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方医嘱审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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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方医嘱管理规定(3篇)

处方医嘱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疗机构处方医嘱的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医疗机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医疗机构内所有医务人员、药剂人员及相关人员。

第三条本规定的宗旨是: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合法权益,促进医疗资源合理利用。

第二章处方医嘱的书写与审核第四条处方医嘱的书写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二)字迹清晰、规范,易于辨认;(三)医嘱应当注明开具日期和时间;(四)医嘱应当注明患者的姓名、性别、年龄、床号、住院号等基本信息;(五)医嘱应当注明用药剂量、用法、次数等;(六)医嘱应当注明检查、检验等辅助检查项目。

第五条处方医嘱的书写应由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医务人员负责。

第六条处方医嘱的审核由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医务人员负责,审核内容包括:(一)医嘱是否符合患者的病情和治疗方案;(二)医嘱的用药是否合理、安全;(三)医嘱的检查、检验项目是否必要;(四)医嘱的书写是否符合规范。

第七条审核通过的医嘱由药剂人员负责调配,并核对患者信息、药品信息、医嘱信息等。

第八条药剂人员调配药品时,应当核对医嘱的准确性,发现错误或者疑问时,应当及时与开具医嘱的医务人员联系。

第三章处方医嘱的执行与记录第九条处方医嘱的执行由具有执业护士资格的医务人员负责。

第十条医务人员在执行医嘱时,应当核对患者信息、医嘱信息、药品信息等,确保医嘱的准确性。

第十一条医务人员在执行医嘱时,应当注意观察患者的反应,如有异常情况,应当立即停止执行并报告医师。

第十二条医务人员执行医嘱后,应当及时在医嘱单上签名,并注明执行时间。

第十三条医嘱执行情况应当详细记录在患者病历中,包括医嘱内容、执行时间、执行人员、患者反应等。

第四章处方医嘱的修改与撤销第十四条处方医嘱的修改或者撤销应当由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医务人员负责。

药师审核处方及用药医嘱制度

药师审核处方及用药医嘱制度

药师审核处方及用药医嘱制度药师是医疗团队中非常重要的一员,他们具备药物知识和临床经验,负责审查医生开具的处方和提供合理的用药建议。

药师审核处方及用药医嘱制度是为了确保患者安全用药、合理用药和优化疗效而设立的制度。

本文将介绍药师审核处方及用药医嘱的重要性、操作流程以及对患者和医疗机构的意义。

一、药师审核处方的重要性药师审核处方的主要目的是减少用药错误,避免药物相互作用和不良反应的发生。

合理的用药可以避免患者因不必要或不适当的药物使用而受到伤害。

药师通过审核处方,可以发现处方中可能存在的问题,例如药物过敏史、与其他药物的相互作用、剂量是否适当等。

通过及时发现并解决这些问题,能够有效地保护患者的用药安全。

二、药师审核处方的操作流程1. 接收处方:药师需要从医生处收到患者的处方,包括药物名称、剂量和用药频率等信息。

2. 审核处方:药师仔细审查处方的内容,确保处方中的药物品种、剂量、用法和用量等是否符合规范,同时还要注意与患者的病情相符合。

3. 与患者进行沟通:在必要的情况下,药师可能需要与患者进行沟通,了解更多关于患者病情、药物过敏史和其他用药情况的信息,以便更好地审核处方。

4. 发现问题并提出建议:如果药师在审核过程中发现问题,比如剂量过大、过敏史等,他们可以向医生提出建议,并一同讨论最佳的治疗方案。

5. 记录和沟通:药师需要将审核结果记录下来,并及时与医生进行沟通,确保医生了解到审核结果和建议。

三、对患者和医疗机构的意义1. 提高患者用药安全性:通过药师审核处方,可以减少用药错误和不良反应的发生,保障患者用药的安全性。

合理的用药也可以最大程度地减轻患者的病痛和不适。

2. 优化药物治疗效果:药师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可以帮助医生选择更合理的药物治疗方案,提高治疗效果。

通过与医生的合作,药师可以为患者提供针对性的用药建议,避免不必要的药物使用和副作用的产生。

3. 提升医疗机构的声誉:医疗机构引入药师审核处方及用药医嘱制度,不仅可以增加医疗团队的专业性和权威性,还可以提升医疗机构的声誉。

处方审核管理制度

处方审核管理制度

处方审核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机构处方审核管理行为,提高处方审核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内所有临床科室的处方审核管理工作。

第三条处方审核是指对医生开具的处方进行审核,审查其合理性、规范性,并提出质疑或改进建议的工作。

第四条处方审核工作应当遵循科学、严谨、公正的原则,确保审核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处方审核管理制度和规范的工作流程,明确审核人员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处方审核工作得到有效开展。

第二章处方审核人员的要求和权限第六条处方审核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执业医师资格,具有一定的临床经验和专业知识,熟悉药物使用规范和相关政策法规。

第七条处方审核人员应当接受医疗机构组织的相关培训,了解最新的药物信息和治疗方案,提高审核能力和水平。

第八条处方审核人员应当秉持客观、公正的原则进行审核,不得受医院、药商等利益主体的影响,保护患者用药安全,维护医疗机构的良好声誉。

第九条处方审核人员对于审核出问题的处方有权利向开方医生提出质疑和建议,并及时向医疗机构相关部门和领导汇报。

第十条处方审核人员有权利对不合理、不规范的处方进行退回或拒绝审核,并向医疗机构相关部门和领导汇报。

第三章处方审核的程序和标准第十一条处方审核应当按照医疗机构规定的工作流程进行,每张处方必须经过严格审核后方可执行。

第十二条处方审核应当针对处方的合理性、规范性进行审核,包括但不限于药物配伍、用药剂量、用药时间等方面的审核。

第十三条处方审核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不得拖延处理,确保患者用药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第十四条处方审核应当采用科学、客观的标准进行,不得凭个人主观意见进行审核,确保审核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第十五条处方审核应当完整记录审核的过程和结果,包括审核人员、审核时间、审核内容等信息。

第四章处方审核的监督和管理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处方审核的监督和管理机制,设立相应的管理岗位,加强对处方审核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医院处方和药物医嘱管理制度

医院处方和药物医嘱管理制度

医院处方和药物医嘱管理制度医院处方和药物医嘱管理制度是医疗机构的重要管理制度之一,其目的是规范医生处方行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高医疗质量。

合理的处方和医嘱管理制度能有效预防用药错误和医疗事故的发生,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和护理。

一、医院处方管理制度1. 处方开具规范:医院应建立健全处方开具规范,规定医生开具处方时应遵循的原则和要求。

包括标准用药名、剂量、给药途径、频次等信息的填写,避免模糊不清或错误的使用药物名称和剂量。

2. 处方审核机制:医院应设立处方审核机制,对医生开具的处方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处方合理、安全。

审核员应具备专业知识和经验,及时发现问题处方并提出改进建议。

3. 电子处方管理: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医院可以引入电子处方系统,实现处方的电子化管理。

电子处方不仅方便医生开具和查询,还能确保处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有利于医院数据统计和管理。

二、药物医嘱管理制度1. 医嘱书写规范:医生在给患者开具用药医嘱时,应书写清晰、准确,不得使用简写或口头医嘱。

医嘱内容应包括用药名称、用法、用量、频次、用药时间等要素,避免患者或护理人员的误解。

2. 医嘱执行监督:医院应建立医嘱执行监督制度,对护士执行医嘱的过程和结果进行监督检查。

确保医嘱按时按量执行,减少患者漏服或误服药物的风险。

3. 药物配送管理:医院药房应建立合理的药物配送管理制度,确保患者按时取药。

在药房发药时,应核对患者的身份和医嘱信息,避免发生药物混淆或错发的情况。

医院处方和药物医嘱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对于提高医疗机构的服务质量和安全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医生、护士和药师等医务人员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加强沟通协作,共同维护患者的健康和利益。

只有如此,医院才能建立良好的用药管理环境,为患者提供更优质的医疗服务。

医院处方审核制度

医院处方审核制度

医院处方审核制度一、目的为规范医院处方审核工作,促进合理用药,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处方管理办法》《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和《医疗机构处方审核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制定《医院处方审核制度》。

二、参考文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1号 2019年12月1日2.《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卫医政发〔2011〕11号)3.《处方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53号 2007年5月1日4.《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卫医管发〔2010〕28号)5.《医疗机构处方审核规范》(国卫办医发〔2018〕14号)三、名词定义1.处方:是指由医院具有处方权的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由具有处方调配、审核资格的药师审核、调配、核对,并作为患者用药凭证的医疗文书(包括病区用药医嘱单)。

2.处方审核:是指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运用专业知识与实践技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与技术规范等,对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处方,进行合法性、规范性和适宜性审核,并作出是否同意调配发药决定的药学技术服务。

审核的处方包括纸质处方、电子处方和病区用药医嘱单。

四、内容(一)取得药师及以上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具有3年及以上门急诊或病区处方调剂工作经验,接受过处方审核相应岗位的专业知识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药师具有处方审核资格。

(二)药师是处方审核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当对处方各项内容进行逐一审核。

(三)处方审核应以国家药品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临床诊疗规范、指南,临床路径,药品说明书,国家处方集等为依据。

(四)处方审核内容包括合法性审核、规范性审核、适宜性审核。

1.合法性审核(1)处方开具人是否根据《执业医师法》取得医师资格,并执业注册。

(2)处方开具时,处方医师是否根据《处方管理办法》在医院取得处方权。

(3)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抗菌药物等药品处方,是否由具有相应处方权的医师开具。

处方或用药医嘱审核制度

处方或用药医嘱审核制度

处方或用药医嘱审核制度医疗事故频发,提高医疗质量、规避医疗风险已成为当前医务工作者关注的焦点。

处方或用药医嘱审核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是防范医疗事故、确保患者安全的重要举措之一。

本文将就处方或用药医嘱审核制度进行探讨,分析其意义、原则和方法。

一、意义1.1. 规范医疗行为。

医嘱审核制度作为医疗质量管理的重要环节,可以规范医疗人员的开药行为,避免医疗过程中出现疏忽、错误等情况。

1.2. 保障患者安全。

通过严格审核医嘱和处方,可以减少因医疗行为不当导致的医疗事故,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1.3. 降低用药风险。

合理审核医嘱和处方,可以减少不当用药、药物相互作用等问题,降低用药风险,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二、原则2.1. 审核科室负责。

医院应设立专门的医嘱审核科室,负责审核医生开出的医嘱和处方,确保医疗行为符合规范。

2.2. 专业医生参与。

审核医嘱的医生应具备丰富的临床经验和较高的专业水平,能够判断处方是否合理、是否存在问题。

2.3. 审核程序规范。

医院应建立健全的审核程序,明确审核流程和标准,确保审核工作的严谨和科学性。

三、方法3.1. 定期培训。

医院应定期开展医务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其医疗知识水平和审核技能,增强审核质量。

3.2. 建立审核标准。

对医嘱和处方审核进行标准化,明确合理用药的要求和标准,规范医生的开药行为。

3.3. 利用信息技术。

医院可以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建立电子处方和医嘱审核系统,实现医嘱的审查、记录和管理,提高审核效率和准确性。

综上所述,处方或用药医嘱审核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加强审核意识,严格执行审核程序和标准,共同致力于构建安全、高效的医疗环境,为患者提供更加可靠的医疗服务。

药师审核处方或用药医嘱制度

药师审核处方或用药医嘱制度

药师审核处方或用药医嘱制度药师审核处方或用药医嘱制度是指在医疗机构中,药剂师通过对患者处方或医嘱进行审核,确保患者用药安全和合理性的一种制度。

本文将介绍药师审核处方或用药医嘱制度的重要性、功能以及实施方法等方面。

一、药师审核处方或用药医嘱的重要性药师审核处方或用药医嘱对于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药物是治疗疾病的工具,但若药物使用不当,则可能造成患者的身体损害甚至危及生命。

因此,通过药师的审核能够排除处方上可能存在的错误或隐患,确保患者得到合理的药物治疗。

其次,随着医疗水平的提高和药物种类的繁多,合理用药显得尤为重要。

药师在审核处方或用药医嘱时,能够根据患者的病情、用药史等因素,提供专业的用药建议,防止不必要的药物滥用或重复用药。

因此,药师审核处方或用药医嘱制度对于提升患者用药安全和治疗效果至关重要。

二、药师审核处方或用药医嘱的功能1. 识别药物错误药师通过审核处方或用药医嘱,能够识别患者处方上可能存在的错误,如药物名称写错、剂量不合适、相互作用等。

及时发现并纠正这些错误,减少患者因药物错误而受到的伤害。

2. 提供用药建议药师在审核处方或用药医嘱时,能够综合考虑患者的病情、用药史、药物副作用等因素,给予医生和患者专业的用药建议。

比如,药师可以提醒医生注意患者的肝肾功能情况,避免给予患者有肝肾损害风险的药物。

3. 防止重复用药患者在就诊过程中,可能会得到多个医生的处方或医嘱,容易造成药物重复使用。

通过药师的审核,可以发现重复用药的情况,并及时提醒医生和患者,避免多次用药造成潜在的药物风险。

三、药师审核处方或用药医嘱的实施方法1. 电子处方审核系统医疗机构可以借助先进的电子信息技术建立电子处方审核系统,实现对患者处方或用药医嘱的远程审核。

该系统可以提供药师所需的患者信息、病情描述、药物剂量等数据,药师可以根据这些信息进行审核,并及时给予医生和患者用药建议。

2. 多学科团队合作药师在审核处方或用药医嘱时,可以与医生、护士、临床药师等多个专业人员进行密切合作。

门诊处方和医嘱管理制度

门诊处方和医嘱管理制度

门诊处方和医嘱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门诊处方和医嘱管理的流程,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提升医院医疗服务质量,特订立本制度。

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医院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门诊部全部医师、护士、药师等相关人员。

第三条术语定义1.门诊处方:指医师在门诊诊断后予以患者的药物治疗指示。

2.医嘱:指医师依据患者病情订立的后续治疗引导,包含住院期间的药物治疗、检查、饮食等。

3.处方笺:指医院为门诊患者供应的规范格式的处方纸张。

第二章处方管理第四条门诊处方开具1.医师应在门诊中经过详尽诊断后,对患者进行合理的用药建议,并填写完整的处方。

2.医师开具处方时应依照医院的规定格式填写,包含患者基本信息、药品名称、规格、用量、用法、频次等,确保处方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3.处方中应明确标注患者的过敏史、禁忌药物等紧要信息,以保证患者用药安全。

4.医师开具处方时应依据患者具体病情,选择合适的药物,并合理掌控用药剂量,避开过度使用药物。

第五条处方审核与签字1.开具处方的医师应将处方交由药师进行审核,并在处方上签字确认。

2.药师审核时应核实处方信息的准确性和合理性,如需修改处方,应与医师进行沟通并取得全都看法后方可进行更改。

修改处方后,药师应在处方上签字确认。

第六条处方复印与存档1.每张门诊处方应按规定要求复印一份归患者存档,同时医师也应保存一份。

2.存档处方应保管至少3年,并依照医院的档案管理规定进行归档和保管。

第七条处方收费与发药1.患者持门诊处方前往药房购药时,药师应核对复印的存档处方,确认患者身份,配发药物,并在复印处方上标注发药的日期和签字确认。

2.药师在发药时应向患者认真讲解药物的用法、剂量、注意事项等,并提示患者定时进行用药。

第三章医嘱管理第八条医嘱订立与执行1.住院患者的医嘱应由主治医师在患者入院后尽快订立并书写在医嘱单上,确保医嘱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2.医嘱应标明患者姓名、性别、住院号、入院日期,以及具体的治疗措施、药物名称、剂量等信息。

医院处方(医嘱)审核调配制度

医院处方(医嘱)审核调配制度

医院处方(医嘱)审核调配制度第一条背景与目的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了加强医院处方(医嘱)审核调配工作的管理,优化医疗资源的配置和使用效果,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和疗效,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审核调配范围1.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在诊疗过程中产生的所有处方(医嘱)审核调配工作。

2.审核调配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药品、治疗项目、检查项目、手术等。

第三条审核调配责任部门和人员1.医院处方(医嘱)审核调配工作由以下部门和人员负责:–药学部门:负责对处方(医嘱)进行审核、调配、采购等工作,并提供用药指导。

–医务部门:负责对处方(医嘱)审核结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合理用药和医疗质量。

–护理部门:负责按照医嘱的要求配发药品、治疗项目等,并进行全程记录。

–管理部门:负责对审核调配工作进行监督、评估和绩效管理。

第四条审核调配流程1.医生在诊疗过程中根据患者病情书写处方(医嘱),并签字确认。

2.药师在收到处方(医嘱)后,负责对其进行审核,包括但不限于药品剂量、配伍禁忌、不良反应等的检查。

3.审核结果及时反馈给医生,如有问题,与医生协商修改处方(医嘱)。

4.药学部门根据审核结果进行药品调配,确保患者按时获得所需药品和治疗项目。

5.护理人员按照医嘱要求配发药品、治疗项目等,并进行全程记录,包括使用情况、不良反应等。

6.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确保审核调配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监督和评估1.医务部门负责对处方(医嘱)审核调配工作进行定期抽查,对抽查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并提出改进建议。

2.管理部门负责对审核调配工作进行监督,定期进行评估,制定绩效考核指标,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绩效考评。

3.护理部门负责对患者用药情况进行跟踪调查,收集不良反应和用药效果反馈,并及时报告给医生和药学部门。

第六条法律责任和申诉1.对于因审核调配不当导致的患者损失,医院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对于处方(医嘱)审核调配存在异议的医生或患者,有权提出申诉,并由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

医疗机构处方审核

医疗机构处方审核

医疗机构处方审核
包括:纸质处方、电子处方和病区用药医嘱单。

(1)处方审核的基本要求:
药师是处方审核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药师应当对处方各项内容进行逐一审核。

(2)处方审核内容包括:合法性审核、规范性审核和适宜性审核。

①合法性审核:医师资格,并执业注册;处方权等。

②规范性审核:处方是否符合规定的标准和格式,处方医师签名或加盖的专用签章有无备案,电子处方是否有处方医师的电子签名。

新生儿、婴幼儿应当写日、
月龄,必要时要注明体重;中药饮片、中药注射剂要单独开具处方;开具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应当另起一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

③适宜性审核:处方用药与诊断是否相符;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品,是否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的判定;处方剂量、用法是否正确等。

中药饮片处方,应当审核以下项目:中药饮片处方用药与中医诊断(病名和证型)是否相符;饮片的名称、炮制品选用是否正确,煎法、用法、脚注等是否完整、准确;毒麻贵细饮片是否按规定开方。

医院药事管理--处方和医嘱调配制度

医院药事管理--处方和医嘱调配制度

类别药事管理编号D-09 题目处方和医嘱调配制度页数1/3 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方可从事处方调剂工作。

一、处方/医嘱的审核1门急诊处方/住院医嘱在调剂前必须经过具有药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审核,抢救、手术麻醉时除外,审核内容包括:1.1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1.2剂量、用法的正确性;1.3选用剂型与给药途径、给药频度的合理性;1.4是否有重复给药现象;1.5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或食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1.6真实或潜在的过敏信息;1.7患者体重和其他生理信息;1.8其他用药不适宜情况。

2对住院患者,药师还应对最初的用药医嘱与患者入院前服用的药物进行比对。

二门急诊处方调配1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二类精神药品、毒性药品凭处方取药,其他药品凭发票取药:1.1患者凭处方(精、麻、毒)到收费处付费,收费员在处方上盖收费章;普通药品直接付费(收费处、支付宝、医付快)。

1.2患者凭盖有收费章的处方(精、麻、毒)、发票或其他付费凭证到门诊药房领取药品。

1.3药剂师在调配处方时,应当对处方用药适宜性进行审核,做到“四查十对”: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并核实任何疑点和非常规用法用量。

1.4不合理处方,及时通知处方医师,并登记和上报 DTC 委员会,由其作出讨论并将结果公告在医院局域网上。

1.5药剂师打印药品标签:标签内容包含患者姓名、病历号、药品名称、用法、用量及注意事项。

1.6药剂师发药时:a确认患者身份,让患者/家属陈述患者姓名;b逐条核对处方,口头交代药品的用法用量、需特殊保存药品的正确保存方法。

2患者/家属带药回家,患者按照药品标签、药剂师和医生的嘱咐使用药品,发生疑问时可以电话或当面向临床药剂师或门诊药剂师咨询。

三住院医嘱的调配类别药事管理编号D-09 题目处方和医嘱调配制度页数2/31病区药房或静脉用药调配中心药剂师接到用药医嘱后应对用药适宜性进行审核,在调配处方时应做到“四查十对”,并核实任何疑点和非常规用法用量。

医院处方和医嘱管理制度(标准版)

医院处方和医嘱管理制度(标准版)

处方和医嘱管理制度
(一)处方必须是由本院经注册的执业医师开具,由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审核。

(二)处方开具当日有效。

特殊情况下需延长有效期的,由开具处方的医师注明有效期限,但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3天。

(三)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多;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

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的处方用量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药品用法用量应当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常规用法用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要超剂量使用时,应当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四)处方书写规则遵照处方管理办法要求。

(五)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和医嘱管理遵照处方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执行。

(六)处方由调剂处方药品的医疗机构妥善保存。

普通处方、急诊处方、儿科处方保存期限为1年,医疗用毒性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保存期限为2年,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保存期限为3年。

处方保存期满后,经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批准、登记备案,方可销毁。

医院处方审核及管理制度

医院处方审核及管理制度

医院处方审核及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规范医生开具处方行为,防止滥用药物及药物泛滥现象发生,医院制定了严格的处方审核及管理制度。

本制度所称处方包括门诊处方、急诊处方及住院处方。

二、处方审核流程1. 门诊处方审核流程(1)医生开具处方后,患者需至药房缴费取药。

(2)药房工作人员对处方进行初步审核,包括核对处方是否齐全、是否合乎规范等。

(3)药剂科药师对处方进行进一步审核,包括核对处方的合理性、合法性等。

(4)如有疑问或发现问题,药剂科药师需及时和医生联系,对处方进行讨论,最终确定是否可放药。

(5)最终发药并登记相关信息。

2. 急诊处方审核流程(1)医生开具急诊处方后,患者需立即取药。

(2)药房工作人员对处方进行初步审核,确保处方齐全、标识清晰等。

(3)药剂科药师需尽快对处方进行审核,确保用药合理及合法。

(4)如有疑问或问题,需立即和医生联系,并及时处理。

(5)最终发药并登记相关信息。

3. 住院处方审核流程(1)医生开具住院处方后,护士需及时送药到病房并告知患者用药信息。

(2)药剂科药师对处方进行审核,确保用药合理和合法。

(3)如有问题,需及时和医生联系,进行讨论并处理。

(4)最终发放药品并登记相关信息。

三、处方审核要求1. 合理性。

处方审核需确保用药合理,即按照病情需要,选用适当的药物及用量。

同时需注意不合理用药的禁忌症、不良反应及药物相互作用等。

2. 合法性。

处方审核需确保用药合法,即所有用药均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包括药品的注册情况、药品的适应症、禁忌症等。

3. 安全性。

处方审核需确保用药安全,即避免滥用药品及药物泛滥现象的发生,防止患者发生药物不良反应、过敏等问题。

四、处方管理要求1. 处方记录。

医院需建立完善的处方记录管理系统,记录每一张处方的开具情况、审核情况、发药情况等,并确保处方记录的完整性及准确性。

2. 处方存档。

医院需对所有处方进行存档管理,包括纸质处方及电子处方,确保处方存档的安全、隐私性及便捷性。

药师审核处方用药医嘱制度

药师审核处方用药医嘱制度

药师审核处方用药医嘱制度
药师重视并坚持合理行使药师的审方权。

药房应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药品调剂操作规程》等相关法规、制度,严格执行“四查十对”(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准确调配药品。

1.药师在电脑上收到处方或用药医嘱,先查看患者科别、姓名、性别、年龄、病历号、临床诊断、药品名称、剂型、规格、数量、使用剂量、给药方法、处方日期、处方医师等内容是否完整,确认其合理性。

确定处方医师的处方权限,是否超权限处方。

2.药师对用药适宜性进行审核,内容包括:
(1)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品,是否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的判定;
(2)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
(3)剂量、用法的正确性;
(4)选用剂型与给药途径的合理性;
(5)是否有重复给药现象;
(6)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
(7)静脉输液确定溶媒的适宜性;
(8)其它用药不适宜情况。

3.药师经处方审核后,对处方或用药医嘱存在不合理用药
或者用药错误的,应当及时与处方医师沟通,请其调整并签名。

因病情需要的超剂量等特殊用药,医师应当再次签名确认。

对用药错误或者不能保证成品输液质量的处方或医嘱应当拒绝
调配。

4.对于超说明书用药的处方,如果处方没有医师双签字、未附有患者签字的说明书,应当拒绝调剂,并告知处方医师,请其确认或者重新开具处方。

5.药师对于不规范处方或者不能判定其合法性的处方,不得调剂。

开药、处方和医嘱管理制度

开药、处方和医嘱管理制度

开药、处方和医嘱管理制度一、规章制度目的和适用范围1.1 目的本规章制度旨在规范医院的开药、处方和医嘱管理,确保患者用药安全,保障医疗质量,降低医疗风险。

1.2 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全部医生、药师、护士和相关工作人员,以及与医院合作的药品供应商。

二、开药流程和要求2.1 开药资格要求全部医师必需取得医疗执业资格,并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且在医院进行过岗前培训和考核。

2.2 开药审查1.医生应依据患者病情和诊断结果合理开具处方药品。

2.药师在收各处方后,应进行审查,验证处方合法合规,包含患者基本信息、药物种类和用量等。

3.审核通过后,药师应将药品种类、用量和使用方法等记录在药品发药系统中。

2.3 收费和开具发票1.依据药品管理规定,医院应订立合理的价格体系,确保患者用药费用合理。

2.药师在发药时,应将相关费用准确录入系统,并开具完整和准确的发票。

2.4 处方保管和备案1.医院应建立完善的处方管理系统,依照规定保管处方副本、原件及病历等相关资料,保管期限为五年。

2.在处方副本上应标明医生姓名、患者信息、诊断和用药等相关信息。

2.5 处方用药引导医生在给患者开药时,应供应认真的用药引导,包含药品名称、用法、用量、不良反应等信息,并告知患者必需依照医嘱进行用药。

三、医嘱管理3.1 医嘱书写要求1.医生在为患者开具医嘱时,应书写规范、清楚、准确,避开使用模糊、容易产生歧义的词语。

2.医嘱中应包含患者姓名、住院号、科室、用药方式和用药剂量等必需信息。

3.2 医嘱审核1.医嘱审核应由医师核对,确保医嘱内容准确无误。

2.存在异常或疑问的医嘱应及时联系开具医嘱的医生进行沟通和核实。

3.3 医嘱执行1.医护人员在执行医嘱前,应认真阅读医嘱内容,并核实患者身份。

2.医嘱执行后,应在医疗记录上及时记录执行情况,并报告医生任何不良反应或疑议。

四、药品管理4.1 药品采购和库存管理1.医院应建立药品采购管理制度,确保药品从正规渠道购入,并按需合理储备库存。

医院住院处方审核制度

医院住院处方审核制度

1、住院患者用药医嘱分为长期医嘱和临时医嘱,护士通过计算机将长期医嘱和临时医嘱发送到药房,药师对医嘱进行审核后方可调配。

2、审核内容包括:
1) 给药途径、用药剂量、给药次数、疗程是否正确;
2) 有无重复用药:
3) 联合用药是否合理,有无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紧忌;
4) 注射剂溶媒选择是否合理;
5) 医师有无特殊用药交待;
6) 患者有无药物过敏史;
7) 使用特殊药品是否规范,抗菌药物使用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3、用药医嘱若有错误或疑问之处,必须联系医生进行干预,并记录干预

容和结果,按照有关规定报告。

4、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5
、药师在完成处方调剂后,调剂药师和审核药师应当在处方上签名或者加
盖专用签章。

药师处方 医院药师处方或用药医嘱审核制度

药师处方 医院药师处方或用药医嘱审核制度

药师处方医院药师处方或用药医嘱审核制度医院药师处方或用药医嘱审核制度药师应在充分尊重医师处方权的前提下,重视并坚持合理行使药师的审方权。

各药房应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制度,做好“四查对”,力争准确率达100%,出门差错配方人员收到处方后应先查看患者就诊科别、姓名、年龄、临床诊断及核对医师签名,内容不全、表述不清、医师签名不可辩认及其它不规范或不能判定其合法性的处方应退回;药师应当对处方用药适宜性进行审核。

包括下列内容:1、对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品,处方医师是否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的判定;2、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3、剂量、用法的正确性;4、选用剂型与给药途径的合理性;5、是否有重复给药现象;6、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

7、其他用药不适宜情况。

经处方审核后,认为存在用药安全问题时,应告知处方医师,请其确认或重新开具处方,并登记在药师临床合理用药干预表上。

药师发现药品滥用和用药失误,应拒绝调剂,并及时告知处方医师,但不得擅自更改或者配发代用药品。

严格执行特殊药品专用处方制度,非专用处方不得调配,并与医师联系请其使用专用处方笺重新处方。

发放药品前应查对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与处方是否一致,检查药品外观性状、标签,看有无变质,是否过效期;发出的药品应注明患者姓名和药品名称、用法、用量。

调剂、发药人员均应在处方上签字。

药师应及时向患者及医师提供准确的药物使用帮助,保障用药安全。

1、门诊、急诊药房窗口药师在发放药品时应清晰、简要地,按药品说明书或处方医嘱,向患者或其家属进行相应的用药交待与指导,包括每种药品的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等。

并保证自己的语气、语调易于使患者或其家属接受。

2、药师应接受医师、患者及其家属用药咨询、提供药品信息。

医院处方审核制度

医院处方审核制度

医院处方审核制度为了规范处方审核工作,促进临床合理用药,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我们结合本院实际,制定了医院处方审核制度。

一、处方审核是指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运用专业知识与实践技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与技术规范等,对医师为患者开具的处方进行合法性、规范性和适宜性审核,并作出是否同意调配发药决定的药学技术服务。

二、从事处方审核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药师)应当满足以下条件:1.取得药师及以上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具有3年及以上门急诊或病区处方调剂工作经验,接受过处方审核相应岗位的专业知识培训并考核合格。

三、处方审核常用临床用药依据包括国家药品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临床诊疗规范、指南、临床路径、药品说明书、国家处方集等。

四、处方审核流程:1.药师接收待审核处方,对处方进行合法性、规范性、适宜性审核。

2.若经审核判定为合理处方,药师在纸质处方上手写签名(或加盖专用印章)、在电子处方上进行电子签名,处方经药师签名后进入收费和调配环节。

3.若经审核判定为不合理处方,由药师负责联系处方医师,请其确认或重新开具处方并再次进入处方审核流程。

五、审核内容包括:1.逐项检查处方前记、正文和后记书写是否清晰、完整。

2.对处方用药适宜性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1)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品,处方医师是否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的判定;2)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3)剂量、用法的正确性;4)选用剂型与给药途径的合理性;5)是否有重复给药现象;6)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7)其他用药不适宜情况。

六、处方审核结果分为合理处方和不合理处方;其中不合理处方包括不规范处方、用药不适宜处方及超常处方。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判定为不规范处方:1)处方的前记、正文、后记内容缺项,书写不规范或者字迹难以辨认的;2)医师签名、签章不规范或者与签名、签章的留样不一致的;3)新生儿、婴幼儿处方未写明日龄、月龄的;4)西药、中成药与中药饮片未分别开具处方的;5)未使用药品规范名称开具处方的;6)药品的剂量、规格、数量、单位等书写不规范或不清楚的;7)用法、用量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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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方医嘱审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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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药师处方或用药医嘱审核制度药师应在充分尊重医师处方权的前提下,重视并坚持合理行使药师的审方权。

各药房应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制度,做好“四查十对”,力争准确率达100%,出门差错<% 。

(一)配方人员收到处方后应先查看患者就诊科别、姓名、年龄、临床诊断及核对医师签名,内容不全、表述不清、医师签名不可辩认及其它不规范或不能判定其合法性的处方应退回;(二)药师应当对处方用药适宜性进行审核。

包括下列内容: 1.对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品,处方医师是否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的判定;
2.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
3.剂量、用法的正确性;
4. 选用剂型与给药途径的合理性;
5. 是否有重复给药现象;
6.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

7.其他用药不适宜情况。

经处方审核后,认为存在用药安全问题时,应告知处方医师,请确认或重新开具处方,
并登记在药师临床合理用药干预表上。

药师发现药品滥用和用药失误,应拒绝调剂,并及时告知处方医师,但不得擅自更改或者发代用药品。

严格执行特殊药品专用处方制度,非专用处方不得调配,并与医师联系请使用专用处方笺重新处方。

(三)发放药品前应查对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与处方是否一致,检查药
品外观性状、标签,看有无变质,是否过效期;发出的药品应注明患者姓名和药品名称、用法、用量。

(四)调剂、发药人员均应在处方上签字。

(五)药师应及时向患者及医师提供准确的药物使用帮助,保障用药安全。

1.门诊、急诊药房窗口药师在发放药品时应清晰、简要地,按药品说明书或
处方医嘱,向患者或其家属进行相应的用药交待与指导,包括每种药品的用法、
用量、注意事项等。

并保证自己的语气、语调易于使患者或其家属接受。

2.药师应接受医师、患者及其家属用药咨询、提供药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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