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怎么办税务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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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怎么办税务登记证

一、税务登记证办理流程

如何办理税务登记证?首先营业执照法定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张,房屋出租合同复印件一份,营业执照副本或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税局填写办理税务登记证表格(分为企业、单位、个体等),需缴付手续费(约15~20元)。现在的税务登记证是两本合为一本:地税及国税。

A.个体工商户办理税务登记证流程

个体工商户如何办理税务登记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条的规定,“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报之日起三十日内审核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一)纳税人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大厅领取并填写《税务登记表(适用个体经营)》1份和《房屋、土地、车船情况登记表》1份。

(二)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三)税务登记证收费标准

税务登记证费用10元。

B.单位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证流程

(一)纳税人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大厅领取并填写《税务登记表(适用单位纳税人)》1份(联合办证2份)和《房屋、土地、车船情况登记表》1份(联合办证需提供2份)。

(二)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三)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或者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到

税务机关领取税务登记表,填写完整后提交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四)、税务机关承诺时限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无违章问题,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结。

二、税务登记证办理需要提供的证件和资料

如何办理税务登记证?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证时,应当根据不同

情况向税务机关如实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所提供的证件和资料原件

用于税务机关审核,复印件一式两份,国税和地税机关各留存一份):

(一)单位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证需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

3、注册地址和实际生产、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

件及其复印件:如为自有房产,请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

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为租赁的场所,请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复

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需提供产权证明的复印件;如实际生产、

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不一致的,请分别提供相应证明;

4、公司章程复印件;

5、有权机关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评估报告原件及其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

法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复印件粘贴在税务登记表的相应位置上;

7、纳税人跨区(市)设立的分支机构或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办

理税务登记时,应提供总机构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8、改组改制企业应提供有关改组改制的批文原件及其复印件。

(二)个体工商户办理税务登记证需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2、有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个体工商户,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

3、业主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复印件粘贴在税务登记表的相

应位置上;

4、注册地址和实际生产、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

件及其复印件:如为自有房产,请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

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为租赁的场所,请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复

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需提供产权证明的复印件;如实际生产、

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不一致的,请分别提供相应证明;

5、个体工商户跨区(市)设立的分支机构或从事生产、经营的场

所办理税务登记时,应提供总机构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三)个人合伙企业办理税务登记证需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

3、注册地址和实际生产、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

件及其复印件:如为自有房产,请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

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为租赁的场所,请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复

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需提供产权证明的复印件;如实际生产、

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不一致的,请分别提供相应证明;

4、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

其复印件,复印件粘贴在税务登记表的相应位置上;

5、个人合伙企业跨区(市)设立的分支机构或从事生产、经营的

场所办理税务登记时,应提供总机构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四)领取临时营业执照的办理税务登记证需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1、临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

2、业主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复印件粘贴在税务登记表的相应位置上;

3、注册地址和实际生产、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自有房产,请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为租赁的场所,请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需提供产权证明的复印件;如实际生产、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不一致的,请分别提供相应证明。

(五)承包租赁经营的办理税务登记证需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2、有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

3、注册地址和实际生产、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自有房产,请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为租赁的场所,请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需提供产权证明的复印件;如实际生产、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不一致的,请分别提供相应证明;

4、有关合同或协议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复印件粘贴在税务登记表的相应位置上。

三、税务登记证办理收费标准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同意税务登记证工本费分项收费标准的批复》(苏价费[2006]254号、苏财综[2006]45号)的规定,税务登记证工本费分项收费标准:

1、税务登记证(含临时)正本内芯:5元/证;

2、税务登记证(含临时)正本外框:10元/个;

3、税务登记证(含临时)副本内芯:5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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