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场各项管理守则汇编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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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场各项管理制度汇编1
场长职责
1、负责猪场的生产计划制订、分解和落实工作。
2、负责猪场生产的组织管理、监督指导和协调工作。
3、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实施考核、奖惩。保持本场内部技术员、饲养员等员工相对稳定,不允许在外兼职。
4、负责生猪饲养生产过程中饲料、兽药等物质品质的控制,不断改善饲养技术,提高防疫能力,确保生猪饲养质量。
5、负责人员调配、制定生产操作标准,做好环境保护和劳动保护工作,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保证安全文明生产。
6、加强员工生猪养殖技术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员工技能和素质。
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1、在场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场内部的生猪生产和日常管理。
2、协助场长制定年度发展规划,生产计划和财务预算等方案。
3、根据本场情况会同技术人员,科学制定全年防疫、消毒、投入品采购等计划
4、根据年初制定的规划、计划和方案,负责监督实施到位。
5、调动本场员工的积极性,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并实施考核、奖罚。
6、对本场职工开展生产安全教育和业务培训,制定培训计划,不断提高员工素质。
7、保持本场内部技术员、饲养员等员工相对稳定,不允许在外兼职。
兽医岗位职责
1、组织实施全场的日常消毒工作。每天上、下午观察生猪动态,发现疾病及时治疗。对疑难杂症及时上报,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会诊,尽快查明病因,以便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2、每天做好兽医免疫、诊疗器械的清洗和消毒工作。
3、在诊疗过程中,要尽早、及时,合理使用药物,应根据其临床症状,对症下药。遇到疑难病情不能诊断时,及时采血或病料送检,进行实验室确诊。
4、做好生猪的药物预防等保健工作。
5、发生传染病和疑似传染病时,及时上报。扑灭传染病要按“早、快、严、小”的原则。
6、对有下列情况的病猪应放弃治疗,采取淘汰处理办法:对无经济饲养价值的猪;对病危或愈后不良的猪;对有严重肢蹄疾病的猪;对存在器质性繁殖疾病的猪;对有严重恶癖的猪。
7、指导饲养员做好对病猪的护理工作。
8、认真及时做好疾病的诊治记录,各圈舍的用药记录,猪的死亡记录,病死猪的剖检记录,疫病的监测记录,病死猪的处理记录等。
9、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提高业务技术水平。积极推广应用兽医科研的新成果,新技术。
饲养员工作职责
1、严格执行场部规定的喂料次数、喂料量进行饲喂,注重喂料效果、减少喂料应激和饲料浪费。
2、每日必须对圈舍内外清扫一次,始终保持舍内环境清洁卫生,做到门窗清洁,房顶不留尘,卫生包干区整洁舒适。讲究职业道德,场部将不定期进行卫生和饲养情况检查,检查不合格,限期改进,屡教不改的,处以20元的罚款,经提醒警告无效者,停止其工作。
3、饲养员要经常观察生猪,及时掌握不同阶段的饮食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4、服从本单位技术员的工作安排,协助做好行免疫接种、预防治疗等方面的工作。
5、按照规定要求做好场区、器具等清洗消毒,严禁私自进入其它生猪养殖场。
6、饲养员有特殊事情,一律向管理人员请假,如未经同意,
作旷工处理,每天扣款20元,饲养员临时空闲时,场内部另行安排。
免疫档案管理制度
1、免疫档案应保持其连续、完整和记载信息的真实性。
2、防疫人员每次防疫后,应及时规范填写免疫证和免疫记录。免疫记录应载明防疫品种、病种、数量、耳标号、免疫日期、疫苗名称、疫苗生产厂家、生产批号、接种剂量、日期、免疫人员以及治疗、驱虫、消毒情况等。
3、建立疫苗出入库台账。出入库台账应载明疫苗来源、疫苗名称、生产厂商、规格、生产批号、有效期及出入库数量、领用人等。
4、每月向所在镇畜牧兽医站报送防疫情况月报表,自觉接受镇畜牧兽医部门的防疫指导、防疫监管和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效果监测。
5、在免疫档案归档期,由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及时向防疫人员收集应该归档的原始资料并保存。
6、免疫档案保存时间为2年,重大动物疫病监测档案保存期为3年。
猪场劳动管理制度1
总则
1. 为了建立猪场的科学化运行体制,严肃工作纪律,规范员工行为,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本场员工必须遵守“猪场管理制度”,若有违反将根据有关条例作出相应的处罚。
3. 本场员工务必熟知本制度的一切内容,任何人不得以未知悉为由逃避责任。
4. 本管理制度由全体员工监督执行,如有未尽之处将随时修订。
考勤制度
1. 员工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或早退。正常工作时间为:8:00-12:00,14:30-18:30。
2. 实行自行签到制,托人签到及代签到者均视为迟到。不签到则视为旷工。
3. 上班时间,不得从事个人事务活动,如洗脸、吃早餐、洗衣服等。
4. 迟到超过15分钟者,扣工资5元,当月累计达10次者予以辞退。
5. 迟到超过30分钟视为旷工。扣除当天工资,当月累计旷
工达3天者予以辞退。
6. 员工有病或有事须向场长请假,场长则向总经理请假,每天只准假1人。员工请假应提交书面报告,特殊情况可用其它方式先请示批准,假后补交书面报告。未经批准或假期已满未获准续假而不回场上班,视为旷工。
7. 员工每月请病事假3天内不扣工资,超过3天则按月工资比例扣除所超时间的工资。
8. 因工作需要离开猪场,视为公出。公出者应向猪场管理人员说明事由、地点,回程时间等情况,事情紧急未及请示而出行,返回后应补充说明情况,否则视为旷工,一切费用自理。
9. 未经批准不参加场办组织的学习、会议则按旷工处理。
10. 每周允许利用休息时间外出1次,24:00时前必须回场,外出第二次须经总经理批准,每次外出员工不能超过2人。
员工职责
1. 遵守猪场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规定程序工作。
2. 服从管理,听从安排,积极完成本职工作及管理人员交办的各项事务,严禁推诿、搪塞、消积、拖延。
3. 本场员工在职期内,不得再与他方有雇佣关系,并不得从事与公司有关的个人业务。
4. 文明用语,严禁使用粗话、脏话辱骂他人或打架斗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