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供电系统及安全要求(正式)
煤矿供电设计规范
煤矿供电设计规范煤矿供电设计规范是制定和规范煤矿供电工程建设的技术要求和设计标准的文件。
其目的是保障煤矿供电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行,提高电力供应质量,减少生产事故的发生。
1. 设计规范范围和适用对象煤矿供电设计规范适用于煤矿供电系统的设计和建设工程,包括配电所、变电所、接线间、电力线路等设施。
适用对象包括煤矿企业、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
2. 设计规范的基本要求(1) 安全性要求:煤矿供电系统应符合电力安全运行的要求,能够应对各种突发情况,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2) 可靠性要求:煤矿供电系统应具备良好的可靠性,保证供电连续稳定,避免因电力故障产生的停电事故。
(3) 经济性要求:煤矿供电系统应具备合理的经济性,包括设备选型的合理性、运行成本的控制等。
(4) 灵活性要求:煤矿供电系统应具备一定的灵活性,能够适应煤矿生产的变化需求,具备一定的可扩展性和调整性。
3. 设计规范的主要内容(1) 煤矿供电系统的结构和布置设计,包括配电所、变电所、接线间等设施的位置和布置,以及电力线路的布置和走向。
(2) 供电系统的容量和负荷计算,包括配电系统的总容量和负荷的估算,以及各级变电站的容量和负荷的计算。
(3) 供电系统的设备选型和安装要求,包括配电设备、变压器、开关设备等设备的选型和安装要求。
(4) 供电系统的保护和配电装置设计,包括过电压保护、电流保护、短路保护等装置的选型和设置。
(5) 运行和维护管理要求,包括对供电系统的运行模式、监控设备和记录要求等的规定。
4. 设计规范的执行和监督(1) 设计规范应由专业设计单位按煤矿企业的需求进行编制,并经复核、审核后发布。
(2) 煤矿企业应按照设计规范的要求进行供电系统的建设和改造工程,确保设计规范的贯彻执行。
(3) 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对供电工程进行监督,确保设计规范的实施和工程质量的合格。
(4) 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加强对煤矿供电工程的检查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矿井供电系统与井下供电安全
1、深井供电系统 深井供电系统采用三级供电方式,即地面变电站、井
下中央变电所、采区变电所。
(1)从地面变电站两段不同的6KV母线上引出两条高压输 电电缆,通过井筒入井送到井下中央变电所。在井下中 央变电所通过高压配电装置将电能分配给井底车场附近 的高压用电设备。如主排水泵、变流设备,并向各采区 变电所供电。同时在井下中央变电所还设置了动力变压 器将6KV电压降到660V,向井底车场附近巷道、硐室的 低压动力设备供电。此外,还设置了照明、信号综合保 护装置,将660V电压进一步降到127V,供井底车场及附 近硐室照明、信号专用。
7
2、10KV电压直接向井下供电 目前,一些大型矿井甚至特大型矿井,由
安全生产的需要,已采用10KV电压直接向下井。 由于井下供电电压越高,电网对地电容电
流越大,接地电火花能量越大,人身触电伤亡的危 险性及瓦斯、煤尘爆炸的可能性也越大。因此,必 须采取以下供电安全措施及规定: (1)采用10KV矿用电气设备,必须通过指定检验机构 的技术鉴定。 (2)10KV系统投入前,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验收、检 查、试验。
压
6 4
3 8
5
12
深井供电系统示意图
13
(四)变压器的中性点运行方式
1、变压器中性点 变压器接入正弦交流电、正弦交流电是按正弦规
律随时间做周期性变化的电量,其最大值、角频率、 初相角称为正弦交流电的三要素;三相正弦交流电则 是频率相同,最大值相等,相位差120°的三个交流电 。各相电压相等且对称Ua=Ub=Uc 其矢量如图1所示。各 相对地的绝缘电阻等相 ra=rb=rc ,可看成是星形负 载,有以下关系:
18
(2)随着供电线路的延长,电网对地电容也在增大, 由此产生的危害不容忽视。因此,在变压器中性点不 接地系统中必须考虑电网电容和绝缘电阻的共同影响 ,采取必要的措施。
矿山用电安全一般要求模版
矿山用电安全一般要求模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矿山用电安全,保护生命财产安全,遵循以下规定。
第二章用电装置的安全要求
第三条矿山用电装置应符合国家有关的技术标准和规定,具有以下安全要求:
1.电气设备的选择、安装、使用和维护应符合国家有关的技术标准和规定。
2.电气设备应有完善的过电压、过电流、漏电保护装置,并按时检测和维护。
3.电气设备的接线和布线应合理,接线端子应可靠,电缆等导线应保持清洁,避免漏电和短路。
4.电气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定期清理灰尘和杂物,保持通风畅通。
5.电气设备的控制系统应可靠,操作人员应熟悉控制系统的使用方法,并定期进行操作培训。
第三章电气维修与管理
第四条为确保矿山用电安全,矿山应设立专职电气维修人员,并定期组织电气维修和管理培训。
第五条电气维修人员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具备一定的电气知识和技能,掌握基本的维修方法和技巧。
2.熟悉矿山用电设备的结构和工作原理,能及时发现和处理电气故障。
3.具备紧急救援的能力,能做到快速准确地处理电气事故。
4.遵守安全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操作流程和安全操作规范。
第四章电气检测与检修
第六条矿山用电设备应定期进行电气检测与检修,确保设备正常运行,避免发生事故。
第七条电气检测与检修应符合以下要求:
1.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
AQ 1023-2006煤矿井下低压供电系统及装备通用安全技术要求
前言本标准除6.6.8条为推荐性条款,其余为强制性条款。
本标准规定了煤矿井下低压供电系统及装备安全性能和技术性能的通用要求。
各类电气产品的特殊要求,应在各自产品标准中,分别加以补充规定。
本标准应与各类产品标准结合使用。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煤矿安全分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抚顺分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晓光、杨敏、刘炎钊、霍育川、王海洋、翟青妮、潘亮。
煤矿井下低压供电系统及装备通用安全技术要求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煤矿井下低压供电系统的安全技术要求,以及控制、测量及用电设备的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低压供电系统(以下简称供电系统)及装备。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
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56-2003 标准电压GB 191-2000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762-2002 电气设备额定电流CJB 2894-1999 安全标志牌GB 3836.1-2000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3836.2-2000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2部分:隔爆型“d”GB 3836. 3-2000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3部分:增安型“e”CJB 3836.4-2000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4部分:本质安全型“i”GB 3836.5-2004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5部分:正压型“p”GB 3836.7-2004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7部分:充砂型“q”CJB 3836.9-2003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9部分:浇封型“m”GB/T 4026-2004人机界面标志标识的基本方法和安全规则设备端子和特定导体终端标识及字母数字系统的应用通则 GB 4208-1993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CB/T 4728.1-2005 电气图用图形符号第1部分:一般要求GB/T 5094.1-2002 工业系统、装置与设备以及工业产品结构原则与参照代号第1部分:基本规则GB/T 5094.2-2003工业系统、装置与设备以及工业产品结构原则与参照代号第2部分:项目的分类与分类码GB/T 7159-1987 电气技术中的文字符号制订通则GB/T 10233-2005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电控设备基本试验方法GB/T 12173-1990 矿用一般型电气设备GB/T 14048.1-2000 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总则GB 14048.2-2001 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低压断路器GB 14048.3-2002 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低压开关、隔离器、隔离开关及熔断器组合电器GB 14048.4-2003 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机电式接触器和电动机起动器GB/T 15663.11-1995 煤矿科技术语矿山电气工程1023-2006MT/T 154.2-1996 煤矿用电器设备产品型号编制方法和管理办法MT 175-1988 矿用隔爆型电磁起动器用电子保护器MT 189-1988 矿用隔爆型检漏继电器MT 209-1990 煤矿通信、检测、控制用电工电子产品通用技术要求MT 818.1~14-1999 煤矿用阻燃电缆MT/T 661-1997 煤矿井下用电器设备通用技术条件《煤矿安全规程》2004年版3 术语和定义除GB/T 156 63.11-1995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外,补充以下术语和定义。
矿井供电系统和安全用电
3、采用一个回路运行时,另一回路应带电 热备用,保证已运行回路停电时,能迅速查明停 电原因并进行必要的倒闸操作。
4、在发生作任何故障时,应由值班人员进 行必要的操作,迅速恢复一个电源供电,并能担 负矿进的全部负荷。
5、矿井地面变电所的电能应分别来自电力 网中的两个区域变电所和发电厂。
6、年产60000T以下的矿井采用单回路供电 时,必须有备用电源流;备用电源的容量必须满 足通风、排水、提升等要求。
井下供电系统一般由井下电缆、中央变电所、 分区变电所、采区变电所、防爆移动变电所、采 区配电点以及用于相互供配电用的各类电缆等组 成。
井下用电由矿区地面变电所用两条高压电缆, 把6kV的高压电经井筒送到井下中央变电所,然 后再分配给各高压用户。为保证供电可靠性,地 面变电所和井下中央变电所采用分段母线。
荷。这类用户停电不直接影响生产。煤矿的各种 辅助车间,办公室照明等都属于这一类。对三类 用户一般供电采用单一回路供电方式,不考虑备 用电源。因某种原因需要停电时,三级用户是首 先限电的对象。
对电力负荷分类的目的是为了便于合理地供
电。对重要负荷,保证供电可靠为第一位,对次 要负荷,应更多考虑供电的经济性。在电力系统 运行中,一旦出现故障,需要停止部分负荷供电 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先切除三类负荷,有必要 时切除二类负荷,以确保一类负荷的供电可靠性。
计算短路电流时,应按平均电压计算。
四、矿井供电的一般规定
1、矿井应有两回路电源。在正常情况下应 在运行状态下互为备用,以减少线路损失。当任 一回路电源发生故障时,不影响矿井供电。由于 电源系统或断电保护等原因不能长期并联运行时, 必须采用带电热备用方式。
2、地面供电线路发生任何故障,至少应有 一路电源不中断供电,即两路电源和线路不得同 时受到损害,并肯任一回路都能担负矿井全部负 荷。
2024年煤矿井下安全供电
2024年煤矿井下安全供电
煤矿井下的安全供电对于矿工和矿井运营非常重要。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煤矿井下安全供电措施:
1. 矿用电缆:使用耐磨、耐压和防爆材料制造的矿用电缆可以保证电力传输的安全性。
这些电缆通常具有较高的耐火性能并能够在恶劣的环境中使用。
2. 防爆开关和电路断路器:煤矿井下应使用防爆型开关和断路器,以避免电路短路和故障引起的火灾和爆炸。
3. 漏电保护装置:安装漏电保护装置可以及时发现并切断漏电故障,从而有效预防触电事故的发生。
4. 安全用电培训:矿工应接受相应的安全用电培训,了解井下电气设备的使用方法和安全操作规程。
这有助于减少因错误操作而引发的事故。
5. 定期设备维护:定期对井下电气设备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6. 紧急照明和报警系统:在煤矿井下设置紧急照明和报警系统,以便在发生事故时迅速提醒矿工并提供必要的照明。
请注意,这些只是一些常见的煤矿井下安全供电措施。
实际的煤矿井下安全供电方案可能会因矿井特殊情况和法规要求而有所不同。
相关的法律、规范和指导文件可能提供更加详细和准确的信息,建议您在查阅相关文件和专业人员的指导时,更好地了解2024年煤矿井下安全供电要求。
第 1 页共 1 页。
矿井用电的安全要求
矿井用电的安全要求在采矿过程中,用电是不可避免的一部分。
然而,矿井用电存在许多安全问题,如电气火灾、电击事故等。
因此,制定科学合理的矿井用电安全要求十分重要,以保障矿工们的人身安全和生产可持续发展。
电气设备的选用在矿井的电气设备选用上,应该坚持安全、可靠、环保的原则,在确保设备使用寿命的情况下,尽量减少故障发生的概率。
具体要求包括:•设备质量可靠,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并实行质量检测认证;•设备要具备过载保护、漏电保护、短路保护等安全功能;•选用应具有防腐、防尘、防水等特性的设备,以适应矿区环境的特殊性;•为了保证设备及时检修,应准备必要的备件以及完善的检修工具设施。
电缆的安装与维护电缆是矿井用电的重要组成部分。
正确地安装与维护电缆是保障用电安全的重要保证。
以下为电缆的一些安全要求:•使用电缆应符合国家标准,并应保持明确的标识,以便轻松地进行维护及管理;•电缆应安装在结构坚固、气密性好的隧道或井筒壁上,并与周围物体保持一定的距离,以确保电缆外层不被破损和电气短路;•定期加强检查电缆密封性和漏电情况,必要时修补和更换电缆。
操作规程与安全措施除了设备与电缆的选择、安装与维护之外,规范矿井用电的操作过程也是确保用电安全的一个关键。
如下是一些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操作人员培训,确保矿工具备电气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金属电器接地,以提高电气设备用电的安全性;•考虑到应急情况,应预置有效的应急断电装置和消防设施;•定期检查、测试和维护设备,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矿井用电安全的检测统计与技术研究检测、统计和技术研究是确保矿井用电安全不断提升的重要保障。
在这方面,以下是一些重要措施和建议:•定期检测和统计矿井用电的情况,及时分析和发现安全隐患,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消除;•积极开展矿井用电的技术研究,关注用电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难题,并不断推出新技术、新工艺,以满足安全要求。
结论为确保矿井用电安全,要素包括设备的选用、电缆的安装、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检测统计和技术研究。
煤矿井下安全供电
煤矿井下安全供电是煤矿安全管理工作中非常重要的一环。
在井下工作环境的特点下,井下电气设备的安全供电是保障矿工生命安全的关键因素之一。
本文将围绕煤矿井下安全供电展开讨论,不使用首先、其次、另外、总之,最后等分段语句。
1. 井下电气设备的重要性井下电气设备是矿井中保障正常生产和工作环境的重要设备之一。
井下电气设备涉及到井下采掘、通风、照明等关键设施的供电,直接影响到矿井的生产效率和矿工的安全。
2. 井下电气设备的安全要求井下电气设备的安全供电需要符合一定的要求:首先,需要保证供电系统的可靠性,确保供电稳定、连续,防止因供电中断导致的事故;其次,需要保证供电系统的安全性,防止电气设备故障引发火灾、爆炸等危险;最后,需要保证供电系统的可维护性,便于维修和保养。
3. 井下安全供电的技术措施井下安全供电采取了一系列技术措施来保证供电系统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首先,采用了双回馈供电系统,即通过多条独立的馈线进行供电,一旦某条馈线故障,可以自动切换到其他馈线上,确保供电的连续性。
其次,利用了隔爆开关、隔爆插头等防爆电气设备来防止火灾和爆炸风险。
另外,在安装电气设备时,还进行了严格的接地和漏电保护措施,以确保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
4. 井下安全供电的管理措施井下安全供电还需要进行有效的管理措施来确保供电系统的正常运行。
首先,需要建立完善的供电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和操作规程。
其次,需要进行定期的巡检和维护,对供电系统进行全面的检查和保养工作。
此外,还需要开展培训和教育,提高矿工对井下电气设备安全的认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5. 井下安全供电的挑战和改进井下安全供电面临着一些挑战,如煤尘和湿度环境对电气设备的影响,供电系统的老化和磨损等。
为了改进井下安全供电,可以采取一些措施,如加强巡检频率和维修工作,定期更换老化的电气设备,提高设备的密封性和防潮性能。
总的来说,煤矿井下安全供电是矿山安全管理中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
通过采取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可以有效保证供电系统的可靠性和安全性,提高矿工的安全保障水平。
《煤矿安全规程》、《本质安全型矿井评价标准及实施细则》
《煤矿安全规程》、《本质安全型矿井评价标准及实施细则》(机电部分)一、井上供电系统1、主要设备有专用双回路供电。
2、严禁由地面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或发电机直接向井下供电。
3、以下设备必须完好:进出线断路器、隔离开关、一次计量和保护用的电流、电压互感器、主变压器、主设备的供电设施。
4、变电所要有可靠的操作电源。
5、供电设备不应超过额定值运行。
6、变电所进出线开关、主变压器保护配置齐全,符合规程及设计要求。
7、带电力电容器的开关柜应有欠电压保护。
8、变压所应装设小电流接地线装置,且准确可靠。
9、所有高压开关柜必须具有“五防”闭锁功能。
10、有反送电可能的开关柜必须装有高压带电显示装置及闭锁装置。
降压站符合各种保护设计要求。
6KV总开关柜及联络柜下部水平母线应装有绝缘管,防止小动物穿入造成短路。
11、防雷接地符合规程要求。
12、供电设备上应有铭牌、完好牌、责任牌、标志牌,并且清晰。
13、变电所的馈出电缆应标明电缆型号、截面、长度及供电地点。
14、变电所与电力调度有专用直通录音电话,一次录音时间不少于60分钟,与矿有关调度有专用的拨号电话。
15、变电所按要求配齐灭火器材,摆放整齐,性能数量符合电器灭火要求,不超保质期。
值班人员会使用。
16、按规定配备和使用安全用具,安全用具必须完好,并定期试验。
17、工作场所的照明,应保证足够的照度。
在高压配电室、控制室、主要楼梯及通道等地点,还必须设有事故照明。
18、变电所的短路接地线不小于35mm2,并编号,存放在固定地点。
存放位置亦应编号,接地线号码与存放位置号码应一致。
19、绝缘安全用具,每半年试验一次。
20、室内电缆沟电缆排列整齐,沟内无电缆中间接头,沟内无杂物、无积水,盖板平整齐全。
严格执行工作票、操作票制度。
21、有人值守的配电室,值班员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变电所值班人员每班不少于2人。
二、矿井地面瓦斯抽放泵站1、泵房必须用不燃性材料建筑,并有防雷电装置。
煤矿井下用电安全及保护
三、变压器两侧不带高低压开关 的干变的使用要求
❖
❖ 1、原则上仅限于变电所内使用,若不在此 限必须配合高压开关使用或使用移变。
❖ 2、带干变的高压开关,短路保护定值的整 定要考虑干变低压侧近端发生短路要可靠动 作,不能存在保护盲区。
任何供电系统都除技术和功能上满足要求 外,还要确保其使用和运行的安全,这里的安 全指的是①人身安全;②设备安全;③煤矿井 下由于电气事故引起的瓦斯爆炸。所有我们学 习的重点是井下电气上的防爆原理和三大保护 (漏电保护、保护接地、过流保护)。
❖ 以上《规程》规定的电气保护功能必须正常使用,严禁私自 甩掉保护,对于私自甩掉保护或造成保护失灵的,按公司相 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几种特殊情况下的过流保护整定要求
❖ 一、电动机的启动方式为变频器、串电抗情况下的上级高低压馈电开关 的短路、过载保护的整定要求:
❖ 1、为变频启动的情况下的馈电开关的过载整定根据变频器的内部整定 再取1—1.2的系数即可,即:Iz=(1-1.2)Ib
①变压器中性点禁止接地(后面分析)
②井下电气设备采用保护接地(后面分析)
③井下电网采用漏电保护装置(后面分析)
四、 井下供电的变压器中性点禁止接地的分析:
(一)中性点接地方式分类及要求: 前面在介绍漏电和触电时,常提到中性点接地
或不接地的问题,因此,这里对中性点问题进行分 析。 1、分类:一般分为以下四类: ①不接地方式:又称中性点绝缘系统 ②直接接地方式:中性点直接与接地装置连接 ③阻抗接地方式:中性点经过不同数值的电阻与接 地装置连接,电阻在数十欧姆时,为低阻接地 (100 Ω以下);电阻在数百欧姆时,为高阻接地 方式(100 Ω以上) ④消弧线圈接地方式:中性点经电抗线圈与接地装 置连接。
煤矿安全供电管理制度(5篇)
煤矿安全供电管理制度(一)高压供电1、为了加强高压供电管理,高压线路和设备均由机运科负责,机运科要设有一名技术员专管,电工班具体负责高压供电系统的检查、调整和试验。
2、地面高压架空线路、井上下高压电缆、高压配电装置都要统一编号,要注明规格、长度、容量等数据。
机运科要有以下图纸。
(1)、地面高压架空线路输电线路和位置图。
(2)、高压供电系统图(3)、井下高压电缆和高压设备____位置图(4)、高压供电设备牌板和台账(5)、高压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资料和维修记录3、高压供电设备,按规定检修周期和电气设备的检修标准进行检修。
检修后,要进行验收并做好检修记录入档。
4、架空线路每年要进行不少于二次的登杆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的定期巡视,每年雨季前进行一次全面检修,遇到大风暴雨和严重结冻等特殊情况要及时检查。
5、井上下高压电缆每月要进行一次定期检查,每年一次防锈、防腐处理,在电缆设施处进行其他,施工单位要制订措施,按程序审批后,由机运科现场核准、落实,方可进行施工。
6、电气设备使用绝缘油,要进行定期试验。
直接启动设备的操作开关半年一次,其它每年一次,因短路掉闸三次者,必须补加一次试验,对试验不合格者,要及时处理和更换。
7、井上下高压线路和设备的____必须有合理的设计并经有关单位审批后,方可进行。
高压电气设备在____检修后,运行期间要根据煤矿电气设备绝缘试验的规定,进行定期试验和接地电阻的测定,不合格者,要及时处理。
8、防避雷保护要按照“高压保护规程”进行____,根据《煤矿电气设备试验规定》进行试验和测定。
9、地面变电所,出线上要装设过流和选择性的检漏电保护装置,井下中央变电所及采区变电所的高压开关,要装设过流及无压释放的保护装置。
上述保护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进行装设、整定校验装置。
上述保护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进行装设、整定、校验和调整,每年不少于一次,应在雨季前进行。
遇到越级跳闸、保护失灵和仪表不准等腰立即进行检修或更换,保护整定值不经过主管技术员批准,不准任意变动。
第一讲矿井供电系统及供电安全管理
六、采区供电安全
(一)采区作业环境对供电系统和电气设备的特殊要求
1.采区容易发生冒顶和片帮事故。 2.采区的空气中含有瓦斯及煤尘。 3.井下空气比较潮湿。 4.采区电气设备移动频繁。 5.井下硐室、巷道、采掘工作面的空间狭小。 6.采区有些机电硐室和巷道的温度较高,使电气设备的散热 条件较差。 7.采煤、掘进和开拓巷道都需要使用电雷管。
二、电力负荷的分级
电力负荷的分级,是根据负荷的重要性以及供电中断后 造成的危害程度来划分的。一般煤矿电力负荷分三级。
1.一级负荷(一类用户):如主通风机、井下主排水泵、升降 人员的立井提升设备、瓦斯抽放机等。
2.二级负荷(二类用户):采区变电所、电机车用的整流 设备、综合机械化采煤电气设备、专门用于提升物料的斜井提 升设备等。
电流对人体的作用决定于许多相互关联的因素,其中主要 是电流强度和持续的时间。在短暂(持续时间低于1~3s)的 电流作用下,一般讲,触电持续的时间越长,允许的人身触 电电流值就越小。我国现在设计漏电保护装置,是按30mA·S 计算的,也就是说,只要人身触电电流和触电时间的乘积, 不大于30mA·S ,就可认为是安全的。电网电压越高,人身触 电电流越大,因此,漏电保护装置和自动闭锁开关的动作速 度要求也越快。
6Rr) 2 2C 2)
1000
660 3
0.154A 154mA
1
9
35000(35000 61000) 10002[1 350002 3142 (0.5106
)
2
]
单相接地
煤矿安全用电
煤矿安全用电煤矿对供电的基本要求1.供电可靠煤矿供电必须连续,不能中断。
煤矿一旦中断供电,不仅造成全矿停产,而且由于主排水泵、主通风机、瓦斯抽放泵、主提升机等机电设备停运,就将危及井下工作人员甚至全矿井的安全。
因此,为了保证矿井安全生产,煤矿要求供电必须可靠。
2.供电安全、由于煤矿井下特殊的环境条件,使供电线路和电气设备易受损坏,可能造成人身触电和电火花引起的火灾和瓦斯、煤尘爆炸等严重事故。
因此,煤矿井下供电必须采取安全技术措施,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确保供电安全。
3.技术合理在满足供电可靠与安全的前提下,还应保证供电技术合理,即保证良好的供电质量。
良好的供电质量要求供电电压和频率保持稳定,其偏离额定值的幅度不超过允许的范围。
其目的是保证电气设备正常安全运行,否则,电气设备运行情况将会显著恶化,甚至损坏设备。
4.供电经济在满足以上要求的基础上,应尽量做到供电系统简单、设备选型合理、安装操作方便、基本建设投资和运行费用低,从而节约开支,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矿用电气设备的类型煤矿井下使用的电气设备可分为两大类,即矿用一般型电气设备和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
1.矿用一般型电气设备矿用一般型电气设备是专为煤矿井下生产的不防爆的电气设备。
对矿用一般型电气设备的基本要求是:外壳封闭、坚固,防滴、防溅、防潮性能好,能防止从外部直接触及带电部分,有专门接线盒,有防止带电打开的机械闭锁装置。
由于矿用一般型电气设备不防爆,所以只能用于没有瓦斯、煤尘爆炸危险的矿井。
在有瓦斯、煤尘爆炸危险的矿井,只能用于井底车场、总进风道等通风良好、瓦斯煤尘爆炸危险性很小的场所。
矿用一般型电气设备外壳上均有清晰的标志“KY”。
2.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是按照国家标准设计制造的,不会引起周围爆炸性混合物爆炸的电气设备。
根据现行的防爆炸电气设备的国家标准(GB3836.1—2000),防‘爆型电气设备分为隔爆型(d)、增安型(e)、本质安全型(i)、正压型(p)、充油型(o)、充砂型(q)、浇封型(m)、无火花型(n)、气密型(h)、特殊型(s)。
矿井供电系统及井下供电安全
返回目录
第二十五学时
3.触电的方式
井下供电安全(下)
按照人体触及带电体的方式和电流通过人体的途径,触电可分为单相触电、
四、矿井供电系统的类型
根据矿井的井田范围、煤层深度和地质条件,矿井供电系统分为深井 供电系统和浅井供电系统。煤层深度大于150 m时应采用深井供电系统,小 于150 m时应采用浅井供电系统。 (1)深井供电系统。 (2)浅井供电系统。
返回目录
第二十一学时
矿井供电系统(上)
五、变压器中性点的运行方式
的危险,因此还必须采取措施对线路的绝缘进行监视。
返回目录
第二十一学时
矿井供电系统(上)
5.变压器中性点采用消弧线圈接地 在电网对地电容电流较大时,即使线路对地绝缘电阻很高,也不能减 少通过人身的触电电流,反而会增加触电电流。为此,可用电感电流来补 偿电容电流。变压器中性点采用消弧线圈接地就是通过消弧线圈产生感性
返回目录
第二十二学时
七、采区供电
矿井供电系统(下)
随着采掘机械化程度的提高以及工作面电气设备总容量的增加,对井 下采区供电提出了新的要求。 ① 采区供电电压已普遍提高,采用660 V或1 140 V。 ② 为了缩短低压供电距离,一般使用隔爆移动变电站;为了配合采煤 机组快速推进的需要,广泛采用组合式电气设备。 ③ 在采区电气安全方面,广泛采用阻燃移动式橡套屏蔽电缆,使用了 漏电闭锁、有选择性漏电保护装置,使用照明、信号综合保护装置和煤电 钻综合保护装置。
煤矿安全规程供电规定(3篇)
第1篇一、概述为确保煤矿安全生产,保障矿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煤矿安全生产实际,特制定本规程。
二、供电原则1. 矿井供电应遵循安全可靠、经济合理、技术先进的原则。
2. 矿井供电系统应具备较高的供电可靠性,确保矿井生产、生活用电需求。
3. 供电系统应满足矿井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等要求。
4. 供电系统应具备良好的抗干扰性能,降低电磁辐射对环境和人体的影响。
三、供电设施1. 矿井供电设施包括:发电厂、变电站、输电线路、配电线路、用电设备等。
2. 发电厂:矿井应配备可靠的发电设备,保证矿井供电需求。
3. 变电站:矿井变电站应具备较高的可靠性,配备必要的保护、监测、控制设备。
4. 输电线路:输电线路应选用符合国家标准、安全可靠的导线材料,确保输电线路安全。
5. 配电线路:配电线路应选用符合国家标准、安全可靠的导线材料,合理布置,确保供电质量。
6. 用电设备:用电设备应选用符合国家标准、安全可靠的设备,并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
四、供电系统设计1. 供电系统设计应充分考虑矿井规模、生产工艺、用电需求等因素。
2. 供电系统设计应符合国家有关电力工程设计规范和标准。
3. 供电系统设计应保证供电可靠性,合理配置备用电源。
4. 供电系统设计应充分考虑矿井抗灾能力,提高供电系统的抗灾性能。
五、供电系统运行与维护1. 供电系统运行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执行,确保供电安全可靠。
2. 供电系统运行应定期进行巡视、检修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 供电系统运行应加强监测、控制,及时发现和处理异常情况。
4. 供电系统运行应确保电气设备、线路等符合安全标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触电等事故。
六、供电系统安全管理1. 矿井应建立健全供电系统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
2. 供电系统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和安全管理能力。
3. 供电系统运行人员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供电安全。
AQ1023--煤矿井下低压供电系统及装备通用安全技术要求
煤矿井下低压供电系统及装备通用安全技术要求AQ 1023-2006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煤矿井下低压供电系统的安全技术要求,以及控制、测量及用电设备的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低压供电系统(以下简称供电系统)及装备。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
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56-2003标准电压GB 191-2000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762-2002电气设备、额定电流GB 2894-1999安全标志牌GB 3836.1-2000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3836.2-2000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2部分:隔爆型“d”GB 3836.3-2000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3部分:增安型“e”GB 3836.4-2000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4部分:本质安全型“i”GB 3836.5-2004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5部分:正压型“p”GB 3836.7-2004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7部分:充砂型“q”GB 3836.9-2003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9部分:浇封型“m”GB/T 4026-2004人机界面标志标识的基本方法和安全规则设备端子和特定导体终端标识及字母数字系统的应用通则GB 4208-1993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GB/T 4728.1-2005电气图用图形符号第1部分:一般要求GB/T 5094.1-2002工业系统、装置与设备以及工业产品结构原则与参照代号第1部分:基本规则GB/T 5094.2-2003工业系统、装置与设备以及工业产品结构原则与参照代号第2部分:项目的分类与分类码GB/T 7159-1987电气技术中的文字符号制订通则GB/T10233-2005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电控设备基本试验方法GB/T 12173-1990矿用一般型电气设备GB/T 14048.1-2000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总则GB 14048.2-2001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低压断路器GB 14048.3-2002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低压开关、隔离器、隔离开关及熔断器组合电器GB 14048.4-2003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机电式接触器和电动机起动器GB/T 15663. 11-1995煤矿科技术语矿山电气工程AQ 1023-2006MT/T 154.2-1996煤矿用电器设备产品型号编制方法和管理办法MT 175-1988矿用隔爆型电磁起动器用电子保护器MT 189-1988矿用隔爆型检漏继电器MT 209-1990煤矿通信、检测、控制用电工电子产品通用技术要求MT 818.1~14-1999煤矿用阻燃电缆MT/T 661-1997煤矿井下用电器设备通用技术条件《煤矿安全规程》2004年版3术语和定义除GB/T 15663. 11-1995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外,补充以下术语和定义。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煤矿供电系统及安全要求
(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8585-92 煤矿供电系统及安全要求(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
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一.煤矿企业对供电的要求
⒈供电可靠
⒉供电安全
⒊供电质量要好
⒋供电经济
二.煤矿供电系统分级
⒈一级用户:凡因突然停电会造成人身伤亡或重要设备损坏,给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者,均为一级用户。
如煤矿主要通风机、井下主排水泵、副井提升机等,这类用户采用不同母线的双回路电源进行供电,以保证有一回路供电出现故障的情况下,另一回路仍能继续供电。
⒉二级用户:凡因突然停电造成较大数量的减产或较大经济损失者。
如煤矿集中提煤设备、地面空气
压缩机、采区变电站等,对这类用户一般采用双回路供电或环形线路供电。
⒊三级用户:凡不属于一、二级用户的,均为三级用户,这类用户突然停电对生产没有直接影响。
如煤矿井口机修厂等。
这类用户的供电,只设一回路供电。
三.矿井供电必须符合的要求
1.矿井必须是双回路供电。
当任一回路发生故障停电时,另一回路应能担负矿井全部负荷。
2.矿井两回路电源线路上都不得分接任何负荷
3.矿井的电源应采用分列运行方式。
一路运行时另一路必须带点备用。
4.10kv及其以下的矿井架空电源线路不得共杆架设。
5.矿井电源线路上严禁装设负荷定量器。
6.对井下各水平中央变电所、开采主排水泵和下山的采区水泵房供电线路,必须双回路供电。
7.主要通风机、提升人员的提升机、抽放瓦斯泵
必须双回路供电。
8.严禁井下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
9.井下各级配电电压和各种电气设备的额定电压等级,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高压,不超过10kv。
②低压,不超过1140v。
③照明、信号、电话和手持式电气设备的供电额定电压,不超过127v。
④远距离控制线路的额定电压,不超过36v。
⑤采区电气设备使用3300v供电时,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措施。
10.井下低压配电系统同时存在2种或2种以上电压等级时,低压电气设备上应明显地标出其电压额定值。
11.硐室外严禁使用油浸式低压电气设备。
12.40kw及以上的电动机,应采用真空电磁启动器控制。
13.井下高压电动机、动力变压器的高压控制设备,应具有短路、过负荷、接地和欠压释放保护。
14.低压电动机的控制设备,应具有短路、过负荷、单相断线、漏电闭锁保护装置及远程控制装置。
15.矿井高压电网,必须采取措施限制单相接地电容电流不超过20A。
16.矿井低压馈电线路上,必须装设检漏保护装置或有选择性的漏电保护装置,保证自动切断漏电的馈电线路。
每天,必须对低压检漏装置的运行情况进行一次跳闸试验。
17.煤电钻必须使用设有检漏、漏电闭锁、短路、过负荷、断相、远距离启动和停止煤电钻的综合保护装置。
每班使用前,必须对煤电钻的综合保护装置进行一次跳闸试验。
18.井上、下必须设防雷电装置。
四.对采区变电所及变电硐室的有关要求
1.采取变电所应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2.变电硐室长度超过6m时,必须在硐室的两端各设一个出口。
3.机电硐室入口处必须悬挂“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的警示牌。
4.采区变电所应设专人值班。
无人值班的变电硐室必须关门加锁,并有值班人员巡回检查。
5.硐室内的设备,必须分别编号,表明用途,并有停送电的标志。
请在这里输入公司或组织的名字
Enter The Name Of The Company Or Organization He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