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委员会2020年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
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计划3篇

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计划1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的关心指导下,根据融安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有关要求,我局认真落实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现将2020年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法治能力建设为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扎实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具体工作。
做到年初有部署,平时有落实,年终有核查,扎实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各项具体工作落到实处。
同时,利用党支部活动、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业务培训会等形式开展领导班子和干部职工学法活动,积极主动参与并完成各项学法任务要求,不断提高全体干部职工法治能力水平。
二、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公共法律服务权益氛围坚持将《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意见》宣传教育工作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相结合,广泛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良好氛围。
充分利用法制宣传周、“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清明祭扫活动、“9.30”公祭日纪念活动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努力让优抚对象受到全社会尊重、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深入人心。
三、加强法律服务推进,规范依法行政行为在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开我局政务动态、通知公告、重要文件、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有关民生事项信息,实现“阳光政务”。
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
为今后更多需要而且符合救助条件困难退役军人家庭开展救助,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
按月兑现各种优抚补助;对60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军人及时办理生活补助;认真审核办理部分各个符合条件退役士兵社会保险补缴业务,不符合条件的也告知当事人;认真开展好“五关爱”、“六必访”活动;认真帮助有困难的军人或家属解决医疗保障、住房问题,对未脱贫退役军人户制定“一户一策”帮扶措施,在财力、技术上帮助其顺利脱贫;认真开展退役军人走访活动,掌握退役军人的相思动态,做好思想宣传和引导,帮助化解矛盾纠纷,解决实际困难;设立退役军人权力维护知询室,安排专为退役军人进行疑难解惑。
2024年法律服务工作计划范本(二篇)

2024年法律服务工作计划范本____年,镇法律服务所将在县司法局和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____和____作为工作的指导,脚踏实地、扎实工作,开拓进取、创造性开展工作,从而不断开辟法律服务工作新局面。
1、以开展建设学习型乡镇的活动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契机,进一步端正执法思想,改变执法观念,提高服务质量,拓宽服务领域。
2、在县普法办的统一指导下,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编制当年的普法计划,并将举办两期全镇法律骨干培训班,做好“____”普法的相关工作。
3、强化矛盾纠纷大排查调处工作,以“预防为主,标本兼治,抓早、抓小、抓苗头”为总原则,协助指导做好我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进一步细化各项规章制度。
4、开展法律服务工作新领域。
____年,计划担任常年法律顾问____家,诉讼代理____件,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____件,确保各类纠纷得以及时的规范化调解。
开展见证业务____件,对全镇符合法律援助的案件当事人提供免费服务至少____件,协助开展司法行政工作,确保基层司法规范化建设。
5、加强全所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教育,坚持学习日制度,定期召开所务会议、重大疑难案件讨论会议,深入学习____和____“____”精神,并且通过培训、自学等多种方法提高自身素质。
6、进一步细化和完善所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果,为镇社会稳定,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2024年法律服务工作计划范本(二)一、引领法律行业数字化转型1. 建设全新的法律信息化系统在2024年,我们将着重推进法律信息化的建设,通过引进先进的技术手段,搭建全新的法律信息化系统。
该系统将包含法律数据库、智能搜索引擎、在线法律咨询平台等功能,为律师和法律工作者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信息查询和研究工具。
2. 推行在线法律服务平台随着数字化时代的到来,在线法律服务平台将成为未来法律服务的主要形式之一。
我们将积极推动在线法律服务平台的发展和应用,为用户提供在线法律咨询、在线法律文书撰写、在线案件委托等一站式法律服务。
《“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2020年度实施与管理办法》

附件5“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2020年度实施与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简称“1+1”行动)的服务和管理等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1+1”行动是由司法部、团中央发起,通过在全国范围内招募志愿者,每年为无律师县及中西部律师资源严重短缺的地区派遣一名律师和一名大学生志愿者(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当地法律援助工作的志愿者行动。
第三条“1+1”行动的主办单位是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律师工作局、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工作部、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
“1+1”行动的有关招募、选拔、派遣、管理及总结表彰等日常工作,由主办单位设立“1+1”项目管理办公室(简称“1+1”项目办)具体实施。
“1+1”项目办设在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
第四条“1+1”行动的具体组织流程是:(一)确定计划1月至2月,“1+1”项目办根据项目实施总体规划和无律师县及中西部律师资源严重短缺的县(区)法律援助机构的申报情况,确定年度招募计划,并将招募计划分解到各省(区、市)司法厅(局)。
3月底,向社会发布招募信息。
本项目的大学生志愿者招募计划由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与项目实施省(区、市)司法厅(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局)法律援助管理部门共同确定。
为弥补大学生志愿者招募不足,“1+1”项目主办单位,每年将适度在项目服务地招募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或往届法律专业大学毕业生,与律师志愿者共同开展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工作。
(二)招募选拔1.各省(区、市)律师管理部门和“1+1”项目服务地法律援助工作管理部门接到招募计划通知后,应当及时公布报名的地址、时间、方式、联系电话等信息,动员广大律师和“1+1”项目服务地的基层法律工作者、往届法学专业大学毕业生积极报名参与。
2.律师报名经本人填写报名表,律师事务所出具推荐意见,经市(区、县)批准后,报省(区、市)司法厅律师管理部门审核。
基层法律工作者、往届法律专业大学毕业生报名,由所在县司法局批准后,报省(区、市)司法厅法律援助工作管理部门审核。
《济南市促进公共法律服务若干规定》(2023年11月26日济南市人民政府令第288号公布)

济南市促进公共法律服务若干规定(2023年11月26日济南市人民政府令第288号公布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扩大公共法律服务有效供给,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根据《山东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等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以及相关活动。
本规定所称公共法律服务,是指由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为满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基本法律服务需求而提供的公共法律服务设施、服务产品、服务活动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服务。
第三条本市公共法律服务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循公共性、均等性、便利性的原则,创新服务内容、形式和供给模式,整合优化各类法律服务资源,做到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
第四条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领导,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建立公共法律服务统筹协调机制,完善公益性法律服务激励保障机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调整基本公共法律服务有效供给。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职责权限做好本行政区域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其做好本村(居)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
第五条市司法行政部门负责统筹全市公共法律服务资源配置,监督、指导和推进全市公共法律服务工作。
区县司法行政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
发展改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大数据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公共法律服务相关工作。
第六条市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制定公共法律服务事项清单,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更新调整,及时向社会公布。
第七条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人口结构和数量、环境条件以及公共法律服务发展需要,按照均衡发展和便民原则,合理确定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的布局和规模。
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包括实体平台、热线平台、网络平台和流动平台。
第八条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包括市、区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
天津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天津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司法局•【公布日期】2022.06.07•【字号】津司发〔2022〕11号•【施行日期】2022.06.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法制工作正文天津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各区司法局,市司法局机关各处室及直属单位:《天津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21—2025年)》已经2022年6月2日第29次党委会审议通过。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天津市司法局2022年6月7日天津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21—2025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19〕44号),根据司法部《“十四五”司法行政事业发展规划》《全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21—2025年)》,中共天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津法发〔2020〕1号),天津市司法局《天津司法行政工作“十四五”时期发展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一)“十三五”时期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取得新成效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司法部和市委政法委的坚强领导下,天津市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对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制定我市实施方案,统筹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公共法律服务体制机制、制度体系不断健全完善,律师队伍规模不断壮大,服务能力不断增强,公证体制机制持续优化,仲裁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显著提升,法律援助范围进一步扩大,逐步覆盖至低收入群体,颁布《天津市司法鉴定管理条例》,实施市和区两级司法鉴定事中事后监管取得新突破,司法所基层基础建设持续加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推动构建以人民调解为基础的大调解工作格局,推进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创新发展,统筹推进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七五”普法规划圆满完成,网上学法用法考试已成为全国知名普法品牌,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现平稳、安全、顺利、有效的工作目标。
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

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落实意见(征求意见稿)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9〕44号)和《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皖办发〔2020〕3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如下落实意见。
一、推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发展(一)均衡配置城乡基本公共法律服务资源。
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将涉及劳动保障、婚姻家庭、食品药品、教育医疗、环境污染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将援助的经济困难标准放宽到本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倍以上,使法律援助覆盖人群逐步拓展至低收入群体。
加强法治文化公园、广场、村(居)法治学校等基层普法阵地建设,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等法治创建活动,完善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中心法治宣传教育功能。
发挥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作用,健全村(居)法律顾问制度,加快推进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
巩固和规范乡镇(街道)、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支持设立类型多样的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形成覆盖城乡的人民调解组织体系。
大力发展县域公证法律服务,着力解决县域公证机构队伍数量不足和群众办证不方便等问题。
(二)加强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建设。
实施县域律师领军人才项目,按照国家有关部署,适当延长县域公证机构具有公务员身份公证员在公证机构执业过渡期。
支持在县域新设司法鉴定机构,支持律师事务所、公证处等法律服务机构设立便民服务点,鼓励法律服务机构到乡村开展便民法律服务。
落实《关于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的实施意见》(皖法办发〔2019〕21号)要求,支持仲裁机构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可以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推进仲裁委员会积极参与基层社会纠纷解决。
集中实施乡镇(街道)、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建设和“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双培养工程、一村一法律顾问、基层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扶贫项目,并将其中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宜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
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附:关于建立“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方案) 精品

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附:关于建立“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和四中全会关于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决策部署,根据市委、区委关于进一步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推进我区覆盖城乡、配置合理、网络健全、发展均衡、运行有效、惠及全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公共法律服务是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由司法行政机关统筹提供,以公益性、均等性、便利性为特点,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基本法律服务需求为目标的专业服务产品。
具体包括:为全民提供法律知识普及教育和法治文化活动;为经济困难和特殊案件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开展公益性法律顾问、法律咨询、辩护、代理、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预防和化解民间纠纷的人民调解活动等。
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要坚持公平优先与保障基本相结合、统筹城乡与强化基层相结合、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改革创新与提高效率相结合的原则,争取利用三年左右的时间,以阵地平台、服务供给、工作保障为基本框架的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基本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取得明显进展;到2020年,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健全完善,城乡公共法律服务差距明显缩小,争取全面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
二、主要任务到2017年底,全区要基本形成“覆盖城乡、供给充分、保障有力、管理规范、运行高效、惠及全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形成区、镇、村(居)三级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巩固区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逐步建立镇级服务窗口,并向村(居)延伸,为社会公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
(一)打造公共法律服务平台1.加快建设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
按照“窗口化、综合性、一站式”服务模式,以区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为依托,完善区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将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成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要素集成、部门联动”的公共法律服务综合“枢纽”和指挥协调平台。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为加快构建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不断健全公共法律服务网络,有效整合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大力拓展公共法律服务领域,有效满足人民群众基本法律服务需求,根据《**省司法厅关于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和《雅安市司法局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实际,现就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加强我乡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为目标,坚持以服务民生、保障权益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依托现有的便民服务资源,不断延伸法律服务的触角,加快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协同、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人民群众提供公益性、均等性、普惠性、便利性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为我乡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法治环境。
为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成立**乡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组长:副组长:成员: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司法所,由杨清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一)建立健全便民法律服务体系,理顺各类法律服务机构提供便民法律服务的领域和方式,建立符合农村实际需求的法律服务供给保障机制,稳步推动法律服务资源下沉,鼓励、支持和引导城区优质法律服务向基层农村延伸,真正让农村和农民享受便捷的法律服务。
(二)创新优化服务工作举措,按照“为人民群众提供公益性、均等性、普惠性、便利性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的要求,有效整合人民调解、公证、法律援助、律师服务、司法鉴定和法制宣传各项法律服务资源,探索服务新内容,提升服务质量,实现由分散性服务向集成化服务转变。
(三)加强法律服务制度建设,因地制宜,探索完善乡、村两级公共法律服务机构的基本职责,明确法律服务流程,加快建立健全各项法律服务工作机制,不断提高法律服务工作规范化水平和为民办事的实效,实现粗放式法律服务向制度化法律服务转变。
工会公益法律服务行动方案

工会公益法律服务行动方案工会公益法律服务行动方案背景分析:法律服务是工会组织的重要职能之一,为广大会员提供法律援助、维护劳动权益,推动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
在当前社会,法律服务的需求日益增长,特别是在劳动就业领域,许多会员面临劳动合同、工资保障、社会保险等问题。
为了更好地发挥工会的法律服务作用,下面提出了一份工会公益法律服务行动方案。
一、目标:通过工会公益法律服务行动,帮助会员维护劳动权益,提供法律援助,推动社会公平正义,提升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和形象。
二、具体措施:1. 建立法律服务团队:工会组织可以与专业律师事务所合作,或者通过招聘律师等方式,建立一个专业的法律服务团队。
团队成员应具备执业律师资格,熟悉劳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
2. 开展法律咨询活动:工会组织可以定期组织法律咨询活动,邀请专业律师为会员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活动可以包括个别面咨、集体座谈、法律讲座等形式,旨在解答会员的法律疑问,增强会员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
3. 开展法律培训:工会组织可以邀请专业律师为会员开展法律培训。
培训内容可以包括劳动合同的签订与解除、劳动纠纷的处理、工资保障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知识。
通过培训,提升会员的法律素养和维权意识。
4. 开展劳动纠纷调解工作:工会组织可以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组织专业律师、劳动关系专家等人员,为会员提供劳动纠纷的调解服务。
调解委员会可以通过调解、协商等方式解决劳动纠纷,以减少司法资源的投入和会员的诉讼成本。
5. 提供法律援助:工会组织可以设立法律援助基金,为无力承担律师费用的会员提供法律援助。
工会可以与专业律师事务所合作,通过法律援助基金为会员提供免费或低价的法律服务。
6. 维权宣传活动:工会组织可以通过各种渠道开展维权宣传活动,提高会员的维权意识。
可以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组织维权讲座、开展维权主题活动等方式,向会员传达维权信息,鼓励会员积极维护自身权益。
7. 建立维权数据平台:工会组织可以建立一个维权数据平台,统计记录会员的维权需求和工会提供的法律服务情况,为工会组织提供数据支持,优化法律服务工作。
法律服务实施活动策划方案四篇(最新)

法律服务实施活动方案1一、工作举措(一)根据省厅、市局的工作部署积极开展争创规范化法律服务所活动,努力提升基层法律服务所的整体形象。
(二)加强队伍培训教育力度,严格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促进行风根本好转。
(三)加大督查指导力度,及时纠正违反制度和违纪现象。
(四)加大查处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查处。
(五)充分发挥协会职能作用,完善协会自律管理机制。
(六)加律服务所的硬件建设和软件管理力度,努力提高服务管理水平。
二、工作计划(一)1—2月份,召开全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会议(可与全县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合并召开)总结上一年度工作,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部署下年度工作。
(二)3—4月份,完成法律服务所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年检注册工作。
(三)5月份,开展全县基层法律服务教育整顿工作。
(四)6月份,全县法律服务所档案卷宗交流观摩活动。
(五)7月份,召开金湖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理事会。
(六)8—9月份,协会活动。
(七)10—11月份,配合司法所完善各项年度创建工作,迎接省市各项工作检查。
(八)12月份,总结年度工作。
法律服务实施活动方案21、以开展建设学习型城镇的活动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契机,进1步端正执法思想,改变执法观念,提高服务质量,拓宽服务领域。
2、在县普法办的统一指导下,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编制当年的普法计划,并拟将在6月、11月份举办两期全乡法律骨干培训班。
启动好“五五”普法的相关工作。
3、强化矛盾纠纷大排查调处工作,以“预防为主,标本兼治,抓早、抓小、抓苗头”为总原则,协助指导做好我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进1步细化各项规章制度;充实和调整乡、村、组、户四级矛盾纠纷调解网络。
4、开展法律服务工作新领域。
201x年,计划担任常年法律顾问12家,诉讼代理12件,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24件,确保各类纠纷得以及时的规范化调解。
开展见证业务15件,对全乡符合法律援助的案件当事人提供免费服务至少2件,协助开展司法行政工作,确保基层司法规范化建设。
公共法律服务年度工作计划

公共法律服务年度工作计划一、总体目标:公共法律服务年度工作计划的总体目标是为了提供广泛、高效、专业的法律服务,确保社会公众能够享有平等的法律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具体目标:1. 提供高质量、高效率、高专业性的法律咨询服务,满足社会公众的法律需求;2. 加强对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工作,确保他们能够获得公正的司法保障;3. 推动法律知识普及,加强法律教育,提高公众的法律素养;4.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推进公共法律服务的制度建设;5. 健全公共法律服务监督机制,保障服务质量和公正性。
二、具体工作计划:1. 提供法律咨询服务(1)成立法律咨询中心,建立统一的法律咨询服务平台;(2)培养专业法律咨询师队伍,提高咨询服务的专业性;(3)建立咨询服务数据统计和分析体系,及时总结经验,改进服务模式。
2. 实施法律援助工作(1)设立法律援助项目,扩大法律援助的覆盖范围;(2)加强法律援助人员队伍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3)优化法律援助流程,简化申请程序,提高申请人的获得感。
3. 加强法律知识普及和法律教育(1)组织法律知识讲座、研讨会等活动,提高公众的法律规范意识和法治观念;(2)制作法律宣传材料,通过媒体渠道发布,提高社会公众对法律的认知;(3)开展法律培训,提高公众的法律素养和自我保护能力。
4. 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制度建设(1)完善公共法律服务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促进公共法律服务的规范化;(2)加强与司法机关、行政机关、非政府组织等的合作,形成法律服务联动机制;(3)加强对公共法律服务机构的监督和评估,确保服务质量和公正性。
5. 健全监督机制(1)建立公共法律服务的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处理和解决用户的问题和纠纷;(2)加强对公共法律服务机构的监督和评估,定期进行服务质量评估和绩效考核;(3)加强对法律援助工作的监督和评估,确保资源的合理分配和使用。
三、工作重点和具体措施:1. 加强法律咨询服务(1)建立24小时热线咨询服务,确保社会公众能够随时获得法律咨询;(2)建立多渠道的咨询服务平台,包括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方便公众查询和咨询;(3)建立法律咨询服务志愿者队伍,提供多样化的法律咨询服务。
实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1335工作模式”工作方案

实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1335工作模式”工作方案工作方案名称:实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1335工作模式”工作方案一、工作目标建设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提高群众法律意识和法治素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内容1. 确定工作范围:将“1335工作模式”实施范围确定为全国范围。
2. 设立备案机制:建立公共法律服务机构备案制度,对符合要求的法律服务机构进行备案,并定期进行评估,确保质量和效果。
3. 确定服务方式: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提供法律服务,包括公共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和法律宣传等。
4. 构建平台和渠道:建设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提供在线咨询、案例分享、资讯发布等功能,打通服务渠道,方便群众获取法律服务。
5. 提升服务能力:加强法律服务人员培训,提高其法律素养和专业能力,确保向群众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
6. 加强合作与协调:加强与相关部门和机构的合作与协调,形成多方共建的格局,共同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7. 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对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认识,增强其法律意识。
三、工作措施1. 组织实施: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明确各个部门和机构的职责分工,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2. 加强培训:组织开展法律服务人员培训,培养一批专业的法律服务人员,提高他们的专业素养和服务能力。
3. 建设平台:投资建设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提供便捷的在线服务,同时,与相关应用程序和社交媒体进行对接,拓宽服务渠道。
4. 加强监督:建立监督机制,对公共法律服务机构进行定期监督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服务质量和效果。
5. 加强宣传:通过多种渠道加强宣传工作,包括新闻媒体、网络等,提高公众对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6. 推进立法:加强与立法部门的沟通与协调,推动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和完善,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提供法律保障。
四、工作保障1. 资金保障:安排专项经费支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建设和运行。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是指政府在法律服务领域采取一系列措施和政策,为公民和组织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达成司法公正、法治和谐的目标。
我国自1980年代改革开放以来,不断加大对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投入和改革力度,已取得了显著成效。
但由于受居民收入、社会保障体系、法规环境等多重因素影响,我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在满足民众日益增长的法律需求、提高服务质量和提升法律服务水平方面仍存在一定问题和不足。
二、建设目标1.建设成为全国贯彻国家法律政策、指导全区法律服务单位和从事法律服务的人员、全面提供公正、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为市民的合法权益提供有效保障和法律辅导的工作机构和督查机构。
2.建设面向扶贫开展公共法律服务的平台,努力增进法治文化、提高法律素养、推进公众法治化,增强居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服务能力。
3.建设统筹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构建“一网、一库、一服务”三位一体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提升法律服务治理能力,全面提高法律服务水平和质量。
三、建设措施1.加大公共法律服务资源投入(1)财政投入。
政府应将符合条件的公共法律服务单位设立、运行和改革的经费全面纳入政府年度预算,支持开展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公证、律师、仲裁等法律服务机构及职能部门的工作。
(2)人才普及。
加大社区、村、乡法律工作者的培训及出资资助的人才培养,以实现更广泛、更多元的公共法律服务覆盖。
2.推进标准化建设(1)建立基本标准。
明确公共法律服务机构的设立、运行、服务质量、人员素质等内容,规范公共法律服务行业发展的基本标准。
(2)提升服务标准。
规范各类法律服务机构的服务标准、服务流程,积极推行法律服务之家、诉讼服务之家等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建设,提升服务水平与质量。
3.创新方式方法(1)公益律师。
政府和社会组织引导律师事务所开展公益法律服务,为困难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帮助弱势群体维护合法权益。
(2)基于物联网技术,通过“智慧法庭”建设,加强法官的辅助服务,提高审判效率。
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广东省委员会,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11.02•【字号】粤办发〔2020〕30号•【施行日期】2020.11.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律援助正文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粤办发〔2020〕30号各地级以上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省委各部委,省直各单位,省各人民团体,中直驻粤各单位:《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措施》已经省委和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11月2日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措施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要求,加快推进我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现提出以下措施。
(列在任务分工首位的为牵头单位,其他为主要参加单位)一、推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发展(一)均衡配置城乡基本公共法律服务资源。
加强语音、网络、实体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等基础设施建设,线上线下一体化运营,统筹调配服务资源。
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建立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加强基层普法阵地、人民调解组织和司法所建设,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建立非现场服务折抵制度,适当扩大欠发达地区每名律师服务村(社区)的数量。
大力发展县域公证服务。
(省司法厅)(二)加强欠发达地区公共法律服务建设。
统筹利用中央和省转移支付资金,加强公共法律服务经费保障。
以公共法律服务示范平台建设、法律服务人才培养、律师参与调解为重点,集中实施一批法律服务扶贫项目,将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宜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提供。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工作计划

一、背景及意义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需求日益增长。
为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法律需求,提高公共法律服务质量,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特制定本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工作计划。
二、工作目标1. 提高公共法律服务覆盖率,确保每个乡镇(街道)、村(社区)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
2. 提升公共法律服务专业化水平,培养一批高素质的法律服务人才。
3. 优化公共法律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确保服务质量。
4. 强化公共法律服务宣传,提高公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认知度和利用率。
三、工作措施1.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监督指导全省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各市、县(区)司法行政机关要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 完善基础设施建设(1)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确保每个乡镇(街道)、村(社区)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
(2)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硬件设施,提高服务环境和服务质量。
3. 加强法律服务人才队伍建设(1)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人员培训,提高其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
(2)选拔优秀法律人才担任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为基层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
4. 优化公共法律服务流程(1)简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
(2)建立健全公共法律服务档案,实现服务事项、服务对象、服务结果等信息共享。
5. 强化公共法律服务宣传(1)利用多种渠道宣传公共法律服务政策,提高公众认知度。
(2)开展公共法律服务活动,增强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信任和依赖。
6. 提升公共法律服务信息化水平(1)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与互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深度融合。
(2)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云平台,实现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
7. 加强公共法律服务监督(1)建立健全公共法律服务监督机制,确保服务质量。
(2)定期开展服务质量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四、实施步骤1. 制定本计划(2024年第一季度)2. 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人员培训(2024年第二季度)3. 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2024年第三季度)4. 优化公共法律服务流程(2024年第四季度)5. 强化公共法律服务宣传(2025年第一季度)6. 提升公共法律服务信息化水平(2025年第二季度)7. 加强公共法律服务监督(2025年第三季度)五、保障措施1. 资金保障:各级财政要加大对公共法律服务的投入,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2024年法学会工作计划

2024年法学会工作计划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变革,法学会作为法律领域的重要学术组织,承担着促进法学研究和学术交流的重要使命。
为了更好地推动法学会的工作,制定并实施有效的工作计划至关重要。
因此,本文将围绕2024年法学会的工作计划展开讨论,旨在全面分析并规划法学会在未来一年的工作重点和发展方向。
一、学术研究与论文出版作为法学会的核心职能之一,学术研究和论文出版始终是法学会的重要工作内容。
在2024年,法学会将继续加强对会员的学术指导和支持,鼓励会员积极参与法学研究,并提供相关资源和平台。
同时,法学会将继续举办学术研讨会和论文评选活动,以促进法学研究成果的交流和分享。
此外,法学会还将加强与相关期刊和出版社的合作,推动优秀论文的发表和推广,提升法学会的学术影响力和知名度。
二、学术会议与学术交流学术会议是法学会促进学术交流和合作的重要平台。
在2024年,法学会将继续举办多样化的学术会议和研讨活动,涵盖法学领域的各个专业和热点问题。
通过邀请国内外知名学者和专家参与,法学会将推动学术交流和合作,促进学术成果的共享和传播。
此外,法学会还将加强与国际法学组织的合作,促进国际学术交流和合作,拓展法学会的国际影响力和交流渠道。
三、学术研究项目与课题研究为了促进法学研究的深入和创新,法学会将继续支持和推动各类学术研究项目和课题研究。
在2024年,法学会将重点支持具有前瞻性和实践意义的研究项目,鼓励会员积极申报和参与。
同时,法学会还将加强与政府部门和企业机构的合作,推动法学研究成果的应用和转化,促进法学研究的社会影响力和实践价值。
四、会员服务与组织建设作为服务会员的重要工作内容,法学会将继续加强会员服务与组织建设。
在2024年,法学会将推出更多针对会员需求的服务项目和活动,包括学术培训、职业发展指导、学术交流等方面。
同时,法学会还将加强与相关机构和企业的合作,为会员提供更多就业和发展机会,促进会员的学术成长和职业发展。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一、背景与目标公共法律服务是指政府为公民和法人提供的涉及法律援助、法律咨询、法律服务等方面的服务。
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是加强社会法治建设,推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举措。
为了提高公共法律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实施方案如下:1. 背景:当前我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服务范围不广、服务方式单一、服务质量不高等。
因此,需要采取措施改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2. 目标:建设一个覆盖全社会、服务全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法律服务的普及程度和质量,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
二、主要措施1. 加强政策支持- 制定和完善公共法律服务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公共法律服务的目标、内容、范围和责任主体。
- 提高公共法律服务的财政投入,确保公共法律服务的基本经费需求。
2. 扩大服务范围- 将公共法律服务扩大到农村和流动人口群体,满足他们的法律需求。
- 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在教育、医疗等领域的应用,提高群众的法律素质和意识。
3. 多元化服务方式- 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提供法律援助、法律咨询、法律培训等综合服务。
- 利用互联网技术,开展在线法律咨询和在线法律教育,提高公共法律服务的覆盖范围和效率。
4. 提高服务质量- 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专业水平和服务意识。
- 建立公共法律服务质量评估制度,对公共法律服务进行定期评估,促进服务质量的提升。
5. 加强合作与交流- 建立公共法律服务的信息共享平台,促进公共法律服务资源的整合与共享。
- 加强与司法机关、非营利组织等的合作,共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的发展。
三、实施方案1. 逐步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从县级开始,在逐步扩大范围。
2. 制定并改进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公共法律服务的法制化水平。
3. 加大财政投入,确保公共法律服务的基本经费需求。
4. 建立在线法律咨询和教育平台,提高服务范围和效率。
5. 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人员的培训,提高服务质量。
6. 建立公共法律服务质量评估制度,定期评估服务质量。
2024年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总结

2024年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总结
在2024年,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取得了显著的进展和成果。
政府和社会各界对公共法律服务的重视和支持持续加深,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法律服务能力大幅提升,更多人受益于公共法律服务。
首先,公共法律服务机构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和完善,各级法律援助中心的数量和质量都有了明显提升。
政府加大了对公共法律服务机构的投入和支持力度,提高了法律援助中心的设施和人员配备水平,确保了公共法律服务机构的运转效率和服务质量。
其次,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得到了进一步扩大和优化,覆盖更广泛的群体。
通过建立和完善信息技术系统,公共法律服务网络的覆盖范围得到了扩大,向农村和偏远地区延伸,使更多的人能够通过网络平台获得法律咨询和援助服务。
再次,公共法律服务的整体能力得到了显著提升。
公共法律服务机构积极开展法律培训和宣传活动,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能力。
同时,公共法律服务机构与律师协会、法学院等专业机构加强合作,推动法律服务工作的规范化和专业化。
最后,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
通过提供免费或低费的法律援助,公共法律服务帮助了大量弱势群体解决了法律问题,维护了其合法权益。
同时,公共
法律服务机构积极参与社会公益诉讼和法律援助公益项目,为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做出了积极贡献。
总之,在2024年,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取得了显著进展,为更多人提供了专业、便捷、高效的法律咨询和援助服务,推动了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
然而,也要看到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仍面临着一些挑战和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强法律服务能力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确保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2024年法律援助中心工作计划(2篇)

2024年法律援助中心工作计划在过去的一年里,我们始终遵循“以我所学,回报社会,为公平正义而奋斗”的宗旨,积极的伸出法律援助之手,参与法律援助实践,取得了较为圆满的成果。
每次活动都凝聚着中心成员的热情和心血,付出的是辛勤和汗水,收获的却是宝贵的经验和思想层次的提高,新成员得到了锻炼和提高,而老成员收获了新思想,但这一切仅仅是一个开始,所有的胜利和辉煌都成为过去,未来任重道远。
为此,结合我中心的实际情况,特拟定以下近期计划:(一)招纳新成员,积极吸纳有志于参加法律援助工作的优秀同学,完成中心内部人员的更新换代,以补充新鲜血液,以便以后更多活动的开展和机构内部的有效运行。
(二)理顺内部机制,明确责任权限,规范法律援助业务活动,增强成员的责任感、纪律性和奉献精神;完善值班制度,成员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不到。
在值班过程中,不可干闲杂之事,热心接待来访人员,对于所咨询的案件一定尽力做到给与圆满答复,真正做好法律援助服务工作。
(三)建立健全法律援助人员奖惩Ji励机制。
考虑每学期进行一次评定,根据会员平时表现、活动参与程度,并适当考虑学习成绩。
在测评中,对优秀者给予一定的物质及精神奖励,对不称职者由中心给予批评、警告、严重警告、开出中心等处分,坚持实行“末位淘汰”制,以在本中心内部形成良好的工作与学习氛围。
(四)为了更好的提高我院学生法律知识的实践应用能力,鉴于我院已经存在模拟法庭的实践课程,本中心本学期计划带动促进模拟仲裁庭的成立。
希望通过此活动让同学在参与的过程中更多的了解仲裁程序,掌握更多的纠纷解决途径,提高司法实践能力,为以后从事司法工作做好知识积累与能力培养。
(五)每周末制作了以增强大学生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学生合法权益等为主题的海报及宣传板。
在学校内做好面向在校生的法律宣传服务工作,同时提升法援的校内影响力。
(六)为促进成员水平提高,老师定期对成员进行培训:初步训练,一般法律知识的培训及重点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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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委员会
2020年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
经第九届广州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会研究决定,新增公益与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委员会,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公益与社会责任工作、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研究与指导、政府法律顾问推动工作、法律援助机构联络工作、公职律师机构联络工作、公司律师联络工作。
该工作委员会整合了原有的公益法律工作委员会和公司律师联络委员会的工作,新增了法律援助机构联络和公职律师机构联络及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研究与指导等任务。
内容涵盖了法律援助、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村居法律顾问、政府法律顾问等多个领域,工作内容既有公益及非营利的共有特质,也因工作性质的不同而各有侧重。
一、抓住工作重点,明晰发展路径
以突显律师的社会责任为己任,以构建律师职业共同体为目标,在广州市律师协会的平台上,整合力量,实现社会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的协作发展。
公益和公共法律服务要按照“司法行政部门主导、律师行业实施、社会支持参与、个人志愿奉献”原则,把握好切入点和结合点,明确服务内容、完善服务措施、创新服务方
式,通过组织律师提供非营利性的法律服务,发挥律师的职能作用,维护弱势群体的基本权益,协助处理涉及复杂的公共利益问题,推动法律服务的均等化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同时,通过发动和组织广大律师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不断拓展律师服务领域,扩大律师的社会影响,树立律师队伍良好的社会形象,促进律师行业的健康发展。
二、健全组织架构,优化运作机制
(一)健全工作委员会架构,在工作委员会下设四个专门小组,分别负责公益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及村居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及政府法律顾问;公司律师及公司法律顾问工作的指导和推进,四名主任和副主任兼各组负责人。
除本委员会集体议定的工作事项外,各组还需制定其工作范畴内的年度工作目标及计划安排。
(二)在《广州市律师协会公益法律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基础上,制定《广州市律师协会公益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明确议事及办事规则。
(三)加强与省内外相关工作委员会的沟通联系,学习和借鉴其先进做法,传达广州律师协会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的声音,使广州律师协会在推动构建社会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优势互补的工作格局方面作出的努力能得到广泛认可。
三、调查研究先行,力争实践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