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车辆租赁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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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车辆用车租车管理制度

公务车辆用车租车管理制度

公务车辆用车租车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务车辆的用车和租车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和经济性,减少用车成本,推动政府公务车辆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智能化,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务车辆用车、租车管理制度适用于机关、单位和单位派出机构的公务车辆的使用和租赁管理。

第三条公务车辆用车、租车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禁以任何形式违反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

第四条公务车辆使用和租赁应遵循合理、安全、经济的原则,遵循车辆使用与保养规范,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和时间。

第五条公务车辆的用车和租车应遵循节约资源、环保无污染、便捷高效的原则,推行共享出行,提倡使用新能源和低排放车辆。

第二章固定公务车辆的使用管理第六条机关、单位和单位派出机构应制定公务车辆的使用管理制度,对公务车辆进行严格管理。

第七条机关、单位和单位派出机构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合理数量的公务车辆,并做好台账管理。

第八条机关、单位和单位派出机构应对公务车辆的使用目的进行明确,确保用车行为符合公务需要。

第九条公务车辆的使用应按照行程报备、用车审批、用车登记等程序进行,严禁未经审批擅自使用公务车辆。

第十条公务车辆的使用限制在公务需要范围内,未经批准不得用于私人事务。

第十一条公务车辆的用车原则上应由工作人员自行驾驶,如需他人代驾,应经相关部门批准。

第十二条公务车辆的用车应按照时间合理计划,不得擅自延误或超时使用。

第十三条公务车辆的用车行为应遵守交通法规和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文明驾驶,不得超速、闯红灯等违反交通规则行为。

第十四条公务车辆的使用应做到勤洗车、保养好,保持车辆的干净整洁,车辆的保养管理由专人负责。

第三章公务车辆的租赁管理第十五条机关、单位和单位派出机构如需租赁车辆,应按照实际需要,合理选用租赁公司,并与签订合同。

第十六条公务车辆租赁应公开透明,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有其他公司以不正当手段获取租车合同。

第十七条公务车辆的租赁期限应合理安排,严格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进行租赁。

2024年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办法(3篇)

2024年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办法(3篇)

2024年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务车辆的使用管理,科学高效地运用公务车辆资源,遵守财务纪律,提高公务人员的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车辆管理责任第二条公务车辆的管理责任由所在机关的车辆管理部门负责。

第三条为落实公务车辆的使用责任,各机关应建立健全车辆使用管理制度,明确管理权限、管理流程和管理要求。

第四条部门负责人需组建专门的车辆管理小组,负责车辆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车辆调度、维修保养、加油加气等。

第五条车辆管理部门负责公务车辆的配备情况,车辆购置、出售和调配工作,并定期进行车辆资产清查。

第三章车辆使用原则第六条公务车辆的使用应遵循公务需要、权限合理和节约用车的原则。

第七条公务车辆的使用应符合机关工作的需要,不能用于私人用途,严禁利用公务车辆参与营利性活动。

第八条公务车辆的使用权限应根据职务等级进行明确划分,不同权限的权限等级和使用范围应按需使用。

第九条公务车辆的使用时间应根据工作需要合理安排,避免浪费和耗损。

第十条公务车辆的使用应坚持节约用车原则,提倡合理、文明驾驶,遵守交通规则,杜绝浪费和滥用。

第四章车辆使用管理第十一条公务车辆的调度应通过电子调度系统进行,确保调度过程公开透明、合理合法。

第十二条公务车辆的维修保养应按照规定的周期和标准进行,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和使用安全。

第十三条公务车辆的加油加气应到指定的加油站或加气站进行,确保质量可靠、数量准确。

第十四条公务车辆的保险应及时办理,确保车辆在保险期间内发生事故或损失时能得到赔偿。

第十五条公务车辆的年检应按照规定时间进行,确保车辆在合法有效的年检标志。

第十六条公务车辆的使用细则应制定明确,包括但不限于一车一档管理、公车私用的惩罚措施、公车改革等。

第五章监督与处罚第十七条对于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罚,严肃追究责任。

第十八条设置专门监督机构,按照规定对公务车辆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九条对于违规使用公务车辆的人员,应根据情节轻重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并追究法律责任。

XX大学公务用车租赁管理办法试行

XX大学公务用车租赁管理办法试行

XX大学公务用车租赁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要求,规范学校公务活动车辆租赁管理,根据《XX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和《XX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务活动租赁社会车辆应坚持履行节约、从严控制、规范管理、讲求效率的原则。

普通公务出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参加上级单位召开的紧急会议、处理紧急突发事件等特殊公务出行,应按规定优先使用单位保留车辆。

公共交通工具和单位保留车辆不能满足工作需要时,经行政办公室及分管校领导审批后,可以租赁社会车辆。

第二章使用范围第三条公务用车租赁范围包括:(一)举办或承办会议、组织培训、学术交流、招生考试;(二)党群活动、学生活动、教学活动、科研调查活动;(三)公务接待、外事活动;(四)学校批准开展的集体调研、考察等;(五)参加紧急会议、报送紧急材料、处理突发情况;(六)赴公共交通不便地区或在公共交通不便时段办理公务等;(七)其他应急公务活动。

第三章使用管理第四条行政办公室是学校公务用车租赁使用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学校公务用车租赁的审批及管理等工作。

第五条各部门分管领导要根据实际情况,严格控制和减少公务租车用车。

工作人员出差办理公务,应当优先选用公共交通工具。

非时间紧急或携带材料或设备等过多过重,原则上不派车。

多个部门或多人同时去同一地点出差的,要合并乘车,以降低租车用车成本。

严禁私车公用。

第六条公务租用社会车辆,实行车辆租赁使用审批制度。

按照公务活动内容、级别、性质,由使用部门与车辆租赁公司洽谈、签订协议,填写《XX大学公务用车租赁申请表》,并明确使用人、用车事由、时间等信息,经相关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报行政办公室审批备案。

市内用车需提前1天报批,市外用车需提前2天报批。

第七条租用车辆7天以内,且费用在IoOOO元以内的,由主管领导审批;租用车辆7天以上,或费用超过IOOoO元(含)的,需提前报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再履行审批手续。

公务用车社会化租赁管理方案

公务用车社会化租赁管理方案

公务用车社会化租赁管理方案一、方案背景。

咱们单位公务用车有时候不够用,而且买车、养车成本也挺高的。

所以呢,咱们就想搞个社会化租赁的法子,这样既能满足工作需求,又能节省开支,还能让用车管理更灵活。

二、适用范围。

这个方案适用于咱单位所有需要公务用车出行的部门和人员,不管是出去办事、开会,还是调研啥的,只要是公事,都能走这个租赁流程。

三、租赁供应商选择。

# (一)前期调研。

1. 先让办公室或者后勤部门的同事们去打听打听,看看周围有哪些租车公司口碑比较好。

可以通过网络搜索、问其他单位的朋友或者直接给一些租车公司打电话咨询。

2. 把那些看起来比较靠谱的租车公司列个清单,大概选个七八家吧,这就像我们去菜市场买菜,得先挑挑哪家菜新鲜。

# (二)招标或比价。

1. 如果租车的需求量比较大,涉及的金额也多,那就搞个招标。

就像一场比赛一样,让这些租车公司来展示他们的实力、价格、服务内容啥的。

我们要制定一些明确的标准,比如说车的种类、车况、司机资质、租赁价格、保险情况等等。

2. 如果需求量没那么大,简单地做个比价也可以。

让这些租车公司给咱们报个价,我们对比对比,看看哪家性价比最高。

这就好比我们买东西的时候,货比三家嘛。

# (三)选定供应商。

1. 根据招标或者比价的结果,选个两三家租车公司作为咱们的合作伙伴。

为啥选两三家呢?这就像是备胎一样,万一一家出了问题,咱们还有其他选择,不至于抓瞎。

2. 和选定的供应商签合同,合同里要把各种细节都写清楚,像租车的价格、用车的范围、租车的时间计算方式、车辆的维护责任、违约责任等等。

这合同就像咱们和租车公司之间的“游戏规则”,大家都得遵守。

四、车辆预订流程。

# (一)用车申请。

1. 谁要是需要用车,提前跟部门领导说一声,填个用车申请表。

申请表上得写清楚用车的时间、地点、事由、大概的行程路线,还有需要用啥样的车,是小轿车还是商务车之类的。

这就好比我们去餐厅点菜,得告诉服务员我们想吃啥、啥时候吃、在哪吃一样。

1-51公务车租赁管理办法

1-51公务车租赁管理办法

公务车租赁管理办法QG / SHMCC13·ZD·01·51 - 2011(A)1 总则1.1 为规范公司公务车租赁,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各单位从外部租赁用于公务的车辆。

2 职责2.1 公司行政事务部是公司公务车租赁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a)监督、检查各单位公务车租赁情况;b)各单位租赁公务车情况备案;c)建立公司租赁公务车台账。

2.2 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监督租赁公务车交通安全、事故处理和保险理赔管理工作。

2.3 各单位是公务车租赁使用管理的主责单位。

3 租赁申报3.1凡需租赁公务车辆的,由使用单位填写《公务车租赁申请表》(见附录1),经本单位资产管理和财务部门审核,单位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方可办理租赁手续。

3.2 租赁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租车单位须将车辆租赁合同、车辆行驶证、各种保单复印件、《公务车租赁申请表》报公司行政事务部备案。

3.3 租赁车辆一般为以下标准,特殊情况须经公司行政事务部审批同意:a) 小型车辆排量≤1.8L。

b) 汽车车龄不得超过5年。

c) 车辆购买价格低于20万元。

4 签订租赁合同4.1 公务车租赁合同由各单位行政事务部门负责经办,经本单位负责人签字后生效。

4.2 公务车租赁合同须统一使用公司《车辆租赁合同》(见附录2)示范文本。

4.3 租赁合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4.4 车辆出租方与车主方须为同一人。

5 租赁价格及租金支付5.1 租赁价格由各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资产、财务部门审核。

5.2 租金必须经各单位财务部门办理支付,凭租赁发票办理财务入账。

6 车辆保险6.1 车辆投保由出租方负责,保险项目必须包括交通强制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责任险(保额不低于50万元)、司机和乘客险(保额不低于10万元)、盗抢险、不计免赔险等险种。

6.2 在租赁期内车辆保单须交承租单位存放。

7 交接验收7.1 租赁车辆须在租赁双方人员参与下,对车辆及相关证件进行交接验收并记录备案。

公务用车租车管理办法参考模板范本

公务用车租车管理办法参考模板范本

公务用车、租车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局机关公务用车、租车制度,严格公务用车、租车使用管理,严肃公务用车、租车纪律,根据××市××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市××区公务用车租用车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91号)、《关于印发××市××区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改领〔××〕1号)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务用车、租车使用坚持“为工作服务、为急需服务”的原则,坚持统筹管理、分类保障,实现公务出行便捷合理、交通费用节约可控、车辆管理规范透明、监管问责科学有效的目标。

第三条公务用车使用范围公务出行保障范围界定。

局机关工作人员在保障范围内(××主城区,包括路社区、路社区、社区、轻管所社区,元坝镇元坝村、桂花村、胜利村、长坝村所辖地)的公务出行,不再派遣使用公务用车。

在保障范围外的公务出行能够优先使用公共交通工具(包括飞机、火车、客车等)的,原则上不再申请使用公务车。

(一)以下情况公务出行,可以申请公务车辆:1.参加抢险救灾、处置突发事件;2.参加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重要会议、重点活动等;3.办理涉及国家安全、保密、机要通信、应急及行政执法等公务;4.前往飞机场、火车站接(送)站;5.前往基层开展扶贫、调研活动。

(二)局机关股室(馆、所、队)工作人员公务出行,市内用车需提前1天,市外用车需提前2天,大型活动需提前3天向分管领导申请、主要领导同意后,由分管领导告知办公室后,由办公室申请公务用车。

第四条公务租车使用范围(一)公务出行保障范围界定。

局机关工作人员在保障范围内(××主城区,包括青梅路社区、京兆路社区、六四〇社区、轻管所社区,元坝镇元坝村、桂花村、胜利村、长坝村所辖地)外的公务出行,原则上不再申请租用车辆:(二)以下情况公务出行,可以申请公务租车:1.重大抢险救灾、处置突发事件、集体公务出行等;2.现有车辆无法满足需要时;3.须经单位分管领导、主要领导批准;(三)局机关股室(馆、所、队)工作人员公务出行,市内用车需提前1天,市外用车需提前2天,大型活动需提前3天向分管领导申请、主要领导同意后,由分管领导告知办公室后,由办公室申请公务租车。

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租赁管理办法

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租赁管理办法

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租赁管理办法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租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租赁管理,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防止资源浪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租赁管理。

第三条事业单位应当合理配置公务用车,并通过租赁方式满足公务需要。

第四条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租赁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采取竞价或招标等方式进行租赁。

第五条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租赁应当妥善管理,确保使用安全和资金使用效率。

第二章公车配备标准第六条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的配备应当按照工作需要和实际经费情况确定,确保办公效率和经济合理性。

第七条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的品牌、型号和数量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和经费预算,在科学合理的基础上确定,并报请上级机关批准。

第八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公车管理台账,详细记录公务用车的品牌、型号、车牌耗.吗、购置日期、价值和使用情况等相关信息。

第三章公车租赁程序第九条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租赁应当按照统一程序进行,包括需求确认、租赁方式确定、供应商选择、合同签订及车辆使用管理等环节。

第十条事业单位应当明确公车租赁需求,并将需求报请有关部门审核、确认。

第十一条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租赁可以通过竞价或招标等方式进行,应当公开、公平、公正地选择供应商。

第十二条供应商应当具备相关资质,并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的车辆。

第十三条事业单位应当与供应商签订公车租赁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公车使用管理制度,加强对租赁车辆的管理和维护,保证车辆的正常使用和使用寿命。

第四章资金管理第十五条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租赁经费应当按照有关财政政策和规定进行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合理性和效果。

第十六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公车使用费用核算制度,明确各项费用的组成和使用标准。

第十七条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租赁费用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并及时结清。

第五章相关责任第十八条事业单位应当明确公车租赁的相关责任,包括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和个人责任。

机关车辆租用车管理制度

机关车辆租用车管理制度

机关车辆租用车管理制度1. 引言机关车辆租用车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机关部门对车辆租赁和管理的工作流程,确保车辆使用的安全、合规性和效率。

本文将详细介绍机关车辆租用车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及相关操作流程。

2. 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机关部门及其下属单位的车辆租用和管理工作。

3. 车辆租用程序3.1 租车需求确认当机关部门需要租用车辆时,相关负责人或使用人员应提前向车辆管理部门提出租车需求。

租车需求应包含以下信息:•租车日期和时间•租车地点•租车时长•车辆类型及数量•用车事由3.2 租车方案制定车辆管理部门收到租车需求后,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租车方案。

租车方案应包含以下内容:•推荐车辆租赁公司和相应的车型选择•租车费用预估•租车合同草案3.3 租车合同签订机关部门与车辆租赁公司达成一致后,应签订租车合同。

租车合同中应包含以下条款:•租车双方的基本信息•租金支付方式及金额•租车期限•违约责任条款•车辆使用规定3.4 车辆验收和交付在租车开始前,机关部门应派人去车辆租赁公司验收所租车辆的状态和设备。

验收时应注意以下内容:•车辆外观是否完好•车辆内部设备是否齐全•车辆行驶状态是否正常•车辆必备文件是否完备租车车辆验收合格后,机关部门和车辆租赁公司的工作人员应签订车辆交付文件,并确保双方各自留存一份。

3.5 租车期间管理在租车期间,机关部门应按照租车合同的约定和规定使用车辆,并对车辆进行合理、安全的管理。

具体管理措施包括:•定期检查车辆的机油、水温、轮胎气压等关键部件和数据•确保车辆保养和维修工作按期完成•严禁擅自改装车辆或使用车辆参与超负荷工作4. 租车费用管理4.1 租金支付机关部门应按照租车合同的约定支付租金。

租金支付可以采用以下方式:•预付全额租金•分期支付租金4.2 费用结算车辆租赁期满后,机关部门应及时与车辆租赁公司进行费用结算。

费用结算包括以下内容:•车辆租金•加班费用(如果有)•超里程费用(如果有)•其他可能产生的费用5. 事故和违规处理5.1 事故处理如果在车辆租用期间发生事故,机关部门应立即通知车辆租赁公司,并按照事故处理程序进行处理。

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公务用车规范化、集约化管理,提高公务车辆利用效率,降低企业成本,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国家电网公司加强公务用车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务用车,是指用于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企业负责人公务用车和一般公务用车。

企业负责人公务用车是为保障企业负责人公务活动的车辆,一般公务用车是保障管理人员公务,用于会议接待和机要交换等公务活动的车辆。

第三条公司公务用车管理秉承“勤俭办企业”的精神,遵循“经济适用、节能环保、保障公务、节约使用”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所属各部室、生产经营各单位、各县公司的公务用车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五条公司办公室归口负责公司系统公务用车管理,财务资产部负责公务用车的财务预算,费用控制和资产管理,物资供应公司负责公务用车集中招标管理及采购等相关工作,安全监察质量部负责公务用车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第六条公司公务用车实行分级管理。

公司车辆管理所负责公司所属各部室、生产经营各单位的公务用车管理,县公司公务用车管理部门负责本级及所属单位的公务用车管理。

第七条公务用车配备严格执行编制计划管理。

编制数量根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等因素进行核定,适当考虑地区差异。

第八条企业负责人公务用车和一般公务用车配备标准严格执行国家电网公司有关规定。

第九条为避免造成浪费,正在使用的公务用车,超过配备标准的,在未达到更新或报废标准情况下,可以继续使用;严重超标的,应予以封存;超过公务公车配备编制的,须按照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置。

第十条公务用车应立足选用国产汽车的原则,并与企业生产经营实际相适应,不得互相攀比,杜绝奢侈浪费。

第十一条公务用车原则上不配备越野车,确因地理环境(偏远山区等道路状况比较恶劣的地区)和工作性质特殊,确需配备越野车的,应向公司提出申请,由公司统一向集团公司提出申请履行审批程度。

第十二条调任、新任企业负责人配备公务用车或现任企业负责人更新公务用车,应首先在现有公务用车中调配。

公司车辆租赁与管理办法

公司车辆租赁与管理办法

公司车辆租赁与管理办法为实现公司车辆的科学管理和高效使用,确保行车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车辆管理1. 公司车队负责车辆的购置、登记、保险、年检、维修保养、油料补给、事故处理等管理工作。

2. 车辆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度。

非机动车辆优先分配给班子成员和部门使用。

3. 车辆实行专人管理,专职驾驶员负责车辆的驾驶、保养、清洁和证件保管。

4. 节假日或休息日车辆应停放在指定地点,严禁非工作用车或搭载非公司人员。

5. 驾驶员必须遵守交通法规,违章行为引发的罚款由个人承担。

6. 特殊情况下外单位和职工借用车辆需填写审批单,经批准后按1元/公里支付使用费。

7. 车队长负责单车成本核算,每月公布,作为驾驶员考核和工资发放的依据。

车辆维修1. 车辆实行定点维修,维修需凭派修单到指定厂家。

2. 车辆维护分为日常维护、一级维护和二级维护,定期进行。

3. 车辆大修按行驶里程或实际情况确定。

4. 维修费用审批权限根据金额大小由不同级别的管理人员审批。

报账程序1. 车辆费用以每台车为单位,单独办理报账手续。

2. 报账经办人为该车驾驶员,特殊情况由非本车驾驶员发生的费用也应转交本车驾驶员统一报销。

3. 报账流程为:驾驶员填写单据→车队长签认→财务部审核→领导批示→财务部报销。

驾驶员管理1. 驾驶员考勤由综合办统一管理,漏打考勤或考勤作假将受到罚款。

2. 严禁长时间待车开空调、上班期间玩牌赌博、离开公司办私事等行为。

3. 驾驶员必须系安全带,并要求乘客同样遵守。

4. 严禁违章驾车、酒后开车、无证开车等行为。

5. 严禁开车时使用通讯工具、抽烟、吃槟榔。

6. 驾驶员需每天填写行车日志,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

7. 驾驶员要按时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学习例会。

安全事故处理1. 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必须及时报告并配合处理。

2. 事故涉及人员伤亡时,必须组织抢救。

3. 事故当事人需做出书面汇报,总结经验教训。

4. 责任事故的处罚根据经济损失和责任大小确定。

xx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汽车租赁试行管理办法 0516

xx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汽车租赁试行管理办法 0516

xx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汽车租赁试行管理办法为解决政府车队公务用车因数量不足导致各职能部门、项目单位的临时公务用车需求得不到响应,拟采用租赁社会车辆弥补缺口,现制订机关事务管理局汽车租赁试行管理办法如下:一、适用范围符合《xx区区直机关及参公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公务车辆服务保障指导意见》、《xx市xx区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的区属职能部门和项目单位,原本应由政府车队调派车辆响应政务、公务的短期临时用车需求得不到响应的,可以由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租赁区属国企xx市xx投资有限公司派出的车辆响应。

不纳入政府车队调派车辆响应的长期定时用车需求,由用车单位直接向xx市xx投资有限公司租赁。

二、运行流程用车单位提出需求机关事务管理局发出指令车队统筹后发出租赁需求机关事务管理局审核后发出租赁指令 xx公司派出车辆车队指派给用车单位用车后单位确认用车单车队复核并确认机关事务管理局审核确认存档并备结算。

三、审批权限以上流程中的审批权限在机关事务管理局。

四、费用标准1、不带驾驶租赁2、带驾驶租赁3、收费说明(1)时租计时含车辆往返在途时间,不足一小时按一小时计算;计时租赁汽车以日行驶150公里为基准,超过加收0.5元/每公里的加速损耗费;时租和里程租以两者计算结果取其高为收费依据。

(2)若以上两种方式需含油费,按1.6升及1.6升以下排量0.7元/公里、2.0升排量0.9元/公里,2.5升以上排量1.10元/公里,在原计费标准上额外增加。

五、结算方式采用月结算方式:用车单位需要核算并交纳租赁费用或车队车辆使用费的,每月5日前与机关事务管理局对账结算。

xx公司每月8日前与机关事务管理局对账结算上月的汽车租赁费用。

六、试行期限试行期间:2018年6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七、其他试行期间有不足之处理,由机关事务管理局牵头,组织用车单位、车队和xx公司优化租赁管理办法。

xx市xx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18.5.22。

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六篇)

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六篇)

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公务车辆管理制度(试行)第一条总则1、为合理安排车辆使用,提高车辆使用率,节约公司车辆使用的费用,使之规范化、秩序化,特制定此制度。

2、本制度所指车辆为公司公务车辆。

3、车辆由办公室统一调度,统一管理。

车辆的证照保管、年审、保险及养路费支出等事项由办公室指派专人负责。

第二条用车管理1、为合理调配车辆,市区外长途用车,由用车人填写“公务车辆使用申请单”并须提前半天交车辆管理人员安排车辆,否则不作安排(紧急、特殊情况除外)。

市区内用车,由用车人直接口头告知或电话告知办公室车辆管理人员,车辆管理人员进行安排车辆。

2、车辆管理人员在安排出车时尽量做到同向多人次合理安排,合理用车,用车人员应该服从。

3、驾驶员出车一律凭车辆管理人员签发的“公务车辆使用申请单”、口头或电话通知(特殊情况除外)出车,严禁出私车。

4、车辆进行交接时,驾驶员须检查车辆外观各部位的完好状况与油量。

若交接后出现任何问题,接车人自行负责。

5、有驾驶执照的经理级以上主管人员允许自行驾车。

如需自行驾车,需在下班前或休息日前一个工作日内到车辆管理人员处办理相应手续:登记领取车钥匙,用完后应及时返还。

第三条驾驶员行为规范1、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

2、敬业、驾驶作风端正、遵循职业道德。

所有驾驶员必须遵守本公司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

3、驾驶员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

4、出发前,驾驶员应做好出车准备;收车后,做好相关工作。

在出发前,应确认路线和目的地,选择最佳的行车路线。

5、驾驶员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

6、上班时间内驾驶员未被派出车的,应随时在公司等候出车。

不准随便离开。

不准随便乱窜其他办公室。

不得在办公室睡觉、看小说、闲聊。

有要事确需离开时,要告知办公室去向和所需时间,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出车外出回来,应立即办公室报到。

公务车租赁管理规定(3篇)

公务车租赁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务车租赁行为,加强公务车管理,提高公务车使用效率,降低公务车运行成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地区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使用财政性资金单位(以下简称“单位”)的公务车租赁活动。

第三条公务车租赁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效益的原则,实行预算管理、合同管理、使用管理和监督考核。

第四条各级财政部门负责公务车租赁的监督管理,各部门、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公务车租赁管理工作。

第二章租赁范围和标准第五条公务车租赁范围包括:(一)单位因公务活动需要,确需租赁车辆的;(二)单位举办重大活动,确需租赁车辆的;(三)单位临时增加车辆需求,确需租赁车辆的。

第六条公务车租赁标准:(一)车辆类型:根据公务活动需要,租赁车辆类型包括轿车、商务车、越野车等;(二)车辆档次:租赁车辆档次应当与公务活动级别相匹配,原则上不得超出相应级别;(三)车辆数量:根据公务活动需要,合理确定租赁车辆数量,避免浪费。

第三章租赁程序第七条单位申请公务车租赁,应当履行以下程序:(一)编制公务车租赁预算,经单位负责人审批后报送财政部门;(二)财政部门审核预算,对符合规定的,核拨租赁费用;(三)单位根据预算核拨情况,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租赁公司;(四)单位与租赁公司签订租赁合同,明确租赁期限、租金、车辆使用、保险、维修等事项;(五)单位将租赁合同报财政部门备案。

第八条租赁公司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二)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和资质;(三)拥有符合租赁要求的车辆;(四)具有良好的信誉和服务质量。

第四章车辆使用管理第九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公务车使用管理制度,明确车辆使用范围、使用程序、使用责任等。

第十条公务车使用范围:(一)单位公务活动;(二)单位工作人员因公外出;(三)单位临时性、应急性公务活动。

外出活动公务租车管理办法

外出活动公务租车管理办法

外出活动公务租车管理办法一、总则1. 目的为规范单位外出活动公务租车行为,提高公务出行效率,保障公务活动正常开展,同时加强租车费用管理,降低行政成本,特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单位全体工作人员因公务外出活动需要租用车辆的情况。

3. 基本原则合规性原则:租车活动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

必要性原则:只有在公共交通无法满足公务出行需求时,方可租车。

经济性原则:在保证公务活动正常开展的前提下,选择性价比高的租车方式和车辆。

安全性原则:确保租用车辆具备良好的安全性能,保障乘车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二、租车审批流程1. 填写申请表工作人员因公务需要租车时,应提前填写《公务租车申请表》,申请表内容包括租车事由、出行时间、行程安排、乘车人数、预计租车费用等信息。

2. 部门审核申请表依次提交至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部门负责人应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对租车事项的合理性、必要性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

3. 领导审批经部门负责人审核通过后,申请表提交至单位分管领导审批。

对于重大活动或涉及较大金额租车费用的,需提交单位主要领导审批。

4. 备案存档审批通过后的申请表交至单位办公室备案存档,作为租车费用报销和车辆安排的依据。

三、租车公司选择1. 资质要求选择的租车公司应具备合法的经营资质,包括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件,且证件在有效期内。

2. 信誉评价优先选择信誉良好、服务质量高、市场口碑好的租车公司。

可通过查阅租车公司的客户评价、行业排名等方式进行了解。

3. 价格比较单位应定期对多家租车公司的租车价格进行市场调研和比较,在同等服务质量和车辆条件下,选择价格合理的租车公司。

4. 服务协议签订单位应与选定的租车公司签订书面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车辆型号、数量、租金、服务标准、保险责任、违约责任等内容。

四、租车费用标准及结算1. 费用标准租车费用标准应根据市场行情和车辆类型合理确定,并在服务协议中明确约定。

公务活动用车租用管理办法(试行)

公务活动用车租用管理办法(试行)

公务活动用车租用管理办法
(试行)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312-EUATWW-MWUB-WUNN-INNUL-DQQTY-
公务活动用车租用管理办法(试行)
为确保国土资源巡查监管,应急处置和各项公务活动正常有序推进,切实规范车改后公务用车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1、本办法适用于全县国土资源系统实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参公管理单位。

2、下列公务用车活动可以租用车辆:
(1)承办重要公务活动
(2)实施职责范围内的抢险救灾、处理突发案件(事件)以及其他紧急现场办公活动
(3)开展国土资源巡查监管工作
(4)参加上级部门会议或送领机要文件、急件及材料,办理审查、报批、项目工程检查监督复核等重要业务工作
(5)局党组决定实施的各项检查、考核、调研等公务活动
3、租用车型不得高于公务用车配置标准;不得租用病险车辆。

4、驾驶人员必须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出现一切交通安全责任由该车辆驾驶人员负责。

5、分局从事公务活动租用车辆原则上每月不得超过20天(次),行政区域内下乡租车费用原则上每天不超过200元,公务外出租车费用超过200元的,必须向局办公室报告事由、路线、费用,经请示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租车。

单月租车费用不得超过4000元。

6、租车费用报销单由局财务科统一制作,分局须按要求认真填报并完善报销凭证,经分局长审核、分管领导审核、局主要领导审核后方可报销。

7、严禁捏造公务用车理由报销租车费用,一经发现,处以报销金额5-10倍罚款,并按党纪政纪严肃追究责任人责任。

8、本办法于2017年3月1日开始试行。

租赁车辆管理办法

租赁车辆管理办法

租赁车辆管理办法1.1 目的:为了进一步有效控制公务用车运营成本,规范租赁车辆管理流程,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2 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xx 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各部门和分公司 (以下简称各单位) ,子公司参照执行。

2.1 租赁车辆:公司向具有专业资质的汽车租赁公司租用车辆。

2.2 长期租车:连续期限>30 天/次的租用车辆。

2.3 临时租车:连续期限≤30 天/次的租用车辆。

2.4 公务车辆:承担各类会务、经营、客户接待等接送任务的车辆。

2.5 外省 (市) 工程项目:项目地点在本市以外的工程项目。

3.1 运行与安全管理部 (综合事务中心) 是租赁车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收集公司各单位对公务车辆使用需求,负责车辆租赁公司选择及租赁车辆车型选择;负责长期租车申请的审核、报批和备案;负责临时租车调配。

3.2 用车单位作为租赁车辆的使用单位,负责租车需求的申报及租赁车辆运行费用的控制和管理。

3.3 财务评价部负责临时租车的费用结算。

5.1 运行与安全管理部提前与车辆租赁公司签订临时租车框架协议,约定各类车型的用车单价、服务标准及用车预约提前期,以利于租车单位需要时选择。

5.2 当公司现有的公车资源无法满足用车单位的特殊需求时,由综合事务中心根据用车需求合理调配租用车辆。

xx 0044 共 3页第 1页5.2.1 临时租车业务原则上由综合事务中心统一办理,其他任何单位不得私自租赁车辆。

5.2.2 外省 (市) 工程项目需要在当地租赁公务车辆时,用车单位填报《临时租车申请表》 (xx 004401) ,经运行与安全管理部上报,并经公司领导审核同意后,可自行向具有专业资质的车辆租赁公司办理临时租车业务或由商务中心签订车辆租赁合同。

租车完成后,填报《临时租车申请表》中自行租赁车辆实际使用情况一栏,提交综合事务中心审核。

6.1 租车费用由综合事务中心对外结算并报财务评价部进行成本分摊。

忻州市公务用车租赁管理办法

忻州市公务用车租赁管理办法

公务用车租赁运营方案为做好XX县相关单位车辆服务保障工作和顺应社会经济生活发展需求,结合我县相关单位用车实际情况,推出公务用车社会化租赁业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运营方式由XX交通运输有限公司向县相关单位推出公务用车租赁业务,具体租赁方式分为以下两种:1、不带驾租赁,XX交通运输有限公司只提供车辆,而车辆的租用费、燃油费、路桥费、停车费、驾驶故障维修费、事故费用和交通违章等相关连带费用由租用方负责;2、带驾租赁,XX交通运输有限公司负责提供车辆和随车司机,车辆的租用费(包含司机费用)、燃油费、路桥费和停车费由租用方负责。

二、车辆类型(一)传统车辆,可提供越野车、五座轿车、七座SUV,九座商务车等客户需求类型车辆;(二)新能源汽车,可提供纯电动或混合动力车型,由五座轿车和七座SUV两种类型车辆组成;(三)大中型汽车,此类车辆原则上考虑由公司安排相应车型准驾驾驶员。

三、车辆租赁流程(一)接车流程:租用方选择租赁类型→提供相关资料等约定手续→签订《汽车租赁合同书》→支付租车费用及保证金→查验车辆签订《车辆接车单》;(二)交车流程:租赁时间到期→公司在约定地点接车→按交车手续验收车辆及证照→约定时间到期后退还保证金。

四、车辆租赁费用标准(一)不带驾驶租赁以上数据是根据采购车辆费、购置税、保险费、落户费、座套、贴车膜、脚垫、行车记录仪、银行贷款利息计算得到的,不带驾驶员租赁,10万元-20万元的车辆按四年收回成本,租赁费为每月4000元-7800元,20万-30万的车辆按四年收回成本,租赁费为每月7800元-11400元。

(二)带驾驶租赁以上数据是根据采购车辆费、购置税、保险费、落户费、座套、贴车膜、脚垫、行车记录仪、银行贷款利息计算得到的,带驾驶员租赁,10万元-20万元的车辆按四年收回成本,租赁费为每月8400元-11400元,20万-30万的车辆按四年收回成本,租赁费为每月11400元-13500元。

公务租用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公务租用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公务租用车辆使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务租用车辆的使用管理,确保公务活动的顺利进行,并严格控制和合理利用车辆资源,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各部门、项目、机构租用的车辆,涵盖公务活动、公务接待等使用情况。

第三条公务租用车辆必须遵循便捷、安全、节能、环保的原则,确保公务活动进行的合理、顺利。

第四条公务租用车辆使用管理应遵循科学决策、合理立项、公开透明、严格监督的原则,确保车辆使用的公平、公正。

第五条本制度由本单位党委或领导小组负责监督和实施。

第二章车辆租用第六条公务租用车辆必须通过符合法规、政策的途径租用,不得采用非法、私人租赁方式。

第七条公务租用车辆选择应根据工作需要,合理保证使用的方便性和经济性。

第八条车辆租赁费用应按照市场价格合理标准支付,不得虚报、损公肥私。

第九条租用车辆必须出具明确的合同,明确车辆型号、租赁期限、费用标准等相关事项。

第十条车辆租赁期满后,应及时归还车辆并结清费用。

第十一条不得私自改变车辆使用目的,不得将车辆用于非法或不符合规定的用途。

第十二条车辆租赁期间如出现故障或事故,使用人员应及时报告并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车辆使用人员必须按照规定保管和使用车辆,确保车辆安全。

第三章车辆使用第十四条车辆使用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驾驶证和车辆管理培训证书。

第十五条车辆使用人员在驾驶车辆时必须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

第十六条使用人员不得私自提高车速、载人超员、违规加装设备等。

第十七条公务租用车辆必须按照合理的行程安排使用,不得超出工作需要。

第十八条公务租用车辆不得参与寻衅滋事、赌博、淫乱、吸毒等违法活动。

第十九条车辆使用人员应注意保养和维护车辆,确保车辆正常工作。

第四章监督与处罚第二十条本单位党委或领导小组应定期对公务租用车辆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

第二十一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罚。

第二十二条违反行为的类型及情节严重程度,根据实际情况决定采取警告、记过、记大过、停职、开除等方式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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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公投建设集团隧道工程有限公司公务车辆租赁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公务车辆租赁行为,严格控制车辆租赁费用支出,加强车辆安全管理,降低企业风险,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机关、所属各单位用于施工管理的租赁车辆管理。

第三条公务车辆租赁是指现有车辆无法满足生产需求时临时租用车辆的活动。

租用车辆实行“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原则。

第四条租用车辆实行先签合同后使用的原则,严厉禁止先使用后签合同,合同应使用租赁合同标准范本。

第五条车辆出租方应当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六条车辆使用单位(公司机关、所属各单位)应成立合同谈判评审小组,成员为各科室负责人。

评审小组的职责是对租赁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七条评审小组负责对合同履行存在的风险进行识别和控制,审查合同签订手续和形式是否合规合法。

— 1 —第八条各租赁单位办公室是车辆租赁的归口管理部门,根据《合同管理办法》签订公务车辆租赁合同。

第九条财务部门负责合同结算方式、付款期限的审核、确定,及车辆租赁费用的支付。

第十条公司对各单位车辆租赁履行审批和管理权。

第十一条公司对各单位租赁车辆具有监督管理权。

第三章租赁申请第十二条公司机关、所属各项目部需要租用车辆时,需先填写租用车辆申请表,经分管领导审批后执行租赁程序。

第十三条车辆使用单位评审小组对租赁申请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才能进入签约流程。

第四章租赁车辆标准及价格第十四条租赁车辆标准:越野车排量3.0升(含3.0升)以下,轿车排量1.8升(含1.8升);皮卡车排量2.8升(含2.8升)。

车辆行驶里程不超过20万公里;使用年限不超过8年。

第十五条下列车辆严禁租用:1.无合法入户手续或证件不齐、无效的;2.拼装车辆或超过规定使用年限和行驶里程的;3.未购买车辆保险的;4.车辆技术状况差、无安全保障的;—2 —5.国家明文规定严禁载客的。

第十六条租赁价格控制:租赁价格中包含维修保养费、车辆保险费、租赁合同所产生的各项税金。

不含油费、过路费、停车费、洗车费。

第十七条含驾驶员的租赁,驾驶员费用与出租方协商,费用另行计算在租赁价格内。

第十八条公司机关、所属各单位租赁公务用车标准和价格应控制在以上标准内。

第五章合同谈判及签约第十九条出租方车辆需证、照、保险(自购)、车辆年审、车辆购置发票等手续合法、齐全,无债权债务纠纷,行驶状况良好。

— 3 —第二十条出租方应提供租金收款发票(包含由本租赁合同所产生的各项税金)。

第二十一条合同内容应包括:车辆情况、租用期限、车辆租赁用途、车辆租赁形式、双方权利和义务、租金与付款方式以及违约责任等条款。

车辆租赁合同必须由评审小组进行评审后方可签订。

第二十二条合同签订后,依照合同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车辆使用方建立租赁车辆管理台帐,并报备公司综合党群部。

第六章出租方职责第二十三条出租方提供车辆必须车况良好、手续齐全,保险必须购买交强险、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不低于50万元)、盗抢险、涉水险、车上人员责任险(驾驶员1万),车上人员责任险(乘客1万x座位数-1),不计免赔。

租赁车辆为新车时,还需购买划痕险,玻璃险。

第二十四条出租方必须按时对车辆进行年检,并定时检查。

如由于没有按时年检或定时检查,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由出租方承担。

第二十五条出租方提供的驾驶员必须身体健康,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及技术水平,能按照甲方要求安全运营。

须按承租方要求时间准时上班,不得迟到、早退。

必须听从承租方对车辆的合理调配。

对不能有效履行职责的驾驶员进—4 —行更换。

第二十六条如出租方需要占用承租方工作时间进行车辆维修保养和驾驶员休假时,须提供承租方认可的替换车辆和驾驶员。

第二十七条出租方驾驶员在工作期间,若出现违反交通法规、发生交通事故、机械发生故障、人身(包括车内乘员的人身安全)受到伤害、车辆遗失等情况,其责任和所发生的损失费用、以及交通违法处罚金均由出租方承担,与承租方无关。

第二十八条由于出租方原因造成责任性交通事故导致承租方乘坐人员受到伤害需要赔偿时,出租方依据国家相关法律予以赔偿。

第二十九条出租方驾驶员必须保守在工作中知晓的关于承租方的商业机密。

第三十条带驾驶员的租赁,发生交通事故由出租方协助交通管理部门和保险公司处理;非保险公司理赔的其它费用,由出租方承担。

不带驾驶员的租赁,发生交通事故由出租方协助交通管理部门和保险公司处理;非保险公司理赔的其它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第七章解除合同第三十一条合同到期自行终止,若需继续使用必须另行签订租赁合同。

— 5 —第三十二条出租方在租赁期间不听从承租方调配或消极怠工,承租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三十三条承租方对在车辆行驶过程中出现的不安全因素要求出租方进行整改时,出租方拒绝整改的,承租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三十四条由于其他原因(上述原因除外)造成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提前30天通知对方。

第八章车辆安全管理第三十五条公司机关、所属各单位应按照公路建设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公务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办法》对租赁车辆进行安全管理。

第三十六条公司机关、所属各单位必须建立行车记录制度(含时间、工作地点、燃油消耗、天气、服务工程名称、行车里程、驾驶员等信息)。

第三十七条车辆驾驶人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驾驶人员必须持有合法有效的驾驶证件;2.驾驶人员年龄在22-50岁之间,身体状况良好无重大疾病。

3.具有三年以上的驾驶经验和在异常气候、复杂道路等条件下行驶经验;4.学习并自觉遵守法律,服从交警和道路值勤人员指挥;做到“礼让三先”,不开英雄车、不得酒后驾车;—6 —5.驾驶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爱护车辆,按规定做好车辆例行保养工作,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有问题及时修理;做好出车前、收车后的例行检查工作,保持车容车貌整洁、车况良好,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不开带“病”车。

积极参加承租方组织的安全教育活动及相关学习、会议和技术培训,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安全停放和保管车辆,做好防盗、防抢、防破坏工作。

6.严禁公车私用;严禁酒后驾车;严禁疲劳驾车;严禁带故障出车;严禁擅自将车交给他人驾驶。

7.为防止疲劳驾驶,在长途行驶过程中,驾乘人员应合理安排行驶路线及作息时间,禁止长时间驾驶公务车辆,要求每两小时安排停车休息至少15~20分钟。

第九章监督及处罚第三十八条公司定期对租赁车辆管理的规范性进行监督,对租赁合同、车辆行车记录、租赁车辆台账及相关资料进行检查。

第三十九条发现有以下情况者,必须立即停止合同执行,不得支付剩余租金,同时对租用单位处予租赁费用1~5 倍经济处罚。

1.租赁车辆信息与申报不符;2.租赁车辆未进行申报;3.租用公司严禁租用的车辆;— 7 —4.项目完工后仍租用车辆的;5.租用本单位员工私车。

第十章附则第四十条本规定由云南公投建设集团隧道工程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第四十一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附:1.车辆租赁申请表2.车辆租赁合同(模板)云南公投建设集团隧道工程有限公司综合党群部2017年11月17日印发附件 1车辆租赁申请表—8 —备注:1.车型:按照行车证填写;2.车辆情况:车龄及外观情况。

附件 2车辆租赁合同(模板)— 9 —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出租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和有偿的原则,甲方租用乙方_____辆车型为________车使用,经友好协商就以下各条款达成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租用车辆基本情况附件:车主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行车证、购置附加费、车船使用税、车辆排污合格证、营运证、车辆保险、车辆年审证明等。

二、租用期限自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_日止,需延长租用期限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三、车辆租赁用途甲方租用乙方车辆用于—10 —四、车辆租赁方式(请在适用的租赁方式前“□”中打“√”)□以行驶公里数为计算单位的租赁,乙方负责提供合法的营运车辆及驾驶员,承担保险费、年检费、油料、过路过桥费、停车费、修理费等租赁期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

□以月份/天数为计算单位,乙方负责提供合法的营运车辆及驾驶员,不承担油料、过路过桥费、停车费、修理费。

□以月份/天数为计算单位,乙方负责提供合法营运车辆,不提供驾驶员,不承担油料、过路过桥费、停车费、修理费。

五、租金及付款方式(请在适用的租赁方式前“□”中打“√”)□租金按照行驶公里数计算,每公里人民币_______元整。

□租金按照天数计算,每天人民币_______元整。

□租金按月(或年)计算,每月人民币________元整,每年人民币________元整。

修车、年审时间按天计算,从租金中扣除。

租金按(月□/季度□/半年□)进行支付,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车辆租赁发票后及时支付租金。

因国家政策导致物价变动时(特别是燃油价格),双方应友好协商适当调整租金。

六、甲方责任— 11 —1.甲方保证租赁期内按租赁车辆功能合理使用,保持租赁车辆的完好,但正常使用造成的磨损除外。

2.甲方在租赁期间不得将租赁车辆转租、转借、转卖。

3.甲方在租赁期间内经乙方同意后,可以对租赁物进外观装饰或设备添附。

租赁期满后,添附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添附物不能拆除或拆除后会对租赁物造成损害的,由双方协商处理。

4.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将租赁物上一切有关甲方所使用的企业标识及注商标标识予以覆盖或拆除。

5.租赁期间,甲方有权对车辆进行合理调配;甲方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法令,安全行车,因违法,违纪、违章所造成的法律责任,自行负责。

并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6.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不称职的驾驶员,乙方应积极与甲方协商解决。

7.甲方应指派一名负责人与乙方驾驶员进行工作沟通。

为保障乙方服务质量及甲方工作效率,乙方驾驶员有权拒绝甲方其他无关人员随意调派。

8.以月份/天数为单位的租赁,甲方承担车辆租赁期的燃油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修理费;不提供驾驶员的租赁车辆,在车辆租赁期发生的车辆违章罚款,由甲方驾驶员承担。

—12 —七、乙方责任1.乙方保证交付甲方的租赁车辆性能良好,符合道路运输要求,并具备相关的运营许可手续。

如因租赁车辆质量瑕疵造成甲方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2.乙方保证租赁车辆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权利或权利瑕疵,负责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3.乙方负责办理租赁期间租赁车辆的各项保险,并承担相应的保险费及租赁期内的年检费等。

如由于乙方没有按时年检或定时检查,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责任。

4.以行驶公里数为计算单位的租赁,乙方应做好租赁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确保租赁车辆的正常使用功能,租赁车辆发生故障时,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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