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规范标准
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施工技术规范(doc 71页)
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施工技术规范(doc 71页)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施工技术规范Construction Specification of Cement Grouting Used for Hdraulic StructuresSL62-94主编单位:水利部水工程技术咨询中心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电力工业部网页制作:中水科信息网1994-05-21发布1994-10-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电力工业部关于颁发《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施工技术规范》SL62-94的通知水建[1994]246号为推动水利水电工程水泥灌浆技术的进步,提高水泥灌浆施工质量,水利部委托原水工程咨询中心,对原水利电力部部标准《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施工技术规范》SDJ210-83进行了修订。
该规范修订送审稿已通过审查,现批准为行业标准,编号为SL62-94,自一九九四年十月一日起执行,原规范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水利部、电力部负责解释,水利电力出版社负责出版发行。
目次1 总则2 灌浆材料、制浆和灌浆设备3 坝基岩石灌浆4 水工隧洞灌浆5 混凝土坝接缝灌浆6 竣工资料和工程验收附录A 灌浆工程压水试验1.0.6 灌浆工程所用的风、水、电应设置专用管路和线路。
1.0.7 已完成灌浆或正在灌浆的地区,其附近30m以内不得进行爆破作业。
如必须进行爆破作业,应采取减震和防震措施,并应征得设计或建设、监理部门同意。
1.0.8 对灌浆工程中的各类钻孔应分类统一编号;对施工情况必须如实、准确地记录;对资料必须及时整理,绘制成图表;单元工程结束后,应及时进行质量检查和验收。
灌浆工程宜使用测记灌浆压力、注入率等施工参数的自动记录仪。
1.0.9 设计和施工单位应对灌浆资料及时分析,对灌浆施工技术及时总结,不断优化设计和施工。
2 灌浆材料、制浆和灌浆设备2.1 灌浆材料和浆液2.1.1 灌浆工程所采用的水泥品种,应根据灌浆目的和环境水的侵蚀作用等由设计确定。
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要求规范
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规SL62-941.0.1 《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施工技术规》(以下简称本规)是水利水电工程水泥灌浆施工的技术准则。
1.0.2本规适用于I、H、皿级水工建筑物基岩灌浆、水工隧洞灌浆和混凝土坝接缝灌浆工程。
"、V级水工建筑物灌浆工程可参照使用。
1.0.3 下列灌浆工程在施工前或施工初期应进行现场灌浆试验:(1) I、H级水工建筑物基岩帷幕灌浆;(2) 地质条件复杂地区或有特殊要求的I、H级水工建筑物基岩固结灌浆和水工隧洞固结灌浆。
1.0.4 施工前,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应向施工单位提供灌浆设计文件并进行技术交底。
1.0.4.1 基岩和水工隧洞灌浆工程设计文件应包括下列容:(1) 工程设计图和设计说明书;(2) 灌浆地区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资料;(3) 灌浆试验报告及有关资料(4) 灌浆施工技术要求;(5) 灌浆质量检查方法和质量标准;(6) 初步设计阶段的灌浆施工组织设计。
1.0.4.2 混凝土坝接缝灌浆工程设计文件应包括下列容:(1) 坝体结构和灌浆设计说明书;(2) 接缝灌浆分区和灌浆系统设计图;(3) 坝块混凝土应达到的温度值和测定温度的方法,混凝土坝接缝设计开度、增开度限值;(4) 灌浆施工技术要求;(5) 灌浆质量检查方法和质量标准;(6) 初步设计阶段的灌浆施工组织设计。
1.0.5施工单位应做好下列工作:(1) 编制施工组织,严格按照灌浆施工技术要求施工;(2) 建立质量体系,全面实行质量管理,确保施工质量(3) 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保护措施,文明施工;在廊道和井洞作业应有良好的通风措施;(4) 对从事灌浆施工的人员应进行技术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1.0.6灌浆工程所用的风、水、电应设置专用管路和线路。
1.0.7已完成灌浆或正在灌浆的地区,其附近30m以不得进行爆破作业,如必须进行爆破作业,应采取减震和防震措施,并应征得设计或建设、监理部门同意。
1.0.8对灌浆工程中的各类钻孔应分类统一编号;对施工情况必须如实、准确地记录;对资料必须及时整理,绘制成图表;单元工程结束后,应及时进行质量检查和验收。
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施工技术规范
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施工技术规范
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施工技术规范是用于指导水工建筑物灌浆施工的技术标准和规范,确保施工质量,提高工程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技术规范:
1. 施工前准备:
- 对施工现场进行勘测和合理布置。
- 确保施工设备和工具的完好和安全。
- 准备好所需的材料,包括水泥、砂子、石子等。
2. 灌浆材料:
- 选择符合标准的水泥、砂子和石子。
- 控制材料的配合比例和含水率,确保浆料的均匀性和流动性。
3. 施工工艺:
- 清理施工表面,确保表面无尘土、油污和杂物。
- 使用适当的施工设备(如搅拌机、注浆泵等)进行灌浆。
- 按照设计要求进行灌注,确保灌浆质量和强度达到设计要求。
- 灌浆过程中,需要避免空隙和气泡的产生,确保浆料充分填充并粘结在结构体内部。
4. 施工质量控制:
- 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巡查和检查,确保施工质量和进度。
- 进行取样和试验,检测灌浆体的强度和密实度。
- 根据试验结果,及时调整施工参数,确保灌浆效果的合理性。
5. 施工安全:
- 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环境,设置必要的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
- 使用安全可靠的施工设备和工具。
- 操作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具备必要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综上所述,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施工技术规范涵盖了施工前的准备工作、灌浆材料的选择、施工工艺的要求、质量控制和安全要求等多个方面,通过规范施工过程,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施工技术规范(DLT5148-2012)
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施工技术规范(DLT5148-2012)ICS 27.140P 15备案号:J1383-2012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P DL/T 5148—2012代替DL/T 5148-2001━━━━━━━━━━━━━━━━━━━━━━━━━━━━━━━━━━━━━━━━━━━━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施工技术规范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cement groutingconstruction of hydraulic structures2012-01-04 发布2012-03-01 实施————————————————————————————————国家能源局发布前言本标准是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行业标准计划的通知》(发改办工业[2008]1242号文)的要求,对DL/T 5148-2001《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施工技术规范》进行修订形成的。
在修订编制过程中,参编人员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和收集资料,征求了全国水电水利工程施工、设计、科研和管理单位的意见,总结了DL/T 5148-2001标准的执行情况,针对近10年来开发应用的新技术、新方法,以及出现的问题,对原标准进行了必要的修改、充实、完善。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包括灌浆材料、设备和制浆,现场灌浆试验,帷幕灌浆,坝基固结灌浆,隧洞灌浆,混凝土坝接缝灌浆,岸坡接触灌浆,施工记录和竣工资料等。
本标准对DL/T 5148-2001《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施工技术规范》进行修订的主要内容有:——增加了“现场灌浆试验”一章和资料性附录“浆液主要性能现场试验方法”,将原“坝基岩体灌浆”分列为“帷幕灌浆”和“坝基固结灌浆”两章,并充实了内容;——补充了若干新技术,如搭接帷幕灌浆、接缝灌浆重复灌浆系统、稳定性浆液等;——对若干重要的施工工序,如钻孔、钻孔冲洗和压水试验、灌浆、灌浆结束条件等工艺参数做了适当调整;——对接缝灌浆、岸坡接触灌浆的实施条件、质量检查方法等重新进行了规定;——将帷幕灌浆孔不同深度的偏斜度、灌浆质量压水试验检查的坝高范围等进行了拓展;——对部分灌浆施工记录及灌浆工程成果表进行了修订、补充。
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施工技术规范(doc 71页)
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施工技术规范(doc 71页)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施工技术规范Construction Specification of Cement Grouting Used for Hdraulic StructuresSL62-94主编单位:水利部水工程技术咨询中心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电力工业部网页制作:中水科信息网1994-05-21发布1994-10-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电力工业部关于颁发《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施工技术规范》SL62-94的通知水建[1994]246号为推动水利水电工程水泥灌浆技术的进步,提高水泥灌浆施工质量,水利部委托原水工程咨询中心,对原水利电力部部标准《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施工技术规范》SDJ210-83进行了修订。
该规范修订送审稿已通过审查,现批准为行业标准,编号为SL62-94,自一九九四年十月一日起执行,原规范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水利部、电力部负责解释,水利电力出版社负责出版发行。
目次1 总则2 灌浆材料、制浆和灌浆设备3 坝基岩石灌浆4 水工隧洞灌浆5 混凝土坝接缝灌浆6 竣工资料和工程验收附录A 灌浆工程压水试验附加说明条文说明1 总则1.0.1 《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施工技术规范》(以下简称本规范)是水利水电工程水泥灌浆施工的技术准则。
1.0.2 本规范适用于Ⅰ、Ⅱ、Ⅲ级水工建筑物基岩灌浆、水工隧洞灌浆和混凝土坝接缝灌浆工程。
Ⅳ、Ⅴ级水工建筑物灌浆工程可参照使用。
1.0.3 下列灌浆工程在施工前或施工初期应进行现场灌浆试验:(1) Ⅰ、Ⅱ级水工建筑物基岩帷幕灌浆;(2)地质条件复杂地区或有特殊要求的Ⅰ、Ⅱ级水工建筑物基岩固结灌浆和水工隧洞固结灌浆。
1.0.4 施工前,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应向施工单位提供灌浆设计文件并进行技术交底。
1.0.4.1 基岩和水工隧洞灌浆工程设计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工程设计图和设计说明书;(2)灌浆地区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资料;(3)灌浆试验报告及有关资料;(4)灌浆施工技术要求;(5)灌浆质量检查方法和质量标准;(6)初步设计阶段的灌浆施工组织设计。
2020年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规范
作者:败转头作品编号44122544:GL568877444633106633215458时间:2020.12.13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规范SL62-941.0.1《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施工技术规范》(以下简称本规范)是水利水电工程水泥灌浆施工的技术准则。
1.0.2本规范适用于Ⅰ、Ⅱ、Ⅲ级水工建筑物基岩灌浆、水工隧洞灌浆和混凝土坝接缝灌浆工程。
Ⅳ、Ⅴ级水工建筑物灌浆工程可参照使用。
1.0.3下列灌浆工程在施工前或施工初期应进行现场灌浆试验:(1) Ⅰ、Ⅱ级水工建筑物基岩帷幕灌浆;(2) 地质条件复杂地区或有特殊要求的Ⅰ、Ⅱ级水工建筑物基岩固结灌浆和水工隧洞固结灌浆。
1.0.4施工前,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应向施工单位提供灌浆设计文件并进行技术交底。
1.0.4.1基岩和水工隧洞灌浆工程设计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 工程设计图和设计说明书;(2) 灌浆地区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资料;(3) 灌浆试验报告及有关资料(4) 灌浆施工技术要求;(5) 灌浆质量检查方法和质量标准;(6) 初步设计阶段的灌浆施工组织设计。
1.0.4.2混凝土坝接缝灌浆工程设计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 坝体结构和灌浆设计说明书;(2) 接缝灌浆分区和灌浆系统设计图;(3) 坝块混凝土应达到的温度值和测定温度的方法,混凝土坝接缝设计张开度、增开度限值;(4) 灌浆施工技术要求;(5) 灌浆质量检查方法和质量标准;(6) 初步设计阶段的灌浆施工组织设计。
1.0.5施工单位应做好下列工作:(1) 编制施工组织,严格按照灌浆施工技术要求施工;(2) 建立质量体系,全面实行质量管理,确保施工质量(3) 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保护措施,文明施工;在廊道和井洞内作业应有良好的通风措施;(4) 对从事灌浆施工的人员应进行技术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1.0.6灌浆工程所用的风、水、电应设置专用管路和线路。
1.0.7已完成灌浆或正在灌浆的地区,其附近30m以内不得进行爆破作业,如必须进行爆破作业,应采取减震和防震措施,并应征得设计或建设、监理部门同意。
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施工技术规范
⽔⼯建筑物⽔泥灌浆施⼯技术规范1 总则1.0.1 为规范⽔⼯建筑物⽔泥灌浆⼯程的施⼯技术要求和质量检查评定⽅法,满⾜⼯程安全和经济合理的要求,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于下列灌浆⼯程:1 ⽔⼯建筑物地基灌浆、⽔⼯隧洞灌浆、混凝⼟坝接缝和接触灌浆。
2 ⽔泥类、黏⼟类或其他颗粒型浆液的灌浆。
3 1级、2级、3级⽔⼯建筑物,4级、5级⽔⼯建筑物可参照使⽤。
1.0.3 灌浆⼯程施⼯前应具备下列设计⽂件或相应的资料:1 岩⽯地基、覆盖层地基灌浆应包括下列内容:——施⼯详图和设计说明书。
——灌浆区域的⼯程地质和⽔⽂地质资料。
——主要灌浆材料来源及料场资料。
——灌浆试验报告。
——灌浆施⼯组织设计。
——灌浆施⼯技术要求、灌浆质量标准和检查⽅法。
2 混凝⼟坝接缝灌浆和接触灌浆应包括下列内容:——坝体结构和接缝灌浆设计说明书。
——接缝灌浆、接触灌浆分区和灌浆系统设计图。
——坝块混凝⼟应达到的温度和测定温度的⽅法,接缝设计张开度、增开度。
——接缝灌浆、接触灌浆施⼯组织设计。
——接缝灌浆、接触灌浆施⼯技术要求、灌浆质量标准和检查⽅法。
1.0.4 灌浆⼯程所⽤的风、⽔、电、⽔泥浆、泥浆等供给应可靠,宜设置专⽤管路和线路。
⽔源和电源应有备⽤。
⼤型灌浆⼯程应设置⽔泥浆液和膨润⼟(黏⼟)浆液的集中拌制站,以及必要的现场实验室。
1.0.5 灌浆⼯程施⼯应制定妥善的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措施。
灌浆廊道和井洞的适当部位宜设有灌浆机房、污⽔沉淀池等;各种管路、电线应架设整齐有序。
作业场所应有良好的照明和通风条件;钻渣、污⽔和废浆应集中处理后排放,应避免对环境产⽣不良影响。
1.0.6 已完成灌浆或正在灌浆的部位,其附近30m以内不应进⾏爆破作业,确需爆破时应采取减振和防振措施,并征得设计或监理单位的同意。
1.0.7 灌浆⼯程中的各个钻孔应与设计图纸相对应,统⼀分类和编号。
1.0.8 各项施⼯记录应有专⼈在现场随着施⼯作业的进⾏使⽤墨⽔笔逐项填写,做到及时、准确、真实、齐全、整洁,符合归档要求。
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规范
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规范S L62-94 1.0.1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施工技术规范(以下简称本规范)是水利水电工程水泥灌浆施工(de)技术准则.本规范适用于Ⅰ、Ⅱ、Ⅲ级水工建筑物基岩灌浆、水工隧洞灌浆和混凝土坝接缝灌浆工程.Ⅳ、Ⅴ级水工建筑物灌浆工程可参照使用.下列灌浆工程在施工前或施工初期应进行现场灌浆试验:(1) Ⅰ、Ⅱ级水工建筑物基岩帷幕灌浆;(2) 地质条件复杂地区或有特殊要求(de)Ⅰ、Ⅱ级水工建筑物基岩固结灌浆和水工隧洞固结灌浆.施工前,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应向施工单位提供灌浆设计文件并进行技术交底. 基岩和水工隧洞灌浆工程设计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 工程设计图和设计说明书;(2) 灌浆地区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资料;(3) 灌浆试验报告及有关资料(4) 灌浆施工技术要求;(5) 灌浆质量检查方法和质量标准;(6) 初步设计阶段(de)灌浆施工组织设计.混凝土坝接缝灌浆工程设计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 坝体结构和灌浆设计说明书;(2) 接缝灌浆分区和灌浆系统设计图;(3) 坝块混凝土应达到(de)温度值和测定温度(de)方法,混凝土坝接缝设计张开度、增开度限值;(4) 灌浆施工技术要求;(5) 灌浆质量检查方法和质量标准;(6) 初步设计阶段(de)灌浆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单位应做好下列工作:(1) 编制施工组织,严格按照灌浆施工技术要求施工;(2) 建立质量体系,全面实行质量管理,确保施工质量(3) 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保护措施,文明施工;在廊道和井洞内作业应有良好(de)通风措施;(4) 对从事灌浆施工(de)人员应进行技术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灌浆工程所用(de)风、水、电应设置专用管路和线路.已完成灌浆或正在灌浆(de)地区,其附近30m以内不得进行爆破作业,如必须进行爆破作业,应采取减震和防震措施,并应征得设计或建设、监理部门同意.对灌浆工程中(de)各类钻孔应分类统一编号;对施工情况必须如实、准确地记录;对资料必须及时整理,绘制成图表;单元工程结束后,应及时进行质量检查和验收. 灌浆工程宜使用测记灌浆压力、注入率等施工参数(de)自动记录仪.设计和施工单位应对灌浆资料及时分析,对灌浆施工技术及时总结,不断优化设计和施工.灌浆材料和浆液灌浆工程所采用(de)水泥品种,应根据灌浆目(de)和环境水(de)侵蚀作用等由设计确定.一般情况下,应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硅酸盐大坝水泥.当有耐酸或其它要求时,可用抗酸水泥或其它类特种水泥.使用矿渣硅酸盐水泥或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时,应得到设计许可.灌浆浆液水灰比不宜稀于1:1(重量比,以下同).回填灌浆所用(de)水泥标号不应低于325号.帷幕和固结灌浆所用(de)水泥标号不应低于425号.坝体接缝灌浆所用(de)水泥标号不应低于525号.帷幕灌浆和坝体接缝灌浆,对水泥细度(de)要求为通过80μm方孔筛(de)筛余量不宜大于5%;当坝体接缝张开度小于0.5mm时,对水泥细度(de)要求为通过71μm 方孔筛(de)筛余量不宜大于2%.钢衬接触灌浆对水泥标号和细度(de)要求可参照坝体接缝灌浆(de)相应要求. 灌浆用水泥必须符合质量标准,不得使用受潮结块(de)水泥.采用细水泥时,应严格防潮和缩短存放时间.灌浆用水应符合拌制水工混凝土用水(de)要求.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一般使用纯水泥浆液.在特殊地质条件下或有特殊要求时,根据需要,通过现场灌浆试验论证,可使用下列类型浆液:(1) 细水泥浆液:系指干磨水泥浆液、湿磨水泥浆液和超细水泥浆液;(2) 稳定浆液:系指掺有少量稳定剂,析水率不大于5%(de)水泥浆液;(3) 混合浆液:系指掺有混合料(de)水泥浆液;(4) 膏状浆液:系指缩性屈服强度大于20Pa(de)混合浆液.根据灌浆需要,可在水泥浆液中掺入下列掺和料:(1) 砂:应为质地坚硬(de)天然砂或人工砂,粒径不宜大于2.5mm0.005mm)含量不宜低于25%,含砂量不宜大于5%,有机物含量不宜大于3%;(3) 粉煤灰:应为精选(de)粉煤灰,不宜粗于同时使用(de)水泥,烧失量宜小于8%,SO3含量宜小于3%;(4) 水玻璃:模数宜为—,浓度宜为30&45波美度;(5)其它掺和料.根据灌浆需要,可在水泥浆液中加入下列外加剂:(1) 速凝剂:水玻璃、氯化钙、三乙醇胺等;(2) 减水剂:萘系高效碱水剂、木质素璜酸盐类减水剂等;(3) 稳定剂:膨润土及其它高塑性粘土等;(4) 其它外加剂.所有外加剂凡能溶于水(de)应以水溶液状态加入.各类浆液掺入掺和料和加入外加剂(de)种类及其掺加量应通过室内浆材试验和现场灌浆试验确定.纯水泥浆液一般可不再进行室内试验.其它类型浆液应根据工程需要,有选择地进行下列各项性能试验:(1) 掺和料(de)细度和颗分曲线;(2) 浆液(de)流动性或流变参数;(3) 浆液(de)沉降稳定性;(4) 浆液(de)凝结时间;(5) 结石(de)容重、强度、弹性模量和渗透性;(6) 其它.制浆制浆材料必须称量,称量误差应小于5%.水泥等固相材料宜采用重量称量法. 各类浆液必须搅拌均匀并测定浆液密度.纯水泥浆液(de)搅拌时间,使用普通搅拌机时,应不少于3min;使用高速搅拌机时,宜不少于30s.浆液在使用前应过筛,自制备至用完(de)时间宜小于4h.拌制细水泥浆液和稳定浆液应加入减水剂和采用高速搅拌机.高速搅拌机搅拌转速应大于1200r/min.搅拌时间宜通过试验确定.细水泥浆液自制备至用完(de)时间宜小于2h.集中制浆站宜制备水灰比为:1(de)纯水泥浆.输送浆液(de)流速宜为-2.0ms.各灌浆地点应测定来浆密度,调制使用.寒冷季节施工应做好机房和灌浆管路(de)防寒保暖工作.炎热季节施工应采取防热和防晒措施.浆液温度应保持在5--40℃之间.若用热水制浆,水温不得超过40℃.灌浆设备和机具搅拌机(de)转速和拌和能力应分别与所搅拌浆液类型和灌浆泵(de)排量相适应,并应能保证均匀、连续地拌制浆液.灌浆泵性能应与浆液类型、浓度相适应,容许工作压力应大于最大灌浆压力(de)倍,并应有足够(de)排浆量和稳定(de)工作性能.灌注纯水泥浆液应采用多缸柱塞式灌浆泵.灌浆管路应保证浆液流动畅通,并应能承受倍(de)灌浆压力.灌浆泵和灌浆孔口处均应安设压力表.使用压力宜在压力表最大表值(de)1/4--3/4之间.压力表应经常进行检定,不合格(de)和已损坏(de)压力表严禁使用.压力表与管路之间应设有隔浆装置.灌浆塞应和采用(de)灌浆方式、方法、灌浆压力及地质条件相适应.胶塞(球)应具有良好(de)膨胀性和耐压性能,在最大灌浆压力下能可地封闭灌浆孔段,并且易于安装和卸除.灌浆压力大于3MPa时,应配制和采用下列灌浆设备和机具:(1) 高压灌浆泵,其压力摆动范围不大于灌浆压力(de)20%;(2) 耐蚀灌浆阀门;(3) 钢丝编织钢管;(4) 大量程压力表,其最大标值宜为最大灌浆压力(de)倍;(5) 孔口封闭器或专用高压灌浆塞.集中制浆站(de)制浆能力应满足灌浆高峰期所有机组用浆需要.制浆站应配备除尘设备,当浆液需掺入掺和料或加入外加剂时,应增设相应(de)设备.所有灌浆设备应注意维护保养,保证其正常工作状态,并应有备用量.一般规定蓄水前应完成蓄水初期最低库水位以下(de)帷幕灌浆及其质量检查和验收工作.蓄水后,帷幕灌浆应在库水位低于孔口高程时施工.同一地段(de)基岩灌浆必须按先固结灌浆后帷幕灌浆(de)循序进行.帷幕灌浆必须按分序加密(de)原则进行.由三排孔组成(de)帷幕,应先进行边排孔(de)灌浆,然后进行中排孔(de)灌浆.边排孔宜分为三序施工,中排孔可分为二序或三序施工.由两排孔组成(de)帷幕,宜先进行下游排孔(de)灌浆.每排孔宜分为三序施工.单排帷幕孔应分为三序施工.帷幕灌浆采用自上而下分段灌浆法,一个坝段或一个单元工程内,后序排上(de)第一序孔宜在前序排上最后次序孔在岩石中均灌完15m后在开始钻进.同一排上相邻(de)两个次序孔之间,以及后序排上第一次序孔与其相应部位前序排上最后次序孔之间,在岩石中钻孔灌浆(de)间隔高差不得小于15m.帷幕后(de)主排水孔和扬压力观测孔必须在相应部位帷幕灌浆检查合格后,方可开始钻进.施工中不得在帷幕线上进行可能导致不良后果(de)灌浆试验.固结灌浆宜在有混凝土覆盖(de)情况下进行.钻孔灌浆必须在相应部位(de)混凝土达到50%设计强度后,方可进行.固结灌浆应按分序加密(de)原则进行,可分为二序或三序施工.安排总体工程进度时,对固结灌浆施工时间应作合理安排.钻孔帷幕灌浆孔宜采用回转式钻机和金刚石钻头或硬质合金钻头钻进;固结灌浆孔可采用各式合宜(de)钻机和钻头钻进.帷幕灌浆钻孔位置与设计位置(de)偏差不得大于10cm.因故变更孔位时,应征得设计同意.实际孔位应有记录;孔深应符合设计规定.帷幕灌浆孔宜选用较小(de)孔径,钻孔孔壁应平直完整.帷幕灌浆钻孔必须保证孔向准确.钻机安装必须平正稳固;钻孔宜埋设孔口管;钻机立轴和孔口管(de)方向必须与设计孔向一致;钻进应采用较长(de)粗径钻具并适当控制钻进压力.帷幕灌浆孔应进行孔斜测量,发现偏斜超过要求应及时纠正或采取补正措施.表钻孔孔底最大允许偏差值孔深(m)2030405060最大允许偏差值(m)孔深大于60m时,孔底最大允许偏差值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并考虑帷幕(de)排数具体确定,一般不宜大于孔距.3.2.7钻灌浆孔时应对岩层、岩性以及孔内各种情况进行详细记录.钻孔遇有洞穴、塌孔或掉块难以钻进时,可先进行灌浆处理,而后继续钻进.如发现集中漏水,应查明漏水部位、漏水量和漏水原因,经处理后,再行钻进.钻进结束等待灌浆或灌浆结束等待钻进时,孔口均应堵盖,妥加保护.钻孔冲洗、裂隙冲洗和压水试验灌浆孔(段)在灌浆前应进行钻孔冲洗,孔内沉积厚度不得超过20cm.帷幕灌浆孔(段)在灌浆前宜采用压力水进行裂隙冲洗,直至回水清净时止.冲洗压力可为灌浆压力(de)80%,该值若大于1MPa时,采用1MPa.在岩溶、断层、大裂隙等地质条件复杂地区,帷幕灌浆孔(段)是否需要进行裂隙冲洗以及如何冲洗,应通过现场灌浆试验或由设计确定.无地下水位资料时,一个单元工程内帷幕灌浆开始前,可以利用先导孔测定一次地下水位,作为该单元内(de)代表.稳定标准为:每5min测读一次孔内水位,当水位下降速度连续两次均小于5cm/min时,可认为稳定,以最后(de)观测值作为地下水位值.帷幕灌浆采用自上而下分段灌浆法时,先导孔应自上而下分段进行压水试验,各次序灌浆孔(de)各灌浆段在灌浆前宜进行简易压水.压水试验应在裂隙冲洗后进行,采用五点法或单点法,按附录A执行.简易压水可在裂隙冲洗后或结合裂隙冲洗进行.压力可为灌浆压力(de)80%,该值若大于1MPa.压水20min,每5min测读一次压入流量,取最后(de)流量值作为计算流量,其成果仍以透水率表示,按附录A中公式(A1)计算.帷幕灌浆采用自下而上分段灌浆法时,先导孔仍应自上而下分段进行分段进行压水试验.各次序灌浆孔在灌浆前全孔应进行一次钻孔冲洗和裂隙冲洗.除孔底段外,各灌浆段在灌浆前可不进行裂隙冲洗和简易压水.固结灌浆孔应采用压力水进行裂隙冲洗,直到回水清净时止.冲洗压力可为灌浆压力(de)80%,该值若大于1MPa时,采用1MPa.地质条件复杂、多孔串孔以及设计对裂隙冲洗有特殊要求时,冲洗方法宜通过现场灌浆试验或由设计确定.固结灌浆孔灌浆前(de)压水试验应在裂隙冲洗后进行,采用单点法,按附录A执行.试验孔数不宜少于总孔数(de)5%.在岩溶泥质充填物和遇水性能易恶化(de)岩层中,灌浆前可不进行裂隙冲水和简易压水,也宜少做或不做压水试验.灌浆方法和灌浆方式灌浆孔(de)基岩段长小于6m时,可采用全孔一次灌浆法,大于6m时,可采用自上而下分段灌浆法、自下而上分段灌浆法、综合灌浆法或孔口封闭灌浆法.基岩灌浆方式有循环式和纯压式两种.帷幕灌浆应优先采用循环式,射浆管距孔底不得大于50cm;浅孔固结灌浆可采用纯压式.帷幕灌浆段长度宜采用5--6m, 特殊情况下可适当缩减或加长,但不得大于10cm. 进行帷幕灌浆时,坝体混凝土和基岩(de)接触段应先行单独灌浆并应待凝,接触段在岩石中(de)长度不得大于2m.采用自上而下分段灌浆法时:(1) 灌浆塞应塞在已灌段段底以上0.5m处,以防漏灌;(2) 孔口无涌水(de)孔段,灌浆结束后可不待凝.但在断层、破碎带等地质条件复杂地区则宜待凝,待凝时间应根据地址条件和工程要求确定.采用自上而下分段灌浆法时,灌浆段(de)长度因故超过10m, 对该段宜采取补救措施.帷幕灌浆孔各灌浆段,不论透水率大小均应按技术要求进行灌浆.固结灌浆孔相互串浆时,可采用群空并联灌注,孔数不宜多于3个,并应控制压力,防止混凝土面或岩石面抬动.灌浆压力和浆液变换灌浆压力宜通过灌浆试验确定,也可通过公式计算或根据经验先行拟定,而后在灌浆施工过程中调整确定.采用循环式灌浆,压力表应安装在孔口回浆管路上;采用纯压式灌浆,压力表应安装在孔口进浆管路上.压力读数宜读压力表指针摆动(de)中值,当灌浆压力为5MPa 或大于5MPa时,也可读峰值.压力表指针摆动范围应小于灌浆压力(de)20%,摆动幅度宜作记录.灌浆应尽快达到设计压力,但注入率大时应分级升压.灌浆浆液(de)浓度应由稀到浓,逐级变换.帷幕灌浆浆液水灰比可采用5:1、3:1、2:1、1:1、:1、:1、:1等七个比级.开灌水灰比可采用5:1.帷幕灌浆浆液变换:(1) 当灌浆压力保持不变,注入率持续减少时,或当注入率不变而压力持续升高时,不得改变水灰比.(2) 当某一比级浆液(de)注入量已达300L以上或灌注时间已达1h, 而灌浆压力和注入率均无改变或改变不显着时,应该浓一级.(3) 当注入率大于30L/min时,可根据具体情况越级变浓.灌浆过程中,灌浆压力或注入率突然改变或改变较大时,应立即查明原因,采取相应(de)措施处理.固结灌浆浆液比级和变换,可参照帷幕灌浆(de)规定根据工程具体情况确定.灌注细水泥浆液,可采用水灰比为2:1、1:1、:1或1:1、:1、:1三个比级. 灌注稳定浆液、混合浆液、膏状浆液,比级宜少,其配比和变换方法应通过室内浆材试验和现场灌浆试验确定.灌浆过程中应定时测记浆液密度,必要时应测记浆液温度.灌注稳定浆液时还应测记浆液粘度.灌浆结束标准和封孔方法帷幕灌浆采用自上而下分段灌浆法时,在规定(de)压力下,当注入率不大于0.4L/min时,继续灌注60min;或不大于1L/min时,继续灌注90min,灌浆可以结束.采用自下而上分段灌浆法时,继续灌注(de)时间可相应地减少为30min和60min,灌浆可以结束.固结灌浆,在规定(de)压力下,当注入率不大于0.4L/min时,继续灌注30min,灌浆可以结束.帷幕灌浆采用自上而下分段灌浆法时,灌浆孔封孔应采用“分段压力灌浆封孔法”;采用自下而上分段灌浆时,应采用“置换和压力灌浆封孔法”或“压力灌浆封孔法”.固结灌浆封孔应采用“机械压浆封孔法”或“压力灌浆封孔法”.孔口封闭灌浆法孔口封闭灌浆法适用于最大灌浆压力大于3MPa(de)帷幕灌浆工程,小于3MPa(de)帷幕灌浆工程可参照应用.钻孔孔径宜为Φ60mm左右.孔口管必须镶铸牢实,埋入岩石深度随使用(de)最大灌浆压力而定.最大灌浆压力为5MPa时,埋入深度不宜小于2m.孔口封闭器应具有以下性能:在灌浆过程中,灌浆管可在孔口封闭器中心部位灵活地转动和升降,且不漏浆.灌浆必须采用循环式自上而下分段灌浆方法.各灌浆段灌浆时必须下入灌浆管,管口距段底不得大于50cm.灌浆管(de)外经与钻孔之差不宜大于20mm,若用钻杆作为灌浆管,应采用平接头连接.孔口管段以下(de)3--5个灌浆段,段长易短,压力递增易快,段长和相应(de)灌浆压力应通过现场灌浆试验确定.再往下(de)各灌浆段段长宜为5m,灌浆压力可提高到设计(de)最大灌浆压力.先导孔和灌浆孔内各灌浆段钻孔冲洗、裂隙冲洗、压水试验或简易压水,可参照本规范节内有关内容,根据工程具体情况确定.灌浆宜尽快达到设计压力.但在灌浆过程中必须注意控制压力,压力与注入率必须相适应,在5--6MPa灌浆压力下,注入率宜小于10L/min.灌浆过程中应经常转动和上下活动灌浆管,回浆管宜有15L/min以上(de)回浆量,以防灌浆管在孔内被水泥浆凝住.灌浆应同时满足下述两个条件后,方可结束:(1) 在设计压力下,注入率不大于1L/min时,延续灌注时间不少于90min.(2) 灌浆全过程中,在设计压力下(de)灌浆时间不少于120min.每段灌浆结束后可不待凝.帷幕灌浆孔封孔应采用“置换和压力灌浆封孔法”.特殊情况处理灌浆过程中,发现冒浆、漏浆,应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嵌缝、表面封堵、低压、浓浆、限流、间歇灌浆等方法进行处理.帷幕灌浆过程中发生串浆时,如串浆孔具备灌浆条件,可以同时进行灌浆,应一泵灌一孔.否则应将串浆孔用塞塞住,待灌浆孔灌浆结束后,串浆孔再行扫孔、冲孔,而后继续钻进和灌浆.灌浆工作必须连续进行,若因故中断,可按照下述原则进行处理:(1) 应及早恢复灌浆.否则应立即冲洗钻孔,而后恢复灌浆.若无法冲洗或冲洗无效,则应进行扫孔,而后恢复灌浆.(2) 恢复灌浆时,应使用开灌比级(de)水泥浆进行灌注.如注入率与中断前(de)相近,即可改用中断前比级(de)水泥浆继续灌注;如注入率较中断前(de)减少较多,则浆液应逐级加浓继续灌注.(3) 恢复灌浆后,如注入率较中断前(de)减少很多,且在短时间内停止吸浆,应采取补救措施.孔口有涌水(de)灌浆孔段,在灌浆前应测记涌水压力和涌水量,根据涌水情况,可选用下列措施综合处理:(1) 自上而下分段灌浆;(2) 短(de)段长;(3) 高(de)灌浆压力;(4) 浓浆结束;(5) 屏浆;(6) 闭浆;(7) 纯压式灌浆;(8) 速凝浆液;(9) 待凝;(10) 压力灌浆封孔;灌浆段注入量大,灌浆难于结束时,可选用下列措施处理:(1) 低压、浓浆、限流限量、间歇灌浆;(2) 浆液中掺加速凝剂;(3) 灌注稳定浆液或混合浆液.该段经处理后仍能扫孔,应重新依照技术要求进行灌浆,直至结束.灌浆过程中如回浆变浓,宜换用相同水灰比(de)新浆进行灌注,若效果不明显,延续灌注30min,即可停止灌注.工程质量检查帷幕灌浆质量检查应以检查孔压水试验成果为主,结合对竣工资料和测试成果(de)分析,综合评定.帷幕灌浆检查孔应在下述部位布置:(1) 帷幕中心线上;(2) 岩石破碎、断层、大孔隙等地质条件复杂(de)部位;(3) 注入量大(de)孔段附近;(4) 钻孔偏斜过大、灌浆情况不正常以及经分析资料认为对帷幕灌浆质量有影响(de)部位.帷幕灌浆检查孔(de)数量宜为灌浆孔总数(de)10%.一个坝段或一个单元工程内,至少应布置一个检查孔.帷幕灌浆检查孔压水试验应在该部位灌浆结束14d后进行.帷幕灌浆检查孔应自上而下分段卡塞进行压水试验,试验采用五点法或单点法,按附录A执行.帷幕灌浆检查孔压水试验结束后,按技术要求进行灌浆和封孔.帷幕灌浆检查孔应采取岩芯,计算获得率并加以描述.帷幕灌浆质量压水试验检查,坝体混凝土与基岩接触段及其下一段(de)合格率应为100%;再以下(de)各段(de)合格率应在90%以上,不合格段(de)透水率值不超过设计规定值(de)100%,且不集中,灌浆质量可认为合格.否则应由建设单位会同设计、施工单位商定处理方案.对帷幕灌浆孔(de)封孔质量宜进行抽样检查.固结灌浆质量检查宜采用测量岩体波速或静弹性模量(de)方法.岩体波速或静弹性模量(de)改善程度应符合设计规定.固结灌浆质量检查也可采用单点压水试验(de)方法,按附录A执行.检查孔(de)数量不宜少于灌浆孔总数(de)5%.检查结束后,应按技术要求进行灌浆和封孔.固结灌浆质量压水试验检查、岩体波速检查、静弹性模量检查应分别在灌浆结束3-7、14、28d后进行.固结灌浆质量压水试验检查,孔段合格率应在80%以上,不合格孔段(de)透水率值不超过设计规定值(de)50%,且不集中,灌浆质量可认为合格.否则应由建设单位会同设计、施工单位商定处理方案.一般规定水工隧洞混凝土衬砌段(de)灌浆,应按先回填灌浆后固结灌浆(de)顺序进行.回填灌浆应在衬砌混凝土达到70%设计强度后进行.固结灌浆宜在该部位(de)回填灌浆结束后7d后进行.水工隧洞钢板衬砌段各类灌浆(de)顺序应按设计规定进行.钢衬砌接触灌浆应在衬砌混凝土浇筑结束60d进行.灌浆结束后,有往外流浆或往上反浆(de)灌浆孔应闭浆待凝.必要时应安设变形监测装置,进行观测和记录.回填灌浆回填灌浆孔,在素混凝土衬砌中易采用直接钻设(de)方法;在钢筋混凝土衬砌中应采用从预埋管中钻孔(de)方法.钻孔孔径不宜小于38mm,孔径宜进入岩石10cm,并宜测记混凝土厚度和空腔尺寸.遇有围岩塌陷、溶洞、超挖较大等特殊情况时,应在该部位预埋灌浆管,其数量不应少于2个,位置在现场确定.顶拱回填灌浆应分成区段进行,每区段长度不宜大于50cm, 区段段部必须封堵严密.回填灌浆前应对衬砌混凝土(de)施工缝和混凝土缺陷进行全面检查,对可能漏浆(de)部位应及时处理.回填灌浆宜分为两个次序进行,后续孔应包括顶孔.回填灌浆施工应自较低(de)一端开始,向较高(de)一端推进.同一区段内(de)同一次序孔可全部或部分钻出后,再进行灌浆.也可单孔分序钻进和灌浆.回填灌浆,一序孔可灌注水灰比为(或):1(de)水泥浆,二序孔可灌注1:1和:1(或):1两个比级(de)水泥浆.空隙大(de)部位应灌注水泥砂浆,掺砂量不宜大于水泥重量(de)200%.回填灌浆压力应视混凝土衬砌厚度和配筋情况等确定.一般在素混凝土衬砌中可采用;钢筋混凝土衬砌中可采用回填灌浆,在规定(de)压力下,灌浆孔停止吸浆,延续灌注5min即可结束.回填灌浆质量检查应在该部位灌浆结束7d后进行.检查孔应布置在脱空较大、串浆孔集中以及灌浆情况异常(de)部位,其数量宜为灌浆孔总数(de)5%.回填灌浆质量检查可采用钻孔注浆法,即向孔内注入水灰比2:1(de)浆液,在规定(de)压力下,初始10min内注入量不超过10L,认为合格.。
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施工技术规范
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施工技术规范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施工技术规范DL/T 5148-2001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的施工技术要求和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方法。
本适用于1、2、3级水工建筑物基岩灌浆、隧洞灌浆、混凝土坝接缝灌浆等工程。
4、5级水工建筑物灌浆工程可参照使用。
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的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175-1999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50201-1994防洪标准DL5010-1992水利水电工程物探规程DL5013-1992水利水电工程钻探规程DL/T 5055-1996水工混凝土掺用粉煤灰技术规范DL5108-1999混凝土重力坝设计规范DL/T 5144-2001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SD134-1984水工隧洞设计规范SDJ249.1-1988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一)(试行)SDJ338-1989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试行)SL25-1992水利水电工程钻孔压水试验规程3名词和术语3.0.1水泥灌浆cement grouting利用灌浆泵或浆液自重,通过钻孔、埋管或其它方法把水泥浆液压送到岩体的裂隙、混凝土裂缝、接缝或空洞的工程措施。
3.0.2回填灌浆filling grouting用浆液填充混凝土与围岩或混凝土与钢板之间的空隙和孔洞,以增强围岩或结构的密实性的灌浆,这种空隙和孔洞是由于混凝土浇筑施工的缺陷或技术能力的限制所造成的。
3.0.3固结灌浆consolidation grouting用浆液灌入岩体裂隙或破碎带,以提高岩体的整体性和抗变形能力的灌浆。
3.0.4帷幕灌浆curtain grouting用浆液灌入岩体或土层的裂隙、孔隙,形成阻水幕,以减小渗流量或降低扬压力的灌浆。
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施工技术规范
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施工技术规范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施工技术规范一、施工前准备1.水泥灌浆施工前应进行勘测,确定施工范围和水泥灌浆的厚度。
2.检查施工现场周围的环境,确保施工区域的无障碍和安全。
3.准备好所需的材料和设备,包括水泥、石灰石粉、细沙、水泥浆泵等。
二、施工材料准备1.水泥应符合国家标准,并具有良好的水泥凝固性能。
2.石灰石粉应符合国家标准,具有细度适中的特性。
3.细沙应符合国家标准,并且没有杂质。
4.水泥浆泵应具有稳定的流量和压力输出,并能方便地控制水泥浆的配比。
三、施工操作1.清洁施工区域,确保施工表面干净无尘。
2.根据施工范围和需要的厚度,制定合理的水泥浆配比。
3.将水泥、石灰石粉和细沙按照一定比例混合,并加入适量的水搅拌均匀,形成水泥浆。
4.使用水泥浆泵将水泥浆注入施工区域,注意均匀注入并确保水泥浆填满。
5.在施工过程中要及时清理和修整施工表面,确保水泥浆的平整度和密实度。
四、施工质量控制1.施工结束后,进行质量检查,确保水泥浆填充完整且密实。
2.检查施工表面是否平整、无裂缝和明显的缺陷。
3.检查水泥浆的硬化时间和强度,确保水泥浆的持久性和稳定性。
4.记录施工过程和结果,以备后续参考和分析。
五、安全注意事项1.施工前需进行安全培训,熟悉相关操作规范和安全措施。
2.使用水泥浆泵时,操作人员应熟悉设备的使用方法和安全操作规程。
3.在施工现场设置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
4.使用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防护眼镜、耳塞等。
综上所述,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施工需要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材料要符合标准要求,按照合理的配比进行施工操作,施工质量要进行严格的控制,同时要注意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只有做到以上几点,才能保证水泥灌浆施工的质量和安全。
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施工技术规范
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施工技术规范1. 引言水工建筑物是指用于调节、控制和利用水资源的建筑工程,包括水库、堤防、渠道等。
在水工建筑物的施工过程中,水泥灌浆是一项重要的工艺,用于加固和防渗。
为了确保水泥灌浆施工质量,提高水工建筑物的稳定性和防渗性能,制定本技术规范。
2. 术语和定义•水泥灌浆:将水泥和水混合后形成的流动性材料,用于填充裂缝、空洞、孔隙等,增强材料性能。
•施工单位:负责水泥灌浆施工的承包单位或个体工作。
•监理单位:负责对水泥灌浆施工进行监督和检验的机构。
•检测机构:负责对水泥灌浆材料和施工质量进行检测和评估的机构。
3. 材料要求3.1 水泥•使用标号为XXX的普通硅酸盐水泥,其28天强度不低于XXX。
•水泥应符合国家标准XXX的要求。
3.2 水•使用清洁、无杂质、无油污的自然水源或经过处理的水。
3.3 掺合物•允许使用符合国家标准XXX的掺合料,掺合比例不超过XX%。
•掺合料的使用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技术规范。
4. 设备要求4.1 水泥灌浆设备•水泥灌浆设备应具备稳定的供浆能力和控制灌浆速度的功能。
•设备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确保水泥灌浆均匀流动。
4.2 搅拌设备•使用容积不小于XXX的搅拌设备,确保水泥和水充分混合。
4.3 测量设备•使用准确可靠的测量设备,对水泥、水和掺合料的比例进行精确控制。
5. 施工工艺5.1 准备工作•对施工区域进行清理,清除杂物、泥浆等。
•搭建临时支撑和安全防护设施,确保施工安全。
5.2 混合水泥灌浆•按照设计要求和配合比将水泥、水和掺合料放入搅拌设备中进行混合。
•混合时间应控制在XX分钟,确保水泥充分湿润。
5.3 注浆施工•在混合好的水泥灌浆开始凝结前进行注浆施工。
•采用合适的注浆工艺,确保灌浆均匀一致,完全填充空隙。
5.4 表面处理•将灌浆施工完毕的表面进行修整和处理,保证表面光滑、平整。
6. 质量控制6.1 施工质量检查•施工单位应对水泥灌浆施工质量进行自检和互检。
DLT 5148-2012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施工技术规范
中国电力出版社
2012北京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
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施工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cement grouting
onsauction ofhydraulic sRxlc0.trcs DL,T 5140—2012
2012.01.04发布
2012.03—01实施
国家能源局 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
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施工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cement grouting construction ofhydraulic structures
DL,T 5148—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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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灌浆材料与浆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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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灌浆设备与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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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制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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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现场灌浆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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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帷幕灌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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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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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钻孔……………………………·………” 5.3裂隙冲洗与压水试验…………………
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的意见或建议反馈至中国电力企业联合 会标准化管理中心(北京市白广路二条一号,100761)。
II
DL/T5148——2012
目
次
前言……………-………………………………………………一I
l 总则…………………………………………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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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术语……-…………………………·
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施工技术规范
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施工技术规范1. 引言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施工技术规范旨在规范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施工过程中的操作要求和质量标准,确保施工质量和工程效果。
本文档适用于各类水工建筑物的水泥灌浆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堤坝、渠道、隧洞、涵洞等。
2. 施工前准备2.1 设备准备•水泥灌浆设备应经过检查和试运行,确保正常工作,并做好防护措施。
•搅拌设备和输送设备应清洁无污染,定期检查维护,确保设备性能良好。
2.2 施工人员•施工人员应具备相关证书和经验,熟悉水泥灌浆施工工艺和操作流程。
•施工人员应按要求佩戴防护装备,包括安全帽、工作服、工作鞋等。
2.3 材料准备•水泥应符合国家标准,质量稳定可靠。
•砂浆应按照设计要求进行配制,确保配比准确。
•混凝土补强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质量合格。
3. 施工工艺3.1 灌浆方案确认•根据水工建筑物的设计要求和施工图纸,确定水泥灌浆的方案和灌浆部位。
•确认灌浆材料的配比和施工工艺,包括搅拌时间、搅拌比例等。
3.2 施工现场准备•清理施工现场,确保无杂物和尘土,清理表面水或松散物。
•检查施工模板和固定扣件是否稳固可靠,必要时进行调整和加固。
3.3 灌浆施工步骤1.搅拌:根据配比要求,将水泥和砂浆以一定比例加入搅拌设备中进行搅拌,直至均匀混合。
2.输送:将搅拌好的灌浆材料通过输送设备输送至灌浆部位。
3.灌浆:从灌浆孔口均匀注入灌浆材料,确保灌浆均匀,无漏浆情况。
4.充实:灌浆后,使用振动器或其他工具充实和排除灌浆材料中的空气,确保灌浆密实。
5.检查:施工完成后,及时进行检查,查找、修复灌浆中可能存在的问题,确保质量合格。
4. 施工质量控制4.1 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施工过程中,应定期检查施工设备的运行状态,及时调整和维护。
•对灌浆材料进行质量检查,确保配比准确、无杂质。
•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清理施工现场的杂物和积水。
4.2 施工后的质量控制•施工完成后,进行质量验收,检查灌浆的密实度和均匀度。
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施工技术规范
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施工技术规范
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是水工建筑物的重要组成部分,施工技术规范是保证质量的关键因素之一。
在施工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时,必须符合下面的技术规范:
1、材料要求:选用的水泥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细度必须符合GB5085-85《普通硅酸盐水泥》的要求,细度等级为200R(含)以上,水泥用量按比例控制,不能超标。
2、搅拌要求:水泥灌浆搅拌必须均匀,搅拌时间不少于3分钟,搅拌机的转速不少于1400转/分,充分搅拌可以提高施工质量。
3、施工要求:在施工水泥灌浆时,应根据灌浆结构的厚度,对材料进行拌和,灌浆层厚度不宜过大,一般不超过100mm,施工过程中要保持灌浆层的平整,抹平质量,施工现场应采取有效的抗渗措施,避免渗漏。
4、保护要求:施工完成后,应立即进行保护,避免日晒雨淋,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表面受潮、冻结、碰撞等。
以上就是施工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的技术规范,严格遵守这些规范,可以有效地保证施工质量,从而提高施工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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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施工技术规范1 总则《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施工技术规范》(以下简称本规范)是水利水电工程水泥灌浆施工的技术准则。
本规范适用于Ⅰ、Ⅱ、Ⅲ级水工建筑物基岩灌浆、水工隧洞灌浆和混凝土坝接缝灌浆工程。
Ⅳ、Ⅴ级水工建筑物灌浆工程可参照利用。
下列灌浆工程在施工前或施工初期应进行现场灌浆实验:(1) Ⅰ、Ⅱ级水工建筑物基岩帷幕灌浆;(2)地质条件复杂地域或有特殊要求的Ⅰ、Ⅱ级水工建筑物基岩固结灌浆和水工隧洞固结灌浆。
施工前,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应向施工单位提供灌浆设计文件并进行技术交底。
基岩和水工隧洞灌浆工程设计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工程设计图和设计说明书;(2)灌浆地域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资料;(3)灌浆实验报告及有关资料;(4)灌浆施工技术要求;(5)灌浆质量检查方式和质量标准;(6)初步设计阶段的灌浆施工组织设计。
混凝土坝接缝灌浆工程设计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坝体结构和灌浆设计说明书;(2)接缝灌浆分区和灌浆系统设计图;(3)坝块混凝土应达到的温度值和测定温度的方式,混凝土坝接缝设计张开度、增开度限值;(4)灌浆施工技术要求;(5)灌浆质量检查方式和质量标准;(6)初步设计阶段的灌浆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单位应做好下列工作:(1)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严格依照灌浆施工技术要求施工;(2)成立质量体系,全面实行质量管理,确保施工质量;(3)制订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保护办法,文明施工;在廊道和井洞内作业应有良好的通风办法;(4)对从事灌浆施工的人员应进行技术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灌浆工程所用的风、水、电应设置专用管路和线路。
已完成灌浆或正在灌浆的地域,其周围30m之内不得进行爆破作业。
如必需进行爆破作业,应采取减震和防震办法,并应征得设计或建设、监理部门同意。
对灌浆工程中的各类钻孔应分类统一编号;对施工情形必需如实、准确地记录;对资料必需及时整理,绘制成图表;单元工程结束后,应及时进行质量检查和验收。
SL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施工技术规范
S L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施工技术规范Document serial number【NL89WT-NY98YT-NC8CB-NNUUT-NUT108】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施工技术规范SL 62-94主编单位:水利部水工程技术咨询中心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电力工业部1 总则2 灌浆材料、制浆和灌浆设备3 坝基岩石灌浆4 水工隧洞灌浆5 混凝土坝接缝灌浆6 竣工资料和工程验收附录A 灌浆工程压水试验附加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电力工业部关于颁发《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施工技术规范》SL62-94的通知水建[1994」246号为推动水利水电工程水泥灌浆技术的进步,提高水泥灌浆施工质量,水利部委托原水工程咨询中心,对原水利电力部部标准《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施工技术规范》SDJ210-83进行了修订。
该规范修订送审稿已通过审查,现批准为行业标准,编号为SL62-94,合一九九四年十月一日起执行,原规范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水利部、电力部负责解释,水利电力出版社负责出版发行。
一九九四年五月二十一日1 总则1.0.1 《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施工技术规范》(以下简称本规范)是水利水电工程水泥灌浆施工的技术准则。
1.0.2 本规范适用于Ⅰ、Ⅱ、Ⅲ级水工建筑物基岩灌浆、水工隧洞灌浆和混凝土坝接缝灌浆工程。
Ⅳ、Ⅴ级水工建筑物灌浆工程可参照使用。
1.0.3 下列灌浆工程在施工前或施工初期应进行现场灌浆试验:(1)Ⅰ、Ⅱ级水工建筑物基岩帷幕灌浆;(2)地质条件复杂地区或有特殊要求的Ⅰ、Ⅱ级水工建筑物基岩固结灌浆和水工隧洞固结灌浆。
1.0.4 施工前,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应向施工单位提供灌浆设计文件并进行技术交底。
1. 0. 4. 1 基岩和水工隧洞灌浆工程设计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工程设计图和设计说明书;(2)灌浆地区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资料;(3)灌浆试验报告及有关资料;(4)灌浆施工技术要求;(5)灌浆质量检查方法和质量标准;(6)初步设计阶段的灌浆施工组织设计。
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要求规范
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规SL62-941.0.1《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施工技术规》(以下简称本规)是水利水电工程水泥灌浆施工的技术准则。
1.0.2本规适用于Ⅰ、Ⅱ、Ⅲ级水工建筑物基岩灌浆、水工隧洞灌浆和混凝土坝接缝灌浆工程。
Ⅳ、Ⅴ级水工建筑物灌浆工程可参照使用。
1.0.3下列灌浆工程在施工前或施工初期应进行现场灌浆试验:(1) Ⅰ、Ⅱ级水工建筑物基岩帷幕灌浆;(2) 地质条件复杂地区或有特殊要求的Ⅰ、Ⅱ级水工建筑物基岩固结灌浆和水工隧洞固结灌浆。
1.0.4施工前,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应向施工单位提供灌浆设计文件并进行技术交底。
1.0.4.1基岩和水工隧洞灌浆工程设计文件应包括下列容:(1) 工程设计图和设计说明书;(2) 灌浆地区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资料;(3) 灌浆试验报告及有关资料(4) 灌浆施工技术要求;(5) 灌浆质量检查方法和质量标准;(6) 初步设计阶段的灌浆施工组织设计。
1.0.4.2混凝土坝接缝灌浆工程设计文件应包括下列容:(1) 坝体结构和灌浆设计说明书;(2) 接缝灌浆分区和灌浆系统设计图;(3) 坝块混凝土应达到的温度值和测定温度的方法,混凝土坝接缝设计开度、增开度限值;(4) 灌浆施工技术要求;(5) 灌浆质量检查方法和质量标准;(6) 初步设计阶段的灌浆施工组织设计。
1.0.5施工单位应做好下列工作:(1) 编制施工组织,严格按照灌浆施工技术要求施工;(2) 建立质量体系,全面实行质量管理,确保施工质量(3) 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保护措施,文明施工;在廊道和井洞作业应有良好的通风措施;(4) 对从事灌浆施工的人员应进行技术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1.0.6灌浆工程所用的风、水、电应设置专用管路和线路。
1.0.7已完成灌浆或正在灌浆的地区,其附近30m以不得进行爆破作业,如必须进行爆破作业,应采取减震和防震措施,并应征得设计或建设、监理部门同意。
1.0.8对灌浆工程中的各类钻孔应分类统一编号;对施工情况必须如实、准确地记录;对资料必须及时整理,绘制成图表;单元工程结束后,应及时进行质量检查和验收。
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施工技术规范
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施工技术规范
1、灌浆设计要求:
(1)灌浆混凝土的配合比应满足设计要求,使用稳定可靠的设备,直接以立方米或吨计量,确保每种材料的搅拌量相等;
(2)灌浆混凝土的供水量应按设计要求确定,最好保证混凝土的流动性,灌浆均匀,使用的水加入量不应超过设计要求;
(3)根据气温、湿露点和混凝土凝结度调节灌浆混凝土的搅拌时间;(4)分批批上灌浆混凝土应确保每一批之间相互之间衔接均匀。
2、灌浆机械设备技术要求:
(1)灌浆机械设备应具有较高的稳定性及可靠的性能,严格按照质量规范的要求进行检查和维修;
(2)灌浆机械设备运行操作应规范,调节设备参数应低于设计参数;(3)安装灌浆机械设备应按照要求进行,确保设备安装稳定,方便操作;
(4)安全技术措施应严格执行,无乱施工行为,确保作业安全。
3、灌浆施工技术要求:
(1)在各种部位应进行清洁,保持表面干燥,原混凝土所抗压强度不低于7.25MPa;
(2)灌浆前应进行表面清理,将原块状混凝土边缘和表面手工清理,保证表面平整光滑;
(3)将近灌混凝土未凝结前,应及时除去杂质、清灰,擦洗清理表面,以免混凝土凝结定形后,污物沾染表面影响完成质量;
(4)灌浆施工应分部位、分级、分块施工,掌握正确的施工技术,达
到设计要求。
4、施工验收要求:
(1)灌浆混凝土均匀性及抗压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2)灌浆混凝土表面洁净、无任何污染或粘土,保持最大程度的清洁
及平整;
(3)灌浆混凝土的泌水量及强度达到或超过设计要求;
(4)灌浆混凝土的收缩、膨胀变形应小于规定值,且不应有明显不同
步热胀缩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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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规SL62-941.0.1《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施工技术规》(以下简称本规)是水利水电工程水泥灌浆施工的技术准则。
1.0.2本规适用于Ⅰ、Ⅱ、Ⅲ级水工建筑物基岩灌浆、水工隧洞灌浆和混凝土坝接缝灌浆工程。
Ⅳ、Ⅴ级水工建筑物灌浆工程可参照使用。
1.0.3下列灌浆工程在施工前或施工初期应进行现场灌浆试验:(1) Ⅰ、Ⅱ级水工建筑物基岩帷幕灌浆;(2) 地质条件复杂地区或有特殊要求的Ⅰ、Ⅱ级水工建筑物基岩固结灌浆和水工隧洞固结灌浆。
1.0.4施工前,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应向施工单位提供灌浆设计文件并进行技术交底。
1.0.4.1基岩和水工隧洞灌浆工程设计文件应包括下列容:(1) 工程设计图和设计说明书;(2) 灌浆地区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资料;(3) 灌浆试验报告及有关资料(4) 灌浆施工技术要求;(5) 灌浆质量检查方法和质量标准;(6) 初步设计阶段的灌浆施工组织设计。
1.0.4.2混凝土坝接缝灌浆工程设计文件应包括下列容:(1) 坝体结构和灌浆设计说明书;(2) 接缝灌浆分区和灌浆系统设计图;(3) 坝块混凝土应达到的温度值和测定温度的方法,混凝土坝接缝设计开度、增开度限值;(4) 灌浆施工技术要求;(5) 灌浆质量检查方法和质量标准;(6) 初步设计阶段的灌浆施工组织设计。
1.0.5施工单位应做好下列工作:(1) 编制施工组织,严格按照灌浆施工技术要求施工;(2) 建立质量体系,全面实行质量管理,确保施工质量(3) 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保护措施,文明施工;在廊道和井洞作业应有良好的通风措施;(4) 对从事灌浆施工的人员应进行技术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1.0.6灌浆工程所用的风、水、电应设置专用管路和线路。
1.0.7已完成灌浆或正在灌浆的地区,其附近30m以不得进行爆破作业,如必须进行爆破作业,应采取减震和防震措施,并应征得设计或建设、监理部门同意。
1.0.8对灌浆工程中的各类钻孔应分类统一编号;对施工情况必须如实、准确地记录;对资料必须及时整理,绘制成图表;单元工程结束后,应及时进行质量检查和验收。
灌浆工程宜使用测记灌浆压力、注入率等施工参数的自动记录仪。
1.0.9设计和施工单位应对灌浆资料及时分析,对灌浆施工技术及时总结,不断优化设计和施工。
2.1 灌浆材料和浆液2.1.1灌浆工程所采用的水泥品种,应根据灌浆目的和环境水的侵蚀作用等由设计确定。
一般情况下,应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硅酸盐大坝水泥。
当有耐酸或其它要求时,可用抗酸水泥或其它类特种水泥。
使用矿渣硅酸盐水泥或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时,应得到设计许可。
灌浆浆液水灰比不宜稀于1:1(重量比,以下同)。
2.1.2回填灌浆所用的水泥标号不应低于325号。
帷幕和固结灌浆所用的水泥标号不应低于425号。
坝体接缝灌浆所用的水泥标号不应低于525号。
帷幕灌浆和坝体接缝灌浆,对水泥细度的要求为通过80μm方孔筛的筛余量不宜大于5%;当坝体接缝开度小于0.5mm时,对水泥细度的要求为通过71μm方孔筛的筛余量不宜大于2%。
钢衬接触灌浆对水泥标号和细度的要求可参照坝体接缝灌浆的相应要求。
2.1.3灌浆用水泥必须符合质量标准,不得使用受潮结块的水泥。
采用细水泥时,应严格防潮和缩短存放时间。
2.1.4灌浆用水应符合拌制水工混凝土用水的要求。
2.1.5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一般使用纯水泥浆液。
在特殊地质条件下或有特殊要求时,根据需要,通过现场灌浆试验论证,可使用下列类型浆液:(1) 细水泥浆液:系指干磨水泥浆液、湿磨水泥浆液和超细水泥浆液;(2) 稳定浆液:系指掺有少量稳定剂,析水率不大于5%的水泥浆液;(3) 混合浆液:系指掺有混合料的水泥浆液;(4) 膏状浆液:系指缩性屈服强度大于20Pa的混合浆液。
2.1.6根据灌浆需要,可在水泥浆液中掺入下列掺和料:(1) 砂:应为质地坚硬的天然砂或人工砂,粒径不宜大于2.5mm,细度模数不宜大于2.0.SO3含量不宜大于3%;(2) 粘性土:塑性指数不宜小于14,粘粒(粒径小于0.005mm)含量不宜低于25%,含砂量不宜大于5%,有机物含量不宜大于3%;(3) 粉煤灰:应为精选的粉煤灰,不宜粗于同时使用的水泥,烧失量宜小于8%,SO3含量宜小于3%;(4) 水玻璃:模数宜为2.4—3.0,浓度宜为30&45波美度;(5)其它掺和料。
2.1.7根据灌浆需要,可在水泥浆液中加入下列外加剂:(1) 速凝剂:水玻璃、氯化钙、三乙醇胺等;(2) 减水剂:萘系高效碱水剂、木质素璜酸盐类减水剂等;(3) 稳定剂:膨润土及其它高塑性粘土等;(4) 其它外加剂。
所有外加剂凡能溶于水的应以水溶液状态加入。
2.1.8各类浆液掺入掺和料和加入外加剂的种类及其掺加量应通过室浆材试验和现场灌浆试验确定。
2.1.9纯水泥浆液一般可不再进行室试验。
其它类型浆液应根据工程需要,有选择地进行下列各项性能试验:(1) 掺和料的细度和颗分曲线;(2) 浆液的流动性或流变参数;(3) 浆液的沉降稳定性;(4) 浆液的凝结时间;(5) 结石的容重、强度、弹性模量和渗透性;(6) 其它。
2.2 制浆2.2.1制浆材料必须称量,称量误差应小于5%。
水泥等固相材料宜采用重量称量法。
2.2.2各类浆液必须搅拌均匀并测定浆液密度。
2.2.3纯水泥浆液的搅拌时间,使用普通搅拌机时,应不少于3min;使用高速搅拌机时,宜不少于30s.浆液在使用前应过筛,自制备至用完的时间宜小于4h.2.2.4拌制细水泥浆液和稳定浆液应加入减水剂和采用高速搅拌机。
高速搅拌机搅拌转速应大于1200r/min.搅拌时间宜通过试验确定。
细水泥浆液自制备至用完的时间宜小于2h.2.2.5集中制浆站宜制备水灰比为0.5:1的纯水泥浆。
输送浆液的流速宜为1.4--2.0m/s.各灌浆地点应测定来浆密度,调制使用。
2.2.6寒冷季节施工应做好机房和灌浆管路的防寒保暖工作。
炎热季节施工应采取防热和防晒措施。
浆液温度应保持在5--40℃之间。
若用热水制浆,水温不得超过40℃。
2.3 灌浆设备和机具2.3.1搅拌机的转速和拌和能力应分别与所搅拌浆液类型和灌浆泵的排量相适应,并应能保证均匀、连续地拌制浆液。
2.3.2灌浆泵性能应与浆液类型、浓度相适应,容许工作压力应大于最大灌浆压力的1.5倍,并应有足够的排浆量和稳定的工作性能。
灌注纯水泥浆液应采用多缸柱塞式灌浆泵。
2.3.3灌浆管路应保证浆液流动畅通,并应能承受1.5倍的灌浆压力。
2.3.4灌浆泵和灌浆孔口处均应安设压力表。
使用压力宜在压力表最大表值的1/4--3/4之间。
压力表应经常进行检定,不合格的和已损坏的压力表严禁使用。
压力表与管路之间应设有隔浆装置。
2.3.5灌浆塞应和采用的灌浆方式、方法、灌浆压力及地质条件相适应。
胶塞(球)应具有良好的膨胀性和耐压性能,在最大灌浆压力下能可*地封闭灌浆孔段,并且易于安装和卸除。
2.3.6灌浆压力大于3MPa时,应配制和采用下列灌浆设备和机具:(1) 高压灌浆泵,其压力摆动围不大于灌浆压力的20%;(2) 耐蚀灌浆阀门;(3) 钢丝编织钢管;(4) 大量程压力表,其最大标值宜为最大灌浆压力的2.0--2.5倍;(5) 孔口封闭器或专用高压灌浆塞。
2.3.7集中制浆站的制浆能力应满足灌浆高峰期所有机组用浆需要。
制浆站应配备除尘设备,当浆液需掺入掺和料或加入外加剂时,应增设相应的设备。
2.3.8所有灌浆设备应注意维护保养,保证其正常工作状态,并应有备用量。
3.1 一般规定3.1.1蓄水前应完成蓄水初期最低库水位以下的帷幕灌浆及其质量检查和验收工作。
蓄水后,帷幕灌浆应在库水位低于孔口高程时施工。
3.1.2同一地段的基岩灌浆必须按先固结灌浆后帷幕灌浆的循序进行。
3.1.3帷幕灌浆必须按分序加密的原则进行。
由三排孔组成的帷幕,应先进行边排孔的灌浆,然后进行中排孔的灌浆。
边排孔宜分为三序施工,中排孔可分为二序或三序施工。
由两排孔组成的帷幕,宜先进行下游排孔的灌浆。
每排孔宜分为三序施工。
单排帷幕孔应分为三序施工。
3.1.4帷幕灌浆采用自上而下分段灌浆法,一个坝段或一个单元工程,后序排上的第一序孔宜在前序排上最后次序孔在岩石中均灌完15m后在开始钻进。
同一排上相邻的两个次序孔之间,以及后序排上第一次序孔与其相应部位前序排上最后次序孔之间,在岩石中钻孔灌浆的间隔高差不得小于15m.3.1.5帷幕后的主排水孔和扬压力观测孔必须在相应部位帷幕灌浆检查合格后,方可开始钻进。
3.1.6施工中不得在帷幕线上进行可能导致不良后果的灌浆试验。
3.1.7固结灌浆宜在有混凝土覆盖的情况下进行。
钻孔灌浆必须在相应部位的混凝土达到50%设计强度后,方可进行。
3.1.8固结灌浆应按分序加密的原则进行,可分为二序或三序施工。
3.1.9安排总体工程进度时,对固结灌浆施工时间应作合理安排。
3.2 钻孔3.2.1帷幕灌浆孔宜采用回转式钻机和金刚石钻头或硬质合金钻头钻进;固结灌浆孔可采用各式合宜的钻机和钻头钻进。
3.2.2帷幕灌浆钻孔位置与设计位置的偏差不得大于10cm.因故变更孔位时,应征得设计同意。
实际孔位应有记录;孔深应符合设计规定。
3.2.3帷幕灌浆孔宜选用较小的孔径,钻孔孔壁应平直完整。
3.2.4帷幕灌浆钻孔必须保证孔向准确。
钻机安装必须平正稳固;钻孔宜埋设孔口管;钻机立轴和孔口管的方向必须与设计孔向一致;钻进应采用较长的粗径钻具并适当控制钻进压力。
3.2.5帷幕灌浆孔应进行孔斜测量,发现偏斜超过要求应及时纠正或采取补正措施。
3.2.6垂直的或顶角小于5。
的帷幕灌浆孔,其孔底的偏差值不得大于表3.2.6中的规定。
表3.2.6 钻孔孔底最大允许偏差值孔深(m) 20 30 40 50 60最大允许偏差值(m) 0.25 0.50 0.80 1.15 1.50孔深大于60m时,孔底最大允许偏差值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并考虑帷幕的排数具体确定,一般不宜大于孔距。
3.2.7顶角大于5。
的斜孔,孔底最大允许偏差值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按表3.2.6中规定适当放宽,方位角偏差值不宜大于5。
.3.2.8钻孔偏差不符合3.2.6和3.2.7条规定时,应结合该部位灌浆资料和质量检查情况进行全面分析,如确认对帷幕灌浆质量有影响时,应采取补救措施。
3.2.9钻灌浆孔时应对岩层、岩性以及孔各种情况进行详细记录。
3.2.10钻孔遇有洞穴、塌孔或掉块难以钻进时,可先进行灌浆处理,而后继续钻进。
如发现集中漏水,应查明漏水部位、漏水量和漏水原因,经处理后,再行钻进。
3.2.11钻进结束等待灌浆或灌浆结束等待钻进时,孔口均应堵盖,妥加保护。
3.3 钻孔冲洗、裂隙冲洗和压水试验3.3.1灌浆孔(段)在灌浆前应进行钻孔冲洗,孔沉积厚度不得超过20cm.3.3.2帷幕灌浆孔(段)在灌浆前宜采用压力水进行裂隙冲洗,直至回水清净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