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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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等级评定条件实施细则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等级评定条件实施细则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等级评定条件实施细则一、甲级资质(一)综合条件1、企业变革发展历程清晰、产权关系明确是指企业应有明确的成立时间,在转制、更名、合并、分立等变更事项中业绩、人员、资产继承关系明确,股权关系明确。

取得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乙级资质的时间不少于两年是指企业现有乙级资质证书的首次获证时间须满两年。

乙级资质满两年后,企业方可向评审机构提交甲级资质申报材料。

企业由甲级资质降为乙级资质,其现有乙级资质证书的获证时间须满6个月后,方可向评审机构提交甲级资质申报材料。

2、信息系统工程是指信息化工程建设中的信息网络系统、信息资源系统、信息应用系统的新建、升级、改造工程。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及相关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对信息系统工程实施的监理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和测试评估服务。

其中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包括信息化规划、信息技术管理咨询等。

企业应设置明细科目对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及相关信息技术服务收入单独核算。

近三年是指企业申报资质年度之前的三个自然年度。

营业收入是指审计报告中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之和。

(二)财务状况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的会计师事务所是指经财政部门批准并在工商部门登记的会计师事务所。

企业财务数据应以年度审计报告的数据为依据,审计报告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主表和财务报表附注。

如果是合并财务审计报告,主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应单独列出申报企业的数据,合并的数据不作为评审依据。

审计报告的财务报表或附注中应反映申报企业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及相关信息技术服务收入、政府补助等有关数据。

2、企业近三年度主业均没有出现亏损,年均净利润率不低于3%或年均净利润不低于100万元。

主业出现亏损是指以下三种情况之一:专业资料..(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财会[2006]3号)和《小企业会计准则》(财会[2011]17号)的企业,年度利润表中营业利润加营业外收入中的政府补助减去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投资收益后出现负值。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等级评定条件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等级评定条件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等级评定条件(2012年修定版一、甲级资质(一综合条件1、企业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变革发展历程清晰、产权关系明确,取得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乙级资质的时间不少于两年;2、企业不拥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3、企业主业是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近三年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及相关信息技术服务收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4、企业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不少于800万元。

(二财务状况1、企业近三年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及相关信息技术服务收入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财务数据真实可信,须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企业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度没有出现亏损。

(三信誉1、企业有良好的资信和公众形象,有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近三年无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2、企业近三年没有出现过重大失误以及因监理不当造成业主单位或承建单位不应有的损失所引起的重大投诉;3、企业近三年无不正当竞争行为;4、企业遵守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相关规定,在资质申报和资质证书使用过程中诚实守信,近三年无不良行为。

(四业绩1、近三年完成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项目投资总值不少于6亿元,监理合同总额不少于2400万元,其中包括实施及验收阶段的监理合同额所占比例不低于60%。

这些项目至少涉及三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并已取得三方签署的验收报告;2、近三年完成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及相关信息技术服务项目个数不少于20个,其中至少有2个合同额不少于100万元或4个合同额不少于50万元的项目。

(五管理能力1、已建立完备的质量管理体系,通过国家认可的第三方认证机构认证,且连续有效运行时间不少于一年;2、已建立完备的项目管理体系,使用管理工具进行项目管理,并能有效实施;3、已建立完备的客户服务体系,能有效地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4、已建立完善的企业管理信息系统并能有效运行;5、企业的主要负责人从事信息技术领域企业管理的经历不少于5年,主要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和电子信息类高级职称、且从事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作的经历不少于5年,财务负责人应具有财务系列高级职称。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等级评定条件实施细则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等级评定条件实施细则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等级评定条件实施细则The manuscript was revised on the evening of 2021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等级评定条件实施细则一、甲级资质(一)综合条件1、企业变革发展历程清晰、产权关系明确是指企业应有明确的成立时间,在转制、更名、合并、分立等变更事项中业绩、人员、资产继承关系明确,股权关系明确。

取得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乙级资质的时间不少于两年是指企业现有乙级资质证书的首次获证时间须满两年。

乙级资质满两年后,企业方可向评审机构提交甲级资质申报材料。

企业由甲级资质降为乙级资质,其现有乙级资质证书的获证时间须满6个月后,方可向评审机构提交甲级资质申报材料。

2、信息系统工程是指信息化工程建设中的信息网络系统、信息资源系统、信息应用系统的新建、升级、改造工程。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及相关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对信息系统工程实施的监理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和测试评估服务。

其中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包括信息化规划、信息技术管理咨询等。

企业应设置明细科目对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及相关信息技术服务收入单独核算。

近三年是指企业申报资质年度之前的三个自然年度。

营业收入是指审计报告中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之和。

(二)财务状况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的会计师事务所是指经财政部门批准并在工商部门登记的会计师事务所。

企业财务数据应以年度审计报告的数据为依据,审计报告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主表和财务报表附注。

如果是合并财务审计报告,主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应单独列出申报企业的数据,合并的数据不作为评审依据。

审计报告的财务报表或附注中应反映申报企业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及相关信息技术服务收入、政府补助等有关数据。

2、企业近三年度主业均没有出现亏损,年均净利润率不低于3%或年均净利润不低于100万元。

主业出现亏损是指以下三种情况之一:(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财会[2006]3号)和《小企业会计准则》(财会[2011]17号)的企业,年度利润表中营业利润加营业外收入中的政府补助减去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投资收益后出现负值。

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申请条件

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申请条件

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申请条件依据《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申请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的企事业单位,除符合《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第八条和第九条有关规定外,还应符合以下具体条件。

一、系统集成(一)甲级资质1、取得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二级(含)以上资质,注册资本3000万元以上。

2、从事信息系统集成相关工作的人员不少于200名,其中具有高级职称或者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不少于8名(其中可包含高级工程师和高级项目经理,不包含高级软件开发)。

3、近3年的信息系统集成收入总金额不少于2.5亿元(3年的银行进账单)。

4、经营状况良好,近2年度未出现亏损,财务数据通过国家认可的审计单位的审计。

5、涉密业务研发及办公场所的使用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实行封闭式管理,周边环境安全可控,且按照国家相关保密规定和标准配备、使用必要的技术防护设施、设备(安防产品,摄像头无死角)。

(二)乙级资质1、取得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三级(含)以上资质,注册资本300万元以上。

2、从事信息系统集成相关工作人员不少于50名,其中具有高级职称或者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不少于2名。

3、近3年的信息系统集成收入总金额不少于5000万元。

4、经营状况良好,近2年度未出现亏损,财务数据通过国家认可的审计单位的审计。

5、涉密业务研发及办公场所的使用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实行封闭式管理,周边环境安全可控,且按照国家相关保密规定和标准配备、使用必要的技术防护措施、设备。

二、系统咨询(一)甲级资质1、取得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三级(含)以上资质或者计算机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乙级(含)以上资质,注册资本300万元以上。

2、从事信息系统咨询相关工作的人员不少于50名,其中具有高级职称或者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不少于5名。

3、近3年的信息系统咨询收入总额不少于1500万元。

4、经营状况良好,近2年度未出现亏损,财务数据通过国家认可的审计单位的审计。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申请表.doc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申请表.doc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申请表填表说明申请表封面填写说明 (1)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声明 (2)申请单位差不多情况表〔表jl-t1-1〕 (2)申请单位差不多情况表〔表jl-t1-2〕 (3)申请单位组织结构表〔表jl-t2〕 (3)控股、参股公司概况〔表jl-t2续〕 (3)申请单位负责人情况表〔表jl-t3〕 (3)申请单位技术负责人情况表〔表jl-t4〕 (4)申请单位财务负责人情况表〔表jl-t5〕 (4)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情况表〔表jl-t6-1〕 (4)其他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技术人员情况表〔表jl-t6-2〕 (4)申请单位技术治理情况表〔表jl-t7-1〕 (5)申请监理工作体系情况表〔表jl-t7-2〕 (5)申请单位软硬件环境和内部信息治理系统情况表〔表jl-t8〕 (5)申请单位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质量治理工作情况表〔表jl-t9〕 (5)申请单位客户服务工作情况表〔表jl-t10〕 (5)人力资源治理与职员培训工作情况表〔表jl-t11〕 (5)申请单位外部协作体系情况表〔表jl-t12〕 (6)申请单位近三年资产运营情况表〔表jl-t13〕 (6)申请单位近三年信息系统工程监理项目汇总表〔表jl-t14-1〕 (6)申请单位在建信息系统工程监理项目汇总表〔表jl-t14-2〕 (7)典型信息系统工程监理项目情况表〔表jl-t15〕 (7)申请单位需要说明旳问题〔表jl-t16〕 (7)主评审审核员确认及评审机构意见 (8)资质审批 (8)申请表封面填写说明〔一〕填写说明:1、“登记编号”:由各省、市、自治区信息产业主管部门依照部资质办制定旳并加盖单位公章。

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声明〔一〕填写说明:1、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对《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申请表》及提交旳相关申请资料旳全部数据、内容旳真实性进行确认,并签字。

2、资质评审工作联系人指旳是申请单位中资质申请以及通过评审后相关治理工作旳联系人〔当联系人相关信息发生变化时,请及时告知评审机构和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申请表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申请表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申请表
申请单位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申请资质类型
•资质等级:
•专业类别:
•执行标准:
申报资料清单
1.单位基本情况介绍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监理单位注册证明
4.从业人员资格证书
5.所需工作人员简历及执业资格证明
6.组织机构及管理制度
7.专业技术人员介绍
8.近期同类项目业绩展示
9.其他证明材料
申请材料提交方式
请将以上申请资料以书面形式打印,并附上单位公章,提交至相关部门审批。

申请流程及注意事项
1.申请单位需按规定准备材料,确保完整符合要求;
2.递交资料后,监理单位将按程序进行审核,并有权要求进一步补充材
料;
3.审核通过后,监理单位将颁发资质证书;
4.注意材料真实、准确,如发现信息造假将取消资质;
5.本表一式两份,申请单位和监理单位各保存一份。

联系方式
如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咨询,请联系:
电话:
邮箱:
地址:。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请指南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请指南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请指南一、适用范围注册地在本地的工程监理企业,办理资质新申请、增项、升级、延续、变更及增补申请。

二、办理流程(一)企业按照《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申报资质的等级标准和要求准备申报资料。

(二)企业登陆江苏省建设厅权力阳光运行系统(:88/)提交资质申请,打印出带办件号的申请表。

申请甲级及综合资质的企业还需登录部系统下载“企业资质申请受理信息填报软件”并填报相关信息。

(三)办理资质申请(含新申请、增项、升级、延续、变更及增补)的企业将申报材料报至南京市建筑市场监督站一楼7号窗口。

三、办理资料要求:◎申请专业甲级资质或综合资质的工程监理企业,需提供以下材料:(1)《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请表》2份;(2)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3)企业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工作简历、任命(聘用)文件、职称证书、社保证明原件4)《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注册执业人员的社保证明原件。

5)企业近2年内业绩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包括:监理合同、监理规划、工程竣工验收证明(申请综合资质无需提供);(6)《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企业单项业绩核查表》、《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企业业绩核查汇总表》一式三份(单独装订)。

对申请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的企业,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项目业绩库中的业绩为有效业绩。

具有甲级设计资质或一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申请与主营业务对应的专业工程类别甲级监理资质的,除应提供申报材料1里的第(1)、(3)、(4)、所列材料外,还需提供①企业具有的甲级设计资质或一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②工程试验检测设备的购置清单及发票原件③组织机构和质量管理体系,有技术、档案等管理制度。

不需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

◎申请专业乙级和丙级资质的工程监理企业,需提供以下材料:(1)《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请表》2份;(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新设立企业提供)(3)企业章程原件;(新设立企业提供)(4)企业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工作简历、任命(聘用)文件、职称证书社保证明原件;(5)《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注册执业人员的社保证明原件;6)工程试验检测设备的购置清单及发票原件;(新设立企业提供)(8)组织机构和质量管理体系,有技术、档案等管理制度;(新设立企业提供)(9)企业固定营业场所证明文件原件。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与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评审规范(试行)》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与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评审规范(试行)》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与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评审规范(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日期】2003.07.01•【文号】信计资[2003]006号•【施行日期】2003.07.3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电子信息正文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与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评审规范(试行)》的通知(信计资[2003]00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评审机构,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评审机构:为规范对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评审机构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评审机构的管理,保证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评审工作健康、有序地进行,信息产业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特制定《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与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评审规范(试行)》,现予发布。

自2003年7月30日起实施。

请各有关单位在工作中认真执行。

实施情况请及时反馈到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秦川************;何小龙************。

二○○三年七月一日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与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评审规范(试行)目录1 目的和适用范围1.1 目的1.2 适用范围1.3 参考文件2 工作程序2.1 受理申请2.2 组织评审组2.3 文件评审2.4 现场评审2.5 末次会议2.6 评审员工作质量反馈3 问题跟踪与评审报告1 目的和适用范围1.1目的为规范对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评审机构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评审机构(以下简称“评审机构”)的管理,保证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评审工作健康、有序地进行,特制定本评审规范。

1.2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信息产业主管部门认可的评审机构对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评审活动。

1.3参考文件(1)《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试行)》(信部规[1999]1047号文发布)(2)《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等级评定条件(试行)》(信部规[2000]821号文发布)(3)《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机构管理办法(试行)》(信部规[2001]113号文发布)(4)《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申报程序》(信规函[2001]2号文发布)(5)《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暂行规定》(信部信[2002]570 号文)(6)《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管理办法》(信部信[2003]142号文)(7)ISO/IEC17020:1998《各类检查机构运作的基本准则》2 工作程序2.1受理申请2.1.1 评审机构受理资质评审的申请时,应确认申请方符合下列条件:2.1.1.1 申请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的组织应满足工业和信息化部信部规[1999]1047号文件第十二条规定的要求;申请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的组织应满足工业和信息化部信部信[2002]570号文件第五条规定的要求。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分级别申请条件对照表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分级别申请条件对照表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分级别申请条件对照表资质级别申请条件一级二级三级四级综合条件1,企业发展历程清晰,产权关系明确,二级资质取得不少于两年2,不拥有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3,主业是系统集成,近三年系统集成收入占公司总收入比例不低于70%4,企业注册资本与实收资本不少于5000万元1,企业发展历程清晰,产权关系明确,三级资质取得不少于一年2,不拥有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3,主业是系统集成,近三年系统集成收入占公司总收入比例不低于60%4,企业注册资本与实收资本不少于2000万元1,企业发展历程清晰,产权关系明确,四级资质取得不少于一年,或从事系统集成业务的时间不少于两年2,不拥有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3,主业是系统集成,近三年系统集成收入占公司总收入比例不低于50%4,企业注册资本与实收资本不少于200万1,企业产权关系明确2,不拥有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3,企业注册资本与实收资本不少于30万元财务状况1,近三年系统集成总收入不少于5亿或不少于4亿,但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收入所占比例不低于80%1,近三年系统集成总收入不少于2.5亿,或不少于2亿,但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收入所占比例不低于70%1,近三年系统集成总收入不少于5000万,或不少于4000万,但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12,近三年无亏损3,拥有相应的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2,近两年无亏损3,拥有相应的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收入所占比例不低于70%2,最近一年无亏损信誉1,近三年无触犯国家法律2,近三年无销售或提供非正版软件行为3,近三年无因企业原因造成项目未验收通过或用户重大投诉4,近三年无不正当竞争行为5,资质申报及资质证书使用中诚实守信同左同左同左业绩1,近三年200万以上的系统集成项目总额与100万以上的纯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项目总额加起来不少于4亿。

或不少于3.5亿,但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项目总收入要占到80%以上。

项目范围至少涉及三个省,并通过验收2,近三年至少完成4个1500万以上的系统集成项目,或1000万以上的项目总额不少于6000万,或500万以上的纯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项目总额不少于3000万。

监理资格证书申领流程

监理资格证书申领流程

监理资格证书申领流程监理资格证书是从事工程监理工作的人员必备的资格证明,通过申领监理资格证书可以有效提升个人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竞争力。

下面将为您详细介绍监理资格证书的申领流程。

一、资格要求在申领监理资格证书之前,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 相关学历:申请人应具有工程相关专业的本科学历或以上学历;2. 工作经验:申请人应具有一定的工程监理工作经验;3. 专业培训:申请人应参加过国家认可的工程监理培训并通过考核。

二、申请材料准备在准备申请监理资格证书之前,需要准备以下材料:1. 个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2. 学历证明:本科学历或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复印件;3. 工作经历证明:包括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等;4. 培训证书:已参加的工程监理培训证书复印件;5. 监理项目证明:已完成或正在进行的相关监理项目证明文件。

三、申请流程1. 填写申请表格:根据相关监理资格证书申请机构提供的申请表格,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及相关资料;2. 提交申请材料: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复印件和申请表格一起递交至相关监理资格证书申请机构;3. 缴纳申请费用:根据要求缴纳相应的申请费用;4. 审核和评估:相关机构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和评估,核实个人的资格和经历;5. 考试和面试:通过初步审核后,申请人需要参加监理资格证书的考试和面试环节;6. 颁发证书:通过考试和面试后,申请人将获得监理资格证书,并加盖相关机构的公章。

四、证书有效期和续证监理资格证书的有效期一般为三年,有效期满后需要进行续证。

续证流程如下:1. 准备申请材料:包括个人身份证明、继续教育证明、工作单位或项目单位出具的岗位证明等;2. 提交申请材料:将续证材料递交至相关监理资格证书申请机构;3. 缴纳续证费用:根据要求缴纳相应的续证费用;4. 审核和评估:相关机构会对续证材料进行审核和评估;5. 完成继续教育学时要求:根据规定完成一定的继续教育学时要求;6. 颁发续证:经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将获得续证证书,并加盖相关机构的公章。

中华人民工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工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工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工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我省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作的规范化管理,保证信息系统工程质量,充分发挥投资效益,根据《山东省信息化建设管理规定》及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信息系统工程,是指信息网络系统、信息资源系统、信息应用系统的新建、升级、改造工程。

本办法所称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是指依法设立并具有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的单位,接受业主单位的委托,依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信息化工程技术标准和工程承揽、监理合同,代表业主单位对信息系统工程实施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监理的管理机构及职责第三条省信息产业厅负责全省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的行业管理工作,对本省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

包括制定管理规范和等级评定条件;确定和管理资质认证机构;发布认证结果。

省信息产业厅授权省电子产品监督检验所作为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认证机构,具体承担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和监理单位资质的认证工作。

省信息产业厅的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信息系统工程建设监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二)负责全省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的资质管理;(三)负责全省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的培训、资格考试和执业注册的管理;(四)负责省外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进入本省从事监理业务的管理;(五)指导、监督、协调全省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作。

第四条各市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信息系统工程建设监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二)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的初审、申报和管理;(三)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的初审、申报和管理;(四)指导、监督、协调本行政区域内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作第三章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及工程师? 第五条从事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个人和单位必须分别具有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格和资质。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申请表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申请表

申请单位人力资源管理与员工培训工作情况表(表jl-t11)
申请单位外部协作体系情况表(表jl-t12)
申请单位近三年资产运营情况表(表jl-t13)
申请单位近三年信息系统工程监理项目汇总表(表jl-t14-1)
申请单位在建信息系统工程监理项目汇总表(表jl-t14-2)
典型信息系统工程监理项目情况表(表dj-t15)
申请单位需要说明的问题(表dj-t16)
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郑重声明,本单位提供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申请表》及相关材料中所有数据和内容均真实可信,同样我在此所做的声明也是真实有效的。

我知道提供虚假的声明与资料是严重的违法行为,此次资质申请提供的资料如有虚假,本法定代表人愿承担法律责任,本单位愿接受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的处罚。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签字)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申请单位资质评审工作联系人
姓名手机
电话e-mail
传真邮政编码
通信地址
申请单位基本情况表(表jl-t1-1)
单位名称
曾用名
所属/主管部固定办公面积。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报与备考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报与备考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报与备考嘉宾简介彭雪阳,计算机软件专业硕士,国家信息系统监理师、企业管理咨询师、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全国软考辅导指定教程系列丛书编委会成员。

彭老师计算机专业知识扎实,尤其擅长项目管理和企业管理,具有多年的教学和管理经验,具有2年的软考辅导和培训经验。

彭老师主编书籍1本,参与编写软考辅导书籍4本。

聊天实录【希赛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下午好! 欢迎大家参加希赛教育嘉宾聊天。

本期由希赛教育吴军平老师、彭雪阳老师与大家聊“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报与备考”。

先来的网友可以提问。

【希赛主持人】:本期的主题内容:1、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报政策。

2、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报的流程。

3、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师复习与备考方法。

4、信息系统监理师复习与备考方法。

5、自由提问的方式,对提问者进行问题分析和建议。

【希赛主持人】:我们的嘉宾已经进入了聊天室,先请嘉宾与大家打声招呼吧。

【希赛嘉宾/吴军平】:大家好,欢迎参加本次聊天活动。

很高兴能有这个机会围绕“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报与备考”这个话题与大家做一些沟通。

【希赛嘉宾/彭雪阳】:各位网友,大家下午好! 欢迎大家参加希赛教育“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报与备考”的聊天。

【希赛嘉宾/吴军平】:【问】: 网友[red_cliff] 说: 我们公司想做系统集成的项目,我想咨询一下如何才能拥有系统集成的资质呢?【答】: 申请资质认证的单位应具备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法人地位。

(二)独立或合作从事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业务两年以上(含两年)。

(三)具有从事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的能力,并完成过三个以上(含三个)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

(四)具有胜任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的专职人员队伍和组织管理体系。

(五)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先进的信息系统开发、集成的设备环境。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

信息系统监理师培训管理办法第一条为配合信息产业部关于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认定的行政许可工作,满足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信息系统监理师考试培训要求,保证考试培训工作健康、有序进行,制定本《信息系统监理师培训管理办法》。

第二条信息产业部电子教育中心负责信息系统监理师培训工作的管理,指导与监督培训机构向社会提供信息系统监理师的具体培训。

第三条培训机构应为具备教育培训资格的独立法人单位,可依法面向社会举办教育培训班,在信息技术教育培训方面具有较强的管理技术优势和良好的教育培训质量声誉。

第四条培训机构的职责。

培训机构应认真研究关于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企业和监理工程师的法律、法规和管理政策;负责根据信息系统监理师考试大纲和培训教程内容,编写培训计划和培训教案;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报名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监理工程师的培训和培训考试场地安排;及时向信息产业部电子教育中心反应培训中出现的问题等。

第五条培训机构师资要求。

培训机构至少有2名以上的培训课程讲师。

讲师要求:1、诚实守信,身体健康状况良好,能够保证正常授课时间;2、具有深厚的关于信息系统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等方面的理论知识;3、具备2年以上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的实践经验;4、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强,具有较强的信息系统授课经验,有符合信息系统监理师考试大纲的成熟教案;5、参加信息产业部电子教育中心认定的师资培训机构上岗培训且合格。

第六条培训机构办公、场地、设备要求。

培训机构应有常设、稳定的办公场所、电话和传真,专职工作人员5人以上;具备容纳40人规模(或以上)的教室,教室要求通风、照明良好,配备黑板(或白板)、投影设备和教师授课用计算机,座位之间至少间隔0.5米。

第七条经审核,中国软件评测中心、中国赛宝实验室(信息产业部电子第五研究所)、中软总公司计算机培训中心等单位为认定的信息系统监理师师资培训机构,可以对信息系统监理师培训教师进行上岗培训和信息系统监理师考前培训。

第八条拟从事信息系统监理师培训的单位,可以向信息产业部电子教育中心提出书面申请。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
【法规类别】电信
【发文字号】信部信[2003]142号
【失效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6年第2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废止的政策性文件目录(截至2015年12月31日)
【发布部门】信息产业部(含邮电部)(已撤销)
【发布日期】2003.03.26
【实施日期】2003.04.01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
(2003年3月26日信部信[2003]142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实施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的管理,依据《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暂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暂行规定》第五条所指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
位(以下简称监理单位)。

第三条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工作,由信息产业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第二章资质等级条件
第四条监理单位资质各相应等级基本条件如下:
(一)甲级
1、监理工程师不少于30名;
2、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
3、财务状况良好;
4、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必要的软硬件设备;
5、有完善的单位管理制度,有通过认证的质量管理体系,并能有效实施;
6、有良好的监理信誉;
7、申请时前三年完成过12个以上信息系统工程项目的监理(其中至少有1个5000万元以上或者6个1000万元以上项目)。

(二)乙级
1、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5名;
2、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
3、财务状况良好;
4、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必要的软硬件设备;
5、有完善的单位管理制度,有完备的质量管理体系,并能有效实施;
6、。

计算机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申请

计算机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申请

计算机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申请-----------------------作者:-----------------------日期:计算机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申请受理程序Ⅰ.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认证(部临时资质)①受理②初审审察③初审讯定④上报审批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认证(部临时资质):审批项目依据:关于宣告《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信部信[2002]570号)、关于印发《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方法》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管理方法》的通知(信部信[2003]142号)、关于印发《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评定条件(试行)》的通知(信计资[2004]010号)、关于在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评审中成立临时资质的通知(信计资[2004]011号)审批收费依据:本审批项目不收费审批总时限: 20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不含专家评审的时间)审批程序:一、受理条件:申办人需提交以下资料:1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申请表》一式 3 份并电子版一份依据:关于印《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方法》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管理方法》的通知(信部信[2003]142号)—《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方法》第五条和第六条。

2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申请表》一式3 份并电子版一份依据:关于印发《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方法》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管理方法》的通知(信部信 [2003]142 号)—《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方法》第五条和第六条。

3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评审报告一式 2 份依据:关于印发《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方法》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管理方法》的通知(信部信 [2003]142 号)—《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方法》第五条和第六条。

4 、申请表相关附件一式 2 份。

依据:关于印发《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方法》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管理方法》的通知(信部信 [2003]142 号)—《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方法》第五条和第六条。

监理工程师申请资格要求

监理工程师申请资格要求

监理工程师申请资格要求申请成为一名合格的监理工程师,需要满足一定的资格要求和专业背景。

本文将详细介绍监理工程师的申请资格要求,并为有意从事该职业的人士提供参考。

一、教育背景要求1. 学士学位:申请者必须具备相关工程专业的学士学位,并获得权威认证的毕业证书。

常见的相关学科包括土木工程、机械工程、电气工程等。

2. 研究生学位:持有研究生学位或硕士以上学历的申请者将优先考虑。

研究生学位在提升专业素养和深度方面具有明显的优势。

二、工作经验要求1. 监理工作经验:申请者需要拥有一定的监理工作经验,以展示其在工地监理和质量控制方面的能力。

一般要求申请者在相关领域从事监理工作两年以上。

2. 工程实践经验:此外,有丰富的实际工程实践经验也将被视为加分项。

例如,申请者曾参与过大型工程项目,在实践中积累了各种技术和管理经验。

三、专业知识和技能要求1. 专业知识:监理工程师需要掌握相关的技术和专业知识,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设计原理、工程管理、质量控制、安全规范等。

申请者应提供相关证书或培训证明以证明其专业能力。

2. 技术能力:申请者需要具备良好的计划和组织能力,能够制定有效的施工计划并进行现场管理。

此外,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也是申请者必备的能力。

3. 法律法规:监理工程师需要熟悉各类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能够在项目中遵守并监督执行。

对相关法规的了解将有助于避免纠纷和问题的发生。

四、职业素养和个人品质要求1. 职业素养:申请者需要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保持独立、公正、客观的态度。

监理工程师的工作需要在维护工程质量和各方利益之间进行平衡,因此职业素养至关重要。

2. 个人品质:申请者应具备良好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能够应对各类状况和挑战。

此外,积极主动、细致入微、责任心强也是申请者应具备的品质。

五、考试及认证要求1. 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申请者需要通过国家或地方相关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获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考试内容一般包括法律法规、工程管理、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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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申请-----------------------作者:-----------------------日期:计算机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申请受理程序Ⅰ.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认证(部临时资质)①受理②初审审核③初审审定④上报审批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认证(部临时资质):审批项目依据:关于发布《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信部信[2002]570号)、关于印发《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管理办法》的通知(信部信[2003]142号)、关于印发《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评定条件(试行)》的通知(信计资[2004]010号)、关于在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评审中设立临时资质的通知(信计资[2004]011号)审批收费依据:本审批项目不收费审批总时限: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不含专家评审的时间)审批程序:一、受理条件:申办人需提交如下材料:1、《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申请表》一式3份并电子版一份依据:关于印《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管理办法》的通知(信部信[2003]142号)—《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第五条和第六条。

2、《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申请表》一式3份并电子版一份依据:关于印发《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管理办法》的通知(信部信[2003]142号)—《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第五条和第六条。

3、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评审报告一式2份依据:关于印发《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管理办法》的通知(信部信[2003]142号)—《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第五条和第六条。

4、申请表相关附件一式2份。

依据:关于印发《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管理办法》的通知(信部信[2003]142号)—《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第五条和第六条。

标准:申办人提交的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本岗位责任人:资质办受理窗口工作人员。

岗位责任及权限:按照受理标准查验申办材料,确定受理日期。

对申报材料符合标准的,必须即时受理,给予申办人受理单,将申办材料转审核人员。

申报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对申报材料不符合标准的,不予受理,但必须即时或在五日内将需要补齐、补正材料的全部内容、要求及申办人的相关权利、投诉渠道及时限一次性告知申办人。

时限:3个工作日内完成。

返回顶部二、初审审核标准:部临时资质:(一)综合条件1、企业变革发展历程清晰,从事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二年以上,企业不从事信息系统集成业务,原则上企业成立一年以上。

2、企业主业是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收入是企业的主要收入来源;3、企业产权关系明确,注册资金300万元以上;企业经济状况良好,财务数据真实可信,须经会计师事务所核实;近三年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收入总额不低于300万元;4、企业有良好的资信,近三年没有触犯知识产权保护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作中未出现过重大失误以及因监理不当造成业主单位或承建单位损失引起的重大投诉,没有重大法律诉讼。

(二)业绩1、近三年已完成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项目个数在9个以上,其中至少有2个投资总值1000万元以上或5个投资总值400万元以上项目,且这些项目具有较高技术含量,至少包括实施阶段监理;2、近三年已完成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项目投资总值超过1亿元注;3、近三年已完成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项目监理合同总额不低于400万元,其中包括实施及验收阶段的监理合同额应占70%以上;按合同要求已完成的监理项目,须取得业主单位、信息系统工程承建单位、监理单位三方签署的工程验收报告;4、企业主要业务领域的典型项目有较高的技术水平,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良好。

(三)监理能力1、建立了有效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作体系,有明确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业务领域,熟悉主要业务领域的业务流程,有完善的监理技术规范;2、建立了完备的企业质量管理体系,通过国家认可的第三方认证机构认证;3、已建立较完备的客户服务体系,配置专门的机构和人员,能及时、有效地为客户提供服务;4、已建成较完善的企业信息管理系统并能有效运行;5、有与开展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业务相适应的固定工作场所和软硬件环境,能在监理项目实施过程中运用信息系统检测分析等工具软件和仪器设备对信息系统工程进行检测和鉴定(可借助第三方测试机构)。

(四)人才实力1、从事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相关工作的技术人员不少于30人,其中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所占比例不低于80%,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人数不少于15名;(其资格证书暂不考核)2、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应具有4年以上从事电子信息技术领域企业管理经历,主要技术负责人应获得电子信息类高级职称且从事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作不少于4年,财务负责人应具有财务系列中级以上职称;3、有熟悉主要业务领域业务的高级专家或有良好的外部技术协作体系(包括专业技术专家库),能够对主要业务领域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项目提供专业技术支持;4、具有系统地对员工进行新知识、新技术以及职业道德培训的计划并能有效组织实施与考核;5、建立合理的人力资源管理与绩效考核制度并能有效实施。

(注:项目主要指信息网络系统、信息应用系统和信息资源系统,但不包括不含信息系统的建筑工程中的弱电项目、通信工程项目、机电设备安装项目,也不包括未对工程实施监理的工程咨询项目以及关联项目(即不得与被监理项目的集成企业和设备供应商存在隶属关系和利益关系))。

依据: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暂行规定》(信部信[2002]570号)、《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评定条件(试行)》(信计资[2004]010号)、《关于在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评审中设立临时资质的通知》(信计资[2004]011号)本岗位责任人:资质办相关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及权限:按照审核标准,参考认证机构提供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评审报告,进行初审审核。

对符合标准的,必须提出同意的初审审核意见,将申办材料和初审审核意见转初审审定人员。

对不符合审核标准的,终结初审审核,将未通过初审审核的理由和意见转初审审定人员。

时限:12个工作日返回顶部三、初审审定标准:同审核标准本岗位责任人:资质办主任.岗位责任及权限:按照初审审定标准对初审审核意见进行审定。

同意初审审核意见的,签署初审审定意见,退受理人员。

不同意初审审核意见的,应与审核人员沟通情况、交换意见后,将最终确定的初审审定意见退受理人员。

时限:2个工作日内完成返回顶部四、上报审批工作标准:及时办理上报事宜。

制发的文件完整、正确、有效,对有关文档、资料的整理归档规范、齐全。

本岗位责任人:资质办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及权限:资质办主任提出初审审定意见后,即时将本单位初审意见以正式文件的形式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

对有关资料整理归档。

时限:3个工作日内完成。

返回顶部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认证(省市临时):审批项目依据:关于发布《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信部信[2002]570号)、关于印发《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管理办法》的通知(信部信[2003]142号)、关于印发《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评定条件(试行)》的通知(信计资[2004]010号)、关于在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评审中设立临时资质的通知(信计资[2004]011号)审批收费依据:本审批项目不收费审批总时限: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不含专家评审的时间)审批程序:一、受理条件:申办人需提交如下材料:1、《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申请表》一式3份并电子版一份依据:关于印发《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管理办法》的通知(信部信[2003]142号)—《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第五条和第六条。

2、《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申请表》一式3份并电子版一份依据:关于印发《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管理办法》的通知(信部信[2003]142号)—《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第五条和第六条。

3、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评审报告一式2份依据:关于印发《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管理办法》的通知(信部信[2003]142号)—《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第五条和第六条。

4、申请表相关附件一式2份。

依据:关于印发《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管理办法》的通知(信部信[2003]142号)—《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第五条和第六条。

标准:申办人提交的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本岗位责任人:资质办受理窗口工作人员。

岗位责任及权限:按照受理标准查验申办材料,确定受理日期。

对申报材料符合标准的,必须即时受理,给予申办人受理单,将申办材料转审核人员。

申报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对申报材料不符合标准的,不予受理,但必须即时或在五日内将需要补齐、补正材料的全部内容、要求及申办人的相关权利、投诉渠道及时限一次性告知申办人。

时限:3个工作日内完成。

返回顶部二、初审审核标准:省市临时资质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企业变革发展历程清晰,原则上从事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一年以上,企业不从事信息系统集成业务;2、企业产权关系明确,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经济状况良好3、近三年已完成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项目个数在6个以上,其中至少有2个投资总值300万元以上或4个投资总值150万元以上项目,且这些项目至少应包括实施阶段监理;按合同要求已完成的监理项目,须取得业主单位、信息系统工程承建单位、监理单位三方签署的工程验收报告;4、已建立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和客户服务体系,配备专门人员,并能有效实施;5、有与开展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业务相适应的固定工作场所和软硬件环境,能在监理项目实施过程中运用信息系统检测分析等工具软件和仪器设备对信息系统工程进行检测和鉴定(可借助第三方测试机构);6、从事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相关工作的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所占比例不低于80%,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人数不少于6名;(其资格证书暂不考核);7、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应具有3年以上从事电子信息技术领域企业管理经历,主要技术负责人应具备电子信息类专业硕士以上学位或电子信息类中级以上职称、且从事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作不少于3年,有专门的财务人员;8、具有系统地对员工进行新知识、新技术以及职业道德培训的计划,并能有效地组织实施与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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