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培训-专利行政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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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专利侵权纠纷的处理(A60) 合议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民诉法A127)
(一)请求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二)被请求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四)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合议组组长按照请求人、被请 求人、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 尚未审结的; (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二、专利行政执法适用法律及其程序
1.2 司法的含义 司法,又称法的适用,通常是指国家司
法机关根据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具体应用 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
一、专利行政执法的含义
1.2.1司法的特点 1. 具有国家权威性; 2. 具有国家强制性; 3. 具有严格的程序性和合法性; 4. 司法必须有表明法的适用结果的法律文书,
如判决书、裁定书和决定书。
出庭应诉
履行
民事诉讼
二、专利行政执法适用法律及其程序
1.1 专利侵权纠纷的处理(A60) 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一审普通程序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合议、回避、公
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 (民诉法A10) 合议庭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
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 (民诉法A123)
专利侵权判定与维权实务
主要内容
一、专利行政执法的含义 二、专利行政执法适用法律及其程序 三、专利侵权判断标准及方法 四、证据认定及举证责任
一、专利行政执法的含义
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开展专利行政执法,即
处理专利侵权纠纷、调解专利纠纷以及查处 假冒专利行为,适用本办法。(《专利行政 执法办法》第二条(第60号令)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对管理专利工作的 部门处理专利侵权纠纷、查处假冒专利行为、 调解专利纠纷进行业务指导。(R80)
二、专利行政执法适用法律及其程序
1.1 专利侵权纠纷的处理(A60) 合议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民诉法A124)
(一)当事人陈述; (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 人证言; (三)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 (四)宣读鉴定结论; (五)宣读勘验笔录。
二、专利行政执法适用法律及其程序
一、专利行政执法的含义
1.3 司法与执法的区别 1.主体不同; 2.内容不同; 3.程序性要求不同; 4.主动性不同。
一、专利行政执法的含义
1.4 专利侵权纠纷 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A60) 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
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 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 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 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 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 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A11)
理,具有国家权威性; 2.执法的主体,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职
人员; 3.执法具有国家强制性,行政机关执行法
律的过程同时是行使执法权的过程; 4.执法具有主动性和单方面性。
一、专利行政执法的含义
1.1.2 执法的基本原则 1.依法行政的原则; 2.讲求效能的原则; 3.公平合理的原则。
一、专利行政执法的含义
二、专利行政执法适用法律及其程序
1.1专利侵权纠纷的处理(A60) (1)协商解决; (2)行政救济(准司法); (3)司法救济。
1.1专利侵权纠纷的处理(A60)
请求受理ຫໍສະໝຸດ 审理请求调解达成协议
申请强制执行
侵权人期满不起诉 又不停止侵权行为
作出处理通知
未达成协议
行政诉讼
当事人不服起诉
当事人起诉
一、专利行政执法的含义
1.1 执法的含义 广义的执法,或法的执行,是指所有国
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照法 定职权和程序实施法律的活动。
狭义的执法,或法的执行,则专指国家行 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法行使管理职权、履 行职责实施法律的活动。
一、专利行政执法的含义
1.1.1 执法的特点 1.执法是以国家的名义对社会进行全面管
二、专利行政执法适用法律及其程序
1.1 专利侵权纠纷的处理(A60)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 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 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民诉法A132)
一、专利行政执法的含义
1.5 专利纠纷: (一)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归属纠纷; (二)发明人、设计人资格纠纷; (三)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设计人的奖 励和报酬纠纷; (四)在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专利权授予前 使用发明而未支付适当费用的纠纷; (五)其他专利纠纷。(R85)
一、专利行政执法的含义
1.6 假冒专利行为 (一)在未被授予专利权的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标注专利标识,专利权被宣告无效
二、专利行政执法适用法律及其程序
1.1 专利侵权纠纷的处理(A60)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民诉法A136)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 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 理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 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后或者终止后继续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标注专利标识,或者未经许可在产品或者 产品包装上标注他人的专利号; (二)销售第(一)项所述产品; (三)在产品说明书等材料中将未被授予专利权的技术或者设计称为专利技术或 者专利设计,将专利申请称为专利,或者未经许可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公众将 所涉及的技术或者设计误认为是专利技术或者专利设计; (四)伪造或者变造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 (五)其他使公众混淆,将未被授予专利权的技术或者设计误认为是专利技术或 者专利设计的行为。(R84)
(一)请求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二)被请求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四)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合议组组长按照请求人、被请 求人、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 尚未审结的; (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二、专利行政执法适用法律及其程序
1.2 司法的含义 司法,又称法的适用,通常是指国家司
法机关根据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具体应用 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
一、专利行政执法的含义
1.2.1司法的特点 1. 具有国家权威性; 2. 具有国家强制性; 3. 具有严格的程序性和合法性; 4. 司法必须有表明法的适用结果的法律文书,
如判决书、裁定书和决定书。
出庭应诉
履行
民事诉讼
二、专利行政执法适用法律及其程序
1.1 专利侵权纠纷的处理(A60) 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一审普通程序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合议、回避、公
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 (民诉法A10) 合议庭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
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 (民诉法A123)
专利侵权判定与维权实务
主要内容
一、专利行政执法的含义 二、专利行政执法适用法律及其程序 三、专利侵权判断标准及方法 四、证据认定及举证责任
一、专利行政执法的含义
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开展专利行政执法,即
处理专利侵权纠纷、调解专利纠纷以及查处 假冒专利行为,适用本办法。(《专利行政 执法办法》第二条(第60号令)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对管理专利工作的 部门处理专利侵权纠纷、查处假冒专利行为、 调解专利纠纷进行业务指导。(R80)
二、专利行政执法适用法律及其程序
1.1 专利侵权纠纷的处理(A60) 合议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民诉法A124)
(一)当事人陈述; (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 人证言; (三)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 (四)宣读鉴定结论; (五)宣读勘验笔录。
二、专利行政执法适用法律及其程序
一、专利行政执法的含义
1.3 司法与执法的区别 1.主体不同; 2.内容不同; 3.程序性要求不同; 4.主动性不同。
一、专利行政执法的含义
1.4 专利侵权纠纷 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A60) 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
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 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 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 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 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 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A11)
理,具有国家权威性; 2.执法的主体,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职
人员; 3.执法具有国家强制性,行政机关执行法
律的过程同时是行使执法权的过程; 4.执法具有主动性和单方面性。
一、专利行政执法的含义
1.1.2 执法的基本原则 1.依法行政的原则; 2.讲求效能的原则; 3.公平合理的原则。
一、专利行政执法的含义
二、专利行政执法适用法律及其程序
1.1专利侵权纠纷的处理(A60) (1)协商解决; (2)行政救济(准司法); (3)司法救济。
1.1专利侵权纠纷的处理(A60)
请求受理ຫໍສະໝຸດ 审理请求调解达成协议
申请强制执行
侵权人期满不起诉 又不停止侵权行为
作出处理通知
未达成协议
行政诉讼
当事人不服起诉
当事人起诉
一、专利行政执法的含义
1.1 执法的含义 广义的执法,或法的执行,是指所有国
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照法 定职权和程序实施法律的活动。
狭义的执法,或法的执行,则专指国家行 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法行使管理职权、履 行职责实施法律的活动。
一、专利行政执法的含义
1.1.1 执法的特点 1.执法是以国家的名义对社会进行全面管
二、专利行政执法适用法律及其程序
1.1 专利侵权纠纷的处理(A60)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 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 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民诉法A132)
一、专利行政执法的含义
1.5 专利纠纷: (一)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归属纠纷; (二)发明人、设计人资格纠纷; (三)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设计人的奖 励和报酬纠纷; (四)在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专利权授予前 使用发明而未支付适当费用的纠纷; (五)其他专利纠纷。(R85)
一、专利行政执法的含义
1.6 假冒专利行为 (一)在未被授予专利权的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标注专利标识,专利权被宣告无效
二、专利行政执法适用法律及其程序
1.1 专利侵权纠纷的处理(A60)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民诉法A136)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 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 理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 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后或者终止后继续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标注专利标识,或者未经许可在产品或者 产品包装上标注他人的专利号; (二)销售第(一)项所述产品; (三)在产品说明书等材料中将未被授予专利权的技术或者设计称为专利技术或 者专利设计,将专利申请称为专利,或者未经许可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公众将 所涉及的技术或者设计误认为是专利技术或者专利设计; (四)伪造或者变造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 (五)其他使公众混淆,将未被授予专利权的技术或者设计误认为是专利技术或 者专利设计的行为。(R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