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地税合并配套文件整理综述(一)
财税实务通过企业“合并”实现房地产转让,5大税收全梳理
【tips】本文由梁志飞老师精心收编整理,同学们学习财税会计定要踏踏实实把基本功练好!财税实务通过企业“合并”实现房地产转让,5大税
收全梳理
税法定义:
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依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合并为一个企业的法律行为。
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形式。
吸收合并是指两个以上的企业合并时,其中一个企业吸收了其他企业而存续(对此类企业以下简称“存续企业”),被吸收的企业解散。
新设合并是指两个以上企业并为一个新企业,合并各方解散。
兼并是指一个企业购买其他企业的产权,使其他企业失去法人资格或改变法人实体的一种行为。
01
增值税
根据财税〔2016〕36号文附件2第一条第(二)项规定,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其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不征收增值税。
02
土地增值税
根据财税〔2015〕5号文第二条规定,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合并为一个企业,且原企业投资主体存续的,对原企业将国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变更到合并后的企。
与企业所得税有关的税务文件(目录)
与企业所得税有关的税务文件(目录)第一篇居民企业1. 综合规定1.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1.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2. 收入类2.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西中金矿业有限公司转让股权企业所得税收入确认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10〕150号2.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保障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77号2.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行为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总局公告2010第13号2.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取得财产转让等所得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总局公告2010第19号2.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贷款利息收入确认问题的公告总局公告2010第23号2.6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11号2.7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国债投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总局公告2011年第36号2.8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有关所得税问题的公告总局公告2011年第39号2.9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建设债券利息收入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99号3. 扣除类3.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信用社省级联合社收取服务费有关企业所得税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80号3.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通知财税〔2010〕37号3.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信企业坏账损失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96号3.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特别风险准备金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25号3.5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天津市民政局关于公布2010年度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的通知津财税政〔2010〕22号3.6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津地税企所〔2010〕5号3.7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操作指南》的公告总局公告2010第1号3.8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0〕45号3.9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损失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总局公告2010年第6号3.10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合并纳税后以前年度尚未弥补亏损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总局公告2010第7号3.1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布2009年度第二批2010年度第一批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的通知财税〔2010〕69号3.1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华全国总工会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通知财税〔2010〕97号3.1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查增应纳税所得额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处理问题的公告总局公告2010第20号3.1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问题的公告总局公告2010第24号3.1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网企业输电线路部分报废损失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总局公告2010年第30号3.1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总局公告25号3.17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煤矿企业维简费和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总局公告2011年第26号3.18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海上油气生产设施弃置费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的公告总局公告2011年第22号3.19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问题的公告总局公告2011年第30号3.20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预付卡税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11〕413号4. 资产的税务处理4.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的公告总局公告2010第6号5. 税收优惠5.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汶川地震灾区农村信用社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3号5.2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天津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津财税政〔2010〕2号5.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办文化企业企业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86号5.4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审批期限的通知财税〔2010〕10号5.5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高新技术等四类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相关问题的通知津地税企所〔2010〕2号5.6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25号5.7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企业所得税过渡期优惠政策执行口径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57号5.8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宣部关于公布学习出版社等中央所属转制文化企业名单的通知财税[2010]29号5.9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天津市民政局关于公布天津市第一批转制文化企业名单的通知津财税政〔2010〕8号5.10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扶贫基金会小额信贷试点项目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35号5.11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预缴2010年度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津财税政[2010]17号5.1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预缴2010年度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85号5.1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金融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4号5.14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确认2009年第一批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资格名单的通知津财税政〔2010〕21号5.1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256号5.16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确认2009年第二批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资格名单的通知津财税政〔2010〕23号5.17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公告总局公告2010年第2号5.18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59号5.19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确认2009年第三批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资格名单的通知津财税政〔2010〕30号5.20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65号5.21 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的通知津财税政〔2010〕35号5.2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84号5.23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具体实施问题的公告总局公告2010年第25号5.24 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舟曲灾后恢复重建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07号5.25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10号5.26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对中关村科技园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关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81号5.27关于继续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4号5.28关于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农产品初加工有关范围的补充通知财税[2011]26号5.29关于高新技术企业境外所得适用税率及税收抵免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47号5.30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5.3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农林牧渔业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公告总局公告2011年第48号5.3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期货投资者保障基金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继续执行的通知财税〔2011〕69号6.特别纳税调整7. 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7.1国家税务总局于建筑企业所得税征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39号7.2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筑企业所得税征管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津地税企所〔2010〕3号7.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56号7.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企业所得税有关征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84号7.5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对外地建筑企业多缴企业所得税给予退税的通知津地税企所〔2010〕7号7.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所属二级分支机构名单的公告总局公告2010年第21号7.7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建筑安装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津地税公告2010年第2号7.8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津国地税公告2010年第2号7.9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二级分支机构名单的公告总局公告2011年第35号8. 征收管理8.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10〕148号8.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汇总统计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90号8.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249号8.4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征管分工问题的公告津国地税公告2010年第1号8.5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津国税函〔2010〕191号8.6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我市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问题的公告津国地税公告2010年第3号8.7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股权转让所得税收管理的通知津地税企所〔2011〕2号8.8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股权变更税源监控登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津地税企所〔2011〕4号8.9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企业清算环节所得税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津地国税公告2011年第6号8.10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期间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公告总局公告2011年第4号8.11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代开建筑业统一发票所得税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津地国税公告2011年4号8.1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汇总表及系统升级的通知国税函〔2011〕249号8.13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企业清算环节所得税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津地国税公告2011年第6号8.1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口径问题的公告总局公告2011年第29号8.1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境外注册中资控股居民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总局公告2011年第45号9. 房地产开发企业9.1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津地税企所〔2010〕1号9.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产品完工条件确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201号9.3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津地税公告2010年第3号9.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注销前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公告总局公告2010年第29号9.5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津地税公告2011年第3号10. 税收协定10.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加坡共和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第二议定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9号10.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协定有关条款执行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46号10.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日本政策金融公库享受协定待遇的通知国税函〔2010〕68号10.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巴巴多斯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议定书》文本并请做好执行准备的通知国税函〔2010〕88号10.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韩国金融公司适用中韩税收协定利息条款免税待遇的通知国税函〔2010〕273号10.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第三议定书文本并请做好执行准备的通知国税函〔2010〕293号10.7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加坡共和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及议定书条文解释》的通知国税发〔2010〕75号10.8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内地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议定书生效执行的公告公告2010年第15号10.9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芬兰共和国政府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及议定书生效执行的公告总局公告2010年22号10.10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土库曼斯坦政府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及议定书生效执行的公告总局公告2011年第10号10.1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尼泊尔王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及议定书生效执行的公告总局公告2011年第11号10.1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捷克共和国政府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生效执行的公告总局公告2011年第31号10.1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英属维尔京群岛政府关于税收情报交换的协议》及议定书生效执行的公告总局公告2011年第37号10.1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韩国出口保险公司更名后继续享受税收协定相关待遇的通知国税函〔2011〕358号11. 其它11.1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经营性公墓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津地税企所〔2010〕4号11.2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劳务派遣业务有关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津地税企所〔2010〕6号11.3天津市地方税务关于企业向2010年天津夏季达沃斯论坛捐赠税前扣除问题的函津地税企所〔2010〕8号11.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海峡两岸空中直航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63号11.5税务部门现行有效失效废止规章目录总局第23号令11.6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出版单位转企改制内部退养人员社保基金税前列支问题的函津地税企所〔2011〕1号11.7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总局公告2011年第2号第二篇非居民企业2.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10〕19号2.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非居民企业取得我国上市公司股票股息企业所得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83号2.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境外分行取得来源于境内利息所得扣缴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266号2.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管理若干问题的公告总局公告2011年第2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汇总(合并)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交、集中清算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汇总(合并)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交、集中清算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01.02.09•【文号】国税发[2001]13号•【施行日期】2001.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企业所得税正文*注:本篇法规中的“第七条”已被《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发布日期:2006年4月30日实施日期:2006年4月30日)废止*注:本篇法规已被: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号――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发布日期:2011年1月4日,实施日期:2011年1月4日)宣布失效或废止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汇总(合并)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交、集中清算所得税问题的通知(2001年2月9日国税发〔2001〕1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加强税务机关就地监督管理工作,保障国家税款及时、足额征收入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有关规定,总局决定对汇总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交、集中清算”的征收管理办法,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经批准实行汇总、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以下称汇总纳税)的企业总机构或集团母公司(以下称汇缴企业)及其汇总纳税的成员企业(以下称成员企业),除本通知第十三条的规定外,一律执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交、集中清算”的汇总纳税办法。
统一计算:是指汇缴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有关规定,在汇总成员企业的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基础上,统一计算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应纳所得税额。
分级管理:是指汇缴企业及成员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由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分别属地进行监督和管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征收管理法》相关配套制度制定情况的通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征收管理法》相关配套制度制定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06.08.29•【文号】国税函[2006]818号•【施行日期】2006.08.2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收征管正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征收管理法》相关配套制度制定情况的通报(国税函〔2006〕81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颁布实施以来,总局陆续制定了一系列配套制度、办法,初步形成了比较健全的税收法律法规体系。
现将原拟制定的22项制度、办法的制定情况通报如下:一、关于税务机关和工商机关登记信息的交换与共享,制定下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工商登记信息和税务登记信息交换与共享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81号)。
二、关于税控装置的推广和应用,制定下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控收款机推广应用实施意见〉的通知》(国税发〔2004〕110号)。
三、关于欠税公告,制定下发了《欠税公告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9号)。
四、关于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制定下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3〕92号)。
五、关于税收执法文书,制定下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统一税收执法文书式样的通知》(国税发〔2005〕179号)。
六、关于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抵税财物,制定下发了《抵税财物拍卖、变卖试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2号)。
七、关于纳税担保,制定下发了《纳税担保试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1号)。
八、关于完税凭证的管理,制定下发了《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实行电子缴税后使用电子缴款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93号)。
九、关于注册税务师管理,制定下发了《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4号)。
税务合并方案
税务合并方案一、背景介绍税务合并是指两个或多个独立的税务主体通过合并形成一个统一的税务主体,以达到资源整合和高效运作的目的。
本文将提出一个适用于某公司的税务合并方案。
二、目标与原则2.1 目标(1)降低税务成本:通过合并,整合税务资源,减少重复的税务支付,降低公司的税务成本。
(2)提高税务管理效率:整合公司的税务部门和人员,提高管理效率,避免信息和资源的孤岛现象。
(3)确保合规性:合并后的税务运作要符合国家相关的税务法规和政策,确保公司在税务方面的合规运营。
2.2 原则(1)合法合规:合并方案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的税务法规和政策。
(2)资源整合:合并后要实现税务资源的整合和优化配置。
(3)管理协调:合并后要统一管理和协调公司的税务事务。
(4)风险控制:合并后要建立健全的风险控制体系,对税务风险进行评估和防范。
三、税务合并方案3.1 人员整合(1)设立税务管理委员会,由公司高层领导和税务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税务合并的决策和管理。
(2)整合各个子公司或部门的税务人员,统一进行培训和组织,提高整体税务管理水平。
(3)制定税务管理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流程。
3.2 数据整合(1)整合各个子公司或部门的税务数据和信息系统,实现数据共享和一体化管理。
(2)建立统一的数据规范和信息采集标准,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3)引入先进的税务管理软件,提高数据处理和分析的效率。
3.3 税务筹划(1)根据合并后的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特点,进行税务筹划,优化税务结构,降低税务负担。
(2)合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减少纳税金额,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3)加强与税务机关的沟通和合作,及时了解税收政策的变化,确保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3.4 审计与合规(1)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遵守财务和税务的合规要求。
(2)定期进行内部审计,发现和纠正税务风险和违规行为。
(3)加强与外部审计机构的合作,提高税务审计的透明度和质量。
四、实施方案4.1 制定详细的实施计划,明确实施的目标、时间和责任人。
2024年国税地税改革方案获批范文(2篇)
2024年国税地税改革方案获批范文____年3月,国家税务总局和地方税务局合并,实行国税地税一体化改革。
在此基础上,为进一步优化税收管理,提高税收征管效率,促进经济发展,国家税务总局与地方税务局联合设计了2024年国税地税改革方案,并于今年获得批准。
下面是对该方案的详细解读。
一、背景分析中国税制改革的目标是构建统一、公平、透明、高效的税收制度。
国税地税一体化改革是税制改革的重要内容,通过整合国税和地税的征管职能,减少税负、简化税收制度、提高税收征管效率,推动税制改革向前迈进。
然而,国税地税一体化改革仍存在一些问题,例如税源重叠、税收征管体制不畅、征管效率不高等。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2024年国税地税改革方案应运而生。
二、目标与任务2024年国税地税改革的总体目标是进一步推进税收征管现代化,全面提高税收征管效能,加强信息化建设,实现税收管理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良性互动。
具体任务包括:1. 继续推进税务服务便民化,提高办税环境。
通过建立更加便捷高效的办税服务平台,减少纳税人的办税成本,提高办税效率,提供更好的税收服务。
2. 创新税收征管方式,提高征管效率。
优化税收征管流程,推动纳税人自愿遵纳税法,减少不当减免政策和行为,确保税收稳定增长。
3. 加强税收信息化建设,建立全面的税收信息系统。
提高数据整合能力,实现一网通办的税收征管模式,加强对税务数据的利用和分析,提升税收管理水平。
4. 继续加大税收征管的惩治力度,打击偷税漏税行为。
加强对不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大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确保税法的有效实施。
5. 完善税收政策,适应经济发展需求。
根据经济发展的需要,及时修订和完善税收政策,改革税收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就业增长。
三、重点举措为实现上述目标与任务,2024年国税地税改革方案明确了一系列重点举措。
1. 加大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投入。
加强对互联网技术的应用,提高数据共享和信息交流能力,实现国地税数据的无缝衔接和共享,确保税收征管的高效率。
内控平台-国家税务总局
招标文件业务部分项目名称:税务系统内部控制监督平台国地税机构改革软件服务项目项目编号:2018C G S C039国家税务总局2018年9月目录第1章概述 (7)第2章业务需求 (8)2.1 内部控制管理子系统改造需求 (8)2.1.1 需求背景 (8)2.1.2 需求目标 (9)2.1.3 需求内容 (9)2.1.3.1基层内控建议提出情况分析 (9)2.1.3.2基层内控建议处置情况分析 (10)2.1.3.3管理部门内控建议落实情况分析 (11)2.1.3.4在用风险点情况统计 (12)2.1.3.5在用风险点内部控制内容统计 (13)2.1.3.6新增风险点情况统计 (13)2.1.3.7新增风险点情况分析表 (14)2.1.3.8风险点关闭情况统计 (15)2.1.3.9风险点关闭情况分析表 (15)2.1.3.10风险等级变化情况分析表 (16)2.1.3.11防控手段情况统计 (17)2.1.3.12防控手段情况分析表 (18)2.1.3.13制约控制方法情况统计 (18)2.1.3.14制约控制方法情况分析表 (19)2.1.3.15内生化情况系统统计 (19)2.1.3.16内生化情况系统分析表 (20)2.1.3.17防控软件情况系统统计 (21)2.1.3.18措施状态统计 (21)2.1.3.19防控环节和控制类型情况统计 (22)2.1.3.20防控环节和控制类型情况分析表 (23)2.1.3.21内生化防控情况统计 (24)2.1.3.22风险点处置情况系统统计 (24)2.1.3.23内生化防控情况分析表 (25)2.1.3.24风险点处置情况系统分析表 (25)2.1.3.25防控软件防控情况统计 (26)2.1.3.26风险点处置情况系统统计 (27)2.1.3.27防控软件防控情况分析表 (27)2.1.3.28风险点处置情况系统分析表 (28)2.1.3.29非信息化防控情况统计 (28)2.1.3.30非信息化防控情况分析表 (29)2.1.3.31风险点录入功能调整 (29)2.1.3.32内部控制管理子系统历史数据迁移 (30)2.2 税收执法考评与过错责任追究子系统改造需求 (30)2.2.1 需求背景 (30)2.2.2 需求目标 (31)2.2.3 需求内容 (31)2.2.3.1执法评价展示 (31)2.2.3.2过错清册 (32)2.2.3.3申辩调整前 (32)2.2.3.4申辩调整后 (33)2.2.3.5申辩调整后追究结果展示 (34)2.2.3.6追究结果执行展示 (34)2.2.3.7过错提醒 (35)2.3 税收执法风险监控分析子系统、行政管理风险监控分析子系统、信访举报模块改造需求 (36)2.3.1 需求背景 (36)2.3.2 需求目标 (36)2.3.3 需求内容 (36)2.3.3.1总局首页地图 (36)2.3.3.212366系统与内控平台接口改造 (37)2.3.3.3系统固定查询改造 (37)2.3.3.4信访举报模块查询统计调整 (38)2.3.3.5系统指标疑点筛选 (38)2.3.3.6系统疑点生成情况 (39)2.3.3.7指标疑点信息下钻 (40)2.3.3.8历史数据迁移 (40)2.3.3.9机构改革相关数据源数据的重新抽取、扩展 (40)2.4 督察审计流程管理子系统改造需求 (41)2.4.1 需求背景 (41)2.4.2 需求目标 (42)2.4.3 需求内容 (42)2.4.3.1历史数据迁移 (42)2.4.3.2督审项目文书与公文系统对接 (42)2.4.3.3新建督审项目功能调整 (43)2.5 工作辅助支持子系统改造需求 (44)2.5.1 需求背景 (44)2.5.2 需求目标 (44)2.5.3 需求内容 (44)2.5.3.1单位管理 (44)2.5.3.2人员机构信息处理 (45)2.5.3.3历史数据处理 (46)2.5.3.4金三同步适应性调整 (47)2.5.3.5数据传输 (47)2.6 指标管理工具改造需求 (47)2.6.1 需求背景 (47)2.6.2 需求目标 (48)2.6.3 需求内容 (48)2.6.3.1国地税指标合并 (48)2.6.3.2国地税界面合并 (49)2.6.3.3初始化配置信息合并 (49)2.6.3.4税务机关树合并对指标的调整 (50)2.6.3.5历史数据迁移合并 (50)2.6.3.6权限设置国地税合并调整 (50)2.6.3.7自定义指标界面调整 (51)2.6.3.8自定义指标国地税合并后的优化调整 (51)2.6.3.9固化指标的增、删、改 (51)2.7 查询与展示功能改造需求 (52)2.7.1 需求背景 (52)2.7.2 需求目标 (52)2.7.3 需求内容 (52)2.7.3.1查询与展示功能首页 (52)2.7.3.2内部控制管理子系统查询模块 (55)2.7.3.3税收执法风险监控分析子系统查询模块 (58)2.7.3.4行政管理风险监控分析子系统查询模块 (60)2.7.3.5税收执法考评与过错责任追究子系统查询模块 (62)2.7.3.6督察审计流程管理子系统查询模块 (64)2.7.3.7工作辅助支持子系统查询模块 (67)2.7.3.8指标情况展示查询模块 (67)2.8 相关多个子系统中关于核查功能改造需求 (68)2.8.1 需求背景 (68)2.8.2 需求目标 (68)2.8.3 需求内容 (68)2.8.3.1指标疑点筛选 (68)2.8.3.2外部数据录入 (69)2.8.3.3疑点推送 (70)2.8.3.4疑点查询 (70)2.8.3.5疑点批次首页展示 (71)2.8.3.6疑点指标展示 (72)2.8.3.7疑点明细展示 (72)2.8.3.8核查单维护 (73)2.8.3.9整改情况首页 (73)2.8.3.10整改情况指标 (74)2.8.3.11整改疑点明细 (75)2.8.3.12整改录入 (75)2.8.3.13核查报告首页展示 (76)2.8.3.14核查报告维护 (76)2.8.3.15项目流程推送核查流程 (77)2.9 督察审计项目质效评价改造需求 (78)2.9.1 需求背景 (78)2.9.2 需求目标 (78)2.9.3 需求内容 (78)2.10 原内审系统数据迁移及前台展现需求 (81)2.10.1 需求背景 (81)2.10.2 需求目标 (81)2.10.3 需求内容 (81)2.11 内控风险筛查结果追责需求 (84)2.11.1 需求背景 (84)2.11.2 需求目标 (84)2.11.3 需求内容 (84)2.12 其他信息系统相关结果追责需求 (85)2.12.1 需求背景 (85)2.12.2 需求目标 (85)2.12.3 需求内容 (85)2.13 特派办功能及权限调整需求 (85)2.13.1 需求背景 (85)2.13.2 需求目标 (86)2.13.3 需求内容 (86)2.14 系统流程跟踪优化需求 (86)2.14.1 需求背景 (86)2.14.2 需求目标 (86)2.14.3 需求内容 (86)2.15 督审指引、法规库维护优化需求 (87)2.15.1 需求背景 (87)2.15.2 需求目标 (87)2.15.3 需求内容 (87)2.16 固化指标调整需求 (87)2.16.1 需求背景 (87)2.16.2 需求目标 (88)2.16.3 需求内容 (88)2.17 与其他系统的联调测试需求 (88)2.17.1 需求背景 (88)2.17.2 需求目标 (88)2.17.3 需求内容 (88)2.18 与其他系统的集成需求 (88)2.18.1 需求背景 (88)2.18.2 需求目标 (89)2.18.3 需求内容 (89)第1章概述税务系统内部控制监督平台是全国税务系统信息化建设重点项目,不仅实现了“大内控”工作理念,打通了“控”、“督”、“审”工作流,还实现了“内控、监督、评价、追究、展示”五大功能,为“干好税务、带好队伍”提供了有效保障,开创了督察内审工作的新局面。
如何完善我国国地税合并后的问题
如何完善我国国地税合并后的问题作者:田洋洋来源:《现代营销·经营版》2018年第06期摘要: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和税收事业的进一步发展,各方面改革的推进。
国地税分设也凸显出很多弊端,纳税人的纳税成本增加,税收征管的效率也没有达到很好的效果,并且在一定程度上了阻碍了我国税务机构的发展。
根据我国目前的经济形势,为此国务院提出了“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的方案,但由于国地税合并方案还未完善,仍存在着一定的问题。
本文根据国地税合并后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究思考,并提出一些建议。
关键词:国地税合并;征管体系我国在20世纪90年代实行了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使得财政税收收入稳步提升,调动了中央和地方的积极性,但却带来了很多不便,对财务人员和税务人员来说,一来是疲于应付国地税间的事情,再者又很难全面掌握税收业务,而国地税合并将可以对人员进行更好的配置,强化最需要加强的部门,减少内部门的工作量,增加从事对外事务的人员,提高税收征收的整体效果,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也方便了纳税人申报及应对税务机关检查,减少企业办税成本,降低地方数据造假的可能性,有利于我国的财税改革走向深化。
一.国地税合并的主要内容为降低企业与纳税人征纳成本,清楚理顺职责关系,提高征管效率,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利服务,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具体承担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非税收入征管等职责。
为提高社会保险资金征管效率,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国税地税机构合后,实行以国家税务总局为主与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双重领导管理体制。
国家税务总局要会同省级党委和政府加强税务系统党的领导,做好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优化各层级税务组织体系和征管职责,按照“瘦身”与“健身”相结合原则,完善结构布局和力量配置,构建优化高效统一的税收征管体系。
二.国地税合并后的问题(一)在职人员分流问题在数据搜集及分析中发现,2000年我国的税务机构共有40万多名工作人员,其中,30岁以下的正式员工就有20万人以上,35岁的正式员工人数超过18万人,45岁的职工占职工总人数的85%,职工人员分布普遍较为年轻化,并且在2011年,全国的国税各级系统人员达到46万人,地税的各级系统人数为39万人,截止到2016年统计发现我国国,地税在职人员总数接近80万人,占整个公务员队伍超过10%,人员的过多则无法避免的造成素质的良莠不齐及分布不均等一系列问题,从而导致我国收入的发展,因为如此庞大的人员队伍,在国家税务局与地方税务局合并后,将会涉及众多的人员分流及人员富余的问题。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支持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支持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18.03.02•【文号】财税〔2018〕17号•【施行日期】2018.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税收征管正文关于继续支持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西藏、宁夏、青海省(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的意见》(国发[2014]14号),继续支持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现就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涉及的契税政策通知如下:一、企业改制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规定整体改制,包括非公司制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原企业投资主体存续并在改制(变更)后的公司中所持股权(股份)比例超过75%,且改制(变更)后公司承继原企业权利、义务的,对改制(变更)后公司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二、事业单位改制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改制为企业,原投资主体存续并在改制后企业中出资(股权、股份)比例超过50%的,对改制后企业承受原事业单位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三、公司合并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合并为一个公司,且原投资主体存续的,对合并后公司承受原合并各方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四、公司分立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分立为两个或两个以上与原公司投资主体相同的公司,对分立后公司承受原公司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五、企业破产企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实施破产,债权人(包括破产企业职工)承受破产企业抵偿债务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对非债权人承受破产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妥善安置原企业全部职工规定,与原企业全部职工签订服务年限不少于三年的劳动用工合同的,对其承受所购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与原企业超过30%的职工签订服务年限不少于三年的劳动用工合同的,减半征收契税。
探究国地税合并对企业纳税管理的影响
探究国地税合并对企业纳税管理的影响
国地税合并是指将企业所得税和地方营业税及其他税合并为一种统一的纳税体系。
随着新税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国地税合并在中国也越来越受到重视,是对中国财税管理的一种重要的改革。
1、改善经济行政环境
国地税合并可以明显地改善经济行政环境,它带来了税务环境的大规模变化,简化了中税和地税管理体系,改进了审核制度,确保了一致性和实用性。
国地税合并也可以有效地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它可以减少行政程序,消除负面竞争,公平地分配资源,促进全面合理地使用资源,从而为企业税收减负、提升效率、改善经济政策制度环境。
2、促进企业依法合规纳税
国地税合并加快了审核制度的改革,可以更好地贯彻落实企业税务利弊负担的一致性要求,有利于促进企业依法合规纳税。
这意味着企业可以享受到比以前更低的税率,更公平的征税环境,可以更充分地发挥社会公共服务和社会责任,更有效地推进经济发展。
3、提升企业纳税管理水平
国地税合并使企业纳税管理水平得到提升,企业可以更加规范地进行纳税,利用标准化的税收制度,尽量提高纳税规范度和税收效率,有效地减少行政成本,有助于企业更好地发展。
4、提升技术的创新
国地税合并促进了税务管理的规范化,让企业了解新的法规要求,从而提升对技术创新的要求。
企业可以通过引入新技术,加大发展力度,提高利用效率,有效地规避无效的税收费用以及其他负担,促使企业改进管理、增强竞争力。
综上所述,国地税合并对企业纳税管理有着重要的影响,它不仅能够为企业改善行政环境,还能促进企业依法合规纳税,提升企业纳税管理水平,而且也有利于技术的创新。
2024年国税地税改革方案获批精编(三篇)
2024年国税地税改革方案获批精编____年国税地税改革方案获批精编摘要:国税地税改革一直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一环,也是我国财政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之一。
为了推动国税地税改革向纵深发展,____年,我国成功获批精编了国税地税改革方案。
本文将从背景、目标、措施等多个方面对该方案进行详细阐述。
一、背景近年来,我国经济发展迅速,税制改革成为经济转型发展的迫切需要。
国税地税分税制度的存在已经成为我国财税体制中的短板,亟待进行综合改革。
二、目标1.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现代税收制度,提高税收管理的效率与透明度;2.实现税务制度的规范化、制度化与科学化;3.优化税负结构,减轻企业和个人税负,提高纳税人的获得感与满意度;4.加强税收执法力度,减少税收违法行为,提高税收征管的效能;5.推动财政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实现财政收支的合理平衡。
三、措施1.整合国地税征管体制,设立国地税合并税务机构,实现税务部门整体的跨地区管理与协调配合。
2.推进电子税务局建设,加强与其他政务系统的信息对接,实现数据互通、共享和协同办税。
3.简化税种,合并相关税种,降低税种多样性对纳税人的负担。
优化增值税制度,推进营改增试点。
4.完善税收征管体制,加强税务人员的队伍建设和培训,提高税务工作的专业化和精细化水平。
5.加强税收执法力度,加大对税收违法行为的打击和惩治力度,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6.强化税收宣传教育,提高纳税人对税收政策的知晓度和理解度,增强其合法纳税意识。
7.加强税收政策研究与评估,及时跟踪国内外税收发展动态,提供决策参考和科学咨询。
四、效果预期1.提高税收管理与征管效率,实现税收入库速度的加快和计划收入目标的实现。
2.减轻企业和个人税收负担,提高经济主体的经营活力和生产效率。
3.加强税收执法,减少税收违法行为,提高税收征收质量和效率。
4.增加税收收入,为经济发展提供更多的财政支持。
5.推动财政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实现财政收支的合理平衡。
2024年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治总结(2篇)
2024年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治总结引言公用基础设施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的福祉。
为了保障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运营,____年,我们实施了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征收,并进行了相关的管治工作。
下面将对这项工作进行总结与评估。
一、配套费征收情况1.1 征收政策和标准____年,我们依据国家相关政策和法规,制定了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征收政策和标准。
基本原则是“谁受益,谁买单”,主要征收对象为通过基础设施造福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
1.2 征收范围和项目我们根据具体的基础设施项目,确定了配套费的征收范围。
主要包括交通、水利、能源、信息等领域的基础设施项目。
1.3 征收过程征收过程分为征收准备、公告和征收三个阶段。
我们通过广泛宣传和解释政策,确保征收工作的顺利实施。
同时,建立了征收数据管理系统,确保征收过程的规范性和公正性。
二、征收效果评估2.1 财政收入增加通过对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征收,财政收入得到了显著增加。
这些收入可以用于支持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维护,进一步推动经济发展。
2.2 资源配置优化征收配套费也可以起到资源配置的作用。
通过推动市场化的机制,可以使资源从高效率的领域流向低效率的领域,提高整体社会效益。
2.3 公平性改善征收配套费可以实现公平的资源分配,让受益者和造福者都能够承担相应的责任。
这有助于减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不公平现象,提高人民的福祉。
三、管治机制完善3.1 政策制定和调整在征收配套费的过程中,我们建立了政策制定和调整的机制,通过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及时调整政策,确保政策的公正和公正。
3.2 征收监督和管理通过建立征收数据管理系统,我们可以监督和管理征收过程,确保征收的规范性和公正性。
同时,建立了投诉处理机制,确保听取和解决各方面的相关问题。
3.3 绩效评估和信息公开我们建立了绩效评估和信息公开机制,定期公布征收配套费的情况,并对征收效果进行评估,让公众了解征收的相关信息,并监督征收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2024年国、地税机构合并面临的问题及解决措施研究》范文
《国、地税机构合并面临的问题及解决措施研究》篇一一、引言国、地税机构合并是税收征管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其目的在于优化税收征管流程,提高税收征管效率,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
然而,在合并过程中,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
本文将就国、地税机构合并所面临的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
二、国、地税机构合并面临的问题1. 人员整合问题国、地税机构合并后,人员整合成为首要问题。
由于国税和地税系统在人员管理、工资待遇、职业发展等方面存在差异,导致部分员工存在心理落差和抵触情绪。
此外,不同税种之间的征管知识、技能要求也有所不同,如何将两套不同的征管体系进行有效融合,也是人员整合的重要问题。
2. 业务流程再造问题国、地税机构合并后,需要重新设计税收征管流程,实现业务流程的优化和再造。
然而,由于国税和地税在税收征管方面存在差异,如税种、税率、征收方式等不同,导致业务流程再造过程中存在一定难度。
此外,新流程的推行和实施也需要时间和实践的检验。
3. 信息系统整合问题国、地税机构合并后,需要整合两个系统的信息系统,实现信息共享和互通。
然而,由于两个系统的信息系统在技术架构、数据标准、信息安全等方面存在差异,导致整合过程中存在一定难度。
此外,如何保证信息系统的稳定运行和安全性也是需要解决的问题。
三、解决措施1. 加强人员整合和培训针对人员整合问题,应加强员工的思想教育和心理疏导工作,帮助员工正确认识机构合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同时,应开展针对性的培训工作,提高员工的业务素质和综合能力,促进两套征管体系的融合。
此外,还应建立完善的激励机制和职业发展通道,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2. 优化业务流程和再造针对业务流程再造问题,应深入分析国税和地税的征管流程,找出存在的差异和不足,制定出科学合理的业务流程再造方案。
同时,应加强新流程的宣传和培训工作,确保员工能够熟练掌握新流程的操作方法和要求。
此外,还应建立完善的流程监督和反馈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不断优化和改进业务流程。
国地税改革年度总结(3篇)
第1篇2021年,我国在税收领域深入推进国地税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
以下是本年度国地税改革工作的总结:一、改革背景国地税改革是我国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旨在优化税收征管体系,提高税收征管效率,降低企业负担,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2018年,我国正式宣布国地税合并,标志着我国税收征管体制改革迈入新阶段。
二、改革成果1. 优化税收征管体系国地税合并后,我国税收征管体系更加完善,实现了税收征管的统一化和规范化。
合并后的税务机关在征管、执法、服务等方面实现了资源共享、信息共享,提高了税收征管效率。
2. 降低企业负担国地税合并降低了企业纳税成本,简化了办税流程,减少了企业跑腿次数。
据初步统计,2021年企业办税时间缩短了30%以上,办税成本降低了20%以上。
3. 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国地税合并后,税务机关在征管、执法、服务等方面更加规范,税收征管质量得到明显提升。
2021年,我国税收收入结构进一步优化,税收法治化水平不断提高。
4. 优化营商环境国地税合并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保障。
合并后的税务机关在政策宣传、纳税辅导、税收服务等方面为企业提供了更加优质的服务,有效提升了企业满意度。
5. 强化税收法治国地税合并后,税务机关在执法过程中更加严格,税收法治化水平得到提高。
2021年,我国税收执法力度加大,对各类税收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
三、改革亮点1. 跨区域协作国地税合并后,税务机关在跨区域协作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2021年,我国税务机关开展了多项跨区域税收合作项目,有效提升了税收征管水平。
2. 信息化建设2021年,我国税务机关加大了信息化建设力度,推进税收征管信息化、智能化。
目前,我国税收征管信息系统已实现全国联网,为纳税人提供了便捷的办税服务。
3. 税收法治宣传教育国地税合并后,税务机关积极开展税收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纳税人法治意识。
2021年,我国税收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覆盖面达到90%以上。
四、未来展望2022年,我国将继续深入推进国地税改革,努力实现以下目标:1. 优化税收征管体系,提高税收征管效率。
国地税合并方案
国地税合并方案1. 背景介绍国地税合并是指将国家税务机关和地方税务机关合并为一个统一的税务机关,实现税收管理体制的统一和协调。
国地税合并方案是指制定合并计划和具体措施的文件,以便指导并推动国地税合并工作的顺利进行。
2. 方案目标国地税合并方案的主要目标是提高税收管理效率,减少重复劳动和资源浪费。
具体目标包括: - 统一税收政策。
通过合并,统一制定税收政策、标准和课税对象,消除地区差异和税负重叠,建立公平公正的税收制度。
- 优化资源配置。
合并后的税务机关可以实现资源的整合和优化配置,减少冗余,提高工作效率。
- 提高服务质量。
通过合并,可以实现全国范围内的税收服务统一,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为纳税人提供更好的服务。
- 加强监管能力。
合并后的税务机关可以更好地协调各类税收事务,提高监管能力,加强对税收秩序的管理和控制。
3. 合并方案具体措施3.1 设立国地税合并工作组在合并过程中,设立国地税合并工作组负责具体的策划和推进工作。
工作组由国家税务机关和地方税务机关的代表组成,负责拟定合并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时间表,并监督合并工作的进展情况。
3.2 制定合并计划合并方案要制定详细的合并计划,包括组织架构调整、人员安排、工作流程优化等方面的具体措施。
计划应充分考虑到各方面的利益,确保合并后能够顺利进行并取得预期效果。
3.3 建立统一税收管理信息系统合并方案还应包括建立统一的税收管理信息系统的措施。
该系统可以实现全国范围内的税收数据共享和查询,提高数据管理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4 人员培训和转岗安置合并方案还需要考虑到人员培训和转岗安置的问题。
通过培训和转岗,确保合并后的税务机关能够顺利运行,并最大程度保证纳税人的服务质量。
4. 实施过程和时间表实施国地税合并方案需要经过一系列的步骤和程序,具体过程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 方案拟定阶段:包括组建工作组,制定合并方案和计划等。
- 资源准备阶段:包括建立统一税收管理信息系统,组织人员培训等。
2024年国税地税改革方案获批模板(四篇)
2024年国税地税改革方案获批模板____年国税地税改革方案一、背景与目标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和经济形势的变化,我国税收制度出现了一些问题和不足。
为了适应新形势下经济发展的需要,提高税收征管的效率和公平性,促进经济转型升级,____年国税地税改革方案被制定并获得批准。
本方案的目标是建立更加现代化、简化化和公平化的税收制度,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二、改革内容1. 统一税制为了解决目前存在的重叠征税和征收体制不统一等问题,我们将对国税和地税进行合并,建立统一的税收管理机构,实行统一的税务征纳和征收政策。
合并后的税务机构将负责对所有税费进行统一征收和管理,实现税收制度的统一。
2. 简化税制在整合国税地税的基础上,我们将进一步简化税制,减少税种和税率。
通过减少税种的数量和整合税率的范围,降低税收的复杂性和企业的税收负担,提高税收征管的效率。
同时,我们将推行电子化税务管理,建立起高效便捷的税收征收档案平台,降低纳税人的申报成本,提高征纳工作的效率。
3. 税收优惠政策为了鼓励企业创新和投资,我们将进一步完善税收优惠政策,并根据不同产业的特点和发展需求,制定差别化的税收政策。
我们将优化税收优惠的体系,提高优惠政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降低创业和投资的风险。
4. 加强税务征管为了提高税收征管的效率和公平性,我们将加强税务机构的能力建设,完善税收征纳制度,打击税收违法行为。
我们将建立起健全的税收征管体系和风险防范机制,提高税务部门的执法能力和服务水平,加强纳税人的合规意识和责任担当。
5. 深化税务改革为了实现税收体制的改革和制度的创新,我们将进一步推动税务改革。
我们将加强税务管理的科技支持,推行智能化税务管理,提高税务机构的运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我们还将加大改革力度,深化税务制度的改革,完善税收政策和监管手段,推动税收制度的现代化和国际化。
三、改革预期效果1. 提高税收征纳的效率和公平性统一税制有利于减少税负重叠和征收体制不统一的问题,提高税收征纳的效率和公平性。
2024年国税地税改革方案获批(四篇)
2024年国税地税改革方案获批____年国税地税改革方案获批____年,我国经济继续稳定快速发展,财政收入稳步增长。
为进一步优化税收征管体制,促进税收制度创新和改革,____年的国税地税改革方案得到了获批。
一、改革目标和原则国税地税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科学合理、透明公正、便捷高效的税收征管体制,提高税收征管效率,推动税收制度完善和财政收入增长。
改革的原则是依法征收、公平合理、简化程序、信息共享、协同配合。
二、整体设计国税地税改革将实现国税与地税征管职责的整合和资源的共享,把国税局和地税局合并为税务总局,税务总局直属各级税务机关设置为税务局,全面推行“一窗受理、一体化征管”模式。
三、征收范围和税种1.国税地税合并后,将对所有纳税人的税款征收进行统一管理,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消费税、资源税等。
2.继续推进现行增值税改革,在增值税征收方式上优化调整,提高增值税的适用范围和效率。
3.优化企业所得税的税率结构,推动企业减税降费,营造良好的税收营商环境。
4.加大对高收入人群个人所得税的征管力度,加强税务机关与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的沟通和互动。
四、税收征管体制1.建立完善的税收登记制度,实行统一的纳税人识别号制度,便于纳税人的信息查询和管理。
2.建立税务机关和金融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协作机制,对纳税人的收入、财产等进行全面监督和核实。
3.推进电子税务局建设,加强税务信息化建设,提供便捷高效的在线纳税服务。
4.加强税收管理人员的培训和专业化建设,提高税收征管水平和效能。
五、税收征管措施1.推行更加精细化的税收征管措施,加强对大企业和高风险行业的税收监管,严厉打击逃税行为。
2.建立健全税收优惠政策的审核和审批制度,确保税收优惠的合法性和公平性。
3.加强纳税人信用评价和信用管理,对纳税人的诚信程度给予奖励和惩戒,形成良好的税收征管氛围。
4.加强对税收违法行为的查处和打击力度,提高税收征管的法治化水平。
六、改革评估和总结国税地税改革每年都将进行评估和总结,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采取改进措施,确保改革的有效实施和落地。
2024年国税地税改革方案获批模板(五篇)
2024年国税地税改革方案获批模板国税地税改革方案获批模板(2024年)第一章绪论1.1 背景和目的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我国税收体制亟需进行改革以适应新的发展要求。
国税地税改革是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建立健全现代财政制度、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
本方案的目的是在保持税收体制稳定性的前提下,有效整合国家税收资源,优化税务管理体系,提高税收征管水平,增强税收营商环境,实现税收制度的公平、便利和透明。
1.2 改革原则1)整体推进:国税地税改革是一个系统工程,在推进过程中要坚持全局和整体性思维,统筹考虑各方面因素,确保改革的协调一致性。
2)渐进稳妥:改革必须稳步前行,不断总结经验,逐步推进改革目标的实现。
在改革过程中,要充分尊重和保护纳税人和税务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确保改革的平稳进行。
3)市场导向:税制改革要根据市场经济的需求,调整和完善税收政策和制度,激发市场主体创造活力,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升级。
4)公平正义:税制改革要坚持权利平等、义务共同、规则公正的原则,加强税收执法监督,保护市场公平竞争的环境,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
第二章整合方案2.1 国税地税整合国税地税整合是国家税收体系重塑的核心任务。
整合方案包括税务机构整合、税收征管制度整合和信息化平台整合三个方面的内容。
2.1.1税务机构整合国家税务总局将统一管理国税和地税的职责,建立集中统一的税收征管机构,统一组织税收征管工作。
具体整合方案将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和行政区划调整而确定。
2.1.2税收征管制度整合税收征管制度整合是确保税务工作稳定过渡的关键。
各级税务机构将根据整合要求,统一纳税人管理和征收管理制度,建立统一的税收征纳体制和税务业务操作规范。
2.1.3信息化平台整合为了提高税务管理效能,整合方案将建立统一的税收征管信息化平台,实现税收大数据的共享和统一管理,提高征管工作的规范性和高效性。
2.2税收政策协调国税地税改革要求统一税法,均衡负担,消除重复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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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地税合并配套文件整理(一)
6月15日上午,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以及计划单列市国税局、地税局合并且统一挂牌,标志着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迈出阶段性关键一步。
税总自6月12日到15日官网发布了首批配套文件《关于修改部分税务部门规章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4号】、《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3号】、《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2号】、《关于修改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关于做好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过渡期有关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8〕68号】。
小编按文件内容略做整理,供大家参考。
一、全文失效失效税收规范性文件
此次全文失效税收规范性文件共37份,需要关注的有以下几份:
1、耕地占用税契税减免管理办法【国税发[2004]99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纳税人识别号有关编码规则的通知【国税函[2006]820号】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7]505号】
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办税服务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9]128号】
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税收规范性文件
本次公布的文件有13份,关注以下几点;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47号】,废止第一条“关于税务登记代码问题”。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变更税务登记证规格标准的通知【国税函[2006]491号】,废止文件关于副本封皮样式及收费问题。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9]2号】,废止第一百一十一条,组建联合调查组内容。
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1号】,废止“三、《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的管理”内容。
三、条款有修改的税收规范性
本次修改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共有193个,需要关注的是: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全国普通发票分类代码和发票号码的通知【国税函[2004]521号】,对“一、统一全国普通发票分类代码和发票号码”进行的修订,修订后的内容为:
“一、统一全国普通发票分类代码和发票号码
(一)普通发票分类代码编制规则
普通发票分类代码(以下简称分类代码)为12位阿拉伯数字。
从左至右排列:
第1位为税务局代码,1为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0为总局。
第2、3、4、5位为地区代码(地、市级),以全国行政区域统一代码为准,总局为0000。
第6、7位为年份代码(例如2004年以04表示)。
第8位为统一的行业代码。
第9、10、11、12位为细化的发票种类代码,按照保证每份发票编码唯一的原则,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自行编制。
”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56号】,删除“一、对存量房交易环节所涉及的税收要实行一窗式征收。
”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税务登记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37号】,删除“二、纳税人识别号”。
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换发税务登记证件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6〕104号】,删除“二、编码原则”、“五、印制准备”、“六、工本费收取”,修改“三、业务处理”。
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税务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后有关管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6号】,删除五、关于取消“企业享受符合条件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或缩短折旧年限所得税优惠的核准”后的有关管理问题;删除六、关于取消“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所得享受所得税优惠的备案核准”后的有关管理问题。
四、国地税改革后业务变更事项、征管过渡政策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