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社保代理协议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企业社保代理协议 Last revised by LE LE in 2021
社会保险代理服务协议(企业版)
甲方:
注册地址:
联系人:电话:
传真:邮箱:
乙方:
联系人: 电话:
甲方因工作需要委托乙方代为办理社会统筹基金事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签订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
日止。合作期满前日,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异议,则视为自动顺延同一期限的协议,甲乙双方应及时补相关协议手
续。
二、委托代理形式: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以形式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
(一)代收代缴式:甲方不用提供相关资质,使用乙方帐户按月进行代收代缴。
(二)
(二)独立开户式:甲方必须提供相关资质,委托乙方办理单位开户,使用甲方账户按月进行代收代缴。
三、委托代理项目: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在省市及
在省(区县)代理:□?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共项;代理内容为所选统筹基金的:□单位开户、□?个人开户、□?日常月报、□?信息变更、□?待遇享受、□年审(基数申报、登记证年检),共项。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与乙方是代理与委托的关系,不具有行政隶属关系,代理人员的劳动关系在甲方,甲方应该遵守国家及代理人员参保地劳动保障法规,按时足额支付社会统筹基金。
(二)甲方负责向乙方及时提供代理服务所需有效的信息资料(包括督促甲方员工向乙方提供个人资料),并按约定时间将委托服务事项的应缴费用(包括服务费)付给乙方,否则因此造成代办事项贻误的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三)甲方员工社会统筹基金缴纳基数及险种等需满足政府所规定的标准。甲方需要增加、减少代理人员或对代理人员参保信息进行其它变更的应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交。
(四)乙方根据协议范围,向甲方提供规范化的代理服务。乙方有义务接受甲方的合理监督及其提出的与协议约定服务内容相关的书面意见,并应在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甲方。乙方在收到社保增减报表后应按时准确地为甲方员工进行社保增减、补缴或变更等操作,并在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反馈操作结果。如甲方需要,乙方有义务将具有法律效力的、政府部门颁发的缴费依据或文件寄送甲方备查。如因乙方原因,未能按时准确地为员工办理
社保(包括增减、补缴、变更等)和缴纳公积金,产生的罚金滞纳金索赔等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五)遇有工伤事故,乙方承担办理工伤申报、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及申领工伤保险待遇等事务性工作。工伤事故的雇主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负责垫付医疗费用,乙方不承担因此产生的雇主赔偿责任。乙方承办其他险种福利(养老、工伤、失业、生育、医疗等)的申报、申领,若因乙方未及时申报等原因造成员工享受不到保险待遇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六)甲乙双方应对双方提供的资料进行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相关业务办理需要除外)。
(七)乙方指定专人负责本协议约定服务工作,并与甲方指定人员保持沟通顺畅,如发生人员变动需在2个工作日内通知甲方。
(八)乙方应向甲方或甲方员工提供代缴各项费用查询途径以供查询,并有义务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关于参保地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变化等情况。乙方所在地有新政策规定,涉及本委托事项的,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按新政策规定执行,因未及时通知造成的纠纷乙方应承担相应的
责任。
(九)如乙方所在地政府规定,单位员工参保须出具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鉴证的劳动合同文本,则乙方负责提供。但乙方与代理员工所签订的劳动合同仅作为缴纳社保的凭证,员工与乙方仍然不存在任何劳动关系,乙方无需承担任何雇主责任。
五、费用标准、支付方式和违约责任
(一)甲方应在每月号之前(节假日提前)书面递交本月人员信息增减报表,乙方在每月号之前和甲方确认好费用书面递交给甲方,甲方应在每月号之前(周六日以及法定假期顺延)将社保费用和服务费等费用以转账结算的方式支付给乙方。除银行系统原因、法定不可抗力等双方确认的特殊情况外不得延迟。乙方收到付款后,全额开具发票(不另加收税点),并在个工作日内将发票寄给甲方。(二)服务费收取方式:
1.10人以下60元/人/月
2.10--30人50元/人/月
3.30--200人40元/人/月
4.200-500人35元/人/月
5.500-1000人30元/人/月
6.1000人以上25元/人/月
注:现经双方沟通协商,按60元/人/月标准收费。
(三)如遇甲方向乙方提供了新增人员信息且乙方已经申报社会保险费用后,若代理人员离职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予退费时,已产生的社会保险费用由甲方承担。若甲方已及时提供减员信息,因乙方未及时处理,而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甲方违反协议的约定,未按时足额支付给乙方协议中约定的所有费用,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并随时为甲方员工停保,若因乙方原因,未能按时准确地为员工办理社保(包括增减、补缴、变更等),产生的罚金、滞纳金、索赔等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五)在协议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提前解除本协议,提前解除协议给对方和代理人员所产生的经济责任由提出方承担,如需协商解除本协议,必须提前一个月告知对方。
(六)乙方转账结算信息: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附件:服务项目及费用明细附件一:服务项目及费用明细
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乙方为甲方提供如下服务内容,所需费用由甲方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