经济社会和高等教育事业大发展的大好形势下,学校顺利完成了四校合并的各项任务,并通过改革和创新,实现了一次历史性的跨越发展,各方面工作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果与效益。
我们工作的每一个关键阶段,都得到了中央、教育部和浙江省委省政府的及时指导和帮助,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
所有的成绩和进步,都是在学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全体师生员工的协同努力取得的。
在这里,请允许我代表上一届学校行政班子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在浙大发展新的历史时期,我们班子每一个成员都很荣幸能为此付出我们的劳动,并尽自己所能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此次换届,由于年龄原因,黄书孟、程家安、冯培恩以及党委郑造桓四位同志将从领导岗位上退下来,体现了他们对学校事业发展的关心和高度负责任的精神。
书孟同志在分管日常行政和协调工作中,把握大局,恪尽职守,确保了学校行政管理的稳定高效有序运转、大力推动了校园信息化建设、促进了学校发展联络工作,各条线都取得了很大成绩。
家安同志在分管科研、重点实验室与设备管理等工作中,严谨求实,开拓进取,保持和发展了学校科研的强劲发展势头、拓展了为地方的科技服务、增强了学校科技竞争力,这些方面都取得了很大成绩。
培恩同志在分管的研究生教育、学科建设等工作中,公道正派,求真务实,在迅速改善学校的办学层次结构、提高研究生教育和学科建设水平、创办与发展现代远程教育等方面都作出了很大的成绩。
造桓同志主持纪律检查委员会,主要分管党委办公室工作,他讲原则,重团结,树正气,为推进学校的融合发展、搞好党的建设作出了重要的贡献和成绩。
浙江大学各类实验研究中心
浙江大学各类实验研究中心国家级科研平台一、国家实验室:1浙江大学目前没有国家实验室二、国家重点(专业)实验室13个国家重点实验室9个1、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图形学国家重点实验室2、现代光学仪器国家重点实验室3、硅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4、流体传动及控制国家重点实验室5、化学工程联合国家重点实验室聚合反应分室6、工业控制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7、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8、水稻生物学国家重点实验室9、能源清洁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10、传染病诊治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专业实验室4个:1、二次资源化工国家专业实验室2、生物传感器技术国家专业实验室3、电力电子技术国家专业实验室4、工业心理学国家专业实验室三、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6个:国家工程研究中心2个1、工业自动化国家工程研究中心2、电力电子应用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4个1、国家光学仪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国家电液控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国家水煤浆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浙江大学燃烧技术研究所4、国家生物医学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浙江口腔种植研究中心省部级科研平台一、省部级重点实验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7个:1、生物医学工程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濒危野生动物保护遗传与繁殖教育部重点实验室3、动物分子营养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4、污染环境修复与生态健康教育部重点实验室5、高分子合成与功能构造教育部重点实验室6、视觉感知教育部—微软重点实验室7、软弱土与环境土工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卫生部重点实验室3个:1、卫生部多器官联合移植研究重点实验室2、卫生部传染病重点实验室3、卫生部医学神经生物学重点实验室农业部重点实验室4个:1、农业部核农学重点开放实验室2、农业部动物营养与饲料重点开放实验室3、农业部园艺植物生长发育与生物技术重点开放实验室4、农业部生态农业环境工程重点开放实验室5、农业部作物病虫分子生物学重点开放实验室6、农业部动物疫病病原学与免疫控制重点开放实验室7、农业部面源污染控制重点开放实验室其他部委1个:1、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新药研究管理中心浙江呼吸药物研究实验室浙江省重点实验室18个:1、浙江省综合信息网技术重点研究实验室2、浙江省心脑血管、神经系统疾病药物筛选和中药开发及评价重点研究实验室3、浙江省先进制造技术重点研究实验室4、浙江省细胞与基因工程重点研究实验室5、浙江省应用化学重点研究实验室6、浙江省资源与环境信息系统重点研究实验室7、浙江省农业遥感与信息技术重点研究实验室8、浙江省核农学重点研究实验室9、浙江省饲料与动物营养重点研究实验室10.浙江省亚热带土壤与植物营养重点研究实验室11、浙江省动物预防医学重点实验室12、浙江省生物电磁学重点研究实验室13、浙江省医学分子生物学重点研究实验室14、浙江省器官移植重点研究实验室15、浙江省女性生殖健康研究重点实验室16、浙江省传染病重点实验室17、浙江省医学分子影像重点实验室18、浙江省生物治疗重点实验室二、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3个:1、膜与水处理技术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2、嵌入式系统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3、计算机辅助产品创新设计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三、其他研究机构国家林业局国家濒危野生动植物种质基因保护中心教育部网上合作研究中心教育部网上合作研究中心智能科学网上合作研究中心人文社科研究平台一、国家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 3个1、农业现代化与农村发展研究中心2、汉语史研究中心3、民营经济研究中心二、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6个1、浙江省地方政府与社会治理研究中心2、浙江省劳动保障与公共政策研究中心3、浙江省区域经济开放与发展研究中心4、浙江省宋史宋学研究基地5、浙江文献集成编纂中心6、传媒研究中心(准基地)三、其他研究机构教育部战略研究基地浙江大学科教发展战略研究中心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浙江大学体育现代化发展研究中心教学平台一、国家级基础科学研究和教学人才培养基地1、数学国家理科基础科学研究和教学人才培养基地(Ⅰ)2、数学国家基础科学研究和教学人才培养基地(Ⅱ)3、化学国家理科基础科学研究和教学人才培养基地4、心理学国家理科基础科学研究和教学人才培养基地5、生物学国家理科基础科学研究和教学人才培养基地6、基础医学国家理科基础科学研究和教学人才培养基地7、中文国家文科基础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基地8、历史学国家文科基础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基地国家级基础课程教学基地1、工程制图国家工科基础课程教学基地2、化学国家工科基础课程教学基地3、力学国家工科基础课程教学基地4、物理国家工科基础课程教学基地国家战略产业人才培养基地1、国家软件工程人才培养基地(示范性软件学院)2、国家生命科学与技术人才培养基地3、国家集成电路人才培养基地其他人才基地1、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国家级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浙江大学化学实验教学中心2、浙江大学生物实验教学中心3、浙江大学力学实验教学中心985二期平台1、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项目(I):1、信息与控制科技创新平台2、农业生物与环境科技创新平台3、功能材料科技创新平台4、机电系统及装备科技创新平台5、医学技术与疾病防控科技创新平台2、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项目(II):1、数学科学及其应用科技创新平台2、生物医学工程与仪器装备科技创新平台3、能源清洁利用与高效转化科技创新平台3、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建设项目(I):1、农村发展研究创新基地2、中国民营经济研究创新基地4、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建设项目(II):1、基督教与跨文化研究创新基地2、语言与认知研究创新基地3、创新管理与持续竞争力研究创新基地其他学术机构1、浙江大学数学科学研究中心2、浙江加州国际纳米技术研究院3、国际电磁科学院浙江大学分院4、沃森基因组科学研究院5、海洋研究中心6、脑与智能研究中心7、工程与科学计算研究中心8、信息科学与技术中心9、跨学科社会科学研究中心10、浙江大学中西部发展研究院11、光通信交叉研究中心12、微系统交叉研究中心13、系统芯片交叉研究中心14、安全农产品研究中心15、农业信息科学与技术中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子课题负责人换工作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子课题负责人换工作
当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子课题负责人换工作时,需要遵循以下一般程序:
1.辞职申请:负责人向原单位提出辞职申请,说明个人原
因和离职时间。
辞职申请一般需要提前提出,并与原单位协
商确定离职日期。
2.协商离职事宜:负责人与原单位进行离职事宜的协商,
包括工作交接安排、项目进展情况汇报、相关文件归档等。
双方需要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离职协议。
3.调动手续:负责人与新单位进行沟通和协商,办理相关
调动手续,包括签订新的聘任合同、办理工作转接等。
4.项目交接:在离职之前,负责人需要与新任负责人或团
队成员进行项目交接,确保项目的平稳过渡和顺利进行。
5.完成离职手续:离职时,负责人需要按照原单位的规定
办理离职手续,包括办理离职手续、交还相关工作设备和资
料等。
请注意,具体的换工作程序和手续可能会根据单位的规定和政策有所不同。
建议负责人与原单位和新单位进行及时沟通,了解具体的操作流程和要求。
此外,负责人还应关注与项目相关的知识产权、保密协议等法律事务,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祝负责人在新的工作岗位上取得更好的发展!。
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换届流程
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换届流程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换届流程一、前言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是我国高等教育领域的权威机构,其成员的选举和换届是非常重要的事项。
本文将详细介绍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换届流程。
二、选举委员会的组建1.确定选举委员会主席和副主席在换届前,由现任主席担任选举委员会主席。
同时,还需确定一名或多名副主席。
2.确定选举委员会成员选举委员会成员由现任教学指导委员会决定,并经过公示征求意见后正式确定。
三、候选人提名1.公示候选人提名条件和程序在候选人提名阶段,需要公示候选人提名条件和程序。
具体包括:候选人应为中国公民;具有博士学位或同等学历;在本领域有突出贡献等。
2.接受提名和申报符合条件的人可以接受提名或自行申报。
被推荐者需提交个人简历、照片等相关资料,并签署声明。
四、初选和公示1.初选由选举委员会对提名人进行初审,筛选出符合条件的候选人。
在初选过程中,应当注重候选人的学术水平、专业背景、学术成果等方面的评估。
2.公示初选后,将公示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名单,并在规定时间内接受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五、投票1.投票方式投票方式包括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两种形式。
现场投票需要到指定地点进行,而网络投票则需要在指定网站上进行。
2.计票和公布结果在规定时间内,由选举委员会对得票数最高的候选人进行计票,并公布结果。
同时还需将结果报送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
六、审核和确定1.审核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将对换届结果进行审核,确保程序合法、公正、透明。
2.确定新一届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名单审核通过后,将确定新一届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名单,并通知相关单位和个人。
七、总结以上就是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换届流程的详细介绍。
在换届过程中,需要注重程序的规范、公正和透明,确保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的选举和换届工作顺利进行。
浙江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
浙江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安全,维护教学、科研等工作的正常秩序,创建“平安校园”,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原国家教委令第20号)、《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28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等有关法规和规章,以及《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浙江大学关于深化“平安校园”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党委发〔2010〕67号)、《浙江大学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实施意见》(浙大党办〔2009〕48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实验室”是指全校开展教学、科研的实验场所,是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工作的重要场所。
实验室安全工作是校园综合治理和平安校园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实验室准入制度与项目安全审核制度建设、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生物安全管理、辐射安全管理、实验废弃物安全管理、仪器设备安全管理、水电安全管理、安全设施管理、实验室内务管理以及环境保护等多方面的工作。
创建安全、卫生的实验室工作环境是各学院(系)、直属单位、研究所(实验室)、各级领导以及广大师生员工的共同责任和义务。
第三条校长是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贯彻“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分管副校长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根据“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分级负责制。
第四条各单位要定期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和宣传工作,丰富师生的安全知识,营造浓厚的实验室安全校园文化氛围,提高教职工、学生安全意识。
第五条实验室安全工作是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岗位评聘、晋职晋级、年度考核、评奖评优的重要指标之一,与学生评奖评优挂钩,实行“一票否决制”,具体按《浙江大学实验室安全责任追究办法》执行。
第二章实验室安全管理体系及职责第六条学校成立实验室技术安全工作委员会,由分管副校长担任主任,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校区管委会和有关专家组成。
根据工作需要,委员会可下设若干专业工作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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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浙江大学国家及省部级重点实验室
领导班子换届程序(试行)
根据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重点实验室领导班子换届工作相关规定及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换届程序。
重点实验室领导班子实行任期制,任期五年,任期届满参加评估后进入换届程序。
重点实验室主任原则上不连任,特殊情况连任不超过两届。
重点实验室主任由学校组织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主任由重点实验室推荐。
浙江大学国家及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理委员会”)对重点实验室领导班子进行换届审议。
具体程序如下:
一、重点实验室主任聘任程序
1. 根据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对重点实验室主任聘任条件的要求,由科学技术研究院会同重点实验室面向海内外发布招聘信息;
2. 候选人可由重点实验室推荐或个人自荐。
重点实验室推荐候选人需经重点实验室及依托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报科学技术研究院,个人自荐材料直接报送科学技术研究院;
3. 科学技术研究院对候选人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由管理委员会主任召集进行换届遴选面试,审议其科研能力、管理组织能力及实验室工作设想,研究确定拟推荐人选,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浙江省重点实验室由学校发文聘任)。
二、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主任聘任程序
1.重点实验室根据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对学术委员会主任聘任推荐条件的要求,结合重点实验室发展需要组织推荐候选人,候选人材料经重点实验室及依托学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报科学技术研究院;
2.科学技术研究院进行形式审查,提请管理委员会审定,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浙江省重点实验室由学校发文聘任)。
三、重点实验室副主任、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及成员聘任程序
1.根据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对重点实验室副主任、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及成员聘任推荐条件的要求,由重点实验室组织推荐副主任、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及成员候选人选,经重点实验室及依托学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将候选人材料报送科学技术研究院;
2.科学技术研究院对候选人选进行形式审查,报分管校领导审定,由学校发文聘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