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测量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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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测量管理实施细则

工程施工测量管理实施细则

工程施工测量管理实施细则一、施工测量组织和管理1.需要设立专门的施工测量组织,负责工程施工测量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2.施工测量组织应设置专职测量员,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并持有相应的测量员证书。

3.施工测量组织应与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建立紧密的协同工作机制,加强沟通和配合。

二、工程测量准备工作1.工程施工前,需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详细的现场勘测和测量,编制详细的施工测量方案和测量任务分解表。

2.施工测量方案和任务分解表应包括具体的测量内容、测量方法、测量精度要求等。

3.针对复杂工程和特殊情况,需进行专门的测量模拟和验证,确保测量方法的可行性和准确性。

三、工程测量实施1.施工测量应按照测量方案和任务分解表的要求进行,严格控制测量过程中的误差和偏差,提高测量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施工测量应采用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的测量仪器设备,对测量仪器设备进行定期检验和校正,确保其准确性。

3.施工测量应采用多种方法相结合,如全站仪测量、GPS测量、激光测距等,确保测量结果的一致性和可靠性。

4.施工测量应及时记录和处理测量数据,对于测量数据异常需要及时排除故障或重新测量。

四、工程测量验收1.施工测量完成后,应对测量结果进行初步验收,确保测量成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施工测量结果应与设计测量结果进行比对和评估,发现测量误差需要及时进行修正和补正。

3.施工测量结果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存档和管理,以备后期使用和调查。

五、工程施工测量管理要求1.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测量的管理,确保施工测量工作按照相关要求进行,不得有违规操作和错误记录。

2.施工测量过程中,应加强安全防护和现场管理,确保施工测量人员的人身安全和仪器设备的安全。

3.施工测量人员应继续学习和提高专业技能,关注最新的测量技术和方法,不断提高测量水平和能力。

六、工程施工测量质量控制1.施工测量应设立质量控制岗位,负责对施工测量的质量进行监督和检验。

2.施工测量质量控制要求严格,对于测量误差较大的情况需及时发现、纠正和整改。

工程测量管理规定

工程测量管理规定

工程测量管理办法第一条测量机构设置和测量人员管理1、集团公司项目部、分部两级总工程师及架子队技术主管必须抓好测量管理工作,项目部、分部、架子队必须安排一名专职测量工程师主抓测量工作.2、分部专业测量工程师具备大专以上学历、五年以上现场测量经验,熟练掌握常规工程测量(de)全过程,能进行工程测量设计和数据处理工作.3、架子队测量工必须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有丰富(de)现场测量经验,熟悉各种常规工程测量仪器(de)操作要点和使用方法,能进行常规测量计算工作.4、测量人员持证上岗,各施工单位测量人员,特别是专业测量工程师和主要测量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不得随意调换工作岗位或调离.特殊情况非调换不可,必须经上一级总工程师审查批准后,由本级总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工作交接.各项测量交接(测量资料、桩橛)要清楚,交接手续要齐全,交接双方签字认可,并形成纪要作为资料保存.5、主要测量人员名单、上岗证、工作简历分别上报集团公司项目部、分部两级工程部存档.第二条测量工作标准依据成渝客专工程测量精度要求高,实施作业要求规范严格,各测量人员严格执行铁建设(2006)189号,客运专线无碴轨道铁路工程测量暂行规定及成渝客专有关测量规定.第三条测量工作范围及职责1、工作范围集团公司项目部根据我管段(de)工程情况,集团公司项目部具体负责以下工作:○1参与全线工程项目(de)交接桩、复测工作;○2对特大桥和地形、线形复杂大桥等大型项目进行控制测量工作;○3对分部(de)结构物控制测量进行换手复测;○4负责组织对分部(de)工程复测进行核对,每半年不少于一次;○5对分部测量队上报(de)长大隧道、特大桥、重点曲线大桥(de)控测资料进行复核.各分部根据分部承担工程任务特点,分部测量队负责以下工作:○1参加集团公司项目部组织(de)与分部项目有关(de)工程交接桩、复测及隧道、特大桥(de)布网控测工作.○2负责本分部(de)工程交接桩、复测、竣工测量,并将测量成果向所属施工单位办理移交.○3对桥梁中线桩难以直接测定或轴线布局达不到精度要求(de)特大桥进行控制测量及墩台中心(de)测定.○4对于特大桥和线形复杂(de)曲线大桥等大型项目进行平面控制测量和高程控制测量.○5负责对本分部和相邻分部之间结合部(de)控制测量和贯通测量.○6负责铺设轨道贯通和竣工测量及永久桩橛(de)埋设.○7定期对本分部工程项目进行复测核对,一般情况下,每三个月不少于一次.架子队○1参加集团公司项目部、分部两级组织(de)交接桩、复测及重点工程(de)控制测量工作.○2负责保护集团公司、分部精测队交给(de)导线桩、中线控制桩和水准基点桩.○3负责本队所承担工程项目(de)施工放样测量.○4对构造物施工中(de)标高、结构尺寸进行放样及测量控制.○5负责施工中变更设计所需资料(de)测绘工作.2、工作职责集团公司项目部、分部两级总工程师及分部技术主管对本级测量工作必须纳入日常工作管理,并给予高度重视,对所属人员定期进行考评.专业测量工程师:○1组织测量工作(de)实施.○2制定测量工作计划,组织测量人员认真学习业务知识,提高工作技能.○3制定科学(de)测量方法,掌握先进(de)测量手段,使测量工作速度快、精度高.○4对各架子队(de)各种测量资料和测量工作运转情况进行检查,针对发现(de)不规范(de)测量资料和测量工作存在(de)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建议,并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5负责本管段内测量人员及仪器(de)组织协调、统一调配使用,并决定测量工作(de)有关事宜.测量人员:○1按测量规范要求实施测量作业,不得使用违反测量技术规程(de)方法,有权制止未按测量放样结果施工作业(de)行为.○2有权建议未经换手和复核、无法确定测量成果准确性(de)下道工序或部位暂缓施工.○3认真学习业务知识,提高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技能.第四条工程测量管理制度○1原始测量资料管理各级测量单位在外业测量工作中,对各项测量原始资料,必须严格按测量规定内容及格式统一标准.注明观测者、记录者、天气、使用(de)仪器名称、编号、观测日期、观测时间等.因超限划去(de)观测记录应注明原因、不得涂改和撕毁.各种草图、示意图清楚准确,项目齐全,签字完善.一切原始测量记录和记事项目,必须在现场用2H--4H铅笔记录,根据测量规范(de)要求进行测量并现场记录,不得事后凭记忆补记.测量数据记录前,记录员应将观测员读出(de)数据“回读”以资核对.测量工作完成后,原始测量资料应收集齐全,并按测量项目分类,指定专人负责保管.○2内业资料管理测量(de)内业资料,必须收集齐全,及时整理,并按用途、工程项目分类登记,由完成测量工作(de)单位指定专人保管.○3测量标志保护加密点或重要控制测量标志,应尽量埋设在施工干扰范围之外,不易被破坏(de)基岩或稳定地层上.CPI、CPⅡ和二等水准基点,各分部要严格保护好,对个别点采取加固保护措施.各种测量标志是测量成果(de)具体体现,各分部应经常对职工进行宣传教育.每个职工都应有保护测量标志(de)意识.永久性测量标志设立,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损毁或擅自移动.严禁在测量标志上架设电线,搭建帐篷,堆放材料或者进行其它有可能损毁或影响测量标志正常使用(de)活动.施工单位难以保管看护(de)测量标志,由项目部治安人员,协助项目部测量工程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测量标志管理条例(de)有关规定,与当地人民政府或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办理委托保管,签定测量标志委托保管书.施工中必须迁移或破坏本单位设立(de)测量标志,事先必须征得本单位测量人员同意,经过妥善处理后方可进行.施工中必须迁移或破坏国家地方各级测量部门设立(de)测量标志,事先应征得原测设单位或委托保管单位(de)同意,经过妥善处理后方可进行.凡发现人为损毁各种测量标志(de),应进行规劝、阻止,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第五条复核制度1、桩橛复测各分部及架子队测量队接桩后应对资料进行复核、计算,并立即对桩橛进行同等精度复测.复测应采用两种不同(de)方法或两人换手测量(de)方法进行.测量时要特别注意隧道、特大桥和桥隧相连地段(de)测量以及各分段工程结合部(de)贯通测量.复测时如果个别桩橛位置不对或精度不够时,应及时向有关设计单位报告,请求处理.控制测量桩橛,只复核各自用桩橛(de)相对位置是否正确.松动(de)控制桩橛不能作为准用桩橛.不允许使用未经复测(de)桩橛.复测工作完成后,及时固桩和护桩.2、测量资料复核各级测量单位负责(de)控制测量,其成果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和复核.对最终成果进行换算、检算和反算,确保最终成果准确可靠.3、施工过程测量(de)复核对建筑物(de)放样测量,测设前要对所用(de)控制桩橛进行认真核实,防止用错控制桩橛.放样数据必须由两人利用不同(de)方法求得,结果一致后,还应交换算法进行反算,并进行自查和互查(换手复核),保证放样数据准确无误.放样数据与检算资料一起,根据工程项目分类,按测量资料管理要求由专人统一保管.测量班在进行工程细部放样(如模板定位放样测量)时,要根据设计图纸对放样进行认真核实,放样时要进行换手测量.放样工作完成后,应进行各种检查,确认无误,由测量班班长在测量日志上签认以后,方可正式施工.对正在施工(de)工程,尤其是容易发生错误(de)环节进行抽查并实行测量过程监控,抽查(de)部位、时间、采用(de)方法等,要在测量日志上做详细记录,并进行技术交底.4、对已完工程(de)检查在验工计价前,专业测量工程师应及时组织对已完工程(de)位置、尺寸、标高、限界等控制项目进行实地检查,并对工程数量予以核定.核定结果报本级技术负责人.第六条测量成果交接1、桩橛交接○1交接桩应从管界外第一个交点桩或转点桩开始或终止.交接时需要按图表直接逐号或置镜实测点交,并做好详细记录.○2交接手续要完备,交接纪要上必须注明交接日期、地点、桩点编号、数量、现场桩点闭合误差、稳固性及缺失等情况,并对交接中发现(de)问题写明处理意见,最后交接双方负责人需签名、盖章.2、交接桩范围○1导线控制桩、曲线交点桩、副交点桩,直线上(de)转点桩,圆曲线及缓和曲线始终点桩.○2水准基点及增设(de)临时水准基点桩.○3大型或复杂地段(de)构筑物平面控制桩及设计单位应提供(de)测表和精度评定资料.3、资料交接○1各级测量单位完成(de)各种测量资料,向下级测量单位办理测量资料交接手续时,应填写测量成果交接书,接方应核实交接内容.集团公司、分部测量单位提出(de)测量成果书还应加盖测量资料专用章.○2各单位接到上级下发(de)测量成果书后,必须对成果资料和现场桩点进行复核,确认无误后逐级向下移交,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上级测量主管人员报告,以便及时处理.第七条总结和报告制度1、总结制度○1各级测量单位在工作进行一个阶段或完成疑点、难点测量项目后,都应及时进行总结.对工作中(de)技术创新、技术特点、组织、操作(de)经验等写出总结报告.对工程(测量)事故,必须写出专题报告.○2各种测量总结应视为测量资料,由专人负责保管,必要时可向上一级测量主管部门呈报.2、报告制度○1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一旦发现测量错误,如果现场测量人员可以纠正,则必须等纠正以后再进行施工;如果现场测量人员无法立即纠正,必须先报告工地施工负责人暂停错误部位施工,然后立即报告本级和上级有关施工负责人,研究解决(de)办法和措施.○2出现测量事故时,应及时逐级上报至集团公司工程技术部.第八条施工过程测量注意问题施工测量中过程特别注意事项:1、曲线桥墩(de)横向预偏心;2、不等跨桥墩(de)纵向预偏心;3、隧道曲线地段内侧加宽;4、长、短链;以上问题,项目部施工技术主管、各分部(de)专业测量工程师、总工程师都要亲自过问,实施后书面上报集团公司项目部工程技术部.第九条桥梁施工测量控制1、每一座桥原则上采用一个水准基点,有困难时,采用(de)水准点要经过多次闭合,使之闭合差控制得越小越好.2、桥梁基础完成后、墩台身施工前,要进行一次控制网、水准基点复核,桥跨、墩台中心及线路中心线(de)复核,经确认无误后,方可放样施工墩台身.对于特大桥,控制网复核每半年不少于一次.3、墩台(de)支承垫石施工前,对控制网、水准基点、线路中心线、桥跨、墩中心线进行复核,贯通测量复核确认无误后再施工.4、工程完成后,及时对桥梁进行竣工测量,并将测量成果报集团公司项目部工程技术部.第十条隧道施工测量原则1、隧道进洞后,及时将施工控制点引入洞内,随着掘进(de)进行,结合曲线要素、施工长度埋设永久性(de)施工控制桩,为以后隧道贯通测量、竣工测量提供依据.2、隧道洞口段(de)二次模注砼衬砌前,必须对进(出)口水准基点、控制网进行复核,确认无误后,方可施工.3、洞内开挖直线地段,优先采用激光导向仪控制、其它测量仪器复核相结合(de)方式,以利减少日常测量时间,加快开挖进度.激光导向仪每两天必须进行修正.第十一条水准基点及控制网定期复核各水准基点要定期复核确认.施工过程中,两级项目部对控制网进行定期复核,发现某一桩橛与原移交资料不符,原因查明后应及时向原移交单位报告,不得自行更正.第十二条测量仪器设备管理制度1、各级必须配备满足成渝客专精度要求(de)全站仪、水准仪和相应(de)测量工具及软件.所有测量仪器都必须定期送国家认证(de)有资质(de)计量单位进行检定、校检,严禁超期使用.2、各种仪器设备,使用前、后必须进行常规检验、校正.使用过程中做好防护,严禁日晒雨淋;使用完毕后及时进行保养.第十三条奖惩制度测量工作(de)有关奖惩根据集团公司项目部、分部有关规定执行.。

工程测量管理办法

工程测量管理办法

工程测量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测量工作是工程项目建设的重要环节,是技术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贯穿于项目施工的全过程,其目的是保障建(构)筑物空间位置及其尺寸的准确性,将误差控制在规范允许的范围内,以满足建(构)筑物明确和隐含的功能需要。

第二章基本要求第二条工程测量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等相关法规,严格执行相关的测量规范、规定(指南)等技术要求.第三条从事测量工作人员需经过培训,取得执业资格;非专业(职)测量工程师不得主持施工控制测量。

第四条测量工作包括:开工前的交接桩、施工复测、施工控制网测量、工序环节中的施工放样、建(构)筑物变形测量、竣工测量等工作。

第五条测量方法和精度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的规定和标准,并积极推广测量新技术、新方法、新设备的应用。

第六条控制网平差及其他数据应由两人独立计算,并及时校核。

控制网的平差软件应通过国家相关主管部门的评审,或经过业主或设计等相关单位的认可.第七条工程测量应根据人员和仪器设备状态选择适宜的方法,应优先选择具有闭合条件好的方法,避免误差超限和错误。

使用全站仪数字化测量时,应有误差监控手段。

第八条测量轴线(中线)基点、水准基点应与相邻合同段重叠衔接。

对于由两个以上单位施工的长隧道、地铁、桥梁或相应规模的建筑物,应建立统一的控制网,统一平差,统一坐标系。

第九条特殊、大型、难度大的重点项目应编制《施工测量作业实施细则》、《测量重大方案》或《测量作业指导书》。

第十条测量桩点是指设置在地上和建筑物内的各级控制桩点、施工放样桩点,是测量成果的具体标志,是后续测量与施工的重要基础和依据。

各类测量桩点,尤其是控制桩点应采取措施进行妥善保护:1)在布设测量控制桩点时,应考虑点位的可靠性,避免因施工、外界影响造成桩点的损坏和移动等.桩点、资料交接后,应立即采取效有效措施对桩点进行保护,并在现场设置明显标志.2)各类测量桩点在工程竣工前均应长期保存,若因施工需要移动的,必须取得原测量部门同意,并根据需要以同等精度补测新桩后,方可迁移.3)因各种原因造成桩点被毁、损坏和移动时,不得使用,有关人员应立即通知原测量部门进行补测,不得擅自补测。

工程测量管理制度(5篇)

工程测量管理制度(5篇)

工程测量管理制度为做好施工技术准备、保证工程施工顺利进行、确保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特制定本制度。

工程测量工作在各级技术主管的领导下,实行公司、项目经理部二级管理。

对测量人员的使用及调配须征得测量专业技术委员会的批准。

各级工程测量人员须坚持测量工作程序,遵循施工测量工作流程。

施工准备阶段,要认真熟悉图纸,根据移交的测量资料做好复测、方案编制等工作;施工阶段,要严格控制测量精度,并做好测量记录;工程竣工阶段,做好竣工测量,及时准确地提出测量成果,以满足竣工验交的需要。

测量工作必须做好原始记录,坚持复核和签字制度,不得随意涂改和损坏,工程测量资料和测量成果资料应妥善归档保管,装订成册。

总承包施工的测量管理纳入公司正常管理。

承包队伍的测量人员必须经过测量专业委员会的考评,合格后方可从事工程测量工作,承包队伍的测量工作纳入公司测量系统,统一管理。

建立测量日志制度。

工程测量是先导,测量工作必须有序,坚持填写测量日志,做到一天一总结,一天一计划,有利于安排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公司测量专业委员会将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测量人员的测量日志。

附表:现场测量人员、设备资源配置表附表4-7工程测量管理制度(2)是指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为了确保测量工作的准确性、及时性和规范性,特别制定的一系列管理规定和程序。

其目的是保证工程测量工作的顺利进行,及时掌握工程实际情况,为工程决策提供准确可靠的数据支持,确保工程项目能够按照计划顺利推进。

工程测量管理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内容:1. 测量工作组织机构:明确测量工作的组织机构和责任,确定各个岗位的职责和权限。

2. 测量工作程序:规定测量工作的各个环节和流程,包括工程前期测量、施工测量和竣工测量等。

3. 测量工作标准:制定测量工作的标准和规范,包括测量方法、仪器设备的选择和使用、测量精度要求等。

4. 测量档案管理:要求建立和管理测量档案,记录和保存测量数据、测量图件和测量报告等。

5. 工程测量质量控制:制定工程测量的质量控制措施和程序,包括对测量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对测量设备进行检定和维护等。

工程测量管理制度范文(4篇)

工程测量管理制度范文(4篇)

工程测量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测量活动,确保工程测量质量和进度,保证工程建设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工程测量活动,包括土建工程、装修工程等各类工程。

第三条工程测量活动必须依法、合规进行,严禁以任何方式违规操作、作假等行为。

第四条工程测量管理应坚持科学、公正、客观原则,保证测量数据真实有效。

第五条工程测量管理应强化质量意识和安全意识,确保测量过程中不发生任何事故。

第六条工程测量管理应强化团队合作,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第七条工程测量管理应注重技术创新,不断提高测量方法和技术水平。

第八条工程测量项目负责人应带头遵守本制度,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本制度。

第二章工程测量人员管理第九条工程测量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经过相应的培训和考核合格方可从事工程测量工作。

第十条工程测量人员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不得从事任何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一条工程测量人员应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积极与其他相关部门进行配合,保证工程测量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二条工程测量人员应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不得拖延、虚报、弄虚作假。

第十三条工程测量人员应保守工程测量相关技术资料和工程测量数据,不得泄露、篡改或私自使用。

第十四条工程测量人员应遵守工作纪律,严禁以任何方式接受私人利益和贿赂。

第三章工程测量项目组织管理第十五条工程测量项目负责人应根据工程测量任务和工期制定合理的工程测量计划。

第十六条工程测量项目负责人应合理安排工程测量人员和设备,保证工程测量任务按时完成。

第十七条工程测量项目负责人应根据工程测量任务的复杂程度和难度,合理确定工程测量方法和测量设备。

第十八条工程测量项目负责人应及时与相关部门和单位沟通,解决工程测量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

第十九条工程测量项目负责人应定期组织工程测量人员进行工作交流和经验总结,提高工作水平。

第二十条工程测量项目负责人应按时制作工程测量报告,将工程测量结果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和单位。

测量工程管理制度

测量工程管理制度

测量工程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规范测量工程的管理工作,确保工程建设的质量和安全。

2. 测量工程管理应遵循科学、准确、及时、经济的原则。

3.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工程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二、组织结构与职责1. 成立专门的测量管理部门,负责全面监督和管理测量工作。

2. 测量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测量计划、组织实施测量工作、审核测量成果、处理测量事故等。

3. 测量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证书,并定期接受专业培训。

三、测量计划1. 测量计划应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进度制定,明确测量的目的、内容、方法、时间和人员分工。

2. 测量计划应在施工前得到批准,并作为施工组织设计的一部分。

四、测量实施1. 测量工作应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 测量设备应定期校准和维护,以保证测量结果的精确度。

3. 现场测量应有详细的记录,包括测量时间、位置、方法和结果等。

4. 对于关键部位的测量,应采取多次测量和交叉验证的方式,以确保数据的准确无误。

五、数据处理与审核1. 测量数据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处理和分析,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2. 数据处理结果应及时上报给相关部门,作为施工决策的依据。

3. 测量成果应经过严格的审核程序,由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方可使用。

六、质量控制与安全管理1. 测量工程应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确保测量成果的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2. 测量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3. 对于测量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做好记录。

七、事故处理与纠正措施1. 发生测量事故时,应立即停止相关工作,保护现场,并进行调查分析。

2. 根据事故的性质和影响,制定相应的纠正措施,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3. 对于重大测量事故,应及时报告上级管理部门,并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处理。

八、制度的修订与完善1. 本制度应根据工程建设的实际需要和技术发展进行不定期的修订。

2. 对于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应及时收集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和优化管理制度。

施工单位测量管理制度

施工单位测量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施工单位测量工作,确保工程测量质量,提高施工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施工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安装、装饰等工程。

第三条施工单位测量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准确性:确保测量数据准确可靠,为施工提供真实依据;2. 及时性:及时完成测量任务,满足施工进度要求;3. 经济性:合理配置测量资源,降低测量成本;4. 安全性:确保测量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施工单位应设立测量管理部门,负责测量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测量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1. 负责编制测量方案,组织实施测量工作;2. 负责测量人员的培训、考核和管理工作;3. 负责测量设备的采购、维护和保养;4. 负责测量成果的审核、验收和归档;5. 负责测量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整改。

第三章测量方案管理第六条测量方案应根据工程特点、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和相关规范要求编制。

第七条测量方案编制应包括以下内容:1. 工程概况:工程名称、规模、地理位置、施工范围等;2. 测量目的:明确测量任务和精度要求;3. 测量方法:选择合适的测量方法和仪器;4. 测量进度:制定测量进度计划;5. 质量保证措施:确保测量成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6. 安全措施:保障测量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第八条测量方案编制完成后,由测量管理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评审,经项目经理审批后实施。

第四章施工测量管理第九条施工测量工作应按照测量方案进行,确保施工放样、施工过程和施工验收等环节的测量质量。

第十条施工测量工作应遵循以下要求:1. 严格按照测量方案进行测量,确保测量精度;2. 定期检查测量仪器,确保其性能稳定;3. 测量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和职业道德;4. 测量成果应及时进行审核、验收和归档;5. 发现测量问题时,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第五章测量成果管理第十一条测量成果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核、验收和归档。

公司工程测量管理制度

公司工程测量管理制度

公司工程测量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承接的所有工程项目的测量工作。

2. 工程测量工作必须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确保测量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 测量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定期参加培训,提升专业能力。

二、组织管理1. 公司设立专门的测量部门,负责全面的测量工作。

2. 测量部门负责人应具有丰富的工程测量经验和管理能力,对测量结果负责。

3. 测量部门应根据项目需求,合理配置测量人员和设备。

三、测量准备1. 测量前,应对测量设备进行校准和检查,确保设备的精度符合要求。

2. 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计划,制定详细的测量方案。

3. 测量人员应熟悉施工现场环境,了解施工图纸和技术要求。

四、测量实施1. 测量工作应在稳定的气候条件下进行,避免恶劣天气影响测量结果。

2. 严格按照测量方案执行,确保数据采集的正确性和完整性。

3. 对于关键部位的测量,应采用多种方法进行交叉验证。

4. 测量数据应及时记录,并由第二人复核确认无误后签字。

五、数据处理1. 测量数据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处理和计算,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2. 数据处理结果应形成书面报告,报告中应包含原始数据、处理方法和最终结果。

3. 对于异常数据,应及时分析原因并采取措施重新测量或调整。

六、质量控制1. 测量部门应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定期对测量过程和结果进行检查。

2. 对于重大工程或复杂工程,应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测量成果的审核。

3. 发现测量错误或偏差时,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纠正,并分析原因防止再次发生。

七、安全管理1. 测量人员在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规定,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备。

2. 在高空或其他危险区域进行测量时,应采取额外的安全措施。

3. 测量设备应妥善保管,防止损坏或丢失。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公司测量部门负责解释。

2. 对于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执行。

3. 本制度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可适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工程测量规章制度

工程测量规章制度

工程测量规章制度一、总则1. 为确保工程测量的准确性和高效性,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2. 本规章适用于所有参与工程项目的测量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地形测绘、施工放线、成果验收等各个阶段。

3. 所有测量人员必须遵守本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测量操作规程执行任务。

二、组织管理1. 成立专门的测量小组,负责全面的测量工作。

2. 测量小组成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证书,并定期接受专业培训。

3. 测量小组的工作直接向项目经理汇报,确保信息传递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三、设备管理1. 测量设备应定期进行校准和维护,保证其精度和稳定性。

2. 所有测量设备应有明确的责任人,并建立设备台账,记录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

3. 对于精密或昂贵的测量设备,应实行专人管理和使用。

四、操作规程1. 测量前应对测量区域进行充分的了解和准备,包括地形地貌、气候条件等因素。

2. 测量时应使用经过校验的设备,并按照标准操作流程进行。

3. 测量数据应及时记录,并由第二人复核,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4. 遇到复杂或特殊情况时,应及时上报并寻求解决方案。

五、数据处理1. 测量数据应统一归档管理,便于查询和分析。

2. 数据处理应采用科学的方法和软件,确保结果的可靠性。

3. 对于关键数据,应进行多次验证和对比分析,避免误差的产生。

六、质量控制1. 建立完善的质量检查体系,对测量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

2. 定期对测量成果进行抽查,评估测量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3. 对于发现的问题,应及时纠正并采取措施防止再次发生。

七、安全管理1. 测量工作中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保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2. 特殊环境下的测量工作,应制定相应的安全预案。

3. 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提高团队的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

八、附则1. 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项目经理负责解释。

2. 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3. 本规章如有更新,应及时通知所有测量人员并做好培训工作。

工程测量规章制度

工程测量规章制度

工程测量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测量管理,保证测量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量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进行的工程测量活动,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维护和拆除各类工程项目的测量工作。

第三条工程测量工作应遵循科学性、准确性、精确性、可靠性和效率性的原则,确保测量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第四条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负责全国工程测量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

地方各级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测量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测量资质与测量人员第五条从事工程测量活动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测量资质。

未取得测量资质的单位,不得承揽工程测量业务。

第六条测量资质分为甲级、乙级、丙级和丁级,具体资质条件和要求由国务院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制定。

第七条取得测量资质的单位,应当具备与测量业务相适应的技术、设备、人员和仪器设备等条件。

第八条从事工程测量活动的测量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测量资格证书。

未取得测量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得从事工程测量活动。

第九条测量人员应当具备专业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测量标准,具备实际操作能力。

第三章测量计划与测量任务第十条承担工程测量任务的单位,应当根据工程项目的性质、规模、地形地貌、交通状况等因素,编制详细的测量计划,并报上级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测量计划应包括测量目的、测量范围、测量方法、测量周期、测量费用、成果要求等内容。

第十二条承担工程测量任务的单位,应当根据测量计划,合理配置测量资源,确保测量工作顺利进行。

第十三条测量任务应按照测量计划和合同约定执行。

测量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测量规范和标准进行操作,确保测量数据真实、准确。

第四章测量成果与资料管理第十四条工程测量成果包括测量数据、图件、报告等,是工程项目设计和施工的重要依据。

第十五条承担工程测量任务的单位,应当对测量成果进行严格审核,确保测量数据准确无误。

第十六条工程测量成果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给工程项目的设计和施工单位,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保存。

工程测量技术管理制度

工程测量技术管理制度

工程测量技术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和规范工程测量技术管理工作,提高工程测量技术管理水平,保障工程测量质量和安全,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体制1. 测绘部门作为工程测量技术管理的主体,负责制定和实施相关管理制度。

设立专门的测量技术管理岗位,负责具体工作执行。

2. 各级工程测量机构要建立健全工程测量技术管理组织架构,明确各岗位职责和权限。

并建立健全工程测量技术管理工作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进行工作总结和讨论。

三、工程测量技术管理流程1. 项目立项阶段:测量部门要全面了解工程项目的相关信息,包括项目性质、范围、施工对象等,制定详细的工程测量技术管理计划。

2. 项目实施阶段:在项目实施阶段,测量部门要按照工程测量技术管理计划的要求,组织实施各项测量任务,确保测量质量和进度。

3. 项目验收阶段:在项目验收阶段,测量部门要进行项目测量数据的整理和分析,编制项目测量技术管理报告,提交给相关部门审批。

四、技术管理措施1. 测量成果数据管理:测量部门要建立健全测量成果数据管理制度,对测量成果数据进行严格管理和保护,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 测量仪器设备管理:测量部门要建立测量仪器设备的清单和台账,对仪器设备进行定期检验和维护,确保仪器设备的正常使用。

3. 测量人员管理:测量部门要建立健全测量人员的技术培训和考核制度,提升测量队伍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4. 问题处理措施:测量部门要及时处理工程测量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制定相应的处理措施,确保工程测量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质量管理1. 测量部门要建立健全工程测量技术管理质量管理体系,制定质量管理计划和流程,并对质量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

2. 测量部门要加强对工程测量技术管理工作质量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对整改效果进行评估。

3. 测量部门要建立工程测量技术管理质量考核制度,对工程测量技术管理工作进行定期考核和评价,激励和奖惩措施。

六、安全管理1. 测量部门要建立工程测量技术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责任和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员工的安全生产。

工程测量管理办法

工程测量管理办法

工程测量管理办法为规范公司在建项目工程测量工作,根据国家相关行业颁布的各种规范章程,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包括组织机构、工作职责、交接桩、审图、开工复测、施工放样及交底、竣工测量、内业整理和其他规定。

项目工程测量除应符合本办法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的相关行业标准的规定。

施工测量工作实行总工程师负责制,各项测量工作应在各级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公司测量工作由施工管理部归口管理。

测量工作质量控制的核心是测量复核制度,其运作依靠自检、外检和抽检以及验收制度。

各级测量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测量复核制度,确保测量工作质量。

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一旦发现测量错误,如果现场测量人员可以纠正,则必须等纠正以后再进行施工;如果现场测量人员无法即将纠正,必须先报告工地施工负责人暂停错误部位施工,然后即将报告本级和上级技术和施工负责人,研究解决办法和措施。

使用的测量程序必须多方严密论证无误后方可投入使用。

组织机构(一)测量任务按公司、项目部两级测量建制划分。

(二)测量工作实行各级总工程师负责制。

(三)公司测量工作由公司施工管理部归口管理,项目部根据施工任务设置测量组或者测量队。

(四)公司施工管理部设专(兼)职人员进行测量管理。

(五)项目部测量组(队)设测量工程师 1 名,测量员人数根据工程任务情况酌定。

(六)项目经理部测量专业工程师要求由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且有 3 年以上现场工作经历的工程技术人员担任。

测量工必须是经过专业培训的中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公司职责范围(一)负责跟踪测量发展方向,贯彻现行标准、规定。

(二)负责制定公司工程测量规定、办法。

(三)参预公司内重大测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四)掌握公司高精度测量仪器设备的配置、性能及使用情况。

建立测量仪器台账,负责公司范围内测量仪器的管理和调配工作,并办理测量设备的审批、购置、报停和报废手续。

(五)负责监督、检查、复核项目部测量工作,指导项目部施工复测、竣工测量工作。

工程测量管理制度总则

工程测量管理制度总则

工程测量管理制度总则一、目的和范围本制度旨在明确工程测量的基本要求、操作流程和质量控制标准,适用于公司承担的所有工程项目的测量工作。

二、组织结构和职责1. 成立专门的测量小组,负责全面的测量工作,包括数据采集、处理和报告编制等。

2. 测量小组成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能够熟练操作各种测量设备。

3. 测量小组的工作直接向项目经理汇报,确保测量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三、测量计划和程序1. 在工程开工前,测量小组应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需求制定详细的测量计划。

2. 测量计划应包括测量的目的、内容、方法、时间表和所需资源等。

3. 测量工作应按照既定程序进行,确保每一步骤都有记录和审核。

四、设备和工具1. 测量小组应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测量设备和工具,定期进行校准和维护。

2. 所有测量设备应有明确的责任人,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和保养。

五、数据管理和保密1. 测量数据应实时记录并存档,建立完善的数据管理系统。

2. 对于关键数据,应实行保密制度,防止数据的泄露和滥用。

六、质量控制1. 测量工作应遵循“谁测量、谁负责”的原则,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2. 定期对测量成果进行内部审核和外部审查,及时发现并纠正错误。

七、培训和技能提升1. 定期组织测量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和工作效率。

2. 鼓励测量人员参加专业交流和技术研讨,不断吸收新的测量技术和理念。

八、应急管理1. 制定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如设备故障、数据丢失等。

2. 建立快速响应机制,确保在任何情况下都能保证测量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九、持续改进1. 定期评估测量管理制度的有效性,根据工程实践和管理经验进行优化更新。

2. 鼓励创新思维和方法,不断提升测量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十、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公司技术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工程测量管理规定

工程测量管理规定

工程测量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工程质量,加快施工进度,使工程测量规范化、制度化,防止测量事故发生,更好地为工程建设服务,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从事工程测量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及国家、行业、部门的现行法律、法规、政策和规定;在无现成的规范、规则和规定可依时,可参照相近的行业标准,制定办法,并报上级部门审批;第三条:工程测量是一项艰苦、细致的工作;每一个从事工程测量的工作人员,都要具备较好的业务和身体素质,有吃苦耐劳、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团结协作的工作作风,养成爱护仪器设备的好习惯;第四条:随着科学技术发展和工程建设标准提高,各单位在保持工程测量队伍相对稳定的同时,不断提高测量人员的技术素质;尽可能采用先进的仪器设备,使工程测量工作更好地适应施工需要;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第五条:工程测量实行公司、项目经理部和施工队三级管理体系,各级总工程师和业务部门负责对本单位工程测量工作进行管理,并指导下一级的工作;公司工程管理部是公司工程测量业务管理部门;第六条:职责范围1、公司工程管理部1负责公司工程测量的管理和协调工作,对项目的工程测量运行状况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2掌握公司测量仪器设备配置情况,负责办理测量仪器的购置、调拨、报废手续,建立测量仪器设备台帐;3积极跟踪测量技术发展动向,及时对公司测量机构和仪器设备提出调整意见,以适应形势发展需要;4参加重大工程测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5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测量人员的培训、考核、调配工作;2、项目测量队1负责本项目的施工测量和测量工作管理;2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种工程测量;3 建立本单位测量仪器设备台帐、挡案、周检计划,并按周检计划检定;4确保本单位所使用的测量仪器设备的测试精度和准确度满足工程需要;5 负责测量仪器设备的保管和维护;3、施工队测量班完成本队承担工程的施工测量、放样工作;第三章工程测量管理制度第七条:桩橛交接1、设计单位桩橛交接项目收到设计文件后,项目测量队会同设计单位到现场点交测量桩橛,办理相应的交接手续;2、内部桩橛交接项目完成桩橛复测后,及时向施工队办理桩橛交接手续,施工队应核实资料内容和现场桩橛的实际情况;3、竣工桩橛移交工程竣工时,完成各种竣工测量桩橛、标志桩、测量标志和永久水准基点的点验工作,然后按建设单位“竣工文件编制办法”要求,备齐有关资料,移交给接管单位;4、交接范围1 设计单位对项目的交接桩范围①铁路、公路等定测转向角处的交点桩、副交点桩、直线上的转点桩、曲线始、终点桩;②房屋的建筑基线、矩形方格网、导线网、三角网、方格高程网的控制测量资料和所有控制测量桩及精度评定、可靠性分析资料;③大范围工程的各种平面、高程控制测量资料和所有控制测量桩及精度评定、可靠性分析资料、施工控制测量资料、控制网点规划、用途资料;④永久水准基点桩、临时水准基点桩;2 项目测量队对施工队测量班交接桩范围①经复核后的线路中线和路基边桩;②临时引伸的水准点位置及标高;③各类建筑物控制桩、方向桩及护桩;5、交接桩要求①桩橛交接,按成果资料和交接桩表在现场逐点点交;点交时,必须置镜核实正确无后方可接桩,对于重要桩橛,如发现桩橛松动或破坏、丢失,应由交方负责补齐;交接要做好详细记录;管区接头的桩橛应向管区外延伸至少两个重要桩橛;②控制桩测量成果中要有精度评定和可靠性分析资料、施工控制测量资料及最终控制效果的精度估算;最终控制效果的精度应优于设计要求;③交接手续要齐全,签署完善,各种数据要反复核准,记录字迹清晰,文字简练;④测量桩橛标志明显,符合规定,刻画工整,标准统一;自行规定的标准和标志式样,交接桩时必须有说明资料;⑤交接桩资料必须有测量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方为有效;交接桩完成后办理交接桩纪要,加盖单位公章,各执一份;第八条复核制度1、桩橛复测项目测量队接到定测资料后应对资料进行复核,并对桩橛进行同精度复测;复测时应采用两种不同的方法或两人换手测量的方法进行;复测工作完成后,及时固桩和护桩;未经桩橛复测的工程不得开工;2、测量资料复核测量资料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和复核;检查的主要内容有:外业记录和内业资料是否规范,测量方法是否合理,记录是否真实可靠,标注是否清楚明显,计算是否正确,签署是否完善,资料是否齐全;凡不符合要求的资料,必须返工重做;复核的主要内容有:复核测站平差方法是否..成果是否正确,有无笔误;对最终平差成果进行转换、验算,确保最终成果准确可靠;3、独立建筑物、续建关键阶段部位原始位置控制复核线路测量引伸、路基填筑开始、:隧道掘进引伸和衬砌时的曲线起始点;桥梁墩台、涵洞及其他等建筑原始位置控制点;基底、基顶、墩台顶、建筑物竖向变化部位的高程等,一定要采用换手复核或更换方法,确认无误,办理签认手续,做好施工记录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4、施工过程测量的检查复核对建筑物的放样测量,测设前要对所用的控制桩橛进行认真核实,不能用错控制桩橛;放样数据必须由两人利用不同的方法求得结果一致,以保证数据准确无误;放样数据与检算资料一起存放,根据工程项目分类,按测量资料由专人统一保管;施工队在进行工程细部放样测量时,要根据设计图纸对放样资料进行认真核实,放样时用换手测量,放样工作完成后,应进行各种检查;经检查,准确无误,由测量技术人员在测量日志上注明时间、采用方法等要在测量日志上详细记录;5、对以完工程的检查在验工计价前,测量主管工程师应及时组织对以完工程的位置、尺寸、标高、限界等控制项目进行实地检查,并对工程数量予以核定,核定结果报项目技术负责人;第九条测量资料管理和桩橛保护制度1、测量资料管理外业测量必须填写测量日志;测量日志必须标注清晰,无涂改;各种草、图示意图清楚准确,项目齐全,签署完善;一切原始测量记录和记录项目,必须在现场用2H~4H铅笔标注,不得事后凭记忆补记;测量数据记录前,记录员应将观测员读出的数据进行“回读”,以便核实;测量记录宜使用固定页码的专用手簿,注明观测者、记录者、天气、使用的仪器名称、编号、观测日期、观测时间等;因超限划去的观测者记录应注明原因、不得涂改和撕毁;原始测量资料、内业资料,必须收集齐全,及时整理,并按用途、工程项目分类登记,由专人负责保管;2、测量标志保护永久性或重要控制测量标志,应尽量埋设在施工干扰范围之外,不容易被破坏的基岩或稳定地层上;各种测量标志,是测量成果的具体体现,各单位应经常对职工进行宣传教育;永久性测量标志设立后,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损毁或擅自移动;严禁发生在测量标志上架设电线、搭建帐房、堆放材料等破坏活动;施工中必须迁移或破坏本单位设立的测量标志,事先必须征得本单位测量人员同意,经过妥善处理后方可进行;施工中必须迁移或破坏国家和地方各级测量部门设立的测量标志,事先应征得原单位或委托保管单位的同意,经过妥善处理后方可进行;凡发生有人破坏测量标志的,应进行规劝、阻止或报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保护量标志的有功人员,应给予奖励;第十条报告制度施工中一旦发生测量错误,如果现场测量人员可以纠正,则必须等纠正以后再进行施工;如果现场测量人员无法立即纠正,必须先报告工地施工负责人暂停错误部位施工,然后立即报告本级或上级技术和施工负责人,研究解决的办法和措施;发生重大测量事故,应及时上报公司工程管理部;第四章测量人员管理第十一条测量人员岗位要求1、项目测量工程师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三年以上现场测量经验,熟悉常规工程测量的全过程,能进行工程测量设计和数据处理;2、施工队负责测量的技术人员,应具备中专以上学历,有一定现场测量经验,熟悉各种常规测量仪器的操作要点和使用方法,能进行常规测量计算工作;3、测量工优先选用测量专业中专或者技校生,一般应具备高中以上文化,具有动手操作仪器的能力;第十二条测量人员的管理工程测量工作属于复杂技术工作,从事工程测量工作的人员应通过必要的培训;各级测量人员要坚持学习理论,钻研业务,测量工要争取考取测量工种的“职业资格证书”;工程测量工作时限性强,工作辛苦,责任重大;各级施工单位应积极配合测量工作,在工作、生活等方面,对测量人员应关心照顾,保证测量工作正常进行;第十三条知识更新为适应工程测量的新技术、新方法、新手段的需要,各级部门应定期组织不同形式测量人员的培训;各级测量机构要加强纵、横向联系和技术协作,相互学习,相互促进,共同提高;第五章仪器设备管理与使用第十四条仪器设备配置各级测量机构应视本单位的具体情况,结合工程实际,尽可能配置先进的测量仪器设备,提高工程测量自动化程度,提高工作效率,保证测量精度和准确度;项目需要购置全站仪、隧道激光断面仪、精密水准仪等测量仪器时,必须先填写购置申请见附表1,获得公司批准后才允许购置;第十五条仪器设备使用与管理、调动1、各种测量仪器均属于计量器具,应计量器具管理规定;2、各种测量仪器使用前、后必须进行常规检验、效正;使用过程中要做好防护,严禁日晒鱼淋;使用后进行养护;严禁使用未经检验和鉴定、效正达不到精度要求、超过鉴定周期、以及件缺损和示值难辩的仪器;3、全站仪、经纬仪、测距仪、水准仪、隧道激光断面仪必须定期送具有资质的部门鉴定,鉴定周期为一年,鉴定合格后才能使用;如遇到仪器被摔地、碰撞等特殊情况应随时送检;4、测量仪器设备应设专库存放,环境要求干燥、通风、防霉、防尘、防锈;全站仪、测距仪月开机一次, 经纬仪、水准仪每季度开箱凉置;仪器房库要有人看守,注意防盗;5、各级必须建立测量仪器设备台帐见附表2、周检计划;仪器调动时,说明书、鉴定证明等附件必须随同调动,交接手续见附表3报公司管理部备案;6、测量仪器超过使用寿命、仪器破旧、示值难辩、性能不稳定、测量精度可靠性底,影响测量工作时,必须向公司申请报废见附表4;7、息工单位的测量仪器应加强管理,严禁借给外单位;第六章奖惩制度第十六条奖励为加强工程测量管理工作,促进工程测量工作的精益求精,防止发生测量事故,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充分广大测量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各单位可对工程测量有功人员给予必要的奖励,成绩突出者,可推荐提升;第十七条惩罚对违反测量规定,弄虚作假,不严格执行测量管理制度,造成测量失误的人员,各单位要给予严厉的处罚;对测量事故隐瞒不报者,要追究单位领导或有关人员的责任;对测量仪器管理不严,保管不善,造成损失,影响正常使用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人经济处罚;第七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办法由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解释;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发布日起实施;附件:1、测量仪器购置申请单2、测量仪器台帐3、测量仪器调拨单4、测量仪器报废申请单第十条:测量仪器由专人负责,专人管理,并根据要求定期进行自检和送检;第十一条:测量工作务必做到超前,及时,准确;第十二条:形成测量及复测记录和测量技术放样交底书;第十三条:重大变更设计及主要施工便道的勘测工作;第十四条:工区领导和总副工程师下达其它测量任务;二分工区测量队测量管理制度第十五条:分工区测量队负责管段内路基、桥、涵、隧道定位及墩台孔桩的施工测量放样;检查施工过程测量、管段内单位工程竣工测量及参加工区测量队组织的全线贯通竣工测量等工作;第十六条:实行桩橛交接制、桩橛复测制、换手复测制、资料复核制、施工测量技术交底制、测量仪器管理制;第十七条:测量仪器由专人负责,专人管理,并根据要求定期进行自检;第十八条:测量工作务必做到超前,及时,准确;第十九条:形成施工测量放样及复测记录和测量放样交底书;第二十条:施工便道和临时设施的勘测工作;第二十一条:分工区领导和总主任工程师下达其它测量任务;第四章控制测量第二十二条:工区测量队对特大桥、大桥及全线GPS点进行加密,对桥群地段进行附合闭合测量或多边形环闭合;导线环的边数不少于4~6条;导线测量的精度和要求符合京沪高速铁路测量暂性规定的规定;第二十三条:施工中的各水准点应沿桥轴线布设,间距宜400m左右,并构成连续水准环;其等级,精度,限差符合京沪高速铁路测量暂性规定中表1.0.7的规定;在山区和丘陵地区,当平均每千米单程测站多于16站时,往返较差、符合、环闭合差符合京沪高速铁路测量暂性规定中表的规定;施工控制水准网应进行全线的整体平差;工区测量队要进行定期对全线的GPS点,加密点要进行复测,一般情况下在每年的雨季之后进行一次复测;第五章施工放样施工放样前,必须有对原始点进行检查和复核结果的测量记录;确认无误或在允许误差以内后,方可进行测量和放样工作;第二十四条:路基施工前土石方机械队测量班应根据设计图检查断面和核对工程数量;定出线路中心桩、地界桩、路堤坡脚桩、路堑、堑顶边沟、截水沟等具体位置桩作为施工测量技术交底;第二十五条:路基施工时,严格按照新建铁路工程测量规程TB10101-99京沪高速铁路测量暂行规定相关标准执行;施工队根据机械队测量班分队所交控制桩进行路基边桩放样抄平并填写自检资料;对于深挖段的路堑施工,每挖三米应恢复一次中桩,测量其标高、检查开挖坡度的大小;第二十六条:路基施工随时对水准点进行联测闭合复核;二、桥涵施工放样第二十七条:特大桥,大桥的主要控制桩和增设的三角网或护桩均应定其坐标、编号、并绘于示意图上,并注明各桩点点号、坐标、相间距离、角度、高程等;第二十八条:特大桥,大、中、小桥施工,对钻挖孔桩的放样应以一个墩台的所有孔桩位进行一次性放样和交底,形成结构尺寸的比较与复核,严禁进行单桩孔位放样或无比较、复核的测量放样,并严格控制桩基顶、墩台帽顶的标高和位置;施工前,施工队应先自检无误后程序通知项目测量队进行复测,确认无误后上报测量监理工程师认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第二十九条:墩台支承垫石施工,施工队必须按交底书数据控制其平面位置和高程;第三十条:涵洞施工放样,要控制涵洞涵底、出入口等位置和标高,保证涵洞的涵长、净空满足验标要求;三、隧道施工放样第三十一条:隧道洞口开挖应设不少于三个平面控制桩包括至少一个洞口投点和二个高程控制点,并定期复测;施工进洞宜采用双导线法进行比较与复核,同时对洞内高程要定期检查、复核;分段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要妥善保护所有的GPS控制桩、导线桩、高级水准点桩等桩撅,否则每损坏一个桩将对主要责任人进行5000~10000元的罚款;第六章竣工测量第三十二条:路基竣工后,要对中线恢复中桩,一般情况下,直线每50米,曲线每20米定一个中桩,曲线五大桩及线路中线控制基桩;基桩平面位置的点位误差应符合新建铁路工程测量规程TB10101-99京沪高速铁路测量暂行规定相关标准要求;并设置路基沉降观测点,将资料整理、归挡;二、桥梁竣工测量第三十三条:桥梁竣工后工区测量队和测量分队共同进行竣工测量,对桥梁各部结构尺寸、跨度支承垫石标高进行精确测量,弹画出支座中心位置等形成竣工资料存挡;三、隧道竣工测量第三十四条:隧道竣工后,应在中线复测的基础上埋设不小于200米永久性线路中线基桩既中线外移控制基桩、曲线五大桩、通视转点桩并在隧道边墙上标示;直线每50米、曲线每20米测量出净空断面,作为竣工资料归挡、保存;第三十五条:路基、桥涵、隧道施工和竣工测量,严格按照新建铁路工程测量规程TB10101-99版和京沪高速铁路测量暂行规定有关要求和规定执行;四.贯通测量第三十六条:路基、桥涵、隧道竣工后,工区测量队和测量分队共同进行线路中线外移控制基桩距中线3~4m测量、全线贯通测量;贯通全线的里程和高程第三十七条:线路中线外移控制基桩测设后,应进行中线贯通测量,贯通后的中线与路基、桥涵、隧道的中线相符合;并满足路基、桥涵、隧道等建筑限界;一般情况下有桥隧地段应以桥隧线路中线向两端路基地段引测延伸,延伸后的中线位置满足路基宽度等建筑限界的要求;第三十八条:贯通测量的加桩应满足编制竣工文件的需要;一般情况下在曲线的起终点;道岔中心,变坡点,竖曲线起终点,立交中心,桥涵中心,大中桥的台前;台尾,隧道进出口;隧道内断面变化点,跨越线路的电力线,通信线和地下管道中心等设置加桩;第三十九条:线路中线贯通的测量的方法和精度应符合京沪高速铁路测量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但路基高程误差和曲线横向闭合差均不应大于5cm;京沪高速铁路测量暂行规定3.11.7条;第四十条:高程竣工测量,将水准点按原测设精度移设于接近线路的稳固建筑物或岩石上;可结合线路中线控制桩埋设永久性水准点,并绘制水准点布置平面草图及描述位置;第四十一条:其它未尽事宜,按新建铁路工程测量规程TB10101-99版和京沪高速铁路测量暂行规定有关要求和规定办理;第七章奖罚第四十二条:测量工作是一项既艰苦又必须认真细致的工作,要求整体协作和互相配合;特别是武广客运专线的工程测量工作更体现出团结协作配合的团队精神;为了调动和提高测量人员的积极性和工作热情,圆满完成对本标段的工作任务实施奖惩制度;对本标段测量工作作出贡献的测量人员实施奖励;桥梁竣工复测凡满足验标要求的按每座桥1000—5000元奖励;全线贯通满足验标要求的奖励5000—10000元,因测量工作失误对工程造成损失的按工程损失比例对测量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此页无正文二工区测量队二00六年五月五日。

测量工作管理制度(4篇)

测量工作管理制度(4篇)

测量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测量工作的准确性和权威性,规范各项工作的进行,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测量工作的管理应当遵循科学性、公正性、严谨性和法律法规的原则。

第二章测量工作的组织机构第三条测量工作的组织机构应当包括专业测量团队和测量管理部门。

专业测量团队负责具体的测量工作,包括测量计划的制定和实施,测量仪器的使用和维护,测量数据的处理和分析等。

测量管理部门负责统筹协调整个测量工作,包括制定测量管理制度、监督和检查测量工作的进行、组织培训和技术支持等。

第四条测量工作的组织机构应当配备符合专业要求的人员和设备,保障测量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第三章测量计划的制定和实施第五条测量计划的制定应当根据测量需求和情况的具体情况进行,包括测量目标、方法和流程等。

第六条测量计划的实施应当严格按照计划进行,保证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七条测量计划的实施应当根据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调整和改进。

第四章测量仪器的使用和维护第八条测量仪器的使用应当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保证测量的准确性和精度。

第九条测量仪器的维护应当按照要求进行,包括定期保养、校准和维修等。

第十条测量仪器的记录应当详细、准确,并及时进行备份和归档。

第五章测量数据的处理和分析第十一条测量数据的处理应当按照相关的方法和规范进行,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二条测量数据的分析应当根据需要进行,包括趋势分析、关联分析和比较分析等。

第十三条测量数据的报告应当清晰、准确地呈现测量结果,并包括相应的分析和解释。

第六章质量管理与技术支持第十四条测量工作应当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等。

第十五条测量工作应当定期进行技术培训和交流,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技能。

第十六条测量工作应当充分利用现代技术手段,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

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十七条对于违反测量工作管理制度的行为,应当给予相应的处理和处罚。

第十八条对于造成经济损失或其他不良后果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部工程测量管理制度

项目部工程测量管理制度

项目部工程测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一、为加强项目工程测量管理,规范工程测量活动,确保施工质量,实现项目目标,提高工程质量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所有工程测量活动,要求项目部全体相关人员严格遵守,确保工程测量工作按照要求进行。

第二章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一、项目经理是项目工程测量工作的直接领导,负责工程测量管理工作,对有关工程测量问题负全面责任。

二、项目部设立专门的测量员岗位,负责工程测量具体操作和测量数据的处理和分析。

三、项目部负责人应当每月对工程测量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确保工程测量工作得以顺利进行。

四、工程测量员应当遵守相关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测量程序和要求进行工作,确保测量数据准确可靠。

第三章工程测量基本要求一、测量工作应当按照测量程序进行,确保工程测量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二、测量员应当具备一定的测量技术和经验,熟练操作测量仪器和设备。

三、测量员应当了解工程测量相关知识,掌握各种测量方法和技术。

四、测量员应当具备团队合作精神,能够与工程施工人员配合,共同完成测量任务。

第四章测量数据管理一、测量数据是工程施工的基础,应当妥善管理,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二、测量数据应当及时录入计算机系统,建立电子数据库,方便查询和分析。

三、测量数据应当备份存档,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四、测量数据的处理和分析应当及时,确保工程施工进度和质量的控制。

第五章工程测量纠错处理一、若测量数据出现错误,测量员应当及时进行核实和修正,确保数据的正确性。

二、若发现工程测量设备故障,应当及时维修或更换,确保测量设备的正常使用。

三、若工程测量过程中出现争议或纠纷,应当及时协调解决,确保工程测量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六章工程测量考核与奖惩一、项目部应定期对测量员的工作进行考核,评选出优秀的测量员,给予奖励。

二、对工作不认真负责,导致测量数据错误的测量员,应当给予批评和教育。

三、对工作积极主动,能够独立完成任务的测量员,应当给予表扬和奖励。

建设工程测量管理规定

建设工程测量管理规定

建设工程测量管理规定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目录测量管理办法1、总则1、施工测量工作是工程施工的重要工序,也是施工质量控制与检测的重要环节。

为了加强测量工作的管理,统一测量管理的有关制度,为确保工程质量,满足设计要求,根据工程特点和测量要求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2、项目部组成后,应成立项目测量队,项目部总工程师和工程部长负责组建工作。

测量队隶属于项目经理部的工程部,属项目部管理层机构编制。

各施工队根据工程需要成立测量小组,测量小组在测量业务上归项目部测量队领导。

3、测量队、测量小组组人员数量应根据工程需要确定(至少保证5名人员),必须满足施工需要。

设置一名测量工程师,测量工程师应具有测量相关专业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测量员上岗证、从事测量工作5年以上的技术人员担任。

负责司镜的人员必须持有测量员岗位证书,其他测工必须经基本技能培训且考核合格后上岗。

4、测量主管和其它测量人员保持相对稳定,不得中途更换或调动,确因工作需要必须调动时,应由总工程师亲自主持工作交接和测量重要资料交接。

5、测量队、组的测量仪器、工具配置应满足本工程的需要,测量队要积极推广使用各种先进的测量仪器和现代化的测量方法,提高测量精度和工效,满足施工需要。

应根据工程种类配备必要的技术规范、工具书和应用软件。

测量仪器、工具必须做到及时检查校正,加强维护,定期检修,使其保持良好状态。

按规定周期送检测量仪器、工具应到国家法定的计量技术检定机构检定,测量队负责仪器、工具的送检工作。

6、项目部各领导必须重视和支持测量工作,同时加强领导和监督。

根据工作特殊性,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保证必要的交通、后勤等服务。

2、测量工作内容与分工1、施工准备阶段,测量队应进行以下工作:(1)在项目总工程师的带领下,测量队参加由业主组织的交接桩工作:按照业主测量队提供的资料,逐一接收平面、高程控制点桩。

按业主的要求,办理交接桩签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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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测量管理规定 Document number:WTWYT-WYWY-BTGTT-YTTYU-2018GT工程测量管理办法第一条测量机构设置和测量人员管理1、集团公司项目部、分部两级总工程师及架子队技术主管必须抓好测量管理工作,项目部、分部、架子队必须安排一名专职测量工程师主抓测量工作。

2、分部专业测量工程师具备大专以上学历、五年以上现场测量经验,熟练掌握常规工程测量的全过程,能进行工程测量设计和数据处理工作。

3、架子队测量工必须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有丰富的现场测量经验,熟悉各种常规工程测量仪器的操作要点和使用方法,能进行常规测量计算工作。

4、测量人员持证上岗,各施工单位测量人员,特别是专业测量工程师和主要测量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不得随意调换工作岗位或调离。

特殊情况非调换不可,必须经上一级总工程师审查批准后,由本级总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工作交接。

各项测量交接(测量资料、桩橛)要清楚,交接手续要齐全,交接双方签字认可,并形成纪要作为资料保存。

5、主要测量人员名单、上岗证、工作简历分别上报集团公司项目部、分部两级工程部存档。

第二条测量工作标准依据成渝客专工程测量精度要求高,实施作业要求规范严格,各测量人员严格执行铁建设(2006)189号,客运专线无碴轨道铁路工程测量暂行规定及成渝客专有关测量规定。

第三条测量工作范围及职责1、工作范围集团公司项目部根据我管段的工程情况,集团公司项目部具体负责以下工作:○1参与全线工程项目的交接桩、复测工作;○2对特大桥和地形、线形复杂大桥等大型项目进行控制测量工作;○3对分部的结构物控制测量进行换手复测;○4负责组织对分部的工程复测进行核对,每半年不少于一次;○5对分部测量队上报的长大隧道、特大桥、重点曲线大桥的控测资料进行复核。

各分部根据分部承担工程任务特点,分部测量队负责以下工作:○1参加集团公司项目部组织的与分部项目有关的工程交接桩、复测及隧道、特大桥的布网控测工作。

○2负责本分部的工程交接桩、复测、竣工测量,并将测量成果向所属施工单位办理移交。

○3对桥梁中线桩难以直接测定或轴线布局达不到精度要求的特大桥进行控制测量及墩台中心的测定。

○4对于特大桥和线形复杂的曲线大桥等大型项目进行平面控制测量和高程控制测量。

○5负责对本分部和相邻分部之间结合部的控制测量和贯通测量。

○6负责铺设轨道贯通和竣工测量及永久桩橛的埋设。

○7定期对本分部工程项目进行复测核对,一般情况下,每三个月不少于一次。

架子队○1参加集团公司项目部、分部两级组织的交接桩、复测及重点工程的控制测量工作。

○2负责保护集团公司、分部精测队交给的导线桩、中线控制桩和水准基点桩。

○3负责本队所承担工程项目的施工放样测量。

○4对构造物施工中的标高、结构尺寸进行放样及测量控制。

○5负责施工中变更设计所需资料的测绘工作。

2、工作职责集团公司项目部、分部两级总工程师及分部技术主管对本级测量工作必须纳入日常工作管理,并给予高度重视,对所属人员定期进行考评。

专业测量工程师:○1组织测量工作的实施。

○2制定测量工作计划,组织测量人员认真学习业务知识,提高工作技能。

○3制定科学的测量方法,掌握先进的测量手段,使测量工作速度快、精度高。

○4对各架子队的各种测量资料和测量工作运转情况进行检查,针对发现的不规范的测量资料和测量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建议,并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

○5负责本管段内测量人员及仪器的组织协调、统一调配使用,并决定测量工作的有关事宜。

测量人员:○1按测量规范要求实施测量作业,不得使用违反测量技术规程的方法,有权制止未按测量放样结果施工作业的行为。

○2有权建议未经换手和复核、无法确定测量成果准确性的下道工序或部位暂缓施工。

○3认真学习业务知识,提高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技能。

第四条工程测量管理制度○1原始测量资料管理各级测量单位在外业测量工作中,对各项测量原始资料,必须严格按测量规定内容及格式统一标准。

注明观测者、记录者、天气、使用的仪器名称、编号、观测日期、观测时间等。

因超限划去的观测记录应注明原因、不得涂改和撕毁。

各种草图、示意图清楚准确,项目齐全,签字完善。

一切原始测量记录和记事项目,必须在现场用2H--4H铅笔记录,根据测量规范的要求进行测量并现场记录,不得事后凭记忆补记。

测量数据记录前,记录员应将观测员读出的数据“回读”以资核对。

测量工作完成后,原始测量资料应收集齐全,并按测量项目分类,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2内业资料管理测量的内业资料,必须收集齐全,及时整理,并按用途、工程项目分类登记,由完成测量工作的单位指定专人保管。

○3测量标志保护加密点或重要控制测量标志,应尽量埋设在施工干扰范围之外,不易被破坏的基岩或稳定地层上。

CPI、CPⅡ和二等水准基点,各分部要严格保护好,对个别点采取加固保护措施。

各种测量标志是测量成果的具体体现,各分部应经常对职工进行宣传教育。

每个职工都应有保护测量标志的意识。

永久性测量标志设立,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损毁或擅自移动。

严禁在测量标志上架设电线,搭建帐篷,堆放材料或者进行其它有可能损毁或影响测量标志正常使用的活动。

施工单位难以保管看护的测量标志,由项目部治安人员,协助项目部测量工程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测量标志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与当地人民政府或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办理委托保管,签定《测量标志委托保管书》。

施工中必须迁移或破坏本单位设立的测量标志,事先必须征得本单位测量人员同意,经过妥善处理后方可进行。

施工中必须迁移或破坏国家地方各级测量部门设立的测量标志,事先应征得原测设单位或委托保管单位的同意,经过妥善处理后方可进行。

凡发现人为损毁各种测量标志的,应进行规劝、阻止,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五条复核制度1、桩橛复测各分部及架子队测量队接桩后应对资料进行复核、计算,并立即对桩橛进行同等精度复测。

复测应采用两种不同的方法或两人换手测量的方法进行。

测量时要特别注意隧道、特大桥和桥隧相连地段的测量以及各分段工程结合部的贯通测量。

复测时如果个别桩橛位置不对或精度不够时,应及时向有关设计单位报告,请求处理。

控制测量桩橛,只复核各自用桩橛的相对位置是否正确。

松动的控制桩橛不能作为准用桩橛。

不允许使用未经复测的桩橛。

复测工作完成后,及时固桩和护桩。

2、测量资料复核各级测量单位负责的控制测量,其成果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和复核。

对最终成果进行换算、检算和反算,确保最终成果准确可靠。

3、施工过程测量的复核对建筑物的放样测量,测设前要对所用的控制桩橛进行认真核实,防止用错控制桩橛。

放样数据必须由两人利用不同的方法求得,结果一致后,还应交换算法进行反算,并进行自查和互查(换手复核),保证放样数据准确无误。

放样数据与检算资料一起,根据工程项目分类,按测量资料管理要求由专人统一保管。

测量班在进行工程细部放样(如模板定位放样测量)时,要根据设计图纸对放样进行认真核实,放样时要进行换手测量。

放样工作完成后,应进行各种检查,确认无误,由测量班班长在《测量日志》上签认以后,方可正式施工。

对正在施工的工程,尤其是容易发生错误的环节进行抽查并实行测量过程监控,抽查的部位、时间、采用的方法等,要在《测量日志》上做详细记录,并进行技术交底。

4、对已完工程的检查在验工计价前,专业测量工程师应及时组织对已完工程的位置、尺寸、标高、限界等控制项目进行实地检查,并对工程数量予以核定。

核定结果报本级技术负责人。

第六条测量成果交接1、桩橛交接○1交接桩应从管界外第一个交点桩或转点桩开始或终止。

交接时需要按图表直接逐号或置镜实测点交,并做好详细记录。

○2交接手续要完备,交接纪要上必须注明交接日期、地点、桩点编号、数量、现场桩点闭合误差、稳固性及缺失等情况,并对交接中发现的问题写明处理意见,最后交接双方负责人需签名、盖章。

2、交接桩范围○1导线控制桩、曲线交点桩、副交点桩,直线上的转点桩,圆曲线及缓和曲线始终点桩。

○2水准基点及增设的临时水准基点桩。

○3大型或复杂地段的构筑物平面控制桩及设计单位应提供的测表和精度评定资料。

3、资料交接○1各级测量单位完成的各种测量资料,向下级测量单位办理测量资料交接手续时,应填写测量成果交接书,接方应核实交接内容。

集团公司、分部测量单位提出的测量成果书还应加盖测量资料专用章。

○2各单位接到上级下发的测量成果书后,必须对成果资料和现场桩点进行复核,确认无误后逐级向下移交,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上级测量主管人员报告,以便及时处理。

第七条总结和报告制度1、总结制度○1各级测量单位在工作进行一个阶段或完成疑点、难点测量项目后,都应及时进行总结。

对工作中的技术创新、技术特点、组织、操作的经验等写出总结报告。

对工程(测量)事故,必须写出专题报告。

○2各种测量总结应视为测量资料,由专人负责保管,必要时可向上一级测量主管部门呈报。

2、报告制度○1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一旦发现测量错误,如果现场测量人员可以纠正,则必须等纠正以后再进行施工;如果现场测量人员无法立即纠正,必须先报告工地施工负责人暂停错误部位施工,然后立即报告本级和上级有关施工负责人,研究解决的办法和措施。

○2出现测量事故时,应及时逐级上报至集团公司工程技术部。

第八条施工过程测量注意问题施工测量中过程特别注意事项:1、曲线桥墩的横向预偏心;2、不等跨桥墩的纵向预偏心;3、隧道曲线地段内侧加宽;4、长、短链;以上问题,项目部施工技术主管、各分部的专业测量工程师、总工程师都要亲自过问,实施后书面上报集团公司项目部工程技术部。

第九条桥梁施工测量控制1、每一座桥原则上采用一个水准基点,有困难时,采用的水准点要经过多次闭合,使之闭合差控制得越小越好。

2、桥梁基础完成后、墩台身施工前,要进行一次控制网、水准基点复核,桥跨、墩台中心及线路中心线的复核,经确认无误后,方可放样施工墩台身。

对于特大桥,控制网复核每半年不少于一次。

3、墩台的支承垫石施工前,对控制网、水准基点、线路中心线、桥跨、墩中心线进行复核,贯通测量复核确认无误后再施工。

4、工程完成后,及时对桥梁进行竣工测量,并将测量成果报集团公司项目部工程技术部。

第十条隧道施工测量原则1、隧道进洞后,及时将施工控制点引入洞内,随着掘进的进行,结合曲线要素、施工长度埋设永久性的施工控制桩,为以后隧道贯通测量、竣工测量提供依据。

2、隧道洞口段的二次模注砼衬砌前,必须对进(出)口水准基点、控制网进行复核,确认无误后,方可施工。

3、洞内开挖直线地段,优先采用激光导向仪控制、其它测量仪器复核相结合的方式,以利减少日常测量时间,加快开挖进度。

激光导向仪每两天必须进行修正。

第十一条水准基点及控制网定期复核各水准基点要定期复核确认。

施工过程中,两级项目部对控制网进行定期复核,发现某一桩橛与原移交资料不符,原因查明后应及时向原移交单位报告,不得自行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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