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站、点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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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能鉴定所的管理制度

职业技能鉴定所的管理制度

职业技能鉴定所的管理制度一、职业技能鉴定所概述职业技能鉴定所是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对从事某一职业的人员通过考核确认其掌握的职业技能程度的机构。

职业技能鉴定所是为了管理职业培训和鉴定,推进技能人才培育,促进我国产业的可持续发展而设立的。

二、职业技能鉴定所的管理目的职业技能鉴定所的管理目的是保证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规范、公正、透明,保障职业技能鉴定权益及质量,促进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的提升和技能人才的培养。

三、职业技能鉴定所的管理制度(一)管理机构职业技能鉴定所的管理机构应具备独立的组织管理体系,包括职责分工明确、决策科学、程序合理、监督有效等方面的制度和机制。

管理机构应对职业技能鉴定所的收支进行计划和预算控制,并严格审查和监督每项收支。

(二)职业技能鉴定标准职业技能鉴定所必须依据国家有关职业技能鉴定的技能等级、职业资格等级标准进行鉴定。

鉴定标准应有科学性、系统性、时效性、可操作性等特征,以保证鉴定结果具有权威性、公正性和准确性。

职业技能鉴定所应根据不同职业鉴定标准制定鉴定评价表格并建立鉴定档案,便于人员评价和管理。

(三)考试安排和监督职业技能鉴定所应加强考试的安排和监督,确保考试按照规定进行,避免考试中作弊和舞弊等现象的发生。

考试应由鉴定要求的权威机构负责监督,鉴定所应采用严密的考试监督制度,防止考试内容外泄、弄虚作假等情况的发生。

同时,职业技能鉴定所应当在考试结束后及时公布考试成绩和考试结果。

(四)资料管理职业技能鉴定所应建立详细的档案资料管理制度,确保职业技能鉴定成绩等重要资料的保密性和准确性。

职业技能鉴定所应设立专门的档案管理机构和档案人员,负责职业技能鉴定成绩和相关资料的管理和归档。

同时,职业技能鉴定所应建立档案查阅制度,保证档案的查询是在明确的权限范围内进行的。

(五)质量管理职业技能鉴定所应按照国家有关技能评价质量管理制度的规范,制定相应的质量管理制度,并建立质量管理体系。

鉴定所应负责全面监测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确保职业技能鉴定结果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安全性。

职业技能鉴定站(考试点、培训点)管理制度

职业技能鉴定站(考试点、培训点)管理制度

职业技能鉴定站(考试点、培训点)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对我院现有各类职业技能鉴定站(考试点、培训点)的规范管理,保证考试的科学、公平、公正,确保考核的质量,根据国家制定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工作职责(一)职业技能鉴定站(考试点、培训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维护职业技能鉴定、培训和考核认证工作的声誉。

(二)加强对考试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思想道德教育,自觉接受培训认证考试办公室的监督和检查。

(三)负责上机考试的设备、考试系统、试题库的安装和调试及试题库的保密工作;做好证书的发放工作。

(四)组织考务人员参加承办机构组织的业务培训,加强对培训教师和考试学员的管理,建立完备的学员档案,做好培训教师的管理工作。

(五)根据承办机构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执行培训认证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各自职责,积极做好考试的组织工作。

(六)做好考试宣传工作,及时上报各种数据信息及磁盘。

二、实施原则在鉴定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遵守公正性原则、程序化原则、保密性原则、相互约束原则,把学生对职业资格证书的获得与毕业证书挂钩.各类职业技能鉴定站(考试点、培训点)由学院教务处主管和协调。

根据不同工种的特点,再由相关部门具体组织和实施.严格遵守不同技能鉴定考试所规定的有关制度和办法.三、职业技能鉴定站(考试点、培训点)的管理(一)职业技能鉴定站(考试点、培训点)设负责人一名,负责本考试点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职业技能鉴定站(考试点、培训点)设系统管理员一名,负责机房日常管理维护工作及上机考试系统的安装、高度、维护、安全保密及考核成绩的回收等工作。

(三)职业技能鉴定站(考试点、培训点)应有专门的保密场所和有效的保密措施,并严格遵守有关保密规定。

(四)每次考试工作结束后,职业技能鉴定站(考试点、培训点)应以书面形式及时向承办机构报告本职业技能鉴定站(考试点、培训点)工作开展情况,年终做年度总结并制订下年度工作计划。

四、组织与实施组织实施过程包括:鉴定前的组织准备(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制定鉴定计划、发布鉴定公告、准备试题,鉴定站/考试点组织报名、资格审查、发放准考证);鉴定前的技术准备(鉴定站/考试点完成考场准备、人员准备);鉴定施测(各鉴定站实施理论和技能考试,将试卷收齐汇总,送交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鉴定后的结果处理(鉴定站/考试点会同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进行成绩登记、质量分析、处理结果、颁发证书)。

职业技能鉴定考核站工作职责(考务人员和技术人员)

职业技能鉴定考核站工作职责(考务人员和技术人员)

职业技能鉴定考核站工作职责
1.严格执行国家职业资格鉴定的有关政策、规定和中冶集团
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制定的相关管理办法;
2.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及现场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并组
织实施、检查;
3.根据技能鉴定通知及鉴定项目的要求,安排专人做好鉴定
用设施、设备、场地、工器具的日常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确保其完好齐全、运行良好、安全可靠,满足鉴定需要。

同时,认真做好备料和能源保障工作;
4.根据程序化鉴定方案要求,配备鉴定所需的各类工作人员,
做好岗位培训,明确岗位职责;
5.协调鉴定过程中的有关事务,配备考生候考室、考评员休
息室、鉴定抽题室和登分室,其中候考室与鉴定抽题室、登分室必须分离,做到服务到位、运行高效;
6.认真填写《中冶集团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安排表》,对考评员、
督考员的工作情况提出评价意见;
7.做好在鉴定现场对考评员移动通讯工具集中管理的工作,
并提供应急联系电话,做好现场服务,确保鉴定过程的公正规范;
8.随着鉴定内容和要求的调整提升,及时更新或调整好设施
设备,保证软硬件配置跟踪到位,确保鉴定顺利进行;
9.做好鉴定运作的技术支持、信息服务和相关辅助等工作,
保持鉴定过程中考场的封闭管理,确保无关人员不能进入鉴定现场;
10.不断提高鉴定运作管理质量和服务水平,积极配合中冶集
团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等有关方面的工作检查,认真完成技能鉴定考试任务。

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试各岗位职责分工制度

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试各岗位职责分工制度

职业技能鉴定各岗位职责分工制度一、考务管理组(一)培训管理组1.负责培训课程设计、开发。

2.负责培训教材的研发。

3.负责题库的设计开发、管理、维护。

4.负责试卷管理、印刷发放。

(二)认定考核组1.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核。

2.负责学员的认定考核。

3.负责考评人员的管理。

4.负责考核设备、物料管理。

5.负责考务、考务人员管理。

6.负责证书管理、证书发放。

7.负责评价资源开发。

(三)质量督导组1.负责认定考核评价的督导。

2.负责督导人员的管理。

3.负责认定考核流程的改进。

4.负责认定考核质量督导、质量管理。

(四)综合组1.负责后勤管理。

2.负责办公室物料、设备管理。

3.负责网络开发、管理。

4.负责信息统计上报。

5.负责人员信用档案管理。

6.负责对外宣传工作。

7.负责职业工种开发。

二、教学管理部(一)课程设计岗位职责1.根据学员或者培训周期的不同,提供人才培训方案。

2.通过萃取课程内容,开发不同形式课程脚本。

3.结合课程调研分析,开发课程大纲、学员用书、讲师用书、课件、试题、训后铺助等课程材料。

4.协助制定课程研发计划,积极参与培训部门团队建设。

5.配合学院各课程模块构建培训课程框架,撰写培训课件。

6.制定培训计划,协助授课教师统筹、跟进培训项目实施。

7.负责对学员培训成果的跟踪、反馈、提升。

(二)理论教师岗位职责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根据课程标准和学院的教学计划要求制订本岗位教学计划。

2.承担满额的教学工作量;根据学院规定,按教学环节组织课堂教学,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开展课堂教学,教学效果好。

3.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能够认真开展教学研究,承担公开课或教学示范课。

4.完成有关部门所规定的常规工作。

5.指导教育教学研究工作,积极开展教改教研活动,促进教学水平的提高。

6.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实操教师岗位职责1.上课前实训教师必须检查学员的是否穿戴整齐,否则停止该生的实训。

2.实训前需对实训场所的设施设备状况进行确认。

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制度范文(6篇)

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制度范文(6篇)

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制度范文1、置造宜保存和利用档案的专用库房、装具等必要设施。

2、指导具体部门和人员负责文字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保证应立卷归档的文字材料齐全完整。

3、按规定文件材料立卷后交本单位档案工作人员集中管理,任何人不得将应当立卷归档的文字材料据为已有。

4、档案的保密,档案等级的变更和解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

5、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或应当保密的档案,档案所有者必须妥善保管。

6、凡是需要归档的文字材料都应当做到书写材料优良、字迹工整、图样清晰、有利于长久保存。

7、对接收的鉴定档案,应当进行分类、编目、登记、统计和必要的加工整理。

8、借阅和复制鉴定档案要有一定的批准手续,建立借阅档案的统计制度。

9、要销毁的鉴定档案,必须造具清册,经单位领导审定,报送上级主管机关备案。

10、培训鉴定的档案管理部门对重要的鉴定档案应当复制副本,分别保存,以保证在非常情况下鉴定档案的安全,第五章职业技能鉴定站职责范围职业技能鉴定站具体承担职业技能鉴定,对劳动者职业技能资格进行鉴定的执行机构。

基本职责是:1、规定职种、级别的职业技能鉴定,面相社会提供服务。

执行劳动行政部门和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有关规定和实施办法,保证鉴定质量。

2、负责职业技能鉴定的各项具体工作:(1)受理职业技能鉴定报名申请;(2)对申请职业技能鉴定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发给准考证;(3)取得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资格的人员中,按《化学工业职业技能鉴定考评组组成原则》的有关规定组成职业技能鉴定考评组,并颁发聘书;(4)组织实施理论和操作技能考核;(5)填写职业技能鉴定成绩通知单,并报化学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办理核发证书手续;(6)每次考核鉴定完毕,向化学工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作出考核鉴定的书面报告,接受监督、检查。

3、职业技能鉴定站享有独立进行职业技能鉴定的权利,有权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更改鉴定结果的非正当要求。

第六章职业技能鉴定考务人员工作守则1、考务人员上指职业技能鉴定所从事考场、考核业务的工作人员。

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工作职责

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工作职责

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工作职责一在xx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的指导下和在分管院长的直接领导下开展职业技能鉴定活动。

二、负责宣传国家和省的职业技能鉴定的相关信息与要求。

三、具体承担本院学生及社会各界人士和其它培训机构毕(结)业生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三、按劳动部与社会保障部及其它行业批准的职业技能鉴定范围和国家规定的职业技能标准、鉴定规范开展鉴定工作。

客观公正,科学规范地组织各类职业技能鉴定和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维护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五、负责校内职业技能鉴定站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六、负责对学校的各种职业资格考评员的选拔、培养与管理工作。

七、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职业技能鉴定部工作职责一、在学校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的指导下,组织规定范围内的职业技能鉴定活动,并提供符合标准的鉴定场所和设施。

二、受理职业技能鉴定的申请,对申报者进行资格审查,经鉴定中心核准后,签发准考证;三、组织申报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考核或考评;四、协调鉴定过程中的有关事务;五、汇总鉴定成绩,并报送鉴定中心;六、协助鉴定中心办理证书手续,并负责向鉴定合格者发放职业资格证书;七、按鉴定中心要求提供鉴定报告,对考评小组的工作提出评价意见;八、负责鉴定的咨询服务和相关信息统计;九、不断完善鉴定条件,自觉接受劳动行政部门和职业鉴定中心的监督检查。

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培养及管理办法(试行)随着国家人才市场准入制度和职业资格制度的实行,我校在专业人才的培养和“双师素质”教师建设方面都需要培养一批自己的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

为了规范我校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的培养及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选派培养原则实行自愿与学校指派相结合的原则。

根据学校职业技能鉴定各工种的需要,以及教师所从事的主要专业理论与实训教学经历、职称情况确定教师是否参加考评员的培养与考证。

在职教师也可根据自己的志向自费参加考评员的培训与考证。

二、培训费用实行学校资助培养与个人自费的原则,培养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

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制度

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制度

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和系统化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鉴定法》相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鉴定人员、鉴定申请单位以及相关职业技能鉴定活动。

三、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管理1. 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应当具备合法的资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2. 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组织架构和管理体系,明确职责和权限,确保鉴定活动的独立、公正和客观。

3. 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应当建立规范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鉴定流程、方法、标准、文件和记录管理等。

4. 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应当加强对鉴定人员的管理和培训,保证鉴定人员具备专业技能和品德素养。

5. 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服务质量监督机制,接受社会监督和评价。

四、鉴定人员管理1. 鉴定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专业技能和职业道德,熟悉鉴定标准和方法。

2. 鉴定人员应当持有有效的职业技能鉴定证书,严格遵守职业技能鉴定法规和规范要求。

3. 鉴定人员应当接受定期的培训和考核,不断提高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

4. 鉴定人员应当遵守职业保密和保护个人信息的相关规定,不得利用职务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

五、鉴定申请单位管理1. 鉴定申请单位应当按照要求提交真实、完整的申请资料,配合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员完成鉴定活动。

2. 鉴定申请单位应当依法缴纳相应的鉴定费用,不得以任何方式行贿或者变相行贿鉴定人员。

3. 鉴定申请单位不得利用各种手段干扰、破坏正常的鉴定活动,否则将追究相应责任。

六、职业技能鉴定活动管理1. 职业技能鉴定活动应当依法依规进行,确保独立、公正和客观。

2. 职业技能鉴定活动应当遵循标准化、程序化和规范化的要求,保证鉴定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 职业技能鉴定活动应当保护个人隐私和商业机密,严禁泄露相关信息。

4. 职业技能鉴定活动应当及时向鉴定申请单位和被鉴定人报告鉴定结果,并依法出具相关证书和文件。

七、责任追究1. 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鉴定人员和鉴定申请单位应当依法依规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如有违法违规行为将接受法律追责。

职业技能鉴定岗位职责要求

职业技能鉴定岗位职责要求

职业技能鉴定岗位职责要求
一、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1. 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 忠诚于职业技能鉴定事业,认真执行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3. 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廉洁自律,为人师表。

二、专业知识
1. 具备相应的专业学历、学位证书。

2. 熟悉所从事职业技能鉴定的相关专业理论知识、技能操作和考核标准。

3. 不断更新专业知识,提高业务水平,适应职业技能鉴定事业的发展需要。

三、业务能力
1. 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熟练地组织、指导和监督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2. 具备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能够准确地评判考生技能水平。

3. 具备较强的表达能力,能够清晰、准确地传达信息和指导考生。

四、工作经验
1. 具有从事相关行业的工作经历,了解行业发展和企业需求。

2. 具有从事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经验,熟悉鉴定流程和相关规定。

五、继续教育和培训
1. 定期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相关的培训和学习,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2. 按照要求参加继续教育,获得规定的学分。

六、其他要求
1. 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够承担工作任务。

2. 具备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能够与同事共同完成工作任务。

以上是职业技能鉴定岗位职责要求的主要内容,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人员应按照这些要求,不断提升自身综合素质,为职业技能鉴定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职业技能鉴定所各个岗位职责

职业技能鉴定所各个岗位职责

职业技能鉴定所各个岗位职责本文从网络收集而来,上传到平台为了帮到更多的人,如果您需要使用本文档,请点击下载按钮下载本文档(有偿下载),另外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万事如意!职业技能鉴定所所长职责在吉林省教育厅、吉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领导下,全面负责管理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职业技能鉴定所工作。

一、认真贯彻执行吉林省教育厅和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的有关职业技能鉴定的各种政策、法令、法规,接受吉林省教育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的指导、监督、检查。

以提高鉴定质量、服务社会为宗旨,搞好技能鉴定和管理工作。

二、负责鉴定所的规划建设。

三、组织各种职业技能鉴定法规的宣传活动。

四、组织职业技能鉴定所工作人员的政策、法规与业务学习。

不断提高业务能力与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水平。

五、组织制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计划,并贯彻实施。

审批职业技能鉴定所的年度总结报告。

六、负责审批职业技能鉴定所的设备配置、建设和完善工作。

七、主管职业技能鉴定所的财务,严格财经制度,定期检查收支情况。

八、指导鉴定所工作人员处理好职业技能鉴定所的日常工作。

九、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职业技能鉴定所副所长职责受所长委托,全面负责职业技能鉴定所的鉴定和管理工作。

一、认真学习,贯彻吉林省教育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的有关职业技能鉴定的各种政策、法令、法规及有关规定,自觉接受吉林省教育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的指导、监督、检查。

以提高鉴定质量、服务社会为宗旨,做好鉴定和管理工作。

二、在所长的领导下,负责职业技能鉴定所的管理和计划审定工作。

三、根据鉴定工作的需要、完善所的自身条件,不断提高鉴定工作质量。

四、制定鉴定所建设规划和调整意见。

五、组织申报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进行理论考试、操作考核。

六、协调鉴定过程中的有关事宜。

七、负责职业技能鉴定费的收支管理,严格财务管理制度。

八、负责职业技能鉴定所的建设及设备购置管理工作。

职业技能鉴定站岗位职责

职业技能鉴定站岗位职责

职业技能鉴定站岗位职责一、职业技能鉴定站工作职责1、按农业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允许的技能鉴定范围和国家规定的职业技能标准、鉴定规范实施鉴定.2、受理一切符合申报条件、规定手续人员的职业技能鉴定,严格执行考评员对其亲属的职业技能鉴定回避制度。

3、职业技能鉴定站实行定期鉴定制度,具体日期、鉴定工种和等级类别、报名条件及收费标准等事项,应在鉴定前一个月发出通知,单位有特殊要求的,也可专门组织进行。

4、认真执行劳动部门有关规定和实施办法,保证鉴定质量;坚持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维护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5、独立进行职业技能鉴定,拒绝任何组织或个人更改鉴定结果的非正当要求。

6、接受自治区劳动厅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业务指导和劳资或劳动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站长职责1、认真研究、贯彻执行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政策、法规,组织本站搞好职责范围内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2、组织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调查研究,及时了解、掌握和解决鉴定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推动本所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有序进行。

3、负责协调与省鉴定中心的关系,坚持“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牢固树立为学生服务、为社会服务的思想。

严格执行职业技能鉴定标准和职业资格证书发放制度,在管理上实行站长负责制。

三、副站长职责1、协助站长搞好职业技能鉴定工作.2、协助站长严格执行政策法规,确保鉴定质量,严格鉴定财务管理,确保鉴定站不随意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项目,合理支配鉴定费用。

3、负责协调鉴定站与学校之间的工作关系。

4、牢固树立为学生服务、为社会服务的思想,严格执行职业技能鉴定标准和职业资格证书发放制度。

四、办公室主任职责1、在站长和副站长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日常事务。

2、在自治区职业鉴定中心指导下,负责组织职业技能鉴定的理论考试和操作考核以及办证发证等工作。

3、负责协调上下左右关系,及时沟通相互间的联系,保证职业技能鉴定工作顺利完成。

职业技能鉴定站相关管理制度

职业技能鉴定站相关管理制度

VVUU-ZY-31yy:电子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进一步加强电子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管理,促进职业技能开发,提高电子行业劳动者的素质,根据国家《劳动法》、信息产业部《电子信息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办法》,特制定本鉴定机构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所称职业技能鉴定是指对劳动者进行技术等级的考核(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资格的考评)。

第三条电子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由鉴定站综合管理。

第四条鉴定站负责综合管理和指导电子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组织实施电子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负责各鉴定二级站(如果有)的资格审查工作;负责组织考评员培训和考核、资格审查工作。

第五条鉴定站参与制定电子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的标准,规范,组建相应的试题库;指导电子行业特有工种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开展电子专业分类、标准、技能鉴定、理论研究及咨询服务活动;积极参与推动电子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活动。

第六条各鉴定二级站(如果有)在上级主管部门指导下,具体承担并组织实施电子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并负责本单位技能鉴定考评员的推荐工作;承担鉴定站安排或委托的各项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第七条鉴定站在取得考评员资格证书人员中聘任相应工种、等级或类别的考评员,并以不定期轮换考评员的方式,组成专业考评小组。

第八条各鉴定二级站(如果有)实行站长负责制。

鉴定站对各鉴定二级站(如果有)进行管理、督导、评估。

第九条实行职业技能鉴定二级站(如果有)评估制度。

评估工作由鉴定站统一组织进行,三年评估一次。

第十条申报电子行业特有工种的职业技能鉴定的单位和个人,可向鉴定站或各二级站提出申请,由各鉴定站具体组织鉴定,并按国家标准规定收取费用。

第十一条本《管理制度》未尽书宜,按国家信息产业部《电子信息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办法》执行。

第十二条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20yy年mm月dd日VVUU-ZY-32yy:电子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工作规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电子行业特有工种从业人员管理,进一步推进电子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规范的开展各项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规则。

2024年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制度(四篇)

2024年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制度(四篇)

2024年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完善职业技能鉴定制度,实现职业技能鉴定的社会化管理,促进职业技能开发,提高劳动者素质根据《工人考核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职业技能鉴定是指对劳动者进行技术等级的考核和技师、高级技师(以下统称技师)资格的考评。

第三条职业技能鉴定实行政府指导下的社会化管理体制。

(一)劳动部综合管理全国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制定规划、政策和标准;审查批准有关行业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综合管理本地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审查批准各类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和站(所),制定以下有关规定和办法:1.参加技能鉴定人员的申报条件和鉴定程序;2.专业技术知识、操作技能考核办法;3.考务、考评人员工作守则和考评小组成员组成原则及其管理办法;4.职业技能鉴定站(所)考场规则;5.《技术等级证书》的印鉴和核发办法(三)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负责组织、协调、指导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四)职业技能鉴定站(所),具体实施对劳动者职业技能的鉴定。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劳动行政部门和各级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职业技能鉴定站(所)。

第二章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第五条劳动部所属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主要职责是:参与制定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和组建国家职业技能鉴定题库;开展职业分类、标准、技能鉴定理论研究及咨询服务;推动全国职业技能竞赛活动。

第六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所属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主要职责是:组织本地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和具体实施考评员的资格培训;开展职业技能鉴定有关问题的研究和咨询服务;推动本地区职业技能竞赛活动。

第七条经劳动部批准,有关行业可建立行业的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主要职责是:参与制定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以外非社会通用的本行业特有工种的职业技能标准;组织本行业特有工种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和考评员的资格培训;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及有关问题的研究和咨询服务;推动本行业的职业技能竞赛活动。

职业技能鉴定所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职业技能鉴定所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职业技能鉴定所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热爱本职工作,有敬业精神,会使用计算机。

2、根据教务处教学的统安排,拟定出学生职业技能鉴定安排表和学生辅导安排表。

3、职业技能鉴定在鉴定的当月,工作人员应在当月的3日以前完成学生报名的审查工作,经站长审核通过后,5日向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报名。

4、在职业技能鉴定的当月10日前,由计算机打印出理论考场和实操考场安排,及准考证的打印。

5、在职业技能鉴定后的当月,督促阅卷工作的进度,月底完成上报鉴定合格人员名单,经站长审核通过后,下月5日前办理完职业技能鉴定证书。

6、对职业技能鉴定证书要妥善保管,在学生未毕业以前不能借出;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用职业技能鉴定证书的,必须经职业技能鉴定站同意后,办理手续后才能借出,使用完后及时收刚。

7、每年7月10曰前及时与校教务处取得联系,向教务处提供学生职业技能监定证书,认真做好移交手续,教务处办理完毕业证后及时收回职业技能鉴定证书。

8、认真做好职业技能鉴定证书发放工作,学生自己领取职业技能鉴定证书时,必须登记;如果有代领证书的,必须对代领人的身份证进行登记。

9、完成站长及主管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职业技能鉴定站岗位职责制度

职业技能鉴定站岗位职责制度

行政管理人员职责
负责职业技能鉴定站的行政管理和日常事务工作;
负责财务管理和物资管理工作,保证鉴定工作的正常 进行;
负责人员招聘、培训和管理,协调各个部门的工作;
负责与其他部门和单位的联系与沟通,及时解决问题 。
其他岗பைடு நூலகம்人员职责
设备维护人员
负责职业技能鉴定所需的设备和设施的维护和保 养工作,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目的
职业技能鉴定站旨在提高劳动者的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促 进劳动者就业和职业发展,同时也有助于企业提高员工素质 和生产效率。
职业技能鉴定站类别
按级别划分
职业技能鉴定站可分为国家级、省级和地市级鉴定站,不同级别的鉴定站具 有不同的管理权限和职责范围。
按专业划分
职业技能鉴定站可分为多个专业领域的鉴定站,如机械、电子、计算机、会 计等。
THANKS
感谢观看
职业技能鉴定站应建立健全的证书档案管 理制度,确保证书档案的完整性和可追溯 性,同时为证书持有者提供必要的服务和 支持。
职业资格评审制度
建立职业资格评审委员会
职业技能鉴定站应当建立职业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制定评审标准和程序,对申 请职业资格的人员进行评审,确保评审结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严格执行评审程序
职业技能鉴定站发展历程
起源
职业技能鉴定站在国外已有较长的发展历史,而在中国,职业技能鉴定的历史可 以追溯到20世纪70年代末期。
发展阶段
自20世纪70年代末期以来,中国的职业技能鉴定经历了起步、发展和完善三个阶 段。
02
职业技能鉴定站岗位职责
鉴定站站长职责
制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计划,明确总体工作目标和具 体措施;
组织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制定鉴定方案和实施计 划,安排鉴定师和鉴定员的工作任务;

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制度范本(4篇)

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制度范本(4篇)

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制度范本一、引言本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制度旨在规范职业技能鉴定活动,提高鉴定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有效性。

鉴定结果将为企业和个人提供客观、权威的参考,促进员工的职业发展和企业的技能提升,从而推动行业的发展和经济的繁荣。

二、定义职业技能鉴定是指对个人素质、能力和技能进行客观评估和鉴定的活动。

三、鉴定主体1. 鉴定机构本鉴定机构是经政府批准设立的独立机构,负责组织和开展职业技能鉴定活动。

鉴定机构应具备一定的技术和管理能力,通过培训和考核,确保鉴定工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2. 鉴定专家鉴定专家是由鉴定机构选拔并聘请的具有一定资历、经验和专业知识的人员。

鉴定专家应具备客观、公正、精准的鉴定能力,并遵守鉴定工作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四、鉴定程序1. 报名和资格审核考生应按照鉴定机构的要求填写报名表,并提交相关材料。

鉴定机构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确保考生符合鉴定条件和要求。

2. 鉴定内容和标准鉴定机构根据职业技能的特点和要求,制定相应的鉴定内容和标准。

鉴定内容应包括理论知识和实践操作等方面,鉴定标准应明确、可操作、可测量。

3. 鉴定方式和工具鉴定机构根据鉴定内容和标准,选择适当的鉴定方式和工具。

鉴定方式可以是笔试、面试、实操、案例分析等,鉴定工具可以是试卷、考场设备、实验器材等。

4. 鉴定评分和结果鉴定专家按照鉴定标准对考生进行评分,并根据评分结果确定鉴定结果。

鉴定结果应反映考生的实际水平和技能能力,为个人的职业发展和企业的用人决策提供依据。

五、鉴定管理1. 信息公开和公平竞争鉴定机构应及时向社会公开鉴定信息,包括鉴定项目、流程、报名条件和结果等。

鉴定机构应保持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考生都有机会参加鉴定,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歧视和不公正行为。

2. 鉴定监督和申诉鉴定机构应接受社会监督和考生的申诉,并及时处理相关问题。

鉴定机构应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确保鉴定工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3. 鉴定结果的有效性和认可鉴定机构应提供权威、可信的鉴定结果,确保结果的有效性和认可度。

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工作人员岗位职责一、职业技能鉴定所〔站〕长职责在省〔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指导下,全面负责鉴定所〔站〕的管理工作。

〔一〕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职业技能鉴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承受省、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指导、监视、检查。

以进步鉴定质量、效劳社会为宗旨,实在做好职业技能鉴定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二〕负责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开展规划和建立。

〔三〕开展各种职业技能鉴定法规的宣传活动。

〔四〕组织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工作人员的政策、法规与业务学习,不断进步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程度和业务才能。

〔五〕组织制定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年度工作方案,并组织施行;审批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年度工作总结报告。

〔六〕负责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设备配置、根底设施建立和完善工作。

〔七〕主管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财务,严格财经制度,定期检查收支情况。

〔八〕指导副所〔站〕长处理好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日常工作。

〔九〕完成上级指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副所〔站〕长职责受所〔站〕长委托,全面负责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鉴定和管理工作。

〔一〕认真学习,贯彻执行有关职业技能鉴定的法规、政策和规定,自觉承受省、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指导、监视、检查。

以进步鉴定质量、效劳社会为宗旨,实在做好职业技能鉴定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二〕在所〔站〕长的指导下,负责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日常管理和方案审定工作。

〔三〕负责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建立及设备购置管理工作,不断完善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鉴定条件,努力进步鉴定工作质量。

〔四〕制定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建立开展规划和调整意见。

负责职业技能鉴定的咨询效劳和信息统计工作。

〔五〕组织申报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进展理论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

〔六〕协调鉴定过程中的有关事宜。

对考评小组工作提出评价意见。

〔七〕负责职业技能鉴定费的收支管理,严格财务管理制度。

〔八〕主动向上级有关部门联络、汇报工作,并做好职业技能鉴定保密工作。

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档案管理制度

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档案管理制度

xx技校职业技能鉴定站档案管理制度1、认真执行“保密守则”,确保档案安全。

2、认真按照制度办事,不得利用私人关系调阅档案。

3、严防泄密、失密,不准将档案材料给无关人员阅读。

4、档案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该说的不说,不该问的不问,不该看的不看。

5、不得将档案材料带回家中存放。

6、不得在私人通信、通讯中泄密。

7、要爱护档案材料,不准在档案上勾画、批注、随意涂改。

8、归档时要认真清点和检查,发现短缺及时查找。

9、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档案材料。

10、配备有放置档案的房屋,房屋保持干燥通风。

11、配备有放置档案的卷柜,要结实、耐用。

12、档案管理配有一定的消防器材。

xx技校职业技能鉴定公示制度:一、对我所的职能、人员分工、举报电话予以公示;二、对什么是职业资格、职业资格分为几种进行公示;三、对职业资格证书有什么作用进行公示;四、对各等级职业资格的申报条件、需带资料进行公示;五、对职业技能鉴定的对象予以公示;六、对如何申请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证书是如何办理的进行公示;七、对什么是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予以公示。

八、对我所管理规章制度、鉴定服务程序、鉴定许可证、鉴定收费标准进行公示职业技能鉴定的保密是各种考务工作的重要原则之一,职业技能鉴定站务必须围绕该环节做好以下工作:1、鉴定方案制定后,鉴定站应按程序,根据报名情况向六安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申请试题。

2、试卷的运送和启用前的保管应做周密的安排,以确保不泄密。

3、试卷交接过程中,必须清点核对试卷数量,检查密封、包装合格后填写试卷领取单。

4、职业技能鉴定站应设有专用保密箱柜,存放未启用的试卷专人保管。

5、试卷答案、评分标准启用前,任何个人或组织不得以任何理由启封。

6、鉴定站试卷领取时间一般为鉴定考核前两小时(交通不便可适当提前)。

xx技校职业技能鉴定站回避制度一、所有工作人员都应遵于职守,严格按照有关制度办事,严禁徇私舞弊,严禁人情关系。

二、职业技能鉴定站站长、副站长、工作人员严禁向考评员、监考员为其亲属、朋友、同学、学生打招呼、说情,严禁向工作人员打听试卷、考评结果等。

《职业技能鉴定所(点)及鉴定现场相关工作人员职责》制版

《职业技能鉴定所(点)及鉴定现场相关工作人员职责》制版

《职业技能鉴定所(点)及鉴定现场相关工作人员职责》制版要求:1、版式为白底深蓝字,字体以黑体字为主2、尺寸大小根据鉴定所(点)实际情况制作3、上墙地点为候考室或考场内醒目处国家职业资格鉴定职业技能鉴定所(点)及鉴定现场工作人员职责(修订版)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二O一O年九月职业技能鉴定所(点)职责1.严格执行国家职业资格鉴定的有关政策、规定和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制定的相关管理办法;2.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及现场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检查;3.根据技能鉴定通知及鉴定项目的要求,安排专人做好鉴定用设施、设备、场地、工器具的日常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确保其完好齐全、运行良好、安全可靠,满足鉴定需要。

同时,认真做好备料和能源保障工作;4.根据程序化鉴定方案要求,配备鉴定所需的各类工作人员,做好岗位培训,明确岗位职责;5.协调鉴定过程中的有关事务,配备考生候考室、考评员休息室、鉴定抽题室和登分室,其中候考室与鉴定抽题室、登分室必须分离,做到服务到位、运行高效;6.认真填写《职业技能鉴定情况鉴定所(点)记录表》,对考评员、督考员的工作情况提出评价意见;7.做好在鉴定现场对考评员移动通讯工具集中管理的工作,并提供应急联系电话,做好现场服务,确保鉴定过程的公正规范;8.按《鉴定所(点)现场监控设备使用管理办法》要求,安排专人使用、维护、管理好监控设备,并做好《鉴定现场监控情况统计表》的记录工作,及时递交督考员签字确认;9.随着鉴定内容和要求的调整提升,及时更新或调整好设施设备,保证软硬件配置跟踪到位,确保鉴定顺利进行;10.做好鉴定运作的技术支持、信息服务和相关辅助等工作,保持鉴定过程中考场的封闭管理,确保无关人员不能进入鉴定现场;11.不断提高鉴定运作管理质量和服务水平,积极配合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等有关方面的工作检查,认真完成技能鉴定考试任务。

职业技能鉴定所(点)考务人员岗位职责1.负责签收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发出的《国家职业资格鉴定(技能操作)通知单》,并落实有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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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站、点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目录一、职业技能鉴定站管理制度 (3)二、鉴定工作规程 (5)三、财务管理制度 (6)四、档案管理制度 (7)五、线缆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考场规则·················- 8 -六、线缆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和考务员守则···········- 10 -七、考场规则······························- 11 -八、守则································- 13 -九、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站长岗位职责)··················- 14 -十、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副站长岗位职责)·················- 15 - 十一、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财务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6 - 十二、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出纳员岗位职责)················- 17 - 十三、工作人员岗位职责(档案资料管理员岗位职责)············- 18 - 十四、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计算机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19 - 十五、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考务员岗位职责)················- 20 - 十六、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考评员岗位职责)················- 21 - 十七、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设备维修保养人员岗位职责)···········- 22 -职业技能鉴定站管理制度一、职业技能鉴定站实行站长负责制。

在上级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管理和指导下,开展业务工作。

二、职业技能鉴定站每次进行职业技能鉴定时,均要按照《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工作组成原则和管理暂行办法》,组成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工作组,负责本次工种(专业)等级或类别的职业技能鉴定的监考、评分、统分等业务工作。

三、担任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考评员,必须是上级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指派的具有考评员资格的人员担任。

四、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工作组人数,应根据被鉴定人员数量和上级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规定配置。

五、职业技能鉴定站每次考评时,组成考评小组要采取轮换考评员的办法,轮换的人数不少于总数的三分之一。

六、职业技能鉴定站对本单位的人员实施鉴定时,本单位考评员不得超过考评小组总数的三分之一。

七、考评员亲属参加职业技能鉴定时,该考评员不能担任对其亲属的考评。

八、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的组成,须在考评前15天报上级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审查备案。

九、职业技能鉴定站的印章,由批准设立该站的上级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制定。

印章使用限于:1、被鉴定考核人员资格的审查确认;2、的确认;3、考核成绩通知单及考核鉴定报告用印;4、收取费用用印;5、其他有关职业技能鉴定所的事物用印;十、职业技能鉴定站收费与支出:1、设立专门财务管理人员,负责鉴定站的财务管理工作;2、申报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的单位和个人,均应按规定交纳鉴定费用,职业技能鉴定费用项目包括:组织职业技能鉴定考核的场地、设备、考务、命题、阅卷、考评、发证、检测及原材料、能源消耗、设备折旧费等费用;3、职业技能鉴定收费依据国家财政部、劳动与社会保障部有关规定制定。

4、职业技能鉴定站对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情况及支出情况要单独建账。

十一、严格贯彻上级有关职业技能鉴定的规程、规定和实施办法。

鉴定工作规程一、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职业技能标准或任职资格条件,对劳动者的技能水平或职业资格进行客观、公正、科学、规的评价和鉴定。

二、按照相关规定,每次进行职业技能鉴定时,均要组成职业技能考评工作组,负责本次劳动职业技能的鉴定、监考、评分、统分等业务工作。

三、担任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考评员,必须是持有特有工种考评员资格的考评人员中担任,并确定首席考评员和考评员。

四、职业技能鉴定考核试题分理论知识和实际技能操作两种类型。

使用的试题为职业鉴定分中心根据劳动部和机械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有关规定组织行业有关专家统一编制的题库里的试题容。

五、工种(专业)理论知识考试和实际操作技能考试均实行百分制。

其中60—79分记为“合格”,80—89为“良好”,90分以上记为“优秀”。

六、成绩汇总后填入《国家职业技能鉴定应考者成绩汇总表》,并由首席考评员、统分监督员签字或盖章生效。

七、经职业鉴定站考核合格,并经机械工业职业技能鉴定电线电缆行业分中心审核是否按《考核规程》参加考试、考核。

符合规定的,在《成绩汇总表》上签注意见,并由机械工业技能鉴定电线电缆行业分中心核发职业技能书。

八、每次考试完毕后,对考核的资料包括试卷、评分成绩汇总表,进行整理、装订成册,存档备查。

九、每次考试完毕后,向上级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填报鉴定总结报告书。

为适用于开展机械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加强财务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结合鉴定财务管理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鉴定站的财务由专门的财务部门进行管理。

财务人员配置要齐全,会计不得兼出纳的工作,出纳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登记等工作。

二、职业技能鉴定收费依据国家财政部、劳动与社会保障部《关于工人考核费用开支的规定》执行,收费时必须开具收据。

三、财务部门对职工技能鉴定的收费和支出情况要单独建账。

四、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库存现金的限额必须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现金收支必须两条线,不得坐支现金。

六、准确及时做好记账、对账工作,确保账证相符。

七、由出纳人员负责登记、保管和签发手续完备的各种结算票据,定期核对清查。

八、印章应妥善保管,并和各种票据分开管理。

九、签发出的收据、支票及现金如有丢失,由当事人负责。

十、定期清查并真实反映鉴定站的财务状况及收支情况,并接收上级财务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一、鉴定站对鉴定工作中形成的文件、资料、制度及被鉴定的个人鉴定档案,要进行整理、存档。

二、鉴定站档案由专门的档案管理人员负责管理。

三、档案管理人员必须忠于职守,遵守纪律,具备专业知识,做到爱岗敬业,保守秘密,热情服务。

四、档案资料不能随意外借和查阅。

工作需要查阅的必须由有关部门的主管领导批准。

五、档案资料要编目、装订、存档整齐、标目清晰,便于查找。

六、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况,对破损、霉变、字迹褪变的档案应及时修复、复制、对珍贵档案资料采取特殊保护措施。

七、建立健全科学的档案管理体系,使档案管理规化、标准化,并采用先进的技术与设备,实现管理现代化。

线缆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考场规则一、监考人员有考评员和考务员担任,并佩带胸卡。

二、理论鉴定考场的考生座位要一人一桌间隔安排,技能操作鉴定考场的考生工位要适当隔离。

三、考生参加操作技能鉴定时,要按劳动保护的有关规定佩戴好劳保用品。

四、考生要服从监考人员的安排和监督,尊重监考人员。

五、考生在开考前15分钟凭和入场,并对号就位。

将放在桌面或工位上,以便查对。

六、考生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开考30分钟后方准交卷或交件退场。

七、考生理论考试可带必要的文具(如钢笔、直尺、圆规、三角板等)和操作技能考核准许带的工具或通知要求携带的物品外,与考试无关的物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

八、考生答题除作图必须用铅笔外,其他一律用钢笔或碳素笔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楚,不得把答案书写在草稿纸上或试卷装订线以外,不得在试卷或考件上做任何标记,违者一律不给分。

九、考生如遇到试卷分发错误和字迹模糊的,或考件分发错误和有严重缺陷等,可举手向监考人员询问,但不得涉及试题容。

十、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理论考试的考场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随意走动,不准带手机等通信设备,不准请人代考,不准抄袭、讨论、提示,不准传递、挟带纸条和交换试卷。

操作技能考核,不准指导、携带字条和交换试卷。

十一、考核中,考生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离开考场时,要经监考人员允许。

十二、因停电、设备本身故障或其他非本人造成的原因是考核中断时,考生应及时向监考人员报告。

考生由此而耽误的时间,可通过延长考核时间予以补偿。

十三、鉴定终了时间一到,考生立即停止答卷或加工工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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