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标准法规
汽车标准法规手册
汽车标准、法规宣贯资料汇编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文件国经贸产业〔2001〕471号关于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管理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经贸委(经委):为使我国汽车工业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新形势,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政府职能的转变,国家经贸委决定对原国家机械工业局以发布《全国汽车、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和《农用运输车生产企业及其产品目录》(以下统称《目录》)对车辆产品实施管理的方式进行改革,逐步建立与国际通行规则接轨的法制化管理体制。
在新的汽车、摩托车和农用运输车管理制度实施之前,为不影响生产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和开发的新产品及时推向市场,现就《目录》中企业新产品申报和公布等事项通知如下:一、从2001年1月1日起,国家经贸委以发布《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方式对《目录》中企业的新产品实施管理,不再发布《目录》。
《公告》是国家准许车辆生产企业组织生产和销售的依据,是消费者向国家法定车辆管理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的依据。
二、《公告》的内容包括:新产品批准、产品扩展、勘误更改和撤消。
《公告》由文本和光盘两部分组成。
文本中列入企业名称、商标、产品型号(汽车产品为主型号,由GB9417-88中规定的企业名称代号、车辆类别代号、主参数代号和产品序号组成)和产品名称;光盘中列入产品型号(其中汽车产品由主型号和企业自定义代号组成)、整车彩色照片(必要时附局部照片)、主要参数表(分为汽车、摩托车和农用运输车)等内容。
光盘的内容调整时,不再另行通知,以发布的《公告》为准。
三、《公告》由国家经贸委印送各地经贸委(经委)、国务院有关部门及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
《公告》同时在国家经贸委政府网站上公布,网址是:。
四、原国家机械工业局发布的《2000年全国汽车、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总目录)》(国机管〔2000〕206号)、《2000年全国汽车、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补充第一期)》(国机管〔2000〕519号)、《2000年全国汽车、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补充第二期)》(国机管〔2000〕621号)和《2000年农用运输车生产企业及其产品目录》(国机管〔2000〕615号)继续有效,生产企业可按原规定生产、销售。
汽车法律法规(3篇)
第1篇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汽车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交通工具。
然而,汽车数量的急剧增加也带来了交通拥堵、环境污染、安全事故等问题。
为了规范汽车行业的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我国制定了一系列汽车法律法规。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汽车法律法规进行阐述。
一、汽车生产销售法律法规1.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该法规定了汽车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责任,要求汽车生产企业必须保证产品质量,对不合格的汽车产品进行召回。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汽车产业发展促进法》:该法明确了国家在汽车产业发展的指导方针、政策,以及汽车产业发展的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产品公告管理办法》:该办法规定了机动车产品公告的申请、审查、发布程序,对机动车产品的安全、环保、节能等方面提出了要求。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该规定明确了机动车强制报废的条件、程序和责任,以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二、汽车使用法律法规1.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该法是我国道路交通安全的基本法律,对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乘车人等在道路上通行时的权利义务进行了规定。
2.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该条例对《道路交通安全法》进行了细化,明确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具体措施。
3.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该规定规定了机动车驾驶证的申领、考试、换发、补发、注销等程序,对驾驶人资质进行了规范。
4. 《机动车登记规定》:该规定明确了机动车登记的条件、程序和责任,对机动车所有人、使用人的权利义务进行了规定。
三、汽车维修保养法律法规1.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该规定对机动车维修企业的设立、经营、技术要求、质量保证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2. 《机动车维修质量保证期规定》:该规定明确了机动车维修质量保证期的期限和责任,保障了消费者权益。
3. 《机动车维修服务合同规定》:该规定规定了机动车维修服务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等程序,明确了维修企业和消费者之间的权利义务。
汽车标准法规2023年月报
汽车标准法规2023年月报2023年的汽车标准法规月报,是一份关于汽车行业最新规定和标准的重要文件。
在这份月报中,涵盖了从车辆安全到环保排放等多个方面的法规和标准。
接下来将从以下46个方面进行详细的分析和解读。
1.车辆安全:根据最新的标准,汽车必须符合严格的安全要求,包括碰撞测试、制动距离等方面的要求。
2.驾驶员操作:新标准要求汽车必须具有方便、易用的操作系统,以提高驾驶员的安全和舒适度。
3.灯光系统:根据新规定,汽车的灯光系统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以确保安全,并降低交通事故的发生率。
4.制动系统:制动系统是汽车最关键的安全装置之一,新标准要求汽车的制动系统必须具有更高的灵敏度和稳定性。
5.轮胎规格:为了保证行车安全,新标准规定了汽车轮胎的规格和使用寿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6.碰撞安全:汽车在碰撞时的安全性是非常重要的,新规定要求汽车必须具有一定的碰撞安全性能。
7.防盗系统:为了防止汽车被盗,新规定要求汽车必须安装防盗系统,并具有远程监控和报警功能。
8.气囊系统:气囊是汽车碰撞时的关键保护装置,新规定要求汽车的气囊系统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9.车身材料:汽车的车身材料对车辆的安全性能和舒适性有着重要影响,新标准要求汽车的车身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10.座椅结构:座椅是汽车乘坐舒适性的关键,新规定要求汽车的座椅结构必须符合人体工程学原理。
11.牌照要求:为了保证交通安全和秩序,新规定要求汽车的牌照必须符合一定的规范和标准。
12.尾气排放:汽车的尾气排放对环境和人体健康有着重要影响,新标准要求汽车的尾气排放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13.节能减排:为了推动汽车工业的可持续发展,新规定要求汽车必须具有更高的节能减排性能。
14.新能源汽车:新能源汽车是未来汽车发展的趋势,新规定要求汽车制造商必须加大新能源汽车的生产和销售力度。
15.智能网联:智能网联技术是未来汽车行业的发展方向,新规定要求汽车必须具有一定的智能网联功能。
汽车标准法规目录
汽车标准法规目录1.汽车安全标准-汽车碰撞安全标准:规定汽车在碰撞时的安全性能要求,包括车身结构、安全气囊、安全带等。
-汽车防滚翻安全标准:规定汽车抵御侧翻的能力和安全性能要求,包括车辆重心、悬挂系统、电子稳定控制系统等。
-汽车被动安全标准:规定车内安全设备的要求,包括安全带预紧器、安全气囊的形式和数量等。
2.汽车排放标准-汽车尾气排放标准:规定汽车排放的废气成分及其浓度要求,包括一氧化碳、氮氧化物、碳氢化合物等。
-汽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标准:规定非道路移动机械(如农用拖拉机、工程机械)的排放要求。
-汽车燃油质量标准:规定汽车使用的燃油质量要求,包括硫含量、燃烧性能等。
3.汽车运输标准-汽车载重标准:规定汽车不同类型的载重标准,包括载重能力、车辆结构强度等要求。
-汽车运输安全标准:规定汽车运输过程中的安全要求,包括货物固定、超速警示装置、驾驶员驾驶时间限制等。
-汽车疲劳驾驶标准:规定驾驶员连续驾驶时间和休息时间的要求,以保证驾驶员的安全。
4.汽车制造标准-汽车整车安装标准:规定汽车组装过程中的工艺和质量要求,包括焊接、喷涂、机械装配等。
-汽车零部件标准:规定汽车零部件的设计、生产和检测要求,包括发动机、制动系统、悬挂系统等。
-汽车质量管理标准:规定汽车制造企业的质量管理要求,包括质量控制体系、产品追溯、召回等。
5.汽车行驶安全标准-汽车轮胎安全标准:规定汽车轮胎的性能要求,包括胎压、载重指数、抗爆裂性能等。
-汽车制动系统安全标准:规定汽车制动系统的性能要求,包括刹车距离、刹车灵敏度等。
-汽车照明设备安全标准:规定汽车前照灯、尾灯、转向灯等照明设备的性能要求。
6.汽车电子技术标准-汽车电气系统标准:规定汽车电路设计和电气部件的要求,包括电池、发电机、车载电子设备等。
-汽车通信标准:规定汽车通信系统的技术要求,包括车载通信设备、车联网、无线充电等。
-汽车智能驾驶标准:规定自动驾驶汽车的技术要求,包括感知系统、决策系统、控制系统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汽车行业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汽车行业标准汽车行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家重点支持和发展的产业之一。
为了规范汽车行业的生产、销售和使用,保障消费者的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制定了一系列的汽车行业标准,以确保汽车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本文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汽车行业标准进行详细介绍,以便广大消费者和从业人员了解相关政策法规。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汽车行业标准涵盖了多个方面,包括汽车的设计、制造、检测、销售和使用等环节。
其中,对于汽车的设计和制造,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技术标准和质量标准,以确保汽车产品的安全性、环保性和耐久性。
同时,针对汽车的检测和认证,国家也制定了相应的标准和程序,以确保汽车产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
此外,对于汽车的销售和使用,国家也制定了相关的标准和规定,以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和安全。
其次,中华人民共和国汽车行业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整个汽车行业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通过制定严格的标准和规定,可以规范汽车行业的市场秩序,防止低质量和假冒伪劣产品的流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同时,也可以促进汽车行业的技术创新和发展,提高汽车产品的质量和竞争力。
此外,通过严格执行标准和规定,可以有效地提高汽车产品的安全性和环保性,保障社会的公共利益。
再次,中华人民共和国汽车行业标准的制定和执行,也需要广大汽车生产企业、销售企业和消费者的共同参与和配合。
汽车生产企业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的标准和规定,加强产品质量管理,提高产品的技术水平和品质水平。
汽车销售企业应当严格执行国家的标准和规定,保证销售的汽车产品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质量标准。
消费者也应当增强法律意识和质量意识,选择合格的汽车产品,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最后,中华人民共和国汽车行业标准的制定和执行,需要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和社会公众的共同努力和支持。
政府部门应当加强对汽车行业标准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加强标准的宣传和培训,推动标准的不断提高和完善。
中国汽车法规标准
中国汽车法规标准一、国家汽车法规中国的汽车法规,是为了规范汽车行业的发展,保障消费者权益,促进汽车产业健康有序发展而制定的。
这些法规由国家相关部门制定并发布,各地方政府和相关机构负责执行。
以下是部分主要的国家汽车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了汽车的登记、检验、使用等环节的管理规定,明确了车辆管理所的职责,并规范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行为。
2、《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规范了机动车维修行业的经营行为,提高了维修服务质量,保障了消费者权益。
3、《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规范了报废汽车的回收、拆解、利用等环节的管理行为,保障了报废汽车的安全、环保处理。
二、汽车安全标准汽车安全标准是为了确保汽车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而制定的,主要涉及到汽车的结构设计、性能要求、安全装置等方面。
中国的汽车安全标准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主要包括以下几项:1、GB 21861-2008《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规定了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的项目、方法、设备要求等,是汽车安全性能检测的重要标准。
2、GB 7258-201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规定了机动车的结构、性能、安全装置等方面的要求,确保了汽车的基本安全性能。
3、GB 23254-2009《客车紧急出口装置》:规定了客车紧急出口装置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标识等,保障了乘客在紧急情况下的逃生安全。
三、汽车环保标准随着环境问题的日益严重,汽车环保标准也越来越受到关注。
中国的汽车环保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部制定并发布,主要包括以下几项:1、GB 18352.5-2013《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规定了轻型汽车的污染物排放限值、测量方法、环保控制技术要求等,是汽车环保性能的重要标准。
2、GB 3847-2005《车用压燃式发动机和压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规定了车用压燃式发动机和压燃式发动机汽车的排气烟度排放限值、测量方法等,控制了汽车尾气排放对环境的影响。
机动车审查主要相关标准及法规
机动车审查主要相关标准及法规
机动车审查是一项重要的程序,旨在确保机动车的安全性和合
法性。
下面是一些主要的相关标准和法规,供参考:
1. 污染物排放标准
- 汽车尾气排放限值标准:根据各国政府制定的标准,要求机
动车在行驶过程中排放的尾气不得超过一定限值,以减少环境污染。
- 检测方法和监测程序:为了确保机动车排放符合标准,需要
制定合适的检测方法和监测程序,以进行尾气排放检测和监测。
2. 安全设备要求
- 安全气囊要求:机动车在制造过程中需要配备合适的安全气囊,以保护乘车人员在交通事故中的安全。
- 制动系统要求:机动车的制动系统需要符合一定的要求,以
保证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具备良好的刹车能力和安全性。
3. 行驶安全规定
- 速度限制:机动车在道路上的行驶需要遵守相应的速度限制,以确保行车安全。
- 交通标志和指示:机动车在行驶过程中需要遵循相应的交通
标志和指示,以确保交通秩序和安全。
4. 车辆合格标准和检验程序
- 车辆合格标准:机动车在制造过程中需要符合一定的车辆合
格标准,以确保车辆的安全性和合法性。
- 检验程序:机动车在销售和注册之前需要进行相应的检验程序,以确保车辆符合合格标准。
请注意,以上仅为一些主要的相关标准和法规,实际的机动车
审查中可能还涉及其他标准和法规的要求。
在进行机动车审查时,
请确保满足相关的法律规定和要求。
(字数:191)
参考文献:
- 《机动车污染防治法》- 《机动车安全技术条件》-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
汽车1244法规
汽车1244法规
汽车1244法规指的是欧洲经济委员会(ECE)的法规,是汽车行业的一项规定。
该法规规定了汽车的排放标准和安全标准,以保护环境和消费者的权益。
具体来说,汽车1244法规包括了以下内容:
1. 排放标准:规定了汽车尾气中允许的污染物的种类和数量。
这些污染物包括二氧化碳、一氧化碳、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和颗粒物。
汽车制造商必须确保其生产的汽车符合这些标准,并在销售前进行检测。
2. 安全标准:规定了汽车的安全要求,包括车身强度、座椅、安全气囊、制动系统、灯光、转向系统等。
汽车制造商必须确保其生产的汽车符合这些标准,并在销售前进行检测。
3. 检测和认证:规定了汽车检测和认证的程序和要求。
汽车制造商必须确保其生产的汽车通过了认证,并在销售前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4. 标准化和型号认可:规定了汽车型号的标准化程序和要求。
汽车制造商必须为每种型号申请型号认可,并在销售前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总之,汽车1244法规是汽车行业的一项重要规定,旨在保护环境和消费者的权益,同时鼓励汽车制造商提高汽车品质和安全性能。
- 1 -。
汽车行业的法规标准和合规要求
汽车行业的法规标准和合规要求在汽车行业中,法规标准和合规要求是确保车辆安全性、环保性以及消费者权益的重要方面。
本文将介绍汽车行业的法规标准和合规要求,并分析其对整个行业的影响。
一、车辆安全法规标准1. 撞击安全性:汽车必须符合一系列撞击测试标准,确保在发生事故时提供最大程度的保护,例如正面、侧面和后面的碰撞测试。
2. 制动系统:制动系统必须能够在紧急情况下快速停止车辆,并符合特定的制动距离要求。
3. 安全气囊:汽车必须配备前排和乘客座位的安全气囊,以降低碰撞时的伤害风险。
4. 疲劳驾驶检测:一些地区要求部分汽车配备疲劳驾驶检测系统,以便在司机出现疲劳或分心时提醒其休息。
二、环保法规标准1. 排放标准:汽车尾气排放要求符合特定的排放标准,以减少大气污染物的排放,例如二氧化碳、氮氧化物和颗粒物。
2. 燃油经济性:汽车的燃油经济性要符合法规要求,以降低能源消耗和环境污染。
3. 新能源车辆:一些地区制定政策鼓励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和销售,以减少对传统燃油汽车的依赖。
三、消费者权益的合规要求1. 产品质量标准:汽车制造商必须保证其生产的车辆质量合格,并提供相关的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
2. 产品信息披露:汽车销售商应向消费者提供准确、明确的产品信息,包括车辆性能、配置、价格和售后服务等。
3. 产品召回制度:一旦发现汽车存在安全隐患或质量问题,汽车制造商应立即采取召回措施,并为车主提供免费维修和替换服务。
四、对整个行业的影响1. 技术创新推动:为了满足法规标准和合规要求,汽车制造商需要不断进行技术创新,推动整个行业的升级和进步。
2. 增加成本压力:为了符合法规标准和合规要求,汽车制造商需要增加投入,提高生产线上的质量检测和控制,增加生产成本。
3. 提升消费者信心:合规要求可以保障消费者的权益,提升消费者对汽车行业的信心和满意度。
总结:汽车行业的法规标准和合规要求是保障车辆安全、环保以及消费者权益的重要保障措施。
制造商需要适应并满足这些要求,不断提升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以确保汽车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和消费者的满意度。
汽车体系标准与法规
汽车体系标准与法规汽车体系标准和法规是为了确保汽车安全、环保、性能和质量等方面的合规性制定的法律和技术规定。
这些标准和法规涵盖了车辆的设计、制造、销售和使用等各个环节。
不同国家和地区可能会有各自的汽车标准和法规,但一些国际标准和法规也适用于全球范围内的汽车制造和销售。
以下是一些主要的汽车体系标准和法规:1.车辆安全标准和法规:这些标准和法规规定了车辆的安全要求,包括碰撞安全性、制动系统、安全气囊、座椅带、灯光和信号系统等。
不同国家通常制定自己的车辆安全标准,如美国的FMVSS(Federal Motor Vehicle Safety Standards)和欧洲的ECE-R规范。
2.排放和环保法规:汽车排放法规规定了车辆尾气排放的限制,以减少空气污染和温室气体排放。
例如,美国的CAA(Clean AirAct)和欧洲的欧洲排放标准是相关的法规。
3.质量和性能标准:这些标准规定了车辆的质量、性能和耐久性要求,包括引擎性能、悬挂系统、轮胎和刹车系统等。
4.标志和标识法规:这些法规规定了车辆上必须携带的标志和标识,包括车牌、VIN(Vehicle Identification Number)和安全警告标志等。
5.车辆制造标准:这些标准规定了汽车制造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和制造标准,以确保车辆的安全性和性能。
6.驾驶员和乘客安全法规:这些法规规定了驾驶员和乘客在车辆内必须遵守的安全规定,如安全带的使用和儿童座椅的要求。
7.全球化标准和法规:一些国际组织,如联合国的WP.29工作组,制定了全球性的汽车标准和法规,以促进跨国汽车制造和销售。
在各个国家和地区,汽车制造商必须遵守相应的汽车体系标准和法规,以确保其车辆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违反这些标准和法规可能会导致法律责任和产品召回。
汽车行业的监管和标准通常会根据技术发展和环境保护的需求而不断更新和演进。
汽车标准载荷法规
汽车的标准载荷法规是由国家制定并实施的,旨在确保汽车在正常情况下的安全运行。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汽车标准载荷法规:
1. 车辆的最大总质量:根据车型和用途,每种车辆都有其最大总质量限制。
例如,货车、卡车和公共交通工具的载重量都有明确规定,以确保其不会对车辆的结构和性能造成损害。
2. 车辆的载客人数:每种车辆都有其最大载客人数限制。
这通常是根据车辆的座位数和设计来确定的。
超过这个限制的乘客人数可能会对车辆的安全性和稳定性造成影响。
3. 车辆的货物装载:对于货车和卡车等运输工具,其货物装载也有明确的规定。
货物的重量、尺寸和稳定性都需要符合规定,以确保在行驶过程中不会对车辆和货物造成损害。
此外,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可能还有不同的规定和标准,例如车辆的尺寸、排放标准、安全性能等。
这些标准载荷法规的制定和实施,旨在确保汽车的安全、经济、环保和可靠性,同时也保护了人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需要,建议您查阅相关网站。
ECE汽车法规中文译本
5.6
认证标志应清晰、易认、耐久。
5.7
认证标志应由车辆制造商加于车辆技术规格标牌的近旁,或直接印在该牌上。
5.8
本法规附录 2 为认证标志的布置示例。
6
要求
6.1
总则
6.1.1
N2, N3, O3 和 O4 类车辆,必须从全长范围考虑提供有效防护,避免无防御行人跌于车侧而卷入车轮下。 当符合下列情况之一时,该要求视为满足:
认证
如果所提交的按本法规申请认证的车型符合下列第 6 条与第 7 条的要求,该车型的认证应予批准。 对于每种获得认证批准的车型应授予一个批准号。前两位数字代表本设计法规的最新修正系列号(00 为设计法规原始版本号),后四位数字为认证序号。认证部门不得将同一认证号授予不同的车型。 按本法规认证批准或认证拒绝批准一种车型,均应以通知书通知有关各方,通知书的格式应与本法规附 录 1 相符。
标题:挂车和半挂货车侧面防护
第1版 1999 年 8 月
法规号: 73 第5页
国家:欧洲经济委员会( E.C.E. ) 源于:联合国 1988 年 2 月 29 日协议
7.8
7.9 7.10
8
8.1 8.1.1
8.1.2 8.1.3 8.1.4 8.2
侧面防护装置应具有一定的刚度,固定牢固(不因振动而松动),除 7.9 条中所述零部件外,应采用金 属或其他适当材料制造。当用一直径 220±10 mm 的圆形平压头施以 1kN 的静压力垂直作用于该装置外 表面的各部分时,其因受力而产生的变形应满足下述要求;
THEIR LATERAL PROTECTION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技术中心
国家:欧洲经济委员会( E.C.E. ) 源于:联合国 1988 年 2 月 29 日协议
汽车标准法规目录
汽车标准法规目录一、引言二、整车相关法规1.汽车安全技术条件法规1.1.安全技术要求法规1.2.安全性能评价法规1.3.整车动态性能法规1.4.整车碰撞性能法规1.5.整车防盗性能法规2.汽车座椅法规2.1.座椅结构法规2.2.座椅安全标准法规3.汽车照明电器法规3.1.前照灯法规3.2.后照灯法规3.3.室内照明灯法规3.4.转向灯法规3.5.刹车灯法规3.6.雾灯法规4.汽车玻璃法规4.1.前挡风玻璃法规4.2.侧窗玻璃法规4.3.后风挡玻璃法规五、发动机及排放相关法规1.汽车发动机法规1.1.排放标准法规1.2.排放系统法规2.车辆燃油系统法规2.1.燃油类型法规2.2.燃油储存法规2.3.燃油输送法规2.4.燃油过滤法规2.5.燃油蒸发控制法规四、行车安全相关法规1.制动系统法规1.1.制动系统构造法规1.2.制动性能法规1.3.制动液法规2.方向盘和操纵机构法规2.1.方向盘构造法规2.2.汽车悬挂系统法规3.转向系统法规3.1.车轮对地转向系统构造法规3.2.车辆稳定性法规4.车身外形与安全法规4.1.车身结构法规4.2.车身装饰法规4.3.车身涂装法规六、辅助系统相关法规1.车载信息娱乐系统法规1.1.车载音响法规1.2.车载导航系统法规1.3.车载通信系统法规2.车载辅助系统法规2.1.倒车雷达法规2.2.自动泊车系统法规2.3.车道保持辅助系统法规2.4.盲区监测系统法规2.5.自适应巡航系统法规3.车载气囊系统法规3.1.气囊类型法规3.2.气囊装置法规3.3.气囊部件法规七、环境保护相关法规1.噪声和振动控制法规1.1.发动机噪声控制法规1.2.驾驶室噪声控制法规1.3.振动控制法规2.汽车废气排放控制法规2.1.汽车排放标准法规2.2.汽车排放控制装置法规2.3.汽车尾气处理法规2.4.开机时排气法规2.5.汽车废气监测法规八、维修与保养相关法规1.汽车维修法规1.1.汽车维修技术要求法规1.2.维修人员资质法规1.3.维修设备法规2.汽车保养法规2.1.保养周期法规2.2.保养项目法规2.3.保养材料与工具法规九、行车安全与交通体系法规1.交通规则法规1.1.驾驶行为法规1.2.交通标志标线法规1.3.交通信号灯法规1.4.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法规1.5.交通事故处理法规2.驾驶员行为规范法规2.1.驾驶员素质法规2.2.驾驶证规定法规2.3.驾驶员体检法规2.4.驾驶员安全培训法规十、摩托车相关法规1.摩托车安全技术条件法规1.1.摩托车整车技术条件法规12.摩托车部件技术条件法规2.摩托车驾驶员规定法规2.1.摩托车驾驶员资格法规2.2.摩托车驾驶员素质法规2.3.摩托车驾驶员安全培训法规十一、电动车相关法规1.电动车安全技术条件法规1.1.电动车整车技术条件法规1.2.电动车电气系统技术条件法规1.3.电动车储能装置技术条件法规2.电动车供电设施法规2.1.电动车充电装置法规2.2.电动车换电设备法规2.3.电动车充换电接口法规2.4.电动车电动机法规十二、其他相关法规1.道路运输车辆载重量与限制尺寸法规1.1.载重量限制法规1.2.尺寸限制法规2.道路运输车辆运营管理法规2.1.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法规2.2.道路运输车辆年审法规2.3.交通运输管理法规2.4.危化品运输法规2.5.货运单据法规2.6.驾驶员工作和休息时间法规三、汽车零部件相关法规1.汽车轮胎法规1.1.轮胎规格法规1.2.轮胎安全性能法规1.3.轮胎标志法规2.汽车刹车片法规2.1.制动系统要求法规2.2.刹车片安全性能法规2.3.刹车片标志法规3.汽车电瓶法规3.1.电池性能法规3.2.电池安全法规3.3.电池标志法规。
汽车nvh标准法规现状及发展
我国已经建立了一套完整的汽车NVH标准体系,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 其中,《汽车噪声限值》是最重要的国家标准之一,规定了不同类型车辆的噪声限值,
为汽车企业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
国外现状
国际上,ISO和EC(欧洲共同体)已经制定了一系列汽车NVH标准法规,如ISO 36281、ISO 3628-2和EC Directive 70/157/EEC等。这些标准法规对全球汽车企业产生了
深远影响,推动了汽车NVH技术的发展。
03 汽车NVH标准法规的发展历程
CHAPTER
早期汽车NVH标准法规
1960年代
汽车NVH标准法规起步,主要关注汽 车振动和噪声水平,以确保车辆基本 性能和安全性。
1970年代
随着消费者对汽车舒适性的关注增加, NVH标准法规开始更加注重降低车内 噪音和提高乘坐舒适性。
推广先进的NVH控制技术,如 主动噪声控制、振动隔离等, 以提高汽车NVH性能。
加强产学研合作,推动NVH技 术的研发和应用,培养专业人 才,为汽车NVH技术的发展提 供有力支持。
06 结论
CHAPTER
总结汽车NVH标准法规现状及发展
汽车NVH标准法规不断完善
随着汽车技术的不断发展和消费者对汽车品质要求的提高,各国政府和相关机构都在不断 完善汽车NVH标准法规,以确保汽车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随着汽车技术的不断发展,未来NVH标准法规将更加注重智能
化和电动化汽车的振动和噪声控制。
法规将更加全面
02
未来NVH标准法规将覆盖更多方面,包括电动汽车的电磁噪声、
智能汽车的信号噪声等。
消费者需求驱动
03
未来NVH标准法规的发展将更加注重满足消费者对汽车舒适性
汽车国家强制标准
汽车国家强制标准
一、车辆安全
1. 车辆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技术要求,确保驾驶员和乘客的安全。
2. 车辆应配备有效的安全带、安全气囊、ABS防抱死制动系统等安全装置。
3. 车辆在设计和制造过程中应充分考虑人体工程学原理,使驾驶员能够轻松操作,同时保证乘客的舒适和安全。
4. 车辆的灯光、转向、制动等系统应符合相关法规要求,保证车辆在各种道路条件下的安全行驶。
二、车辆性能
1. 车辆的动力性能应满足消费者需求,包括最大功率、最大扭矩等参数。
2. 车辆的燃油经济性应达到国家强制标准,以降低能源消耗和保护环境。
3. 车辆的制动性能应符合国家法规要求,确保车辆在紧急制动情况下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4. 车辆的操纵稳定性应良好,确保驾驶员能够准确、安全地控制车辆。
三、车辆排放
1. 车辆应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排放控制系统,以降低车辆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排放。
2. 车辆的排放标准应符合国家强制要求,以保护环境和公众健康。
3. 车辆应定期进行排放检测,确保其排放性能符合国家标准。
4. 对于高污染车型,应实施相应的淘汰和改造计划,以减少环境污染。
四、车辆噪音
1. 车辆在行驶过程中产生的噪音应符合国家强制标准,以减少对周围环境和居民的影响。
2. 车辆的发动机噪音、轮胎噪音等应得到有效控制,提高乘客的舒适度。
3. 车辆在设计和制造过程中应尽量采用低噪音材料和技术,减少噪音的产生和传播。
我国机动车检测主要相关标准及法规
机动车检测相关法律法规目前我国主分安全检测、综合性能检测、环保检测三大类,分属公安部、交通部、环保局监管。
1)安全检测:属公安监管,对所有社会车辆实施年检、事故检等,检测项目有:安全项目:速度表检验、制动检验、侧滑检验、前照灯检验;环保项目:机动车尾气排放、喇叭噪音外检项目:车身、底盘、动态检验。
检测项目与方法:执行GB 21861-2008《机动车安全检测项目和方法》和GA 801-2008《机动车查验工作规程》检测标准:执行GB 7258-2012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2)综合性能检测:属交通监管,对所有营运车辆实施二级维护、技术等级评定等检测,检测项目有:外检、安全、环保、动力性、经济性、可靠性等检测项目、方法、标准:执行GB 18565-2001《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部分引用GB 7258-2004 。
GB18565-2012(送审稿)现在审批中,将部分引用新规GB 7258-2012。
联网标准: JT/T 478-2002 《汽车检测站计算机控制系统技术规范》。
技术等级评定: JT/T 198-2004 《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
建站能力要求: GB/T 17993-2005 《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能力的通用要求》。
3)环保检测:属环保局监管,用工况法或尾气双怠速法等检测机动车排放。
执行标准见本文引用的各有关机动车排放的标准。
一)法规文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七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3、计量器具型式批准管理目录(国质检[2006]145号公告)4、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24号5、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国质检监(2009)121号,替代2006—87号]6、国质检监(2009)521通知·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监督管理规范[替代2007第369号]·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检验资格许可办理程序[替代2006第378号文]·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检验资格许可技术条件[替代2006第379号文]·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检验资格许可审查员管理规定[替代2006第380号文]·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检验资格许可证书和检验专用章管理规范[国质检监(2009)521]7、汽车运输业车辆技术管理规定(交通部令1990第13号)8、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9第11号) 二)技术方法1、安全检测GB 7258-2012《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代替GB 7258-2004及第1、2、3号修改单)GB 21861-2008《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GB 21861-20012送审稿审批中)GA/T 134-1996 《机动车安全检测站条件》GA/T 123-1995 《移动式机动车安全检测站条件》2、排放检测GB 18285-2005 《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GB 3847-2005 《车用压燃式发动机和压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GB 14621-2011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怠速法)》GB 19758-2005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排气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GB 18322-2002《农用运输车自由加速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HJ/T240-2005 《确定点燃式发动机在用汽车简易工况法排汽污染物排放限值的原则和方法》HJ/T241-2005 《确定压燃式发动机在用汽车加载减速法排气烟度排放限值的原则和方法》3、综合性能检测GB 18565-2001 《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正修订)GB/T 17993-2005 《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能力的通用要求》JT/T 478-2002 《汽车检测站计算机控制系统技术规范》JT/T 198-2004 《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正修订)GB/T 18344-2001 《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正修订)GB/T 18276-2000 《汽车动力性台架试验方法和评价指标》GB/T 12480-1990 《客车防雨密封性试验方法》QC/T 476-1999 《客车防雨密封性限值》JT/T 497-2004 《乘用车悬架特性检测和评定方法》JT/T 510-2004 《汽车防抱死制动系统检测技术条件》GB/T 16739.1-2004《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1-汽车整车维修企业》GB/T 16739.2-2004《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2-汽车专项维修业户》JT 711-2008 《营运客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JT 719-2008 《营运货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三) 产品制造1、安全检测:JT/T 507-2004 《汽车侧滑检验台》;JT/T 508-2004 《机动车前照灯检测仪》GB/T 13564-2005 《滚筒反力式汽车制动检验台》GB/T 13563-2007 《滚筒式汽车车速表检验台》JT/T 633-2005 《汽车悬架转向系间隙检查仪》GA/T 485 便携式制动性能测试仪2、排放检测JT/T 386-2004 《汽车排气分析仪》JT/T 506-2004 《不透光烟度计》HJ/T 289-2006 《汽油车双怠速法排气污染物测量设备技术要求》HJ/T 291-2006 《汽油车稳态工况法排气污染物测量设备技术要求》HJ/T 290-2006 《汽油车简易瞬态工况法排气污染物测量设备技术要求》HJ/T 292-2006 《柴油车加载减速工况法排气烟度测量设备技术要求》HJ/T 395-2007 《压燃式发动机汽车自由加速法法排气烟度测量设备技术要求》HJ/T 396-2007 《点燃式发动机汽车瞬态工况法排气污染物测量设备技术要求》3、综合性能检测JT/T 445-2008 《汽车底盘测功机》JT/T 448-2001 《汽车悬架装置检测台》JT/T 503-2004 《汽车发动机综合检测仪》JT/T 504-2004 《前轮定位仪》JT/T 505-2004 《四轮定位仪》JT/T 632-2005 《汽车故障电脑诊断仪》JT/T 638-2005 《汽车发动机电喷嘴清洗检测仪》JT/T 634-2005 《汽车前轮转向角检验台》JT/T 649-2006 《多功能制动性能检验台技术条件》四) 计量检定注: JJG(交通)为交通部门制定的交通部门计量规程,JJG为国家技术监督部门制定的国家计量规程. 相应标准有JJG后,JJG(交通)不再在下面列出,技术监督部门优先使用JJG 标准.1、安全检测JJG 745-2002 《机动车前照灯检测仪检定规程》JJG 1014-2006 《机动车检测专用轴(轮)重仪检定规程》JJG 906-2009 《滚筒反力式制动检验台检定规程》JJG 908-2009 《滑板式汽车侧滑检验台检定规程》JJG 909-2009 《滚筒式汽车车速表检验台检定规程》JJG 1020-2007 《平板式制动检验台检定规程》JJF 1169-2007 《汽车制动操纵力计校准规范》JJG 188-2002 《声级计检定规程》JJG 910-1996 《摩托车轮偏检测仪》JJF 1196-2008 《机动车方向盘转向力-转向角检测仪校准规范》JJF 1168-2007 《便携式制动性能测试仪校准规范》JJF 1193-2008 《非接触式汽车速度计校准规范》JJG 144-2007 《标准测力仪检定规程》JJF 1225-2009 《汽车用透光率计》校准规范2、排放检测JJG 847-2011 《滤纸式烟度计》JJG 976-2010 《透射式烟度计检定规程》JJG 688-2007 《汽车排放气体测试仪检定规程》JJF1221-2009 《汽车排气污染物检测用底盘测功机》校准规范JJF1227-2009 《汽油车稳态加载污染物排放检测系统》校准规范3、综合性能检测JJF1141-2006 《汽车转向角检验台校准规范》JJG 653-2003 《测功装置》JJF1151-2006 《车轮动平衡机校准规范》JJF1154-2006 《四轮定位仪校准规范》JJF 1192-2008 《汽车悬架装置检测台校准规范》JJG(交通)009-1996《四活塞联动式油耗仪检定规程》JJG(交通)012-2005《汽车发动机曲轴箱窜气量测量仪检定规程》JJG(交通)013-2005 《汽车发动机检测仪检定规程》五)GB7258、GB21861、GB18565引用标准:GB 1589—2004 《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及第1号修改单GB 4785-2007 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信号装置的安装规定GB 11567.1-2001 汽车和挂车侧面防护要求GB 11567.2-2001 汽车和挂车后下部防护要求GB 15084-2006 机动车辆后视镜的性能和安装要求GB 16735-2004 道路车辆车辆识别代号(VIN)GB 18100.1-2010 《两轮摩托车及轻便摩托车照明和光信号装置的安装规定》GB 13094-2007 客车结构安全要求GB18986-2003 轻型客车结构安全要求GB/T21085-2007 机动车出厂合格证GA36-2007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GA37-2008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GA801-2008 机动车查验工作规程GA802-2008 机动车类型术语和定义GB/T16887 卧铺客车技术条件GB/T 3181 漆膜颜色标准GB 4094 汽车操纵件、指示器及信号装置的标志GB 4599-1994 汽车前照灯配光性能GB 5948-1998 摩托车白炽丝光源前照灯配光性能GB 8108 车用电子警报器GB 8410 汽车内饰材料的燃烧特性GB 9656 汽车安全玻璃GB 10395.1 农林拖拉机和机械安全技术要求第一部分:总则GB 10396 农林拖拉机和机械、草坪和园艺动力机械安全标志和危险图形总则GB/T 11381—1989 客车顶部静载试验方法GB/T 12428 客车装载质量计算方法GB 13057 客车座椅及其车辆固定件的强度GB 13392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T 13594 机动车和挂车防抱制动性能和试验方法GB 13954 特种车辆标志灯具GB 15365 摩托车操纵件、指示器及信号装置的图形符号GB 17352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后视镜及其安装要求GB/T 17676 天然气汽车和液化石油气汽车标志GB/T 18411 道路车辆产品标牌GB/T 18697—2002声学汽车车内噪声测量方法(eqv ISO 5128:1980)GB/T 19056 汽车行驶记录仪GB 19151 机动车用三角警告牌GB 19152轻便摩托车前照灯配光性能GA 406 车身反光标识QC/T 659—2000汽车空调(HFC-134a)用标识GB/T 15089-2001 《机动车辆及挂车的分类》五、其它GB/T 11798.1-2001《滑板式汽车侧滑检验台检定技术条件》GB/T 11798.2-2001《滚筒反力式汽车制动台检验台检定技术条件》GB/T 11798.3-2001《汽油车排气分析仪检定技术条件》GB/T 11798.4-2001《滚筒式车速表检验台检定技术条件》;GB/T 11798.5-2001《滤纸式烟度计检定技术条件》GB/T 11798.6-2001《对称光前照灯检测仪检定技术条件》GB/T 11798.7-2001《轴(轮)重仪检定技术条件》GB/T 11798.8-2001《摩托车轮偏仪检定技术条件》GB/T 11798.9-2001《平板式制动试验台检定技术条件》GB/T 27025-2008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代替GB/T 15481-2000。
中国汽车安全标准
中国汽车安全标准中国汽车安全标准是指适用于中国汽车制造和销售的一系列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以确保车辆在道路上的安全性、环保性和性能。
以下是一些重要的中国汽车安全标准和规定的概述:1. GB 7258-2017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这是中国的基本车辆安全标准,包括了机动车的结构、性能、安全设备和操作要求。
它规定了车辆的尺寸、质量、刹车性能、照明和信号装置、座椅、安全带、空气袋等方面的要求。
2. GB 15744-2008 道路机动车辆用轮胎:这个标准规定了车辆使用的轮胎的性能和规格要求,包括轮胎的尺寸、荷载能力、胎压、速度等级和标志。
3. GB 11567-2017 汽车灯光信号装置和反射器材:这一标准规定了汽车灯光信号装置和反光装置的性能、规格和标志。
它涵盖了车辆的前照灯、尾灯、刹车灯、方向指示灯、倒车灯等。
4. GB 12676-2014 汽车零部件回收管理规定:这个标准规定了汽车零部件的回收和利用管理要求,以促进汽车废弃物的环保处理和资源回收。
5. GB 18352.3-2005 停车制动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这个标准规定了机动车停车制动性能的要求,包括制动距离、制动稳定性和试验方法。
6. GB 4094-2013 多功能学生校车安全规范:这一标准专门针对学生校车,规定了校车的结构、设备和安全要求,以确保学生的安全。
7. GB 21792-2008 道路车辆无线电干扰电磁兼容特性限值和测量方法:这一标准规定了道路车辆的无线电干扰电磁兼容特性的限值和测量方法,以确保车辆不会干扰无线电通信和导航系统。
8. GB 24160-2009 新能源汽车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这个标准规定了新能源汽车使用的锂离子动力蓄电池的安全要求和测试方法,以确保电池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这些标准和规定旨在保障中国道路上的车辆和驾驶员的安全,同时促进环保和能源效率。
汽车制造商必须遵守这些标准,以生产符合中国法律法规的安全车辆。
ECE汽车技术中文标准法规目录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文件
认可委(秘) (2010) 63号
关于规范汽车检测领域实验室
对ECE汽车技术法规/EC汽车技术指令中文名称
表述的通知
各有关实验室:
目前在CNAS认可汽车检测领域的实验室中,依据的部分标准涉及到欧洲经济委员会汽车技术法规(简称“ECE汽车技术法规”)和欧州联盟汽车产品技术指令(简称“EC汽车技术指令”),各实验室对其名称翻译差别较大,以致造成获得认可的相关标准的中文名称混乱。
为此,CNAS机械技术委员会组织有关专家对相关ECE汽车技术法规和EC汽车技术指令依据目前最新版本进行翻译,规范相关标准的中文名称。
为方便实验室正确使用,还将EC汽车技术指令修改单与基础指令的对应关系及相应的中文简称列入表中。
现将ECE汽车技术法规目录中英文对照(详见附件1)和EC
汽车技术指令目录中英文对照(详见附件2)予以公布实施。
对已认可相关标准的实验室应向CNAS秘书处申请标准变更、标准中文法规名称的更正申请,经CNAS确认后使用。
对申请实验室认可涉及到ECE汽车技术法规和EC汽车技术指令的,以公布的相关标准中文法规名称为准提出申请。
附件:1.ECE汽车技术法规目录中英文对照
2.EC汽车技术指令目录中英文对照
二○一○年五月十日
主题词:规范标准中文名称通知
抄送:本秘书处:存档(2)。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2010年5月10日印发录入:田珊珊校对:吉黎明
附件1:
E C E汽车技术法规目录中英文对照
2
3
5
6
7
8
附件2:
E C汽车技术指令目录中英文对照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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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奥运行动规划》汽车相关细则
(一)环境污染防治
防治机动车排气污染物污染。
2003年起新车的污染物排放开始执行相当于欧洲Ⅱ号的标准,2008年之前,新车的污染物排放执行相当于欧洲Ⅲ号的标准;严格执行车辆报废制度和检测制度,实行环保标志管理,加强环保与交通管理部门联合执法力度;在公交车和出租车中大力推广应用液化天然气等清洁燃料适用技术;积极推广电动汽车等新型汽车技术。
防治城市地区扬尘污染。
所有施工工地必须强化扬尘污染控制,达到环保要求;2003年1月起,凡在四环路内从事散装货物运输车辆,一律实行密闭运输;市区主要车行道机械化清扫和洒水率达到100%。
(二)城市交通建设和管理
公路。
建设完成五环路、六环路、京密路等高速公路和一批一级、二级公路项目,到2008年,全市高速公路达到718公里,公路通车里程14700公里,公路网密度达到87.3公里/平方公里。
城市道路。
加强城市路网建设,加快完善由环路、通道线、联络线组成的快速干道系统;结合旧城改建,增大城区路网密度。
到2007年,新建和改建城市道路318公里。
公共交通。
继续优化公共交通线网,增加公交专用道,完善公交运营线路;新建、改扩建东直门、西直门、动物园、望京、四惠桥等公交枢纽,形成一个以市区为中心,辐射城市边缘及居民小区,布局合理,方便快捷的公交网络。
引导市民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要求公交和出租车司机经常保养车辆,确保车容整洁,排放达标。
停车设施。
加快停车场建设,缓解市区停车难问题;在重点地区建立停车诱导系统;优先在轨道交通换乘站和大型公交枢纽站配建一定数量的机动车和自行车公共停车位。
交通管理。
在市中心区采取限制性的交通措施;建立健全交通法规,加强机动车管理和停车管理,改善交通执法环境、提高市民守法意识;重点建设智能化交通指挥调度系统、现代化交通管理网络信息系统和系统化的交通安全管理设施,初步实现市区交通管理现代化。
(来源:中国汽车新网)
汽车报废标准
凡在我国境内注册的民用汽车,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报废:
一、轻、微型载货汽车(含越野型)、矿山作业专用车累计行驶30万公里,重、中型载货汽车(含越野型)累计行驶40万公里。
特大、大、中、轻、微型客车(含越野型)、轿车累计行驶50万公里,其他车辆累计行驶45万公里;
二、轻、微型载货汽车(含越野型)、带拖挂的载货汽车、矿山作业专用车及各类出租汽车使用8年,其他车辆使用10年;
三、因各种原因造成车辆严重损坏或技术状况低劣,无法修复的;
四、车型淘汰,已无配件来源的;
五、汽车经长期使用,耗油量超过国家定型车出厂标准规定值百分之十五的;六、经修理和调整仍达不到国家对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要求的;
七、经修理和调整或采用排气污染控制技术后,排放污染物仍超过国家规定的汽车排放标准的。
除19座以下出租车和轻、微型载货汽车(含越野型)外,对达到上述使用年限的客、货车辆,经公安车辆管理部门依据国家机动车安全排放有关规定严格检验,性能符合规定的,可延缓报废,但延长期不得超过本标准第二条规定年限的一半。
对于吊车、消防车、钻控车等从事专门作业的车辆还可根据实际使用和检验情况,再延长使用年限。
所有延长使用年限的车辆,都需按公安部规定增加检验次数,不符合国家有关汽车安全排放规定的应当强制报废。
八、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在本标准发布前已达到本标准规定报废条件的车辆,允许在本标准发布后12个月之内报废。
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更新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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