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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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行业建设标准

城市规划行业建设标准

城市规划行业建设标准城市规划是一项涉及城市土地利用、城市建设和城市发展的综合性工作,旨在实现城市资源合理配置、空间布局优化、环境保护、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

为了规范城市规划行业的建设标准,提高城市规划的质量和效益,以下是城市规划行业的一些重要规范、规程和标准。

一、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是城市发展的"蓝图",是制定城市建设发展战略的基础。

编制城市总体规划需要遵循以下规范和标准:1. 全面调查和系统分析:编制城市总体规划需要进行全面的城市调查,包括人口、土地利用、交通、环境、文化等方面的数据收集和分析,以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2. 人民群众参与: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应充分听取和吸纳相关利益相关方(如居民、企业和社会组织等)的意见和建议,保障公众利益的表达和参与。

3. 综合协调:城市总体规划应综合考虑城市的经济、社会、生态等因素,协调各类规划(如土地利用、交通、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形成有机的城市发展体系。

二、城市土地利用规划城市土地利用规划是指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用地范围和用地功能,对城市土地进行合理布局和利用的规划工作。

编制城市土地利用规划需要遵循以下规范和标准:1. 用地类型划分: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功能导向,将城市土地划分为不同的用地类型,如住宅用地、商业用地、工业用地、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等。

2. 用地布局合理性:城市土地利用规划应合理布局,避免过分集中或过度分散,确保城市在经济、社会、环境等方面的可持续发展。

3. 近期和远期用地需求预测:编制城市土地利用规划时,需要根据城市发展的预测数据,合理预测近期和远期的用地需求,以确保规划的长远性和灵活性。

三、城市建筑设计规范城市建筑设计规范是指对城市建筑物的设计和建造进行规范和要求的标准。

良好的建筑设计规范能够提高城市建筑的品质,确保建筑物的安全和舒适度。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城市建筑设计规范:1. 建筑物的高度和容积率: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规定不同区域和地段的建筑物的高度和容积率范围,以保证城市建筑的整体视觉效果和城市空间的合理布局。

什么是总体规划?

什么是总体规划?

什么是总体规划?总体规划,也被称作规划编制,是对一个地区的整体规划、设计、布局和指导,旨在达到合理利用空间、资源和改善环境的目的。

在城市和农村的建设中,总体规划是至关重要的一环,关乎着一个城市或者一个村庄的长期发展和美好未来。

以下是总体规划的详细介绍。

一、总体规划的概念总体规划,是指利用系统科学理论进行的城乡空间规划,从宏观的角度考虑,对地区经济、资源、环境、人口等方面进行的综合性规划。

总体规划的功能是指导地方政府和社会各方面的发展,是一项具有战略性和长期性的规划。

二、总体规划的意义1.指导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总体规划是指导城市建设、发展和管理的基础性规划,规划过程中体现了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的理念。

2.促进城市化进程:总体规划是城市化进程中的长远规划,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动,总体规划的实施可以规划城市的发展方向和重点。

3.保障资源利用合理:总体规划是为了使城市的各种资源能够最大程度地被合理利用,例如,土地资源的合理分配和利用就是总体规划重要的任务之一。

三、总体规划的编制原则1.科学性原则:总体规划编制应当以科学的理论为基础,利用先进的科技手段进行规划分析,体现科学合理的思想和理念。

2.民主性原则:总体规划编制应当充分尊重和听取相关利益群体和居民的意见建议,及时公布规划编制进展情况和计划,征求广大民众的意见和建议。

3.可持续性原则:总体规划编制应当注重可持续性发展,综合考虑生态、环境等问题,并在规划目标、原则、战略等方面注重可持续性。

四、总体规划的实施路径总体规划要求实施的时间很长,涉及到的范围很广,其中包括城市规划、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各个方面的工作,具体实施要遵循以下路径:1.规划实施监督:社会监督机制,不断跟进总体规划的落实情况,对规划落实结果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解决和反映问题。

2.视情况动态调整:总体规划是一个长期的规划工作,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动态调整和修订,确保规划在实施过程中的适应性。

3.推进产业发展:总体规划是推进产业发展的重要指引,各行业需要根据总体规划进行发展定位和规划,确保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的方法与程序

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的方法与程序

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的方法与程序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的方法与程序是一个复杂而系统化的过程,涉及多个学科领域和专业知识。

以下是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的基本方法和程序:一、前期准备阶段1.确定规划目标和原则:根据城市的发展战略、政策导向和实际情况,确定规划的目标和原则,为后续的规划编制提供指导和依据。

2.收集基础资料:收集与城市总体规划相关的各类基础资料,包括社会、经济、人口、地理、环境等方面的数据和信息。

3.初步调查和研究:对城市进行初步的调查和研究,了解城市的现状、特点和发展趋势,识别出城市面临的主要问题和挑战。

4.确定规划范围和期限:根据城市的发展战略和实际情况,确定规划的范围和期限,通常包括市区和郊区。

二、方案编制阶段1.制定规划方案:根据前期准备阶段的结果,制定城市总体规划的初步方案,包括城市的功能分区、用地布局、交通规划、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等。

2.进行空间分析:利用GIS等空间分析技术,对城市的空间结构、用地适宜性、交通流量等进行评估和分析,为规划方案的制定提供科学依据。

3.制定专项规划:针对城市发展的重点领域和问题,制定专项规划,包括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能源利用等,确保城市总体规划与各专项规划的协调和衔接。

4.方案优化和完善:根据空间分析和专项规划的结果,对初步方案进行优化和完善,形成城市总体规划的初步成果。

三、审批和实施阶段1.组织评审和修改:将初步成果提交给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评审,根据评审意见对规划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2.公示和征求意见:将修改后的规划方案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确保规划方案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3.审批和公布:将修改后的规划方案提交给相关部门进行审批,经批准后公布实施。

4.监督和评估:对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规划方案的落实和实施效果的达成。

四、技术路线和方法1.采用系统工程的思想和方法:城市总体规划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采用系统工程的思想和方法,从全局角度出发,综合考虑社会、经济、环境等多方面的因素。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发布时间:2006-4-6 发布机构:建设部文号: 建规[1995]333号实施时间: 1995-06-08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统一城市规划技术文件的内容和深度,依据《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按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直辖市、市、镇以及未设镇的县城。

第三条本细则是和《城市规划编制办法》配套的具体规定,编制城市规划除遵守本细则外,尚应符合其他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四条城市规划设计成果一般由三部分组成:(一)规划文本:表达规划的意图、目标和对规划的有关内容提出的规定性要求,文字表达表达应当规范、准确、肯定、含义清楚。

(二)规划图纸:用图像表达现状和现状设计内容,规划图纸应绘制在近期测绘的现状地形图上,规划图上应显示出现状和地形。

图纸上应标注图名、比例尺、图例、绘制时间、规划单位名称和技术负责人签字。

规划图纸所表达的内容与要求应与规划文本一致。

(三)附件:包括规划说明书书和基础资料汇编、规划说明书的内容是分析现状、论证规划意图、解释规划文本等第二章总体规划第五条编制总体规划需收集的基础资料一般包括以下各项:(一)市(县)域基础资料1、市(县)域的地形图:图纸比例为1/50000~1/200000:2、自然条件:包括气象、水文、地貌、地质、自然灾害、生态环境等。

3、资源条件:4、主要产业及工矿企业(包括乡镇企业)状况;5、主要城镇的分布、历史沿革、性质、人口和用地规模、经济发展水平;6、区域基础设施状况;7、主要风景名胜、文物古迹、自然保护区的分布和开发利用条件;8、三废污染状况;9、土地开发利用情况;10、国民生产总值、工农业总产值、国民收入和财政状况;11、有关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发展战略、区域规划等方面的情况。

(二)城市基础资料1、近期绘制的城市地形图,图纸比例为1/5000--1/35000。

2、城市自然条件及历史资料;(1)气象资料;(2)水文资料;(3)地质和地震资料,包括地质质量的总体验证和重要地质灾害的评估;(4)城市历史资料:包括城市的历史沿革、城址变迁、市区扩展、历次城市规划的成果资料等。

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的方法与程序

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的方法与程序

城市(镇)总体规划编制的方法与程序总体规划编制的内容包括三个部分:编制内容、编制程序、成果要求。

1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内容:总体规划从内容上可分为:城镇体系规划,中心城区规划,近期建设规划,专项规划四个组成部分。

2城市整体规划的编制方法与程序:总体规划编制从工作阶段上可以分为总体规划编制的前期工作、总体规划纲要的编制、总体规划技术成果的编制三个阶段。

(1)规划编制的前期工作:1)基础资料的收集与调研对城市现状基础资料的收集与调研,是整个总体规划编制的基础工作。

需要通过文献、访谈、现场勘探等多种方法,对城市的区域、社会、经济、自然、历史环境等展开全面和细致的调研。

在收集与调研的过程中,对城市建设用地的调查是一项重要内容。

要对城市存量建设用地的数量和用地性质进行核查和分析,切实掌握土地使用的真实状况和效益,分析人均用地水平、用地结构和区域建设用地分配等资料。

通过对城市建设用地现状的全面和细致的掌握,为提出合理、高效的土地使用策略提供依据。

调查和研究的成果形成城市基础资料汇编,包括城市现状图和一套完整的现状基础资料报告。

2)规划编制的前期研究在前期研究工作中,对现行城市总体规划评价和战略问题的前瞻性研究是两项重要的工作内容。

A 现行城市总体规划评价:首先要系统的回顾历版城市规划的编制工作和技术内容,研究城市发展的阶段特征,把握好城市发展的自身规律。

特别是对现行城市总体规划以及各项专项规划的实施情况和遗留的问题要进行认真的总结,对基础设施的支撑能力和建设条件作出评价,在此前提下,对总体规划编制的必要性进行分析。

B 战略问题的前瞻性研究:深入分析和总结城市面临的主要问题,针对城市现状问题和新的发展趋势,从落实土地、水、能源和环境等影响城市长期发展保障要素,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发展,节约和集约使用土地等前提出发,依据全国城镇体系规划和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前瞻性的研究城市的发展条件和动力机制,科学合理的研究城市的定位、发展目标、城市功能和空间布局等战略问题,为总体规划的修编提供依据。

(完整word版)城市总体规划编制要求

(完整word版)城市总体规划编制要求

一、规划体系的比较1、中国的城市规划体系城市总体规划城市详细规划2、英国的城市规划体系结构规划(Structure Plans)——针对在功能和布局上密切相关的更大的地域单元,通常是次区域所制订的用于指导某种变化决策的战略政策规划。

地方规划(Local Plans)——在结构政策政策规划总体思想指导下局部区域的较详细的战术性政策规划,主要以小区域规划为主,包括郊外发展区、小城镇或大城市区的中心开发区。

二、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的内容和方法1、城市总体规划纲要内容(一)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纲要,内容包括:提出市域城乡统筹发展战略;确定生态环境、土地和水资源、能源、自然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等方面的综合目标和保护要求,提出空间管制原则;预测市域总人口及城镇化水平,确定各城镇人口规模、职能分工、空间布局方案和建设标准;原则确定市域交通发展策略。

(二)提出城市规划区范围。

(三)分析城市职能、提出城市性质和发展目标。

(四)提出禁建区、限建区、适建区范围。

(五)预测城市人口规模。

(六)研究中心城区空间增长边界,提出建设用地规模和建设用地范围;(七)提出交通发展战略及主要对外交通设施布局原则。

(八)提出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发展目标。

(九)提出建立综合防灾体系的原则和建设方针。

2、城市总体规划的主要内容城市总体规划包括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和中心城区规划,期限一般为二十年,同时可以对城市远景发展的空间布局提出设想。

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提出市域城乡统筹的发展战略。

其中位于人口、经济、建设高度聚集的城镇密集地区的中心城市,应当根据需要,提出与相邻行政区域在空间发展布局、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城乡统筹发展等方面进行协调的建议。

(二)确定生态环境、土地和水资源、能源、自然和历史文化遗产等方面的保护与利用的综合目标和要求,提出空间管制原则和措施。

(三)预测市域总人口及城镇化水平,确定各城镇人口规模、职能分工、空间布局和建设标准。

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标准

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标准

城市总体规划第一条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有两个阶段,城市总体规划纲要和城市总体规划。

第二条城市总体规划纲要的主要任务是研究确定城市总体规划的重大原则,作为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的依据。

城市总体规划纲要成果包括文字说明和必要的示意性图纸。

第三条城市总体规划纲要1、简述城市自然、历史、现状特点;2、分析论证城市在区域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发展优势与制约因素,初步划出城市规划区范围;3、原则确定规划期内的城市发展目标、城市性质,初步预测人口规模、用地规模;4、提出城市用地发展方向和布局的初步方案;5、对城市能源、水源、交通、基础设施、防灾、环境保护、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重点建设等主要问题提出原则规划意见;6、提出制订和实施城市规划重要措施的意见;7、专题研究报告:对城市重大问题进行研究(视情况选定)。

第四条城市总体规划纲要图纸1、区域城镇关系示意图,标明相邻城镇位置、行政区划、重要交通设施、重要工矿和风景名胜区等。

图纸比例为1/10万—1/50万;2、城市现状示意图,标明城市主要建设用地范围、主要干道、各类保护区以及主要的基础设施。

图纸比例为1/25000—1/50000;3、城市规划示意图,标明城市规划区和城市规划建设用地大致范围,标注各类主要建设用、规划主要干道、河湖水面、生态和历史文化保护区、重要的对外交通设施等。

图纸比例为1/25000—1/50000;4、规划方案的结构示意图。

第五条城市总体规划的主要任务是综合研究和确定城市性质、规模和空间发展形态,统筹安排城市各项建设用地,合理配置城市各项基础设施,处理好远期发展与近期建设的关系,指导城市合理发展。

第六条城市总体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件和规划图纸。

文件包括规划文本和附件规划文本是对规划的各项目标和内容提出规定性要求的文件。

第七条城市总体规划文本1、前言:说明本规划编制的依据;2、城市规划基本对策概述;3、市(县)域的城镇发展。

包括城镇发展战略及总目标,预测城市化水平,城镇职能分工,发展规模等级,空间布局,区域性交通设施,基础设施,环境保护区,风景旅游区的总体布局,有关城镇发展的技术政策;4、城市性质,城市规模和规划期限,城市规划区范围,城市发展方针与战略,城市人口现状及发展规模;5、城市土地利用和空间布局(1)确定人均用地和其他技术经济指标,注明现状建成区面积,确定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和面积,列出用地平衡表;(2)城市各类用地布局,不同区位土地使用原则及地价等级的划分,市、区级中心及主要公共服务设施的布局;(3)重要地段的高度控制,文物古迹、历史地段、风景名胜的保护,城市风貌和特色;(4)旧区改建原则,用地结构调整和环境综合整治;(5)郊区主要乡镇企业、村镇居民点以及农地和副食基地的布局,禁止建设的绿色空间控制范围;6、城市环境质量建议指标,改善或保护环境的措施7、各项专业规划(1)对外交通规划包括铁路、线、场用地范围,江、海、河港口码头、货场及疏港交通用地范围,航空港用地范围及交通联结,市际公路、快速公路与城市通的联系,长途客运枢纽站的用地范围,城市交通与市际交通的衔接;(2)城市交通规划包括城市客运与货运通知公交线咱、场站分布自行车交通,地铁、轻轨线路可行性研究和建设安排,客运换乘枢纽,货运网络和货源点布局,货运站场和枢纽用地范围;(3)城市道路规划包括各项交通预测数据的分析、评价,主次干道系统的布局,重要桥梁、立体交叉、快速干道、主要广场、停车场位置,自行车、行人专用道路系统;(4)给水工程规划包括用水量标准和生产、生活、市政用水总量估算,水资源供需平衡,水源地选择,供水能力,取水方式,净水方案,水厂制水能力,输水管网及配水干客布置,加压站位置和数量,水源地防护措施;(5)排水工程规划包括排水体制,划分排水区域,估算雨水、污水总量,制定不同地区污水排放标准,排水管、渠系统规划布局,确定主要泵站及位置,污水处理石布局、规模、处理等级以及综合利用的措施;(6)供电工程规划包括用电量指标,总用电负荷,最大用电负荷和分区负荷密度,供电电源选择,变电站位置、变电等级、容量,输配电系统电压等级、辐射方式,高压走廊用地范围、防护要求;(7)电信工程规划包括各项通讯设施的标准和发展规模,邮政设施标准、服务范围、发展目标,主要局所网点布置,通讯线路布置、用地范围、辐射方式,通讯设施布局和用地范围以及收发讯区和微波通道的保护范围;(8)供热工程规划包括估算供热负荷、确定供热方式,划分供热区域,范围,布置热电石,热力网系统、敷设方式,联片集中供热规划;(9)燃气工程规划包括估算燃气消耗水平,选择气源,确定气源结构,确定燃气供应规模,确定输配系统供气方式、管网压力等级以及管网系统,确定调压站、灌瓶站、贮存站等工程设施布置;(10)园林绿化、风景名胜区规划包括公共绿地指标,市、区级公共绿地布置,防护绿地、生产绿地位置范围,主要林荫道布置,风景名胜区保护范围、保护控制要求;(国家级园林城市要编制专门的城市绿化系统规划,见第七章)(11)环境卫生设施规划包括环境卫生设施设置原则和标准,生活废弃物总量,垃圾收集方式、堆放及处理,消纳场所的规模及布局,公共厕所布局原则、数量;(12)环境保护规划包括环境质量的规划目标和有关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污染的防护、治理措施;(13)防洪规划包括城市需设防地区范围,设防等级、防洪标准,防洪区段安全泄洪量,设防方案,防洪堤坝走向,排洪设施位置和规模,防洪设施与城市道路、公路、桥梁交叉方式,排涝防渍的措施;(14)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及人防规划包括城市战略地位概述,地下宛若间开发利用和人防工程建设的原则和重点,城市总体防护布局,人防工程规划布局,交通、基础设施的防宛若、防灾规划,贮备设施布局;(15)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包括历史文化价值概述,保护原则和重点,总体规划层次的保护措施。

城市规划标准

城市规划标准

城市规划标准城市规划是指根据城市的自然、经济、社会等条件,科学地确定城市的发展方向和规模,合理地布局城市的各种功能区,并提出相应的控制和保护措施,以实现城市的良好发展和宜居环境。

城市规划标准作为城市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和居民的生活质量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首先,城市规划标准应当充分考虑城市的自然环境。

城市所处的地理位置、气候条件、地形地貌等自然因素都会对城市规划产生重要影响。

因此,在制定城市规划标准时,需要充分考虑这些自然因素,制定相应的环境保护和治理措施,确保城市规划与自然环境相协调。

例如,在城市规划中,应当合理利用地形地貌,保护水源地和生态环境,减少自然灾害的风险,提高城市的生态承载力。

其次,城市规划标准还应当充分考虑城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需求。

城市是经济发展和社会生活的重要载体,因此城市规划标准应当充分考虑城市的产业结构、人口规模、交通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因素,确保城市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

例如,在城市规划中,应当合理布局产业园区和商业中心,提高交通设施的便捷性,完善公共服务设施的覆盖范围,满足居民的生活和工作需求。

此外,城市规划标准还应当充分考虑城市的文化传承和历史保护。

城市是文化传承和历史积淀的重要载体,城市规划标准应当充分考虑城市的文化底蕴和历史价值,保护和传承城市的文化遗产。

例如,在城市规划中,应当合理保护历史建筑和古迹,挖掘和利用城市的文化资源,打造具有地方特色和历史韵味的城市形象。

最后,城市规划标准还应当充分考虑城市的生态环境和居民的生活品质。

城市是人们生活的重要空间,城市规划标准应当充分考虑居民的生活需求和生活质量,打造宜居的城市环境。

例如,在城市规划中,应当合理规划城市绿地和景观区,改善城市空气质量和水质环境,提高居民的生活舒适度和幸福感。

综上所述,城市规划标准是城市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和居民的生活质量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城市规划标准应当充分考虑城市的自然环境、经济发展和社会需求、文化传承和历史保护、生态环境和居民生活品质,确保城市规划与各方面的发展需求相协调,打造宜居的城市环境。

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方法

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方法

1、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与分析 (1)城市总体规划基础资料的收集,应根据规划内容要求,结合城市特点,拟定调查内容,有计划有步骤地进⾏,最终形成资料汇编。

(2)调查城市各项⽤地的分布和⾯积,并要求经过实地踏勘,查明各种⽤地的界线,在图上⽤不同的颜⾊标⽰,形成城市⽤地现状图。

(3)城市⽤地适⽤性评价是综合各项⽤地的⾃然条件以及整备⽤地的⼯程措施的可能性与经济性,对⽤地质量进⾏的评价。

城市⽤地适⽤性的评定要因地制宜,特别是抓住对⽤地影响最突出的主导环境要素,进⾏重点的分析与评价。

城市⽤地的评定⼀般分为三类 (1)⼀类⽤地:适⽤于修建的⽤地。

(2)⼆类⽤地:基本上可以修建的⽤地。

(3)三类⽤地:不适于修建的⽤地。

2、确定总体规划经济技术指标。

总体规划的经济技术指标应按照国家和地⽅的有关法规和城市的具体情况确定。

3、确定城市性质 4、预测城市⼈⼝,确定城市规模 (1)城市⼈⼝的构成:年龄、性别、家庭、劳动、职业等构成情况。

(2)城市⼈⼝变化:⾃然增长、机械增长、⼈⼝平均增长速度(⼈⼝平均增长率) (3)预测城市⼈⼝规模 (4)确定城市⽤地规模 5、确定城市总体布局 (1)遵循原则: ①城乡结合、统筹安排 ②功能协调、结构清晰 ③依托旧区、紧凑发展 ④分期建设、留有余地 (2)城市⽤地布局的主要模式 ①集中式的城市⽤地布局 ②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城市⽤地布局 ③分散式的城市⽤地布局 (3)城市⽤地布局的艺术问题 ①城市⽤地布局艺术 ②城市空间布局要充分体现城市审美要求 ③城市空间景观的组织 ④城市轴线艺术 ⑤继承历史传统,突出地⽅特⾊。

规划常用规范

规划常用规范

规划常用规范规划常用规范是指在进行各类规划编制过程中,需要遵循的一系列标准和规范。

这些规范旨在确保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以便为城市、区域或者项目的发展提供指导和支持。

下面将介绍一些常用的规划常用规范。

一、总体规划编制规范总体规划是城市、区域或者项目发展的基础性规划,编制过程需要遵循一定的规范。

首先,应进行充分的前期调研和分析,包括城市环境、社会经济、自然资源等方面的情况。

然后,制定规划目标和发展战略,明确规划的定位和发展方向。

在编制过程中,应充分考虑相关政策和法规,并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和协调。

最后,编制出具体可行的规划方案,并进行评估和调整。

二、城市规划设计规范城市规划设计是指对城市空间进行布局和设计,以实现城市的功能、美观和可持续发展。

在进行城市规划设计时,需要遵循一系列规范。

首先,应充分考虑城市的功能需求和人口规模,并进行详细的土地利用规划。

其次,应合理布局城市的交通、绿地、住宅区等基础设施,并确保其互联互通。

此外,还应注重城市的生态环境保护,包括保护自然资源、减少污染和提高环境质量等方面。

三、区域规划编制规范区域规划是指对一个区域范围内的城市、乡镇、农村等进行综合规划,以实现区域的协调发展。

在进行区域规划编制时,需要遵循一定的规范。

首先,应进行全面的区域调查和分析,包括经济、社会、环境等方面的情况。

然后,制定区域发展的总体目标和战略,明确各个领域的发展方向和重点。

在编制过程中,需要充分考虑区域内各个地区的差异性和互补性,并进行有效的协调和整合。

四、项目规划管理规范项目规划管理是指对一个具体项目进行规划和管理,以实现项目的顺利实施和运营。

在进行项目规划管理时,需要遵循一系列规范。

首先,应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估项目的技术、经济和社会效益。

然后,制定项目的详细规划和实施方案,包括项目的工期、预算和资源配置等。

在实施过程中,需要进行有效的进度控制和风险管理,确保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_细则_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_细则_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为统一城市规划技术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制定了《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下面是详细内容。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统一城市规划技术文件的内容和深度,依据《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按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直辖市、市、镇以及未设镇的县城。

第三条本细则是和《城市规划编制办法》配套的具体规定,编制城市规划除遵守本细则外,尚应符合其他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四条城市规划设计成果一般由三部分组成:(一)规划文本:表达规划的意图、目标和对规划的有关内容提出的规定性要求,文字表达应当规范、准确、肯定、含义清楚。

(二)规划图纸、用图象表达现状和规划设计内容,规划图纸应绘制在近期测绘的现状地形图上,规划图上应显示出现状和地形。

图纸上应标注图名、比例尺、图例、绘制时间、规划设计单位名称和技术负责人签字。

规划图纸所表达的内容与要求应与规划文本一致。

(三)附件:包括规划和基础资料汇编,规划说明书的内容是分析现状、论证规划意图、解释规划文本等。

第二章总体规划第五条编制总体规划需收集的基础资料一般包括以下各项:(一)市(县)域基础资料1、市(县)域的地形图,图纸比例为1/50000~1/20xx00;2、自然条件:包括气象、水文、地貌、地质、自然灾害、生态环境等;3、资源条件;4、主要产业及工矿企业(包括乡镇企业)状况;5、主要城镇的分布、历史沿革、性质、人口和用地规模、经济发展水平;6、区域基础设施状况;7、主要风景名胜、文物古迹、自然保护区的分布和开发利用条件;8、三废污染状况;9、土地开发利用情况;10、国民生产总值、工农业总产值、国民收入和财政状况;11、有关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发展战略、区域规划等方面的情况。

(二)城市基础资料1、近期绘制的城市地形图,图纸比例为1/5000~1/25000。

2、城市自然条件及历史资料(1)气象资料;(2)水文资料;(3)地质和地震资料,包括地质质量的总体验证和重要地质灾害的评估;(4)城市历史资料:包括城市的历史沿革、城址变迁、市区扩展、历次城市规划的成果资料等;3、城市经济社会发展资料(1)经济发展资料:包括历年国民生产总值、财政收入、固定资产投资、产业结构及产值构成等;(2)城市人口资料:包括现状非农业人口、流动人口及其中暂住人口数量,人口的年龄构成、劳动构成、城市人口的自然增长和机械增长情况等;(3)城市土地利用资料:城市规划发展用地范围内的土地利用现状,城市用地的综合评价;(4)工矿企业的现状及发展资料;(5)对外交通运输现状及发展资料;(6)各类商场、市场现状和发展资料;(7)各类仓库、货场现状和发展资料;(8)高等院校及中等专业学校现状和发展资料;(9)科研、信息机构现状和发展资料;(10)行政、社会团体、经济、金融等机构现状和发展资料;(11)体育、文化、卫生设施现状和发展资料;4、城市建筑及公用设施资料(1)住宅建筑面积、建筑质量、居住水平、居住环境质量;(2)各项公共服务设施的规模、用地面积、建筑面积、建筑质量和分布状况;(3)市政、公用工程设施和管网资料,公共交通以及客货运量、流向等资料;(4)园林、绿地、风景名胜、文物古迹、历史地段等方面的资料;(5)人防设施、各类防灾设施及其他地下构筑物等的资料。

市(地)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

市(地)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
GB/T 14529-1993 自然保护区类型与级别划分原则
GB/T 19231-2003 土地基本术语
GB/T 21010-2007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GB 50188-2007 镇规划标准
GB 50298-1999 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
TD/T 1011-2000 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编制规程
附 录 C (规范性附录) 数据单位要求 24
附 录 D (规范性附录) 土地规划用途分类与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对应关系表 25
附 录 E (资料性附录) 人口预测的内容和方法 27
附 录 F (资料性附录) 有关建设用地规划采用的用地标准 29
附 录 G (规范性附录) 规划文本附表 35
附 录 H (规范性附录) 土地利用规划调控指标体系 39
对低效、空闲和不合理利用的土地进行治理,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的活动,是各类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等活动的统称。
3.6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 land-area balance mechanism between the urban and rural settlements
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若干拟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即拆旧地块)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即建新地块),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通过建新拆旧等措施,实现耕地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建设用地不增加、布局更合理、节约集约用地等目标的土地整治活动。
9.11 规划实施措施制定 16
9.12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16
10 成果要求 17
10.1 规划成果 17
10.2 规划文本 17
10.3 规划图件 17
10.4 规划说明 18
10.5 规划数据库 18

城市总体规划编制要求

城市总体规划编制要求

一、规划体系的比较1、中国的城市规划体系城市总体规划城市详细规划2、英国的城市规划体系结构规划(Structure Plans)——针对在功能和布局上密切相关的更大的地域单元,通常是次区域所制订的用于指导某种变化决策的战略政策规划。

地方规划(Local Plans)——在结构政策政策规划总体思想指导下局部区域的较详细的战术性政策规划,主要以小区域规划为主,包括郊外发展区、小城镇或大城市区的中心开发区。

二、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的内容和方法1、城市总体规划纲要内容(一)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纲要,内容包括:提出市域城乡统筹发展战略;确定生态环境、土地和水资源、能源、自然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等方面的综合目标和保护要求,提出空间管制原则;预测市域总人口及城镇化水平,确定各城镇人口规模、职能分工、空间布局方案和建设标准;原则确定市域交通发展策略。

(二)提出城市规划区范围。

(三)分析城市职能、提出城市性质和发展目标。

(四)提出禁建区、限建区、适建区范围。

(五)预测城市人口规模。

(六)研究中心城区空间增长边界,提出建设用地规模和建设用地范围;(七)提出交通发展战略及主要对外交通设施布局原则。

(八)提出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发展目标。

(九)提出建立综合防灾体系的原则和建设方针。

2、城市总体规划的主要内容城市总体规划包括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和中心城区规划,期限一般为二十年,同时可以对城市远景发展的空间布局提出设想。

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提出市域城乡统筹的发展战略。

其中位于人口、经济、建设高度聚集的城镇密集地区的中心城市,应当根据需要,提出与相邻行政区域在空间发展布局、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城乡统筹发展等方面进行协调的建议。

(二)确定生态环境、土地和水资源、能源、自然和历史文化遗产等方面的保护与利用的综合目标和要求,提出空间管制原则和措施。

(三)预测市域总人口及城镇化水平,确定各城镇人口规模、职能分工、空间布局和建设标准。

城市规划标准

城市规划标准

城市规划标准城市规划是指对城市的空间布局、功能分区、建筑风貌、交通系统、公共设施等进行统一规划和设计的活动。

城市规划标准是指在城市规划过程中所遵循的一系列规范和要求,其目的是为了保障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提高城市的宜居性和宜商性,促进城市的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首先,城市规划标准应当充分考虑城市的发展定位和发展战略。

在城市规划的初期阶段,应当明确城市的定位和发展战略,确定城市的主导产业和功能定位,以此为基础进行城市规划设计,确保城市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其次,城市规划标准应当注重城市的空间布局和功能分区。

在城市规划设计中,应当合理划分城市的不同功能区域,如居住区、商业区、工业区、文化娱乐区等,同时合理布局城市的公共设施和绿地空间,以提高城市的宜居性和宜商性。

另外,城市规划标准还应当注重城市的建筑风貌和文化传承。

在城市规划设计中,应当保护和传承城市的历史文化遗产,注重建筑风格的统一和风貌的保护,同时推动城市的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提升城市的软实力和文化魅力。

此外,城市规划标准还应当注重城市的交通系统和基础设施建设。

在城市规划设计中,应当合理规划城市的交通网络,提高城市的交通运输效率,同时加强城市的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城市的供水、供电、供气等基本公共服务。

最后,城市规划标准还应当注重城市的生态环境和可持续发展。

在城市规划设计中,应当注重保护和修复城市的生态环境,提高城市的生态承载力,促进城市的绿色发展和循环利用,以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目标。

总之,城市规划标准是城市规划设计的重要依据,其科学性和合理性直接影响着城市的发展质量和水平。

因此,在城市规划设计中,应当严格遵循城市规划标准,充分考虑城市的发展定位和发展战略,合理规划城市的空间布局和功能分区,注重城市的建筑风貌和文化传承,加强城市的交通系统和基础设施建设,保护和修复城市的生态环境,以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和宜居宜商目标。

城市规划设计标准

城市规划设计标准

城市规划设计标准城市规划设计标准是指根据城市发展的需要和城市规划的要求,制定的城市建设和发展的基本要求和规范。

城市规划设计标准的制定,对于城市的建设和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在城市规划设计标准中,涵盖了城市的用地规划、建筑设计、交通规划、环境保护等方方面面,是城市建设和发展的重要依据。

首先,城市规划设计标准对于城市的用地规划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在城市的用地规划中,需要考虑到城市的功能分区、土地利用结构、建筑密度、绿地比例等因素。

合理的用地规划可以有效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满足城市不同功能区域的需求,保障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其次,城市规划设计标准对于建筑设计有着明确的要求。

在建筑设计中,需要考虑到建筑的风格、高度、密度、色彩等方面。

合理的建筑设计可以有效地提高城市的整体形象和品质,营造出宜居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的文化品位。

另外,城市规划设计标准对于交通规划也有着详细的规定。

在交通规划中,需要考虑到道路的布局、交通设施的设置、公共交通的发展等方面。

合理的交通规划可以有效地缓解城市交通拥堵问题,提高交通运输效率,改善城市居民的出行条件。

此外,城市规划设计标准还对环境保护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在城市规划设计中,需要考虑到环境保护的各个方面,包括空气质量、水质保护、噪音控制、生态保护等。

合理的环境保护措施可以有效地改善城市的生态环境,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保护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总之,城市规划设计标准是城市建设和发展的重要依据,对于城市的用地规划、建筑设计、交通规划、环境保护等方方面面都有着详细的规定。

遵循城市规划设计标准,可以有效地提高城市的整体形象和品质,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因此,城市规划设计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城市的建设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审批管理办法

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审批管理办法

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审批管理办法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审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2016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审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目的)为提高城市总体规划的科学性与严肃性,加强与改进城乡规划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城乡规划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审批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规划地位)城市总体规划是全局性、综合性规划,在城市进展中具有战略引领与刚性操纵作用,是合理配置城乡资源、优化空间布局、指导城乡建设与管理的基本根据。

经依法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应当严格执行,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

第四条(规划原则)制定与实施城市总体规划,应当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进展理念,尊重城市进展规律,坚持以人为本、尊重自然、传承历史、绿色低碳、区域协调、城乡统筹、集约节约、因地制宜的基本原则,保护公共利益,保障公共安全。

加强城市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推进两图合一。

全国城镇体系规划与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应当作为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的根据。

编制近期建设规划、全面规划、专项规划等,不得违反城市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

第五条(管理体制)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国城市总体规划制定与实施工作进行指导与监督。

省、自治区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审批工作进行指导与监督。

城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报批管理等具体工作。

第二章规划编制组织第六条(组织编制主体)城市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实施与修改,城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具体承办。

第七条(编制单位资质)承担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的单位,应当取得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证书,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工作。

第八条(前期工作)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前,城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对现行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开展规划实施评估、战略研究等前期工作,明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的思路与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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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总体规划第一条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有两个阶段,城市总体规划纲要与城市总体规划。

第二条城市总体规划纲要得主要任务就是研究确定城市总体规划得重大原则,作为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得依据。

城市总体规划纲要成果包括文字说明与必要得示意性图纸。

第三条城市总体规划纲要1、简述城市自然、历史、现状特点;2、分析论证城市在区域发展中得地位与作用、经济社会发展得目标、发展优势与制约因素,初步划出城市规划区范围;3、原则确定规划期内得城市发展目标、城市性质,初步预测人口规模、用地规模;4、提出城市用地发展方向与布局得初步方案;5、对城市能源、水源、交通、基础设施、防灾、环境保护、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重点建设等主要问题提出原则规划意见;6、提出制订与实施城市规划重要措施得意见;7、专题研究报告:对城市重大问题进行研究(视情况选定)。

第四条城市总体规划纲要图纸1、区域城镇关系示意图,标明相邻城镇位置、行政区划、重要交通设施、重要工矿与风景名胜区等。

图纸比例为1/10万—1/50万;2、城市现状示意图,标明城市主要建设用地范围、主要干道、各类保护区以及主要得基础设施。

图纸比例为1/25000—1/50000;3、城市规划示意图,标明城市规划区与城市规划建设用地大致范围,标注各类主要建设用、规划主要干道、河湖水面、生态与历史文化保护区、重要得对外交通设施等。

图纸比例为1/25000—1/50000;4、规划方案得结构示意图。

第五条城市总体规划得主要任务就是综合研究与确定城市性质、规模与空间发展形态,统筹安排城市各项建设用地,合理配置城市各项基础设施,处理好远期发展与近期建设得关系,指导城市合理发展。

第六条城市总体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件与规划图纸。

文件包括规划文本与附件,规划文本就是对规划得各项目标与内容提出规定性要求得文件。

第七条城市总体规划文本1、前言:说明本规划编制得依据;2、城市规划基本对策概述;3、市(县)域得城镇发展。

包括城镇发展战略及总目标,预测城市化水平,城镇职能分工,发展规模等级,空间布局,区域性交通设施,基础设施,环境保护区,风景旅游区得总体布局,有关城镇发展得技术政策;4、城市性质,城市规模与规划期限,城市规划区范围,城市发展方针与战略,城市人口现状及发展规模;5、城市土地利用与空间布局(1)确定人均用地与其她技术经济指标,注明现状建成区面积,确定规划建设用地范围与面积,列出用地平衡表;(2)城市各类用地布局,不同区位土地使用原则及地价等级得划分,市、区级中心及主要公共服务设施得布局;(3)重要地段得高度控制,文物古迹、历史地段、风景名胜得保护,城市风貌与特色;(4)旧区改建原则,用地结构调整与环境综合整治;(5)郊区主要乡镇企业、村镇居民点以及农地与副食基地得布局,禁止建设得绿色空间控制范围;6、城市环境质量建议指标,改善或保护环境得措施7、各项专业规划对外交通规划包括铁路、线、场用地范围,江、海、河港口码头、货场及疏港交通用地范围,航空港用地范围及交通联结,市际公路、快速公路与城市通得联系,长途客运枢纽站得用地范围,城市交通与市际交通得衔接;城市交通规划包括城市客运与货运通知公交线咱、场站分布,自行车交通,地铁、轻轨线路可行性研究与建设安排,客运换乘枢纽,货运网络与货源点布局,货运站场与枢纽用地范围;城市道路规划包括各项交通预测数据得分析、评价,主次干道系统得布局,重要桥梁、立体交叉、快速干道、主要广场、停车场位置,自行车、行人专用道路系统;给水工程规划包括用水量标准与生产、生活、市政用水总量估算,水资源供需平衡,水源地选择,供水能力,取水方式,净水方案,水厂制水能力,输水管网及配水干客布置,加压站位置与数量,水源地防护措施;排水工程规划包括排水体制,划分排水区域,估算雨水、污水总量,制定不同地区污水排放标准,排水管、渠系统规划布局,确定主要泵站及位置,污水处理石布局、规模、处理等级以及综合利用得措施;供电工程规划包括用电量指标,总用电负荷,最大用电负荷与分区负荷密度,供电电源选择,变电站位置、变电等级、容量,输配电系统电压等级、辐射方式,高压走廊用地范围、防护要求;电信工程规划包括各项通讯设施得标准与发展规模,邮政设施标准、服务范围、发展目标,主要局所网点布置,通讯线路布置、用地范围、辐射方式,通讯设施布局与用地范围以及收发讯区与微波通道得保护范围;供热工程规划包括估算供热负荷、确定供热方式,划分供热区域,范围,布置热电石,热力网系统、敷设方式,联片集中供热规划;燃气工程规划包括估算燃气消耗水平,选择气源,确定气源结构,确定燃气供应规模,确定输配系统供气方式、管网压力等级以及管网系统,确定调压站、灌瓶站、贮存站等工程设施布置;园林绿化、风景名胜区规划包括公共绿地指标,市、区级公共绿地布置,防护绿地、生产绿地位置范围,主要林荫道布置,风景名胜区保护范围、保护控制要求;(国家级园林城市要编制专门得城市绿化系统规划,见第七章)环境卫生设施规划包括环境卫生设施设置原则与标准,生活废弃物总量,垃圾收集方式、堆放及处理,消纳场所得规模及布局,公共厕所布局原则、数量;(12)环境保护规划包括环境质量得规划目标与有关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污染得防护、治理措施;防洪规划包括城市需设防地区范围,设防等级、防洪标准,防洪区段安全泄洪量,设防方案,防洪堤坝走向,排洪设施位置与规模,防洪设施与城市道路、公路、桥梁交叉方式,排涝防渍得措施;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及人防规划包括城市战略地位概述,地下宛若间开发利用与人防工程建设得原则与重点,城市总体防护布局,人防工程规划布局,交通、基础设施得防宛若、防灾规划,贮备设施布局;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包括历史文化价值概述,保护原则与重点,总体规划层次得保护措施。

包括保护地区人口规模控制,占据文物古迹风景名胜得单位得搬迁,调整用地布局改善古城功能得措施,古城规划格局、空间形态、视觉通廊得保护,确定文物古迹保护项目、划定保护范围与建设控制地带、提出保护要求,确定需要保护得历史地段、划定范围并且提出整治要求,重要历史文化遗产修整、利用、展示得规划意见,规划实施得措施;(各级历史文化名城要编制专门得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8、3—5年内得近期建设规划。

包括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开发投放、住宅建设等;9、实施规划得措施。

第八条城市总体规划附件包括规划说明书与基础资料,规划说明书就是对规划文本得具体解释。

基础资料汇编包括:1、市(县)域基础资料(1)市(县)域得地形图,图纸比例为1/5万—1/20万;(2)自然条件:包括气象、水文、地貌、地质、自然灾害、生态环境等;(3)资源条件;(4)主要产业及工矿企业状况;(5)主要城镇得分布、历史沿革、性质、人口与用地规模、经济发展水平;(6)基础设施状况;(7)主要风景名胜、文物古迹、自然保护区得分布与开发利用条件;(8)污染状况;(9)土地开发利用情况;(10)国民生产总值、工农业总产值、国民收入与财政状况;(11)有关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发展战略、区域规划等方面得情况;2、城市基础资料(1)近期绘制得城市地形图,图纸比例为1/5000—1/25000;(2)自然条件及历史资料:包括气象资料、水文资料、地质与地震资料、城市历史资料;3、城市经济社会发展资料经济发展资料:包括历年国民生产总值、财政收入、固定资产投资、产业结构及产值构成等;城市人口资料:包括现状非农人口、劳动力构成、城市人口得自然增长与机械增长情况等;城市土地利用资料:城市规划发展用地范围内得土地利用现状、城市用地得综合评价;工矿企业得现状及发展资料;对外交通运输现状与发展资料;各类商场、市场现状与发展资料;各类仓库、货场现状与发展资料;高等院校及中等专业学校现状与发展资料;科研信息机构现状与发展资料;行政、社会团体、经济、金融等机构现状与发展资料;体育、文化、卫生设施现状与发展资料;4、城市建筑及公用设施资料(1)住宅建筑面积、建筑质量、居住水平、居住环境质量;(2)各项公共服务设施得规模、用地面积、建筑面积、建筑质量与分布状况;(3)市政公用工程设施与管网资料,公共交通以及客货运量、流向等资料;(4)园林、绿地、风景名胜、文物古迹、历史地段等得资料;(5)人防设施、各类防灾设施及其它地下构筑物得资料。

5、城市环境及其它资料环境监测成果资料;三废排放得数量与危害情况,城市垃圾数量、分布及处理情况;其它影响城市环境得有害因素得分布及危害情况;地方病以及其它有害居民健康得环境资料。

第九条城市总体规划图纸1、市(县)域城镇分布现状图。

标明行政区划、城镇分布、交通网络、主要基础设施、主要风景旅游资源。

图纸比例为1/5万—1/20万。

2、城市现状图。

图纸比例为1/10000—1/25000。

小城市可以用1/5000。

标注以下内容:(1)按照《城市用地分类及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分类划出城市现状各类用地得范围(以大类为主,中类为辅);(2)城市主次干道,重要对外交通、市政公用设施得位置;(3)商务中心区及市、区级中心得位置;(4)需要保护得风景中胜、文物古迹、历史地段范围;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出口加工区、保税区等得范围;林绿化系统与河、湖水面;主要地名与主要街道名称;表现风向、风速、污染系数得风玫瑰。

3、新建城市与城市新发展地区应该绘制城市用地工程地质评价图。

图纸比例同现状图,图纸应该标明以下内容:(1)不同工程地质条件与地面坡度得范围、界线、参数;(2)潜在地质灾害空间分布、强度划分;(3)活动性地下断裂带位置,地震烈度及灾害异常区;(4)按照防洪标准频率绘制得洪水淹没线;(5)地下矿藏、地下文物埋藏范围;(6)城市土地质量得综合评价,确定适宜性区划,提出土地得工程控制要求。

4、市(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图。

图纸比例同现状图。

标明行政区划、城镇体系总体布局、交通网络与重要基础设施布局、主要文物古迹、风景名胜及旅游区布局。

5、城市总体规划图。

表现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得各项规划内容,图纸内容与比例同现状图。

6、郊区规划图。

图纸比例为1/25000—1/50000,图纸应该标明以下内容:(1)城市规划区范围、界线;(2)村镇居民点、公共服务设施、乡镇企业等各项建设用地布局与控制范围;对外交通用地及需与城市隔离得市政公用设施、水源地、危险仓库、火葬场、墓地、垃圾处理消纳地等得布局与控制范围;(4)农田、菜地、林地、园地、副食品基地与禁止建设得绿色空间得布局与控制范围。

7、近期建设规划图。

图纸内容与比例同城市总体规划图。

8、各项专业规划图(均需相应得各项现状图)。

(1)道路交通规划。

标注客运、货运、自行车、步行道路得走向,主次干道走向、红线宽度、重要交叉口形式,重要广场、停车场、公共停车场得位置与范围,铁路线路及站场、公路及货场、机场、港口、长途汽车站等对外交通设施得位置与用地范围;(2)给水工程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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