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身份识别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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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客户身份识别管理办法

公司客户身份识别管理办法

**公司客户身份识别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预防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规范公司客户身份识别、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行为,维护金融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客户身份识别应遵循“严格准入、重点识别、持续关注、详细登记、及时报告”的原则。

一、严格准入。

严格开立账户或签订合同建立业务关系的审核。

不得为身份不明的客户开立匿名或者假名账户,不得为其提供服务或者与其进行交易。

二、重点识别。

重点对客户信息发生变更、交易异常、涉嫌洗钱及恐怖融资、国家有关部门要求协查的犯罪嫌疑人或涉嫌洗钱和恐怖融资分子的重新识别以及对非账户规定金额以上的一次性交易的审核。

三、详细登记。

按规定完整登记客户身份基本信息,并妥善留存客户信息资料。

四、及时报告。

第三条我司应严格审查在本机构办理投资等业务的客户身份。

办理具体业务时应严格遵守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及施行后有关问题处置意见的通知等的规定,不得开立匿名投资账户或假名投资账户,不得为身份不明确的客户提供投资服务。

第四条在投资时,我司为自然人客户开立投资账户的,应当要求其出示本人身份证件,进行核对,并登记客户的身份基本信息。

自然人客户的“身份基本信息”包括客户的姓名、性别、国籍、职业、住所地或者工作单位地址、联系方式,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和有效期限。

客户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登记客户的经常居住地。

对不出示本人身份证件或者不使用本人身份证件上的姓名的,不得为其开立投资账户。

第五条在进行客户身份识别时,应注意识别该客户是否在反洗钱监控名单(含我国有权部门发布的要求实施反洗钱、反恐怖融资监控的名单,其他国家或地区发布的且得到我国承认的反洗钱或反恐融资监控名单,联合国等国际组织发布的且得到我国承认的反洗钱或反恐融资监控名单,人民银行官方网站反洗钱专栏“风险提示与金融制裁”项下所涉名单)范围之内。

XXX公司-客户身份识别制度

XXX公司-客户身份识别制度

客户身份识别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规范公司客户身份识别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管理活动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应当勤勉尽责,建立健全和执行客户身份识别制度,遵循“了解你的客户”的原则,针对具有不同洗钱或者恐怖融资风险特征的客户、业务关系或者交易,采取相应的措施,了解客户及其交易目的和交易性质,了解实际控制客户的自然人和交易的实际受益人。

第三条公司及相关部门应当遵守本公司《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制度》的规定。

第四条公司应当根据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方面的法律规定,建立和健全客户身份识别方面的内部操作规程,指定专人负责反洗钱和反恐融资合规管理工作,合理设计业务流程和操作规范,并定期进行内部审计,评估内部操作规程是否健全、有效,及时修改和完善相关制度。

第五条公司应当对分支机构执行客户身份识别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第六条公司总部应对客户身份识别工作做出统一要求。

第二章身份核查及识别第七条公司相关部门在与客户签订合同、或为客户提供合同签订、借贷撮合等服务时,应当核对客户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登记客户身份基本信息,并留存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者影印件。

第八条公司相关部门利用电话、网络以及其他方式为客户提供服务时,应实行严格的身份认证措施,采取相应的技术保障手段,强化内部管理程序,识别客户身份。

第九条公司应按照客户的特点或者账户的属性,并考虑地域、业务、行业、客户是否为外国政要等因素,划分风险等级,并在持续关注的基础上,适时调整风险等级。

在同等条件下,来自于反洗钱、反恐怖融资监管薄弱国家(地区)客户的风险等级应高于来自于其他国家(地区)的客户。

第十条公司和公司相关部门应当根据客户或者账户的风险等级,定期审核本公司保存的客户基本信息,对风险等级较高客户或者账户的审核应严于对风险等级较低客户或者账户的审核。

客户身份识别制度的重要现实意义

客户身份识别制度的重要现实意义

客户身份识别制度的重要现实意义
客户身份识别制度的重要现实意义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解释:
1. 消费者保护: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可以帮助商家确认客户的真实身份,防止欺诈和非法活动。

这有助于保护消费者免受身份盗窃、欺诈和其他形式的经济损失。

2. 防范恶意行为:通过客户身份识别制度,企业可以筛选出可能存在欺诈、恶意行为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客户,从而减少潜在风险和损失。

这有助于维护企业的经济利益和声誉。

3. 合规要求:许多行业和国家都对企业进行客户身份识别的要求,以符合反洗钱(AML)和反恐怖主义融资(CFT)等合规标准。

遵守这些要求有助于企业避免法律风险和罚款,并维护良好的商业声誉。

4. 个人隐私保护:客户身份识别制度需要确保对个人信息的处理和存储符合相关隐私保护法规。

这对于保护客户的个人隐私权益至关重要,增加人们对数据安全的信任度。

5. 客户服务和定制化体验:通过客户身份识别制度,企业可以更好地了解客户的需求、兴趣和偏好,并提供个性化的服务和产品推荐。

这有助于提升客户满意度,增强客户忠诚度和品牌价值。

综上所述,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在保护消费者权益、减少风险、遵守合规要求、保护个人隐私以及提升客户服务和体验方面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XX银行客户身份识别核对制度

XX银行客户身份识别核对制度

XX银行客户身份识别核对制度简介本文档旨在阐述XX银行客户身份识别核对制度,确保客户身份信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本制度的目标是规范和加强客户身份识别核对流程,以防范欺诈行为和确保合规性。

背景身份识别核对在金融机构中起着关键作用,可以帮助银行识别客户的真实身份并确保其资金交易的合法性。

鉴于不断增长的金融欺诈行为,XX银行决定加强对客户身份的核对流程。

核对流程1. 客户注册- 客户在XX银行注册时需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护照等)。

- 客户提交的身份证明文件将由相关工作人员核对真实性和合法性。

2. 身份核实- 银行工作人员在客户办理业务过程中,对客户本人进行身份核实。

- 客户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工作人员核对身份证明文件上的信息与客户本人的信息是否一致。

3. 数据验证- 银行工作人员将通过自动化系统对客户身份进行验证,包括与政府机构和第三方数据库的信息比对。

- 人工审核团队将检查可能的不一致性和异常情况。

4. 风险评估- 根据客户的身份信息和历史数据,银行将进行风险评估,以确定客户的可信度和可能的风险。

- 风险评估结果将作为客户业务办理的参考。

安全与隐私- XX银行将确保客户身份信息的安全性和机密性。

- 所有员工将接受相关的培训,提高对客户隐私和信息安全的认识和意识。

- 严格的访问控制和数据保护政策将实施,防止未经授权的人员获取客户身份信息。

监管合规- 本制度将遵守适用的法律法规和金融监管机构的要求。

- 银行将与监管机构保持密切的合作,以确保合规性和准确性。

结论通过XX银行客户身份识别核对制度的实施,银行将能够更加准确地识别客户身份,提高对客户资金交易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此制度的实施将有效地防范金融欺诈行为,并维护银行的声誉和客户的利益。

客户身份识别制度

客户身份识别制度

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客户身份识别制度是一种用来确认客户身份的管理制度,它有助于提高企业的运营效率和服务质量。

在现代社会,随着电子商务和在线服务的发展,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变得越来越重要。

以下是关于客户身份识别制度的一些讨论。

首先,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对于企业是非常关键的。

它可以帮助企业确认每个客户的身份,从而保护企业的利益和客户的权益。

通过客户身份识别制度,企业可以检查客户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证件,确认他们在企业的合法身份。

这可以防止一些潜在的风险,如欺诈、盗窃和虚假交易。

其次,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可以提高企业的运营效率。

通过客户身份识别制度,企业可以更准确地追踪客户的消费行为和偏好,并据此提供个性化的服务和推荐。

此外,在一些行业,如金融和保险,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可以确保企业符合合规要求,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此外,客户身份识别制度还可以加强客户与企业之间的信任关系。

通过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客户可以感受到企业对他们隐私和安全的关注,从而增加客户对企业的信任。

一旦客户与企业建立了信任关系,他们更有可能成为忠实的顾客,并为企业带来更多的业务和口碑。

然而,客户身份识别制度也面临一些挑战。

首先,一些客户可能担心他们的个人信息被滥用或泄漏,从而对客户身份识别制度持怀疑态度。

因此,企业需要采取适当的措施来保护客户的个人信息,如加密数据、建立安全的服务器和引入合适的信息安全流程。

其次,实施客户身份识别制度需要企业投入一定的资金和人力资源来处理客户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证件。

企业需要合理评估投资回报比,确保客户身份识别制度的实施是值得的。

最后,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应该根据不同行业和企业的需求来制定。

每个行业和企业的客户基础和业务模式都不同,因此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客户身份识别制度的具体要求和实施细节。

此外,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应该与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保持一致,确保合规性和法律遵从性。

总之,客户身份识别制度是一种重要的管理制度,可以帮助企业提高运营效率、保护利益和加强客户信任。

银行客户身份识别管理实施细则(2023修订版)

银行客户身份识别管理实施细则(2023修订版)

银行客户身份识别管理实施细则(2023修订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银行(以下简称“分行”)客户身份识别管理,有效识别和防范洗钱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法人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管理指引(试行)》《银行业金融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受益所有人身份识别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开户管理及可疑交易报告后续控制措施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管理政策》(X银内〔2019〕9号)等行内制度,结合分行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分行各部门及下辖各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分行各单位”)。

第三条客户身份识别工作基本原则:(一)勤勉尽责原则。

分行各单位参与客户身份识别工作的人员应当尽到与自身岗位相当的责任,运用一切力所能及的合理手段,了解客户及其交易情况。

(二)了解客户原则。

分行各单位参与客户身份识别工作的人员应当了解客户及其交易目的和交易性质,了解实际控制客户的自然人和交易的实际受益人。

(三)风险为本原则。

分行各单位应当针对具有不同洗钱或者恐怖融资风险特征的客户、业务关系或者交易,采取与风险程度相应的客户身份识别措施。

(四)全面覆盖原则。

客户身份识别工作应覆盖分行全部客户,包括在分行开户的正式客户,也包括与分行建立业务关系、开展业务往来或办理一次性金融交易的潜在客户和非分行开户客户。

(五)信息保密原则。

分行各单位及相关工作人员必须对开展客户身份识别工作过程中取得的客户资料和交易信息予以保密,不得违反规定向客户或其他与反洗钱工作无关的人员泄露相关信息。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分行内控合规部是分行客户身份识别工作的牵头管理部门,负责相关制度流程的制定,并对分行相关部门及辖属分支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

客户身份识别制度教程文件

客户身份识别制度教程文件

客户身份识别制度根据2006 年10 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我行按照规定建立客户身份识别制度。

具体条款如下:第一条客户身份识别,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或者为客户提供金融服务时,针对具有不同洗钱或恐怖融资风险特征的客户,采取相应措施,确认客户的真实身份了解和关注客户的职业情况或经营背景、交易目的、交易性质以及资金来源、资金用途、实际收益等。

第二条我行员工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应当做到:(一)在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或者为客户提供规定金额以上的现金汇款、现钞兑换、票据兑付等一次性金融服务时,应当要求客户出示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进行核对并登记。

(二)客户由他人代理办理业务的,应当同时对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进行核对并登记。

(三)了解实际控制客户的自然人和交易的实际受益人。

(四)禁止为身份不明的客户提供服务或者与其进行交易,不得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或者假名账户。

(五)在与客户的业务关系存续期间,应当采取持续的身份识别客户身份识别措施;对先前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或者完整性有疑问的,应当重新识别客户身份。

(六)保护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妥善保存客户身份识别过程中获取的客户身份信息和交易信息。

在与任何单位和个人建立业务关系或者要求为其提供一次性金融服务时,都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

(七)如需通过第三方识别客户身份的,应当确保第三方已经采取符合本法要求的客户身份识别措施;第三方未采取符合本法要求的客户身份识别措施的,由本行承担未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责任。

(八)进行客户身份识别,认为必要时,可以向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核实客户的有关身份信息。

第三条我行员工在进行客户身份识别时,可以依法采取一种或多种身份识别措施,以合理确信知道客户的真实身份,以及真实的交易性质和目的:(一)核对客户出示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二)要求客户补充其他身份资料或者身份证明文件;(三)回访客户或实地查访;(四)向公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实;(五)要求客户完整填写业务合同、单据或凭证;学习资料(六)寄送商业信函或发送电子邮件;(七)电话联系;(八)关注和分析客户的资金交易情况;(九)与已知的犯罪分子或恐怖组织、个人名单进行比对;(十)其它可依法采取的措施。

客户身份识别制度

客户身份识别制度

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又称“了解你的客户”的原则。

巴赛尔银行法规与监管实践委员会1988年12月发表了《关于防止犯罪分子利用银行系统洗钱的声明原则》,最早把“了解你的客户”作为一项反洗钱基本原则。

该声明提出,为了保证金融系统不被用作犯罪资金的通道,银行应当做合理努力,确认那些希望金融机构为其提供服务的客户身份,特别应关注账户的所有权人真实身份及享受保管箱服务的客户身份。

银行应当建立新客户身份验证程序并向公众明示该项制度,避免与未提供身份证明的客户进行大额交易。

时至今日,国际反洗钱的实践经验表明,客户身份识别制度是反洗钱监管制度中重要的组成部分,是金融机构建立反洗钱内控制度体系的一项重基础性工作。

金融机构实施有效的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可以有效预防违法犯罪资金进入金融系统,即防范洗钱者完成放置阶段,防止金融系统从一开始就被犯罪分子所利用。

即使犯罪分子已将资金划入金融系统进行藏匿、转移或转换,通过执行有效的客户身份识别制度也可以为大额和可疑资金交易的报告、监测和分析提供可供利用的信息,为执法机构进一步采取执法措施以有效打击洗钱活动提供有利线索。

我国在20世纪90年代就开始重视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制度。

目前,我国银行业“了解客户”制度已经基本建立,依据账户管理制度,无论是个人还是单位开立人民币账户和外汇账户都应向开户银行出具证明其真实身份的文件,而且《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要求储户在办理存款业务时,必须出示能证明其真实身份的法定实名证件。

2003年3月,中国人民银行颁布三个部门规章《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人民币大额和可疑资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和《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简称“一个规定,两个办法”),在整合现存规定的基础上更完整的规定了客户身份识别制度。

一、个人客户身份确认客户身份确认是指金融机构在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进行金融交易、提供资金转移或转换等金融服务时,应当根据法定的有效身份证件或其他可靠的身份识别资料,确定和记录客户身份。

客户身份识别制度三篇

客户身份识别制度三篇

客户身份识别制度三篇篇一:客户身份识别制度根据20XX年10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我行按照规定建立客户身份识别制度。

具体条款如下:第一条客户身份识别,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或者为客户提供金融服务时,针对具有不同洗钱或恐怖融资风险特征的客户,采取相应措施,确认客户的真实身份,了解和关注客户的职业情况或经营背景、交易目的、交易性质以及资金来源、资金用途、实际收益等。

第二条我行员工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应当做到:(一)在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或者为客户提供规定金额以上的现金汇款、现钞兑换、票据兑付等一次性金融服务时,应当要求客户出示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进行核对并登记。

(二)客户由他人代理办理业务的,应当同时对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进行核对并登记。

(三)了解实际控制客户的自然人和交易的实际受益人。

(四)禁止为身份不明的客户提供服务或者与其进行交易,不得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或者假名账户。

(五)在与客户的业务关系存续期间,应当采取持续的身份识别客户身份识别措施;对先前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或者完整性有疑问的,应当重新识别客户身份。

(六)保护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妥善保存客户身份识别过程中获取的客户身份信息和交易信息。

在与任何单位和个人建立业务关系或者要求为其提供一次性金融服务时,都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

(七)如需通过第三方识别客户身份的,应当确保第三方已经采取符合本法要求的客户身份识别措施;第三方未采取符合本法要求的客户身份识别措施的,由本行承担未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责任。

(八)进行客户身份识别,认为必要时,可以向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核实客户的有关身份信息。

第三条我行员工在进行客户身份识别时,可以依法采取一种或多种身份识别措施,以合理确信知道客户的真实身份,以及真实的交易性质和目的:(一)核对客户出示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二)要求客户补充其他身份资料或者身份证明文件;(二)回访客户或实地查访;(四)向公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实;(五)要求客户完整填写业务合同、单据或凭证;(六)寄送商业信函或发送电子邮件;(七)电话联系;(八)关注和分析客户的资金交易情况;(九)与已知的犯罪分子或恐怖组织、个人名单进行比对;(十)其它可依法采取的措施。

客户身份识别制度

客户身份识别制度

客户身份识别制度根据2006年10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我行按照规定建立客户身份识别制度。

具体条款如下:第一条客户身份识别,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或者为客户提供金融服务时,针对具有不同洗钱或恐怖融资风险特征的客户,采取相应措施,确认客户的真实身份,了解和关注客户的职业情况或经营背景、交易目的、交易性质以及资金来源、资金用途、实际收益等。

第二条我行员工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应当做到:(一)在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或者为客户提供规定金额以上的现金汇款、现钞兑换、票据兑付等一次性金融服务时,应当要求客户出示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进行核对并登记。

(二)客户由他人代理办理业务的,应当同时对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进行核对并登记。

(三)了解实际控制客户的自然人和交易的实际受益人。

(四)禁止为身份不明的客户提供服务或者与其进行交易,不得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或者假名账户。

(五)在与客户的业务关系存续期间,应当采取持续的身份识别客户身份识别措施;对先前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或者完整性有疑问的,应当重新识别客户身份。

(六)保护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妥善保存客户身份识别过程中获取的客户身份信息和交易信息。

在与任何单位和个人建立业务关系或者要求为其提供一次性金融服务时,都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

(七)如需通过第三方识别客户身份的,应当确保第三方已经采取符合本法要求的客户身份识别措施;第三方未采取符合本法要求的客户身份识别措施的,由本行承担未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责任。

(八)进行客户身份识别,认为必要时,可以向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核实客户的有关身份信息。

第三条我行员工在进行客户身份识别时,可以依法采取一种或多种身份识别措施,以合理确信知道客户的真实身份,以及真实的交易性质和目的:(一)核对客户出示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二)要求客户补充其他身份资料或者身份证明文件;(三)回访客户或实地查访;(四)向公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实;(五)要求客户完整填写业务合同、单据或凭证;(六)寄送商业信函或发送电子邮件;(七)电话联系;(八)关注和分析客户的资金交易情况;(九)与已知的犯罪分子或恐怖组织、个人名单进行比对;(十)其它可依法采取的措施。

客户身份识别制度

客户身份识别制度

客户身份识别制度1 目的规范患者身份识别,增强医、护、技、药、后勤人员等院内员工核对意识,确保完整可行的身份识别程序,院内员工在看诊或执行任何一项检查、治疗、给药、输血、麻醉、手术、发餐或沟通说明之前,均需以姓名、出生日期两种资料来正确辨识患者,透过执行患者识别,维护患者安全,杜绝医疗过程中因识别错误导致患者伤害事件的发生,保障医疗安全性。

2 范围门诊、住院和急诊范围内,于给药、输血或血制品、抽血或采集其它检验标本、提供治疗或检查及诊断、运送患者致其他科室时,发餐及其他需要识别患者身份时及涉及医疗服务的所有行为3 定义3.1 辨识作业:依据患者或家属所填写的基本资料、身份证件、医保卡等核对患者姓名、出生日期至少两种不同资料以确认是否相符及正确,若出现患者姓名和出生日期相同时,则采用第三种识别方式,门诊病人采用门诊号,住院病人采用住院号进行身份识别。

3.2 本院确定身份方式为患者姓名及出生日期。

4职责4.1 工作人员:医、护、技、药、后勤,所有参与医疗服务的工作人员在为患者服务过程中,提供任何治疗操作前(例如给药、输血或使用血制品、提供限制饮食托盘、提供治疗),治疗操作中(例如静脉注射),诊断步骤前(例如为临床试验采集血液和其他样本),本院同仁必须认真履行严格遵守身份识别码核对制度。

4.2 患者、家属或代理人:协助工作人员正确核对患者身份。

5 标准5.1 在诊疗活动中、于给药、输血或血制品、抽血或采集其它检验标本、提供治疗或检查及诊断、运送患者至其他科室时患者的转运,及其他需要识别患者身份时,医务人员要严格核对患者身份,确保正确的治疗、在正确的时间、依正确的途径给予正确的患者。

5.2 识别方式:5.2.1 识别患者身份时,同时使用两种方法:患者姓名和出生日期。

5.2.2 对于门诊治疗或复诊患者要求出示身份证对其身份进行识别。

5.2.3 对于无身份证明的患者,如神志不清、服用镇静剂、不完全清醒及反应迟钝、感知障碍、精神障碍、迷失方向等无法准确回答自己身分识别的患者,须请在场的家属或陪同人员陈述患者的姓名及出生年月日,协助确认患者身份。

客户身份识别制度教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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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身份识别制度根据2006年10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我行按照规定建立客户身份识别制度。

具体条款如下:第一条客户身份识别,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或者为客户提供金融服务时,针对具有不同洗钱或恐怖融资风险特征的客户,采取相应措施,确认客户的真实身份,了解和关注客户的职业情况或经营背景、交易目的、交易性质以及资金来源、资金用途、实际收益等。

第二条我行员工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应当做到:(一)在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或者为客户提供规定金额以上的现金汇款、现钞兑换、票据兑付等一次性金融服务时,应当要求客户出示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进行核对并登记。

(二)客户由他人代理办理业务的,应当同时对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进行核对并登记。

(三)了解实际控制客户的自然人和交易的实际受益人。

(四)禁止为身份不明的客户提供服务或者与其进行交易,不得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或者假名账户。

(五)在与客户的业务关系存续期间,应当采取持续的身份识别客户身份识别措施;对先前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或者完整性有疑问的,应当重新识别客户身份。

(六)保护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妥善保存客户身份识别过程中获取的客户身份信息和交易信息。

在与任何单位和个人建立业务关系或者要求为其提供一次性金融服务时,都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

(七)如需通过第三方识别客户身份的,应当确保第三方已经采取符合本法要求的客户身份识别措施;第三方未采取符合本法要求的客户身份识别措施的,由本行承担未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责任。

(八)进行客户身份识别,认为必要时,可以向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核实客户的有关身份信息。

第三条我行员工在进行客户身份识别时,可以依法采取一种或多种身份识别措施,以合理确信知道客户的真实身份,以及真实的交易性质和目的:(一)核对客户出示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二)要求客户补充其他身份资料或者身份证明文件;(三)回访客户或实地查访;(四)向公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实;(五)要求客户完整填写业务合同、单据或凭证;(六)寄送商业信函或发送电子邮件;(七)电话联系;(八)关注和分析客户的资金交易情况;(九)与已知的犯罪分子或恐怖组织、个人名单进行比对;(十)其它可依法采取的措施。

银行客户身份识别制度

银行客户身份识别制度

银行客户身份识别制度介绍银行客户身份识别制度是指银行为了加强对客户身份的确认和安全管理而采取的制度。

该制度旨在防止欺诈活动和洗钱等违法行为,保护银行和客户的权益。

目的银行客户身份识别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客户提供的身份信息真实可靠。

通过识别客户的身份,银行可以更好地了解客户的背景和需求,从而为客户提供更准确、个性化的服务。

同时,该制度还有助于预防和打击金融犯罪行为,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安全。

实施方针银行客户身份识别制度的实施应遵循以下方针:1. 守法合规:要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确保制度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2. 独立判断:银行应独立进行客户身份的识别,不依赖于外部的判断或个人意见。

3. 风险评估:通过风险评估的方式,根据客户的业务性质、金额大小和交易频次等因素,确定适当的身份识别程度。

4. 多层次验证:银行应采用多种身份验证手段,例如核实客户提供的身份证件、联系客户的单位或第三方机构等。

5. 定期更新:银行应定期更新客户的身份信息,特别是重要信息的变更,以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6. 保密与安全:银行应严格保护客户的身份信息,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信息泄露和滥用。

重要措施银行在实施客户身份识别制度时,应采取以下重要措施:1. 了解客户:银行应了解客户的背景、职业、经济状况等信息,确保客户的真实身份。

2. 核实身份证件:银行应核实客户提供的身份证件,确保其真实性和有效性。

3. 验证联系信息:银行应联系客户的单位、雇主或其他第三方机构,核实客户的联系信息。

4. 风险识别:银行应识别客户可能涉及的风险,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风险防范。

5. 培训与管理:银行应对员工进行身份识别相关的培训,并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确保制度有效执行。

附则银行应根据不同的客户类型和业务特点,制定具体的身份识别政策和措施,并适时进行调整和完善。

同时,银行应与相关监管机构保持密切合作,共同推进客户身份识别制度的完善和监管。

客户身份识别制度

客户身份识别制度

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在日常生活中,客户身份识别制度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安全措施。

这个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客户的个人信息和资产安全,同时也是为了保护企业的利益不受损害。

客户身份识别制度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首先,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包括客户的身份验证。

在客户和企业进行交易之前,企业需要对客户的身份进行验证。

这包括验证客户的身份证件、联系方式及其他相关信息的真实性。

只有在确认客户的身份真实有效之后,企业才能与客户进行实质性的交易。

其次,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包括账户信息的保护。

企业需要建立完善的账户管理系统,确保客户的账户信息不被泄露或滥用。

这包括使用安全的加密技术来保存客户的账户密码和交易记录,以及定期对账户进行审核和监控,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

第三,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包括交易过程的安全措施。

在客户与企业进行交易的过程中,企业需要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来防止欺诈行为的发生。

比如,在进行大额交易或者风险较高的交易时,企业可以要求客户提供额外的身份验证信息,或者采取实时监控的手段来防止欺诈行为的发生。

最后,客户身份识别制度还包括客户隐私的保护。

在客户与企业之间建立信任关系的同时,企业也需要尊重客户的隐私权。

企业需要建立相应的隐私保护政策和措施,确保客户的个人信息不被非法获取或滥用。

在与客户进行交易的过程中,企业需要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严格保护客户的隐私。

总之,客户身份识别制度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制度,对保护客户的个人信息和资产安全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通过身份验证、账户信息保护、交易安全措施以及隐私保护等方面的措施,企业可以有效地防止欺诈行为的发生,保障客户的权益和利益。

客户身份识别制度模板

客户身份识别制度模板

客户身份识别制度模板一、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洗钱、恐怖融资和其他违法活动,保护金融机构和客户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金融机构在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或者为客户提供规定金额以上的现金汇款、现钞兑换、票据兑付等一次性金融服务时,应当识别客户身份,了解客户及其业务背景,核对并登记客户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

第三条金融机构应当建立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完善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客户身份重新识别、可疑交易报告等制度。

第四条金融机构应当根据客户特点、交易特点和风险程度,采取相应的客户身份识别措施,确保客户身份识别制度的有效实施。

第五条金融机构应当定期对客户身份识别制度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客户身份识别制度不断完善和有效运行。

二、客户身份识别第六条金融机构在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时,应当要求客户出示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进行核对并登记。

第七条客户由他人代理办理业务的,金融机构应当同时对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进行核对并登记。

第八条与客户建立人身保险、信托等业务关系,合同的受益人不是客户本人的,金融机构还应当对受益人的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进行核对并登记。

第九条金融机构不得为身份不明的客户提供服务或者与其进行交易,不得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或者假名账户。

第十条金融机构对先前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或者完整性有疑问的,应当重新识别客户身份。

第十一条金融机构应当采取合理方式确认代理关系的存在,分别对代理人和被代理人采取与之相应的身份识别措施。

第十二条金融机构在与客户的业务关系存续期间,应当采取持续的客户身份识别措施。

第十三条金融机构应当根据客户特点、交易特点和风险程度,采取相应的客户身份识别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一)要求客户出示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二)要求客户提供职业、住所、联系方式等信息;(三)通过合法途径查询客户身份信息;(四)要求客户提供辅助身份证明材料;(五)其他必要的客户身份识别措施。

客户身份识别制度

客户身份识别制度

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客户身份识别基本原则】⏹勤勉尽责⏹遵循“了解你的客户”的原则⏹风险管理(划分风险等级,针对不同风险的客户、业务关系或者交易,采取相应的措施)⏹了解客户及其交易目的和交易性质,了解实际控制客户的自然人和交易的实际受益人。

【客户身份识别的主要环节】⏹建立关系(初次识别):客户是谁?交易目的?⏹关系存续(持续识别、重新识别):什么样的交易?为什么交易?与什么人交易?怎样交易?【对新客户的身份识别】⏹完整的客户身份识别流程应包括:核对、了解、登记、留存四个环节。

⏹核对客户的有效身份证件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

其中核对的含义:核查、比对。

一是证件与本人进行核对,最直观的、最有效;二是进行联网核查;三是与以往的信息进行比对。

⏹了解实际控制客户的自然人和交易的实际受益人。

采用合理手段,了解客户是谁?交易目的?☞自然人客户的身份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国籍、职业、住所地或者工作单位地址、联系方式,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和有效期限。

客户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登记客户的经常居住地。

☞自然人客户基本信息采集⏹职业:⏹住所: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登记客户的经常居住地。

⏹身份证有效期限:二代身份证背面记载有效期,留存复印件正反面;证件到期时涉及原有客户信息的更新。

☞对公客户的身份基本信息⏹客户的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号码;可证明该客户依法设立或者可依法开展经营、社会活动的执照、证件或者文件的名称、号码和有效期限;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授权办理业务人员的姓名、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有效期限。

☞对公客户基本信息采集⏹有效身份证件的种类:既包括可证明该客户依法设立或者可依法开展经营、社会活动的执照、证件或者文件,又包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

⏹证件的期限:银反洗发[2007]14号文件中,对证件到期做出了解释。

⏹控股股东或法定代表人与负责人⏹授权办理业务人员核对、了解、登记、留存身份证件。

客户身份识别制度流程

客户身份识别制度流程

客户身份识别制度
根据2006年10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我行按照规定建立客户身份识别制度。

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条客户身份识别,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或者为客户提供金融服务时,针对具有不同洗钱或恐怖融资风险特征的客户,采取相应措施,确认客户的真实身份,了解和关注客户的职业情况或经营背景、交易目的、交易性质以及资金来源、资金用途、实际收益等。

并登记。

(二)要求客户补充其他身份资料或者身份证明文件;
(三)回访客户或实地查访;
(四)向公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实;
(五)要求客户完整填写业务合同、单据或凭证;
(六)寄送商业信函或发送电子邮件;
(七)电话联系;
(八)关注和分析客户的资金交易情况;
(九)与已知的犯罪分子或恐怖组织、个人名单进行比对;
(十)其它可依法采取的措施。

第四条对下列情形,我行员工应采取持续的客户身份识别措施:
(一)对于高风险客户或者高风险账户持有人,我行员工应当了解其资金来源、资金用途、经济状况或者经营状况等信息,加强对其金融交易活动的监测分析;
(二)客户先前提交的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已过有效期的,客户没有在合理期限内更新且没有提出合理理由的,我行员工应中止为客户办理业务。

第五条各部门要严格执行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客户身份识别工作如与其他系统内规定出现矛盾,以该办法为准执行。

第六条本制度由xx支行反洗钱领导组负责解释、修改,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客户身份识别操作规程

客户身份识别操作规程

第一节总则一、为规范客户身份辨认行为,防备业务操作风险,增强风险控制能力,保证业务经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等法律、行政法规旳规定,制定本操作规程。

二、应遵循“严格准入、重点辨认、持续关注、具体登记、及时报告”旳原则,严格客户身份辨认。

(一)、严格准入。

严格开立账户或签订合同建立业务关系旳审核。

不得为身份不明旳客户开立匿名或者假名账户,不得为其提供服务或者与其进行交易。

(二)、重点辨认。

重点对客户信息发生变更、交易异常、涉嫌洗钱及恐怖融资、国家有关部门规定协查旳犯罪嫌疑人或涉嫌洗钱和恐怖融资分子旳重新辨认以及对非账户规定金额以上旳一次性交易旳审核。

(三)、具体登记。

按规定完整登记客户身份基本信息,并妥善留存客户信息资料。

(四)、及时报告。

第二节法人类客户身份辨认操作一、开立人民币基本存款账户旳客户身份辨认(一)、资料审核(二)、辨认客户身份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及授权办理业务人员旳身份证件,可通过联网核查系统等措施进行核对。

(三)、登记客户身份基本信息1、对完毕客户身份辨认、符合规定旳客户,在钞票管理系统中完整登记客户身份基本信息。

2、授权财务人员办理旳,须留存授权办理业务人员旳身份证复印件和名章印鉴,并在预留印鉴卡旳空白处登记授权办理业务人员旳姓名、有效身份证件种类、号码、有效期限。

印鉴卡经多次登记无空白后可规定客户更换印鉴卡。

(四)、开立账户对人民银行批准开立旳账户,自正式开立之日起3个工作后来,方可对外办理付款业务。

注册验资旳临时存款账户转为基本存款账户和因借款转存开立旳一般存款账户除外。

(五)、资料保存将《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成都银行单位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合同》、开户许可证副本、客户预留印鉴、证明文献原件或复印件、身份证件复印件等专夹保管,开户资料按会计档案保管规定旳年限保管。

二、开立其他结算账户旳客户身份辨认(一)、资料审核1、一般存款账户旳审核2、临时存款账户旳审核(1)注册验资资金,应审核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告知书或有关部门旳批文,同步通过联网核查系统核对注册验资出资人旳身份证件。

客户身份识别制度

客户身份识别制度

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客户身份识别基本原则】勤勉尽责遵循“了解你的客户”的原则风险管理(划分风险等级,针对不同风险的客户、业务关系或者交易,采取相应的措施)了解客户及其交易目的和交易性质,了解实际控制客户的自然人和交易的实际受益人。

【客户身份识别的主要环节】建立关系(初次识别):客户是谁?交易目的?关系存续(持续识别、重新识别):什么样的交易?为什么交易?与什么人交易?怎样交易?【对新客户的身份识别】完整的客户身份识别流程应包括:核对、了解、登记、留存四个环节。

核对客户的有效身份证件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

其中核对的含义:核查、比对。

一是证件与本人进行核对,最直观的、最有效;二是进行联网核查;三是与以往的信息进行比对。

了解实际控制客户的自然人和交易的实际受益人。

采用合理手段,了解客户是谁?交易目的?☞自然人客户的身份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国籍、职业、住所地或者工作单位地址、联系方式,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和有效期限。

客户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登记客户的经常居住地。

☞自然人客户基本信息采集职业:住所: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登记客户的经常居住地。

身份证有效期限:二代身份证背面记载有效期,留存复印件正反面;证件到期时涉及原有客户信息的更新。

☞对公客户的身份基本信息客户的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号码;可证明该客户依法设立或者可依法开展经营、社会活动的执照、证件或者文件的名称、号码和有效期限;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授权办理业务人员的姓名、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有效期限。

☞对公客户基本信息采集有效身份证件的种类:既包括可证明该客户依法设立或者可依法开展经营、社会活动的执照、证件或者文件,又包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

证件的期限:银反洗发[2007]14号文件中,对证件到期做出了解释。

控股股东或法定代表人与负责人授权办理业务人员核对、了解、登记、留存身份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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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客户身份识别基本原则】⏹勤勉尽责⏹遵循“了解你的客户”的原则⏹风险管理(划分风险等级,针对不同风险的客户、业务关系或者交易,采取相应的措施)⏹了解客户及其交易目的和交易性质,了解实际控制客户的自然人和交易的实际受益人。

【客户身份识别的主要环节】⏹建立关系(初次识别):客户是谁?交易目的?⏹关系存续(持续识别、重新识别):什么样的交易?为什么交易?与什么人交易?怎样交易?【对新客户的身份识别】⏹完整的客户身份识别流程应包括:核对、了解、登记、留存四个环节。

⏹核对客户的有效身份证件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

其中核对的含义:核查、比对。

一是证件与本人进行核对,最直观的、最有效;二是进行联网核查;三是与以往的信息进行比对。

⏹了解实际控制客户的自然人和交易的实际受益人。

采用合理手段,了解客户是谁?交易目的?☞自然人客户的身份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国籍、职业、住所地或者工作单位地址、联系方式,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和有效期限。

客户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登记客户的经常居住地。

☞自然人客户基本信息采集⏹职业:⏹住所: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登记客户的经常居住地。

⏹身份证有效期限:二代身份证背面记载有效期,留存复印件正反面;证件到期时涉及原有客户信息的更新。

☞对公客户的身份基本信息⏹客户的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号码;可证明该客户依法设立或者可依法开展经营、社会活动的执照、证件或者文件的名称、号码和有效期限;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授权办理业务人员的姓名、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有效期限。

☞对公客户基本信息采集⏹有效身份证件的种类:既包括可证明该客户依法设立或者可依法开展经营、社会活动的执照、证件或者文件,又包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

⏹证件的期限:银反洗发[2007]14号文件中,对证件到期做出了解释。

⏹控股股东或法定代表人与负责人⏹授权办理业务人员核对、了解、登记、留存身份证件。

【特定业务的识别】⏹大额现金存取:为自然人客户办理人民币单笔5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现金存取业务的,应当核对客户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

对于他人代理办理的,银行应严格审核存款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并留存存款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或影印件。

⏹一次性交易:本行为不在本行开立账户的客户提供现金汇款、现钞兑换、票据兑付等一次性金融服务且交易金额单笔人民币1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000美元以上的,应当识别客户身份,了解实际控制客户的自然人和交易的实际受益人,核对客户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登记客户身份基本信息,并留存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者影印件。

⏹客户为外国政要:金融机构为其开立账户应当经高级管理层的批准。

⏹汇出或接收跨境汇款:汇款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账号-交易流水号、收款人姓名、收汇款人住所-汇出汇入款地所在地名称。

汇款人没有在本金融机构开户,金融机构无法登记汇款人账号的,可登记并向接收汇款的境外机构提供其他相关信息,确保该笔交易的可跟踪稽核。

境外收款人住所不明确的,金融机构可登记接收汇款的境外机构所在地名称。

接收境外汇入款的金融机构,发现汇款人姓名或者名称、汇款人账号和汇款人住所三项信息中任何一项缺失的,应要求境外机构补充。

如汇款人没有在办理汇出业务的境外机构开立账户,接收汇款的境内金融机构无法登记汇款人账号的,可登记其他相关信息,确保该笔交易的可跟踪稽核。

境外汇款人住所不明确的,境内金融机构可登记资金汇出地名称。

⏹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业务一般原则:金融机构应采取合理方式确认代理关系的存在,在按照本办法的有关要求对被代理人采取客户身份识别措施时,应当核对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登记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

代理存取现金:当自然人客户由他人代理存取现金时,金融机构应按照以下要求开展客户身份识别工作:当单笔存(或取)款的金额达到或超过人民币5万元或者外币等值1万美元时,金融机构原则上应同时核对存款人(或取款人)和户主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并登记存款人(或取款人)的姓名、联系方式以及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

考虑到通存通兑业务的实际情况,如果存款人因合理理由无法提供户主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且单笔存款金额达到或超过人民币1万元或者外币等值1000美元的现金时,金融机构可参照《身份识别办法》第七条有关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提供一定金额以上一次性金融服务时履行客户身份识别的要求,对存款人开展相关客户身份识别工作。

业务办理过程中,如发现异常情况,金融机构应进一步通过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对客户身份进行核查。

【持续的客户身份识别:风险分类管理】⏹一般原则:应按照客户的特点或者账户的属性,并考虑地域、业务、行业、客户是否为外国政要等因素,划分风险等级,并在持续关注的基础上,适时调整风险等级。

在同等条件下,来自于反洗钱、反恐怖融资监管薄弱国家(地区)客户的风险等级应高于来自于其他国家(地区)的客户。

⏹等级划分及调整期限:对法人金融机构的等级划分要求:对于2007年8月1日至2009年1月1日之间建立业务关系的客户,金融机构应于2009年年底完成等级划分工作。

对于2007年8月1日以前建立了业务关系且2007年8月1日后没有再建立新业务关系的客户,金融机构应于2011年年底前完成等级划分工作。

对于2009年1月1日以后建立业务关系的客户,金融机构应在业务关系建立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等级划分工作。

审核要求:按风险等级定期审核,对风险等级较高客户或者账户的审核应严于对风险等级较低客户或者账户的审核。

对本金融机构风险等级最高的客户或者账户,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审核。

【持续的客户身份识别:尽职调查】⏹一般原则:关注客户及其日常经营活动、金融交易情况,及时提示客户更新资料信息。

⏹高风险客户:对于高风险客户或者高风险账户持有人,金融机构应当了解其资金来源、资金用途、经济状况或者经营状况等信息,加强对其金融交易活动的监测分析。

客户为外国政要的,金融机构应采取合理措施了解其资金来源和用途。

⏹身份证件过有效期:客户先前提交的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已过有效期的,客户没有在合理期限内更新且没有提出合理理由的,金融机构应中止为客户办理业务。

其中“合理期限”,并非一个固定期限要求,应根据当时的具体情况合理确定。

客户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过期后,客户之前的业务委托依然有效,但如果客户没有在合理期限内更新且没有提出合理理由的,金融机构应中止为客户办理新业务。

当客户有业务办理需求时,才存在金融机构中止为客户办理业务的问题。

银行无法取得与客户的联系时,客户自然也无法请求银行为其办理新业务。

银行可依法自行决定与客户的业务关系。

【重新识别客户】⏹客户要求变更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种类、身份证件号码、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

⏹客户行为或者交易情况出现异常的。

⏹客户姓名或者名称与国务院有关部门、机构和司法机关依法要求金融机构协查或者关注的犯罪嫌疑人、洗钱和恐怖融资分子的姓名或者名称相同的。

⏹客户有洗钱、恐怖融资活动嫌疑的。

⏹金融机构获得的客户信息与先前已经掌握的相关信息存在不一致或者相互矛盾的。

⏹先前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存在疑点的。

⏹金融机构认为应重新识别客户身份的其他情形。

【客户身份识别措施】⏹核对客户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要求客户补充其他身份资料或身份证明文件⏹回访客户⏹实地查访⏹向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核实⏹其他可依法采取的措施【委托其他金融机构识别】⏹金融机构委托其他金融机构向客户销售金融产品时,应在委托协议中明确双方在识别客户身份方面的职责,相互间提供必要的协助,相应采取有效的客户身份识别措施。

【委托第三方识别的基本要求】⏹能够证明第三方按反洗钱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的要求,采取了客户身份识别和身份资料保存的必要措施。

⏹第三方为本金融机构提供客户信息,不存在法律制度、技术等方面的障碍。

⏹本金融机构在办理业务时,能立即获得第三方提供的客户信息,还可在必要时从第三方获得客户的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明文件的原件、复印件或者影印件。

⏹委托第三方代为履行识别客户身份的,金融机构应当承担未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责任。

【可疑行为报告(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和当地人民银行)】⏹客户拒绝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

⏹对向境内汇入资金的境外机构提出要求后,仍无法完整获得汇款人姓名或者名称、汇款人账号和汇款人住所及其他相关替代性信息的。

⏹客户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新客户基本信息的。

⏹采取必要措施后,仍怀疑先前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的。

⏹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时发现的其他可疑行为。

【外换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反洗钱规定》部分】⏹风险的高低划分为低、中、高三级,三级的定义分别为:•低级风险客户:潜在洗钱风险最低的客户;•中级风险客户:存在潜在洗钱风险可能性的客户;•高级风险客户:潜在洗钱风险较高的客户。

⏹各级客户分类的标准如下:•低级风险客户:个人:学生、特派员、大企业派驻中国职员、分行企业客户职员;企业:国营企业,大中型法人企业,母公司与外换其他分行有交易背景的客户•中级风险客户:个人:委托理财客户(贵宾客户),旅游人员、自由职业者、无业者;企业:境外公司,小型私营企业。

•高级风险客户:个人:有政治背景的人,国家公职人员,在恐怖分子名单中出现的人,被中国监管机构查询过身份信息的客户;匿名、假名或资料不全的客户,开户时所填客户信息中的职业、住址、年龄等显示的收入水平与其预计交易规模不符的客户;企业:个体工商户,珠宝店,贵金属经销商,现金集中行业(如饭店、娱乐场所、零售店,旅行社等),被中国监管机构查询过身份信息的客户。

* 来自于下列洗钱高风险和恐怖融资地区或国家的个人或母公司在这些地区或国家的境外投资企业均属于高风险客户:➢国际金融合作小组评定的非合作国家和地区;➢美国外国资产控制局列出的黑名单国家;➢毒品交易重点国家;➢避税型离岸金融中心。

⏹对于中级和高级风险客户,经总行合规管理部判断认为其存在较高洗钱风险,可拒绝接受其为本行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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