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经营许可证全套规章制度

合集下载

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制度(6篇)

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制度(6篇)

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一、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渗出性皮肤病等____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新参加工作或临时工作人员应当进行岗前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三、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四、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应当每日健康晨检,出现咳嗽、发热、皮肤伤口或感染等有碍于食品安全的病症时,应当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从业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相关岗位的卫生管理要求,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保持手部清洁,不得在食品经营场所或贮存场所内从事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

六、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健康检查和处置以及日常卫生检查等应当记录并建立档案,档案应当妥善保管,不得涂改、污损,保管期限最低不得少于____年。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一、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保证食品安全的自律管理制度制定、实施自查计划,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

二、食品安全自查由负责人或食品安全管理员____实施,并负责不合格项的整改工作。

三、食品安全自查一般分为定期自查和专项自查,定期自查应当根据所经营的食品风险等级确定频次,专项自查应当根据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消费者、媒体____等渠道获知的食品安全风险信息立即实施。

四、经营场所布局、制作工艺流程、内部管理流程等重点管理项发生变化的,应当立即____食品安全自查。

五、食品安全自查不合格项应当查清原因、立即整改。

有证据表明可能危害食品安全的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并向当地食品要你监管部门报告,待问题排查整改到位后方可重新销售。

六、食品安全自查应当建立自查档案,如实记录食品安全自查____实施的时间、计划、人员、结果和排查整改情况,不得涂改或污损,保存时限不得少于____年。

食品经营许可证全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经营许可证全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经营许可证全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前言食品安全是关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大事,为了确保食品经营过程中的安全与卫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食品经营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其他食品经营者。

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内容1. 食品原料采购与储存管理制度(1)采购食品原料时,必须选择具备合法资质的供应商,并索取相应的资质证明文件。

(2)食品原料采购应遵循新鲜、合格、安全的原则,不得采购过期、变质、不合格的食品原料。

(3)采购的食品原料应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储存,确保原料的新鲜度和安全性。

(4)食品原料储存应实行分区管理,生熟食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5)定期对食品原料储存环境进行检查,确保储存条件符合要求。

2. 食品加工制作管理制度(1)食品加工制作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且在上岗前进行健康检查。

(2)食品加工制作过程应遵循卫生操作规程,确保食品的卫生和安全。

(3)食品加工制作工具、设备应定期清洗、消毒,防止交叉污染。

(4)食品加工制作场所应保持清洁卫生,不得有积水、油污、垃圾等。

(5)食品加工制作过程中,不得使用过期、变质、不合格的食品原料。

3. 食品销售管理制度(1)食品销售场所应保持清洁卫生,不得有积水、油污、垃圾等。

(2)食品销售过程中,应遵循先进先出原则,确保食品的新鲜度。

(3)食品销售时应明码标价,确保消费者知情权。

(4)食品销售过程中,不得使用过期、变质、不合格的食品原料。

(5)定期对食品销售场所进行检查,确保食品安全。

4. 食品检验检测制度(1)食品经营者应定期对食品进行检验检测,确保食品的安全和卫生。

(2)食品检验检测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

(3)食品检验检测报告应保存完好,以备监管部门查阅。

(4)食品检验检测结果不合格的,应立即停止销售,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5. 食品安全培训与宣传制度(1)食品经营者应定期对员工进行食品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制度(六篇)

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制度(六篇)

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一、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渗出性皮肤病等____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新参加工作或临时工作人员应当进行岗前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三、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四、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应当每日健康晨检,出现咳嗽、发热、皮肤伤口或感染等有碍于食品安全的病症时,应当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从业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相关岗位的卫生管理要求,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保持手部清洁,不得在食品经营场所或贮存场所内从事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

六、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健康检查和处置以及日常卫生检查等应当记录并建立档案,档案应当妥善保管,不得涂改、污损,保管期限最低不得少于____年。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一、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保证食品安全的自律管理制度制定、实施自查计划,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

二、食品安全自查由负责人或食品安全管理员组织实施,并负责不合格项的整改工作。

三、食品安全自查一般分为定期自查和专项自查,定期自查应当根据所经营的食品风险等级确定频次,专项自查应当根据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消费者、媒体舆情等渠道获知的食品安全风险信息立即实施。

四、经营场所布局、制作工艺流程、内部管理流程等重点管理项发生变化的,应当立即组织食品安全自查。

五、食品安全自查不合格项应当查清原因、立即整改。

有证据表明可能危害食品安全的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并向当地食品要你监管部门报告,待问题排查整改到位后方可重新销售。

六、食品安全自查应当建立自查档案,如实记录食品安全自查组织实施的时间、计划、人员、结果和排查整改情况,不得涂改或污损,保存时限不得少于____年。

食品经营许可证全套规章制度(完整)

食品经营许可证全套规章制度(完整)

食品经营许可证全套规章制度(完整)1.从业人员健康制度:食品经营人员每年必须接受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从业人员必须在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

食品经营人员必须持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才能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患有消化道传染病、肺结核、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直接接触食品的工作,一旦发现,要立即调离原岗位。

手部有开放性、感染性伤口的从业人员必须严密包扎并佩戴手套后方可上岗。

2.从业人员培训制度:新参加工作和临时从业人员必须通过卫生知识培训并合格后方可上岗。

长期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人员每两年要进行卫生知识复,并通过考核合格后方可继续上岗。

从业人员必须掌握相关的食品卫生知识和基本卫生操作技能,严格把好卫生质量关,采购员不购买卫生不合格产品,保管员不接收卫生不合格食品,加工员不使用卫生不合格食品,销售员不出售卫生不合格食品。

从业人员必须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惯,包括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和勤换工作服。

上岗时,从业人员要自觉保持衣帽整洁,不佩戴首饰、耳饰或涂指甲油、化浓妆等,保持形象素雅。

3.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认真制定、落实、检查本单位的各项食品安全制度是否到位,协助本单位法人、负责人做好日常的食品安全管理落实工作。

依法建立健全进货检查验收制度,认真查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产品合格证明、产品标识和商品质量是否符合法定要求,严格控制商品进货。

建立健全商品进货记录制度,如实记录、保存进货商品的各种信息和数据,保证进货商品的可追溯性和销售商品流向信息的真实性,以防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

负责组织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的研究培训,并建立培训档案。

负责组织从业人员年度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督促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积极配合有关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规范经营行为,完善售后服务,妥善解决消费投诉和纠纷。

4.食品安全自检查与报告制度:删除该段落,因为没有内容。

许可证食品证规章制度

许可证食品证规章制度

许可证食品证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行为,确保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食品安全许可证管理。

第三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申请食品安全许可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保障食品质量安全。

第四条食品安全许可证的核发、监督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五条国家将逐步推行食品安全许可证电子化管理,实行信息化监管。

第六条食品安全许可证管理应当坚持风险分级管控原则,加强源头监管,强化风险评估,做到全程可追溯。

第七条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当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第八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在取得食品安全许可证后,应当遵守相关规定,不得擅自变更生产范围、设备、工艺等重要环节。

第二章食品安全许可证的申请及核发第九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向当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提出食品安全许可证申请。

第十条申请食品安全许可证的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法定注册资本,符合相关规定;(二)场所设施符合卫生要求;(三)从业人员持有健康证明;(四)生产经营活动符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要求。

第十一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后,按照相关程序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对申请单位进行现场核查。

第十二条核查合格的单位,依法应当核发食品安全许可证,并在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布。

第十三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在取得食品安全许可证后,应当按照许可证的规定经营生产,不得私自更改。

第十四条食品安全许可证的有效期限为5年,到期前应当提前向食品安全监督部门重新申请。

第十五条食品安全监督部门应当根据情况对已核发的食品安全许可证进行定期检查,确保企业持续符合许可条件。

第三章食品安全许可证的管理第十六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食品安全许可证悬挂在生产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供公众查阅。

第十七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配备专职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内部监督,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食品经营许可证全套规章制度(完整)

食品经营许可证全套规章制度(完整)

1从业人员健康制度一、食品经营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

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经营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二、食品经营人员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

四、凡检出患有以上“五病”者,要立即将其调离原岗位,禁忌患者及时调离率100%。

五、凡食品从业人员手部有开放性、感染性伤口必须要严密包扎,并戴手套后方可上岗工作。

2从业人员培训制度一、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经营人员必须卫生知识培训合格方可上岗。

二、长期从事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两年进行卫生知识复习一次,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继续上岗。

三、食品人业人员必须掌握相关的食品卫生知识和基本卫生操作技能,严把卫生质量关,做到采购员不购买卫生不合格产品,保管员不接收卫生不合格食品。

加工员不使用卫生不合格食品,销售员不出售卫生不合格食品。

四、食品从业人员必须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个人卫生要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和勤换工作服。

五、食品从业人员上岗时,要自觉做到衣帽整洁,不配戴首饰、耳饰或涂指甲油、化浓妆等现象,保持形象素雅。

3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认真制定、落实、检查本单位的各项食品安全制度是否到位,协助本单位法人、负责人做好日常的食品安全管理落实工作。

二、依法建立健全进货检查验收制度,认真查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产品合格证明、产品标识和商品质量是否符合法定要求,严把商品进货关。

三、建立健全商品进货记录制度,如实记录、保存进货商品的各种信息和数据,保证进货商品的可追溯性和销售商品流向信息的真实性,以防范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

四、负责组织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的学习培训,并做好建立培训档案工作。

五、负责组织从业人员年度健康检查并做好建立健康档案工作,督促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制度范本(4篇)

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制度范本(4篇)

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食品经营者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程序和要求,保证食品经营活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确保食品安全与公众健康。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三、政策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3.各地省、市、县(区)相关法规和规章。

四、基本要求1.食品经营者必须依法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并通过监管部门的检验检疫;2.食品经营者必须按照许可证上的范围和经营活动以及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进行经营;3.食品经营者应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保证产品质量安全;4.食品经营者应配备专业的从业人员,并经过培训合格;5.食品经营者应保证食品从进货到销售环节的产品追溯、记录和报告;6.食品经营者应接受监管部门的日常检查和抽检。

五、许可证办理程序1.申请者应按照所在地区相关法规和规章的要求填写《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2.监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如发现不符合要求的情况,要求申请者补正;3.审核通过后,监管部门组织现场检查,对食品经营场所、设备、卫生等进行检查;4.如检查合格,监管部门向申请者出具《食品经营许可证》,同时将相关信息上传至食品经营许可证公共查询平台;5.申请者收到许可证后,应按照规定进行公示、备案等手续。

六、许可证使用与管理1.食品经营许可证是食品经营者合法经营的凭证,须按照许可证上的范围和经营活动进行经营;2.食品经营者应将许可证妥善保管,不得转借、转让或伪造;3.许可证有效期为三年,到期应及时进行续签;4.监管部门随时有权对许可证持有人进行抽检和核查,如发现违规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罚;5.许可证持有人应配合监管部门的日常检查和抽检,提供相关资料和配合工作;6.许可证持有人应及时报告任何涉及食品安全的重大事故,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七、惩罚措施对于违反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制度的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包括但不限于:1.责令停业整顿;2.吊销许可证;3.罚款;4.追究刑事责任等。

食品经营许可各项规章制度

食品经营许可各项规章制度

食品经营许可各项规章制度一、食品经营许可的适用范围食品经营许可适用于从事食品生产、加工、储运、销售等活动的单位或个人。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食品生产企业(包括食品加工企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等)、批发、零售等销售单位、餐饮服务单位、食品仓储单位等。

二、食品经营许可的申请条件1. 食品经营主体应当具备依法设立的证照、生产加工场所符合食品安全卫生要求、从业人员具备食品安全知识等方面的基本条件;2. 食品经营主体应当具备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并严格依照食品生产加工标准进行操作;3. 食品经营主体应当承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能够保证食品产品的质量安全。

三、食品经营许可的审批程序1. 申请:食品经营主体应当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2. 审查: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如符合规定则受理,并组织实地检查;3. 审批:经审查合格,审核通过的食品经营单位,颁发食品经营许可证书;4. 监督检查:获得食品经营许可的单位,应当定期接受监督检查,确保符合食品安全卫生要求。

四、食品经营许可的管理办法1. 食品经营主体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从事无许可经营的食品活动;2. 食品经营主体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质量控制和监督;3. 食品经营主体应当定期对食品生产加工环境进行清洁消毒,并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4. 食品经营主体应当加强对食品原料的审查和采购管理,确保食品质量安全;5. 食品经营主体应当配备必要的食品安全监测设备,确保及时发现并处理食品安全问题。

五、食品经营许可的监督管理1.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食品经营许可的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对食品经营主体的监督检查;2.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处理食品经营主体的投诉举报,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并公布;3.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食品经营单位的抽检监测,对不合格食品及时责令下架处理;4.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合作,形成食品安全监管合力。

食品经营许可证全套规章制度(完整)

食品经营许可证全套规章制度(完整)

一、食品经营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

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经营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二、食品经营人员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

四、凡检出患有以上“五病”者,要立即将其调离原岗位,禁忌患者及时调离率100%。

五、凡食品从业人员手部有开放性、感染性伤口必须要严密包扎,并戴手套后方可上岗工作。

一、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经营人员必须卫生知识培训合格方可上岗。

二、长期从事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两年进行卫生知识复习一次,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继续上岗。

三、食品人业人员必须掌握相关的食品卫生知识和基本卫生操作技能,严把卫生质量关,做到采购员不购买卫生不合格产品,保管员不接收卫生不合格食品。

加工员不使用卫生不合格食品,销售员不出售卫生不合格食品。

四、食品从业人员必须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个人卫生要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和勤换工作服。

五、食品从业人员上岗时,要自觉做到衣帽整洁,不配戴首饰、耳饰或涂指甲油、化浓妆等现象,保持形象素雅。

3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认真制定、落实、检查本单位的各项食品安全制度是否到位,协助本单位法人、负责人做好日常的食品安全管理落实工作。

二、依法建立健全进货检查验收制度,认真查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产品合格证明、产品标识和商品质量是否符合法定要求,严把商品进货关。

三、建立健全商品进货记录制度,如实记录、保存进货商品的各种信息和数据,保证进货商品的可追溯性和销售商品流向信息的真实性,以防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

四、负责组织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的学习培训,并做好建立培训档案工作。

五、负责组织从业人员年度健康检查并做好建立健康档案工作,督促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食品经营许可证》全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经营许可证》全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经营许可证》全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1、食品经营单位应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食品经营过程中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2、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食品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经过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制定和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对食品采购、储存、加工、销售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处理食品安全事故等。

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1、食品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健康证明应在有效期内。

2、食品经营单位应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记录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培训情况等信息。

3、从业人员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4、从业人员在工作期间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换工作服等。

三、食品安全培训制度1、食品经营单位应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培训,提高其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培训内容应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安全知识、操作规范等。

3、新入职的从业人员应进行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4、培训应有记录,包括培训时间、地点、内容、参加人员签名等。

四、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制度1、食品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及原料,应当按照规定向供货者索取有效的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等材料,并留存加盖公章(或签字)的复印件。

2、采购进口食品及原料,应当索取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3、采购食品及原料应建立采购台账,如实记录食品及原料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4、采购食品及原料应实行定点采购,选择信誉好、质量可靠的供应商,并与其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双方的食品安全责任。

食品经营许可证全套规章制度(完整)

食品经营许可证全套规章制度(完整)

1从业人员健康制度一、食品经营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

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经营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二、食品经营人员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

四、凡检出患有以上“五病”者,要立即将其调离原岗位,禁忌患者及时调离率100%。

五、凡食品从业人员手部有开放性、感染性伤口必须要严密包扎,并戴手套后方可上岗工作。

2从业人员培训制度一、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经营人员必须卫生知识培训合格方可上岗。

二、长期从事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两年进行卫生知识复习一次,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继续上岗。

三、食品人业人员必须掌握相关的食品卫生知识和基本卫生操作技能,严把卫生质量关,做到采购员不购买卫生不合格产品,保管员不接收卫生不合格食品。

加工员不使用卫生不合格食品,销售员不出售卫生不合格食品。

四、食品从业人员必须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个人卫生要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和勤换工作服。

五、食品从业人员上岗时,要自觉做到衣帽整洁,不配戴首饰、耳饰或涂指甲油、化浓妆等现象,保持形象素雅。

3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认真制定、落实、检查本单位的各项食品安全制度是否到位,协助本单位法人、负责人做好日常的食品安全管理落实工作。

二、依法建立健全进货检查验收制度,认真查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产品合格证明、产品标识和商品质量是否符合法定要求,严把商品进货关。

三、建立健全商品进货记录制度,如实记录、保存进货商品的各种信息和数据,保证进货商品的可追溯性和销售商品流向信息的真实性,以防范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

四、负责组织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的学习培训,并做好建立培训档案工作。

五、负责组织从业人员年度健康检查并做好建立健康档案工作,督促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食品经营许可证》全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经营许可证》全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经营许可证》全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概述1.1《食品经营许可证》是指依法通过审批手续取得的食品经营者经营食品的许可证书,是食品经营者在食品经营活动中的合法凭证。

1.2《食品经营许可证》具体由生产许可、流通许可和餐饮许可等不同类别,并根据经营者的经营范围合理划分。

1.3《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核发机关是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对食品经营者进行监督管理,确保食品安全。

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2.1店面环境要求2.1.1食品经营者应保证店面内环境整洁、明亮,设施设备完善,保证各种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

2.1.2店内室内空气质量要求达标,不得存在异味、烟雾等不良气体。

2.1.3店内须设有洗手间,并保持洗手间的清洁卫生。

2.2食品安全从业人员要求2.2.1食品安全从业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健康证明,并接受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掌握相关食品安全知识。

2.2.2食品安全从业人员应按要求穿戴工作服,保持个人卫生,定期接受体检。

2.2.3食品安全从业人员应进行定期培训,及时更新食品安全知识,提高食品安全意识。

2.3食品供应采购要求2.3.1食品经营者需要确保供应商的合法性和信誉度,选购合格的食品原材料。

2.3.2食品原材料的验收要求:对购买的食品原材料进行检查,确保其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2.3.3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供应商档案,并对供应商进行定期的评价和监督。

2.4食品贮存和销售要求2.4.1食品经营者应将不同类别的食品进行分别贮存,确保食品的分类存储。

2.4.2食品经营者应定期对存储的食品进行检查,确保食品无变质和菌落超标等情况。

2.4.3食品经营者应建立食品追溯和召回制度,对出现质量问题的食品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的结果记录备查。

2.5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2.5.1食品经营者应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应急责任人和具体的应急措施。

2.5.2食品经营者应定期进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制度(四篇)

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制度(四篇)

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制度根据《____食品安全法》、《____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我单位就食品经营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制度:一、进货检查验收制度1、对采购的食品按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履行检查义务,检查食品感官质量和标签;检验是否为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食品;检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销售进口食品的,查验进口食品的合法证明。

销售生鲜食品的,查验检验检疫等上市凭证资料是否相符。

2、对进入商场、超市、食杂店悬挂“总经销”“总代理”字样牌匾的必须查验是否持有合法有效的授权文书,并将文书复印件留存归档备查。

3、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企业总部向所属经营者提供进货查验的证明。

统一配送之外自行采购的食品,建立进货检验记录制度。

二、索证索票制度1、索证。

进货时按规定向生产厂家或上级供货商索取“一照二证一报告”。

即索取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证件和质量检验合格报告。

对生产厂家或上级批发企业的上述证照及时更新,以保证在有效期内。

经营进口食品的,索取进口食品的合法证明。

2、索票。

进货时索取载有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____、进货日期等内容的进货票据。

3、食品索证索票后,在指定场所显要位置予以公示,供消费者进行查询及有关部门进行检查。

三、进销货台账制度1、食品批发商建立食品进销台账制度,零售商建立食品进货台账制度。

2、建立食品进货台帐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商名称及____、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票据。

3、批发商销货时按照市局下发的供货凭证样式,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商名称及____、进货日期等,凭证格式为二联,第一联存根(批发商销货台帐),第二联随货同行(零售商进货台帐)。

食品经营许可证 规章制度

食品经营许可证 规章制度

食品经营许可证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食品经营者的管理,保障食品安全,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凡经营食品销售、加工等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章制度的规定,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第三条:食品经营许可证是食品经营者合法营业的凭证,具有合法合规的经营食品权利,未办理许可证的食品经营者不得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第四条: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为三年,到期前须办理延期手续,逾期未办理的,不得继续经营食品业务。

第五条:食品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保证所售食品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不得销售过期、变质或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

第六条: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食品卫生管理规范,确保食品从生产到销售的全程安全。

第七条:食品经营者应当配备专业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对食品的质量、安全及卫生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食品安全问题。

第八条:食品经营者不得私自添加违法违规的食品添加剂,不得篡改食品标签、包装或生产日期,不得以次充好、以假乱真。

第九条:食品经营者应当配备完整的食品检测设备,确保所售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第十条:食品经营者应当保证食品从采购到销售的全程追溯,保留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文件,便于监管部门对食品安全问题的调查和排查。

第十一条:食品经营者应当遵守价格规定,合理定价,不得哄抬价格或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

第十二条:食品经营者应当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配合相关部门进行检查、验收和执法工作,协助调查食品安全问题、隐患等。

第十三条:食品经营者应当依法纳税,不得逃避、拖延或逃漏税款,合法合规经营,维护国家税收秩序。

第十四条:对于违反食品经营许可证规章制度的行为,监管部门有权予以查处,依法给予警告、罚款、吊销许可证等处理,严重者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监管部门应当建立定期检查、抽查、现场检查和投诉举报等监督机制,加强对食品经营者的监督管理,确保食品安全稳定。

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制度样本(三篇)

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制度样本(三篇)

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制度样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食品经营行为,维护消费者权益,确保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申请、发放、使用、变更、注销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食品经营许可证是指国家有关部门依法核发的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合法凭证。

第四条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管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保护食品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核发、使用、变更、注销等工作,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

第六条食品经营者必须依法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不得经营食品,对违法经营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

第二章申请与核发第七条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交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一)食品经营者登记证明;(二)食品经营场所租赁合同或购房合同;(三)与食品安全相关的人员从业资格证书;(四)食品生产加工设备、器具的验收检疫证明;(五)食品经营场所的设计图纸和卫生许可证;(六)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第八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发或者不予核发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决定,并向申请人发出书面通知。

第九条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为三年。

第十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核发食品经营许可证前,应当对食品经营者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其所提供的信息真实性进行核实。

第十一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可以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食品经营者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对审核结果负责。

第三章使用与管理第十二条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食品,并确保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三条食品经营者应当定期进行食品安全培训,并确保员工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十四条食品经营者应当定期进行食品安全检查,对检查结果及时进行记录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五条食品经营者应当在食品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悬挂食品经营许可证,向消费者展示。

第十六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可以随时对食品经营者的经营行为进行抽样检查,对检查结果进行核实,如发现问题,依法予以处罚。

食品经营许可证全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经营许可证全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经营许可证全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食品经营许可证全套制度1.食品经营许可制度食品经营许可是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管理的一种方式,主要对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从业人员、食品销售等各个方面进行管理和监督,确保食品的安全与合法。

2.食品生产加工管理制度立足于保障食品加工和生产的安全和卫生,实行“卫生工程、净化生产、卫生操作”等手段,设立专责机构,进行备案管理,制定食品生产质量追溯体系,落实生产许可证证照,落实产品检测和检验,以确保生产环节的安全和可控性。

3.食品进货验收管理制度建立进货台账,审核原材料供应商资质证件,制定进货采购计划、审核采样检测报告,对产品进行抽样检测,基于检测的结果,对采购确认,同时对不符合要求的原材料进行拒收处理严厉打击假冒伪劣食品、过期食品和饲料等情况的发生。

4.食品贮存管理制度从物理环境、设备、工艺和人员等多个方面来管理,并定期检测,全面确保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的质量安全。

5.食品包装管理制度根据食品的种类和使用周期等要素,进行合适的包装,并选用符合医疗卫生标准的包装设备,确保每个环节下来的产品物流的安全性和卫生性。

6.食品销售管理制度制定食品销售计划,明确销售范围、渠道、市场需求,落实质量标准和食品安全相关的监管制度,避免销售过程中的问题,对关键节点进行跟踪,确保食品实现的是优质和安全。

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食品生产加工安全制度该制度的目的是确保从生产到销售的每一个环节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能够保证食品的卫生和安全,确保生产加工环节对卫生和健康的合理保护。

2.食品原料采购安全制度在采购食品原材料时,公司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做好供应商资质证明的核查工作,确保采购到的食品原料最安全最健康。

3.食品中毒应急处理制度该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应对食品中毒应急情况,以确保受害者得到及时的救治,同时确保相关食品被封存和处理,以保护其他消费者和公众的安全。

4.食品检测和检验安全制度食品检测和检验肩负着保障消费者的食品安全任务,应该尽可能地提高检测和检验的准确率和可靠性,对不符合要求的食品进行处理,以保障食品行业的健康发展。

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经营许可管理,规范食品经营行为,保障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食品经营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食品经营许可及食品安全管理活动。

第三条食品经营企业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证规定的范围、条件、期限等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第四条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加强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确保食品安全。

第二章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与审批第五条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向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食品经营许可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第六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企业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

第七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食品经营企业的经营范围、规模、条件等,对食品经营许可进行现场核查。

第八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作出准予许可决定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企业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

第三章食品安全管理第九条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采购、储存、运输、加工、销售、餐饮服务等环节的管理制度。

第十条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每年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取得有效的健康证明。

第十一条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并保存相关凭证。

第十二条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食品销售记录制度,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销售日期、销售对象等信息。

第十三条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自查自纠制度,定期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四条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召回制度,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及时召回,并记录召回情况。

第十五条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制度,对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及时报告,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置。

食品经营许可证制度(五篇)

食品经营许可证制度(五篇)

食品经营许可证制度第一条为保障食品销售安全,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____食品安全法》、《____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食品药品监管机关核准食品销售许可后开始从事食品销售活动,并将许可证悬挂或摆放于显著位置。

第三条加强对食品安全管理相关法规的学习和培训,提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责任意识,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销售安全。

第四条按照许可要求,保持销售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配齐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配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和执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通过合理配置销售设备、设施和注重操作流程有效防止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督促食品从业人员在销售食品时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

第五条当销售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食品销售许可要求时,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存在食品安全事故隐患时,立即停止经营活动,并向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六条不经营《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禁止经营的十三类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不伪造、涂改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不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不进行虚假、违法广告宣传。

第七条采购食品时,按规定查验、留存供货者的证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确保食品来源合法、质量安全。

同时,向供货者索取、保存载有相关信息的进货票据,保存期限不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保证食品来源可追溯。

第八条批发食品时,使用印有销售者详细信息的一式两联(销售联、进货联)票据,如实填写批发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销售日期以及购货者名称、地址、____等内容,并将销售联按照不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的期限要求进行保存,保证批发食品去向可查。

食品经营许可证全套规章制度

食品经营许可证全套规章制度

食品经营许可证全套规章制度一、背景介绍食品经营许可证是指国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餐饮服务等经营活动的法人、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经营者,必须事先取得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许可证件。

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颁发,是为了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监督和管理,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而实施的管理制度。

二、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及审核管理办法》6.《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销售许可证申请及审核管理办法》三、许可证种类1.食品生产许可证:适用于从事食品加工、包装、储存等生产活动的经营者,主要包括食品生产企业及从事小作坊、家庭制作等食品生产活动的经营者。

2.食品销售许可证:适用于从事批发、零售、连锁等食品销售活动的经营者,主要包括商超、超市、餐饮企业、餐饮店、茶叶店、糖果店、面包店等。

四、申请程序1.填写申请。

申请者应填写许可证申请表,并按照要求提供材料。

2.审查材料。

主管部门对申请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并进行实地检查,确保申请者满足许可证颁发的条件。

3.审批许可。

主管部门依据审查结果,决定是否批准申请人颁发许可证。

4.颁发许可。

主管部门对通过审批的申请人颁发许可证,并予以公示。

五、申请条件1.从事食品生产、销售、餐饮服务等经营活动的,必须合法注册或备案。

2.从事食品生产、销售、餐饮服务等经营活动的场所和设施要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3.从事食品生产、销售、餐饮服务等经营活动的人员须经过法定的职业健康检查。

4.申请者的经营活动符合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要求。

六、许可证有效期1.食品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5年。

2.食品销售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

3.若经营单位发生法定变更,应主动向主管部门申请重新办理许可证。

七、许可证管理1.许可证应当保存完好,并严格按照许可证的许可经营范围进行经营活动,不得超出许可经营范围。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制度一、食品经营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

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经营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二、食品经营人员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

四、凡检出患有以上“五病”者,要立即将其调离原岗位,禁忌患者及时调离率100%。

五、凡食品从业人员手部有开放性、感染性伤口必须要严密包扎,并戴手套后方可上岗工作。

从业人员学习培训制度一、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经营人员必须卫生知识培训合格方可上岗。

二、长期从事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两年进行卫生知识复习一次,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继续上岗。

三、食品人业人员必须掌握相关的食品卫生知识和基本卫生操作技能,严把卫生质量关,做到采购员不购买卫生不合格产品,保管员不接收卫生不合格食品。

加工员不使用卫生不合格食品,销售员不出售卫生不合格食品。

四、食品从业人员必须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个人卫生要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和勤换工作服。

五、食品从业人员上岗时,要自觉做到衣帽整洁,不配戴首饰、耳饰或涂指甲油、化浓妆等现象,保持形象素雅。

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一、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食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把好食品上市关,确保所售食品的消费安全。

二、经营者应当审验初次交易的食品生产者或供货商的经营资格,验明其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并保存其复印件。

验明后每年复核不少于一次。

三、食品经营者进货时,应当查验其食品与标识是否真实一致,并符合下列要求:(1)有食品检验或检疫、检测合格证明;(2)定型包装食品有中文标明的食品名称、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或分装日期、保持期等内容:(3)实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食品,必须加帖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志:(4)国家和省对食品有其它特殊规定的,按其执行。

四、食品经营者对购进的食品应当按产品批次向食品生产者或供货商索要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者由供货商签字或者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

五、食品经营者不得从经营资格不合法或不明的生产者或供货商处购进食品,不得销售不能提供检验报告或者检验报告复印件的食品。

六、食品经营者应当自觉接受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其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

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一、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对不合格食品以及法律禁止经营的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并采取销毁措施予以处理,保障消费安全。

二、执行不合格退市制度的食品主要包括:(1)生产企业发现其生产的食品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造成损害而主召回的食品;(2)行政执发法部门开展产品质量抽查确认并公开的不合格食品;(3)因科学技术发展面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危害人体健康和任命安全而要求紧退市的食品;(4)经营者主动对上柜食品进行清查而发现的过期变质食品及其他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5)消费者反映已经发生危害后果的食品;(6)国家法律规定应予以退市的其他食品。

三、食品经营者发现应予以退市的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及时撒柜,予以销毁,或者退回供货单位,主动将其退出流通领域,并如实在《不合格食品退市台帐》中予记载。

四、食品经营者对已经售出的严重危害人身安全的食品,应当在营业场所内公示,并选择能够覆盖销售范围的新闻媒体予以公告,通知购货人立即停止销售、食用,负责将该食品召回、销毁。

五、食品经营者应加强对其经营食品的跟踪服务和管理,对发现的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在停止销售同时、及时通知生产企业供货商,并向有关监督部门报告。

食品经营者承诺书为保障消费者权益,严把食品质量安全关,本经营者庄严承诺: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承担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二、保证依法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并凭许可证办理工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三、保证有与食品流通相适应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取得健康证明后从事食品流通经营活动,每年进行健康检查。

四、保证建立并执行食品进货查验及记录制度,查验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

五、保证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食品流通活动,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鉴管。

六、保证食品流通经营场所的环境、设备、设施,符合与食品流通相适应的要求。

七、保证建立并执行定期查验及退市制度,及时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及其它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主动将其退出市场,通知相关生产者和消费者,做好记录,并将有关情况报告辖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八、主动向消费者销售凭证,自觉履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的食品更换通货等义务。

九、保证食品广告的内容真实不含有虚假或者夸大的内容,不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十、销售伪劣及其它国家明令禁止的食品的,愿意按货值金额十倍增加赔偿。

食品安全自检查与报告制度一、为促进食品经营者认真落实《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义务,防范经营风险,确保食品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食品经营者必须按照工商部门的要求建立健全自律档案,并妥善保管,自觉接受监督检查。

三、食品经营者必须按照工商部门制定的自查记录表对自己的经营资格、经营场所、经销食品、经营行为等如实逐项自查,每周一次、每月一表,自查记录存入自律档案妥善保管,随时接受检查指导。

四、食品经营者对自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未认真履行自查义务,发生食品违法经营行为的,工商部门将从严查处。

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一、认真制定、落实、检查本单位的各项食品安全制度是否到位,协助本单位法人、负责人做好日常的食品安全管理落实工作。

二、依法建立健全进货检查验收制度,认真查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产品合格证明、产品标识和商品质量是否符合法定要求,严把商品进货关。

三、建立健全商品进货记录制度,如实记录、保存进货商品的各种信息和数据,保证进货商品的可追溯性和销售商品流向信息的真实性,以防范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

四、负责组织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的学习培训,并做好建立培训档案工作。

五、负责组织从业人员年度健康检查并做好建立健康档案工作,督促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六、积极配合有关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规范经营行为,完善售后服务,妥善解决消费投诉和纠纷。

食品贮存管理制度一、应建立食品贮存制度。

贮存管理人员应熟悉制度要求和各类食品贮存的基本要求。

二、贮存场所应建在地势较高,干燥,交通方便的地区,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三、贮存食品的场所应保持清洁,定期清刷,无积尘、无食品残渣,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不应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杀鼠剂、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及个人生活用品。

应有充足的自然光线或人工照明,亮度应能满足工作需要。

四、食品常温贮存的场所应有良好的通风、排气装置、空气清新。

五、食品贮存仓库和货架的设计应满足食品卫生要求,在食品贮存区域,不同类别食品应进行适当的物理隔离。

食品距离墙壁、地面均应在 10cm 以上。

六、具有强烈挥发性气味和腥味的食品,要求不同冷藏温度的食品,需经特殊处理的食品,容易交叉污染的食品应专库储存,不应混放。

七、上架食品应分类贮存。

八、贮存的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九、贮存有温度要求食品的场所应有降温或调节温度的设施。

贮存冷却物和冻结物的冷藏间的温度和相对湿度应符合 GB 50072 的规定十、应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定期检查库存食品的质量和数量,及时清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废弃物处置制度一、为规范废弃物的控制,减少废弃物的产生和对环境造成的污染特制订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范围内产生的废弃物的管理控制。

三、本单位内部企管部负责废弃物存放和处理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生产、办公和生活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的分类、收集等工作。

四、废弃物分类不可回收利用的一般废弃物:指在生产、生活中产生的不可回收的固体废弃物;可回收利用的一般废弃物:指在生产、办公活动中产生的可回收的废弃物。

五、废弃物的收集和存放各部门应按照废弃物分类,设置临时放置点、废物箱,并分别设置明显标识。

废弃物产生后,应按不同类别和相应要求及时放置到存放场所。

危险废弃物的收集及存放、废弃灯管、废电池等应放入有害废弃物存放箱、专用存放设施内或交给企管部统一管理。

一般废弃物的处理应优先考虑资源的再利用,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可回收的废弃物企管部转卖给物资回收部门;不可回收的废弃物与生活垃圾等,由有资质的垃圾清运单位清理。

六、废弃物的处理记录企管部对废弃物的处理情况应记录在《废弃物清单》中。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一、食品经营者应当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定期检查经营单位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二、食品经营者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处置,对病人进行救治,防止事故扩大。

三、食品经营者发现其经营的食品造成或可能造成公众健康损害的情况,要在 2 小时内向辖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对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设备等,立即采取封存等控制措施。

四、食品经营者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应当积极配合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样品,不得拒绝、阻挠、干涉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1、在经营场所设立相应机构或专门人员负责处理消费者对食品的投诉,并向消费者提供有关食品销售凭证(发票、信誉卡),作出特殊承诺的提供书面凭证。

2、确定受理后,对消费者的具体投诉内容和要求进行登记,包括投诉人姓名、住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购买食品的日期、品名、牌号、规格、数量、计量、价格、受损害情况、消费者的要求等相关内容。

并由投诉人签字盖章,将投诉人提供的凭证和有关材料复印存档。

3、受理消费者食品投诉后,指定具体的工作人员进行调查处理,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调查人员首先应将消费者投诉情况调查清楚,结合投诉人意见分清责任。

应当给消费者退货、换货、赔偿的及时给消费者解决;经营者没有责任的,耐心向消费者解释清楚。

4、对于投诉事件,工作人员能自行处理的,要及时处理并予以答复,不能处理的,要及时向负责人请示,待负责人做出决定后再作处理。

5、消费者直接投诉到消费者协会的,负责人应积极配合消协妥善处理,不留后患。

五、食品经营者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

不得毁灭有关证据。

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一、食品处理区应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流程合理布局设备、设施,防止在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