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难病例讨论制度【各科集合】
【实用】医院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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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生效日期:2015年12月31日修订日期:2018年10月1日
一、凡遇疑难病例、入院三天内未明确诊断、治疗效果不佳、病情严重等病例均应组织会诊讨论。
二、讨论会由科主任或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持,召集有关人员参加,认真进行讨论,尽早明确诊断,提出治疗方案。
三、主管医师须事先做好准备,将有关材料整理完善,负责病史汇报。
四、主管医师应做好书面记录,并将讨论内容记录于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本和病历中。
记录内容包括:讨论日期、主持人及参加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病情报告及讨论目的、参加人员发言、讨论意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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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为了解决诊疗中的疑难问题,科室实行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讨论由科主任主持,并由科室主任确认时间和参加人员。
参加讨论的医师必须亲自查看病人,并准备齐全的病历资料。
讨论从解决现存问题入手,讨论记录由主管住院医师整理并决定是否记入病历中的部分。
讨论后的诊疗计划由科主任和主管医师负责实施。
全院的疑难病例讨论由主治科室负责撰写病历摘要,科主任主持,参加医师均应发言。
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为了评估患者死亡的原因和诊治抢救的过程,科室实行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讨论必须在患者死亡后一周内进行,不得超过两周。
讨论由科主任主持,讨论结果要详细记录在专用本上,并由科主任决定收录于病案中的内容。
讨论内容包括患者死因、评估及诊治抢救的过程。
如果经讨论确认在诊治及抢救过程中存在明显缺陷,讨论记录应上报办公室,并进行院死亡病例讨论。
疑难病例片讨论制度
疑难病例片讨论制度
一、每周星期四下午,为科内疑难病例片讨论时间。
二、疑难病片一般在科内讨论,若遇有特殊病例,需要临床医师参加时,则邀请有关医师参加。
三、每次疑难病例讨论时,必须事先由当日值班医师或和特殊检查医师做好准备,负责有关材料的整理,作好发言准备。
四、讨论前指定专人作好记录。
五、讨论时由科主任或/和主治医师以上人员主持,当听完住院医师的报告后,可指令其他医师发言,负责介绍及解答有关病情,诊断等方面的问题并提出分析意见和考虑的诊断结论意见。
疑难病例会诊讨论制度
疑难病例会诊讨论制度
一、诊断组每组有特殊或疑难病理切片,请上级医师或其他组会诊,并可组织全科讨论。
二、若全科讨论意见不同,科请专家会诊,每周一次。
三、定期请外院专家会诊。
四、由具有高级职称的病理医师接受病理科内、外的病理会诊。
五、接受外院的病理会诊时,由会诊的病理医师签发会诊意见,并留取病理检查记录单,登记归档。
六、加做相关技术检测方能做出诊断的会诊病例,会诊医师应在《病理学会诊咨询意见书》中予以说明,并向患方适当解释。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一)疑难病例范围疑难病例是指入院三天未能确诊,或诊疗方案难以确定,或治疗效果不佳,或家属对治疗有异议,或病情复杂、涉及多个学科,或疗效极差的疑难杂症,或住院时间超过30天、花费较高,或涉及重大疑难手术,或非计划再次手术治疗,或可能涉及医疗纠纷的病例。
(二)疑难病例讨论的组织1、门诊疑难病例,应当由主治医师以上进行诊察。
必要时请相关专家进行讨论。
2、一般住院疑难病例讨论由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以上主持,科室有关人员参加,认真进行讨论,尽早明确诊断,提出诊疗方案,并做好讨论记录备查。
3、重大疑难病例可报请医务部通过院内外会诊形式进行。
讨论前申请科室做好充分准备,讨论应先印发病情摘要,供参加讨论人员了解。
疑难、危重病例经治医师应将有关资料(如病史、各种化验单、检查单、影像资料、报告等)加以整理,报告病史、介绍病情和各种检查检验结果及诊疗经过,存在的问题,初步诊断,提出讨论目的、要求、治疗意见。
科室或病区主任作为讨论主持人,与会者充分发表意见、各抒己见,结束时主持人应做总结性发言。
(三)疑难病例讨论记录1、疑难病例讨论时科室应指定专人进行记录,病历中需新建病程,患者基本信息、讨论时间、地点、参加人员、主持人、记录人、讨论结果。
详细的讨论记录实行专册管理,不再纳入病历归档。
2、专册管理要求:科室建立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文件夹,讨论内容详细记录在《疑难病例讨论记录单》中。
打印后由记录人及主持人签名,一式两份。
一份由科室另册管理,一份交至医务部备案专册存档,科室专册保存时限为3年。
(四)其他要求1、疑难病例讨论可以一个科室进行,也可以几个科室联合进行讨论。
2、疑难病例讨论时不允许患者、家属或其他委托人参加。
若家属或委托人要求了解讨论结果,应由科室指定专人给予解答,解答内容应记录在病程记录中,包括家属或委托人姓名,其他参加讨论的人员不得私自回答。
XXX人民医院疑难病例讨论记录单。
医院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医院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1.疑难病例讨论制度是执行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
疑难病例是指门诊患者就诊3次未确定诊断者、住院患者入院7日未确定诊断者、涉及多脏器严重病理生理异常者、涉及重大手术治疗者。
2.遇门诊疑难病例,应当由二级医师以上进行诊察。
必要时,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讨论。
3.遇住院疑难病例,由科室主任或三级医师以上人员主持,有关人员参加,认真进行讨论,尽早明确诊断,提出治疗方案。
4.疑难病例讨论,可以一科举行,也可以几科联合举行。
5.疑难病例讨论前,应当做好准备,负责主治的科室应将有关材料加以整理,做出书面摘要,发给参加讨论人员,并作发言准备。
6.XXX疑难病例讨论由主治科室的主任或三级医师主持,负责介绍解答有关病情、诊断、治疗等方面的问题,并提出分析意见。
病历由住院医师报告,会议结束时由主持人做总结。
7.疑难病例讨论应有记录,记录包括:内容、地点、参加人员及职称、主持人、是否存在问题、考虑诊断和治疗方案、今后应当做那些工作、有哪些经验教训、其它注意事项等等,
将讨论记录的全部内容整理后另附页抄写,经二级或三级以上医师签字后,归入病历。
疑难病理讨论制度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疑难病例是指入院两周内诊断不明确或诊断虽明确但治疗效果不确切的病例。
进行疑难病例讨论的目的是进一步明确诊断与治疗。
一、疑难病例讨论由主治医师提出,科室主任同意并主持。
全科医师及护理人员参加,根据病情可请有关科室专家参加。
二、讨论前经治医师应准备好病史及诊断所必须的相关材料。
并将讨论目的与相关材料事先发给参加人员。
三、疑难病例讨论由科室主任(副主任)主持,由主治医师汇报病史,上级医师补充发言,明确讨论要解决的问题,并发表自己的分析意见。
在与会者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最后由科室主任(副主任)进行归纳总结,提出解决矛盾的主要措施、途径和方法。
四、疑难病例讨论经过,由经治医师记录整理,主治医师及主任审核后,记录在病程记录中。
五、将疑难病例讨论内容,按照有关规定格式详细记录在科室的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本上。
记录内容包括:讨论时间及地点,主持人(写明职务),参加讨论人员(写明技术职务);患者一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科室、床号、住院号),患者简要病史及入院诊断。
讨论目的。
各位发言人的发言内容。
讨论后的结论(解决主要矛盾的措施、途径和方法)。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各科集合】(2)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1)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2)重症医学科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3)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一、危重、疑难病例讨论:1、入院三天经入院讨论后仍不能确诊的病例或在诊疗过程中出现的疑难问题,必须及时进行疑难病例讨论。
2、讨论目的必须明确,提出尽早解决诊断治疗问题上的意见。
二、术前病例讨论:1、对难度较大和开展重大新手术的病例,均应做好手术前讨论。
2、讨论中要拟定手术方式,麻醉选择、术中、术后可能出现的意外及需采取的措施、观察要点、注意事项等,以及护理要求,手术分工。
三、死亡病例讨论:1、凡死亡病例均应讨论,一般病例于死亡一周内完成,特殊病例及时讨论。
2、讨论力求明确诊断、死亡原因,提出可靠性依据,实事求是总结经验教训。
四、讨论会由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主持,有关医护人员、本科进修、实习人员参加。
根据需要可邀请有关科室参加,必要时院领导和医务科派员参加讨论。
五、经管医师必须做好讨论前的各项准备,重点介绍病史、体检、诊断要点和治疗经过,对死亡病例提出死亡原因,对疑难、危重及术前病人提出初步意见。
六、主持者要综合讨论情况,提出结论性意见。
七、讨论记录应根据当时讨论情况整理后,及时记入专门病例讨论记录本内,记录讨论地点、时间、参加人员、病例报告人、发言人、总结意见、科主任及记录人签名(均须签全名)。
一式二份,医务科、科室各一份,并将病例讨论摘要记录于病程录中。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为保证我院的疑难病例讨论程序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1、疑难病例是指诊断不清或治疗效果不佳的特殊病例,造成或可能造成多器官功能异常危及患者生命的病例为疑难重症病例。
2、各临床科室遇有上述患者,即刻报告科室行政主任及医务科,由医务科负责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院内疑难病例讨论,必要时或应患者家属请求邀请院外专家参加。
3、疑难病例讨论程序:由经治医师报告病历,经治主任医师陈述当前治疗方案、治疗后出现的病情变化以及当前临床辅助检查结果。
参会专家需对患者病历、当前病情进行全面分析,应用国内外学术理论、专业新进展及针对病情的可行性诊治方案做进一步讨论。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各科集合】(5)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1)外一科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2)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2)功能科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4)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为保证我院的疑难病例讨论程序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1、疑难病例是指诊断不清或治疗效果不佳的特殊病例,造成或可能造成多器官功能异常危及患者生命的病例为疑难重症病例。
2、各临床科室遇有上述患者,即刻报告科室行政主任及医务科,由医务科负责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院内疑难病例讨论,必要时或应患者家属请求邀请院外专家参加。
3、疑难病例讨论程序:由经治医师报告病历,经治主任医师陈述当前治疗方案、治疗后出现的病情变化以及当前临床辅助检查结果。
参会专家需对患者病历、当前病情进行全面分析,应用国内外学术理论、专业新进展及针对病情的可行性诊治方案做进一步讨论。
4、专家讨论对病情的分析、进一步诊治方案,经治组医师必须认真记载在“专家会诊讨论记录”中,对有争论的学术观点,不必记载。
5、疑难病例分紧急情况与非紧急情况,对紧急的疑难重症病例讨论,医务科规定半个工作日内或即刻组织讨论,非紧急的,在48小时内组织讨论。
6、各科主任要精心过问本科室疑难讨论后的患者病情变化及治疗效果,医务科对疑难重症患者的治疗情况进行追踪。
外一科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一、本科出现疑难病例随时进行病例讨论,由科主任主持。
二、由科主任确认病例讨论时间、科内全部医务人员参加。
三、参加讨论的医师必须亲自查看病人,主管医师必须将病历相关资料准备齐全、汇报病历。
四、参加讨论的医师均应发言,并由打指定人员作好讨论记录。
五、从解决现存诊疗中的疑难问题入手进行全程讨论,讨论后的一天内,由主管住院医师完成讨论记录的整理,整理后的讨论记录由科主任决定记入病历中的部分。
六、讨论后的诊疗计划由科主任、主管医师负责实施。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为保证我院的疑难病例讨论程序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1、疑难病例是指诊断不清或治疗效果不佳的特殊病例,造成或可能造成多器官功能异常危及患者生命的病例为疑难重症病例。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1、疑难危重病例讨论是解决临床疑难危重病人的诊断、治疗难题及临床教学的重要方法,为保证我院的疑难重症病例讨论程序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即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2、病例选择:疑难病例一般是指一周内未能确诊或治疗困难或疗效不佳的患者,需组织疑难病例讨论。
七天内未能确诊的疑难病例应组织科内讨论,十五天内不能确诊者,组织院内讨论,紧急情况即刻组织讨论。
3、各临床科室遇有上述患者,即刻报告科主任,决定讨论范围和时间,必要时报医务科,由医务科组织有关专家进行院内疑难重症病例讨论,同时也可应患者家属请求吸收院外专家参加。
4、讨论方式和讨论范围:(1)全科病例讨论:由经管医师提出,科室主任主持,全科各级人员参加。
(2)全院讨论或外院专家参加的讨论会,详细见会诊制度。
5、讨论程序:由经管医师详细介绍病史、诊疗过程及各种检查结果,以病例诊断、治疗为重点,陈述当前治疗方案、治疗后出现的病情变化,进行全面的分析和介绍,提出诊疗过程中的困难。
参加专家需对患者病历、当前病情进行全面分析,应用国内外学术理论、专业新进展及针对病情的可行性诊治方案做进一步讨论,最后由讨论会主持者归纳总结,尽早明确诊断,形成统一的诊疗方案。
6、经治科室讨论前应作好充分的资料准备。
应先由经管医师整理有关临床资料,尽可能写出书面摘要发到参加会诊和讨论的医师手中,有病理报告者可邀请病理科医师参加,报科主任决定参加讨论人员,经科室主任同意后报请医务科备案,由医务科通知相关参加讨论的有关人员。
7、专家讨论对病情的分析,进一步诊疗方案,经治医生必须认真记载在“疑难病例会诊讨论记录本”中,对有争议的学术观点不必记载在病程记录中(允许记录在科室保存的《疑难病例会诊讨论记录本》中)。
8、讨论内容包括,病情分析,诊断意见,进一步检查意见,治疗方案,疗效分析及预后评估。
9、病程记录(1)讨论情况应及时摘要记入病程记录中,可另页书写,也可记录在病程记录中,内容包括:姓名,住院号,记录时间,讨论时间,主持人姓名及专业技术职务,参加人姓名及专业技术职务,讨论意见,签名等。
疑难、危重病例会诊讨论制度
疑难、危重病例会诊讨论制度一、引言疑难、危重病例会诊讨论制度是为了充分发挥多学科协作的优势,提高医疗质量和救治成功率,确保患者安全。
本制度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医疗行业规范,结合医院实际,明确了会诊讨论的组织、流程、责任和监管等内容。
二、组织架构1. 会诊讨论组织:设立疑难、危重病例会诊讨论小组,由相关临床科室、医技科室、行政管理部门等组成。
2. 会诊讨论小组职责:a. 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院的疑难、危重病例会诊讨论工作。
b. 对全院的疑难、危重病例进行会诊讨论,制定救治方案。
c. 对会诊讨论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总结、反馈,并提出改进措施。
d. 对会诊讨论的效果进行评估,不断提高医疗质量。
三、会诊讨论流程1. 提交会诊申请:临床科室在遇到疑难、危重病例时,应及时提交会诊申请,并明确会诊目的、病例简要、初步诊断等信息。
2. 会诊通知:会诊讨论小组收到会诊申请后,应在24小时内发出会诊通知,明确会诊时间、地点、参会人员等。
3. 会诊准备:临床科室应提前准备好病例资料,包括病历、检查报告、影像资料等,并在会诊前分发至参会人员。
4. 会诊讨论:a. 会诊讨论由会诊讨论小组组长主持,参会人员应准时参加。
b. 临床科室负责人汇报病例,包括病史、检查、诊断、治疗经过等。
c. 各参会人员针对病例进行讨论,提出诊断和治疗方案。
d. 会诊讨论小组成员根据讨论意见,形成会诊讨论纪要。
5. 会诊结论:会诊讨论小组根据讨论结果,形成书面会诊结论,包括诊断、治疗方案、注意事项等。
6. 会诊执行:临床科室应根据会诊结论,及时调整治疗方案,确保患者安全。
四、会诊讨论制度实施1. 会诊讨论组织:各临床科室应建立健全会诊讨论制度,定期组织本科室内疑难、危重病例会诊讨论。
2. 会诊讨论频率:根据本科室实际情况,每月至少组织1次疑难、危重病例会诊讨论。
3. 会诊讨论质量:会诊讨论应注重质量,参会人员应认真负责,充分发表意见。
4. 会诊讨论记录:会诊讨论过程应详细记录,包括参会人员、讨论内容、会诊结论等。
疑难病历讨论制度
疑难病历讨论制度第一篇:疑难病历讨论制度石家庄糖尿病医院疑难病历讨论制度一、疑难危重病例讨论是解决临床疑难危重病人的诊断、治疗难题及临床教学的重要方法,为保证我院的疑难重症病例讨论程序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二、病例选择:疑难病例一般是指五至七天未能确诊或治疗困难或疗效不佳的患者,需组织疑难病例讨论。
紧急情况即刻组织讨论,非紧急的,在四十八小时内组织讨论。
三、各临床科室遇有上述患者,即刻报告科主任,决定讨论范围和时间,必要时报医务科,由医务科组织专家组进行院内疑难重症病例讨论,同时也可应患者家属请求吸收院外专家参加。
四、讨论方式和讨论范围:1、全科病例讨论:由主治医师提出,科室主任主持,全科各级人员参加。
2、全院讨论或外院专家参加的讨论会,则由经治科室主任提出,医务科负责安排、组织,全院讨论由科主任主持;由分管院长或医务科主持。
五、讨论程序:由主治医师详细介绍病史、诊疗过程及各种检查结果,经主治医师以病例诊断、治疗为重点,陈述当前治疗方案、治疗后出现的病情变化,进行全面的分析和介绍,提出诊疗过程中的困难。
专家组需对患者病历、当前病情进行全面分析,最后由讨论会主持者归纳总结,尽早明确诊断,形成统一的诊疗方案。
六、主管科室讨论前应作好充分的资料准备。
应先由住院医师与主治医师整理有关临床资料,尽可能写出书面摘要发到有关医师手中,报科主任决定讨论具体时间与地点,并通知参加讨论的有关人员。
七、专家组讨论对病情的分析,进一步诊疗方案,主管医生必须认真记载在“疑难病例会诊讨论记录本”中,讨论内容包括,病情分析,诊断意见,进一步检查意见,治疗方案,疗效分析及预后评估。
八、病程记录1、讨论情况应及时摘要记入病程记录中,可另页书写,也可记录在病程记录中,内容包括:姓名,住院号,记录时间,讨论时间,主持人姓名及专业技术职务,参加人姓名及专业技术职务,讨论意见,签名等。
2、“讨论意见”栏简明扼要记录参加讨论人员的主要意见以及最终诊断,治疗意见,要求集中主题,归纳讨论总结性意见,讨论记录由主管医师书写,主持人审阅并签名。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疑难病例一般是指入院三天未能确诊病例,或治疗效果不佳的病例,或病情复杂、涉及多个学科或疗效极差的疑难杂症,住院时间超过30天、花费较高或涉及重大疑难手术或再次手术治疗的病例。
一般疑难病例讨论,由科主任主持。
科室有关人员参加,认真进行讨论,尽早明确诊断,提出治疗方案,并做好记录备查。
重大疑难病例可报请医务科通过院内外会诊形式进行。
讨论前做好充分准备,事前应先印发病情摘要,供参会人员了解。
疑难病例主管医师应将有关资料(如病史、化验单、检查单、X光片、病理报告等)加以整理,报告病史、介绍病情和各种检查结果及诊疗经过、存在的问题,提出讨论目的、要求和初步诊断、治疗意见。
结束时主持人应作总结性发言。
病例讨论结果应详细记入病程记录。
各临床医技科室都应定期选择适当的在院或已出院的病例进行讨论,从而提高科室医务人员的临床诊疗水平。
疑难病例讨论应指定专人记录,将参加讨论的人员发言及主持人总结意见详细记录,整理清楚,经记录者及主持人签名后在病程记录中记载,同时记录本由科室妥善保管备查。
疑难病例讨论记录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参加人员、主持人、病情分析、诊断意见,进一步检查意见、治疗方案、疗效分析及预后评价、经验教训、其他注意事项等科主任签字后归入病历。
不允许患者、家属或其他委托人参加病例讨论会。
若家属或委托人要求了解讨论结果,应由指定专人给予解答,解答内容应记录。
建立疑难病例讨论会制度
建立疑难病例讨论会制度1.前言为加强医院内部医疗协作,提高疑难病例的诊疗水平,促进多学科医疗模式的发展,我院特订立本规章制度,建立疑难病例讨论会制度。
本制度的目的在于提升医务人员的专业素养,加强团队合作与沟通,推动医疗资源的优化配置,供应更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2.目的疑难病例讨论会旨在通过多学科沟通研究,协作诊断与治疗方案,提高疑难病例的定义、诊断和治疗水平,促进医务人员的专业发展,提升医院的综合医疗服务水平。
3.会议组织3.1 时间和地方疑难病例讨论会每月举办一次,具体时间、地方由医院行政部门统筹布置,并提前通知全院相关科室。
3.2 召集人疑难病例讨论会由医院行政部门指派专职人员担负召集人,负责会议的组织、协调和主持工作。
3.3 参会人员疑难病例讨论会邀请医院内相关科室的主任、副主任,相关专家医生,以及研究员和护理部门的相关人员参会。
参会人员需提前做好准备,将个案的基本信息、病史、检查结果和诊断思路共享给与会人员。
3.4 会议记录疑难病例讨论会由指定的工作人员担负记录员,记录与会人员的发言、讨论结果和案例总结,保管并整理好会议记录,供后续科研和教育培训使用。
4.会议内容4.1 病例报告每次会议的核心内容是针对一个或多个疑难病例进行系统分析和探讨。
病例报告人应认真介绍病例的基本情况、病史、体征、辅佑襄助检查结果等,并结合历次诊疗经验,提出诊断和治疗思路。
4.2 专家讨论与会专家从不同学科角度,就病理生理、临床表现、影像学等方面进行讨论。
参会人员可提出问题、疑点、解释和建议,促进共识达成。
4.3 治疗方案订立依据病例讨论的结果,参会医务人员共同订立最佳的治疗方案。
治疗方案应综合考虑患者病情、合理分工和医疗资源的调配,并由与会人员达成共识后,由主治医生负责具体实施。
4.4 疑难问题解答会议尚设有疑难问题解答环节,参会人员可提出本身在临床工作中遇到的困惑和难题,借助会议的集体智慧解决问题,共同促进个体和整体的医务水平提升。
04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为了进一步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减少误诊,漏诊,提高疑难危重病人的诊断、治疗质量水平,制定本制度。
1、凡系诊断不明确(危重病人入院大于一周未确诊、待诊病人入院大于二周未确诊的),或治疗困难、或病情危重病人或有经验教训可吸取的病例,均应进行疑难、危重病例讨论。
紧急情况即刻组织讨论,非紧急的,在48小时内组织讨论。
2、讨论方式和讨论范围:
⑴全科病例讨论:由主管医师提出,科室主任主持,全科各级人员参加。
⑵全院讨论或外院专家参加的讨论会,则由经治科室主任提出,医教科负责安排、组织,全院讨论由科主任主持;必要时由分管院长或医教科主持。
⑶疑难病例讨论内容以诊断为主,危重病例讨论内容以治疗为主。
3、讨论程序:
⑴由经治医师准备讨论病人的相关资料(包括检验、检查结果及影像片等),讨论时由经治医师汇报病情摘要、入院诊断、治疗经过,提出讨论目的。
⑵参加专家需对患者病历、当前病情进行全面分析,应用国内外学术理论、专业新进展及针对病情的可行性诊治方案做进一步讨论,最后由讨论会主持者归纳总结,尽早明确诊断,形成统一的诊疗方案。
4、由经治医师如实记录每个参会人员的发言。
将主持人小结意见记录于病程记录中,由科主任审签。
成都九洲中西医结合医院。
门急诊疑难病例讨论管理制度
门急诊疑难病例讨论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本规章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医院门急诊疑难病例的讨论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确保医务人员能够全面、准确地诊治疑难病例,供应更好的医疗保障。
本规章制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医院的实际情况订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全部涉及门急诊疑难病例的讨论管理工作,包含医院各科室以及参加门急诊诊疗工作的各类医务人员。
第三条定义1.门急诊疑难病例:指患者病情多而杂、疾病类型罕见、诊断和治疗难度较高,需要经过跨科门诊或紧急救治的疾病。
2.疑难病例讨论:指医务人员针对门急诊疑难病例的病情、诊断、治疗方案等进行认真讨论、沟通和研究的活动。
3.疑难病例讨论组:指由医院相关科室的专家构成的特地讨论门急诊疑难病例的工作组。
4.疑难病例讨论会议:指定期召开的门急诊疑难病例讨论的会议。
5.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指将疑难病例讨论的内容、结论和建议等进行记录的文档。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疑难病例讨论组的组织与选任1.医院设立疑难病例讨论组,由医院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和协调,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疑难病例讨论会议。
2.疑难病例讨论组由相关科室的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及其他专家构成,组长由行政部门指定。
3.疑难病例讨论组的成员应具有高级职称,并具备丰富的临床经验和较高的科研水平。
第五条疑难病例确实定和提交1.各科室负责医务人员应及时将发现的疑难病例报告给门急诊疑难病例讨论组,包含患者的基本情况、病史、体检结果等相关信息。
2.门急诊疑难病例讨论构成员在收到疑难病例报告后,应及时进行评估和审核,决议是否纳入疑难病例讨论范围。
第六条疑难病例讨论会议的召开与程序1.疑难病例讨论会议由疑难病例讨论组组长召集,并由医院行政部门供应必需的会议支持。
2.疑难病例讨论会议应当提前至少三天通知参会人员,说明会议议程和要求。
参会人员应定时参加,不得擅自缺席。
3.纳入讨论的疑难病例应由负责该病例的相关科室负责人进行认真汇报,包含患者病情、诊断和治疗过程等。
重症医学科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重症医学科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一)凡遇到疑难病例,由科主任或主治医师主持疑难病例讨论,通知有关人员参加,认真进行讨论分析,争取早期明确诊断,并提出治疗方案。
(二)入科室治疗后未确定诊断或治疗有难度的病人,由副主任医师组织疑难病例讨论,提出诊疗意见。
(三)对诊断有争议或治疗确有难度的病人可提交医务科组织会诊或全院病例讨论,以确定诊疗措施。
(四)疑难病例讨论时,在科室医疗质量管理记录本上进行记录。
(五)管床医生应将疑难病例讨论记录记录在记录本中,结论性意见记录在病历中。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1)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为保证我院的疑难病例讨论程序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1、疑难病例是指诊断不清或治疗效果不佳的特殊病例,造成或可能造成多器官功能异常危及患者生命的病例为疑难重症病例。
2、各临床科室遇有上述患者,即刻报告科室行政主任及医务科,由医务科负责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院内疑难病例讨论,必要时或应患者家属请求邀请院外专家参加。
3、疑难病例讨论程序:由经治医师报告病历,经治主任医师陈述当前治疗方案、治疗后出现的病情变化以及当前临床辅助检查结果。
参会专家需对患者病历、当前病情进行全面分析,应用国内外学术理论、专业新进展及针对病情的可行性诊治方案做进一步讨论。
4、专家讨论对病情的分析、进一步诊治方案,经治组医师必须认真记载在“专家会诊讨论记录”中,对有争论的学术观点,不必记载。
5、疑难病例分紧急情况与非紧急情况,对紧急的疑难重症病例讨论,医务科规定半个工作日内或即刻组织讨论,非紧急的,在48小时内组织讨论。
6、各科主任要精心过问本科室疑难讨论后的患者病情变化及治疗效果,医务科对疑难重症患者的治疗情况进行追踪。
实用文档外一科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一、本科出现疑难病例随时进行病例讨论,由科主任主持。
二、由科主任确认病例讨论时间、科内全部医务人员参加。
三、参加讨论的医师必须亲自查看病人,主管医师必须将病历相关资料准备齐全、汇报病历。
四、参加讨论的医师均应发言,并由打指定人员作好讨论记录。
五、从解决现存诊疗中的疑难问题入手进行全程讨论,讨论后的一天内,由主管住院医师完成讨论记录的整理,整理后的讨论记录由科主任决定记入病历中的部分。
六、讨论后的诊疗计划由科主任、主管医师负责实施。
实用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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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疗科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 (1)
外一科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2)
XXXX医院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 (2)
放疗科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
一、为确保医疗质量,防止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的发生,凡遇疑难危重病例,由主治医师或科主任提出,科主任主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认真进行讨论,尽早明确诊断,并提出治疗方案。
二、疑难危重病例是指疗效不确切、预后较差和病危的病例,由于专业性特点,目前对疑难病例不作制度上的界定,由经治医师自行掌握,但原则是:从宽把握、宁多勿缺,特别是存在医疗隐患风险的病例。
肿瘤晚期患者和临终关怀的病危患者可由经治医师自行掌握,病重病例鼓励进行讨论
三、科内疑难危重病例讨论由科主任或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主持,召集科内有关医师参加,讨论的内容应包括目前的拟似诊断,下一步需要进行的相关检查的治疗、是否转科(院)是否申请院内会诊或院外会诊。
四、科室疑难危重病例讨论时,由科室负责人主持。
负责主治的医师应将有关资料加以整理,尽可能作出书面摘要,事先发给参加讨论的人员,预作发言准备。
住院医师事先做好准备,报告相关病历,主治医师及时补充,参加会诊的人员必须详细进行询问病史和查体,对有关病情、诊断、治疗等方面提出分析意见,会议结束时由主持人作总结。
五、住院医师必须详细做好讨论记录,并按时完成讨论中决定的各种检查和治疗措施。
六、科内讨论仍未解决问题的,应及时上报医务科,由医务科组织全院大讨论,并将讨论结果向业务副院长报告。
外一科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一、本科出现疑难病例随时进行病例讨论,由科主任主持。
二、由科主任确认病例讨论时间、科内全部医务人员参加。
三、参加讨论的医师必须亲自查看病人,主管医师必须将病历相关资料准备齐全、汇报病历。
四、参加讨论的医师均应发言,并由打指定人员作好讨论记录。
五、从解决现存诊疗中的疑难问题入手进行全程讨论,讨论后的一天内,由主管住院医师完成讨论记录的整理,整理后的讨论记录由科主任决定记入病历中的部分。
六、讨论后的诊疗计划由科主任、主管医师负责实施。
XXXX医院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
疑难危重病例讨论目的在于尽早明确诊断,制定最佳诊疗方案,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
是提高诊断率、治愈率和抢救成功率的重要措施,也是培养各级医师诊疗水平的重要手段。
一、疑难危重病例讨论范畴:入院5-7天不能确诊病例;住院期间不明原因的病情恶化或出现严重并发症、院内感染
经积极抢救仍未脱离危险、病情仍不稳定者;病情复杂、涉及多个学科或者疗效极差的疑难杂症;病情危重需要多科协作抢救病例;涉及重大疑难手术或需再次手术治疗病例;住院期间有医疗事故争议倾向以及其它需要讨论的病例。
对诊断有
二、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可以由一个科室举行,也可以几个科室联合举行。
科室疑难危重病例讨论由科室定期举行,由科主任或副主任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医师主持,有关医护人员尽可能参加。
几个科室联合或院内疑难危重病例讨论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由医务科召集举行。
三、举行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前应充分做好准备工作。
负责主治的治疗组应尽可能全面收集与患者病情相关资料。
必要时提前将有关病例资料整理形成书面病情摘要,提交给参加讨论人员。
讨论时由经管医师简明介绍病情及诊疗经过。
主治医师详细分析病情变化及目前主要的诊疗方案,提出本次讨论的主要目的、关键的难点疑点及重点要解决的问题等。
参加讨论的人员针对该病例的病情进行全面分析,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可应用国内外学术理论、专业新进展,针对病情提出可行性的诊疗建议。
最后由主持人进行总结,尽可能明确诊断,确定进一步诊疗方案。
讨论由经管医师负责记录和登记。
四、院级疑难危重病例讨论由主治科室的科主任向医务科提
出申请,并提前将有关材料加以整理,做出书面摘要,提交医务科。
由医务科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会诊时间,邀请相关科室人员参加病历讨论,必要时主管院长参加。
若病情需要或因患者家属请求,也可邀请院外专家参加。
医务科和科室均要负责做好疑难危重病例讨论记录。
五、疑难危重病例讨论记录内容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讨论日期、地点、主持人、记录员、参加讨论人员的姓名及专业技术职务、入院诊断、病情摘要、讨论目的、参加医师发言的重点内容、结论性意见、主持人签名。
经治组医师必须将讨论内容认真记载在科室《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本》中。
讨论记录的主要内容整理后抄写在病历纸上,经主持人签字后,归入病历。
《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本》中讨论内容要与病历记录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