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代会章程

合集下载

小学教代会章程

小学教代会章程

小学教代会章程一、总则小学教代会章程是为了规范小学教代会的组织和运作,保障教代会的权益和职责,促进小学教育事业的发展而制定的。

二、组织机构1. 教代会主席团教代会主席团是教代会的最高决策机构,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

主席团负责召集和主持教代会会议,制定和执行教代会的工作计划和决议。

2. 教代会全体味议教代会全体味议是教代会的最高决策机构,由全体教代会代表组成。

全体味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议程包括审议和批准教代会工作报告、决算报告、选举和罢免主席团成员等事项。

3. 教代会常务委员会教代会常务委员会是教代会的日常管理机构,由主席团成员和其他委员组成。

常务委员会负责教代会的日常工作,包括制定和执行教代会的工作计划、决策和决议的执行等。

4. 教代会代表教代会代表是教代会的组成成员,代表教职员工的利益和权益。

代表由各个教代会选举产生,任期为两年。

代表有权参预教代会的决策和投票,提出和反映教职员工的意见和建议。

三、教代会职责1. 监督教育教学工作教代会有权监督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包括课程设置、教学质量、教师培训等方面。

教代会可以提出建议和意见,促进教育教学的改进和发展。

2. 维护教职员工权益教代会有责任维护教职员工的合法权益,包括工资待遇、职称晋升、工作环境等方面。

教代会可以代表教职员工与学校进行商议和谈判,保障教职员工的权益。

3. 参预学校管理决策教代会有权参预学校的管理决策,包括学校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学校发展规划的制定等方面。

教代会可以提出建议和意见,参预决策的讨论和表决。

4. 加强与家长和社会的联系教代会有责任加强学校与家长和社会的联系,促进家校合作,共同关注学生的成长和教育问题。

教代会可以组织家长和社会人士参预学校的活动和决策。

四、选举和罢免1. 教代会主席团成员的选举和罢免由教代会全体味议进行,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

选举和罢免需经过全体味议的三分之二以上代表的允许。

2. 教代会代表的选举和罢免由各个教代会进行,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

教职工代表大会规章制度(3篇)

教职工代表大会规章制度(3篇)

教职工代表大会规章制度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和基本制度,是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进行民主监督的基本组织形式。

为保证教职工能正常行使合法权益,特制订此制度。

一、总则:教代会接受学校党委(总支、支部)的领导,支持校长行使职权,维护行政指挥系统的权威;校长尊重教代会行使民主监督的权力,定期向教代会报告工作,接受教代会的检查和监督。

二、任期:教代会每____至____年为一届,一般每年至少召开二次会议。

经学校党组织、校长、学校工会委员会或三分之一以上教职工代表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

三、成员:按照法律规定享有政治权利的教职工均可选为教职工代表,教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____至____年,可连选连任。

教师应不少于代表总数的百分之七十。

四、召开:大会进行选举和作出决议,必须有全体代表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教代会在其职权范围内决定的事项,非经教代会同意不得修改。

五、教代会职权:1.定期听取校长工作报告,审议学校的办学方针、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教改方案、财务预决算等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2.审议通过校长的任期目标、岗位责任制、教职工的奖惩办法及其它重要的规章制度。

3.审议决定学校福利费管理使用办法,教职工住宅分配方案及其它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

4.评议监督学校行政领导干部,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奖惩和任免的建议。

六、其它:学校工会委员会是教代会的工作机构,做好教代会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

上级教育工会有指导、支持和维护教代会正确行使职权的责任。

教职工代表大会规章制度(2)是为了规范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和运作,确保教职工代表大会的顺利进行,保障教职工代表的合法权益,促进学校教职工的团结和发展。

下面是教职工代表大会规章制度的一般内容:1. 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章程和相关规定,坚持民主、平等、自愿、独立、开放的原则。

2. 代表资格:教职工代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身份合法、德才兼备、公正无私、代表选区教职工的共同利益。

小学教代会章程

小学教代会章程

小学教代会章程一、总则1.1 本章程是为了规范小学教代会的组织和运作,保障教代会的权益,促进教代会与学校之间的密切合作而制定的。

1.2 小学教代会是学校教职工的代表组织,负责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

1.3 教代会的工作原则是民主、公正、透明、务实。

二、组织架构2.1 教代会设主席团、常务委员会、代表大会、监事会和秘书处等组织机构。

2.2 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负责教代会的日常工作,召集和主持常务委员会会议和代表大会。

2.3 常务委员会由主席团成员、各学科教师代表和职能部门代表组成,负责制定教代会工作计划、决策重大事项和监督执行情况。

2.4 代表大会由全体教职工代表组成,每届任期为两年,负责选举主席团成员、审议和通过重要决策。

2.5 监事会由监事长和监事组成,负责监督教代会的财务收支和工作执行情况。

2.6 秘书处负责协助主席团处理日常事务,保障教代会的正常运转。

三、职责和权益3.1 教代会的职责是代表教职工参与学校决策,维护教职工的权益,促进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

3.2 教代会有权向学校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学校重大决策的讨论和决策过程。

3.3 教代会有权监督学校的财务收支情况,保障教育经费的合理使用。

3.4 教代会有权组织教职工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的研讨活动,提升教师的专业水平。

3.5 教代会有权向上级教代会和相关部门反映学校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寻求支持和解决方案。

四、选举和任期4.1 主席团成员由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两年,连续任职不超过两届。

4.2 代表大会每两年召开一次,选举产生新一届的教代会主席团成员。

4.3 代表大会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选举结果以简单多数原则确定。

4.4 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主席团成员需经学校确认后正式上任。

五、会议和决策5.1 主席团负责召集和主持常务委员会会议和代表大会,确保会议的顺利进行。

5.2 会议召集应提前通知会议时间、地点和议程,确保代表能够及时参加。

小学教代会章程

小学教代会章程

小学教代会章程一、总则1.1 本章程是为了规范小学教代会的组织和运作,保障教代会成员的权益,促进教代会的有效发挥,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而制定的。

二、组织形式2.1 小学教代会是由全体教职员工组成的最高决策机构,代表教职员工的利益,履行监督和商议职责。

2.2 教代会设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

主席团负责组织和协调教代会的各项工作。

三、教代会成员3.1 教代会成员由全体教职员工组成,每届任期为两年。

3.2 教代会成员应具备以下条件:3.2.1 热爱教育事业,关心学校发展;3.2.2 无违纪违法行为;3.2.3 具备一定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

四、教代会职责4.1 商议职责:4.1.1 商议学校重大事项,如教育教学改革、课程设置等;4.1.2 商议教职员工的权益保障和福利待遇;4.1.3 商议解决教育教学中的问题和矛盾。

4.2 监督职责:4.2.1 监督学校行政管理的合法性和公正性;4.2.2 监督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质量和效果;4.2.3 监督学校财务收支的合规性。

五、教代会会议5.1 教代会会议由主席团召集,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

5.2 教代会会议议题应提前通知教代会成员,并提供相关材料。

5.3 会议决议需经过全体教代会成员的表决,以简单多数通过。

六、选举和换届6.1 教代会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由教代会成员通过选举产生。

6.2 每届教代会任期届满后,应及时进行换届选举。

七、章程修改7.1 对本章程的修改应由教代会成员提议,并经过全体教代会成员的表决通过。

7.2 本章程的修改需报请学校领导审批。

八、附则8.1 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8.2 对于未尽事宜,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以上是小学教代会章程的内容,旨在规范小学教代会的组织和运作,保障教代会成员的权益,促进教代会的有效发挥,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

教代会成员由全体教职员工组成,每届任期为两年。

教代会负责商议学校重大事项、教职员工的权益保障和福利待遇,以及解决教育教学中的问题和矛盾。

小学教代会章程

小学教代会章程

小学教代会章程引言概述:小学教代会章程是小学教代会的基本规范,旨在明确小学教代会的组织结构和职责,保障教代会的正常运作,促进教师和学生的共同发展。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详细阐述小学教代会章程的内容。

一、小学教代会的组织结构1.1 教代会的设立:介绍小学教代会的设立原因和目的,包括促进教师和学生的沟通与合作,增强教师的参与意识和学生的民主意识。

1.2 教代会的成员构成:详细说明教代会的成员构成,包括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和家长代表,以及各自的选举程序和任期。

1.3 教代会的组织架构:介绍教代会的主席团、常务委员会和各个专业委员会的职责和组成,确保教代会的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二、小学教代会的职责与权益2.1 教代会的职责:详细阐述教代会的职责,包括代表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参与学校决策、管理和监督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等。

2.2 教代会的权益:列举教代会的权益,如参与学校决策的权力、组织教育教学活动的权力、参与学校规划和改革的权力等,确保教代会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2.3 教代会的义务:强调教代会的义务,包括积极履行代表职责、维护学校秩序、保护学校利益等,确保教代会的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三、小学教代会的运作机制3.1 会议制度:详细介绍教代会的会议制度,包括会议的召开、议程的制定、决议的通过和执行等,确保会议的高效和公正。

3.2 工作机制:说明教代会的工作机制,包括各个专业委员会的工作安排、定期报告和总结、与学校其他机构的协调合作等,确保教代会的工作有序进行。

3.3 监督机制:强调教代会的监督机制,包括对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工作的监督、对教师和学生权益的保护、对教代会工作的评估等,确保教代会的监督功能得到有效发挥。

四、小学教代会的活动内容4.1 教育教学活动:详细介绍教代会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如学科竞赛、学术讲座、教育研讨会等,促进教师和学生的学术交流和共同成长。

4.2 文体活动:列举教代会组织的文体活动,如运动会、艺术展示、读书分享等,丰富学校文化生活,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小学教代会章程

小学教代会章程

小学教代会章程引言概述:小学教代会章程是小学教代会的基本法规,旨在规范小学教代会的组织结构、职责权限和运行方式,确保教代会的正常运作,促进教师和家长的合作共赢。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详细阐述小学教代会章程的内容。

一、教代会的组织结构1.1 教代会的成立:根据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要求,教代会由教师和家长代表组成,代表人数应符合一定比例。

1.2 教代会的主席团:教代会设立主席团,主席团由教师和家长代表组成,负责组织、协调和主持教代会的各项工作。

1.3 教代会的分工:教代会可以设立各类委员会,如教学委员会、家长委员会等,各委员会负责具体的工作事项,确保教代会工作的高效运行。

二、教代会的职责权限2.1 民主监督:教代会代表教师和家长的利益,对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建议和意见,维护教师和家长的合法权益。

2.2 沟通协调:教代会作为教师和家长之间的桥梁,促进双方的沟通和合作,协调解决教育教学中的问题,共同推动学校的发展。

2.3 参与决策:教代会有权参与学校的重要决策,如教学计划、课程设置、学校规章制度的制定等,确保教师和家长的声音得到充分的表达和尊重。

三、教代会的运行方式3.1 会议制度:教代会定期召开会议,会议由主席团组织,会议议程应提前通知,并记录会议纪要,确保会议的有效性和透明度。

3.2 信息交流:教代会通过各种渠道与教师和家长进行信息交流,包括学校通知、家长会、教师代表会等,确保信息的及时传递和共享。

3.3 培训和学习:教代会组织教师和家长的培训和学习活动,提升他们的专业能力和家庭教育水平,为学校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四、教代会的权益保障4.1 信息公开:学校应向教代会提供必要的信息和数据,确保教代会了解学校的发展情况和决策依据。

4.2 资金支持:学校应为教代会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用于教代会的日常运行和开展各项活动。

4.3 保护权益:学校和教代会应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保护教代会成员的合法权益,共同推动学校的发展。

小学教代会章程

小学教代会章程

小学教代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与家长之间的沟通与合作,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小学教代会是学校与家长之间的沟通与商议机构,是家长参预学校管理、监督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途径。

第三条小学教代会的工作原则是民主、公开、商议、服务。

第四条小学教代会的任务是协助学校制定教育教学方案、监督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提出改进建议、参预学校事务管理等。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小学教代会由家长代表组成,每一个班级选举一位家长代表,代表的任期为两年。

第六条小学教代会设主席团和常务委员会。

第七条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组成,由家长代表中选举产生,主席团负责召集和主持小学教代会的会议,协调各项工作。

第八条常务委员会由主席团成员和其他家长代表组成,常务委员会负责小学教代会的日常工作,协助主席团履行职责。

第三章职责和权力第九条小学教代会有以下职责和权力:1. 参预学校教育教学方案的制定,提出改进建议;2. 监督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实施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3. 协助学校解决教育教学中的问题,促进学校发展;4. 组织家长参预学校各项活动,加强家校合作;5. 维护家长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保障学生的权益;6. 推动学校与社区、社会资源的对接,促进教育资源共享。

第四章会议制度第十条小学教代会按需召开会议,普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

第十一条小学教代会会议由主席团召集,会议的时间、地点和议题由主席团确定。

第十二条小学教代会会议应提前通知家长代表,通知方式可以是书面通知、电话通知或者电子邮件通知。

第十三条小学教代会会议的议程包括:1. 主席团工作报告;2. 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情况汇报;3. 家长代表发言;4. 讨论和决定重要事项。

第十四条小学教代会会议的决议由预会家长代表进行投票表决,简单多数决定。

第五章选举制度第十五条小学教代会的家长代表由班级家长共同选举产生,选举方式由班级家长商议确定。

第十六条家长代表的选举应公开、公平、公正,遵循民主原则。

中学教职工代表大会章程

中学教职工代表大会章程

中学教职工代表大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地发挥中学教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主动性,增进教职工之间的团结和协作,提高办学质量,推动学校事业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中学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代表大会)是中学教职工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和管理学校事务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三条代表大会的任务是推动学校办学目标和发展计划的制定、重大事项的决策、教职工权益的维护和促进教师队伍的建设。

第四条代表大会的权力来源于法律,保障代表大会依法行使权力,维护代表大会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第五条代表大会根据中学教职工的实际情况,制定专门的章程以保障教职工的权益,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第六条代表大会是由中学新、教职工代表以及特邀嘉宾组成的,其组成、组织机构和运行方式在本章程中予以规范。

第二章代表大会组织机构第七条代表大会设主席团、常务委员会、工作委员会、代表团和秘书处。

第八条主席团是代表大会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召集、主持和决定代表大会的工作。

主席团由大会选举产生,主席团成员应具有代表大会代表资格。

第九条常务委员会是主席团的常设机构,负责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

常务委员会定期会议,由主席团召集,负责制定和组织代表大会的工作计划、决策事项,并向代表大会汇报工作。

第十条工作委员会是为参与学校管理的教职工提供广泛参与和表达的机会,由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十一条代表团是代表大会的基本组成单位,由各校区的教师代表构成,代表大会的议程、决策和决议以代表团为基础。

第十二条秘书处是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机构,负责代表大会的文件管理、信息传达、会议记录和档案保管工作。

第三章代表大会的选举和产生第十三条代表大会的代表由全体教职工根据选举制度选举产生,选举工作由学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委员会负责组织和监督。

第十四条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原则是:平等竞选、公开透明、多数当选。

第十五条代表大会代表的产生方式是:班级选举、校区选举和综合选举。

第十六条代表大会代表的任期为三年,连选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学校教代会章程

学校教代会章程

学校教代会章程总则第一条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是学校实行民主管理的重要形式,是教职工行使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有效途径。

第二条健全和完善教代会制度,是学校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保障教职工在学校的主人翁地位,维护教职工民主权利,充分调动教职工积极性、创造性的重要保证。

第三条为进一步做好教代会工作,使之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工会法》《教育法》《教师法》,结合我校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际,制定本规程。

第一章教代会主要任务第四条教代会在学校党组织领导下,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开展工作,主要任务是:(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尊重学校行政系统的指挥,支持学校开展工作。

(二)团结、动员教职工加强思想道德和职业道德修养,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发扬主人翁精神,出色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三)正确处理国家、学校和教职工三者利益关系,调动泛博教职工工作积极性,维护学校的团结、稳定和发展。

第二章教代会基本职权第五条教代会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党的方针、政策,按照规定程序行使下列职权:(一)审议建议权1、审议建议权的基本范围听取校长工作报告,讨论审议学校办学指导思想、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教职工队伍建设及其它有关学校发展的重大问题。

2、行使审议建议权的程序(1)校长(学校行政)提出重大决策的目标、措施和依据等意向,工会委员会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采集相关信息,同时在决策方案形成过程中参预意见。

(2)将校长工作报告和决策方案提交教代会正式会议审议。

(3)校长根据教代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修改报告、方案(草案),做出决策。

(4)教代会对审议通过的决策和方案向校长提出全面实施的措施和建议,号召全体教职工努力实现奋斗目标等。

(二)审议通过权1、审议通过权的基本范围审议通过学校提出的校内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方案和实施办法及其他与教职工权益有关的重大规章制度等。

2、行使审议通过权的程序(1)学校行政和工会拟定方案,在会议召开前通过调查研究、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对方案进行科学论证,使方案准确、合理、科学,符合学校实际和教职工的意愿。

小学教代会章程

小学教代会章程

小学教代会章程一、总则小学教代会章程是为了规范小学教代会的组织和工作,加强教代会与教职工之间的联系和沟通,促进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而制定的。

二、组织机构1. 小学教代会是由全体教职工组成的代表机构,代表教职工的利益,履行职责,发挥作用。

2. 小学教代会设立主席团、常务委员会和各专门委员会。

三、主席团1. 主席团由小学教代会选举产生,主席团成员不少于3人,其中包括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

2. 主席团负责召集和组织教代会会议,制定议程,组织实施决议,并向教代会报告工作。

3. 主席团成员任期为3年,连续连选不得超过两届。

四、常务委员会1. 常务委员会由主席团成员和各专门委员会主任组成,负责教代会日常工作的协调与执行。

2. 常务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4次会议,讨论和决定重要事项,报告工作发展。

五、专门委员会1. 小学教代会设立教育教学委员会、教职工权益保障委员会、学科发展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

2. 各专门委员会由小学教代会选举产生,负责研究和提出相关议题,协助教代会开展工作。

六、教代会会议1. 教代会会议由主席团召集,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2. 教代会会议的议题由主席团提出,包括但不限于教育教学改革、师资培训、学校发展规划等。

3. 教代会会议作出决议,由主席团负责执行。

七、选举与任期1. 小学教代会主席团成员和专门委员会主任由全体教职工选举产生,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

2. 主席团成员和专门委员会主任的任期为3年,连续连选不得超过两届。

3. 若主席团成员和专门委员会主任在任期内不能履职或者违反章程规定,经教代会表决,可以提前解除其职务。

八、章程修订1. 小学教代会章程的修订由教代会会议提出并经表决通过,需获得三分之二以上代表的允许。

2. 章程修订后,应及时向全体教职工发布,并在学校内予以公示。

九、附则1. 小学教代会章程的解释权归小学教代会所有。

2. 小学教代会章程的具体实施细则由主席团和常务委员会制定。

小学教代会章程

小学教代会章程

小学教代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地组织和管理小学的教代会活动,推动学校教育的发展,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小学教代会是学校的群众组织,是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政治组织。

第三条小学教代会的任务是团结、动员、教育和监督教职工,积极参与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促进学校的改革与发展,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小学教代会的工作原则是党的领导下,民主集中制,依法独立自主,群众路线,实事求是。

第二章组织形式第五条小学教代会以全体教职工为基础,在学校内部建立教代会委员会。

第六条教代会委员会由委员和常务委员组成,委员数量不少于20人,其中包括主席、秘书和副主席等常务委员。

第七条教代会委员会成员的产生方式由全体教职工选举产生,选举周期为两年,连选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第八条教代会委员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进行工作决策和分工合作。

常务委员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第三章职权和义务第九条小学教代会有权参与学校教育教学计划的制定和实施,对学校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

第十条小学教代会有权对学校教职工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第十一条小学教代会有权代表教职工提出合理的工作待遇要求和权益保障要求,并积极参与教职工权益的维护。

第十二条小学教代会有义务积极参与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为学校的发展贡献力量。

第四章工作制度第十三条小学教代会设立常委会,由主席、秘书和副主席组成。

常委会根据需要召开会议,进行决策和协调工作。

第十四条小学教代会建立工作组织制度,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成立教研组、教研课题组等,以推动教育教学改革和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第十五条小学教代会建立信息沟通制度,通过多种形式与学校教职工保持联系,及时了解意见和需求,及时解决问题。

第十六条小学教代会建立奖励和惩处制度,对在教育教学改革和维护教职工权益方面有突出表现的个人和集体进行表彰,对违反章程和职责的个人和集体进行惩处。

第五章组织保障第十七条学校领导班子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小学教代会的工作,提供必要的资源和条件。

2024年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范文(五篇)

2024年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范文(五篇)

2024年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范文龙泉中心小学教师代表大会章程一、教师代表大会成立宗旨为深化学校组织制度变革,加速依法治校和民主治校进程,提升教师在管理过程中的参与度,增强学校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提高办学效率,确保学校的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章程。

二、教师代表大会的职权与责任教师代表大会享有以下职权:1. 参与决策。

学校重大事项及与教师利益密切相关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需提交教师代表大会讨论并表决通过。

①学期工作计划;②教职工晋级、评优办法的制定与修订;③学校奖惩方案的完善与修订;④科学考核评估体系的建立。

2. 民主监督。

对学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以及学校领导的工作作风和师德表现进行民主监督。

3. 民主评价。

对学校年度工作及领导履行职责情况进行客观评价,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教师代表大会应承担以下责任:(1) 成员应以积极健康的心态和高度负责的精神参与教师代表大会工作。

(2) 教师代表大会应全面实践“尊重每一个人,促进每个人发展”的理念,倡导“真诚合作、公平竞争、勤奋努力、追求卓越、人性化管理”的学校精神。

(3) 成员需关注学校实际情况,及时向校长及分管副校长反映发现的问题,确保学校安全有序。

(4) 教师代表大会应广泛征求教师的意见和建议,代表全体教师,顾全大局,加强监督,落实评价,促进学校的持续健康发展。

三、教师代表大会的产生(1) 教师代表大会在中心校党支部和学校领导下开展工作。

(2) 教师代表大会成员由教师集体投票产生,遵循“注重个体素养、兼顾学科平衡、年龄结构合理,能够代表全体”的原则。

(3) 教师代表大会成员任期一般为三年,任期届满后进行调整。

四、教师代表大会组织架构教师代表大会设会长若干名,副会长若干名,秘书若干名,其余为成员。

五、教师代表大会日常工作原则(1) 教师代表大会表决一律采用民主的票决制。

(2) 学校重大决策需由行政领导班子讨论后提交教师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实施。

学校教代会章程

学校教代会章程

学校教代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学校民主管理,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教职工在学校建设与发展中的主体作用,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本学校范围内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的组织和活动。

第三条教代会是学校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基本制度。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四条教代会由学校全体教职工组成,设主席团、秘书处、各专门委员会等组织机构。

第五条主席团负责教代会的日常工作,由教代会选举产生。

秘书处负责教代会的会务工作。

第六条各专门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设立,负责处理教代会相关领域的专门事务。

第三章权责分工第七条教代会的职责包括审议学校重大决策、监督学校工作、听取和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等。

第八条教代会主席团负责召集和主持教代会,组织讨论和决定教代会的重大事项。

第九条秘书处负责教代会的文件起草、会议记录、资料整理等日常工作。

第十条各专门委员会根据职责分工,处理各自领域内的相关事务。

第四章选举程序第十一条教代会代表按照民主、公开、公正的原则,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

第十二条主席团成员由教代会代表选举产生,选举过程应充分体现民主集中制原则。

第五章会议制度第十三条教代会定期召开会议,审议学校工作报告、重大决策等事项。

第十四条会议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决议须经到会代表半数以上通过方能有效。

第六章提案制度第十五条教职工可以向教代会提出提案,反映学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建议。

第十六条提案应当经过审查、立案、办理、答复等程序,确保提案的有效实施。

第七章监督与评估第十七条教代会对学校工作进行监督,对学校决策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

第十八条教职工有权对教代会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促进教代会工作的不断改进。

第八章附则第十九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归教代会主席团所有。

第二十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未尽事宜,由教代会主席团负责解释和补充。

(注:以上章程内容仅为示例,具体条款应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进行调整和完善。

小学教代会章程

小学教代会章程

小学教代会章程《小学教代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小学教代会的组织建设,规范代表的行为,提高教代会的工作效能,保障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小学教代会是小学教职工的最高代表机构,代表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履行职责,参预学校事务的决策和监督。

第三条小学教代会的工作原则是民主、平等、公正、透明。

第四条小学教代会的任务是:1. 讨论并通过关于学校发展规划、教育教学改革、人事任免、经费使用等重要事项的决议;2. 监督学校的管理工作,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3. 促进教职工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提升教育教学水平。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小学教代会设主席团、常务委员会、秘书处和各专门委员会。

第六条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组成,主席由教代会选举产生,副主席由主席团选举产生。

第七条常务委员会由主席团成员和各专门委员会主任组成,负责教代会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秘书处由秘书长和秘书组成,负责教代会的文件管理、会议组织和记录工作。

第九条各专门委员会由教代会选举产生,负责相关事务的研究和协调工作。

第三章代表选举第十条小学教代会代表的产生方式为间接选举,代表的任期为两年。

第十一条代表的产生程序如下:1. 各年级教师代表由本年级教师通过投票选举产生,选举人数按照教师总人数的比例确定;2. 各职能部门教师代表由本职能部门教师通过投票选举产生,选举人数按照职能部门教师总人数的比例确定;3. 学校领导和特定职能岗位教师代表由学校领导班子推荐,由教代会全体代表进行表决产生。

第十二条代表选举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代表的代表性和代表权益。

第四章会议制度第十三条小学教代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代表大会。

第十四条全体代表大会由主席团召集,会议议程由主席团和常务委员会确定。

第十五条全体代表大会的职权是:1. 讨论并决定学校重要事项;2. 选举和罢免主席团成员;3. 审议和通过小学教代会章程的修订;4. 监督学校的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全体代表大会的决议应经过三分之二以上代表的允许方能生效。

小学教代会章程

小学教代会章程

小学教代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增强学校教育管理的民主性,激发师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小学教代会是小学师生在学校教育管理中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的组织。

第三条小学教代会的任务是决定学校教育事业的大政方针和中心工作,对学校重大事项进行决策,监督学校领导履行职责,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

第四条小学教代会坚持党的领导,坚决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维护党和人民的团结统一,承担起育人、爱国、服务社会的使命。

第二章组织第五条小学教代会的组成为全体教职工、学生和家长。

第六条小学教代会的主席团由校长担任主席,副校长担任副主席,教代会代表选举产生的教代会干事担任秘书。

第七条校长负责召集小学教代会会议,决定会议的召开时间、议程和地点。

第八条小学教代会会议按年度召开一次,特殊情况下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第三章权限第九条小学教代会行使下列权力:(一)制定和修改小学教代会章程;(二)决定学校教育事业的总体规划和发展方向;(三)审查和决定学校的重大决策,如选拔校长、任免教职工等;(四)监督学校领导履行职责,检查学校工作的成效;(五)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教育公平;(六)代表教职工和学生意见,提出建议和意见;(七)接受上级教代会的领导和协调工作。

第十条小学教代会的决议由会议表决通过,决议达到三分之二的多数通过时生效。

第十一条小学教代会代表在会议上享有发言权、提案权、选举权等。

第四章选举第十二条小学教代会代表的选举分为教职工代表选举、学生代表选举和家长代表选举。

第十三条教职工代表的选举由全体教职工参与,采取差额选举的方式。

教职工代表的名额按照一定比例确定。

第十四条学生代表的选举由全校学生参与,采取班级推举和全校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学生代表的名额按照一定比例确定。

第十五条家长代表的选举由全体家长参与,采取家长会推举和全体家长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中学教职工代表大会章程

中学教职工代表大会章程

第一条为了依法保障教职工参预民主管理与监督的权利,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快学校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榆林市第三中学学校管理暂行办法》、《榆林市第三中学章程》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是本校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民主管理学校的基本形式,学校工会委员会是学校教代会的工作机构,主持校教代会的日常工作。

第三条学校在实行党委领导下校长责任制的同时,建立和健全以教师为主体的教工代表大会制度,保障与发挥教工代表和工会组织在审议重大决策,监督行政领导干部,维护教工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权力和作用。

第四条学校教工代表大会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法规,正确处理国家、集体、教工个人三者利益关系,维护教工的合法权益,保障教工参预学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第五条学校教工代表大会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六条学校教工代表大会要尊重和支持校长及行政系统依法行使行政职权,配合校长及行政系统开展工作;校长在每次召开的教工代表大会上作报告,听取意见,并认真对待教工代表大会的有关决议和提案,尊重和支持教工代表大会行使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职权。

第七条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八条教工会员的条件、权利和义务一、凡与我校建立劳动关系的在职在编者,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承认工会章程,都可以加入工会为会员。

二、教工加入工会,由本人自愿申请,经校工会委员会批准、备案并发给会员证。

会员有退会自由,会员退会由本人向工会小组提出,由校工会委员会宣布其退会,并备案且收回会员证。

三、会员组织关系随劳动(工作)关系变动,凭会员证接转。

凡调离、辞职、辞退工作的会员,从确定之日起即视为劳动关系变动。

四、会员享有以下六种权利。

⑴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小学教代会章程

小学教代会章程

小学教代会章程标题:小学教代会章程引言概述:小学教代会章程是小学教代会的基本法规和规范,旨在明确小学教代会的组织结构、职责权限和运作机制,为小学教代会的健康发展提供指导和保障。

本文将从组织结构、职责权限、会议程序、选举制度和解散程序等五个方面详细介绍小学教代会章程的内容。

一、组织结构1.1 小学教代会的组成成员包括教职工代表、家长代表和学生代表。

1.2 教职工代表由学校教职工中选举产生,代表教职工的利益和意见。

1.3 家长代表由学生家长中选举产生,代表家长的意见和需求。

二、职责权限2.1 小学教代会负责监督学校的教学管理和教育教学工作。

2.2 小学教代会有权提出对学校教学管理的建议和意见。

2.3 小学教代会可以协助学校解决教育教学中的问题和矛盾。

三、会议程序3.1 小学教代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

3.2 会议由主席主持,会议议程由秘书处提前拟定。

3.3 会议通过议案需经过全体代表的表决,表决结果需达到多数通过。

四、选举制度4.1 小学教代会主席和副主席由全体代表投票选举产生。

4.2 主席和副主席任期为两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4.3 代表会议秘书处由代表会议选举产生,负责会议记录和资料整理。

五、解散程序5.1 小学教代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出解散议案。

5.2 解散议案需经过全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的通过。

5.3 解散后需重新选举新的小学教代会,继续履行职责和权限。

总结:小学教代会章程是小学教代会的基本法规,明确了组织结构、职责权限、会议程序、选举制度和解散程序等方面的规定,为小学教代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和指导。

通过遵守章程规定,小学教代会能够更好地发挥监督和协助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作用,促进学校的良好发展。

小学教代会章程

小学教代会章程

小学教代会章程引言概述:小学教代会章程是小学教代会的基本法规和组织架构,它规定了小学教代会的宗旨、组织结构、职责分工等内容,是小学教代会运作的基础和保障。

本文将从宗旨、组织结构、职责分工、会议制度和选举程序五个方面详细介绍小学教代会章程的内容。

一、宗旨1.1明确宗旨:小学教代会章程首先要明确小学教代会的宗旨是为了促进师生之间的沟通和合作,共同推动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

1.2服务宗旨:小学教代会章程要规定小学教代会的服务宗旨是为了解决师生在学校生活中遇到的问题,保障师生的权益和利益。

1.3教育宗旨:小学教代会章程还应明确小学教代会的教育宗旨是培养学生的民主意识和参预意识,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二、组织结构2.1主席团:小学教代会章程应规定小学教代会的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负责领导和协调小学教代会的工作。

2.2部门设置:小学教代会章程要规定小学教代会设立学生部、教师部、家长部等部门,每一个部门负责不同的工作内容。

2.3委员会:小学教代会章程还应规定设立专门的委员会,如文化委员会、体育委员会等,负责具体的活动策划和组织。

三、职责分工3.1学生部:负责代表学生的意见和建议,组织学生活动和文化节目,促进学生之间的交流和合作。

3.2教师部:负责代表教师的意见和建议,组织教师培训和教学研讨,促进教师之间的交流和合作。

3.3家长部:负责代表家长的意见和建议,组织家长会和家长学校,促进家校合作和家长参预学校教育事务。

四、会议制度4.1定期会议:小学教代会章程应规定定期召开教代会会议,如每学期一次,讨论学校教育工作和发展计划。

4.2暂时会议:小学教代会章程还应规定可以根据需要召开暂时会议,讨论和解决紧急问题和突发事件。

4.3会议程序:小学教代会章程应规定会议的议程和程序,包括主席团成员的职责、会议议程的安排和决议的通过方式。

五、选举程序5.1选举委员会:小学教代会章程应规定设立选举委员会,负责组织和监督小学教代会的选举活动。

教代会章程

教代会章程

教代会章程第一章总则1.1 为促进学校民主管理,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章程。

1.2 教代会是学校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决策与管理的重要组织形式,是维护教职工权益的重要平台。

1.3 教代会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开展活动。

第二章教职工代表2.1 教职工代表由全体教职工选举产生,代表广大教职工的利益和意愿。

2.2 代表应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较高的业务水平和广泛的群众基础。

2.3 代表的任期与教代会届期相同,代表在任期内应履行代表职责,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第三章教代会职权3.1 教代会行使审议建议权,对学校的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3.2 教代会行使审议通过权,对学校的重要规章制度、教职工福利待遇等事项进行审议并通过。

3.3 教代会行使评议监督权,对学校的工作进行评议监督,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第四章教代会组织制度4.1 教代会每届任期三年,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学校工作报告,讨论决定重大事项。

4.2 教代会设立主席团,主持教代会的日常工作,确保教代会的正常运作。

4.3 教代会设立专门委员会,负责处理教代会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执行教代会的决议。

第五章工作机构与职责5.1 教代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教代会的组织、协调、宣传等工作。

5.2 办公室应定期向教代会报告工作,接受教代会的监督和指导。

第六章教职工代表的权利与义务6.1 教职工代表有权参与教代会的各项活动,发表意见,提出建议。

6.2 教职工代表有义务积极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执行教代会的决议,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第七章附则7.1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教代会负责解释。

7.2 本章程的修改,须经教代会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同意,报学校批准后生效。

制定日期:XXXX年XX月XX日(注:以上章程为样本,具体条款和内容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学校特点进行调整和完善。

)。

小学教代会章程

小学教代会章程

小学教代会章程
引言:
为了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小学教育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小学教代会章程。

本章程旨在明确教代会的宗旨、任务、组织架构、议事规则、监督机制、经费管理等方面,为小学教职工提供一个参与学校管理的平台。

一、宗旨和任务
宗旨:小学教代会以民主集中制为原则,旨在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小学教育的健康发展。

任务:小学教代会负责审议学校重大事项,参与民主管理,维护教职工权益,推动学校工作。

二、组织架构
教代会的组织形式:教代会由全体教职工代表组成,每届任期3年。

代表的产生:代表由各年级组、学科组等基层组织民主选举产生。

代表的职权:代表有权参与教代会的各项议程,行使表决权,并对学校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

三、议事规则
议事范围:教代会议事范围包括审议学校重大事项、民主管理、教职工权益等。

议事程序:教代会议事程序包括提案、讨论、表决等环节。

议事效力:教代会的决议具有法律效力,学校应认真执行。

四、监督机制
监督机构:教代会设立监督机构,负责对学校工作的监督。

监督内容:监督内容包括学校重大事项的执行情况、教职工权益的保护等。

监督方式:监督方式包括质询、调查、听证等方式。

五、经费管理
经费来源:教代会的经费来源于学校的行政拨款。

经费使用:教代会的经费用于保障教代会的正常运转和各项活动的开展。

经费监管:教代会的经费使用情况应接受学校和教代会的监督。

六、附则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小学教代会。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如皋市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是学校形式多样的民主管理中最重要最基本的形式。

为了使教代会制度持续规范化地推行,保证教代会在学校党组织领导下,真正成为教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利的机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江苏省中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有关精神,特制订《如皋市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试行)。

本规程包括:一、教代会代表;二、教代会的有关操作程序。

一、教代会代表㈠教代会代表条件学校凡享有公民权利的在职教职工,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作为教代会代表还应具备以下相应条件:1.坚持改革开放,遵守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师德规范,为人正派,办事公道。

2.积极参加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关注和积极参加学校的民主管理活动,有一定参政议政的能力。

3.联系群众,了解群众的情绪、意愿,能反映群众的要求,热心为教职工服务。

4.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行政领导的正确指挥,做好本职工作。

当选的代表应能发挥代表作用、监督作用、组织作用和带头作用。

㈡代表的产生、撤换、补选1.教职工代表产生的一般程序⑴教职工代表的比例学校人数在200人以内的,代表数可按校在职人数的15%左右来确定;学校人数在200人以上的,可参照上述比例递增;50人以下人数较少的学校,可建立由全校教职工全员参加的教职工大会制度,其性质、职权、工作程序与教代会相同。

在教代会代表中,教师代表应不少于代表总数的70%,女教职工代表比例应与本单位女教职工比例相适应,中层以上行政领导干部的人数不超过代表总数的20%,其他职工占代表总数的10%左右。

⑵教职工代表的选举①由工会委员会起草教职工代表选举方案。

内容是根据学校组成部门的分布情况和各类人员的比例,划分选区,确定代表名额、各类代表所占的比例、制订选举的方法步骤和具体要求等。

由党政工等方面组成的教代会筹备组审议通过教职工代表选举方案;②将选举方案公布,使全体教职工了解代表选举方案,为做好代表选举工作打好基础;③按选举方案划定的选区,召开选区全体教职工会议,按分配的代表名额,酝酿提出代表候选人;④在选区全体教职工会议上,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选举,选举会议需有选区全体教职工2/3以上出席,候选人得票数须超过应到教职工半数才能当选;⑤选区将选举结果写成书面报告,连同选举的原始材料(如选票等)送校工会,经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进行审查,审查有效后张榜公布,并发给代表证;⑥按选区组成代表团(组),在代表团(组)会议上,民主推选出团(组)长。

⑦代表产生中应注意的问题教代会的代表必须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学校党政工团主要负责人中的教代会代表,可带名额指标到其所分工联系的部门参加选举,如果未当选,所带的名额指标随之取消。

⑶教职工代表资格的撤销教职工代表如果有严重损害国家、学校和教职工利益的行为,或者有严重违犯纪律和学校规章制度,触犯国家刑律的行为,选举单位可以按照民主程序进行撤销。

撤销教职工代表资格的程序是:①根据群众或有关部门的意见,原选举单位调查确认后,向校工会提出撤销有关代表的资格要求;②校工会对有关代表的问题及时组织调查,问题查证后交原选区处理;③经原选区全体教职工讨论,有过半数的教职工同意撤销有关代表的资格,撤销方可生效,会上允许被撤销人申辨;④撤销结果及时报校工会,并张榜公布。

⑷教职工代表的补选教职工代表因退(离)休或调离本校等原因,其代表资格自行消失,原选区教职工代表形成的缺额数,可进行补选(在校内部门之间调动,代表身份不变)。

补选教职工代表的程序①原选举代表团(组)向校工会提出补选教职工代表的要求;②校工会对补选代表的建议及时进行研究作出决定,由原选区进行补选工作;③原选区召开全体教职工会议,酝酿候选人,候选人产生后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选举,被选人得票须超过半数方能当选;④选区将补选结果报校工会,并张榜公布。

⑸教代会的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①教代会根据需要,可设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其总数应控制在正式代表人数的20%以下。

②列席代表一般是未被选为教代会正式代表的本单位党、政、工、团主要负责人;特邀代表一般是有影响的民主党派人士、退离休干部、教职工及其家属代表。

③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由教代会工作班子提名,经学校党政工协商产生。

④教代会的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有发言权,但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㈢代表的权利、义务和培训1.经教职工民主选举产生的代表,具有以下的权利和义务:教职工代表的权利是:①在教代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②有权对大会议程、会议上讨论、审议的文件自主地、充分地发表自己的意见;③有权向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有权对学校有关部门的工作提出建议、批评;④有权对教代会的工作提出建议、批评,有权对教代会决议、提案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⑤因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受到压制、阻挠和打击报复时,有权向有关部门申诉和控告。

教职工代表的义务是:①努力学习、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②不断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和提高参与民主管理的能力;③积极参加教代会的活动,认真宣传和执行教代会的决议,完成教代会交给的各项任务;④密切联系群众,做好群众工作,当贯彻教代会决议的带头人;⑤模范地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出色地做好本职工作。

2.教代会代表的培训①培训形式上是全体培训与骨干培训相结合,以骨干培训为重点。

对全体代表的培训在每年的教代会召开前夕进行。

为的是提高全体代表的代表意识,发挥作用当好代表。

对教代会代表团(组)长、专门工作委员会(小组)负责人等骨干的培训,为的是提高他们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组织领导协调能力。

②培训内容上是理论学习和专题研究相结合,以专题研究为重点。

理论学习以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教代会的基础知识等为培训学习内容。

专题研究是根据教代会的中心议题进行的学习培训,如深化理解相关的文件、法规,研究中心议题确定的背景、指导思想,要求实现的目标,使代表们提高认识,明确做法,更好地参与到中心议题的贯彻、落实中去。

二、教代会召开的有关操作程序教代会召开的有关操作程序分如下四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筹备工作。

主要是确定教代会中心议题,起草文件和征集提案。

1.在学校党组织领导下,成立有党、政、工等有关部门参加,由工会牵头的大会筹备委员会(组),根据需要设秘书组、代表资格审查小组、提案审查小组、宣传组、会务组等工作小组进行筹备工作。

2.首届教代会或教代会换届时,制定教代会正式代表、特邀代表、列席代表的名额分配,代表条件、选举办法、代表团(组)划分等方案。

选举教代会代表,进行代表资格审查和代表培训。

3.征集大会提案,并对提案进行归纳、整理、审查、立案。

4.大会召开前一个月,教代会筹备委员会在调研的基础上,提出本次会议的中心议题建议,报党组织研究确认。

大会中心议题应是围绕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中心,针对学校发展建设和内部改革中的一两个重大问题来确定。

结合大会中心议题,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5.准备教代会的有关文件,包括起草、征求意见、文印、分发、传递等工作。

需提交教代会讨论、审议通过或者决定的文件,经党政工联席会议讨论同意,并于会前十天印发给教代会代表,使代表有时间思考和征求教工意见,对文件进行修改,使之进一步完善。

6.学校行政负责起草校长工作报告并拟好提交大会审议的方案。

筹委会(组)及时做好需向大会汇报的各项准备工作。

7.教代会安排有民主评议干部程序的,要配合组织部门制定民主评议干部方案。

8.在广泛征求代表团(组)意见的基础上,由筹备委员会(筹备小组)提出大会主席团组成人员的推荐名单和教代会专门工作小组组成人员推荐名单,并按有关程序提交预备会议讨论通过。

9.若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合并召开的还要做好会员代表大会的各项准备工作。

10.由财务部门做好会议经费预算,上报行政。

安排布置会场,包括落实国旗、横幅、标语、音响、摄影等事项。

11.由学校党组织下发召开教代会的通知,同时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的,由校党组织批转工会关于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的报告。

12.学校工会填写召开教代会报告表,报上级教育工会。

第二阶段:预备会议预备会议可由教代会筹委会或校工会主持召开,全体教代会正式代表参加。

预备会议的主要内容:1.产生大会主席团。

⑴大会主席团产生程序第一,在广泛征求各代表团(组)意见的基础上,由筹委会(筹备组)提出主席团人选初步名单,主席团人选都必须是本届教代会代表,由其中党政工主要负责人、教师代表及有关人员组成。

第二,召开党政工联席会议,协商确定主席团成员人选名单。

第三,将主席团人选名单提交预备会讨论通过。

预备会讨论通过后即暂时休会。

插入召开主席团第一次会议,讨论通过大会中心议题和会议议程(草案),主席团通过大会秘书长名单,大会秘书长一般由工会负责人担任。

⑵大会主席团的主要职责第一,主持召开本次教代会,领导本次大会期间的各项活动;处理大会期间发生的问题。

第二,听取、讨论和综合各代表团(组)、专门工作小组对各项方案的审议意见。

第三,研究需提交教代会讨论、通过和决定的事项,讨论、审议需提交大会表决的议题、议程以及决议决定草案等。

第四,处理、决定与大会有关的其他问题。

2.听取教代会筹委会(组)关于教代会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讨论通过关于代表资格审查报告或代表增补情况说明。

3.通过大会中心议题和会议议程。

4.通过教代会各专门工作小组名单。

5.教代会有民主评议干部内容的,民主评议方案也须在预备会上通过。

通过决定大会其他事项。

6.党政领导讲话。

7.预备会议表决一般采取举手或鼓掌方式。

第三阶段:召开正式会议1.教代会开幕式议程⑴大会执行主席得到大会报到处关于与会代表超过代表总数三分之二的报告后,宣布大会开幕;⑵奏(或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⑶上级领导、有关方面致贺词;⑷校长作学校工作报告;⑸学校行政有关负责人作专题议案的报告;⑹提案工作委员会(小组)作提案工作报告;⑺工会就上次教代会闭会期间所决定的需要提请大会确认有关问题,向大会作出说明。

⑻安排有民主评议干部内容的,学校领导干部述职、测评。

2.教代会开幕式结束后(其间可组织全体代表合影),以代表团(组)为单位,对会议报告、议案进行讨论、审议;对大会的各项决议、决定草案和提交大会选举的候选人进行讨论、酝酿。

各代表团(组)长将讨论、审议意见归纳整理,向主席团汇报。

主席团在听取各代表团的意见后,经统一认识,对会议议案、决议、决定或有关实施细则进行修改。

3.教代会闭幕式议程⑴主席团就对会议议案、决议、决定或有关的实施细则进行修改的情况向大会作出说明。

⑵进行大会选举或对决议、决定进行表决,并宣布选举或表决结果。

⑶大会总结(或致闭幕词)。

⑷奏(或唱)《国际歌》。

4.大会后将会议情况报上级教育工会。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