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出资的注意事项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知识产权出资是指知识产权所有人将能够依法转让的知识产权专有权或者使用权作价,投入标的公司以获得股东资格的一种出资方式。
我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也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知识产权作为无形财产,估值存在一定的难度并且随时间的推移贬值的风险较大,因此笔者认为以知识产权出资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知识产权权属问题
以知识产权出资要保证出资人享有完全的处分权,避免存在权利瑕疵。可以通过核实预出资的知识产权是否存在担保、抵押等情况,并要求出资人提供知识产权的原始权属凭证。另外,由于知识产权有一定的有效期,对此也应要有足够的重视。同时,为了保险还可以在出资协议或合同中写明:“出资方保证,在出资之前对于该知识产权拥有所有权并保证该知识产权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还可以约定相应的缔约过失责任。
二、知识产权价值问题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对于用来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故意低估作价。”虽然目前现金出资已经无需验资,但是如果用知识产权出资,仍然需要进行评估。评估机构需要有评估资格,包括资产评估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
财务咨询公司等。评估一般首选“收益法”。收益法常用指标有收益额、收益期限和折现率。但是总体来说,用收益法进行评估只是一种预测,难免带有主观偏差。所以对于知识产权的价值,仅有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来确定还不够,另外,还需要股东之间对此达成一致认识。
三、知识产权出资的程序问题
以知识产权出资的,还应当依法办理相关权属的转移手续,具体来说,以专利技术的所有权出资的,依照专利法有关专利权转让和使用许可的有关法律规定,应到专利局办理专利权人变更登记手续并予以公告,即将专利权从专利技术出资人一方转移到公司名下。以专利技术使用权出资的,出资合同应向专利局备案。以非专利技术出资的,目前法律尚无相应的规定。以注册商标所有权出资的,依照《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细则》关于商标权转让及使用许可的有关规定,出资人和公司应当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并随申请附送原《商标注册证》。申请经商标局核准后,将原《商标注册证》加注发给公司,同时会予以公告。以注册商标使用权出资的,出资合同应报商标局备案。
另外实践中是否允许以知识产权出资,各地工商登记部门态度有一定差异,股东商定出资方式时,此客观因素需要考虑。
以上就是知识产权出资的注意事项,汇桔网不断追求模式创新、技术创新、服务创新,利用开放的互联网平台与知识产权行业深度融合,凭借一流的运营管理团队,强大的资金、专业、渠道等资源优势,汇聚政府、高校、金融机构等战略合作伙伴及众多知商企业,结成
让企业有效配置技术创新资源,实现知识产权产业化,助力,企业转型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