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包装通用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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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规范和运输要求—范文

包装规范和运输要求—范文

包装规范和运输要求—范文1.包装规范1.1箱内应附有装箱单和产品合格证(包含检验结论、检验日期、检验员签名、盖章或用检验员代号)。

1.2产品应独立包装、有必要的固定、支撑和减震,防止划伤、磕碰和变形。

1.3外包装应印有产品名称、产品代号、品种、货号、供方编码、数量、规格、箱体尺寸体积、重量等。

1.4包装储运图示标志按GB/T 191-2008.1.5必要时,标注“小心轻放”、“防雨防潮”等文字或警示标志。

1.6对物品的放置或堆码有要求时,应注明注意事项,如“此处向上”或方向标志等。

1.7每批次送货必须携带有效的签字版的出厂检验报告。

1.8乙方包装需满足《零部件包装技术规范》、《作业指示项目零部件标记规则》的要求,具体包装方案由甲方物流部与乙方协商确认。

2.基本要求2.1包装务必确保零部件在装配之前无品质变化,务必满足零部件在正常的运输、装卸、供给等物流环节的品质不发生变化。

2.2包装应便于运输、搬运、储存、配送、方便取用等物流过程(所有运输车辆标准参照的是标准飞翼卡车,车厢内部尺寸为:长9600mm×宽2450mm×高2390mm)。

2.3包装应在确保运输成本最低化的同时,以提高空间效率、满足混载集货、下降库存、资源高效利用和环保为目标,包装周转利用,最大限度减少包装烧毁物的发生。

2.4包装应优先选择甲方座椅开发中央建议利用的通用。

针对非凡形状、非凡运输防护请求、重物等零部件,通用不克不及满足时,采用专用。

2.5一切包装都要有标签,小件及标准件收留数跨越200的,需要举行内包装,每50或100件为一小包装,内包装也必须要有标签。

2.6包装须符合安全要求,包装的装载量必须遵守自身重量基准限制;要避免在物流过程中发生包装倒塌、散包、装载断(破)裂等情况;损害零件质量、威胁操作人员安全、违反环保法规的零件包装将被拒收。

2.7每一种零部件包装类型必须是唯一的。

2.8双轨或多轨供应零部件,第一厂家确定包装类型后,其他乙方供应商依据第一厂家包装类型制作。

包装作业管理规范

包装作业管理规范

文件名称包装作业管理规范生效日期页码2/101、目的:为使本公司生产的产品能够顺利到达客户要求并使之满意,不至于在存储,搬运过程中造成品质问题。

2、范围:适用于本公司所生产的半成品及成品包装。

3、定义:通用包装方式:在客户没有指定的情况下使用以下通用包装方式,否则必须依客户规格要求制定包装规范。

4、权责:IE工程师:依据文件(客户)要求制定产品的包装作业指导书。

全检包装人员:依据文件(作业指导书)要求包装产品。

5、内容:5.1包装材料:5.1.1 1.栈板 2.外箱 3.打包带 4.打包扣 5.保护膜6.护角纸5.2包装的种类:(以下为我司现使用的包装方式, 如客户有指定则依客户指定要求包装。

)5.2.1 用外箱加珍珠棉专用栈板包装方式(针对走SKD产品)……适用长途运输或空运5.2.2 用外箱加珍珠棉专用栈板包装方式(不走SKD产品)……适用专用货柜或海运5.2.3 用外箱(直接包装)加汽泡片包装方式……适用短距离或送货上门5.2.4 客户指定包装方式5.3产品的包装方式:◆用外箱加珍珠棉专用栈板包装方式(走SKD产品/见图3)……适用长途运输或空运◆用外箱加珍珠棉专用栈板包装方式(不走SKD产品/见图4)…适用专用货柜或海运5.3.1 产品包装(参照SOP)完成待检查无误后,将外箱用透明胶纸封成工字形(如下图1)5.3.2 然后将封好工字形的包装箱用打带机将其打成“草”字头编织带(如下图2)图1(用透明胶纸封成“工”字形)图2(不走SKD产品)注意:不走SKD产品不需打带)文 件 名 称包装作业管理规范生效日期页码3/105.3.3 走SKD 产品待产品打带完成后,将外箱按《货仓存储管理制度》要求放置于栈板上,整栈板打带前需将外箱上下及四角垫放(避免打带时损坏外箱)护角纸,用打包带将外箱四面打“井”字形固定整个栈板,然后再用保护膜(保护膜须包两层)或套上栈板外箱将纸箱同栈板从下往上包裹起来;(见下图3)注意:不走SKD 产品不需打带(见下图4)。

化妆品包装标准

化妆品包装标准

化妆品包装标准本标准规定了化妆品通用标签的基本原则、标注内容和标注要求..主要包括:化妆品标签根据产品特点可以采用三种形式表示;化妆品必须遵守的两条原则;化妆品标签必须标注的内容;其它需要标注的内容;化妆品标签的4项基本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的化妆品销售包装的标签..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是指在国内市场不包括台湾省和港澳地区直接卖给消费者的化妆品..在境内市场销售的化妆品包括:国产化妆品包括三资企业、进口化妆品..其标签都必符合本标准的规定..不以销售为目的的;例如大包装、中包装上的标志不受本标准的约束..1、标签粘贴、印刷在销售包装上及置于销售包装内的说明性材料..它是化妆品制造者或分装者向消费者传递信息的一种手段..1粘贴在销售包装上:是指印制文字、图案、符号的纸签、塑料签或其它材料;直接贴在包装容器上..2印刷在销售包装上:是指把要说明的材料直接印刷在包装容器上;如印在瓶、袋、罐、盒表面..3置于销售包装内:是指把要说明的材料印在纸上并放在销售包装内..2、销售包装以销售为主要目的与内包装一起到达消费者手中的包装..指的是销售者出售给消费者的单件包装产品;如一瓶、一袋、一罐、一盒等;是消费者买到的包装;不包括中包装和大包装..3、内装物包装内所装的产品..是指消费者买到的销售包装中的化妆品产品..4、保质期指在产品标准规定的条件下;保持产品质量品质的期限..在此期限内;产品完全适于销售;并符合产品标准中所规定的质量品质..产品标准规定的条件是指在符合储存、运输、未经启封的条件;即到达消费者手中的化妆品必须满足上述条件;在此期限内;化妆品的所有指标感官指标、理化指标、毒理指标都必须符合产品标准的规定..1、直接印刷或粘贴在产品容器上的标签指无外面小包装花盒的包装;把标签内容直接印刷或粘贴在产品容器上..2、小包装上的标签指产品容器外面的小包装花盒;把标签内容直接部分或全部印刷在小包装花盒上..3、小包装内放置的说明性材料是指放在小包装花盒内的说明书;把标签所需标注内容部分印刷在说明书上..1、化妆品标签的所有内容;应简单明了;通俗易懂;科学正确..标签上的文字说明要使用一般消费者容易理解、大众化、通俗的语言;不能使用深奥难懂、生造的、无法理解的术语、形容词..2、化妆品的标签应如实介绍产品;不应有夸大和虚假的宣传内容;不应使用医疗用语;或易与药品混淆的用语..这是指化妆品标签的真实、准确的原则..设计、制作化妆品标签必须实事求是;如实采用化妆品名称;如实介绍制造者、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真实地介绍产品的特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九条规定“经营者应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应当标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这是对其真实性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九条规定“食品、酒类、化妆品广告的内容必须符合卫生许可的事项;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与药品混淆的用语..”;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化妆品标签、小包装或者说明书上不得注有适应症;不得宣传疗效;不得使用医疗术语..”这是对其准确性的规定..1、产品名称:指化妆品销售包装内装物的名称..1名称应符合国家、行业、企业产品标准的名称;或反映化妆品真实属性的、简明、易懂的产品名称..如果不用标准名称;也可以使用反映化妆品真实属性的;而且已被各地广为流传、通俗、易懂、不被消费者误解或混淆的名称..2使用创新名称时;必须同时使用化妆品分类规定的名称;反映产品的真实属性..所谓“创新名称”是指历史上从未出现过的;而是制造者自创的名称;如“精华素、胶囊、隔离棒、毛鳞片”等..为了方便消费者;并指导消费者选购化妆品时了解其真实属性和性质;化妆品的制造者在产品名称前或后需按分类规定用简短文字加以注明内容;如护肤精华素、护肤胶囊、护发毛鳞片等..3产品名称应标注在主视面..这是为了保证消费者能一目了然知道产品的名称和功能..主视面:是指在通常销售的情况下;最容易看到的标签的标识面;为销售包装的正面;一般不放在顶面和底面..2、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指化妆品销售包装内装物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1应标明产品制造、包装、分装者的经依法等级注册的名称和地址..标注的地址要与企业的营业执照地址相一致..2进口化妆品应标明原产国名、地区名指中国台湾、香港、澳门、制造者名称、地址或经销商、进口商、在华代理商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名称和地址..3、内装物量:应标明容器中产品的净含量或净容量..1净含量是指去除包装容器和其它包装材料后的实际质量..2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标注方式:a、固态商品用质量g克、kg千克..b、液态商品用体积L升、mLml毫升或者质量g克、kg千克..c、半流体商品用质量g克、kg千克或者体积Ll、mLml毫升..定量包装商品在其包装的显着位置必须正确、清晰地标注净含量;净含量由中文、数字和法定计量单位组成..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的计量单位和净含量字符的最小高度均应符合规定..4、日期标注:是化妆品标签必须标注的重要内容;除体积小不便包装的裸体产品外;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省略..1日期标注方式以下两种标注方式可任意选用:a、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是相对应互相牵制的;必须同时标注..b、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生产批号的标注方式由企业自定;但原则是一旦发生质量问题;企业能按批号跟踪追查质量事故的原因和责任者..限期使用日期必须同时标注..2日期标注方法:a、生产日期标注:按年、月或年、月、日顺序标注;不能颠倒过来..应采用下列方式之一:2001 01 15 用间隔字符分开不用分隔符1995-01-15 用连字符分隔b、保质期标注:保质期×年或保质期×月c、生产批号标注:由生产企业自定..d、限期使用日期:请在××年×月之前使用..3日期标注位置:日期标记应标注在产品包装的可视面除生产批号外..产品包装的可视面是指在不破坏销售包装的条件下;消费者可以看见的地方;考虑到有些粘附力差的油墨在涂塑包装上容易脱落;“可视面”也可理解为花盒打开后;盖在“舌头”上的日期;如果外面有吸塑包装而把生产日期打印在“舌头”上;就应理解为破坏包装..5、应标明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证号、卫生许可证号和产品标准号..6、进口化妆品应标明进口化妆品卫生许可批准文号..7、特殊用途化妆品还须标注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批准文号..8、必要时应注明安全警告和使用指南..本条是保护消费者在使用某些化妆品时;防止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确保使用安全;有的产品还需讲明使用方法;在标签上标明规定的警告和注意事项..如气溶胶产品:“警告:避免喷入眼内;内有压力;勿在高于50℃的环境中放置、使用;不要猛烈撞击和拆开容器;放在儿童拿不到的地方;防止儿童误服误食”..染发剂产品在标签中应注明注意事项;如“该产品含有可能对某些个体产生过敏反应的成分;须按说明配比先做皮肤过敏试验后方可使用;不可染睫毛和眉毛;与眼接触应立即冲洗”等..9、必要时应注明满足保质期和安全性要求的储存条件..1、化妆品标签不应在流通环节中变的模糊甚至脱落..2、化妆品的标签所用文字应是规范文字;可以同时使用汉语拼音或外文;但必须拼写正确..可以同时使用汉语拼音或外文是指标签上的标注可以使用汉语拼音和外文;但不能单独使用汉语拼音和外文..3、进口化妆品应同时使用规范的汉字标注各项内容..4、标签所用计量单位;应以国家法定计量单位为准..1、对体积小又无小包装;不便标注说明性内容的裸体产品如唇膏、化妆笔等;应标注产品名称和制造者的名称..2、应按GB 7916-1987化妆品卫生标准的要求;注明某些特定原料所需注明的内容..11、产品标识标注规定..12、定量包装商品的计量监督规定第三条、第七条..14、GB 5296.3-1995消费品使用说明化妆品通用标签..。

出口产品包装规范

出口产品包装规范

出口产品包装规范1、范围本规范规定了我公司出口电线电缆商品包装(以下简称“包装“)的基本要求、技术要求、标签、标志和标识。

本规范适用于出口电线电缆的的包装。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的条款通过被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其最新的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GB/T 19142 出口商品包装通则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 1413 系列1集装箱分类、尺寸和额定质量GB/T 4122.1 包装术语GB/T 4857 包装、运输包装件GB/T 6388 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3、基本要求3.1 包装应根据国际贸易规则和进口国法规的有关规定,符合关系生命安全、环境保护、维护消费者利益和降低资源消耗的要求。

3.1.1 包装及其辅助物不应采用未经任何加工处理的天然动植物材料。

3.1.2 木质包装应按照GB/T 19786附录B的规定进行处理3.1.3 包装或包装材料中的重金属或危险化学品含量应符合GB/T 16716.1的规定。

3.1.4 预包装电缆的计量应符合进口国的规定,预包装电缆容器应符合下列要求:----------可重复开启,在首次开启后留下明显的迹象(防盗包装)----------用常规的方法即可方便的装卸电缆----------能够证明预留的空隙是必要且适当的----------废弃后可有回收利用或者安全处理3.1.5 预包装电缆应附有合格证或标签,合格证标签应使用进口国官方语言、通用语言或合同规定的语言,合格证或标签应包含以下内容:----------制造厂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电缆型号规格、长度、制造标准号或认证标志----------制造日期----------电缆的正确的旋转方向如果电缆装箱,箱体外壳上应标明:----------制造厂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电缆型号规格、长度、重量、制造标准号或认证标志----------箱体外形尺寸及质量----------防潮、防掷、防压等标志3.2 包装装饰应充分考虑进口国及消费者的宗教信仰和民族文化,出口电缆包装装饰使用的图案和颜色也应尊重进口国及消费者的宗教信仰和民族文化。

产品包装通用规范

产品包装通用规范

产品包装通用规范(同时适用国内外重要产品)试用版本,请各有关部门认真阅读,提出修改方案(在2012年月日前完成修改)2012年月日起试行编制:会签:批准:日期:概述本规范适应于诸暨菲达越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出口项目产品的包装。

如果客户对包装有特殊要求或与通用规范有冲突的,将在项目专用规范中予以澄清及说明。

应优先满足客户的特殊规范。

1.包装总体要求1.1在整个运输过程中确保货物及作业人员的安全。

1.2货物在堆放,卸载和运输过程中要求的外包装强度。

包装方式应尽可能经济实用,美观。

在包装满足强度的情况下,尽量节省包装材料。

1.3货物装卸,紧固和堆放在仓库里面方便操作。

吊装方式简捷可靠,设计合理。

包装设计制作强度足够满足要求。

1.4货物的包装应考虑运输过程及目的地存放的环境气候条件,做好防锈,防潮,防碎等保护。

1.5包装的总体原则是保证产品不会发生前后,上下和左右的窜动,便于起吊和运输并且货物到现场时不缺件,无破损,无变形和标记清晰可见。

有效防止产品材料表面及油漆,镀锌的损伤。

1.6包装过程要引入人性化设计,如尖锐突出物的防伤害保护,堆放合理,产品包装外形美观,整齐,易于装卸,及清点物品,运输工具承载量包括容积的最大利用等。

1.7每个包装应至少具有两张照片,一般为正面及侧面,应将唛头、箱单、箱号拍入照片内,其中至少有一张是包装全景照片。

1.8产品包装必须在油漆干燥、检验合格、具有入库手续(具有检验员签字的入库单),必要时需粘贴检验标签,做好防护措施后进行。

1.9出口产品的包装架与包装箱制作质量应尽可能与相应产品等同。

做到强度足够,油漆均匀美观,安全可靠,外形美观,且包装架颜色不能与产品颜色相同,客户有特殊要求的按客户要求制作。

1.10最大限度满足客户的要求,并尽可能提高产品包装的容积率,既为本公司降低成本,同时兼顾客户的运输成本,及时征求业主的包装及运输意见,了解到达地的吊装及运输状况,不断提升服务质量。

产品包装规范标准

产品包装规范标准

●●2、木箱● 2.1普通木箱需符合GB T 12464-2016的相关要求● 2.2框架木箱需符合GB T 7284-2016的相关要求● 2.3木箱材质除特殊要求,不可用原木,通常采用的是9MM-15MM厚度的复合板,即三合板或者胶合板● 2.4大型产品或重量在15KG以上的产品,优先采用木箱作为外包装。

● 2.5箱底应有2根高度不小于50mm,宽度不小于100mm的衬脚,两衬脚之间间距不应小于200mm,方便叉车搬运●3、气泡袋● 3.1气泡直径为8mm。

● 3.2气泡的高度为5mm●4、塑料打包带● 4.1打包带的规格为宽10mm~15mm,厚度0.6mm~1.0mm。

● 4.2打包带的抗拉力至少大于50KG。

五、包装作业1、基本要求● 1.1有外观要求的易损表面,不可与其他产品或箱体直接接触● 1.2对镜面产品,或高光亮面产品,需要在产品外观面增加静电保护膜,不可使用带胶保护膜,静电保护膜需要经过高温高湿测试。

● 1.3金属不放在塑胶产品的上面,尺寸大产品不放在尺寸小产品上面。

● 1.4重量达到5KG的金属产品需单独包装或固定,避免产品运输过程中滚动。

● 1.5若单个外包装产品总重量在20kg(含)以下,可采用纸箱;若单个外包装产品总重量在20kg以上,应采用木箱。

● 1.6选择木箱作为外包装时,在木箱侧增加直径大于10MM的气泡袋,或厚度大于10MM的EPE泡棉● 1.9按照客户包装要求进行包装。

2小型产品包装:2.1小型物料应选用大小合适的透明塑料薄膜袋作为包装,如图1:2.2独立包装物料数量应采用整数,以方便计量为原则,但最大数量不得超过1000件。

推荐使用50、100、200、500等整数,方便计量,如图2显示100个产品外壳:图1 图22.3包装必须能保证产品在运输过程中,不能从包装中溢出;无密封条的袋子,建议用胶带封口。

未封口,不合格图32.4对于容易生锈的产品,需采用密封包装,如图3(上图):3中型产品包装:3.1小型物料应选用大小合适的透明塑料薄膜袋作为包装,如图;包装合格包装不合格3.2产品必须有条序摆放整齐,每层数量必须一样中间必须要纸板隔开避免过重压变形和产品的混乱产品摆放整齐每层上面增加隔板4大型产品和不规则产品包装:4.1大型产品必须做到每件物料都能独立分隔,优先采用每一物料有独立包装的方式,以保证物料间不发生直接摩擦碰撞.4.2大型和不规则产品的包装,必须充分保护产品的边角和脆弱部位气泡袋包装带气泡的编织袋包装5线材和橡胶物料包装:产品必须有条序摆放整齐,每扎/每包数量必须一样,如下图:6、封箱● 6.1包装箱装物不满时,箱剩余空间须用泡沫塑料或纸板等衬垫物填充,保证产品在箱稳固、可靠,但填充物不可为废弃物料或杂物。

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1 目的和范围为规范、统一各零部件物流包装管理,提高各发货零部件在装卸、运输、存储过程中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保证各零部件发货包装质量得到有效控制,特制定本技术要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文件的引用而成为本文件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9174 一般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T 18354 物流术语GB/T 4857 包装基本试验方法GB/T 5048 防潮包装GB/T 7350 防水包装技术条件GB/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T 6544 瓦楞纸板GB/T 13041 包装容器GB/T 13384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3 术语和定义3.1 :指针对具体产品设计,只能存放该产品的工位器具。

3.2 通用工位器具:指无具体针对产品,可用于存放多种产品的工位器具。

3.3 托盘堆码:指将包装件(箱)或产品堆码在托盘上,通过捆扎、包裹或胶贴等方式加以固定,形成一个包装单元,以便用机械设备搬运。

3.4单一零部件包装:指每种零件独立包装,即每个包装箱内仅存放一种零件的包装状态。

3.5多种零部件包装:指发货量较少阶段,因现有纸箱规格影响,而将某几种零部件放于同一纸箱内的包装状态。

4 包装设定4.1 包装设定需确保零件在包装前无品质缺陷;4.2 包装设定需保证作业安全性;4.3 包装设定需保护零部件,能够耐振动、耐压力、防雨、防锈;4.4 包装设定需提高空间利用率,提高车辆装载率;4.5 包装设定要满足在装卸、运输中不会发生物料碰伤或变形,且要方便搬运及装卸;4.6 包装设定须尽量减少包装成本投入。

5 包装一般原则5.1 进行产品包装过程中,需根据产品的技术特点和储运装卸条件,以保证零件质量为前提,选用适当的防护方法包装;5.2 零件摆放应整齐,产品摆放要紧密,防止窜动;5.3 包装时,应尽量使产品重心居中靠下,重心偏高的产品应尽量采用卧式包装,重心偏离中心较明显时采取必要平衡措施;5.4 箱内空间部分用纸板等缓冲材料填实,确保零部件在运输过程中不会因路况不佳、车辆颠动等原因而晃动、窜位;5.5 对于油漆件、外观件、表面有质量要求的零件,件与件之间、件与箱之间要有防护措施,以避免摩擦造成刮伤,零件之间须有隔离物质,如隔离纸、塑料薄膜、EPE等;5.6 对于易损件、易变形件,应垫稳、卡紧,固定于包装箱内,防止在储运过程中发生窜动或移动造成零部件磕碰、划伤;5.7 对有清洁度要求的零件要注意防尘包装,一般采用聚乙烯塑料袋包装,通过胶带粘贴、骨袋扣锁等方式封口;5.8 标准件或小零件先装入小纸盒或聚乙烯塑料袋内,再装入包装箱内;5.9 箱体内外标识需对应,并与所装产品保持一致。

化工产品包装标签标识规范

化工产品包装标签标识规范

化工产品包装标签标识规范一、引言随着化工产品行业的发展,国内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和交流越来越频繁。

为确保化工产品在包装、运输、储存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和可追溯性,制定一套严格的包装标签标识规范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围绕化工产品的包装标签标识,从标签内容、标签材料、标签制作、标签使用等方面进行详细规范。

二、标签内容规范1. 产品名称标签上应明确标注产品的通用名称和品牌名称(如有)。

2. 化学成分标签上应清晰明确化学成分,包括主要成分和含量。

同时,对于有害物质的含量,应做出安全提示,并标明防护措施。

3. 应急处理措施标签上应明确产品在事故或意外情况下的急救处理方法。

同时,应提供相应应急电话,方便用户获取进一步支持和指导。

4. 生产日期和有效期标签上应标明产品的生产日期和有效期,以保证产品正常使用,并提醒用户及时使用或者丢弃过期产品。

5. 安全注意事项标签上应明确化工产品的安全注意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储存、运输、使用等方面的注意事项,以确保产品在全生命周期中的安全性。

6. 保质期与保存条件标签上应明确产品的保质期和保存条件,以便用户在存储和使用过程中进行正确操作。

7. 批次编号和条形码标签上应标明产品批次编号和相应的条形码等识别码,以确保产品溯源和追踪的可行性。

8. 厂商信息标签上应明确产品的生产厂商名称、联系方式和地址,以便用户进行咨询和投诉。

三、标签材料规范1. 耐候耐腐蚀标签应具有较好的耐候耐腐蚀性能,能够抵御化学品和外部环境对标签的侵蚀。

2. 物理防护标签应具有一定的物理强度和韧性,能够防止在包装、运输和使用过程中出现标签损坏导致信息不可读的情况。

3. 色彩稳定标签应具有较好的色彩稳定性,能够保证在长期使用的过程中标签上的信息清晰可见。

4. 不易剥离标签应具有一定的粘附性能,能够确保标签不易剥离,并能够在各类环境下保持标签的完整性。

四、标签制作规范1. 字体和字号标签上的文字应选用清晰易读的字体,字号适中,以确保用户可以清晰辨认标签上的信息。

产品包装规范范例

产品包装规范范例
产品包装规范
产品名称
产品编号
规格/型号
顾客名称
一、产品包装标准:
品号
品名
PCS/袋
PCS/箱
重量/箱
纸箱规格(mm)
PE袋规格(mm)
1000
12000
180*240
380*310*240
二、包装图形:
包装说明:
1、包装纸箱的材料选用五层的瓦楞纸;
2、端子放入保持自然状态,且叠放高度不能超过纸箱的高度;
3、纸箱包装好后要贴上标签(品名、品号、数量、日期等);
4、每箱需对不同方向各打2条包装袋;
5、包装好后要防潮防破损,按规定放在货架上。
三、运输方式
汽运
备注
1.每500PCS装在一个塑料袋里,塑料袋口密封,然后放在纸箱内。
2.每箱装24包,层装6包,每箱装4层。
核准
审查
制表

大田快递货物包装管理规范

大田快递货物包装管理规范

大田快递货物包装管理规范1. 引言货物包装是快递行业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

良好的包装可以确保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安全无损,同时也能提升客户对快递公司的满意度。

为了规范大田快递货物包装管理,减少货物损坏和丢失的概率,制定本规范。

2. 目标本规范的目标是确保货物包装合理、牢固,能够承受运输过程中的冲击和挤压,保护货物的完整性和品质。

3. 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大田快递的所有货物包装环节,包括货物包装的选择、准备、打包和封装等。

4. 货物包装的选择4.1 考虑货物的性质,选择适合的包装材料。

例如,易碎物品应选择具有缓冲性能的包装材料,液体物品应选择密封性能好的包装材料。

4.2 选用符合快递行业标准的包装材料,如泡沫箱、纸箱等。

避免使用破损、老化的包装材料。

4.3 包装材料应具有一定的抗压能力和撞击能力,能够承受长途运输过程的挤压和冲击。

5. 货物包装的准备5.1 清洁货物包装材料,确保没有灰尘、污渍等杂质。

5.2 检查包装材料是否存在破损,如有破损应及时更换。

5.3 根据货物的形状和尺寸,准备合适大小的包装材料,确保货物包装的紧密性和稳定性。

6. 货物包装的打包6.1 将货物放置在包装材料中,注意货物与包装材料之间的间隙,避免货物在包装过程中的晃动和移动。

6.2 对于易碎物品,应在包装材料中添加缓冲物,如泡沫、气垫等,以增加包装的抗冲击能力。

6.3 包装材料应牢固地包裹住货物,尽量避免包装过松或过紧。

6.4 使用胶带或绳子等材料将包装材料进行固定,确保包装的完整性和稳定性。

7. 货物包装的封装7.1 在包装材料的开口处覆盖一层胶带,增加包装的密封性。

7.2 对于液体物品,应注意密封性能,避免泄漏。

8. 货物包装的标识8.1 在包装材料上标注货物的重量、数量、尺寸等信息。

8.2 根据货物的特殊要求,在包装上标明“易碎物品”、“保鲜品”、“禁止倒置”等标志。

8.3 货物包装上应标有发送方和接收方的联系信息,以便快递员与客户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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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包装通用规范(同时适用国内外重要产品)试用版本,请各有关部门认真阅读,提出修改方案(在2012年月日前完成修改)2012年月日起试行编制:会签:批准:日期:概述本规范适应于诸暨菲达越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出口项目产品的包装。

如果客户对包装有特殊要求或与通用规范有冲突的,将在项目专用规范中予以澄清及说明。

应优先满足客户的特殊规范。

1.包装总体要求1.1在整个运输过程中确保货物及作业人员的安全。

1.2货物在堆放,卸载和运输过程中要求的外包装强度。

包装方式应尽可能经济实用,美观。

在包装满足强度的情况下,尽量节省包装材料。

1.3货物装卸,紧固和堆放在仓库里面方便操作。

吊装方式简捷可靠,设计合理。

包装设计制作强度足够满足要求。

1.4货物的包装应考虑运输过程及目的地存放的环境气候条件,做好防锈,防潮,防碎等保护。

1.5包装的总体原则是保证产品不会发生前后,上下和左右的窜动,便于起吊和运输并且货物到现场时不缺件,无破损,无变形和标记清晰可见。

有效防止产品材料表面及油漆,镀锌的损伤。

1.6包装过程要引入人性化设计,如尖锐突出物的防伤害保护,堆放合理,产品包装外形美观,整齐,易于装卸,及清点物品,运输工具承载量包括容积的最大利用等。

1.7每个包装应至少具有两张照片,一般为正面及侧面,应将唛头、箱单、箱号拍入照片内,其中至少有一张是包装全景照片。

1.8产品包装必须在油漆干燥、检验合格、具有入库手续(具有检验员签字的入库单),必要时需粘贴检验标签,做好防护措施后进行。

1.9出口产品的包装架与包装箱制作质量应尽可能与相应产品等同。

做到强度足够,油漆均匀美观,安全可靠,外形美观,且包装架颜色不能与产品颜色相同,客户有特殊要求的按客户要求制作。

1.10最大限度满足客户的要求,并尽可能提高产品包装的容积率,既为本公司降低成本,同时兼顾客户的运输成本,及时征求业主的包装及运输意见,了解到达地的吊装及运输状况,不断提升服务质量。

2.运输方式根据目的地的不同,运输方式主要有海上运输,铁路运输和公路运输,具体运输方式按客户要求。

2.1海上运输海上运输主要采用散货和集装箱,相应包装架按散货和集装箱要求制作。

2.2散货运输对于包装架尺寸无特殊要求,但包装架要能承受叠放的重量。

对于任何毛重超过15吨及长度超过12000mm或宽度超过3200mm或高度超过3200mm的单件以及一些大体积,单重超过20t的包装,需及时通知技术部,以便提供特殊包装运输方案,制定相应的包装运输方案。

2.3集装箱运输对于包装架及包装外形尺寸有特别要求,包装架的设计不应超过集装箱的装载极限尺寸并便于在集装箱内的装入,固定和卸出。

开顶集装箱和封顶集装箱使用的包装架的设计是截然不同的。

集装箱内的铁箱必须要有固定用的吊环或孔(见附件)。

40'集装箱总长度控制在≤11.9米,20'集装箱总长度控制在≤5.8米。

2.4散货运输用包装架,开顶集装箱包装架,封顶集装箱包装架示意图见附件(一),吊耳选用规格附件(四)。

应根据装船叠放形式及重量及包装产品特征确定强度要求,确定材料规格。

集装箱内包装架底盘结构按重量及产品结构可分别参考附图(二)和附件(三)制作,吊耳见附件,附表(五)。

包装架前端一定要倒R30-R50的圆角,以免在装入时损坏集装箱架。

后端一定要装三角筋板或撑加强,在距后端900mm处加横档以便铲车起铲。

封顶集装箱使用的包装架必须焊接两个卸出用的吊环(见附图)。

2.5集装箱一般采用标准20'和40'标准箱即封顶箱,如超出限制尺寸,需通知技术部予以确认或更改包装方案。

特殊的超高包装(指包装高度>2.3m)与技术部协商。

a.标准20'(封顶低柜)最大装载尺寸:5.85m*2.25m*2.20m,最大装载重量≤20吨。

b.标准40'(封顶低柜)最大装载尺寸:11.9m*2.25m*2.20m,最大装载重量≤25吨。

c.40'(封顶高柜)最大装载尺寸:11.9m*2.25m*2.5m,最大装载重量≤25吨。

d.20'开顶箱最大装载尺寸:5.9m*2.25m*2.25m,最大装载重量≤20吨。

必须注意高度大于2米以上部位,宽度为2.15m。

e.40'开顶箱装载尺寸:11.9m*2.25m*2.25m,最大装载重量≤25吨。

必须注意高度大于2米以上部位,宽度为2.15m。

f. 开顶特殊超高箱最大高度≤3.2m。

(尽可能不采用)g.45'集装箱:一般不采用。

附表:各种集装箱运输价格比较(印度,巴西,南非,马来西亚,俄罗斯)3铁路运输铁路运输一般已不采用(此规范条款仅作参考)3.1铁路运输主要采用敞车装载。

所有总重量超过100KG的包装必须设有吊耳,吊耳孔径55-60mm。

3.2技术部在编制箱单时应充分考虑车厢尺寸和车厢内货物的搭配,预先对本批次产品进行车皮搭配并使车厢容积利用率最大,初步确定包装方案。

3.3搭配时若有上下叠放的,下面包上部压档加宽至2.75m,下面包底部宽度≤2.7m;上面包底部立柱处加宽至2.75m。

(可参考附件七‘铁路运输包装架加宽示意图’)。

上面包要用发泡塑料纸包角。

3.4铁路运输用包装架同附件(一),吊耳见附件(六)。

(吊耳尽量焊在横档上)3.5车厢最大装载尺寸:12.5m*2.75m*2.8m。

3.6铁路机车车辆限界图见图1。

铁路机车车辆限界图图14公路运输(一般指国内陆地运输)4.1根据货物结构特点选用合适的车辆,尽量降低车的重心,同时做好防护、加固工作,保证运输过程的安全。

4.2运输装载应合理紧凑,以节约运输费用。

4.3公路运输主要尺寸限制:①长度:普通车车厢内,长度一般为13.5m,平板车为17m(前端4m的300高平台)②宽度:普通车车厢内宽度一般为2.3-2.4m,平板车为2.83m-3m。

③高度:普通车车厢内高度1.5m,平板车1m-1.2m;装载后限高:4.2-4.5m。

特殊超长,超宽,超高件在运输前必须确认运输方案。

4.4一般情况下公路运输包装外形尺寸控制在:12m*2.3m*2.8m,对于一些特殊的、合同规定的不可分割的产品包装最大尺寸:15m*3.6m*3.6m。

特殊情况另行确定。

4.5重量限制2轴车辆:装载限重20T3轴车辆:装载限重30T4轴车辆:装载限重40T5.包装方式5.1包装方式有:U型架、底盘托架、铁箱、木箱、捆扎、裸装和海上散货船运输,一般情况下不采用捆扎发运,具体包装方式按运输方式及产品特点、项目需要、客户要求采用。

5.2 U型架:自重比较大的型钢及简单构件、柱、撑及长箱体可采用U型架包装。

①一般产品长度小于6米的用2只U型架,即单U型包装架,2根横撑,U型架之间的中心距一般按3/10-5/10L制作。

②产品长度大于6米的用4只U型架,即双U型包装架,2根横撑(连接中间两只U型架,吊装用)。

两端U型架为固定产品用,根据情况,数量与位置可适当调整。

5.3底盘托架:软封板、复杂构件等用托盘架包装。

5.4铁箱:所有电器原件、有金加工的表面、易受潮防雨的物件、易丢失的小件、易变形件、阳极板(集装箱运输允许使用专用框架包装,由客户确定)、芒刺线及振打轴用铁箱包装。

铁箱需要进行防雨、防锈保护。

铁箱一般有2种形式:①全封闭(封闭铁箱):严格防潮防湿的包装箱②半封闭(常规铁箱):一般防潮防湿的包装箱5.5木箱①尽量避免采用原木箱包装,确实要用的应按植物检验疫国际标准进行熏蒸/热处理,并打上熏蒸/热处理的标记,提供合格报告。

②允许使用层夹板制作的木箱。

木箱必须保证强度,底部有横档高度≥100,起到铲运作用。

木箱层夹板厚度必须≥δ8,并具有铁皮包角,木箱封钉后必须长度方向至少2道,宽度方向至少1道。

包装带捆扎,具体根据木箱外形尺寸及结构确定捆扎道数。

5.6捆扎:①捆扎位置应选择在产品贴实处,若选择在产品空心处,则应在捆扎位置用垫木等垫实产品。

尽可能使用包装带,扁钢+螺栓,带式拉紧器,钢丝绳+花兰螺丝方式。

②捆扎铁丝选用10#镀锌铁丝,铁丝每道至少4股,长度方向至少捆扎3道。

如果产品长度不一致时,必须保证每件产品至少有2-3道捆扎。

③对于表面为油漆及镀锌件,捆扎处必须加衬垫可靠保护,必要时对铁丝等外包软物的方式包装。

④捆扎时尽可能捆扎在产品有凸起处附近,以防止窜动。

捆扎处必须用夹板,发泡薄膜保护产品表面,及尖角处。

5.7裸装:灰斗、壳体及一些大构件可以采用裸装方案。

①尽可能的采用产品上的螺孔加设适当的吊耳,不允许直接在螺孔处吊装。

②在产品上增设运输用吊耳,应漆成黄色,吊耳材料厚度及焊接应经技术部核准强度。

③表面处理要求较高的产品,底部应设有垫档,并可靠固定垫档,不得直接放置在地面上。

④重要产品由技术部提供方案,报客户确认。

客户有特殊要求时,需按客户要求执行。

6.包装架制作6.1包装架底盘及立柱的选用具体应根据重量、产品结构合理选用材料(即保证强度,又节省材料)。

图36.2包装架制作注意点①包装材料原则上应使用符合标准的材料,特殊情况(如使用非标准材料,应申请使用)。

②包装架底盘与吊装用的四根立柱槽钢的联接要先用螺栓串连(螺栓应用M16或M20),然后电焊焊接,焊接时要注意焊缝有无裂纹,防止在吊装过程中焊缝开裂发生事故,见图3。

③包装架中吊耳及一些重要受力部分的焊接必须先开坡口同时必须焊工用低氢焊条进行焊接。

④对于单个吊环承受拉力超过7吨的焊缝,需PT着色检验,超过10吨应进行UT探伤检测。

⑤包装材料重量一般情况不超过8% 。

⑥包装架立柱不允许拼接,加强底盘,双槽钢处允许1件拼接,其余非主要受力处允许拼接。

⑦对于产品在制作过程中的临时性吊耳,其设置要求与正式吊耳相同,所有吊耳应周圈连续焊接,保证相应强度。

吊耳的样式及选用(附图)⑧包装架材料的拼接按菲达环保企业标准《钢结构件重要受力构件拼接规范》(Q/FHK11-2007)执行,除包装架图纸中标注的焊接位置,其余未注,焊接高度≥δ(δ为相应板厚),吊耳以下的立柱不允许拼接.6.3包装架长度①吊耳立柱重心距一般按2/10L、3/10L、4/10L分摊(L为产品总长度)。

附图②根据产品形状决定,一般长条形可选择2/10L或3/10L,短小产品应选择4/10L,L为总长度6.4包装的防腐及颜色:①铁箱可使用C06-18防锈底漆,必须内外侧油漆,外侧厚度一般≥40um,内侧厚度一般≥20um。

②包装架一般采用C06-18铁红防锈底漆40um,吊环部位及产品上运输的临时支撑涂中黄面漆。

③包装架整体使用铁红防锈底漆30um+中黄面漆30um。

(客户有特别要求时必须按客户要求制作)6.5包装架及产品的防护①托架包装两端部应用扁钢或角钢包边,用扁钢包边时可采用螺栓拉紧,防止产品前后窜动。

托架两头包边件图4和图5,托架两边固定见图6和图7。

一般情况下不允许直接在产品上用电焊加以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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