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期计算方式
建筑工程工期计算
建筑工程工期计算一、引言建筑工程的工期计算是指通过分析和综合考虑各项因素,确定项目的预期完成时间。
在工期计算中,需要考虑的因素众多,包括工程规模、项目特点、资源供给、施工方法等。
本文将就建筑工程工期计算的方法和要点进行探讨。
二、工期计算的方法在进行建筑工程工期计算时,常用的方法包括关键路径法、里程碑法和模拟法。
1. 关键路径法关键路径法是一种基于网络图的工期计算方法。
首先,将工程的各项任务以节点表示,通过确定任务的前后关系,构建一个工程网络图。
然后,根据每个任务的持续时间和依赖关系,计算出整个工程的最长路径,即关键路径。
关键路径上的任务必须按时完成,否则将延误整个工程进度。
2. 里程碑法里程碑法是一种基于关键事件的工期计算方法。
在里程碑法中,通过确定工程中的重要节点,即里程碑,来进行工期计算。
里程碑通常是项目中的关键事件,如下达施工许可证、完成主体结构施工等。
通过确定里程碑的时间要求,再结合里程碑之间的依赖关系,可以推算出整个工程的工期。
3. 模拟法模拟法是一种基于概率和统计的工期计算方法。
该方法通过模拟大量的项目执行过程,考虑不同因素的随机变动,得出工期的概率分布。
模拟法可以提供更加准确的工期预测,并能够评估不同风险情况下的工期风险。
三、工期计算的要点在进行建筑工程工期计算时,需要注意以下要点:1. 充分了解项目的特点工期计算前,需要充分了解工程项目的特点,包括规模、复杂程度、工艺要求等。
不同项目的特点会对工期产生重要影响,需要在计算中进行合理考虑。
2. 合理评估资源供给工期计算需要考虑现有资源的供给状况,包括人力、材料、设备等。
根据资源供给情况,进行合理的资源配置和时间安排,以确保工期的可行性。
3. 考虑施工方法和工艺流程施工方法和工艺流程对工期的长短有着直接的影响。
合理选择施工方法和优化工艺流程,可以有效地压缩工期。
因此,在工期计算中,应充分考虑这些因素。
4. 考虑风险因素工期计算中,应充分考虑风险因素对工期的影响。
工期计算方式
一个承包方同时承包两个以上(含两个)单项工程时,工期的计算:以一个单项工程的最大工期为基数,加其它单项工程工期总和乘相应系数计算。
加一个乘0.35系数;加两个乘0.2系数;加三个乘0.15系数;四个以上的单项工程不另增加工期。
公式一(两个单项工程):T=T1+T2×0.35公式二(三个单项工程):T=T1+(T2+T3)×0.2公式三(四个及以上单项工程):T=T1+(T2+T3+T4)×0.15T:工程总工期。
T1、T2、T3、T4:单项工程工期,且单项工程工期T1≥T2≥T3≥T4压缩工期增加费和抢工措施费计取的来源:京建发〔2010〕255号一、招标人应当依据工期定额计算施工工期,并在招标文件中注明。
招标人要求施工工期小于定额工期时,必须在招标文件中明示增加费用,压缩的工期天数不得超过定额工期的30%。
超过30%,视为发包人任意压缩合理工期,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处理。
二、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工期小于定额工期时,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标底)时,招标人应根据工期要求编制按期完成并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施工方案,据此方案计算压缩工期增加费;未编制施工方案的按照以下原则确定压缩工期增加费。
(一)压缩定额工期在5%以内时,工期每压缩一天按工程造价(不含设备费,下同)乘以以下比例计算:建筑工程、轨道交通工程0.2‰;市政工程、房屋修缮工程0.6‰。
但压缩工期增加费最多不超过工程造价2%。
(二)压缩定额工期在5%~10%以内时,压缩的全部工期天数每压缩一天按工程造价乘以以下比例计算:建筑工程、轨道交通工程0.4‰;市政工程、房屋修缮工程1‰。
但压缩工期增加费最多不超过工程造价3%。
三、招标人压缩定额工期超过10%时,招标人应组织相关专业的专家对施工方案进行可行性论证,并承担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责任。
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标底)时,招标人应根据论证后的方案计算压缩工期增加费和抢工措施费;未编制施工方案的按以下原则确定压缩工期增加费和抢工措施费:压缩定额工期10%以内的天数按本通知第二.(二)条计算压缩工期增加费;10%以外的天数,工期每压缩一天按工程造价乘以以下比例计算抢工措施费:建筑工程、轨道交通工程1‰;市政工程、房屋修缮工程3‰。
工期计算方法范文
工期计算方法范文工期计算是项目管理中一个重要的环节,它对于项目的顺利进行和进度的掌控具有重要的作用。
在项目管理中,常用的工期计算方法有三种:根据任务关系图计算法、根据资源约束计算法和根据时间约束计算法。
一、根据任务关系图计算法任务关系图(也称为甘特图)是一种以时间为轴的图表,用于表示任务之间的相互关系和时限。
在任务关系图计算法中,根据任务之间的先后顺序和持续时间,计算出整个项目的工期。
具体步骤如下:1.确定项目的起始时间和结束时间。
通常情况下,项目的起始时间为第一个任务的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最后一个任务的结束时间。
2.根据任务之间的依赖关系,确定任务的前置任务和后置任务。
前置任务是必须在开始之前完成的任务,后置任务是必须在完成之后才能开始的任务。
3.根据前置任务和后置任务的持续时间,计算出每个任务的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
开始时间为前置任务的结束时间,结束时间为开始时间加上任务的持续时间。
4.不断重复步骤3,直到计算出所有任务的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
5.计算出项目的总工期。
总工期为最后一个任务的结束时间减去第一个任务的开始时间。
二、根据资源约束计算法在项目管理中,资源是指用于完成任务的各种要素,如人力、物资、设备等。
在根据资源约束计算法中,通过考虑资源的可用性和分配情况,计算出项目的工期。
具体步骤如下:1.确定项目的起始时间和结束时间。
2.根据资源的可用性和分配情况,确定项目中各个任务需要的资源。
3.根据资源的可用性和分配情况,计算出每个任务实际完成所需的时间。
如果资源不足,可能需要延长工期或进行资源调整。
4.不断重复步骤3,直到计算出项目的总工期。
三、根据时间约束计算法在一些情况下,项目的工期可能会受到时间约束的限制,如合同规定的交付日期等。
在根据时间约束计算法中,通过考虑时间约束,计算出项目的工期。
具体步骤如下:1.确定项目的起始时间和结束时间。
2.根据合同规定的交付日期,确定项目的总工期。
3.根据任务之间的依赖关系,确定任务的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
工期计算方式
一个承包方同时承包两个以上(含两个)单项工程时,工期的计算:以一个单项工程的最大工期为基数,加其它单项工程工期总和乘相应系数计算。
加一个乘0.35系数;加两个乘0.2系数;加三个乘0.15系数;四个以上的单项工程不另增加工期。
公式一(两个单项工程):T=T1+T2×0.35公式二(三个单项工程):T=T1+(T2+T3)×0.2公式三(四个及以上单项工程):T=T1+(T2+T3+T4)×0.15T:工程总工期。
T1、T2、T3、T4:单项工程工期,且单项工程工期T1≥T2≥T3≥T4压缩工期增加费和抢工措施费计取的来源:京建发〔2010〕255号一、招标人应当依据工期定额计算施工工期,并在招标文件中注明。
招标人要求施工工期小于定额工期时,必须在招标文件中明示增加费用,压缩的工期天数不得超过定额工期的30%。
超过30%,视为发包人任意压缩合理工期,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处理。
二、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工期小于定额工期时,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标底)时,招标人应根据工期要求编制按期完成并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施工方案,据此方案计算压缩工期增加费;未编制施工方案的按照以下原则确定压缩工期增加费。
(一)压缩定额工期在5%以内时,工期每压缩一天按工程造价(不含设备费,下同)乘以以下比例计算:建筑工程、轨道交通工程0.2‰;市政工程、房屋修缮工程0.6‰。
但压缩工期增加费最多不超过工程造价2%。
(二)压缩定额工期在5%~10%以内时,压缩的全部工期天数每压缩一天按工程造价乘以以下比例计算:建筑工程、轨道交通工程0.4‰;市政工程、房屋修缮工程1‰。
但压缩工期增加费最多不超过工程造价3%。
三、招标人压缩定额工期超过10%时,招标人应组织相关专业的专家对施工方案进行可行性论证,并承担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责任。
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标底)时,招标人应根据论证后的方案计算压缩工期增加费和抢工措施费;未编制施工方案的按以下原则确定压缩工期增加费和抢工措施费:压缩定额工期10%以内的天数按本通知第二.(二)条计算压缩工期增加费; 10%以外的天数,工期每压缩一天按工程造价乘以以下比例计算抢工措施费:建筑工程、轨道交通工程1‰;市政工程、房屋修缮工程3‰。
项目工程合同工期计算方法
项目工程合同工期计算方法一、工期定义工期是指完成一个项目或单项工程从正式开工到全部建成投产所经历的时间。
在项目工程中,工期的准确计算对于保证工程进度、控制工程质量和成本具有重要意义。
二、计算方法1. 日历工期:从开工到竣工按全部日历天数计算,不扣除停工日数。
这种方法简单易行,便于检查合同执行情况。
2. 实际工期:从全部日历天数中扣除节假日未施工的天数及因设计、材料、气候等原因停工的天数。
这种方法排除了客观因素的影响,便于分析工期定额执行的情况。
三、开工日期的确定1. 合同中约定具体的日期作为开工日期。
2. 以发包人开工通知中写明的日期作为开工日期。
3. 以监理人的开工通知写明日期作为开工日期。
4. 以承包人递交的开工报告或开工申请被批准的日期为开工日期。
四、工期顺延的情形1. 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的工程停工,经当地建设主管部门核准,可按实际停工和处理的天数顺延工期。
2. 因重大设计变更或建设(发包)单位签证后,可按实际停工天数顺延工期。
3. 实行冬季施工地区,由于施工技术不允许或经济不合理,不能继续施工的,经建设(发包)单位同意,可按实际停工天数顺延工期。
但顺延天数,II类地区不得超过采暖期40%,III类地区不得超过50%。
五、工程合同价的计算方法1. 合同价款:施工前的约定价款额。
2. 结算价:按合同约定及相关规定按实际计算的价款额。
如果实际工程和施工图不同或政策等合同约定可以调整合同价款的因素发生时,结算价款就和合同价款不同了。
总之,在项目工程中,工期的计算方法有日历工期和实际工期两种,开工日期的确定有合同约定、开工通知、监理通知和承包人报告四种方式。
在工期顺延的情况下,应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规定进行调整。
工程合同价的计算方法包括合同价款和结算价。
掌握这些计算方法,有助于更好地管理和控制项目工程。
工期计算方式
工期计算方式 The manuscript was revised on the evening of 2021一个承包方同时承包两个以上(含两个)单项工程时,工期的计算:以一个单项工程的最大工期为基数,加其它单项工程工期总和乘相应系数计算。
加一个乘系数;加两个乘系数;加三个乘系数;四个以上的单项工程不另增加工期。
公式一(两个单项工程):T=T1+T2×公式二(三个单项工程):T=T1+(T2+T3)×公式三(四个及以上单项工程):T=T1+(T2+T3+T4)×T:工程总工期。
T1、T2、T3、T4:单项工程工期,且单项工程工期T1≥T2≥T3≥T4压缩工期增加费和抢工措施费计取的来源:京建发〔2010〕255号一、招标人应当依据工期定额计算施工工期,并在招标文件中注明。
招标人要求施工工期小于定额工期时,必须在招标文件中明示增加费用,压缩的工期天数不得超过定额工期的30%。
超过30%,视为发包人任意压缩合理工期,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处理。
二、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工期小于定额工期时,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标底)时,招标人应根据工期要求编制按期完成并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施工方案,据此方案计算压缩工期增加费;未编制施工方案的按照以下原则确定压缩工期增加费。
(一)压缩定额工期在5%以内时,工期每压缩一天按工程造价(不含设备费,下同)乘以以下比例计算:建筑工程、轨道交通工程‰;市政工程、房屋修缮工程‰。
但压缩工期增加费最多不超过工程造价2%。
(二)压缩定额工期在5%~10%以内时,压缩的全部工期天数每压缩一天按工程造价乘以以下比例计算:建筑工程、轨道交通工程‰;市政工程、房屋修缮工程1‰。
但压缩工期增加费最多不超过工程造价3%。
三、招标人压缩定额工期超过10%时,招标人应组织相关专业的专家对施工方案进行可行性论证,并承担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责任。
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标底)时,招标人应根据论证后的方案计算压缩工期增加费和抢工措施费;未编制施工方案的按以下原则确定压缩工期增加费和抢工措施费:压缩定额工期10%以内的天数按本通知第二.(二)条计算压缩工期增加费; 10%以外的天数,工期每压缩一天按工程造价乘以以下比例计算抢工措施费:建筑工程、轨道交通工程1‰;市政工程、房屋修缮工程3‰。
工程合同如何计算工期
⼯程合同如何计算⼯期开始⼀项⼯程之前,我们⾸先应该了解如何正确计算⼯期,这样才能正确计算⼯程的进度,那⼯程合同如何计算⼯期?接下来由店铺的⼩编为⼤家整理了⼀些关于这⽅⾯的知识,欢迎⼤家阅读!⼯程合同如何计算⼯期⼯期是指建设⼀个项⽬或⼀个单项⼯程从正式开⼯到全部建成投产时所经历的时间,建设⼯期的计算,⼀般以建设项⽬或者单项⼯程的建设投产年⽉减去开⼯年⽉⽽算得。
⼀般来说,正确认定⼯期,涉及开⼯⽇期(⼯期计算的起始点)、竣⼯⽇期(⼯期计算的终点)以及⼯期顺延的情形等问题。
⼀、开⼯⽇期开⼯是指承包⼈进场开始施⼯。
开⼯⽇期,是建设⼯程⼯期的起算点,也是控制⼯期风险的第⼀个重要节点。
⼀般⽽⾔,开⼯⽇期的确定⽅式有以下⼏种:1、合同中约定具体的⽇期作为开⼯⽇期;2、以发包⼈开⼯通知中写明的⽇期作为开⼯⽇期;3、以监理⼈的开⼯通知写明⽇期作为开⼯⽇期;4、以承包⼈递交的开⼯报告或开⼯申请被批准的⽇期为开⼯⽇期。
当前使⽤较多的九部委2007年版标准施⼯招标⽂件中将开⼯⽇期确定为“监理⼈发出的开⼯通知中写明的开⼯⽇期”。
实践中,当事⼈就开⼯时间经常发⽣争议,其原因是约定的开⼯⽇期与实际开⼯⽇期不⼀致。
在此情形下,应当按照以下原则认定开⼯⽇期:1、承包⼈有证据证明实际开⼯⽇期的,则应认定该⽇期为开⼯⽇期(承包⼈的证据可以是发包⼈的通知、⼯程监理的记录、当事⼈的会议纪要等);2、承包⼈虽⽆证据证明开⼯⽇期,但有开⼯报告的,则应认定开⼯报告中记载的⽇期为开⼯⽇期。
3、若承包⼈⽆任何证明证明实际施⼯⽇期,亦⽆开⼯报告,则应以合同约定的开⼯⽇期为准。
⼆、竣⼯⽇期竣⼯是指承包⼈完成施⼯任务。
⼀般来说,⼯程竣⼯后,发包⼈均进⾏验收,确认合格后予以接收。
然⽽在实践中,承包⼈⼯程完⼯之⽇和竣⼯验收时间经常有时间差,所以确定竣⼯⽇期很重要,因为涉及到⼯程款的⽀付时间和利息的起算时间、逾期竣⼯违约和违约⾦的数额、⼯程风险转移等重要问题。
工期计算公式范文
工期计算公式范文工期是指完成一项工程项目所需的时间。
在工程管理中,工期的计算是非常重要的,它直接关系到项目的进度和时间成本。
下面是一些常用的工期计算公式。
1.网络计划法(PERT)工期计算公式PERT是一种常用的项目管理技术,它通过分析和评估项目的各项任务所需的时间,来计算整个项目的工期。
PERT工期计算公式如下:项目工期=最早开始时间+最后完成时间-1其中,最早开始时间是指每个活动的最早可以开始的时间,最后完成时间是指每个活动的最后要完成的时间。
2.关键路径法(CPM)工期计算公式CPM是一种常用的工程管理方法,它通过确定关键路径来计算项目的工期。
关键路径是指项目中最长的路径,它决定了整个项目的最短工期。
CPM工期计算公式如下:项目工期=关键路径上的活动时间之和关键路径上的活动时间之和是指关键路径上所有活动的持续时间之和。
3.时间网格法工期计算公式时间网格法是一种常用的工期计算方法,它通过将项目分为若干个时间段,来计算整个项目的工期。
时间网格法工期计算公式如下:项目工期=各阶段的活动时间之和其中,各阶段的活动时间之和是指每个时间段内所有活动的持续时间之和。
4.里程碑法工期计算公式里程碑法是一种常用的工期计算方法,它通过设置里程碑来计算项目的工期。
里程碑是项目中的重要节点,它代表了项目的关键事件。
里程碑法工期计算公式如下:项目工期=最后一个里程碑时间-第一个里程碑时间其中,最后一个里程碑时间是指最后一个里程碑的完成时间,第一个里程碑时间是指第一个里程碑的开始时间。
5.里程碑链法工期计算公式里程碑链法是一种常用的工期计算方法,它通过确定每个里程碑之间的依赖关系,来计算项目的工期。
里程碑链法工期计算公式如下:项目工期=各个里程碑之间的活动时间之和其中,各个里程碑之间的活动时间之和是指每个里程碑之间所有活动的持续时间之和。
这些工期计算公式可以根据具体的项目需求进行灵活运用。
在工程管理中,选择正确的计算方法以及合理的工期计算公式将对项目的进度和成本控制起到重要的作用。
建设工程合同工期计算方法
建设工程合同工期计算方法工期是指建设工程从正式开工到全部建成投产所经历的时间。
准确计算工期对于保障工程建设进度、维护合同双方的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在实际工程实践中,工期的计算方法有多种,以下介绍几种常用的工期计算方法:一、合同约定法合同约定法是指在建设工程合同中,合同双方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工程量、施工条件等因素,约定一个合理的工期。
合同约定的工期是双方共同遵守的期限,是工程进度控制和工期索赔的重要依据。
合同约定法计算工期的关键是明确合同中约定的工期起止时间,即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
1. 开工日期:合同中约定的开工日期是工期计算的起始点。
开工日期的确定方式有以下几种:(1)合同中约定具体的日期作为开工日期;(2)以发包人开工通知中写明的日期作为开工日期;(3)以监理人的开工通知写明日期作为开工日期;(4)以承包人递交的开工报告或开工申请被批准的日期为开工日期。
2. 竣工日期:合同中约定的竣工日期是工期计算的终止点。
竣工日期的确定方式有以下几种:(1)工程以被竣工验收的,竣工日期是验收合格之日;(2)已提交验收报告但被拖延验收的,竣工日期是提交报告之日;(3)未验收但发包人擅自使用的,则是建设工程被转移占有之日。
二、实际完成法实际完成法是指根据工程实际完成情况,计算工程工期。
实际完成法计算工期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确定工程实际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2. 计算工程实际施工天数;3. 考虑节假日、天气等因素对工期的影响;4. 计算合同工期与实际工期的差异。
实际完成法适用于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出现变更、索赔等情况,需要对工期进行调整的情况。
三、比例分析法比例分析法是指根据工程项目的关键路径和进度,分析工程工期延误的程度。
比例分析法计算工期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确定工程项目的关键路径;2. 分析关键路径上的延误原因;3. 计算延误时间与工程总工期的比例;4. 根据比例计算工期索赔值。
比例分析法适用于工程项目因干扰事件导致工期延误,需要进行工期索赔的情况。
工期计算方法
工期计算方法无地下室工程:按首层建筑面积计算;±0.00以下工程:有地下室工程:按地下室建筑面积总和计算;±0.00以上工程:按±0.00以上部分建筑面积总和计算;总工期:按±0.00以下与±0.00以上工期之和计算;影剧院、体育馆工程:不分±0.00以下、以上,按整体建筑面积总和计算;装修工程工期:不分±0.00以下、以上,按装修部分建筑面积和计算。
工期定额的选定发包方将全部内容进行发包,应执行单项工程工期;若发包方将工程的结构、装修等分段进行发包时应执行单位工程工期。
单项工程工期是指单项工程从基础破土开工(或原桩位打基础桩)起至完成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全部内容,并达到国家验收标准之日止的全过程所需的日历天数。
单位工程分结构工程和装修工程:其中±0.00以下结构工程工期包括:基础挖土、±0.00以下结构工程、安装的配管工程内容;±0.00以上结构工程工期包括:±0.00以上结构、屋面及安装的配管工程内容。
装修工程工期包括:内装修、外装修及相应的机电安装工程。
临界工期的确定住宅工程:定额总工期× 80%高层建筑工程:定额总工期× 75%一般框架、工业厂房等其他工程:定额总工期× 80%定额工期的调整[省建设厅苏建定(2000)283号文]单项工程:±0.00以下工程按2000年国家定额工期调减5%;±0.00以上工程中,住宅、综合楼、办公楼、教学楼、医疗、门诊楼、图书馆均按2000年国家工期定额执行,不作调整;宾馆、饭店、影剧院、体育馆按定额工期调减15%。
单位工程:±0.00以下结构工程,按定额工期调减5%;±0.00以上结构工程、宾馆饭店及其他建筑的装修工程均按定额工期调减10%。
工期定额对群体工程的规定一个承包方同时承包2个以上(含2个)单项(位)工程时,工期的计算:以一个单项(位)工程的最大工期为基数,加其他单项(位)工程工期总和乘相应系数计算:加一个乘0.35系数;加2个乘0.2系数;加3个乘0.15系数;4个以上的单项(位)工程不另增加工期。
工期计算
1、最早开始时间和最早完成时间的计算 工作最早时间参数受到紧前工作的约束, 故其计算顺序应从起点节点开始,顺着箭线 方向依次逐项计算。以网络计划的起点节点 为开始节点的工作最早开始时间为零。 2、确定计算工期 计算工期等于以网络计划的终点节点为箭 头节点的各个工作的最早完成时间的最大值。 3、最迟开始时间和最迟完成时间的计算 工作最迟时间参数受到紧后工作的约束, 故其计算顺序应从终点节点起,逆着箭线方 向依次逐项计算。
以网络计划的终点节点为箭头节点的工作的最 迟完成时间等于计划工期; 最迟开始时间等于最迟完成时间减去其持续时 间; 最迟完成时间等于各紧后工作的最迟开始时间 LS的最小值. 4、计算工作总时差 总时差等于其最迟开始时间减去最早开始时间, 或等于最迟完成时间减去最早完成时间. 5、计算工作自由时差 紧后工作的最早开始时间减去本工作的最早完 成时间。有2个以上数值结果时取最小值
工程合同中的工期怎么计算
工程合同中的工期怎么计算
一、工期的确定
1. 开工日期:本工程自甲方提供施工现场之日起的第___天为开工日期。
如因甲方原因导致
施工现场未能按时提供,开工日期相应顺延。
2. 竣工日期:自开工日期起,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量和施工进度计划,预计完成工程的日
期为竣工日期。
竣工日期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3. 工期调整:如遇下列情况,双方应协商一致,对工期进行调整:
(1)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工程无法按期进行的;
(2)因甲方要求变更工程设计或工程量的;
(3)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进度延误的;
(4)其他经双方协商一致认为需要调整工期的情况。
二、工期的计算方法
1. 总工期:自开工日期起至竣工日期止的总天数。
2. 阶段性工期:根据工程的特点和施工进度计划,可以将工程分为若干个阶段,每个阶段
的工期应分别计算。
3. 工作日:除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外的工作日为有效工作日。
如因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导
致工作日减少,工期相应顺延。
三、工期的保证措施
1.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量和施工进度计划组织施工,确保工程按期完成。
2. 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项,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以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3. 双方应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工程中出现的问题,避免影响工程进度。
四、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
1. 如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工程,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2. 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导致工程延误,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3. 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工程延误,双方应协商一致,免除违约责任。
工程合同工期计算公式
工程合同工期计算公式是用于确定工程从开工到竣工所需时间的一种方法。
在工程合同中,工期的计算是非常重要的环节,因为它直接关系到工程的进度和双方的利益。
下面我们将详细介绍工程合同工期计算公式及其相关概念。
一、工期计算公式工程合同工期计算公式如下:工期 = 竣工日期 - 开工日期其中,竣工日期是指工程按照合同要求完成所有施工任务并达到验收标准的日期;开工日期是指承包人正式进场开始施工的日期。
二、开工日期的确定开工日期的确定是工期计算的基础,一般有以下几种方式:1. 合同中约定具体的日期作为开工日期;2. 以发包人开工通知中写明的日期作为开工日期;3. 以监理人的开工通知写明日期作为开工日期;4. 以承包人递交的开工报告或开工申请被批准的日期为开工日期。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当事人对开工时间有争议,应当按照以下原则认定开工日期:1. 承包人有证据证明实际开工日期的,则应认定该日期为开工日期;2. 承包人虽无证据证明开工日期,但有开工报告的,则应认定开工报告中记载的日期为开工日期;3. 若承包人无任何证明证明实际施工日期,亦无开工报告,则应以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为准。
三、竣工日期的确定竣工日期的确定一般是指承包人完成施工任务,工程达到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后,发包人进行验收并确认合格后予以接收的日期。
在实际操作中,竣工日期可能因为工程变更、验收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延期。
四、工期顺延的情形在工程合同执行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工期顺延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延期,如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加等;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延期,如施工方案不合理、施工质量问题等;3. 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工程延期,如自然灾害、社会事件等。
在工期顺延的情况下,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工期进行相应顺延,并调整合同价款。
五、工期计算的重要性工期计算在工程合同中具有重要作用,它关系到工程的进度、质量和双方的利益。
合理准确的工期计算有助于确保工程按计划进行,避免因工期延误而产生的违约责任。
工期计算方式方法
一个承包方同时承包两个以上(含两个)单项工程时,工期的计算:以一个单项工程的最大工期为基数,加其它单项工程工期总和乘相应系数计算。
加一个乘0.35系数;加两个乘0.2系数;加三个乘0.15系数;四个以上的单项工程不另增加工期。
公式一(两个单项工程):T=T1+T2×0.35公式二(三个单项工程):T=T1+(T2+T3)×0.2公式三(四个及以上单项工程):T=T1+(T2+T3+T4)×0.15T:工程总工期。
T1、T2、T3、T4:单项工程工期,且单项工程工期T1≥T2≥T3≥T4压缩工期增加费和抢工措施费计取的来源:京建发〔2010〕255号一、招标人应当依据工期定额计算施工工期,并在招标文件中注明。
招标人要求施工工期小于定额工期时,必须在招标文件中明示增加费用,压缩的工期天数不得超过定额工期的30%。
超过30%,视为发包人任意压缩合理工期,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处理。
二、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工期小于定额工期时,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标底)时,招标人应根据工期要求编制按期完成并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施工方案,据此方案计算压缩工期增加费;未编制施工方案的按照以下原则确定压缩工期增加费。
(一)压缩定额工期在5%以时,工期每压缩一天按工程造价(不含设备费,下同)乘以以下比例计算:建筑工程、轨道交通工程0.2‰;市政工程、房屋修缮工程0.6‰。
但压缩工期增加费最多不超过工程造价2%。
(二)压缩定额工期在5%~10%以时,压缩的全部工期天数每压缩一天按工程造价乘以以下比例计算:建筑工程、轨道交通工程0.4‰;市政工程、房屋修缮工程1‰。
但压缩工期增加费最多不超过工程造价3%。
三、招标人压缩定额工期超过10%时,招标人应组织相关专业的专家对施工方案进行可行性论证,并承担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责任。
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标底)时,招标人应根据论证后的方案计算压缩工期增加费和抢工措施费;未编制施工方案的按以下原则确定压缩工期增加费和抢工措施费:压缩定额工期10%以的天数按本通知第二.(二)条计算压缩工期增加费; 10%以外的天数,工期每压缩一天按工程造价乘以以下比例计算抢工措施费:建筑工程、轨道交通工程1‰;市政工程、房屋修缮工程3‰。
工期计算方式
一个承包方同时承包两个以上(含两个)单项工程时,工期的计算:以一个单项工程的最大工期为基数,加其它单项工程工期总和乘相应系数计算。
加一个乘0.35系数;加两个乘0.2系数;加三个乘0.15系数;四个以上的单项工程不另增加工期。
公式一(两个单项工程):T=T1+T2×0.35公式二(三个单项工程):T=T1+(T2+T3)×0.2公式三(四个及以上单项工程):T=T1+(T2+T3+T4)×0.15T:工程总工期。
T1、T2、T3、T4:单项工程工期,且单项工程工期T1≥T2≥T3≥T4压缩工期增加费和抢工措施费计取的来源:京建发〔2010〕255号一、招标人应当依据工期定额计算施工工期,并在招标文件中注明。
招标人要求施工工期小于定额工期时,必须在招标文件中明示增加费用,压缩的工期天数不得超过定额工期的30%。
超过30%,视为发包人任意压缩合理工期,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处理。
二、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工期小于定额工期时,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标底)时,招标人应根据工期要求编制按期完成并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施工方案,据此方案计算压缩工期增加费;未编制施工方案的按照以下原则确定压缩工期增加费。
(一)压缩定额工期在5%以内时,工期每压缩一天按工程造价(不含设备费,下同)乘以以下比例计算:建筑工程、轨道交通工程0.2‰;市政工程、房屋修缮工程0.6‰。
但压缩工期增加费最多不超过工程造价2%。
(二)压缩定额工期在5%~10%以内时,压缩的全部工期天数每压缩一天按工程造价乘以以下比例计算:建筑工程、轨道交通工程0.4‰;市政工程、房屋修缮工程1‰。
但压缩工期增加费最多不超过工程造价3%。
三、招标人压缩定额工期超过10%时,招标人应组织相关专业的专家对施工方案进行可行性论证,并承担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责任。
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标底)时,招标人应根据论证后的方案计算压缩工期增加费和抢工措施费;未编制施工方案的按以下原则确定压缩工期增加费和抢工措施费:压缩定额工期10%以内的天数按本通知第二.(二)条计算压缩工期增加费;10%以外的天数,工期每压缩一天按工程造价乘以以下比例计算抢工措施费:建筑工程、轨道交通工程1‰;市政工程、房屋修缮工程3‰。
承包的工期计算方式范本
承包的工期计算方式范本工期计算是项目管理中的重要环节,对于项目进度的合理规划和控制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承包的工期计算方式范本在项目管理实践中有着广泛的应用。
本文将介绍一种常见的工期计算方式范本,以供参考。
一、工期计算方式范本1. 工期计算公式工期计算公式的基本表达式如下:工期 = 施工任务量 / 施工效率其中,施工任务量是指项目中需要完成的工作数量,施工效率是指施工单位在单位时间内能够完成的工程量。
2. 施工任务量的确定施工任务量的确定是工期计算的基础,它直接影响工期的准确性和可行性。
施工任务量应该详细列举出项目中需要完成的工作项,并给出相应的工作量。
3. 施工效率的确定施工效率是指施工单位在单位时间内能够完成的工程量。
它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例如人力资源、机械设备、材料供应等。
在确定施工效率时,应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并进行适当的调整。
4. 工期计算方法工期计算可以采用多种方法,常见的有关键路径法、里程碑法和专家经验法。
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和工期计算的要求,选择合适的工期计算方法,并进行相应的计算。
二、工期计算实例下面以某工程项目为例,展示承包的工期计算方式范本的具体应用。
1. 施工任务量确定根据项目需求和设计文件,确定项目中需要完成的各项工作。
对于每个工作项,制定详细的工作量计划,并确定相应的时间要求。
2. 施工效率确定结合施工单位的实际情况和项目的工作特点,确定施工效率。
考虑到项目的特殊要求和环境条件,进行适当的调整和限制。
3. 工期计算根据上述确定的工作量和施工效率,进行工期计算。
根据工期计算公式,将工作量代入,并计算出相应的工期。
4. 工期调整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一些特殊情况,例如人力不足、设备故障等。
这时需要对工期进行调整,以确保项目能够按时完成。
三、总结工期计算是项目管理中的重要环节,合理的工期计算有助于项目的顺利进行和进度的控制。
承包的工期计算方式范本提供了一种常见的工期计算格式,可以根据实际项目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和应用。
工程合同中的工期怎么计算
工程合同中的工期怎么计算一、合同背景在签订工程合同之前,甲方(业主)与乙方(承包商)应充分沟通项目的规模、设计要求以及预期的完成时间。
基于这些信息,双方可以协商确定合理的工期,并在合同中予以体现。
二、工期的起算工期的起算点通常是工程开工日期,即乙方开始施工作业的第一天。
在某些情况下,起算点可能会根据实际的开工条件进行调整,例如,如果现场交付延迟,则工期起算点相应后延。
三、工期的计算方法1. 总工期的确定总工期是指从工程开工到竣工验收合格的全部时间。
在合同中应明确指出总工期的天数,如“本项目的总工期为365天”。
2. 阶段性工期对于大型或分阶段施工的项目,合同中还应明确每个阶段的工期,如基础施工、主体建设、装修等各阶段的起止日期。
3. 节假日和工作日的定义合同中应明确工作日和非工作日的定义,以及如何处理节假日对工期的影响。
通常情况下,法定节假日不计入工期内。
4. 延期条款合同应包含关于延期的规定,包括因不可抗力、变更指令或其他双方认可的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
还应明确延期的申请程序和审批流程。
四、工期的结束工期的结束通常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为准。
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相关的竣工文件,并办理竣工结算手续。
五、违约责任若乙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工期内完成工程,除非是由于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否则乙方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同样,若甲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甲方也应承担相应责任。
六、其他注意事项在计算工期时,还应注意以下几点:- 确保所有参与方对工期的计算方法有共同的理解。
-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应及时更新进度计划,反映实际的工作进度。
- 对于可能影响工期的任何变更,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协商处理。
工程合同的工期怎么计算
工程合同的工期怎么计算工程合同的工期计算涉及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开工日期即是工期计算的起始点,竣工日期即是工期计算的终点。
建设工期的计算,就是工期计算的终点减去计算的起始点。
施工工期是建筑企业重要的核算指标之一,工期的长短直接影响企业的经济效益,但很多人并不了解工期的计算方式,这是经验建筑企业的大忌,即使不参与经营的一般员工,了解工期也是很有必要的。
下面就跟着的小编一起来学习一下工期的相关知识。
工期是指建设一个项目或一个单项工程从正式开工到全部建成投产时所经历的时间,建设工期的计算,一般以建设项目或者单项工程的建设投产年月减去开工年月而算得。
一般来说,正确认定工期,涉及开工日期(工期计算的起始点)、竣工日期(工期计算的终点)以及工期顺延的情形等问题,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一、开工日期开工是指承包人进场开始施工。
开工日期,是建设工程工期的起算点,也是控制工期风险的第一个重要节点。
一般而言,开工日期的确定方式有以下几种:1、合同中约定具体的日期作为开工日期;2、以发包人开工通知中写明的日期作为开工日期;3、以监理人的开工通知写明日期作为开工日期;4、以承包人递交的开工报告或开工申请被批准的日期为开工日期。
当前使用较多的九部委2007年版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将开工日期确定为“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期”。
实践中,当事人就开工时间经常发生争议,其原因是约定的开工日期与实际开工日期不一致。
在此情形下,应当按照以下原则认定开工日期:1、承包人有证据证明实际开工日期的,则应认定该日期为开工日期(承包人的证据可以是发包人的通知、工程监理的记录、当事人的会议纪要等);2、承包人虽无证据证明开工日期,但有开工报告的,则应认定开工报告中记载的日期为开工日期。
3、若承包人无任何证明证明实际施工日期,亦无开工报告,则应以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为准。
▲二、竣工日期竣工是指承包人完成施工任务。
一般来说,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均进行验收,确认合格后予以接收。
工程施工合同工期怎么算
工程施工合同工期是指在合同中约定的承包商完成工程的时间期限。
工期的计算和确定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有着重要的影响。
那么,工程施工合同工期是怎么算的呢?一般来说,工程施工合同工期是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来确定的。
在合同中,双方会明确约定工程的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工期总日历天数以及工期天数。
其中,开工日期是指承包商开始施工的日期,竣工日期是指承包商完成工程的日期。
工期总日历天数是指从开工日期到竣工日期之间的总天数,工期天数是指承包商实际施工的天数。
工期的计算方法主要有两种:顺延计算法和网络计算法。
顺延计算法是指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按照工序的先后顺序进行工期的计算。
这种计算方法简单易懂,便于操作。
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如果某个工序因为各种原因导致延误,那么后续的工序也会相应地顺延。
网络计算法是指通过建立网络图,利用关键路径法(CPM)和最迟开始时间(LST)等方法进行工期的计算。
这种计算方法可以更精确地计算出各个工序的工期,找出关键路径,从而对施工进度进行有效的控制。
但是,这种计算方法相对复杂,需要专业的软件和人员来操作。
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工期的计算还需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1. 工程变更:如果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变更,那么工期也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
2. 不可抗力:如果因为不可抗力的原因(如自然灾害、社会事件等)导致工期延误,那么工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顺延。
3. 双方责任:如果工期延误是因为承包商的原因,那么承包商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如果工期延误是因为发包人的原因,那么发包人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4. 工期索赔:在施工过程中,如果因为对方的原因导致工期延误,那么可以向对方提出工期索赔。
总之,工程施工合同工期的计算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和合同的约定来进行。
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双方应当密切配合,加强沟通,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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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承包方同时承包两个以上(含两个)单项工程时,工期的计算:以一个单项工程的最大工期为基数,加其它单项工程工期总和乘相应系数计算。
加一个乘0.35系数;加两个乘0.2系数;加三个乘0.15系数;四个以上的单项工程不另增加工期。
公式一(两个单项工程):T=T1+T2×0.35公式二(三个单项工程):T=T1+(T2+T3)×0.2公式三(四个及以上单项工程):T=T1+(T2+T3+T4)×0.15T:工程总工期。
T1、T2、T3、T4:单项工程工期,且单项工程工期T1≥T2≥T3≥T4压缩工期增加费和抢工措施费计取的来源:京建发〔2010〕255号一、招标人应当依据工期定额计算施工工期,并在招标文件中注明。
招标人要求施工工期小于定额工期时,必须在招标文件中明示增加费用,压缩的工期天数不得超过定额工期的30%。
超过30%,视为发包人任意压缩合理工期,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处理。
二、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工期小于定额工期时,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标底)时,招标人应根据工期要求编制按期完成并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施工方案,据此方案计算压缩工期增加费;未编制施工方案的按照以下原则确定压缩工期增加费。
(一)压缩定额工期在5%以内时,工期每压缩一天按工程造价(不含设备费,下同)乘以以下比例计算:建筑工程、轨道交通工程0.2‰;市政工程、房屋修缮工程0.6‰。
但压缩工期增加费最多不超过工程造价2%。
(二)压缩定额工期在5%~10%以内时,压缩的全部工期天数每压缩一天按工程造价乘以以下比例计算:建筑工程、轨道交通工程0.4‰;市政工程、房屋修缮工程1‰。
但压缩工期增加费最多不超过工程造价3%。
三、招标人压缩定额工期超过10%时,招标人应组织相关专业的专家对施工方案进行可行性论证,并承担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责任。
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标底)时,招标人应根据论证后的方案计算压缩工期增加费和抢工措施费;未编制施工方案的按以下原则确定压缩工期增加费和抢工措施费:压缩定额工期10%以内的天数按本通知第二.(二)条计算压缩工期增加费;10%以外的天数,工期每压缩一天按工程造价乘以以下比例计算抢工措施费:建筑工程、轨道交通工程1‰;市政工程、房屋修缮工程3‰。
四、招标人计算的压缩工期增加费、抢工措施费单独列项,只计取税金并计入总价。
五、投标人在投标时,要响应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工期。
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工期小于定额工期时,在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要有按期完成并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相应施工方案。
并承担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责任。
压缩工期增加费和抢工措施费应按施工方案进行报价并单独列项,计入总报价。
该费用不得作为让利因素。
规则:单项工程层数超出本部分定额时,工期可按定额中最高相邻层数的工期差值增加。
例子:某现浇框架结构教学楼工程,±0.00以上20层,建筑面积40000m2,±0.00以下2层,建筑面积4000m2。
工期计算如下:1.查定额编号:1—20 2层地下室5000m2以内155天1—349 12层以下框架结构教学楼30000m2以外510天1—354 16层以下框架结构教学楼30000m2以外580天2.计算相邻层数差值工期:580-510=70天3.该工程总工期为:155+580+70=805天规则:一个承包方同时承包两个以上(含两个)单项工程时,工期的计算:以一个单项工程的最大工期为基数,加其它单项工程工期总和乘相应系数计算。
加一个乘0.35系数;加两个乘0.2系数;加三个乘0.15系数;四个以上的单项工程不另增加工期。
例子:某建筑公司同时承包3栋住宅工程,其中一栋为全现浇结构±0.00以上18层,建筑面积12000m2,±0.00以下1层,建筑面积660m2;另两栋均为混合结构6层,无地下室,带形基础,每栋建筑面积均为4200m2,其中首层建筑面积为700m2。
工期计算如下:1.查定额编号:1—13 1层地下室1000m2以内85天1—86 20层以下全现浇结构住宅20000m2以内380天1—1 带形基础1000m2以内45天1—62 6层混合结构住宅5000m2以内155天2.全现浇结构住宅工程总工期:85+380=465天3.一栋混合结构住宅工程总工期:45+155=200天4.该工程总工期:465+(200+200)×0.2=545天规则:单项工程±0.00以上结构相同,使用功能不同,无变形缝时,按使用功能占建筑面积比重大的计算工期。
例子:某单项工程±0.00以上为现浇框架结构共14层,建筑面积13500m2。
其中:1~4层为商业用房,建筑面积3857m2;5层以上为住宅,建筑面积9643m2。
工期计算如下:1.查定额编号:1—123 16层以下框架结构住宅15000m2以内430天2.住宅建筑面积比重大于商业用房建筑面积,因此该工程工期以框架结构住宅为主计算,其±0.00以上工期:430天规则:单项工程±0.00以上结构相同,使用功能不同,有变形缝时,先按不同使用功能的面积分别计算工期,再以其中一个最大工期为基数,另加其它部分工期的20%计算。
例子:某单项工程±0.00以上为混合结构6层,由变形缝划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为混合结构住宅,建筑面积4980m2;另一部分为混合结构办公楼,建筑面积5500m2。
工期计算如下:1.查定额编号:1—62 6层混合结构住宅5000m2以内155天1—214 6层混合结构办公楼6000m2以内225天2.该工程±0.00以上工期:225+155×20%=256天规则:单项工程±0.00以上由两种或两种以上结构类型组成,无变形缝时,先按全部面积计算不同结构的相应工期,再按不同结构各自的建筑面积加权平均计算。
例子:某单项工程±0.00以上:1~2层为现浇框架结构商场,建筑面积2200m2;3~6层为混合结构住宅,建筑面积4400m2。
工期计算如下:1.查定额编号:1—63 6层混合结构住宅8000m2以内190天1—251 6层以下框架结构商场8000m2以内290天2.该工程±0.00以上工期:(190×4400+290×2200)/6600=224天规则:单项工程±0.00以上由两种或两种以上结构类型组成,有变形缝时,先按不同结构各自的面积计算相应工期,再以其中一个最大工期为基数,另加其它部分工期的20%计算。
例子:某单项工程±0.00以上由变形缝划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为6层现浇框架结构商场,建筑面积6000m2;另一部分为6层混合结构办公楼,建筑面积5800m2。
工期计算如下:1.查定额编号:1—250 6层以下框架结构商场6000m2以内270天1—214 6层混合结构办公楼6000m2以内225天2.该工程±0.00以上工期:270+225×20%=315天规则:单项工程±0.00以上层数不同,有变形缝时,先按不同层数各自的面积计算相应工期,再以其中一个最大工期为基数,另加其它部分工期的20%计算。
例子:某单项工程±0.00以上为全现浇结构住宅,建筑面积15000m2,由变形缝划分为两部分:其中一部分为16层,建筑面积10000m2;另一部分为8层,建筑面积5000m2。
工期计算如下:1.查定额编号:1—81 16层以下全现浇结构住宅15000m2以内320天1—66 8层以下全现浇结构住宅5000m2以内205天2.该工程±0.00以上工期:320+205×20%=361天规则:单项工程±0.00以上分成若干个独立部分时,先按各自的面积和层数计算相应工期,再以其中一个最大工期为基数,另加其它部分工期的20%计算,4个以上独立部分不再另增加工期。
例子:某综合楼工程,±0.00以下为2层地下室,建筑面积10000m2;±0.00以上分成三个独立部分:分别为12层全现浇结构住宅,建筑面积9500m2;18层现浇框架结构写字楼,建筑面积13000m2;6层现浇框架结构商场,建筑面积4800m2。
工期计算如下:1.查定额编号:1—22 2层地下室10000m2以内190天1—76 12层以下全现浇结构住宅10000m2以内270天1—269 20层以下框架结构写字楼20000m2以内585天1—250 6层以下框架结构商场6000m2以内270天2.该工程总工期:190+585+(270+270)×20%=883天规则:单项工程±0.00以上分成若干个独立部分时,先按各自的面积和层数计算相应工期,再以其中一个最大工期为基数,另加其它部分工期的20%计算,4个以上独立部分不再另增加工期。
如±0.00以上有整体部分,将其并入到最大部分工期中计算。
例子:某综合楼工程,±0.00以下为3层地下室,建筑面积15000m2。
±0.00以上1~2层为整体部分现浇框架结构商场,建筑面积10000m2,3层以上分成两个独立部分:分别为14层全现浇结构住宅,建筑面积9200m2;18层现浇框架结构写字楼,建筑面积12500m2。
工期计算如下:1.查定额编号:1—28 3层地下室15000m2以内270天1—81 16层以下全现浇结构住宅15000m2以内320天1—269 20层以下框架结构写字楼20000m2以内585天2.20层现浇框架结构写字楼工期585天,大于16层全现浇结构住宅工期320天,将±0.00以上1~2层整体部分,建筑面积10000m2,并入到20层现浇框架结构写字楼的建筑面积12500m2中,共计22500m2。
3.查定额编号:1—270 20层以下框架结构写字楼25000m2以内605天4.该工程总工期:270+605+320×20%=939天规则:电梯安装工程中,多部并列电梯按层、站最多的两部并列电梯计算工期。
例子:某工程安装4部12层12站调频、调压、调速并列电梯。
工期计算如下:1.查定额编号:3—2 调频、调压、调速电梯12层12站一部70天2.计算安装2部12层12站调频、调压、调速并列电梯所需工期为:70+70×[50%+(2-1)×15%]=116天3.该工程总工期为:116天规则:电梯安装工程中,多部并联电梯按层、站最多的三部以内的电梯定额工期乘以相应的并联电梯系数计算工期(详见附表Ⅱ);多部群控电梯按层、站最多的三部以内的电梯定额工期乘以相应的群控电梯系数计算工期(详见附表Ⅱ);多部群控监视电梯按层、站最多的四部以内的电梯定额工期乘以相应的群控监视电梯系数计算工期(详见附表Ⅱ);建筑物内安装多种类型多部电梯,其总工期按工期最长的一种类型电梯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