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灾物资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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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年 1994年 1996年 1997年 1998年 2003年 2010年
1 历史沿革
• 1月发生张北地震,进一步促进了救灾物资储备工作的开展; • 7月,民政部、财政部下发了《关于建立中央级救灾物资储备制度的通知》,
在沈阳、天津、郑州、武汉、长沙、广州、成都、西安通过代储方式设立了8 个中央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并确定每年采购储备一定数量的救灾帐篷,初步 建立了中央救灾物资储备制度; • 8月,为安置长江、松花江和嫩江流域受灾群众,国家紧急采购9.65万顶棉 帐篷和1万顶单帐篷,作为中央级救灾储备物资,由民政部分配给受灾严重地 区。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民政部主要职责
2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 发〔2008〕62号)规定
民政部承办中央级生活类救灾物资储备工作。
2 发展现状
中央救灾储备物资品种
帐篷
大小:12、20、36、60平方米单( 棉)帐篷,60平方米折叠式指挥帐篷 类型:插接式和折叠式 其他:厕所帐篷。
被服 棉被、棉大衣、多功能睡袋。
1991年 1994年 1996年 1997年 1998年 2003年 2010年
1 历史沿革
• 民政部重新确定了天津、辽宁、黑龙江、安徽、河南、湖北、湖 南、广西、四川和陕西10个省份民政厅(局)为中央救灾储备物 资代储单位,并确定中央救灾物资一经调拨,即转为省级救灾物 资,确保救灾物资发挥最大效用。
2 发展现状
• 我国应急物资储备可分为抢险救灾、防汛抗旱、防震减灾、森林
消防、重大疫情处置、消防特勤、矿山救护和医疗救治等物资。
• 多部门参与,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政府部门储备:
• 发展改革委
粮食(粮食局)、成品油(国储局)
• 工业和信息化部 重要工业品和药品疫苗
• 民政部
生活类物资,帐篷、衣被
装具 折叠床、炉子和场地照明设备
舟曲泥石流灾区受灾人员安置点
60平方米单帐篷
• 国有矿山企业
抢险救援设备,大型水泵
2 发展现状
1 《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和《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规定 国家建立自然灾害救助物资储备制度,由 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制定全国自 然灾害救助物资储备规划并组织实施。 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和自然灾害多发、 易发地区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自然灾 害特点、居民人口数量和分布等情况,按 照布局合理、规模适度的原则,设立自然 灾害救助物资储备库。
1 历史沿革
救灾物资储备 • 事关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是灾害应急救助体系建设的重要组
成部分,也是各级民政部门依法行政,履行救灾职责的重要任务。
民政部的职责 • 主要负责生活类救灾物资的储备管理,救灾物资储备的主要作用
是发生自然灾害后,为受灾群众提供基本的衣、食、住等生活保 障,是救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挥了重要作用。
• 公安部
抢险救灾、消防救援、反恐排爆
• 水利部
防汛抢险、水上救生
• 林业局
森林灭火、救生器材
• 地震局
救援队物资和现场应急工作队物资
Hale Waihona Puke Baidu
2 发展现状
• 非政府组织和企业的储备政府部门储备:
• 红十字会
生活类物资,帐篷和衣被
• 国家电网、南方电网 应急发电设备,发电车
• 移动、联通、电信
应急无线通讯设备,移动基站车
救灾物资储备
民政部救灾司 2013年10月
目
1 历史沿革 2 发展现状
录
3 取得成效
4 存在的问题
5 国际经验 6 下一步构想
1 历史沿革
我国历来有重视自然灾害物资储备的传统,纵观中国历史,各个朝代 都把备荒粮食储备作为一项重要的防灾备荒措施,历史上影响较大的是 “常平仓”和“义仓”。“常平仓”(古代一种官办粮仓,因其主要功能 是平抑粮价而得名)创于西汉,政府在粮价较低时高价购入、价格较高时 低价卖出,起到平抑粮价的作用,其作为储粮备荒的一种基本仓储形式, 一直为后代所沿袭。“义仓”(古代在县级政府所在地设置的民办粮仓) 创于隋朝,丰收时,民众量力缴纳粮食存于粮仓,一旦灾荒,动用储备粮 赈灾救济。宋代之后,用于备荒的仓储形式更加多样,包括义仓、常平仓、 惠民仓、广惠仓、预备仓等。
• 民政部研制了救灾帐篷并开始采购救灾帐篷,但 未形成制度,也未列入救灾经费预算,当年采购 量仅1.4万顶。
1991年 1994年 1996年 1997年 1998年 2003年 2010年
1 历史沿革
• 采购了0.9万顶帐篷;辽宁和湖南等省立足本省实 际,建设了省级救灾物资储备设施,为中央级救 灾物资储备制度的建立打下了基础。
1 历史沿革
• 1991年和1994年南方大水给救灾物资保障工作 提出了巨大的挑战,受灾群众的临时安置和生活 保障方面暴露出许多问题,突出表现为安置场所 和设施的缺乏。之后,民政部开始着手建立救灾 物资储备体系。
1991年 1994年 1996年 1997年 1998年 2003年 2010年
1 历史沿革
1 历史沿革
民政部本级立项、中央投资建设的仓库(简称民政部中央本级 库)共12省区市13个库:天津、沈阳、哈尔滨、合肥、郑 州、武汉、长沙、南宁、重庆、拉萨、格尔木、乌鲁木齐、 喀什(重庆库属13个中央库范围,但不在代储范围)
承担民政部中央救灾物资定点储备任务、场地设施所有 权属地方民政部门的仓库(简称中央代储库)共6省市6 个库:北京、福州、成都、昆明、渭南、兰州
1 历史沿革 民政部门的尝试
• 1978年,农村开始改革,一些地方开始实行土地家庭联产承包制。1980
年,国家实行财政体制的重大改革,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分灶吃饭”。 在这种大背景下,为发动群众互助互济,民政部建立了农村基层救灾扶 贫互助储金会和储粮会。上述制度,在当时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我 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两种制度逐渐退出了历史舞台。
1991年 1994年 1996年 1997年 1998年 2003年 2010年
1 历史沿革
• 在原有10个代储单位的基础上,决定增加北京、福建、云南、西 藏、甘肃、青海和新疆等7省份民政厅局作为中央救灾储备物资 代储单位,总数达到17家(18个储备库点)。
1991年 1994年 1996年 1997年 1998年 2003年 2010年
1 历史沿革
• 1月发生张北地震,进一步促进了救灾物资储备工作的开展; • 7月,民政部、财政部下发了《关于建立中央级救灾物资储备制度的通知》,
在沈阳、天津、郑州、武汉、长沙、广州、成都、西安通过代储方式设立了8 个中央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并确定每年采购储备一定数量的救灾帐篷,初步 建立了中央救灾物资储备制度; • 8月,为安置长江、松花江和嫩江流域受灾群众,国家紧急采购9.65万顶棉 帐篷和1万顶单帐篷,作为中央级救灾储备物资,由民政部分配给受灾严重地 区。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民政部主要职责
2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 发〔2008〕62号)规定
民政部承办中央级生活类救灾物资储备工作。
2 发展现状
中央救灾储备物资品种
帐篷
大小:12、20、36、60平方米单( 棉)帐篷,60平方米折叠式指挥帐篷 类型:插接式和折叠式 其他:厕所帐篷。
被服 棉被、棉大衣、多功能睡袋。
1991年 1994年 1996年 1997年 1998年 2003年 2010年
1 历史沿革
• 民政部重新确定了天津、辽宁、黑龙江、安徽、河南、湖北、湖 南、广西、四川和陕西10个省份民政厅(局)为中央救灾储备物 资代储单位,并确定中央救灾物资一经调拨,即转为省级救灾物 资,确保救灾物资发挥最大效用。
2 发展现状
• 我国应急物资储备可分为抢险救灾、防汛抗旱、防震减灾、森林
消防、重大疫情处置、消防特勤、矿山救护和医疗救治等物资。
• 多部门参与,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政府部门储备:
• 发展改革委
粮食(粮食局)、成品油(国储局)
• 工业和信息化部 重要工业品和药品疫苗
• 民政部
生活类物资,帐篷、衣被
装具 折叠床、炉子和场地照明设备
舟曲泥石流灾区受灾人员安置点
60平方米单帐篷
• 国有矿山企业
抢险救援设备,大型水泵
2 发展现状
1 《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和《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规定 国家建立自然灾害救助物资储备制度,由 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制定全国自 然灾害救助物资储备规划并组织实施。 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和自然灾害多发、 易发地区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自然灾 害特点、居民人口数量和分布等情况,按 照布局合理、规模适度的原则,设立自然 灾害救助物资储备库。
1 历史沿革
救灾物资储备 • 事关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是灾害应急救助体系建设的重要组
成部分,也是各级民政部门依法行政,履行救灾职责的重要任务。
民政部的职责 • 主要负责生活类救灾物资的储备管理,救灾物资储备的主要作用
是发生自然灾害后,为受灾群众提供基本的衣、食、住等生活保 障,是救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挥了重要作用。
• 公安部
抢险救灾、消防救援、反恐排爆
• 水利部
防汛抢险、水上救生
• 林业局
森林灭火、救生器材
• 地震局
救援队物资和现场应急工作队物资
Hale Waihona Puke Baidu
2 发展现状
• 非政府组织和企业的储备政府部门储备:
• 红十字会
生活类物资,帐篷和衣被
• 国家电网、南方电网 应急发电设备,发电车
• 移动、联通、电信
应急无线通讯设备,移动基站车
救灾物资储备
民政部救灾司 2013年10月
目
1 历史沿革 2 发展现状
录
3 取得成效
4 存在的问题
5 国际经验 6 下一步构想
1 历史沿革
我国历来有重视自然灾害物资储备的传统,纵观中国历史,各个朝代 都把备荒粮食储备作为一项重要的防灾备荒措施,历史上影响较大的是 “常平仓”和“义仓”。“常平仓”(古代一种官办粮仓,因其主要功能 是平抑粮价而得名)创于西汉,政府在粮价较低时高价购入、价格较高时 低价卖出,起到平抑粮价的作用,其作为储粮备荒的一种基本仓储形式, 一直为后代所沿袭。“义仓”(古代在县级政府所在地设置的民办粮仓) 创于隋朝,丰收时,民众量力缴纳粮食存于粮仓,一旦灾荒,动用储备粮 赈灾救济。宋代之后,用于备荒的仓储形式更加多样,包括义仓、常平仓、 惠民仓、广惠仓、预备仓等。
• 民政部研制了救灾帐篷并开始采购救灾帐篷,但 未形成制度,也未列入救灾经费预算,当年采购 量仅1.4万顶。
1991年 1994年 1996年 1997年 1998年 2003年 2010年
1 历史沿革
• 采购了0.9万顶帐篷;辽宁和湖南等省立足本省实 际,建设了省级救灾物资储备设施,为中央级救 灾物资储备制度的建立打下了基础。
1 历史沿革
• 1991年和1994年南方大水给救灾物资保障工作 提出了巨大的挑战,受灾群众的临时安置和生活 保障方面暴露出许多问题,突出表现为安置场所 和设施的缺乏。之后,民政部开始着手建立救灾 物资储备体系。
1991年 1994年 1996年 1997年 1998年 2003年 2010年
1 历史沿革
1 历史沿革
民政部本级立项、中央投资建设的仓库(简称民政部中央本级 库)共12省区市13个库:天津、沈阳、哈尔滨、合肥、郑 州、武汉、长沙、南宁、重庆、拉萨、格尔木、乌鲁木齐、 喀什(重庆库属13个中央库范围,但不在代储范围)
承担民政部中央救灾物资定点储备任务、场地设施所有 权属地方民政部门的仓库(简称中央代储库)共6省市6 个库:北京、福州、成都、昆明、渭南、兰州
1 历史沿革 民政部门的尝试
• 1978年,农村开始改革,一些地方开始实行土地家庭联产承包制。1980
年,国家实行财政体制的重大改革,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分灶吃饭”。 在这种大背景下,为发动群众互助互济,民政部建立了农村基层救灾扶 贫互助储金会和储粮会。上述制度,在当时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我 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两种制度逐渐退出了历史舞台。
1991年 1994年 1996年 1997年 1998年 2003年 2010年
1 历史沿革
• 在原有10个代储单位的基础上,决定增加北京、福建、云南、西 藏、甘肃、青海和新疆等7省份民政厅局作为中央救灾储备物资 代储单位,总数达到17家(18个储备库点)。
1991年 1994年 1996年 1997年 1998年 2003年 20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