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测绘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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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测绘法律法规

执行情况

宣汉县建筑勘察测绘队

2011年测绘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全年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基础测绘条例》、《四川省测绘条例》等相关测绘法律法规。本年度无一件违法测绘行为。

宣汉县建筑勘察测绘队

2012年3月6日

宣汉县建筑勘察测绘队

2011年信用自我评价

一年来,我队职工认真履职尽责,全心全意为各用户搞好服务工作,及时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全年无一例投诉或举报我单位信用不良事件。

宣汉县建筑勘察测绘队

2011年2月6日

宣汉县建筑勘察测绘队

2011年因违法测绘被依法处罚情况

全年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基础测绘条例》、《四川省测绘条例》等相关测绘法律法规,本年度无违法测绘行为。

宣汉县建筑勘察测绘队

2012年3月6日

宣汉县建筑勘察测绘队

2011年度注册自查工作报告

2011年是测绘事业实现战略性转变的关键之年,我队测绘工作在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测绘局和市业务科室的指导帮助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测绘行政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认真抓好测绘管理各项工作的落实,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测绘法制工作

我队认真组织学习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国家和省加强测绘工作的意见,认真贯彻落实,积极主动向县政府汇报工作,争取县政府妥善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难点问题,推进我队测绘行政管理工作健康有序发展。我队成立了以队长为组长的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工作小组。根据测绘法律法规,立足本县实际,严格依法测绘,全面贯彻执行测绘管理法律法规,确保测绘工作的稳步发展。积极主动开展测绘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并取得较好效果。为促进测绘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提高全社会遵守测绘法律法规的意识,我队通过悬挂宣传标语、摆设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了丰富多彩地宣传活动,向过往群众散发宣传资料500余份,接待群众咨询200余人次。通过宣传和学习,使广大群众对测绘法律法规有了进一步认识,为测绘管理法律法规贯彻实施营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组织测绘工作人员和相关人

员进行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我队今年组织全队干部职工和相关人员学习测绘法律法规,参加四川省测绘成果管理办法及业务知识培训1次。

2011年底对本县区内测绘成果特别是涉密测绘成果进行了保密检查,通过检查和自查没有发现测绘保密成果泄密事件,在测绘成果使用的各个环节都能严格按照《四川省测绘管理条例》、《四川省测绘管理办法》的规定组织实施。加大对本单位的质量情况检查力度,按要求完成了检查工作。

七、测绘法执行情况

坚持严格依法进行测绘工作和积极主动防患未然的指导思想,全力做好日常测绘工作,年内未发生地图市场、测绘市场、地理信息、测绘成果、测绘标志保护的测绘违法案件。

一年来,我队在县人民政府和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的坚强领导和关心、支持、帮助下,测绘工作取得了好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由于编制限制,我队测绘工作与地勘工作合并,没有独立的测绘管理机构。二是测绘专业技术人员业务能力、综合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我队将进一步加强测绘工作的管理,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加强测绘法律法规的学习与培训,努力提高测绘人员的综合素质,使测绘工作为我县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宣汉县建筑勘察测绘队

2012年2月2日测绘单位技术岗位岗位职责

(一)测绘质量的技术负责人:副队长

1、熟悉测绘产品质量标准和生产作业的技术规范,掌握测绘项目的生产过程,对测绘产品的技术、质量负责;

2、负责项目合同的签定;

3、负责项目的技术方案,质量标准制定;

4、负责对生产中出现的主要技术问题的处理;

5、负责对项目设计书,检查报告的审核;

6、负责项目经费、人员、物资、仪器的统一协调安排。

(二)项目负责人:组长

1、负责项目设计、组织实施、产品检查;

2、对组织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

3、负责对一般性技术问题、质量问题处理;

4、负责项目工作总结、检查报告的撰写;

5、负责产品质量检查的组织;

6、负责成果资料的整理归档上交。

(三)技术人员:

1、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项目负责人交给的测绘生产任务;

2、对所完成的测绘产品质量负责;

3、对测绘资料,成果负有保密责任;

4、负责对所完成的测绘成果、资料整理上交;

5、爱护仪器设备。

(四)质量检查及质量检查员:

1、质量检查员必须通过省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组织的专门培训、获得培训合格证书;

2、质量检查程序:

(1)作业员自检;

(2)作业员互检;

(3)专职质检员或兼职质检员检查;

(4)项目负责人撰写检查报告上报技术负责人审核。

(五)后勤管理人员:

1、为测绘生产提供物质保障和后勤服务,确保生产第一线任务的顺利完成;

2、负责仪器设备的保管、维护;

3、负责测绘技术标准的收集;

4、负责测绘资料的收集,成果资料的管理;

5、负责车辆的驾驶和保养;

6、负责物资的采购、供应、保管;

7、负责经费的管理。

宣汉县建筑勘察测绘队

2012年1月5日

宣汉县建筑勘察测绘队质量管理制度

为了提高测绘生产质量管理水平,确保测绘产品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及有关法规,制定本规定。

测绘生产质量管理贯彻“质量第一、注重实效”的方针,以保证质量为中心,满足需求为目标,防检结合为手段,全员参与为基础,促进测绘队走质量效益型的发展道路。经常对职工进行质量教育,开展群众性的质量管理活动,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质量意识,有计划、分层次地组织岗位技术培训,实行持证上岗。

测绘队队长作为质量主管负责人负责质量方针、质量目标的贯彻实施,签发有关的质量文件及作业指导书;组织编制测绘项目的技术设计书,并对技术设计质量负责;处理生产过程中的重大技术问题和质量争议;审核技术总结;审定测绘产品的交付验收。

质量管理、质量检查机构及质量检查人员,在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负责质量管理的日常工作。编制年度质量计划,贯彻技术标准及质量文件;对作业过程进行现场监督和检查,处理质量问题;组织实施内部质量审核工作。

各级质量检查人员对其所检查的产品质量负责,并有权予以质量否决,有权超级反映质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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