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检疫法规简介(doc35张)
第3章动植物检疫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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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动物和动物产品的检疫处理
进境动物:
– 检出一类疫病:连同其同群的其他动物全部退回, 或全群扑杀并销毁尸体 – 检出二类疫病:患病动物退回或扑杀并销毁尸体, 同群其他动物放行至指定地点继续观察 – 检出其他疫病:根据危害程度做除害处理 – 旅客携带的伴侣动物:提供输出国(或地区)官方 32 出具的检疫证书和狂犬病免疫证书
(1)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 实施条例、《植物检疫条例》《动物防疫 法》,《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管理办法》 (2)中国与输出国签订的双边检疫协定 (含协定、备忘录、检疫议定书) (3)输出国家或地区的动植物疫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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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检疫许可的类型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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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境:
– 发现进境国检疫要求中所规定不能进境的有害生 物,并无有效除害处理--------退回或销毁处理 – 一般性植物有害生物,并已失去使用价值---------退回或销毁处理 – 其他不合格检疫物进行除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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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检疫除害处理技术和方法
1) 常规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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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熏蒸处理(fumigation treatment)
z 国家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及地方植物检疫 站:农业植物种子、块茎等繁殖材料 z 国家林业局及地方林业保护站:林木种子 和林木种苗
13 注意: 但农业机构不能审批禁止入境的物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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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检疫审批的基本步骤
1)、提出申请: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植物 检疫许可申请表〉及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第二章 植物检疫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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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检疫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其他法规及其地方性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
1991年10月30日,7届人大第22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国 家主席杨尚昆签署第53号主席令,公布了这部法 律。这是我国第一部由最高权力机关颁布的以动 植物检疫为主题的法律,标志着我国口岸动植物 检疫工作走上了更加健全的法制轨道。
区域性植保组织以及国家间的双边协定、协议等。
International Plant Protection Convention
(New Revised Text approved by the FAO Conference at its 29th Session - November 1997)
几个重要的概念
pest: 任何对植物、植物产品造成损害的植 物、动物、病原物的小种、株系或生物型。
Quarantine Pest: 对某一地区具有潜在经济 重要性,但在该地区尚未存在或虽存在但分 布未广,并由官方控制的有害生物。
Regulated Non- Quarantine Pest: 一种存 在于种植材料上,并将对其造成不可接受的 损害的非检疫性有害生物,因而对于进口国 来说是被限定的有害生物。(第16个标准)
技术依托单位
三、植物检疫措施的国际标准
植物检疫措施国际标准 (International standards for Phytosanitary
Measurements, ISPMs) 共17个标准,具体内容见P36~47 比较重要的有:有害生物风险分析准则、 建立非疫产地和非疫生产点的要求、检疫性 有害生物的风险分析(PRA)、限定的非检 疫性有害生物:概念与应用 常见的植物检疫术语见附录5
植物检疫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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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规定的限量为0.05ppm 日本规定本国的萝卜和白菜中毒死蜱的最高残 留限量分别为3.0ppm和1.0p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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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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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令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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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同等对待(等效)
1、如出口成员客观地向进口成员证明其卫生与植物卫生
措施达到进口成员适当的卫生与植物卫生保护水平,则各
11松孢锈病菌
10猕猴桃细菌性溃疡病菌
12蔗扁蛾
13枣大球蚧
14落叶松枯梢病菌
16红棕象甲
15杨树花叶病毒
17青杨脊虎天牛
18冠瘿病菌
19草坪草褐斑病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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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46 – 49条,如下方面规定:
明确规定种子质量
进出口种子——施行检疫;商品种子——贸易法律
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名单
(一) 稻、麦、玉米、高粱、豆类、薯类等作物的种子、块
根、块茎及其他繁殖材料和来源于上述植物运出发生疫情
的县级行政区域的植物产品;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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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新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单
昆虫类17种:菜豆象、柑橘小实蝇等
线虫类3种:菊花滑刃线虫、烂茎线虫、香蕉穿孔线虫
【产生背景】1979国际贸易和关税总协定( GATI);技术贸易壁垒协议(TBT);针对技 术性壁垒的约束力不够、要求不明确,提出。
由WTO颁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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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性贸易壁垒”
以国家或地区的技术法规、协议、标准和认证体系(合格 评定程序)等形式出现,涉及的内容广泛,含盖科学技术 、卫生、检疫、安全、环保、产品质量和认证等诸多技术 性指标体系,运用于国际贸易当中,呈现出灵活多变、名 目繁多的规定。
动植物检疫法规概述ppt课件
![动植物检疫法规概述ppt课件](https://img.taocdn.com/s3/m/25c6406f9ec3d5bbfc0a7468.png)
1 动植物检疫法规概述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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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检疫性有害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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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植物检疫机构与职能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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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现行植物检疫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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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动物检疫机构与职能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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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现行动物检疫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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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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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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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考核方法及要求
❖ 1.考核方式:考查; ❖ 2.考核方法:课程论文; ❖ 3.成绩评定: ❖ 总评成绩100分=平时50分+课程论文50分 ❖ 平时成绩=考勤(10分)+作业(20分)+小
率更高,因而,长相思后来成为了卢瓦尔河
上游地区最广泛种植的葡萄品种,而由于所
酿酒款所呈现出的烟熏味,很快就有了 “Blanc Fume”的美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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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因祸得福
❖ 如果没有葡萄根瘤蚜,口感强壮但陈年潜力 有限的马贝克恐怕依然会在法国昌盛至今, 而左右岸被全世界复制不断的“波尔多混酿 ”配方也不会是今天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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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进行苗木检疫及消毒:葡萄根瘤蚜是国内外植物检疫对象 ,在苗木出圃时,必须严格检疫。如发现苗木有蚜病,必须 认真消毒。消毒方法:
❖ ①热水杀蚜:将苗木、插条先放入30~40℃热水中浸5~7 分钟,然后移入50~52℃热水中浸7分钟。
1. 动植物检疫的起源
❖ 14世纪中叶的欧洲。因黑死病、霍乱等流行, 威尼 斯规定外国船只须停40天, 检疫“Quarantine”产生 于拉丁文40天之词义。
❖ 首次法律手段防治病虫害:1660年,法国鲁旺地区 提出铲除小蘖,防小麦杆锈病。
❖ 最早的动物检疫:1866年,英国通过法令,扑杀因 进口种牛带进的牛瘟。
第二章动植物检验检疫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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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S协定》的产生与《关税与贸易壁垒协定》、《TBT协定》 以及《农业协定》等有着密切的关系。
在GATT乌拉圭回合谈判中,关于农业的谈判其焦点始终集中 于削减用于保护国内市场的壁垒这一问题。与此同时,一些 国家担心处于削减中的贸易壁垒(如关税的降低等)或许会被 伪装的保护主义措施以卫生和植物卫生措施(Sanitary and Phytosanitary Measures,简称SPS措施)的形式所取代。但 TBT协定很有限地允许为保护人类、动植物健康,保护环境和 国家安全等,在此背境下制订了《SPS协定》。
(六)秘书处和总干事
WTO总干事由部长级会 议任命,总干事直接领导
wTO秘书处
第二节 WTO与SPS协定
二、 WTO的相关协定
经过GATT乌 拉圭回合, 形成了现在 的《WTO协 定》,该协 定包括马拉 喀什《建立 世界贸易组 织协定》及 其4个附件
第二节 WTO与SPS协定
三、 《SPS协定》简介
WTO的目标
建立一个完整的(包括货物和服务贸易、与贸易有关 的投资及知识产权等在内)、更有活力和持久的多边 贸易体制,包括以往贸易自由化努力的所有成果, 实现全球贸易自由化
第二节 WTO与SPS协定
一、 WTO概况
WTO的职能
第一,管理职能:负责WTO多边协定的实施、管理和运作,同时 为诸边贸易协定的实施、管理和运作提供框架
第二节 WTO与SPS协定
一、 WTO概况
GATT与WTO的关系
《关税与贸易总协定》(General Agreement on Tariff and Trade, GATT,简称关贸总协定)是WTO的前身。
植物检疫证书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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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检疫证书准则是确保国际贸易中植物及其产品的健康和安全的重要文件。
遵循植物检疫证书准则可以有效防止植物病害和有害生物的传播,保护植物资源、生态系统和人类健康。
以下是植物检疫证书准则的一些基本要求:
1.信息准确性:植物检疫证书准则要求证书上的信息准确无误,包括植物及其产品的名称、数量、产地、供应商、国际标准号等。
这些信息对于确保贸易安全和追溯体系非常重要。
2.病害识别:植物检疫证书准则要求证书中注明是否存在病害和有害生物,并提供详细的描述和识别信息。
这有助于接收国了解并采取必要的防控措施。
3.检疫要求:植物检疫证书准则规定了各国之间的植物检疫要求,包括出口国的检疫要求和进口国的入境要求。
这既有助于保障各国的农业安全,也促进了公平贸易。
4.国际标准合规:植物检疫证书准则强调要根据国际标准和程序开展植物检疫工作。
通过遵循国际标准,各国可以实现植物检疫作业的协调一致,提高风险评估和管理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5.合作交流:植物检疫证书准则鼓励各国之间加强合作与交流,共同努力应对植物病害和有害生物的威胁。
通过信息共享、技术交流和人员培训,各国可以提高植物检疫能力,确保贸易的顺利进行。
总之,植物检疫证书准则是保障植物健康和贸易安全的重要工具,通过合规执行这些准则,我们能够有效保护农业资源和生态环境,促进公平贸易,实现可持续发展。
我们要积极参与国际合作,加强技术研发和人员培训,不断提升我国的植物检疫能力,为国际贸易的绿色发展贡献力量。
中国出入境植物检疫体系简介
![中国出入境植物检疫体系简介](https://img.taocdn.com/s3/m/a97fceeb9b6648d7c0c7463b.png)
Work progress and Plan
中国进出口农产品贸易概况 Intro of International Trade of Agricultural Produce
2001年
2016年 年均增速
农产品进出口额 367.5亿美元 2303.8亿美元 13.00%
2016年出口农产品贸易占出口货 物贸易比重 Proportion of exported agri-products in total exported cargoes in 2016
million m3
百 万 立 方 米 ( ) 99.8million cubic metres of timber imported in 2017.
中国海关总署
quarantine
国 植
GACC
Formulate plant quarantine pest list Supervise on entry-exit plant inspection and
物 检 验 检 疫
quarantine Administrate entry-exit GMO products inspection and quarantine Collect epidemics information abroad , organi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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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llion tons
百 万 吨 ( )
Fruits Imported into China -Weig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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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简介Organizations
Chinese Plant Inspection and Quarantine
机构 Organization职能 Fra bibliotekunction
动植物检疫
![动植物检疫](https://img.taocdn.com/s3/m/e98192e7172ded630b1cb657.png)
动植物检疫一、名词解释:1、隔离:是一种预防危险性人类疾病传播、扩散的有效方法。
2、有害生物(Pest):指对人类的利益造成损害的生物,或者说对人体健康、农业生产和生态环境有害的生物。
3、动物疫病:动物的传染病和寄生虫病的统称。
4、传染病:由特定病原微生物引起的,具有一定的潜伏期和临床表现,并具有传染性的疾病。
5、动植物检疫:为防止检疫性动物疫病和植物有害生物的传入、传出和(或)扩散,或确保其官方控制的一切活动。
6、现场检验:是检疫人员在现场环境中对输入或输出的应检物进行检查和抽样,并初步确认是否符合相关检疫要求的法定程序。
7、菌瘿(虫瘿):指由细菌及其他真菌寄生(线虫)所引起的植物体一部分异常发达而形成的畸形器官或异常组织,是瘿瘤的一种。
8、鉴别寄主:对特定病原物有特殊反应或表现特定症状的植物。
9、预检:动植物及产品出入境前,由检疫人员在其生长或生产地进行的检验、检测,以防止管制性动物疫病或植物有害生物在国际间传播或扩散的一项措施。
10、隔离检疫:在由动植物检疫机关指定的隔离场所内,按照一定的程序和规定,对有关检疫物实施检疫的过程。
11、动物检疫:为了预防、控制动物疫病,防止动物疫病传播、扩散和流行,保护养殖业发展和人体健康,由法定的机构、法定人员,依照法定的检疫项目、标准和方法,对动物、动物产品进行检查、定性和处理的一项带有强制性的技术行政措施。
12、动物检疫的对象:指动物检疫中政府规定的动物疫病。
13、动物产地检疫:指对离开饲养地之前的动物所进行的检疫,一般由乡(镇)畜牧兽医站具体负责。
14、无害化处理:是指用化学、物理及其他方法消除染疫动物、动物产品病害因子的强制措施。
15、急宰:是指屠宰动物宰前检疫确认为患无碍肉食卫生的一般性疾病或某些传染病并有死亡危险时,进行的紧急屠宰。
16、检疫性有害生物:指对某一地区具有潜在经济重要性,但在该地区尚未发生,或虽存在但分布未广并正由官方控制的有害生物。
检验检疫知识简介
![检验检疫知识简介](https://img.taocdn.com/s3/m/aa9f49a0294ac850ad02de80d4d8d15abe230008.png)
检验检疫知识简介一、机构介绍1998年在国务院机构改革中,原设置在各地的出入境卫生检疫、动植物检疫与进出口商品检验机构合并,组建了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国务院在关于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与人员编制规定中规定:①将原由卫生部承当的国境卫生检疫、进口食品卫生监视检验的职能,交给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②将原由农业部承当的进出境动植物检疫的职能,交给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③将原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承当的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与监管的职能,交给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新组建的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成为主管出入境卫生检疫、动植物检疫与商品检验的行政执法机构。
全称:中华人民共与国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简称为:中国检验检疫,英文缩写为:CIQ是“CHINA INSPECTI0N AND 0UARANTINE〞的缩写“INSPECTl0N〞是检验、检查的意思“QUARANTINE〞是检疫、隔离的意思二、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介绍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是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依照国家检验检疫法律法规规定,对进出境的商品(包括动植物产品),以及运载这些商品、动植物与旅客的交通工具、运输设备,分别实施检验、检疫、鉴定、监视管理与对出入境人员实施卫生检疫及口岸卫生监视的统称。
出入境检验检疫检疫工作是一项政策、技术性很强的涉及外行政执行法工作,在对外贸易与整个对外开放中占有重要地位。
为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对外贸易开展需要的、及国际通行做法相符合的行政执法相符合的行政执法体制。
三、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的法律依据检验检疫工作非常丰富重要,世界各国的法律法规与国际通行做法、有关规那么、协定,赋予了检验检疫公认的法律地位,使检验检疫工作受到法律保护,所签发的证单具有法律效力。
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制定了?中华人民共与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与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与国国境卫生检疫法?、?中华人民共与国食品卫生法?,分别规定了检验检疫的目的与任务,责任范围,授权执法机关与管辖权限,检验检疫的执法程序,执法监视与法律责任。
植物防疫工作管理规章制度
![植物防疫工作管理规章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61a29605ce84b9d528ea81c758f5f61fb6362859.png)
植物防疫工作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植物防疫工作,提高植物检疫能力,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植物防疫工作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植物防疫工作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并按照本规章制度执行。
第四条植物防疫工作分为植物检疫、植物病虫害防治等内容。
第五条植物防疫工作的负责人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履行工作职责。
第二章植物检疫第六条植物检疫是指对进出口植物及其产品进行检查、检疫、监督管理的工作。
第七条进口植物及其产品应符合国家植物检疫的相关标准,凭有效证明文件办理检疫手续。
第八条出口植物及其产品应符合目的国的植物检疫要求,经检疫合格后方可出口。
第九条未经检疫合格的植物及其产品不得进出口,违规者将受到处罚。
第十条植物检疫人员应严格按照程序和标准进行检验,确保检疫结果准确可靠。
第十一条植物检疫工作必须做到开诚布公,依法公正监督,不得徇私舞弊。
第十二条植物检疫不得拖延,必须尽快完成检验工作,保证植物安全。
第十三条植物检疫工作人员应定期接受培训,提高专业技能和服务水平。
第三章植物病虫害防治第十四条植物病虫害防治是指对植物病虫害进行防治、防范、控制的工作。
第十五条植物病虫害防治应采取综合防治措施,包括物理防治、生物防治、化学防治等。
第十六条植物病虫害防治应按照农业部门的相关政策和要求进行,不得使用禁止的药品或手段。
第十七条植物病虫害防治的负责人应定期对防治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制定改进措施。
第十八条植物病虫害防治应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农民的防治意识和技能。
第十九条植物病虫害防治应建立健全监测体系,定期发布预警信息,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二十条对植物防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工作质量和效果。
第二十一条监督检查应公正、公开、透明,保障被检查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二条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提出整改要求,督促整改。
第二十三条对严重违规行为和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理,维护法律和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植物检疫法规
![植物检疫法规](https://img.taocdn.com/s3/m/05d1490bf121dd36a22d82af.png)
植物检疫法规:是指为了防止植物危险性病、虫、杂草及其他有害生物由国危险性有害生物:包括已经被列入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单的和可能被列入检履行国,,维护对内,对外贸易信誉外传入和国内传播蔓延,保护农业和环境疫性有害生物名单的多种有害生物,相当于“限定的有害生物” . 由国家制定的法令对进出口和国家地区间调运的植物及其产品进,际义务限定的非检疫性有害生物:对于进口国而言,那些存在于种植材料上并将对.行检疫检验与监督处理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其造成不可接受的损害的非检疫性有害生物.阻止植物有严重为害的有害生物随植,植物检疫学:一门为保护植物的健康定殖:当一种有害生物进入一个地区后在可预见的将来能长期生存. 制,,提出检疫决策物或其他应检物调运而传播,对有害生物进行风险分析定与执行检疫法律、法规的科学铲除:实施植物检疫措施以从一个地区消除某种有害生物.防止检疫性有害生物传入、扩散使它在官方控制下的一切活动植物检疫:除害处理:指采用物理或化学方法杀灭植物、产品及其他检疫物中的有害生物的过程.主要包括熏蒸处理、辐照处理、热处理、冷处理及气调处理等. . :对植物或产品有害植物、动物或病原体的种、株系、或生物型有害生物熏蒸除害:密闭场合采用熏蒸剂杀死害虫、病菌或其他有害生物的技术措但对受其威胁的地区具有潜在经济重要性或环境重要性、检疫性有害生物:施.. 或虽已发生但分布不广且进行官方防治的有害生物尚未在该地区发生,疫区:存在检疫性有害生物并由官方控制的地区.危泛指危害或可能危害动植物及其产品的任何有生命的有机体有害生物:但正在进行官方或虽发生指在一个国家或地区尚未发生:,,险性有害生物非疫区:某种特定的有害生物没有发生并且官方能适时保持此状况的地区..防治的、有潜在经济重要性的有害生物保护区:国家植物保护组织确定对一个危险地区进行有效保护的最小区,,是指在一个国家和地区未发生:限定有害生物或虽然有发生但分布未广域.包括检疫性有害,且官方正在积极控制中的有潜在经济重要性的有害生物检疫区:由官方划定发现有检疫性有害生物存在于危害,并由官方防治地. ,生物和限定的非检疫性有害生物是植物检疫所关注的有害生物区.有些是日常生是已经广泛发生或普遍分布的有害生物:非限定的有害生物,.特定有害生物未发生或发生率低并防治且已采取检疫措施地区:缓冲区.它们在植物检疫中没有特殊的重要性,物中常见的.有害生物低度发生区:指经主管当局认定某种有害生物发生水平低,并已采外来物种:是指出现在其过去或现在的自然分布范围及扩散潜力以外的物种、亚种或以下的分类单元,包括其所有可能存活、继而繁殖的部分、配子、.取了有效的监测、控制或根除措施的地区种子、卵或繁殖体.科学证据表明特定有害生物没发生且官方能适当保持此状况达非疫产地:外来入侵种:外来物种在自然或半自然生态系统或生境中建立种群,改变或.到规定时间的地区威胁本地生物多样性,对生态、栖境、物种、人类健康带来威胁外来种. 指特定有害生物没有发生并且官方能保持此状况达到规定时非疫生产点:检疫许可:在调运、输入某些检疫物或引进禁止进境物时,输入单位须向当. 间的产地内作为一个单独单位以非疫产地相同方式加以管理的限定部分地植物检疫机关预先提出申请,检疫机关经过审批做出是否批准引进的法并已经采取低度流行区:是指经主管当局认定,某种有害生物发生水平低,定程序..了有效的监测、控制和根除措施的地区检疫申报:有关检疫物进出境或过境时由货主或代理人向植物检疫机关及该有害生物的发生将会造生态因素适合一种有害生物的定殖,受威胁地区:时声明并申请检疫的法律程序..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地区现场检验:检疫人员在现场环境中对应检物进行检查、抽样,初步确认是否专指国家植物保护组织确定为防止特定有害生物从疫区扩散所必控制区:符合相关检疫要求的法定程序..需的最小的限定区域检疫出证:检疫机关根据进出境或调运的植物、植物产品及其他检疫物的检是指国家植物保护组织为有效保护受威胁地区而确定的必需的最:保护区疫和除害处理结果,签发相关单证并决定是否准予调运的法定程序. 小的限定区域检疫处理:采用物理或化学的方法杀灭植物、植物产品及其他检疫物中有害. 评价和选择方案以减少检疫性有害生物传入扩散风险有害生物风险管理:生物的法定程序.评估检疫性有害生物传入有害生物风险评估:/扩散的可能性以及潜在后果检疫处理方法:除害处理(熏蒸/消毒/冷/热处理);退回或销毁处理 ;禁止出口处理是WTO针对动植物安全与协定SPS指实施卫生和植物卫生措施的协定:,.检疫问题而专门制订和实施的一个国际准则.植检基本程序:检疫许可、检疫申报、现场检验、实验室检测、检疫处理与植物检疫基本属性强制性、预防性.根据分布区域分为内检、外检.出证、检疫监管植物检疫目的意义:促进国际、国内种质资源贸易及交流基础上,防止危险是检疫机关对进出境或调运的植物、植物产品的生产、加工、存检疫监管:性有害生物传入或传出,保障农业生产、人体健康及生态环境持续发展..放等过程实行监督管理的检疫程序植物检疫学是植物保护领域中的新兴学科.调产地检疫输出方的植物检疫人员在其在植物或植物产品出境或调运前,:植保基本原理:预防或杜绝、免疫、保护、铲除、治疗. 严格查验检疫单证和调:充分发挥检疫检查站、木材检查站的作用,运检疫. 要严格进行除害处理发现检疫对象运货物,,植检对象:真菌、细菌、病毒、线虫.生长期间到原产地进行检验、检测的过程第一部口岸动植物检疫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输入方的植物检疫人员在植物生长期间预检:在植物或植物产品入境前,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商品/动植物/卫生检疫三个机构合并.或加工包装场所进行检验、检测的过程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与国家技术质量标准监督局合并成国家质量监督检苗,是将拟引进的植物种子、隔离检疫:主要针对风险极高的进境繁殖材料验检疫总局.,,,木和其他繁殖材料于植物检疫机关指定的场所内在隔离条件下进行试种负责我国对外植物检疫的部门是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在其生长期间进行检验和处理的检疫过程国务院颁布-植物检疫条例.要求国家植物保护组织建立一个号标准为“监测准则”:疫情监测ISPM 6,. 信息收集系统来收集、证实或汇编需要注意的有害生物的有关信息新侵入和定殖的病原物与其它有害生物,利用一切防治手段,尽快扑灭./:中国植检发展史孕育初建停滞/发展/昌盛时期/产地检疫是国际和国内检疫中最重要和最有效的一项措施.葡国签6欧洲年1878,《防治葡萄根瘤蚜国际公约》法国波尔多爆发1880风险分析包括:危险确定、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和风险交流..萄霜霉病管理/评估/有害生物风险分析起点:有害生物风险分析含有害生物的传入:传入和定殖.马铃薯癌肿病-Potato wart ,榆树枯萎病-Dutch elm disease检疫性细菌病害:梨火疫病及对商品、预定用途的影-Fire Blight,玉米细菌性枯萎病-Stewart's 针对商品中是否带:有害生物、能否传播与危害,bacterial wilt of corn,:响程度分为三类一类是不必限制的无风险商品;二类是仍有风险的商品;柑橘黄龙病-Citrus Yellow shoot,椰子致死黄化病.-Coconut Lethal Yellowing三类是可作繁殖材料且风险极大的商品定性分WTO和SPS协定对科学证据充分性的要求定量分析产生的主要原因:植检性真菌常见检疫检验技术:直接/染色/洗涤/保湿萌芽/分离培养检验. 难于处理贸易冲突双方存在的分歧,析具有较强主观性和不确定性植物病原细菌检疫检验技术:直接检测:直观/生长检验;间接检测:活菌/血清学//:农业项目风险种类、自然/经济政治/行为技术/评估/非活菌检测、免疫吸附分离法、噬菌体检验、/其他风险除非彻底除害并农产品带有,检疫性有害生物或限定的非检疫性有害生物植物病毒检验方法:生物学/血清学/分子生物学检测技术、电子显微镜技术.绝对安全,否则不允许进口植物病毒鉴别寄主谱:系统/局部/不受侵染的寄主. 的危险,可以通过来进行管理检疫措施有害生物贸易客观存在传播植物检疫性植物寄生线虫:马铃薯孢囊/香蕉穿孔/松材线虫把转基因植物的风险评估利用技术、物理、化学和生物学等方法重组DNA菌丝可潜伏种苗组织中远距离传播.菌核常混于植物种子中作远距离传播. .重组DNA分子导入植物体并在其中整合、表达和稳定遗传真菌的鉴定方法:形态鉴定、生理生化、分子生物学方法 . 植物病原物:真菌、细菌、植原体、螺原体、病毒、类病毒、线虫等PCR技术特点:操作简便快速、灵敏度高、特异性强、对检测材料要求低等;国外引种检疫调运检疫;限制进境禁止进境:植检主要措施;;旅客携带物;优点而得到广泛的应用.;紧急防治邮寄和托运物检疫;邮寄和托运物检疫、旅客携带物07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录》共计检疫性有-Wheat dwarf bunt,:植物检疫性真菌病害小麦矮腥黑穗病害生物435,检疫性害虫146,检疫性病害(真菌125、原核生物58、病毒及6.其他检疫性有害生物41,检疫性杂草),种20、线虫39类病毒-Tobacco blue mold烟草霜霉病-Wheat karnal bunt,小麦印度腥黑穗病.植物检疫的法规按照制定权力机构和法规所起作用的地理范围,分国际性/. :除害处理、退回、销毁处理、禁止出口处理植检除害处理方法国家级/地方性法规,内容从形式上分为综合性/单项法规 .. 植检除害处理常用熏蒸剂:磷化铝、硫酰氟、溴甲烷、环氧乙烷等FAO颁布-IPPC:国际植物保护公约,SPS:实施卫生和植物卫生措施协定. . 国际邮包检疫/实验室隔离/植物检疫方式:产地/现场/我国第一部正式对外动植物检疫《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动植物检疫条例》 /光机检疫犬/肉眼/过筛检查现场检验方法:X我国外检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是1991年颁布的. 鉴别洗涤/保湿萌芽分离培养////:实验室检疫方法比重/染色软X光透视南方菜豆花叶病毒症状弱系统斑驳.显微镜检测寄主/血清学/其病毒粒体为对称球体蚕豆染色病毒只侵染豆科除害处理、退回或销毁处理、禁止出口处理植物检疫处理基本类型:动植物疫情流行的动植物病原体、害虫及其他有害生物禁止进境物包括:;玉米细菌性枯萎病菌通过种子传播.土壤;;国家和地区的有关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动物尸体松材线虫通过天牛传播.柑橘黄龙病通过柑橘木虱传播.贸易合同、产地证书,检疫证书、:报检员办理检疫申报手续时应将报检单、香蕉穿孔线虫危害芭蕉属,造成植物减产/死亡.危害寄主的根部位. . 信用证、发票等单证一并交检疫机关梨火疫病最初在美国发现., 有害生物发生情况:危害性、经济重要性植物有害生物包括:害虫、病原真菌、病原原核生物、植物病毒、杂草、病.:有害生物分限定性有害生物、非限定性有害生物原线虫、软体动物和其他有害动物等.. 分限定的有害生物检疫性有害生物、限定的非检疫性有害生物:植物害虫检疫工作的特点:预见/全局长远/管理综合/法制/国际性植物检疫效益社会/:分经济生态效益/植检特点:法律法规与技术、管理相结合;坚持预防为主,防御与铲除相结合;.国内与国际相结合.针对性检疫/全面:实施检疫方法.植检任务和目的:阻止危险性病、虫、杂草随植物及其产品由国外传入或由可能的;铲除应及早、及时;铲除措施应科学有效,管理措施应依法从严;铲不使其向没有;封锁国内局部地区已发生的危险性病、虫、杂草,国内传出除后应跟踪监测,确保彻底铲除.就地采取紧急措施,虫、杂草,发生的地区传播;对已传入新区的危险性病、有害生物在原产地危害性一般,进入新区猖獗危害:新区气候条件比原产地彻底消灭优越;新区有比原产地更适合的寄主、传播媒介等;新区寄主对有害生物的抗植物检疫与植物保护关系不同:工作对象不同:(耐)性差危险性的检疫对象;在农业;4.有害生物在新区的生态选择压下发生有利于自身生存的变分析研究危;研究内容和方法不同:生产中发生的有害生物;工作方法不同异;5.新区缺乏有效天敌的控制.研究农业生产论证和立法;拟定防止策略和措施险性有害生物情报资料,,《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SPS)协议》基本原则:协调一致原则;等同对待;防止蔓延传播,铲除有害生物;上发生的有害生物,提出防治方法要求不同:原则;透明度原则;科学依据原则. 把防治对象危害压低到经济允许水平以下产地检疫预检的意义:提高检疫结果的准确性、可靠性;简化现场检疫的手是保护国家或地区农业生产是国民经济中不可缺少部分,植物检疫的意义:续,加快商品流通;避免货主的经济损失防止危险性动物疫病和植;是国家生态安全的重要内容;健康发展重要措施保护农、林、牧、渔业生产安全、人体健物有害生物的传入、传出和扩散;检疫许可意义:通过检疫许可能够向出口国家或地区提出相关的检疫要求,.康以及生态环境;促进国际及国内经济贸易的发展从而有效地预防有害生物,特别是检疫性有害生物的传入;通过检疫许可能够避免盲目进口,并且有助于进行合理索赔.预防或杜绝、长处、免疫、保护、治疗等五植物检疫与植物保护关系关系:包括植保中的预防、杜绝或铲除的各.个方面植检是植保领域中重要部分,检疫申报意义:防止出现在货物运抵口岸后、实施检疫前,从提货单中发现是某一有害生物综合防最有效、最经济、最值得提倡的一个方法个方面,,原报检内容与实际货物不相符; 出境货物已报检,但原申报的输出货物品 .止计划中的唯一具体措施种、数量或输出国家需做改动;出境货物已报检,并经检疫或出具了检疫证书,货主又需做改动.局部地确定为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的依据:;危险性大的病害、害虫、杂草 ;区发生.;人为传播经过风险分析评估确认隔离检疫基本步骤:供试材料登记;初步检验与处理,加快商品流通;避免货. 主的经济损失有扑灭,面积不大,铲除对象是新发现重大植物有害生物:疫情铲除原则是小麦矮腥黑穗病:症状:系统侵染性,表现:病株特矮,分孽特多,病穗特密,方法:漂浮法和过筛法.刷掉或震掉块茎表面的泥土,将泥土放在10%的硫酸镁溶液中搅动,使飘拂物迅速上浮,静置后过滤,最后将滤纸晾干,病粒特硬,有鱼腥臭味.形态特征:冬孢子,冬孢子萌发.发病规律:侵染期长,镜检有适生..流行因素:大面积感病品种、足够菌源~长时间38 ℃低温利于侵染无胞囊.胞囊的检验以形态学为主.,区域:西北高原冬麦区和新疆、青藏高原晚播冬麦区极为适宜病害的发生检疫性有害生物风险分析(PRA);属危险区东北冬麦区基本适合病害发生属高度危险区;江淮流域及华北、,检春麦区不发病,也可能受害;.西南高海拔地区有时也具备病菌入侵条件风险:由于自然或人为因素的不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直接检查、洗涤检查、冬孢子鉴定、冬孢子自发荧光实验、冬疫检验方法:风险分析:通过对不确定事件的识别、衡量和处理,以最小的成本将各种不 PCR技术孢子萌发试验、确定因素引起的损失减小到最低的科学管理方法..中欧、地中海、东南欧及大洋州和亚洲分布::北美洲于西北欧,梨火疫病PRA:评价生物学或其它科学、经济学证据,确定某种有害生物是否应预与管.:向下弯曲鱼钩状后黑褐色叶片侵染后枯萎.:先呈水浸状,.嫩稍花症状::制及管制所采取的植物卫生措施力度的过程.但病叶病果不脱幼果僵化叶片凋萎,,病枝病部褐色凹陷果实:,后红褐色.:病害从嫩稍很快扩展到枝条、,.,落远望似火烧状,故称火疫病危害:严重时定性PRA:采用统计学原理和方法来对风险进行评价,结果采用风险高、中、致病症状观察检验方法直至根部主干,,全株死亡.:产地检验,,分离培养,低等级指标来描述风险大小.,,性实验血清学检验分子生物学方法定量PRA:用数学模型来模拟、定量描述风险,结果用概率值衡量风险大小剪除病梢严格检疫:检疫和防治,,;禁止从疫区引入蔷薇科仁果类果树树苗PRA重要性:检疫决策的重要支持工具;保持检疫的正当技术壁垒作用,充分.种植抗病品种;避免在低洼易涝地定植;;病枝药剂防治发挥检疫的保护功能;能强化植物检疫对贸易的促进作用,增加本国农产品,:分布主要分布在美洲、欧洲大部分国家和亚洲少数国家:马铃薯金线虫出口的市场准入机会;遵守SPS协议及其透明度原则的具体体现.茎幼苗期至成株期均可受害:. 是我国外检对象症状,矮小,,植株生长不良风险分析的起点:可能为检疫性有害生物的有害生物本身;检疫性有害生物可见金黄色的马铃薯胞,扒开病根,后萎蔫或死亡叶上生斑点或黄化,细弱,可能随其传入和扩散的传播途径开始分析,通常指进口某种商品;因为检疫1~2,天401完成:侵染规律.囊线虫雌线虫死后形成的胞囊代约需一年生.政策修订而重新开始做风险分析检验℃22~16孵化成熟的适温为,以胞囊在病薯块、病根及病土中越冬,代.风险评估阶段:传入可能性:主要取决于从出口国到目的地的传播途径及与之相关的有害生物发生频率和数量;定殖可能性将原发生地情况与PRA地区情况进行比较.扩散可能性:包括有害生物的自然扩散能力,与人为环境的适宜性,商品和运输工具的移动,有害生物潜在媒介和天敌等.经济重要性:如损害类型、作物损失、出口市场损失、相应的防治费用以及对环境和社会的影响等.有害生物风险分析所需的信息:有害生物及其实际或潜在环境事实型信息;解释其分布、行为、潜在损失的信息分析系统及辅助诊断系统;评估其扩散、定殖、经济影响信息预测系统.风险管理阶段:风险管理阶段主要包括可接受风险水平的确定,及其与之相一致或相适应的管理措施方案设计和评估.风险分析国际标准:《有害生物风险准则》《检疫性有害生物风险分析准则《限定的非检疫性有害生物的风险分析准则》》转基因植物的风险评估:转基因植物是指利用重组DNA技术将克隆的优良目的基因导入植物细胞或组织,并在其中进行表达,从而使植物获得新的性状.转基因植物安全性评价主要内容:转基因植物的环境安全性:转基因植物演变成农田杂草的可能性;基因漂流到近缘野生种的可能性;对自然生物类群的影响.转基因植物的食品安全性;可能含有已知或未知的毒素,对人体产.引起人体的过敏反应,可能含有已知或未知的过敏源;生毒害作用.。
植物检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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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条例
第一条为了防止为害植物的危险性病、虫、杂草传播蔓延,保护农业、林业生产安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林业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的植物检疫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主管部门、 林业主管部门主管本地区的植物检疫工作。
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农业主管部门、林业主管部门所属的植物检疫机构,负责执行国家的植物检疫任务。 植物检疫人员进入车站、机场、港口、仓库以及其他有关场所执行植物检疫任务,应穿着检疫制服和佩带检疫标 志。
在农业上,防止病虫害传播的早期法规是1660年法国卢昂地区为了控制小麦秆锈病流行而提出的有关铲除小 檗(小麦秆锈病菌的转主寄主)并禁止其输入的法令。19世纪40~70年代,由于一系列灾难性病虫的远距离传播, 造成爱尔兰马铃薯晚疫病的大流行,葡萄白粉病、和葡萄黑腐病的相继发生,以及为害柑橘的吹绵蚧从澳大利亚 传入西欧等,逐渐使越来越多的国家重视采用检疫措施以保护农业。1873年德国明令禁止美国的植物及其产品进 口,以防止毁灭性的马铃薯甲虫传入。1877年英国也为此而颁布了禁令。随后,欧洲、美洲、亚洲其他一些国家 以及澳大利亚等纷纷制定植物检疫法令,并成立了相应机构执行检疫任务。当前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都已制定了 自己的植物检疫法规。
中国的植物检疫始于20世纪30年代。1949年以后,在对外贸易部商品检验局下设置了植物检疫机构,建立中 国统一的植物检疫制度,颁布了“输出输入植物病虫害检验暂行办法”,并陆续在中国海陆口岸开展对外植物检 疫工作;国内植物检疫则由农律、行政和技术的手段,防止危险性植物病、虫、杂草和其他有害生物的人为传播,保障 农林业的安全,促进贸易发展的措施。它是人类同自然长期斗争的产物,也是当今世界各国普遍实行的一项制度。 由此可见,植物检疫是一项特殊形式的植物保护措施,涉及法律规范、国际贸易、行政管理、技术保障和信息管 理等诸多方面,为一综合的管理体系。
植物检疫专业介绍_大学专业
![植物检疫专业介绍_大学专业](https://img.taocdn.com/s3/m/0f7d2f4ccfc789eb172dc8e1.png)
植物检疫专业介绍_大学专业
专业前景需要早了解,植物检疫专业学什么,好不好找工作等是学子和家长朋友们十分关心的问题。
以下是个人简历网整理的植物检疫专业介绍、主要课程、培养目标、就业前景,供大家参考。
1、植物检疫专业简介
动物医学专业通俗来说,就是培养“兽医”的专业,它是以生物学为基础,研究动物疾病的发生发展规律,并在此基础上对疾病进行诊断和防治,保障动物健康的综合性学科。
2、植物检疫专业主要课程
物化学、微生物学、植物病理学、昆虫学、植物检验检疫、动物卫生检验学、食品卫生检验技术、有害生物风险分析、动植物检验检疫法规。
3、植物检疫专业培养目标
培养目标
培养具备植物检验检疫方面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在国家各级检验检疫部门、植物产品卫生安全与监督机构、农产品生产销售企业及进出口管理部门从事植物病虫害检验检疫及防治、植物产品及食品卫生安全检测、植物保护技术、管理等方面工作的高级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
培养技能
植物检疫能力。
4、植物检疫专业就业方向与就业前景
植物检疫领域技术与管理部门。
植物检疫条例制度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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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检疫条例制度法规
植物检疫条例制度法规是用于管理植物检疫工作的法律法规。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植物
检疫条例制度法规:
1. 植物检疫法:这是植物检疫的基本法律,规定了植物检疫的目的、范围、管理机构、检疫程序等内容。
2. 植物检疫实施办法:根据植物检疫法制定的具体实施规定,包括植物检疫的具体工
作步骤、各种检疫手续、检疫标准等。
3. 植物病虫害防治法:这是针对植物病虫害进行防治的法律法规,包括植物病虫害的
防治原则、方法、控制措施等内容。
4. 新植物品种保护法:这是保护新培育出的植物品种的法律,规定了植物品种保护的
条件、程序和管理机构。
5. 进出口植物检疫规定:这是用于管理进出口植物及其产品的检疫工作的规定,包括
进出口植物检疫的要求、程序、检疫证书等内容。
6. 植物检疫行政处罚办法:这是用于对违反植物检疫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罚的办法,包括违规行为的种类、处罚标准和程序等。
7.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这是国际社会共同制定的植物检疫公约,旨在促进全球植物检
疫合作,防止植物病虫害跨境传播。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植物检疫条例制度法规,不同国家和地区可能会有不同的法律法规
来管理植物检疫工作。
植物检疫法规简介(doc35张)
![植物检疫法规简介(doc35张)](https://img.taocdn.com/s3/m/ee86ac70e45c3b3566ec8b26.png)
1.动植物检疫法规概述
1.5.国内外植物检疫概况
2)达国家大陆型:相邻国家比较发达,疫情清楚, 相互检检疫放松,对外及其严格、美国、加拿大, 欧共体等。
3)发展中国家大陆型:重点检疫。中国,原苏联、 印度及非洲的一些国家。农业技术部发达经济基 础差。
4)工商城市型:农牧业贫乏,但工业基础好。对 检疫要求宽松。新加坡。
•
13、时间,抓住了就是黄金,虚度了就是流水。理想,努力了才叫梦想,放弃了那只是妄想。努力,虽然未必会收获,但放弃,就一定一无所获。
•
14、一个人的知识,通过学习可以得到;一个人的成长,就必须通过磨练。若是自己没有尽力,就没有资格批评别人不用心。开口抱怨很容易,但是闭嘴努力的人更加值得尊敬。
•
15、如果没有人为你遮风挡雨,那就学会自己披荆斩棘,面对一切,用倔强的骄傲,活出无人能及的精彩。
3.我国动植物检疫
1928年 “农产品检查条例“-1952-1955 培训、队伍建设 1953 中央贸易部《输出输入植物检疫操作规程》 1954《输入输出植物检疫暂行办法》 1996《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 1985 《植物检疫条例》
1.对内植物检疫法规
(1)1983.1.3国务院发布《植物检疫条例》,共20条
1.动植物检疫法规概述
1.7. 国际性法规与公约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IPPC 1997,FAO第二十九届大会批准。是涉及国家最多,范
围最大的国际性植检法规,签约国达94个。 (1)任务:加强国际间植物保护的合作、更有效的防治有
害生物以及防止植物危险性有害生物的传播、统一国际植 物检疫证书格式、促进国际植物保护信息交流。
3.b
•
1、有时候,我们活得累,并非生活过于刻薄,而是我们太容易被外界的氛围所感染,被他人的情绪所左右。
动植物防疫管理制度
![动植物防疫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7a2f0a00e418964bcf84b9d528ea81c759f52e4b.png)
动植物防疫管理制度一、概述动植物防疫管理制度是为了保护农作物、畜禽和人类的健康,预防和控制疾病传播,保障农业生产和生态环境的安全而建立的。
防疫管理制度是一个长期的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二、法律法规和政策政府在动植物防疫管理方面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主要包括《动植物防疫法》、《动植物检疫法》、《非洲猪瘟防控指南》等。
这些法律法规和政策对于动植物防疫管理工作的开展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
三、机构设置为了加强动植物防疫管理工作,政府设立了专门的机构负责此项工作。
主要包括农业部门的动植物防疫局、检疫局,以及专门的动植物防疫监督管理机构等。
这些机构负责协调各方资源,开展动植物疫病的监测和控制工作。
四、监测与预警动植物防疫管理工作的关键是做好疫情的监测和预警工作。
通过建立监测系统,定期对植物和动物的健康状况进行监测,及时发现潜在的疫情隐患。
同时,对于疫情爆发的预警也要做好,及时组织应急措施。
五、疫病控制一旦发现动植物疫病的爆发,要立即采取控制措施,阻止疫情的扩散。
这包括隔离病原体源,消毒传染源,加强动植物的健康管理等。
同时,要做好疫苗的研发和免疫接种工作,提高动植物的免疫力,减少疫病的传播风险。
六、宣传教育为了提高社会对动植物防疫管理工作的重视度,政府要做好相关的宣传教育工作。
通过各种渠道传播动植物疫病的防控知识,加强公众的疫情防范意识和动植物健康管理意识。
七、国际合作动植物防疫管理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需要各国之间加强合作,共同应对。
政府要积极参与国际动植物防疫组织的工作,交流经验,分享技术,共同应对跨国疫情威胁。
八、总结动植物防疫管理工作事关农业生产和人类健康安全,是一个长期性的工作。
只有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加强监测预警,控制疫病传播,加强宣传教育和国际合作,才能有效保护动植物的健康,维护农业生产和生态环境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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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动植物检疫法规概述
1.3.国际贸易与动植物检疫 (二)国际贸易推动动植物检疫向更高层次发展 欧共体检疫新举措 乌拉圭回合多变自由贸易体制的发展
1.动植物检疫法规概述
1.4.动植物检疫法规的发展规律
1. 在于动植物有害生物的长期斗争中应运而生。 2. 由单项禁令向综合性法规方向发展
1.动植物检疫法规概述
1.5.国内外植物检疫概况
2)达国家大陆型:相邻国家比较发达,疫情清楚, 相互检检疫放松,对外及其严格、美国、加拿大, 欧共体等。
3)发展中国家大陆型:重点检疫。中国,原苏联、 印度及非洲的一些国家。农业技术部发达经济基 础差。
4)工商城市型:农牧业贫乏,但工业基础好。对 检疫要求宽松。新加坡。
2.对外植物检疫法规 (1)1982.6.4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动植物检
疫条例》――第一部正式的对外植物检疫法规,8章34条 (2)1991.10.30第七界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二十二次会议通
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1992.4.1实 施,8章50条; 1997农业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 例》
3.我国动植物检疫
1928年 “农产品检查条例“-1952-1955 培训、队伍建设 1953 中央贸易部《输出输入植物检疫操作规程》 1954《输入输出植物检疫暂行办法》 1996《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 1985 《植物检疫条例》
1.对内植物检疫法规
(1)1983.1.3国务院发布《植物检疫条例》,共20条
1.美国的植物检疫 (1)特点 地理位置:北美中部,北加拿大,南墨西哥 农业发达,对检疫高度重视 检疫目的:防止有害生物入侵、食品和原料价格上扬。 法规健全,立法严密。 1912《植物检疫法》 1944《组织法》 1957《联邦植物有害生物法》 (2)机构设置 美国农部动植物检疫局(AEIS)主管全国动植物检疫,内设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植物检疫危险性病、虫、杂草名录 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植物检疫禁止进境物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行政处罚实施办法》
1.动植物检疫法规概述
1.6植物检疫法规基本概念 (1)法规 也称法律规范,是由国家政府或权威组
织制定或认可,受国家强制实施的行为规划。 包括:
1.3.国际贸易与动植物检疫 (一)国际贸易需要动植物检疫
(1)动植物检疫条款是农产品对外贸易合同中的重要条款, 是维护买卖双方合法权益的依据。
(2)动植物检疫为对外贸易提供了稳定的、高质量的出口 货源
(3)合格的动植物检疫证书,是农产品顺利通关、结汇的 重要凭证。
(4)动植物检疫结果,是货主对外进行索赔的重要依据。 (5)动植物检疫有助于打破某些国家多年来设置的对一些
假定 法律范围所要求的或应禁止的行为; 处理 法规的具体内容,即条例、细则等,要求做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么、
1.动植物检疫法规概述
1.2.动植物检疫法的基本内容 1983年FAO印发了《制定植物检疫须知》,基本内
容包括: 1.名称 2.立法宗旨 3.检疫范围与检疫程序 4.术语解释 5.检疫主管部门及法律机构 6.禁止和限制进境物、法律责任、生效日期及其
它说明
1.动植物检疫法规概述
1.动植物检疫法规概述
1.1.2.植物检疫的历史 最早的事例 法国鲁昂――铲除小糪并禁止输入,
防止小麦杆锈病。
十九世纪中期,葡萄根瘤蚜原发生在美国,1860 年传入法国;
我国1982年从法国引进葡萄种苗时将该病引入山 东烟台。
1881年 有关国家签订了防止葡萄根瘤蚜的国际公 约,进而导致《国际植物保护公约》 (international plant protection convention, IPPC)的诞生。
(单项禁令 如早期的针对禁止引进某种有害生物的寄 主植物而知道的有关法规。 综合性法规 包括实施细则、办法,对条文解释、补充 和具体化。) 3. 由个别国家法规向国际性法规方向发展 4. 在不断的补充和完善
1.动植物检疫法规概述
1.5.国内外植物检疫概况
各国地理位置、自然环境、植物检疫的发展情 况不一。可将植物检验分为几种类型: 1)境优越型:独特的地理环境、经济实力强、有 害生物控制得力,对外进境检疫要求极高,实行 全面检疫。澳大利亚、新西兰、日本、韩国等。
10个工作部门,植物检疫为其中之一。
2.日本的植物检疫 地理位置:亚洲北部,太平洋西部。由4岛及3900岛屿组成。 植物检疫成为保护本国农产品市场的重要手段。 法规: 1914《输入植物取缔法》 1951《植物防疫法》,规定了允许入境的有害生物名单,
40余种 机构:农林水产省农蚕园艺局植物防疫科。
1983.10.20农业部《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 28条
《农业植物检疫对象和应实施检疫的植物、植物 产品名单》,对象16种:病8,虫7,草1。
(2)1992.5.13国务院颁布修改后的植物检疫条例, 共24条。
1995《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
《全国植物检疫对象和应实施检疫的植物、植物 产品名单》,对象32种:病12、虫17、草3。
1.动植物检疫法规概述
1.1.2.植物检疫的历史 1873年,英国也颁布了禁止毁灭性昆虫传入的法令。 马铃薯甲虫最早在美国危害,后传入欧洲,法国
1872年明令禁止从美国进口马铃薯。 此后,俄国1873、澳大利亚1909、美国1912、日本
1914、中国1928等国相继颁布了法令禁止某些农产 品调运入境。
植物检疫法规
1.动植物检疫法规概述
1.1.动植物检疫法规的形成与发展 1.1.1.检疫的由来
检疫(quarantine)一词源由拉丁文quarantum原意 为“四十天”。十四世纪,欧洲先后有黑死病(肺鼠疫)、 霍乱、疟疾等疫病流行。当时在意大利的威尼斯为防止这 些可怕的疾病传播给本国人,规定外来船只到达港口前必 须在海上停泊40天后,船员方可登陆,以便观察船员是否 带有传染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