挥发性有机污染物废气整治绩效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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挥发性有机污染物废气整治绩效评估报告
****木业有限公司
***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
目录
第一章总论 (1)
1.1项目背景 (1)
1.2设计依据 (1)
1.3编制目的 (2)
1.4设计原则。 (2)
第二章企业基本情况 (3)
2.1企业简介 (3)
2.2生产工艺流程4
2.3原辅材料4
2.4主要生产设备 (4)
第三章整治前企业有机废气治理情况 (6)
3.1废气来源 (6)
3.2废气风量 (6)
3.3废气浓度 (6)
3.4废气温度。6
3.5治理措施 (6)
3.6存在的问题 (6)
第四章整改过程 (7)
第五章整改绩效评估 (10)
5.1整治要求符合性评估 (10)
5.1.1源头控制符合性分析 (10)
5.1.2过程控制符合性分析 (11)
5.1.3废气收集符合性分析 (11)
5.1.4废气处理符合性分析 (11)
5.1.5监督管理符合性分析 (12)
5.1.6子行业分类要求符合性分析 (12)
5.1.7小结·13
第六章评估结论 (16)
第七章附图 (17)
附图1企业所在地地理位置图 (17)
附图2厂区平面布置图 (18)
附图3厂区照片 (19)
第八章附件 (20)
附件1环评批复 (20)
附件2企业涂料说明 (22)
附件3:企业VOCs治理设备日常运行记录 (27)
附件4:固废处理协议 (29)
附件5:环保管理制度 (31)
附件6:企业公示材料·36
附件7:检测报告39
挥发性有机污染物废气整治绩效评估报告
第一章总论
1.1项目背景
为优化产业布局,加强源头控制和污染治理,综合治理挥发性有机物(简称VoCs,下同)污染,全面改善区域空气质量。浙江省环保厅于2013年11月下发了《浙江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方案》,将化工、涂装、合成革、纺织印染、橡胶塑料制品、印刷包装、化纤、木业、制鞋、生活服务业、储运、建筑装饰、电子信息等13个主要VOCs污染行业全部纳入整治范围。
****木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木业)位于浙江湖州****经济开发区,是一家专业从事生产木质地板等家居产品的公司。项目生产使用的油漆为UV面漆及UV底漆。在生产过程中产生一定量的VOCs废气,影响大气环境,为响应国家VOCs减排要求,公司决定建设配套环保设施对该废气进行处理。
我公司承接过多项同类工程,在这些项目实施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为客户提供整套专业的技术解决方案,使废气达标排放的同时,为客户减少投资与设备运行成本。
1.2设计依据
1)****木业提供的资料;
2)《浙江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方案》浙环函(2013)54号;
3)《浙江省涂装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规范》;
4)《关于印发2016年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的通知》浙环函【2016】145;5)《关于印发浙江省工业污染防治2016年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浙环函【2016】;6)《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2000-2010);
7)《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8)《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9)《三废处理工程设计手册》;
10)《环境工程设计手册》;
1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12)《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
13)《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02);
14)《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1995);
15)《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1995);
16)《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50055-1993);
17)《智能建筑防雷设计规范》(GB32/T1198-2008);
18)《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GB/T50065-2011);
19)《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251-2003);
20)《手工电焊焊接接头的基本形式尺寸》(GB13985);
21)《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22)《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GB50046-95);
23)《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
24)有关的设计规范及设计手册。
1.3编制目的
对照《浙江省涂装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规范》中的整治要求,分析企业在各项整治要求上的符合性,并根据企业现状及整治工程,对本轮整治提升工作的节能、减排绩效进行初步的量化评估和分析。
1.4设计原则
1)尽可能利用企业原有环保设施
2)工艺先进,运行稳定可靠
3)处理系统因地制宜
4)管理、运行、维护方便
5)投资合理,运行成本低
第二章企业基本情况
2.1企业简介
****木业有限公司前身为湖州****木业有限公司始建于2003年,是一家专业从事木地板研发、生产、销售为一体的大型企业。公司座落于浙江杭嘉湖平原中心的江南古镇一****,水陆交通便捷,地理环境极为优越。
****木业有限公司现有“年产70万平方米实木地板项目该项目于2008年5月20日通过湖州市环境保护局****区分局的审批,审批文号为**环管【2008】38号。由于该项目成立时间较早,时至今日部分生产设备、生产工艺发生了变更。此外随着房地产的快速发展、居住条件的改善及建筑装潢业的迅速兴起,优质实木地板、实木复合地板、强化地板需求剧增,这几方面的变化也造成了我国木制品市场需求大调整。为满足市场需求,****木业有限公司与2015利用原有厂房,新增年产200万平方米强化地板的生产能力,并通过环评验收取得相关环评批复。
企业平面布局图。(略)
2.2生产工艺流程
本项目生产工艺流程示意图如下图2-2。
(略)
2.3原辅材料
本项目企业主要原辅材料年消耗情况见表2-1。
(略)
2.4主要生产设备
根据企业现有的生产情况该项目的主要设备清单见表2-2。
(略)
第三章整治前企业有机废气治理情况
3.1废气来源
根据****木业提供的原辅材料及现场实际使用情况,本项目废气产生源为滚涂车间,UV面漆和UV底漆产生的VOCs废气主要为乙酸乙酯、甲苯、二甲苯、丙酮等,其中UV底漆属于环境友好型涂料,废气产生量小。其中UV漆年用量为7.5t,根据该UV漆排污系数换算可知VOCs废气年产生量为0.75t。
3.2废气风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