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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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师大奖助学金设置

南师大奖助学金设置

南师大奖助学金设置发布时间:11-07-11 16:27:03 文章来源:仙林七七八八浏览次数:2123 [ 字号:大中小] 南京师范大学秉承百余年来形成的“以人为本”的厚生传统,十分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健康成长,凭借良好的社会声誉和人才培养方面的优势,积极争取校内外企业、社会团体及热心教育和社会公益事业的个人到学校捐资设奖,积极构建包括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基金、特殊困难补助、国家助学贷款和学宿费减免在内的助学体系。

目前,①设有“国家奖学金”、“校长特别奖学金”、“朱敬文奖学金”等十余种奖学金。

学校每年颁发奖学金达900多万元,在校学生获奖比例高达70%;②设有“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十余种助学金,每年发放助学金2000多万元,大部分助学金在新生入学后即可享受,在校学生获资助比例高达31%;③设立勤工助学基金,广辟勤工助学岗位,鼓励学生通过劳动获得报酬,顺利完成学业。

现已设立校内勤工助学岗位2000多个,年投入勤工助学基金近200万元;④每年为近千名学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或生源地助学贷款;⑤每年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费或住宿费减免达100多万元具体设置情况:校长特别奖学金为促进我校优良校风学风建设,培养具有实事求是、严谨踏实、奋发进取、开拓创新精神的优秀人才,学校从2004年起设立南京师范大学校长特别奖学金。

校长特别奖学金每年秋季学期评定一次,是学校设立的最高荣誉奖学金。

一、评奖范围南京师范大学在籍全日制本科三、四年级的学生均有资格参加校长特别奖学金的评比。

二、评奖名额及金额本科生校长特别奖学金每年评选25名,每名学生奖励人民币8000元,且学生在校期间至多一次获奖。

三、评奖条件(一)基本条件1.热爱祖国,品德优良,立志为祖国教育事业和建设事业服务;2.在校期间曾获校“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并多次获得滚动式奖学金一等奖;3.每学年必修课考试成绩平均分在85分以上,且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综合测评成绩排名于所在专业达到前3名。

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管理

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管理

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管理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管理是指南京师范大学为管理其研究生而制定的一套系列规定、措施和办法。

南京师范大学设有对研究生管理的单独处,负责实施各项研究生管理工作。

根据《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管理条例》和《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规定》等文件,南京师范大学采取多项措施,为研究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开展有意义的研究项目,取得更大的成就。

首先,对于研究生申请录取,南京师范大学在申请步骤上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以保证研究生的学历水平和能力水平符合学校的要求。

本科生需提交本科毕业证书、本科学历证书、专业研究成果、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单、专业专业能力测试成绩等证明材料,由专家小组对申请者进行审核,以决定是否录取。

其次,在学号签发、考勤和考试管理等方面,南京师范大学采取有效的管理措施,确保研究生的考勤和考试准确有效。

每个研究生都会发放一张学生卡,学生需签到进行考勤,考试需使用学生卡打卡签到,Moocs课程也需使用学生卡参加考试。

此外,南京师范大学针对研究生的研究开展,采取了一系列支持措施,以促进研究生的学术研究成果。

学校设有“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提供研究生学术研究和创新科技领域的资金支持;学校设有“研究生创新项目”,并根据项目情况提供技术支持,以帮助研究生完成研究;学校还设有“研究生论文指导基金”,支持研究生开展学术研究,发表论文,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等。

最后,南京师范大学采取加博士考试的形式,对研究生的学位审核进行把关,以保障学位的真实性。

每一位研究生都需要参加学校的答辩考试,进行学位论文评比,以确保学位的可信度。

总之,南京师范大学在研究生管理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有效的措施,以保证研究生受到合理、有序的管理,为研究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为学校的科学研究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免费下载】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新

【免费下载】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新

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在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的情况下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3〕219号)和《江苏省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苏财规〔2014〕2号)文件精神,我校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为做好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研究生是指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正常学制内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第二章 基本申请条件与奖励标准第三条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三)诚实守信,品学兼优;(四)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第四条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申请:(一)欠缴学费者;、管路敷设技术通过管线敷设技术,不仅可以解决吊顶层配置不规范问题,而且可保障各类管路习题到位。

在管路敷设过程中,要加强看护关于管路高中资料试卷连接管口处理高中资料试卷弯扁度固定盒位置保护层防腐跨接地线弯曲半径标高等,要求技术交底。

管线敷设技术中包含线槽、管架等多项方式,为解决高中语文电气课件中管壁薄、接口不严等问题,合理利用管线敷设技术。

线缆敷设原则:在分线盒处,当不同电压回路交叉时,应采用金属隔板进行隔开处理;同一线槽内,强电回路须同时切断习题电源,线缆敷设完毕,要进行检查和检测处理。

、电气课件中调试对全部高中资料试卷电气设备,在安装过程中以及安装结束后进行高中资料试卷调整试验;通电检查所有设备高中资料试卷相互作用与相互关系,根据生产工艺高中资料试卷要求,对电气设备进行空载与带负荷下高中资料试卷调控试验;对设备进行调整使其在正常工况下与过度工作下都可以正常工作;对于继电保护进行整核对定值,审核与校对图纸,编写复杂设备与装置高中资料试卷调试方案,编写重要设备高中资料试卷试验方案以及系统启动方案;对整套启动过程中高中资料试卷电气设备进行调试工作并且进行过关运行高中资料试卷技术指导。

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校长奖学金评审办法-南京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

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校长奖学金评审办法-南京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

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校长奖学金评审办法第一条为激励研究生品学兼修、奋发进取,促进研究生全面发展、成才成长,我校特设立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校长奖学金。

第二条校长奖学金每年春季学期评选,正常学制内的全日制研究生在毕业学年参评。

校长奖学金本着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每年评选不超过30名同学,每人奖励人民币8000元。

第三条申请条件:(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诚实守信,品学兼优;积极参与校园文化和志愿服务活动。

(二)学习勤奋,学风严谨,学习成绩特别优秀,学业综合测评名列前茅,在读期间获得过国家奖学金。

(三)在学习期间取得突出科研学术成果;或在其他方面做出重要贡献。

1. 文科博士研究生至少有1篇本人为第一作者的论文在SSCI、A&HCI或有2篇在我校认定的权威期刊上发表,其中1篇为一级权威期刊;理工科博士研究生至少有2篇本人为第一作者的论文在SCI收录期刊发表,其中至少1篇在SCI TOP期刊发表;体育艺术类的博士研究生在国家级参展、演出、体育大赛中取得突出成果或者本人为第一作者在我校认定的权威期刊上发表1篇学术论文;2. 文科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至少有1篇本人为第一作者的论文在SSCI、A&HCI收录期刊、我校认定的权威期刊上发表或2篇—1—学术论文被CSSCI收录;理工科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至少有1篇本人为第一作者的论文在SCI期刊发表或者有1项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体育艺术类的硕士研究生在省级及以上参展、演出、体育大赛中取得突出成果并且本人为第一作者的学术论文被CSSCI 收录。

3. 专业学位硕士具有突出的创新实践成果;4. 取得突出成绩,为学校赢得良好的社会声誉,为学校发展做出重要贡献。

第四条申请材料:(一)申报者情况简介;(二)本学历在读期间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三)本学历在读期间科研、创新实践成果复印件;其中成果要求:1. 权威期刊目录以《南京师范大学学术期刊认定办法》为准。

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

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

.师大学文件宁师研〔2014〕2号师大学关于学术型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指导意见各学院:为适应研究生教育发展新形势和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需求,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和《师大学“十二五”事业发展规划》等文件精神,我校决定开展学术型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并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一)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坚持走涵式发展道路,以服务需求、提高质量为主线,全面反映国家和省对研究生培养的基本要求和新精神,进一步深化研究生教育. . .改革,更好地适应和满足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专门人才的多样化需求。

(二)以学校“十二五”事业发展规划为指导,进一步明确研究生培养工作在学校发展与学科建设工作中的突出地位,结合学校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的基本思路和实施方案,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为我校开启建设有国际影响的高水平大学的新征程作出贡献。

二、修订原则(一)坚持人才培养的科学性。

遵循研究生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依据学科特点科学制定研究生培养目标和容,合理建构课程体系,设计培养方式与培养过程。

正确处理课程教学与科学研究、研究生共性培养与个性发展、导师指导与研究生自主学习及自由探索之间的关系。

(二)注重人才培养的整体性。

转变教育理念,改革培养模式,准确把握国家《学科授予和人才培养一级学科简介》的涵,在一级学科框架下制定研究生培养方案;加强课程建设,开展硕博衔接的整体性课程设计,实施全校课程的通修通选。

(三)突出人才培养的创新性。

与时俱进,跟踪学术前沿,更加突出研究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培养;建立导师团队,有效实施集体指导,更加突出科教结合,不断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研究生培养模式与机制。

(四)体现人才培养的个性化。

南京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学费

南京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学费

南京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学费
南京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的学费收费标准如下:
一、学费:
1、普通硕士学费:学费2000元/学年,期末考试费300元/学年。

2、专业学位学费:学费2500元/学年,期末考试费300元/学年。

二、住宿费:
根据学校规定,住宿费由学生自理。

三、其他费用:
1、新生入学缴费:学费押金(财务处凭毕业证打款)100元/人;课本
资料费150元/人。

2、毕业手续费:毕业论文相关费用50元/人;毕业证重印费50元/份,找回毕业证费用为50元/份。

3、学生证等证件复印费:20元/份。

4、学术会议费:按具体情况交纳。

四、奖励:
根据个人学业成绩及课外活动积极性,给予适当奖励,金额按照学校规定。

南京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的学费收费制度虽然有所规定,但是学校会根据当前经济情况下学生收入水平,提供由学校垫付学费、助学金及部分教材费等形式的学费减免政策。

学校还可以根据不同的情况提出定期的弹性政策,授予延期缴费的机会,以支持学生能够安心修读和持续贡献自己的努力成果。

南京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能力提升计划实施方案

南京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能力提升计划实施方案

南京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能力提升计划实施方案为加快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进一步提升博士研究生的创新能力,产生具有创新性的研究成果,提高我校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学校组织实施面向博士培养生培养全过程的能力提升计划,即面向一年级的博士学术新人培育计划(具体选拨要求、评审程序、项目管理参见学校以“申请-审核”方式选拔“学校发展计划”博士研究生的相关规定,入选“学校发展计划”者即为入选博士学术新人培育计划),面向二年级的博士学位论文优秀选题计划,面向三年级的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计划。

一、博士学位论文优秀选题资助计划(一)选拔要求1.申请人应为我校全日制非定向二年级博士研究生。

2.申请人博士学位论文选题明确且具有良好的研究前景。

3.申请人已展露出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潜力,具有一定水平的科研成果。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博士研究生可优先入选:1)申请人科研成果特别突出;2)申请人选题结合导师主持的在研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3)申请人所在学科为国家重点学科或省优势学科;4)申请人导师指导的博士研究生曾获得过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或提名论文。

(二)评审程序1.博士学位论文优秀选题资助计划项目每年评选一次,时间为每年9月份。

2.申请人与导师共同填写《南京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优秀选题资助计划申请表》,连同已经取得的研究成果一并报所在学院。

3.学院按二年级博士研究生人数的10%遴选(不足1人的学院按1人计)、排序,并报研究生院。

4.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后确定博士学位论文优秀选题资助计划人选。

(三)项目管理1.博士学位论文优秀选题资助计划项目为期一年,项目负责人应于一年期满时向研究生院提交《南京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优秀选题资助计划结题报告书》,项目执行优秀者可优先考虑入选下一年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计划。

2.入选博士学位论文优秀选题资助计划项目的研究生可获得科研资助经费8000元,生活费资助8000元,首次各拨付50%,余款在结题合格后拨付。

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

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

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第一条根据《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号)和《关于转发<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苏教助[]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主要用于奖励在培养潜力、学业水平和科研成果等方面表现优异的研究生。

参评研究生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正常学制内的全日制研究生(全脱产学习)。

入选“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计划”的研究生,在学制延长期内也可申报。

第三条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万元。

第四条基本申请条件:.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团结友爱,富有团队精神,道德品质优良;.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第五条研究生出现以下任一情况,不具备当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且仍在处分期内者;1 / 5.参评学年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第六条在正常学制内,因国家和单位公派出国留学或校际交流在境外学习的研究生,仍具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由于因私出国留学、疾病、创业等原因未在校学习的研究生,不具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第七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须兼顾学术型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

学术型研究生评审标准应偏重考察其科研创新能力和体现创新能力的科研成果;专业学位研究生评审标准应偏重考察其专业实践能力和适应专业岗位的综合素质。

同等条件下,入选江苏省研究生创新工程、博士学术新人培育计划、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计划、在专业实践领域取得突出成绩的研究生优先考虑。

第八条新入学研究生申报国家奖学金,要重点考察其在研究生招生考试时的相关成绩及考核评价情况,兼顾其在本科或硕士阶段取得的突出成绩,可在复试时组织专家和研究生导师对其采取评审答辩等形式的考察,确保符合条件的新入学研究生获得国家奖学金。

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

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

南京师范大学文件宁师研〔2014〕2号南京师范大学关于学术型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指导意见各学院:为适应研究生教育发展新形势和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需求,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和《南京师范大学“十二五”事业发展规划》等文件精神,我校决定开展学术型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并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一)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坚持走内涵式发展道路,以服务需求、提高质量为主线,全面反映国家和江苏省对研究生培养的基本要求和新精神,进一步深化研究页脚内容1生教育改革,更好地适应和满足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专门人才的多样化需求。

(二)以学校“十二五”事业发展规划为指导,进一步明确研究生培养工作在学校发展与学科建设工作中的突出地位,结合学校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的基本思路和实施方案,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为我校开启建设有国际影响的高水平大学的新征程作出贡献。

二、修订原则(一)坚持人才培养的科学性。

遵循研究生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依据学科特点科学制定研究生培养目标和内容,合理建构课程体系,设计培养方式与培养过程。

正确处理课程教学与科学研究、研究生共性培养与个性发展、导师指导与研究生自主学习及自由探索之间的关系。

(二)注重人才培养的整体性。

转变教育理念,改革培养模式,准确把握国家《学科授予和人才培养一级学科简介》的内涵,在一级学科框架下制定研究生培养方案;加强课程建设,开展硕博衔接的整体性课程设计,实施全校课程的通修通选。

(三)突出人才培养的创新性。

与时俱进,跟踪学术前沿,更加突出研究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培养;建立导师团队,有效实施集体指导,更加突出科教结合,不断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研究生培养模式与机制。

南师大奖助学金设置

南师大奖助学金设置

南师大奖助学金设置背景南京师范大学是一所历史悠久、声誉卓著的综合性大学,长期以来一直致力于为广大学生提供优质的教育教学资源与良好的学习环境。

然而,部分学生在经济上遇到了困难,影响到了他们的学业和个人成长,这时,南京师范大学奖助学金设立就成为前所未有的重要。

奖助学金种类南师大设有多种奖助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南师大教育发展基金会助学金和各系助学金。

其中,国家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南师大教育发展基金会助学金和各系助学金申请周期不同。

国家奖学金南京师范大学国家奖学金是国家为了表彰、鼓励优秀学生在各方面的表现而设立的重要奖项,是南师大最为重要的奖助学金之一。

每年学校都会通过才艺展示、学术表现以及公益志愿活动等多种方式选拔实力颇强的学生获得国家奖学金。

同时,南师大的国家奖学金拥有一定的名额限制,保证奖学金的稀缺性和含金量。

南师大教育发展基金会助学金南师大教育发展基金会助学金是由南京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成立的,旨在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资助,缓解家庭经济压力,让他们更好地专心学习。

该项目对于学生资助金额较大,通常一次性资助。

各系助学金南师大的各系助学金也是学校多年来一直在持续推行的重要奖惩制度。

每个学院分别设立专门的助学金,针对特定的学生群体进行资助,包括品学兼优、家庭困难等多个方面。

助学金资助金额较小,但是针对性强,发挥了分级奖励帮扶的重要作用。

申请条件奖助学金作为学校的一个重要资助渠道,需要学生有一定的申请条件。

具体来说,南师大奖助学金的申请条件分为以下几个方面:1.学业表现优异,例如平均分在高水平或八成以上;2.在校期间积极参加公益、文体、外联或其他有益于社会与个人发展的活动;3.家庭经济困难,或家庭中有严重的疾病或残疾等情况;4.诚信守规,遵守校规校纪,并未参与过任何违规违纪的行为。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类型的奖助学金申请条件可能存在差异,具体以学校公示信息为准。

申请流程申请各类型奖助学金的流程也各不相同,需要学生们仔细阅读相关流程指导。

江苏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

江苏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

江苏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教育厅制定的《江苏省普通高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苏财规〔2012〕35号),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用于奖励高等学校中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已取得正式学籍、每年正常注册且在规定的学制年限内、二年级及以上、无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全日制研究生。

第四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向省级、国家级重点学科适当倾斜。

第五条为充分发挥各类研究生奖学金的激励作用,凡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不再参加当年度除朱敬文奖学金外其他各类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审。

研究生在学制期限内申请和获得国家奖学金的次数不限,但其已经用于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的科研成果或奖项不得重复使用。

第二章奖励标准与申请条件第六条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第七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四)学习成绩优异,已修课程平均成绩在80(含)分以上,且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五)科研能力突出,发展潜力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在读期间以江苏师范大学(或徐州师范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或第一通讯作者单位)、本人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在《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期刊(含来源期刊、扩展版来源期刊、来源集刊)、《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扩展版入选期刊及更高级别刊物上发表专业论文一篇及以上;或出版本学科专业领域学术专著或译著一部及以上(本人为第一作者,或本人为主要作者,撰写5万字以上)。

2.以第一发明人取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或国家发明专利受理证明,或取得与所学专业相关的重要的实用新型专利授权。

南师大研究生管理

南师大研究生管理

南师大研究生管理南师大研究生管理是指南京师范大学对研究生进行管理的一系列制度和措施。

研究生管理是高等教育教育教学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提高研究生教育教学质量和研究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南师大研究生管理从入学前的招生工作到毕业后的就业指导,涵盖了研究生的全部学习生活。

其中,研究生招生选拔、研究生培养计划、课程设置、指导教师制度、研究生学术活动组织、研究生考核评价、研究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和研究生就业指导等是南师大研究生管理的重要内容。

一、研究生招生选拔南师大研究生招生选拔是以学术能力、科研潜质、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为主要评价标准,旨在选拔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综合素质的优秀人才。

在招生选拔过程中,南师大还注重提高招生宣传的质量和深度,提供多样化的招生渠道和服务,增加考生了解南师大的机会。

二、研究生培养计划南师大研究生培养计划是为了保证研究生按照一定的学术标准和规划,有组织、有系统地接受学科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的培养。

南师大研究生培养计划注重培养研究生的综合素质,注重研究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培养,推行导师制度,确保研究生的个性化培养。

三、课程设置南师大研究生课程设置旨在做到课程的科学化、规范化、多样化、个性化,确保研究生在学术研究和专业技能方面有一定的基础和素质,同时通过专业课程的学习,提高研究生的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

四、指导教师制度南师大研究生指导教师制度是为了加强导师与研究生之间的沟通和交流,提高导师的指导质量和水平。

南师大要求指导教师不仅要在学术上给予研究生指导,还要关心研究生的生活和心理健康。

五、研究生学术活动组织南师大研究生学术活动组织是为了培养研究生的学术交流和创新能力。

南师大重视研究生学术活动组织的质量和效果,推行研究生学术交流活动的多样化,如学术报告、研究生论坛、学术沙龙等。

六、研究生考核评价南师大研究生考核评价是为了对研究生的学术水平和综合素质进行评价,定期组织研究生考试、论文评审等。

南师大还注重通过多种形式的考核评价,如学术论文、学术竞赛、综合能力测试等,全面评价研究生的学术水平和综合素质。

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意见

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意见

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意见为进一步完善我校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和培养质量,吸引优质生源,培养拔尖创新人才,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和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发改委、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苏财教〔2014〕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意见。

一、基本原则遵循研究生教育成长规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以人才培养为根本,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建立健全长效、多元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全面激发研究生教育活力,促进研究生教育的规模、结构、质量、效益协调发展。

坚持系统设计,完善体制机制;坚持教育规律,促进质量提升;坚持以人为本,提高待遇水平;坚持统筹谋划,积极稳妥推进。

二、主要内容研究生奖助体系由研究生奖学金、助学金两部分组成。

研究生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专项(社会资助)奖学金;研究生助学金包括国家助学金,助研、助教、助管(以下简称“三助”)岗位助学金,特殊困难救助金和国家助学贷款等。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博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30000元,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20000元。

国家奖学金奖励名额及经费由国家下达,评选标准按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主要用于奖励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覆盖我校非定向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评选办法按照《南京师范大学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三)研究生专项(社会资助)奖学金研究生专项(社会资助)奖学金包括:校长特别奖学金、朱敬文奖学金、华藏奖学金、同曦集团助学奖学金等。

评选办法和奖励标准按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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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办法研究生奖助体系由研究生奖学金、助学金和荣誉称号评选三部分组成。

研究生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专项(社会资助)奖学金;研究生助学金包括国家助学金、专项(社会资助)助学金、博士学校助学金、“三助”岗位津贴、特殊困难补助和国家助学贷款。

一、研究生奖学金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博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3万元每生每年,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2万元每生每年。

国家奖学金的奖励名额及经费由国家下达。

2018年名额为博士35名,硕士159名。

(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我校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硕士、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最高标准分别为每生每年12000元和18000元。

我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覆盖我校具有中国国籍的非定向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其等级、标准和比例如下:
年级
标准(万元)、等级及比例
硕士博士
一年级一等二等三等一等二等三等1.2 0.6 1.8 1.2
二三年级
1.2 0.8 0.6 1.8 1.5 1.2
20% 50% 30% 30% 50% 20% (三)研究生专项(社会资助)奖学金
校长奖学金:每年评选不超过30名同学,每人奖励人民币8000元。

朱敬文特别奖学金:每次评选不超过14名,每人奖励金额为5000元。

朱敬文普通奖学金:每次评选不超过83名;每人奖励金额为2000元。

二、研究生助学金
(一)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覆盖我校非定向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3500元,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二)研究生专项(社会资助)助学金
朱敬文助学金:每次评选不超过50名,金额为2000元。

同曦助学金:面向安徽籍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A级8000元/年、B级4000元/年、C级2000元/年。

总计15万元/年。

(三)博士学校助学金
博士学校助学金覆盖我校非定向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

(三)研究生“三助”岗位津贴
学校设立研究生助研、助教、助管岗位,提供“三助”津贴。

(四)研究生特殊困难补助
学校设立研究生特殊困难补助,用于补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研究生生活有困难或者研究生本人发生突发重病等情况。

对于研究生一般困难补助给予500-1000元,个人发生重大疾病、家庭重大变故等情况,视情节轻重,给予困难补助标准为2000-5000元。

研究生特殊困难补助由研究生院(研工部)视实际情况发放。

各培养单位可视财力状况,对经济困难学生予以资助。

(五)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
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按照学校国家助学贷款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注:以上奖助体系实施依据具体奖助学金评审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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