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师处方审核制度

合集下载

药师审核处方及用药医嘱制度

药师审核处方及用药医嘱制度

药师审核处方及用药医嘱制度药师是医疗团队中非常重要的一员,他们具备药物知识和临床经验,负责审查医生开具的处方和提供合理的用药建议。

药师审核处方及用药医嘱制度是为了确保患者安全用药、合理用药和优化疗效而设立的制度。

本文将介绍药师审核处方及用药医嘱的重要性、操作流程以及对患者和医疗机构的意义。

一、药师审核处方的重要性药师审核处方的主要目的是减少用药错误,避免药物相互作用和不良反应的发生。

合理的用药可以避免患者因不必要或不适当的药物使用而受到伤害。

药师通过审核处方,可以发现处方中可能存在的问题,例如药物过敏史、与其他药物的相互作用、剂量是否适当等。

通过及时发现并解决这些问题,能够有效地保护患者的用药安全。

二、药师审核处方的操作流程1. 接收处方:药师需要从医生处收到患者的处方,包括药物名称、剂量和用药频率等信息。

2. 审核处方:药师仔细审查处方的内容,确保处方中的药物品种、剂量、用法和用量等是否符合规范,同时还要注意与患者的病情相符合。

3. 与患者进行沟通:在必要的情况下,药师可能需要与患者进行沟通,了解更多关于患者病情、药物过敏史和其他用药情况的信息,以便更好地审核处方。

4. 发现问题并提出建议:如果药师在审核过程中发现问题,比如剂量过大、过敏史等,他们可以向医生提出建议,并一同讨论最佳的治疗方案。

5. 记录和沟通:药师需要将审核结果记录下来,并及时与医生进行沟通,确保医生了解到审核结果和建议。

三、对患者和医疗机构的意义1. 提高患者用药安全性:通过药师审核处方,可以减少用药错误和不良反应的发生,保障患者用药的安全性。

合理的用药也可以最大程度地减轻患者的病痛和不适。

2. 优化药物治疗效果:药师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可以帮助医生选择更合理的药物治疗方案,提高治疗效果。

通过与医生的合作,药师可以为患者提供针对性的用药建议,避免不必要的药物使用和副作用的产生。

3. 提升医疗机构的声誉:医疗机构引入药师审核处方及用药医嘱制度,不仅可以增加医疗团队的专业性和权威性,还可以提升医疗机构的声誉。

药师审核草药处方或用药医嘱管理制度

药师审核草药处方或用药医嘱管理制度

药师审核草药处方或用药医嘱管理制度一、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药师审核草药处方或用药医嘱的管理,保障患者用药的安全和合理性。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内的药师审核草药处方或用药医嘱的工作。

三、责任和义务1. 药师有责任对草药处方或用药医嘱进行审核,确保其合理性和安全性。

2. 药师应当具备相关的知识和技能,能够正确判断药物的适应症、禁忌症和副作用等信息。

3. 药师应当及时与医生或其他医疗人员沟通,协商解决处方或医嘱中存在的问题。

4. 药师应当保护患者隐私,严守医疗机构的保密制度,不得将患者信息泄露给外部人员。

四、审核程序1. 药师收到草药处方或用药医嘱后,应仔细阅读,并核对患者的个人信息和病情资料。

2. 药师应对处方或医嘱中的药物进行评估,包括药物的适应症、禁忌症、剂量和用法等。

3. 如有需要,药师可以与医生或其他医疗人员进行讨论,咨询或寻求帮助,以确保审核结果的准确性。

4. 审核结果应及时记录在相关的文档或系统中,并与患者和医生进行及时沟通。

五、审核标准1. 药师应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临床指南和药品说明书等内容,进行审核工作。

2. 药师应对草药处方或用药医嘱中的药物进行合理性和安全性的评估,确保其符合患者的病情和需要。

3. 药师应对患者的用药历史、过敏史和并存疾病等进行综合评估,避免药物的相互作用或不良反应。

六、违规处理1. 如果药师未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审核工作,或审核结果存在错误或疏漏,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和后果。

2. 违规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取消相应的职务或资格,并视情况给予相应的惩罚。

七、附则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医疗机构所有,如有需要,可以进行修订和补充,并及时通知相关人员。

以上为药师审核草药处方或用药医嘱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

如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请联系医疗机构的相关负责人。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药师审核处方或用药医嘱制度流程

药师审核处方或用药医嘱制度流程

药师审核处方或用药医嘱制度
药师审核处方或用药医嘱应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药品调剂操作规程》等相关法规、制度,严格执行“四查十对”,准确调配药品。

6、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
7、静脉输液确定溶媒的适宜性;
8、其它用药不适宜情况。

三、药师经处方审核后,发现处方或用药医嘱存在不合理用药或者用药错误时,应当及时与处方医师沟通,请其调整并签名。

因病情需要的超剂量等特殊用药,医师应当再次签名确认。

对用药错误或者不能保证成品输液质量的处方或医
嘱应当拒绝调配。

四、药师对于不规范处方或者不能判定其合法性的处方,不得调剂。

医师、药师审核处方制度

医师、药师审核处方制度

欢迎阅读
医师、药师审核处方制度
一、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方可从事处方调剂核对工作。

二、药师在执业的医疗机构取得处方调剂资格。

药师签名或者专用签评估、
药品说明书或者处方用法,进行用药交待与指导,包括每种药品的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等。

八、药师应当对处方用药适宜性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
(一)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品,处方医师是否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的判定;
欢迎阅读
(二)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
(三)剂量、用法的正确性;
(四)选用剂型与给药途径的合理性;
(五)是否有重复给药现象;
(六)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

药师审核处方制度_共10篇 .doc

药师审核处方制度_共10篇 .doc

★药师审核处方制度_共10篇范文一:医师、药师审核处方制度医师、药师审核处方制度一、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方可从事处方调剂核对工作。

二、药师在执业的医疗机构取得处方调剂资格。

药师签名或者专用签章式样应当在本机构留样备查。

三、具有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负责处方审核、评估、核对、发药以及安全用药指导;药士从事处方调配工作。

四、调剂药师应当凭医师处方调剂处方药品,非经医师处方不得调剂。

五、调剂药师应当按照操作规程调剂处方药品:认真审核处方,做到“四查十对”(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准确调配药品。

六、药师在完成处方调剂后,应当在处方上签名或者加盖专用签章。

七、审核药师应当认真逐项检查处方前记、正文和后记书写是否清晰、完整,确认处方的合法性,做到“四查十对”;正确书写药袋或粘贴标签,注明患者姓名和药品名称、用法、用量,包装;向患者交付药品时,按照药品说明书或者处方用法,进行用药交待与指导,包括每种药品的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等。

八、药师应当对处方用药适宜性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一)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品,处方医师是否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的判定;(二)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三)剂量、用法的正确性;(四)选用剂型与给药途径的合理性;(五)是否有重复给药现象;(六)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七)其它用药不适宜情况。

九、药师经处方审核后,认为存在用药不适宜时,应当告知处方医师,请其确认双签字或者重新开具处方。

十、对于超说明书用药的处方,如果处方没有医师双签字、未附有患者签字的说明书,应当拒绝调剂,并告知处方医师,请其确认或者重新开具处方。

药师发现严重不合理用药或者用药错误,应当拒绝调剂。

十一、药师对于不规范处方或者不能判定其合法性的处方,不得调剂。

黄良乡卫生院范文二:药师处方审核制度药师审核处方制度《处方管理办法》的实施明确了药师在处方审核中的责任与义务,其中,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药师应当对处方用药适宜性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品,处方医师是否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的判定,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剂量、用法的正确性等。

药师审核处方或用药医嘱制度

药师审核处方或用药医嘱制度

药师审核处方或用药医嘱制度药师审核处方或用药医嘱制度是指在医疗机构中,药剂师通过对患者处方或医嘱进行审核,确保患者用药安全和合理性的一种制度。

本文将介绍药师审核处方或用药医嘱制度的重要性、功能以及实施方法等方面。

一、药师审核处方或用药医嘱的重要性药师审核处方或用药医嘱对于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药物是治疗疾病的工具,但若药物使用不当,则可能造成患者的身体损害甚至危及生命。

因此,通过药师的审核能够排除处方上可能存在的错误或隐患,确保患者得到合理的药物治疗。

其次,随着医疗水平的提高和药物种类的繁多,合理用药显得尤为重要。

药师在审核处方或用药医嘱时,能够根据患者的病情、用药史等因素,提供专业的用药建议,防止不必要的药物滥用或重复用药。

因此,药师审核处方或用药医嘱制度对于提升患者用药安全和治疗效果至关重要。

二、药师审核处方或用药医嘱的功能1. 识别药物错误药师通过审核处方或用药医嘱,能够识别患者处方上可能存在的错误,如药物名称写错、剂量不合适、相互作用等。

及时发现并纠正这些错误,减少患者因药物错误而受到的伤害。

2. 提供用药建议药师在审核处方或用药医嘱时,能够综合考虑患者的病情、用药史、药物副作用等因素,给予医生和患者专业的用药建议。

比如,药师可以提醒医生注意患者的肝肾功能情况,避免给予患者有肝肾损害风险的药物。

3. 防止重复用药患者在就诊过程中,可能会得到多个医生的处方或医嘱,容易造成药物重复使用。

通过药师的审核,可以发现重复用药的情况,并及时提醒医生和患者,避免多次用药造成潜在的药物风险。

三、药师审核处方或用药医嘱的实施方法1. 电子处方审核系统医疗机构可以借助先进的电子信息技术建立电子处方审核系统,实现对患者处方或用药医嘱的远程审核。

该系统可以提供药师所需的患者信息、病情描述、药物剂量等数据,药师可以根据这些信息进行审核,并及时给予医生和患者用药建议。

2. 多学科团队合作药师在审核处方或用药医嘱时,可以与医生、护士、临床药师等多个专业人员进行密切合作。

处方审核制度与工作流程

处方审核制度与工作流程

处方审核制度与工作流程
一、处方审核
(一)药师应当认真逐项检查处方前记、正文和后记书写是否清晰、完整,并确认处方的合法性。

(二)药师应当对处方用药适宜性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
1.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品,处方医师是否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的判定;
2.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
3.剂量、用法的正确性;
4.选用剂型与给药途径的合理性;
5.是否有重复给药现象;
6.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
7.其它用药不适宜情况。

(三)药师经处方审核后,认为存在用药不适宜时,应当告知处方医师,请其确认或者重新开具处方。

(四)药师发现严重不合理用药或者用药错误,应当拒绝调剂,及时告知处方医师,并应当记录,按照有关规定报告。

二、处方调配
药师调剂处方时必须做到“四查十对”:
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
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
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
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用药审核流程图











不合理。

药师审核处方制度

药师审核处方制度

药师审核处方制度 TYY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TYYUA16H-TYY-TYYYUA8Q8-药师处方审核制度根据《处方管理办法》、《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1、药师接到处方后,应逐项检查处方前记、正文和后记书写是否清晰、完整、并确认处方的合法性。

2、3、药师应当对处方用药适宜性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4、(1)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品,处方医师是否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的判定;(2)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3)剂量、用法的正确性;(4)选用剂型与给药途径的合理性;(5)是否有重复给药现象;(6)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7)其它用药不适宜情况。

3、处方审核和点评结果分为:合理处方和不合理处方。

不合理处方包括不规范处方、用药不适宜处方及超常处方。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判定为不规范处方:(1)处方的前记、正文、后记内容缺项,书写不规范或者字迹难以辨认的;(2)医师签名、签章不规范或者与签名、签章的留样不一致的;(3)药师未对处方进行适宜性审核的(处方后记的审核、调配、核对、发药栏目无审核调配药师及核对发药药师签名,或者单人值班调剂未执行双签名规定);(4)新生儿、婴幼儿处方未写明日、月龄的;(5)西药、中成药与中药饮片未分别开具处方的;(6)未使用药品规范名称开具处方的;(7)药品的剂量、规格、数量、单位等书写不规范或不清楚的;(8)用法、用量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的;(9)处方修改未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或药品超剂量使用未注明原因和再次签名的;(10)开具处方未写临床诊断或临床诊断书写不全的;(11)单张门急诊处方超过五种药品的;(12)无特殊情况下,门诊处方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超过3日用量,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下需要适当延长处方用量未注明理由的;(13)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管理药品处方未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的;(14)医师未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定开具抗菌药物处方的;(15)中药饮片处方药物未按要求标注药物调剂、煎煮等特殊要求的。

药师审核处方制度

药师审核处方制度

药师审核处方制度为了规范我院处方的管理,建立和完善我院处方评价制度,提高处方质量,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用药,确保医疗安全,依据《处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药师审核处方时应注意一下几点:1、患者一般情况、临床诊断填写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2、每张处方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3、字迹清晰,不得涂改;如需修改,应当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

4、是否存在有配伍禁忌。

5、药品名称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名称书写,没有中文名称的可以使用规范的英文名称书写;医疗机构或者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称或者使用代号;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药品用法可用规范的中文、英文、拉丁文或者缩写体书写,但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6、患者年龄应当填写实足年龄,新生儿、婴幼儿写日、月龄,必要时要注明体重。

7、西药和中成药可以分别开具处方,也可以开具一张处方,中药饮片应当单独开具处方。

8、开具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应当另起一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

9、药品用法用量应当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常规用法用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要超剂量使用时,应当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10、除特殊情况(患者隐私需保密)外,应当注明临床诊断。

11、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12、处方医师的签名式样和专用签章应当与院内药学部门留样备查的式样相一致,不得任意改动,否则应当重新登记留样备案。

13、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超过3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

14、是否有重复给药现象。

15、抗生素是否越级使用。

药师处方 医院药师处方或用药医嘱审核制度

药师处方 医院药师处方或用药医嘱审核制度

药师处方医院药师处方或用药医嘱审核制度医院药师处方或用药医嘱审核制度药师应在充分尊重医师处方权的前提下,重视并坚持合理行使药师的审方权。

各药房应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制度,做好“四查对”,力争准确率达100%,出门差错配方人员收到处方后应先查看患者就诊科别、姓名、年龄、临床诊断及核对医师签名,内容不全、表述不清、医师签名不可辩认及其它不规范或不能判定其合法性的处方应退回;药师应当对处方用药适宜性进行审核。

包括下列内容:1、对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品,处方医师是否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的判定;2、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3、剂量、用法的正确性;4、选用剂型与给药途径的合理性;5、是否有重复给药现象;6、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

7、其他用药不适宜情况。

经处方审核后,认为存在用药安全问题时,应告知处方医师,请其确认或重新开具处方,并登记在药师临床合理用药干预表上。

药师发现药品滥用和用药失误,应拒绝调剂,并及时告知处方医师,但不得擅自更改或者配发代用药品。

严格执行特殊药品专用处方制度,非专用处方不得调配,并与医师联系请其使用专用处方笺重新处方。

发放药品前应查对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与处方是否一致,检查药品外观性状、标签,看有无变质,是否过效期;发出的药品应注明患者姓名和药品名称、用法、用量。

调剂、发药人员均应在处方上签字。

药师应及时向患者及医师提供准确的药物使用帮助,保障用药安全。

1、门诊、急诊药房窗口药师在发放药品时应清晰、简要地,按药品说明书或处方医嘱,向患者或其家属进行相应的用药交待与指导,包括每种药品的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等。

并保证自己的语气、语调易于使患者或其家属接受。

2、药师应接受医师、患者及其家属用药咨询、提供药品信息。

药师审核处方制度

药师审核处方制度

药师处方审核制度根据《处方管理办法》、《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1、药师接到处方后,应逐项检查处方前记、正文和后记书写是否清晰、完整、并确认处方的合法性。

2、药师应当对处方用药适宜性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1)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品,处方医师是否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的判定;(2)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3)剂量、用法的正确性;(4)选用剂型与给药途径的合理性;(5)是否有重复给药现象;(6)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7)其它用药不适宜情况。

3、处方审核和点评结果分为:合理处方和不合理处方。

不合理处方包括不规范处方、用药不适宜处方及超常处方。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判定为不规范处方:(1)处方的前记、正文、后记内容缺项,书写不规范或者字迹难以辨认的;(2)医师签名、签章不规范或者与签名、签章的留样不一致的;(3)药师未对处方进行适宜性审核的(处方后记的审核、调配、核对、发药栏目无审核调配药师及核对发药药师签名,或者单人值班调剂未执行双签名规定);(4)新生儿、婴幼儿处方未写明日、月龄的;(5)西药、中成药与中药饮片未分别开具处方的;(6)未使用药品规范名称开具处方的;(7)药品的剂量、规格、数量、单位等书写不规范或不清楚的;(8)用法、用量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的;(9)处方修改未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或药品超剂量使用未注明原因和再次签名的;(10)开具处方未写临床诊断或临床诊断书写不全的;(11)单张门急诊处方超过五种药品的;(12)无特殊情况下,门诊处方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超过3日用量,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下需要适当延长处方用量未注明理由的;(13)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管理药品处方未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的;(14)医师未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定开具抗菌药物处方的;(15)中药饮片处方药物未按要求标注药物调剂、煎煮等特殊要求的。

处方审核工作管理制度范本

处方审核工作管理制度范本

处方审核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处方审核工作,规范药师处方审核行为,确保患者用药安全、合理、有效,根据《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药师在进行处方审核过程中的各项工作。

第三条处方审核工作应遵循合法性、规范性、适宜性原则,确保药师在审核过程中充分发挥专业知识和实践技能。

第二章处方审核人员要求第四条处方审核人员应具备药师或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

第五条西药师不得审核中药处方,中药师不得审核西药处方。

第六条处方审核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的培训合格证书。

第三章处方审核内容第七条处方审核人员接到处方后,应对处方前记、正文、后记进行逐项检查,确认处方的合法性、清晰性和完整性。

第八条审核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确保用药合理。

第九条核对剂量、用法的正确性,如有疑问,应及时与医师沟通。

第十条审核选用剂型与给药途径的合理性,确保给药方式安全有效。

第十一条检查处方中是否存在配伍禁忌,如有禁忌,应立即告知医师并进行调整。

第四章处方审核流程第十二条处方审核人员应在收到处方后24小时内完成审核工作。

第十三条审核通过后的处方,由处方审核人员签字确认,并发放给患者。

第十四条对于审核未通过的处方,处方审核人员应详细记录原因,并将处方退还给医师进行修改。

第五章处方审核工作考核与培训第十五条医院应定期对处方审核人员进行考核,评估其专业能力和工作质量。

第十六条处方审核人员应积极参加相关培训,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八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我院所有。

药师审核处方制度

药师审核处方制度

药师审核处方制度内容1 角色与职责1.1药师应在充分尊重医师处方权的前提下,重视并坚持合理行使药师的审方权。

各药房应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制度,做好“四查十对”,力争准确率达100%,出差错率<0.01%。

2 药师审核处方制度2.1 配方人员收到处方后应先查看患者科别、姓名、年龄、临床诊断及核对医师签名,内容不全、表述不清、医师签名不可辩认及其它不规范或不能判定其合法性的处方应退回;2.2 药师应当对处方用药适宜性进行审核。

包括下列内容:2.2.1 对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物,处方医师是否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的判定;2.2.2 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2.2.3 剂量、用法;2.2.4 剂型与给药途径;2.2.5 是否有重复给药现象;2.2.6 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

经处方审核后,认为存在用药安全问题时,应告知处方医师,请其确认或重新开具处方,并记录在处方调剂问题专用记录表上。

药师发现药品滥用和用药失误,应拒绝调剂,并及时告知处方医师,但不得擅自更改或者配发代用药品。

严格执行特殊药品专用处方制度,非专用处方不得调配,并与医师联系请其使用专用处方笺重新处方。

2.3 发放药品前应查对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与处方是否一致,检查药品外观性状、标签,看有无变质,是否过效期;发出的药品应注明患者姓名和药品名称、用法、用量。

2.4 配方、核方人员均应在处方上签字。

2.5 药师应及时向患者及医师提供准确的药物使用帮助,保障用药安全。

2.5.1 门诊、急诊药房窗口药师在发放药品时应清晰、简要地,按药品说明书或处方医嘱,向患者或其家属进行相应的用药交待与指导,包括每种药品的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等。

并保证自己的语气、语调易于使患者或其家属接受。

2.5.2 门诊药房常设用药咨询窗口,解答医师、患者及其家属用药咨询、提供药品信息。

药师审核处方工作制度

药师审核处方工作制度

药师审核处方工作制度一、背景和目的二、工作职责1.药师需按照法律法规和医疗机构相关规定,参与处方审核工作。

2.药师要深入了解患者的病情、用药史和过敏史等信息,根据患者的实际情况进行处方审核。

3.药师要对处方中的药品、剂量、用法和注意事项等进行全面评估和审核。

4.药师要及时与开方医生沟通,提出合理化建议,并保证开方医生对建议的落实。

5.药师要记录审核过程和结果,及时反馈给开方医生和医疗机构。

三、工作流程1.接收处方:药师应及时接收处方,并确认处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信息核对:药师要核对患者的基本信息、病情及处方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3.审核依据:药师要参考相关法律法规、药品使用说明书、临床指南等,作为审核处方的依据。

5.沟通与建议:药师如发现处方存在问题,应及时与开方医生沟通,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6.结果记录:药师要记录审核过程和结果,并将结果及时反馈给开方医生和医疗机构。

四、工作要求1.严格遵守国家药品管理法规和医疗机构相关规定,不得任意超范围、超权限从事药师审核处方工作。

2.药师应进行终身学习,不断更新药学知识和专业技能,以保持审核处方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3.药师要保持与开方医生的良好沟通和合作关系,确保合理化建议得到重视并得到落实。

4.药师要保护患者隐私,妥善保管处方审核相关信息和记录,不得将其泄露给任何非法途径。

5.药师要关注患者对药物的不良反应和药物安全信息,及时上报所属医疗机构和监管部门。

五、工作考核1.药师的审核工作将纳入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绩效考核结果将与工资待遇直接挂钩。

2.药师的审核结论和问题发现将计入绩效考核评价,并作为评定其专业能力的重要参考。

六、工作纠纷处理1.如药师对处方审核有异议,可以与开方医生进行沟通,寻求合理化解决方案。

2.如存在进一步争议,可由医疗机构成立专门的药物审核委员会进行评议,并给予意见和建议。

3.对于涉嫌错误或违规的审核行为,医疗机构有权对药师进行追责,并将结果上报相关监管部门。

药剂师审核处方制度

药剂师审核处方制度

药剂师审核处方制度介绍药剂师审核处方制度是指建立在药店和医院药房中的一项制度,旨在确保处方药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该制度要求药剂师对所有处方进行审核,并确保患者获得正确的药物治疗。

目的药剂师审核处方的主要目的是保护患者的健康和安全。

通过药剂师的审核,可以确保处方的合理性,包括剂量适当、用药时间正确、禁忌药物避免使用等。

同时,审核处方还可以减少患者因误用药物而导致的不良反应和药物相互作用的风险。

制度内容药剂师审核处方的具体内容如下:1. 处方核实:药剂师在接收到患者处方后,需要核实处方的完整性和合法性。

核实的内容包括患者的个人信息、医生的签名、药物的名称和剂量等。

处方核实:药剂师在接收到患者处方后,需要核实处方的完整性和合法性。

核实的内容包括患者的个人信息、医生的签名、药物的名称和剂量等。

2. 用药评估:药剂师需要对患者的用药情况进行评估,确保药物的选择和剂量适应患者的病情。

药剂师还需要评估患者是否有过敏反应或药物相互作用的风险。

用药评估:药剂师需要对患者的用药情况进行评估,确保药物的选择和剂量适应患者的病情。

药剂师还需要评估患者是否有过敏反应或药物相互作用的风险。

3. 信息沟通:在审核处方时,药剂师需要与医生和患者进行沟通,以确保处方的准确性。

如果发现问题或有需要进一步了解的情况,药剂师应及时与医生或患者进行交流。

信息沟通:在审核处方时,药剂师需要与医生和患者进行沟通,以确保处方的准确性。

如果发现问题或有需要进一步了解的情况,药剂师应及时与医生或患者进行交流。

4. 记录和报告:药剂师需要记录审核过程中的重要信息,并向相关部门提交报告。

这些记录和报告可以用于监督和评估药剂师的工作,以及促进更好的医药管理和服务质量。

记录和报告:药剂师需要记录审核过程中的重要信息,并向相关部门提交报告。

这些记录和报告可以用于监督和评估药剂师的工作,以及促进更好的医药管理和服务质量。

相关法规和标准药剂师审核处方制度的实施应遵守以下法规和标准:1. 药事法:根据药事法的规定,药剂师有权审核和发放处方药。

药师审查处方制度

药师审查处方制度

药师审查处方制度简介药师审查处方制度是指药师在发出药物处方之前对处方进行审查的程序。

该制度旨在确保患者的用药安全,减少药物错误使用和潜在的不良反应。

药师审查的重要性药师具备专业的药学知识和技能,能够判断处方是否合理、有效和安全。

药师审查可以帮助发现处方中的错误、药物相互作用以及用药剂量的不当等问题,从而减少患者的风险。

药师审查的程序1. 接收处方:药师收到医生开具的处方后,开始进行审查。

2. 核实信息:药师核实患者的身份信息、过敏史、病史等,并确保处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 评估药物选择:药师评估处方中药物的选择是否合理,考虑患者的病情、年龄、性别和其他相关因素。

4. 检查用药剂量:药师检查处方中药物的剂量是否适当,避免过量或过低的用药。

5. 分析药物相互作用:药师分析处方中药物之间的相互作用,避免潜在的不良反应。

6. 与医生沟通:如有需要,药师会与开具处方的医生进行沟通,讨论可能的改进措施或提出疑问。

7. 输出合格处方:药师在确认处方安全合理后,发出合格处方,并对患者进行相关用药指导。

药师审查处方制度的优势1. 保障患者安全:药师审查可以减少处方错误和潜在的药物不良反应,提高患者用药的安全性。

2. 促进多学科合作:药师与医生之间的沟通和合作可以增加医疗团队的合作性,促进患者的综合治疗。

3. 提高药物治疗效果:药师通过审查处方,可以发现用药不当或药物相互作用等问题,从而提高药物治疗的效果。

结论药师审查处方制度在提高患者用药安全、减少药物错误使用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医疗机构和药师应严格遵守该制度,并加强药师的专业培训,提高其审查处方的能力和水平。

药师审核处方制度

药师审核处方制度

药师审核处方制度为了规范我院处方的管理,建立和完善我院处方点评制度,提高处方质量,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用药,确保医疗安全,依据处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药师审核处方时应注意一下几点:
;
,
要注明体重;
西药和中成药可以分别开具处方,也可以开具一张处方,中药饮片应当单独开具处方;
开具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应当另起一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
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一般应当按照“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右上方,并加括号,如布包、先煎、后下等;对饮片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的,应当在药品名称之前写明;
药品用法用量应当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常规用法用量使用,特
对。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药师审核处方制度
《处方管理办法》的实施明确了药师在处方审核中的责任与义务,其中,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药师应当对处方用药适宜性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品,处方医师是否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的判定,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剂量、用法的正确性等。

第三十六条则规定“药师经处方审核后,认为存在用药不适宜时,应当告知处方医师,请其确认或者重新开具处方。

药师发现严重不合理用药或者用药错误,应当拒绝调剂,及时告知处方医师,并应当记录,按照有关规定报告”。

近年来,门诊药师在实际工作过程中,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认真审核处方,对规范医师处方行为发挥了一定的作用。

1 药师对于处方审核的方法及成效
1.1 处方审核流程及措施,门诊医师对病人处方后即向药房提交纸质处方,并在药房审核处方,审核药师对处方进行审核,审核通过方可收费,转入调配窗口调配处方;如发现处方不合格,则立即退回医师处修改,并附以简单的出错信息,如剂量错误、用药途径错误、重复用药、溶媒选择不当等,医师修改完毕则再重复上一步骤。

药师在调配与发药过程中则对处方进行再次审核,发现不适宜用药时,通过电话方式告知处方医师,请其确认或者重新开具处方,患者高峰时则交待患者到门诊药房咨询窗口处理。

1.2 门诊药师在处方审核中发挥的作用,以往由于不合格处方未能及时发现,而患者通过交费、取药等排队后才发现处方问题而不能及时取药,则易引起患者不满甚至投诉。

通过上述措施有效地减少了此类问题,提高了患者满意度,并为药师赢得时间和主动权。

每个月由咨询药师收集不合格处方,进行统计分析所发生问题,并定期在门诊药房开会讨论,分析原因及解决办法,从而提高药师的处方审核能力及业务素质。

2 药师审核处方时存在的问题探讨
2.1 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不相符
2.1.1 超适应证用药超适应证用药是指用药对象不符合药品说明书适应征标明的临床诊断、症状、体征和用药指针,Conroy等在一项针对欧洲5国儿科病房的调查中发现46%的处方中存在超说明书适应征用药的情况。

如一处方临床诊断为肥胖症,处方二甲双胍片,该药说明书适应证是用于单纯饮食控制不满意的2型糖尿病,而临床却常用于多囊卵巢综合征、月经不规则、肥胖症等,属超适应证用药。

类似情况在临床实践中屡见不鲜,由于药品说明书与现代医学发展相对滞后,医师在临床上更多参照相关的治疗指南及医学进展做出选择。

药师在审核时,经常发现医师超说明书适应证用药,而药品说明书与诊疗规范也出现诸多不一致的情况,对此,药师审核时难以判定其合理性。

2.1.2 临床诊断不明确在疾病的诊治过程中,由于临床的复杂性,许多疾病难以在短时间内做出明确的诊断,医师只能以“发热待查”、“头痛待查”、“腹痛待查”等症状作为初步诊断,治疗上则先对症治疗,涉及的药品种类较多,药师仅凭简单的诊断,则难以做出准确的判断。

2.1.3 疾病并发症的用药问题一个患者的疾病往往有多种并发症,但医师因工作繁忙或电脑使用不熟悉等原因,在处方诊断中只录入了一个诊断,而与处方药品不符,如诊断为糖尿病,处方用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ACEI降压药,该患者为糖尿病合并高血压,ACEI 的使用合理,但药师若仅凭处方诊断判定则为不合理用药。

2.2 用法用量错误
2.2.1 超药品说明书用法用量如对于急诊破伤风感染的患者,医师会用破伤风抗毒素(TAT)2万U静滴治疗,临床考虑对于已经与神经组织结合的毒素,该药无中和作用,但血中可能存在一些游离的毒素,治疗用时仍主张采用静脉滴入破伤风抗毒素每次1万~10万
U。

说明书仅提及用于破伤风梭菌的预防用的方法及用量“皮下或肌内注射1 500~3 000IU"。

但第15版《新编药物学》以及2005年版《临床用药须知》中破伤风抗毒素项下均提及可用于预防和治疗,给药途径可为皮下、肌内注射、静滴,用量也没有统一的规定。

2.2.2 药品说明书对药物的每日或每次的最大剂量不明确林清等对426种口服药物的每日或每次的最大用量的标明情况做了分析,仅有20.19%的常用药物在说明书及《临床用药须知》中有标明每日或每次最大用量,当处方中用量超过推荐剂量时,药师缺乏有力的判断依据,无法准确判别是医师根据临床需要使用还是录入错误。

2.3 选用剂型与给药途径不适宜选用剂型与给药途径不适宜,可能有两种情况,一是医师录入错误所致,如本需录入氯化钾针剂静脉滴注却录为氯化钾缓释片,这种情况容易判断;但对于医师采用经验性的治疗方案,更改说明书中的用法及用药途径的情况,如庆大注射液用于鼻腔冲洗、雾化、口服及外敷,以及氟尿嘧啶注射液用于眼科青光眼手术患者、外用于疣等,这些情况就需要药师深入分析,而这类经验性的治疗方案缺乏有力的循证依据,说明书中均未提及,使药师审核并拦截处方难以执行。

2.4 重复用药当处方中含复方制剂,因医师不了解复方制剂的具体成份易导致重复用药,如复方氯唑沙宗、酚麻美敏、复方酚咖伪麻胶囊、感冒灵、维C银翘片中均含对乙酰氨基酚,而酚麻美敏、复方酚咖伪麻胶囊、复方盐酸伪麻黄碱缓释胶囊片、感冒灵中均含马来酸氯苯那敏。

当同一患者就诊多个科室,因医师不了解其他专科的用药情况也容易出现重复用药,需要药师多积累这方面的知识及经验以便及时审核干预,但患者也可能于不同的时间段就诊取药而出现上述问题时,药师就难以进行有效干预。

2.5 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及其他用药不适宜此类问题复杂,难度大,需要花费较长时间查找资料核实,而审核药师日常工作量大。

难以在短时间内处理此类问题。

门诊药师无法通过电子病历或其他便捷途径全面获取患者的临床资料,如体重、体表面积,是否处哺乳期、妊娠、月经期等生理状况,肝肾功能及其他病理状态,有何并发症等,很难对剂量、用法的正确性作出合理判断,如用阿托伐他汀钙(立普妥)治疗原发性和混合性的高胆固醇血症每日10mg即可,而杂(纯)合子型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的治疗,每日剂量可达80mg。

又如一患者,年龄65岁,临床诊断“便秘”,处方“酚酞片”,每晚2片,如仅据此判断则处方无不妥之处,但经进一步咨询该患者,得知患者合并高血压及充血性心力衰竭,而该药说明书明确指出“阑尾炎、直肠出血未明确诊断、充血性心力衰竭、高血压、粪块阻塞、肠梗阻禁用”,应该属用药禁忌。

因此,作为门诊审核药师仅凭一纸处方很难全面、客观、科学地判断处方用药的适宜性,必要时应该和医师以及患者沟通。

3 讨论
近年来我们尝试以下措施来提高处方审核的质量:(1)使用合理用药监测软件(PASS)及时提醒医师处方药物的相互作用及配伍禁忌,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不合格处方;(2)临床药师定期收集问题处方,与调剂药师共同分析讨论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从而也提高药师的审核水平及速度;(3)在本院的HIS进行常见问题处方的预警提醒设置,在源头上提高处方合格率;(4)建立并完善门诊电子病历,使药师能较全面地掌握患者的病情,提高处方审核准确度;(5)必要时药师应主动询问患者,翻看病历,获取需要的临床资料,并与医师多沟通,确保患者安全用药,如曲安西龙片初始剂量可4~48 mg,具体用量可根据病种和病情遵医嘱执行,有发现医师录入错误,将曲安西龙片4mg录成40 mg,有经验的药师会通过核对病历来再次确认用量是录入错误还是治疗所需。

综上所述,药师审核处方对确保临床安全用药非常重要,药学部门应注意医院药学工作的转型,药师则应转变观念,提高服务意识及自身业务水平,在处方审核中充分运用扎实的理论知识、丰富的药学实践经验、辨证的思维方法以及良好的沟通技巧,对医师处方做出正确判断及妥当处理,使业务水平在不断实践中得到提升,也将有助于使临床医师接受并认可
药师对于处方的审核干预。

另外,也需要有关部门制定更明确、具可操作性的处方审核评价标准,如超说明书用药的评价与处理,医院可制定相应规定,并经药事管理委员会和伦理委员会讨论,写入本院的药品处方集,使用时对患者实行告知,从源头上确保医疗质量及合理用药。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