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19】农村失地农民社保政策-范文word版 (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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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失地农民社保政策
篇一: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快速推进,部分集体土地被征用,被征地农民数量
不断增多,妥善解决被征地农民的生产生活问题,已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
突出任务。建立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是构建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是立
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有利于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有利于进一步
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和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保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维护改
革发展稳定大局。因此,为了推进城镇化建设进程,落实工业强市战略,促进
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坚持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建立起被征地农民基本养
老保险制度。
1.政策依据
201X年5月4日,省政府下发《甘肃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暂行办法》(甘政
发[201X]41号)。201X年1月13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国
土资源厅联发《甘肃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甘人社发[201X]5号)。201X年5月15日,市政府下发《庆阳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0号)。201X年11月19日省政府下发《甘肃省被征地农民养
老保险办法》(甘政发[201X]141号)。
2.被征地农民
被征地农民,是指因政府统一征收农民承包土地(指耕地,下同)而导致失去
全部或部分承包土地,且在征地时享有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的在册农业人口。3.参加养老保险的费用由谁承担
政府承担60%,个人承担40% 。
4.参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条件
征收土地时年满16周岁(含16周岁)以上、个人承包土地被征用20%(不含20%)以上的被征地农民应当参加养老保险。其中被征地80%(不含80%)以上的
视为完全失地农民,剩余土地交回村集体,转为城镇户口,参加城镇企业职工
基本养老保险;被征地比例在20%—80%之间的,视为部分失地农民,参加被征
地农民养老保险。被征地比例在20%以下的,村委会调剂补足土地的,不属于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范围。被地比例在80%以上,剩余土地能够保障其基本生
活的农民,可以自愿选择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或者部分失地农民养老保险。
5.部分失地农民参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应缴费额
部分失地农民,缴费总额计算方法:
缴费总额=上年度本县农民人均收入×倍数(3、4、5、6、7、8,六个档次)。
参保时超过60周岁的,每增加1岁个人少缴个人应缴费总额的十五分之一。75周岁以上的个人不缴费。
6.完全失地农民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应缴费额的计算
缴费总额=全省上年在岗职工社会平均工资×60%×20%×15年。
参保时男超过60周岁、女超过55周岁的每增加1岁个人少缴个人应缴费总额
的十五分之一。男满75周岁、女满70周岁以上的,个人不缴费。
7.如何办理参保手续
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由被征地农民所在村(居)委会或居民委员会向乡
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填报被征地数量、参保人员等情况,并在本村(社区)范
围内张榜公示7天,后由所在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县(区)社保
经办机构核准,符合规定的,按本《办法》规定先缴费,后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参保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建立个人账户,将
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资金记入个人账户,并发给参保人员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
参保缴费手册,手册准确记录参保人员基本信息和缴费情况,作为参保人员缴
费凭证。
8.部分失地农民如何申请领取养老金
部分失地农民参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参保时已年满60周岁及其以上,或参保后年龄达到60周岁时,由本人提出申请,村(居)民委员会、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定后,按月计发。
9.完全失地农民如何申请领取养老金
完全失地农民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时男已年满60周岁、女已年满55周岁及其以上,或参保后年龄达到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
时,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办法按月计
发基本养老金。
10.从何时领取养老金
参保人员达到待遇享受年龄,从到龄之下月起,按月领取养老金;参保时已达
到或超过待遇享受年龄,从缴清费用下月起,按月领取养老金。
11.参保人员死亡后,其个人帐户储存额的处理
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后,在享受待遇前或之后死亡,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的储存额或余额中的个人实际缴费部分(包括本金和利息),由其法定继承人
或指定受益人凭有效证件,一次性领取。无法定继承人或无指定受益人的,个
人账户中的储存额或余额并入统筹基金。
12.参保人员参加了几种不同的养老保险,应如何享受待遇
被征地农民在不同时段分别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村干部基本养老保险的,只要符合政策规定,可以同时享受。
13.1993年之后出生没有分到土地,现年满16周岁,其父母土地被全部征收,
能不能纳入参保范围
如果以个人为单位,则因其没有土地被征收,故不能纳入参保范围,若以户为
单位进行参保,则纳入参保范围。
14.被征地农民参保后,如何办理有关保险业务
可以找村(居)民委员会或村(居)民小组指定的经办人员办理。参保人员信
息资料需增减变更时,或到龄需申请领取养老金时,应向村(居)民委员会或
村(居)民小组提出,并递交申请等有关资料,由经办人员按规定的程序,到
乡镇(街道办事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村(居)民委员会或村(居)民小组提供的信息资料进行
审核,为参保人员建立档案,长期保存。
15.县(区)报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方案需准备的材料
(1)县区人民政府承诺文件;(2)县区人民政府对每一宗征地涉及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方案;(3)《甘肃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落实情况审查表》;(4)县区人事劳动保障局、国土局、社保中心核定盖章的《甘肃省被征地农民基本情况表》和《甘肃省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花名册》;(5)听证送达回执;(6)征地告知书;( 7)其它涉及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资料。
16.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基金的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