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肺结核疫情管理制度
学校肺结核病防治工作管理制度及流程
学校肺结核病防治工作管理制度及流程一、总则学校作为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肺结核病的防治工作尤为重要。
为了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1.学校成立肺结核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副校长、校医、安全保卫部门负责人、学生辅导员等为成员。
2.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校肺结核病防治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各项防控措施,协调解决防治工作中的问题。
3.校医负责学校肺结核病的日常监测、报告、流行病学调查、健康教育和指导学生预防性服药等工作。
4.安全保卫部门负责对学生进行出入校管理,防止结核病患者进入校园。
5.学生辅导员负责学生日常管理,关注学生的健康状况,及时发现和报告疑似病例。
三、防控措施1.学校每年组织新生和新入职教职工进行肺结核病筛查,定期组织在校学生和教职工进行健康体检。
2.学校加强师生健康教育,普及肺结核病防治知识,提高师生的自我防护意识。
3.学校加强通风设施建设,保证教室、宿舍等公共场所的通风换气,降低空气污染。
4.学校建立师生健康档案,对有肺结核病史或疑似病例的师生进行跟踪管理,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5.学校发现疑似肺结核病例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隔离措施,防止疫情扩散。
6.学校与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密切合作,及时报告疫情,配合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防控工作。
四、工作流程1.发现疑似病例:学校校医或教师发现学生出现疑似肺结核症状,立即通知领导小组,启动应急预案。
2.隔离措施:疑似病例立即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
3.疫情报告:校医及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疫情,配合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4.病例确诊:疑似病例由医疗机构确诊,并根据病情采取相应的治疗措施。
5.密切接触者筛查:对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者进行肺结核病筛查,及时发现和治疗潜在病例。
6.健康教育:学校加强健康教育,普及肺结核病防治知识,提高师生的自我防护意识。
2024年学校结核病防治应急处置预案范文
2024年学校结核病防治应急处置预案范文如下:学校结核病防治应急处置预案一、总则结核病是由结核分枝杆菌引起的一种传染病,传播性强,影响极为严重。
为了预防和控制结核病在学校的传播,保障师生的健康安全,制定本应急处置预案。
二、举措1. 发现确诊病例后,立即通知学校领导和卫生部门,对疑似病例进行隔离和治疗,同时对密切接触者进行排查并登记。
2. 对学校周边环境进行彻底消毒和通风,确保空气清新。
3. 组织专业人员开展健康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师生对结核病的认识,培养正确的卫生习惯。
4. 制定详细的疏散及应急方案,提前做好准备工作,确保在发生紧急情况时能够迅速、有序地疏散师生。
5. 定期进行结核病防控相关知识培训,提升学校管理人员和教职工的防控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6. 加强对学生的健康监测,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7. 建立健全的卫生档案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检查和整理,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三、监督指导1. 学校领导要高度重视结核病防控工作,加强对相关措施的执行和效果的监督,确保预案的有效实施。
2. 卫生部门要加强对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对结核病疫情的发展情况进行及时调查和分析,提出改进建议。
3. 学校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信息共享和沟通协调,形成合力,共同推动结核病防治工作的开展。
四、附则本预案由学校学生事务部门负责执行,如有变更或调整,需经学校领导同意。
预案内容应及时传达给全体师生,并定期进行演练和评估,不断完善提高。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为2024年学校结核病防治应急处置预案范文。
愿我们共同努力,保障学校师生的健康与安全。
学校结核病休复学管理制度
一、目的和依据为加强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保障师生身体健康,维护正常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中国学校结核病防控指南》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1. 成立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 设立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结核病防治工作。
三、休学管理1. 学生被诊断为肺结核病后,应立即休学,并按照以下规定办理休学手续:(1)学生本人持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结核病诊断证明,向学校提出休学申请。
(2)学校接到休学申请后,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出具休学证明。
(3)休学证明由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办公室统一保管。
2. 学生休学期间,学校应密切关注其病情变化,并提供必要的帮助。
3. 学生病情好转后,经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复学证明,可申请复学。
四、复学管理1. 学生复学申请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经过规范治疗,病情稳定,连续2次痰涂片检查均为阴性。
(2)胸部X光片显示病灶明显吸收,无活动性病变。
(3)经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办公室评估,认为学生具备复学条件。
2. 学生申请复学时,应提交以下材料:(1)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复学证明。
(2)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办公室要求的其他材料。
3. 学校接到学生复学申请后,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同意复学的,出具复学证明;不同意复学的,告知理由。
五、其他规定1. 学校应当加强对结核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师生的防病意识。
2. 学校应当定期对师生进行结核病筛查,及时发现和隔离患者。
3.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结核病疫情报告制度,及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4. 学校应当加强对结核病防治工作的经费投入,确保防治工作顺利开展。
六、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订。
学校肺结核追踪工作制度
学校肺结核追踪工作制度一、目的为了加强学校肺结核病的防控工作,及时发现和治疗肺结核患者,防止肺结核疫情在学校中传播,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肺结核病例的追踪工作。
三、工作原则1. 早期发现:学校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特别是针对新生和教职员工,确保尽早发现肺结核病例。
2. 及时报告:一旦发现肺结核病例,学校应立即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3. 密切协作:学校应与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等相关部门密切合作,共同开展肺结核病的防控工作。
4. 规范治疗:确保肺结核患者得到规范化的治疗,提高治愈率。
四、工作流程1. 学校在健康检查中发现疑似肺结核病例,应立即将患者送往当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检查确诊。
2. 学校在收到确诊结果后,应将确诊肺结核患者的信息报告给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3. 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收到肺结核患者信息后,应立即开展流行病学调查,了解患者的活动轨迹、接触人员等信息。
4. 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将调查结果报告给学校,并指导学校开展肺结核病的防控工作。
5. 学校应根据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如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开展健康教育等。
6. 学校应密切关注肺结核患者的治疗情况,确保患者得到规范化的治疗。
7. 学校在患者治愈后,应将治愈情况报告给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五、工作职责1. 学校:负责组织定期健康检查,发现疑似肺结核病例,及时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并根据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
2. 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开展肺结核病的防控工作,对肺结核患者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指导学校开展防控措施,密切关注肺结核患者的治疗情况。
3. 医疗机构:负责对疑似肺结核病例进行检查确诊,对肺结核患者进行规范化治疗。
六、工作考核学校肺结核追踪工作应纳入学校年度工作计划,学校应定期对肺结核追踪工作进行自查、评估,不断提高肺结核病的防控水平。
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对学校的肺结核追踪工作进行监督、指导,确保学校肺结核追踪工作的落实。
学校肺结核疫情管理制度
学校肺结核疫情管理制度是为了预防和控制肺结核在学校内传播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措施。
学校肺结核疫情管理制度的建立是为了保障师生的健康,防止疾病的传播,提高学校的安全和卫生水平。
下面将详细介绍学校肺结核疫情管理制度的内容及其举例示范。
一、疫情监测与报告1. 学校应设立专门的疫情监测人员,定期对学生和教职工进行健康检查,及时发现肺结核病例的发生情况。
2. 学校应建立完善的疫情报告制度,发现疑似或确诊病例应及时向当地卫生部门报告,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隔离和治疗。
例:某中学的学生小明出现咳嗽、咳痰等症状,经医院检查确诊为肺结核病例,学校立即向卫生部门报告并及时开展隔离和治疗工作,有效控制疫情的传播。
二、健康教育与宣传1. 学校应定期进行肺结核健康教育工作,向师生宣传肺结核的预防知识和传播途径,提高大家对疾病的认识和防范意识。
2. 学校可组织开展相关主题教育活动,如举办讲座、展览、宣传栏等,引导师生正确对待肺结核病情,避免出现歧视和排斥现象。
例:某小学开展了肺结核健康宣传周活动,通过举办演讲比赛、画展、现场义诊等形式,向学生和家长普及肺结核知识,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三、个人防护与卫生管理1. 学校应加强教育管理,引导师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如勤洗手、避免随地吐痰等,减少病菌传播的可能性。
2. 学校应提供必要的防护用具和设施,如口罩、消毒液等,保障师生的个人防护和卫生环境。
例:某高中制定了晨检制度,每天早晨对全校师生进行体温测量和健康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有效防止疫情的扩散。
四、疫情应急预案与响应措施1. 学校应建立健全的疫情应急预案,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责任分工,做好疫情爆发时的及时响应和处置工作。
2. 学校可组织演练和模拟演习,检验疫情应急预案的实施效果,及时纠正不足,不断提升应急处置的水平。
例:某职业学校定期组织肺结核疫情应急演练活动,模拟学校内部肺结核病例的传播情况,做好隔离、治疗和通报等工作,提高师生应对突发疫情事件的能力。
结核病防治管理工作制度三篇
结核病防治管理工作制度三篇为了落实卫生部、教育部《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试行)》,加强学校结核病防治,控制学校结核病重大疫情的发生,保障学校师生的身体健康,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和《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试行)》,加强对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领导。
根据学校的特点把各项防治措施落到实处,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健康。
二、创建学生身心健康健康检查制度,及时发现结核病等传染病患者。
深入细致搞好新生入校健康检查和每年的教职员工健康检查工作,并将结核病检查列为学生以及教职员工健康检查的主要内容。
对体检辨认出的结核菌素试验弱阳性者,必须严格执行其及时至市结防机构进一步复查,努力做到晚辨认出、早隔离、晚化疗。
三、做好在校学生的结核病治疗和管理工作。
对确诊的传染性肺结核病人实行休学隔离治疗。
传染性消失后,凭本市结核病防治专业机构的诊断证明方可复学,非传染性病人在治疗期间可以继续上学,其治疗在当地结核病防治机构的指导下,由我校校医负责,执行“监督化疗”,确保规则用药。
四、强化结核病疫情监测与报告,对呕吐、胸痛两周以上或痰中带血或呕血、头晕的学生应当高度猜测其结核病的可能将,应立即报告,并动员其至结核病预防机构检查诊断。
五、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努力改善学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加强校园环境的清扫与消毒工作,教室经常通风换气,保持空气新鲜,减少结核病的感染和传播机会。
六、通过身心健康教育课、讲座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对学校师生展开结核病等传染病预防科学知识教育,进一步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七、对因玩忽职守,造成结核病暴发流行的责任人,严格按照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预防、控制结核病的传染与流行,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必须强化对结核病预防工作的领导。
学校结核病防控责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有效预防和控制学校结核病的发生和传播,保障师生身体健康,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副校长、教务处、学生处、后勤处、卫生室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2. 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的全面领导、协调和监督,主要职责包括:(1)制定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和应急预案;(2)组织协调各部门开展结核病防控工作;(3)对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4)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解决结核病防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3. 教务处负责:(1)加强对教师结核病防控知识的培训;(2)督促各班级开展结核病防控宣传教育活动;(3)加强对学生晨午检、因病缺勤病因追踪及登记工作的监督。
4. 学生处负责:(1)加强对学生结核病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2)组织学生参加结核病防控知识竞赛等活动;(3)督促学生做好个人卫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5. 后勤处负责:(1)加强对学校环境卫生的整治,确保教室、宿舍等场所的通风良好;(2)定期对学校公共区域进行消毒,减少结核病传播风险。
6. 卫生室负责:(1)开展新生入学结核病筛查工作;(2)做好日常晨午检、因病缺勤病因追踪及登记工作;(3)对疑似结核病患者进行隔离观察;(4)及时向上级卫生部门报告学校结核病疫情。
三、防控措施1. 加强宣传教育。
通过举办讲座、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普及结核病防控知识,提高师生自我防护意识。
2. 严格入学体检。
新生入学时,学校应要求学生提供近期的健康体检报告,对疑似结核病患者进行隔离观察。
3. 日常晨午检。
班主任每天对学生进行晨午检,发现疑似结核病患者应及时上报卫生室。
4. 因病缺勤追踪。
班主任应密切关注因病缺勤学生,及时了解病因,对疑似结核病患者进行隔离观察。
小学肺结核管理制度
小学肺结核管理制度
一、教育宣传
为了增强学生对肺结核的认识,需要加强对学生的健康教育宣传工作。
学校可以通过开展健康知识讲座、张贴宣传海报、举办健康知识竞赛等形式,向学生宣传肺结核的病因、传播途径、预防措施等知识,增强学生对疾病的防范意识。
二、病例登记与报告
学校要建立健全的疾病监测体系,及时登记和报告学生的肺结核病例。
发现患有肺结核的学生,应立即通知家长并引导其到医院就诊,并配合卫生部门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及时发现、及时治疗,避免疾病传播。
三、学生定期体检
学校应定期组织学生进行体检,尤其是对肺结核易发人群进行重点检查。
通过体检,可以及时发现潜在的肺结核患者,提早进行治疗,防止疾病扩散。
四、学校环境卫生保障
学校要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保持教室、食堂、卫生间等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
定期消毒空气,加强通风换气,有效降低结核分枝杆菌在学校内的传播风险。
五、建立疫情响应机制
学校要建立健全的疫情响应机制,一旦发生肺结核疫情,能够迅速响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疫情扩散。
成立专门的疫情防控小组,制定详细的疫情应对预案,做好疫情报告、隔离治疗等工作。
六、加强师生健康管理
学校要加强对师生的健康管理,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记录师生的健康状况,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对有慢性呼吸道疾病史的师生,要进行重点关注和监控,确保他们的健康状况。
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可以有效预防和控制小学肺结核的传播,保障学生和教师的健康。
希望各个学校都能重视肺结核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使学校成为一个安全健康的学习环境。
中学预防肺结核工作制度
中学预防肺结核工作制度一、目的和意义肺结核是一种严重危害人类健康的传染病,尤其在校园中,由于人群密集,一旦出现肺结核病例,容易引发局部疫情。
为了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确保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制定中学预防肺结核工作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本制度旨在加强对肺结核的预防控制,提高师生的健康水平,营造一个健康、安全的学习环境。
二、组织与管理1. 学校成立预防肺结核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副校长、卫生保健教师、年级组长、班主任等为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学校预防肺结核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 学校设立预防肺结核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办公室设在学校卫生保健室,由卫生保健教师担任办公室主任。
3. 各部门职责明确,协同配合。
教务处负责组织师生进行肺结核防治知识学习;学生处负责学生健康档案的建立和管理;总务处负责学校卫生设施的建设和维护;保卫处负责疫情信息的报告和封锁;卫生保健室负责肺结核预防知识的宣传和健康教育。
三、预防措施1. 健康检查(1)入学新生必须进行健康体检,包括胸部X光检查。
如发现疑似肺结核病例,应及时送医院诊断治疗。
(2)教职工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必要时进行胸部X光检查。
如发现肺结核病例,应及时报告学校预防肺结核工作办公室,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2. 肺结核防治知识宣传和教育(1)学校定期开展肺结核防治知识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校园广播、黑板报、宣传栏等形式,普及肺结核防治知识。
(2)将肺结核防治知识纳入师生健康教育课程,定期组织师生学习肺结核防治知识,提高师生的自我防护意识。
3. 通风换气(1)学校教室、宿舍、食堂等公共场所要保持良好的通风换气条件,确保空气质量。
(2)学校定期对教室、宿舍、食堂等公共场所进行空气质量检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 消毒灭菌(1)学校定期对教室、宿舍、食堂等公共场所进行消毒,使用有效的消毒剂,确保消毒效果。
(2)学校要求师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定期清洗衣物、被褥,消毒餐具。
学校肺结核病工作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学校肺结核病防治工作,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师生、教职工及其家属。
三、工作原则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早期发现,及时治疗。
2. 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确保防治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3. 强化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对肺结核病的认识,营造良好的防治氛围。
4. 建立健全防治网络,加强各部门协作,形成合力。
四、组织机构1. 成立学校肺结核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肺结核病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 设立肺结核病防治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3. 各部门、班级、宿舍楼等应设立联络员,负责本区域肺结核病防治工作。
五、工作内容1. 健康教育(1)定期开展肺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对肺结核病的认识。
(2)通过校园广播、板报、宣传栏等形式,普及肺结核病防治知识。
(3)开展主题班会、讲座等活动,提高师生自我防护意识。
2. 健康体检(1)将肺结核病检查项目纳入新生入学体检和教职员工常规体检的必查项目。
(2)定期对师生进行肺结核病筛查,及时发现疑似病例。
(3)对发现的疑似病例,及时通知当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检查、确诊。
3. 早期发现与治疗(1)对疑似病例,及时转诊至当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确诊。
(2)确诊后,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治疗,确保患者得到及时、规范的治疗。
(3)加强对治疗过程中的病情监测,确保患者康复。
4. 信息报告与处理(1)严格执行传染病报告制度,对发现的肺结核病病例及时上报。
(2)对确诊的肺结核病病例,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隔离治疗。
(3)加强病例随访,确保病例得到有效控制。
六、工作要求1. 各部门、班级、宿舍楼等应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确保防治工作落到实处。
2. 全体师生应积极配合肺结核病防治工作,提高自我防护意识。
3. 学校肺结核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总结经验,改进工作。
大学结核病防控工作预案
一、预案背景肺结核是一种严重危害人类健康的慢性呼吸道传染病,主要通过呼吸道传播。
大学生作为社会中的一个特殊群体,由于学习压力大、生活节奏快、集体生活频繁,容易成为结核病的高发人群。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结核病在校园内的传播,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二、组织机构1. 领导小组:由学校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统筹协调全校结核病防控工作。
2. 工作小组:由校医院、学生处、后勤处、教务处等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具体实施防控措施。
3. 监测小组:由校医院和公共卫生学院专业人员组成,负责结核病疫情监测、报告和流行病学调查。
三、防控措施1. 宣传教育:- 定期开展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师生的防控意识。
- 利用校园广播、海报、微信公众号等渠道普及结核病防治知识。
- 邀请专家进行专题讲座,解答师生疑问。
2. 健康教育:- 培养师生良好的卫生习惯,如咳嗽、打喷嚏时掩住口鼻,不随地吐痰。
- 强调合理膳食、充足睡眠、加强体育锻炼的重要性。
3. 健康体检:- 新生入学后进行结核菌素皮肤试验和胸部X光片检查。
- 对教职工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重点关注肺结核可疑症状。
4. 疫情监测:- 建立健全结核病疫情监测网络,及时掌握疫情动态。
- 对肺结核患者密切接触者进行随访和医学观察。
5. 病例报告:- 严格执行传染病报告制度,对确诊的肺结核患者及时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 对患者进行隔离治疗,防止病情扩散。
6. 隔离治疗:- 对确诊的肺结核患者,根据病情采取集中隔离治疗或居家隔离治疗。
- 患者在治疗期间不得参加集体活动,避免传染他人。
7. 环境卫生:- 加强校园环境卫生管理,定期进行消毒和通风。
- 确保教室、宿舍、食堂等场所的空气质量。
8. 物资保障:- 配备充足的结核病防治物资,如口罩、消毒液、防护服等。
- 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制度,确保在疫情发生时能够及时调配。
四、应急处理1. 疫情预警:- 当发现疑似结核病病例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学校肺结核疫情管理制度
学校肺结核疫情管理制度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颁发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按照依法、科学、规范、有序的原则,构建学校肺结核疫情应急处置机制,提高应急处理能力,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首都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实施范围:全校教职工及学生。
二、结核病疫情的定义在学校群体中,1个月内连续发现3例以上(含3例)有流行病学关联的肺结核病人。
三、结核病疫情的监测⑴班主任应及时了解同学健康状况,发现有可疑肺结核症状者,及时向卫生室报告。
⑵卫生室应提高警惕,发现疑似或确诊肺结核病人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地段保健科、区保健所、区教委,并将可疑肺结核症状者直接转诊至辖区结核病防治机构。
四、结核病疫情的处置附图学校肺结核疫情处置流程1、进入现场前的准备⑴病例核实疫情处置小组接到疫情报告后,首先核实病例诊断,包括痰结核菌检查结果、X线检查结果。
⑵处置通报区县结防所核实无误后,向学校或/和区县中小学保健所进行通报疫情,以及下一步处置程序。
学校应按照专业机构的要求进行各项准备工作,配合疫情处置。
⑶物质准备准备调查表、宣传材料、PPD监测用品、消毒用品、防护用品等。
2、现场处置⑴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对报告的肺结核患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治疗管理,具体参见《北京市大/中小学结核病控制常规工作规范》。
对病人暴露场所加强自然通风。
⑵密切接触者筛查对所有病例开展个案调查,了解其活动范围,确定密切接触者人数及分布,并进行密切接触者筛查。
可疑肺结核症状调查:了解所有密切接触者是否有可疑肺结核症状。
PPD检查:所有密切接触者均应进行PPD检查。
X线胸片检查和痰结核菌检查:PPD强反应者以及有可疑肺结核症状者应进行X线胸片和痰结核菌检查以排除或确诊活动性肺结核。
对筛查发现肺结核病人的处理:参见《北京市大/中小学结核病控制常规工作规范》。
单纯PPD强反应者的化学预防:对于未构成传播条件下的PPD强反应者,采取自愿原则下的预防性治疗。
结核病疫情报告制度
结核病疫情报告制度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肺结核属于乙类传染病。
必须按乙类传染病的报告要求对肺结核病例限时进行报告。
二、学校班主任为结核病疫情的责任报告人,校长为第一责任人。
三、凡我校发现的肺结核病人或疑似肺结核病人为病例报告对象。
对具有咳嗽、咳痰3周(或3 周以上)及咯血等症状的学生应及时进行肺结核的排除、诊断。
四、对可疑或确诊的肺结核病人,及时进行疫情登记,并按乙类传染病疫情报告的要求,第一时间报告校长,12小时内报告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
2017年4月10日结核病疫情报告制度(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肺结核属于乙类传染病。
必须按乙类传染病的报告要求对肺结核病例限时进行报告。
二、学校班主任为结核病疫情的责任报告人,校长为第一责任人。
三、凡我校发现的肺结核病人或疑似肺结核病人为病例报告对象。
对具有咳嗽、咳痰3周(或3 周以上)及咯血等症状的学生应及时进行肺结核的排除、诊断。
四、对可疑或确诊的肺结核病人,及时进行疫情登记,并按乙类传染病疫情报告的要求,第一时间报告校长,12小时内报告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
2017年4月10日结核病疫情报告制度(二)》(结核病分册)及《中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指南》确诊的结核病人。
肺结核临床诊断病例:中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指南》确诊的结核病人。
肺结核临床诊断病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及《人禽流感疫情报告管理方案》等相关规定,特制定《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制度》,希望相关科室严格遵照执行。
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管理
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管理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管理要遵照属地化管理、职责分明、联防联控、预防为主的工作原则。
各地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需在地方政府的领导,卫生、教育等部门和机构密切配合下,共同监督和指导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和学校做好结核病防控工作。
做好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的管理,需要建立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机制,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格局。
一、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机制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教育、卫生行政部门应联合成立学校卫生防病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学校卫生防病工作联席会议,专题研究解决学校结核病防治存在的问题,制订符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的学校结核病防控对策、措施;定期开展学校卫生防病工作专题督导检查工作,督促辖区内学校落实各项卫生防病,特别是结核病防控的措施;负责领导、指挥、协调、部署学校传染病疫情(包括结核病突发疫情)的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置在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组织管理、协调联络、信息搜集,以及突发疫情处置过程中的应急管理和后勤保障等工作。
2.明确职责分工学校应成立卫生防病工作小组。
明确校长为学校卫生防病工作第一责任人,建立学校一把手负总责、分管校长具体抓的防控工作责任制;建立校长、校医(保健教师)、班主任(辅导员)三级传染病防控责任体系,将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
3.建立学生健康体检制度新生入学体检及在校生、教职员工的常规健康检查工作每年应进行一次,将结核病检查列入到健康检查的主要内容中,做到对结核病早发现、早控制。
4.建立健全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制度各学校要根据本校的特点制定结核病防治工作管理制度、工作制度、工作职责和责任追究制度以及应对突发疫情应急预案制度,以有效应对学校结核病和突发疫情。
5.建立、健全传染病疫情监测、发现及报告相关工作制度及工作流程明确疫情报告人,并在学校卫生防病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单位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负责指导全校(托幼机构)学生的晨检、因病缺勤登记、汇总、分析工作。
学校肺结核防控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学校肺结核防治工作,有效防范学校肺结核疫情的传播流行,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学校成立肺结核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肺结核防治工作的全面领导、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
2. 学校卫生室为肺结核防控工作的具体执行部门,负责学校肺结核病例的筛查、报告、隔离、治疗、随访等工作。
3. 各班主任负责班级肺结核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病例报告、学生健康管理等工作。
4.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为学校肺结核防治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业务指导。
三、防控措施1. 健康体检:学校按有关规定将结核病检查项目作为新生入学体检和教职员工常规体检的必查项目,由具备资质的体检机构进行学校师生健康体检,并将体检结果纳入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健康档案。
2. 健康教育:通过课堂教学、班会、宣传栏等多种形式,普及肺结核防治知识,提高师生自我防护意识。
3. 疫情监测:学校卫生室负责对学校师生进行结核病监测,发现疑似病例及时报告,并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调查、核实和处理。
4. 隔离治疗:对确诊的肺结核患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隔离治疗,确保其不再传播给他人。
5. 接触者筛查:对确诊肺结核患者的密切接触者进行筛查,发现疑似病例及时隔离治疗。
6. 信息报告:学校卫生室按照要求及时向教育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肺结核疫情。
四、应急处理1. 疫情发生时,学校卫生室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隔离、消毒、健康教育等措施,控制疫情蔓延。
2. 学校卫生室应积极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病例调查、核实、处理和后续工作。
3. 学校应加强对师生心理疏导,稳定师生情绪,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五、监督与考核1. 学校对肺结核防控工作实施定期检查和考核,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2. 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幼儿园肺结核病例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幼儿园肺结核病例的管理,保障幼儿身心健康,维护幼儿园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园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病例报告1. 发生肺结核病例时,幼儿园应及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采取相应的隔离、消毒等措施。
2. 幼儿园应要求病例密切接触者及时进行筛查,并按照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要求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
三、病例隔离1. 确诊为肺结核的幼儿,应立即隔离治疗,不得带病上课。
2. 病例隔离期间,幼儿园应安排专人负责照顾其生活,确保其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
3. 病例治愈后,需持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方可复学。
四、病例消毒1. 幼儿园应定期对教室、宿舍、食堂等场所进行消毒,特别是病例居住和活动过的场所。
2. 病例隔离期间,对其生活、学习场所进行彻底消毒。
五、健康教育1. 幼儿园应加强肺结核防治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幼儿、教职工及家长对肺结核的认识和防范意识。
2. 定期组织幼儿、教职工进行肺结核筛查,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
六、预防措施1. 幼儿园应加强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新鲜。
2. 教师和保育员应定期进行体检,及时发现和隔离疑似病例。
3. 幼儿园应严格执行晨检、午检制度,对幼儿出现的咳嗽、发热等症状进行监测,并及时报告。
4. 幼儿园应定期开展体育锻炼,增强幼儿体质,提高免疫力。
七、责任追究1. 幼儿园未按规定报告肺结核病例,造成疫情扩散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2. 幼儿园未按规定采取隔离、消毒等措施,导致疫情蔓延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 教师和保育员未按规定报告幼儿疑似病例,造成疫情扩散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幼儿园负责解释。
通过以上制度的实施,我园将加强对肺结核病例的管理,切实保障幼儿身心健康,维护幼儿园教育教学秩序。
学校肺结核防治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有效预防和控制学校肺结核疫情,保障师生身体健康,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学校肺结核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肺结核防治工作的全面领导、协调和监督。
2. 学校卫生室为肺结核防治工作的具体执行部门,负责肺结核病例的筛查、报告、隔离、治疗等工作。
3. 各班级班主任为班级肺结核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班级肺结核防治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三、预防措施1. 加强宣传教育:定期开展肺结核防治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师生对肺结核的认识和防控意识。
2. 健康体检:新生入学、教职工入职时,必须进行结核菌素皮肤试验和胸部X光片检查。
每年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发现疑似病例,及时隔离治疗。
3. 通风换气:加强教室、宿舍、图书馆等人群聚集场所的通风换气,保持空气流通。
4. 环境卫生:做好校园环境卫生,消除卫生死角,定期对教室、宿舍、食堂等场所进行消毒。
5. 因病缺勤追踪:建立健全因病缺勤追踪管理制度,发现疑似病例,及时报告并采取隔离措施。
四、病例处理1. 确诊病例:确诊为肺结核的学生和教职工,应立即隔离治疗,并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2. 密切接触者筛查:对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进行筛查,发现疑似病例,及时隔离治疗。
3. 休复课管理:确诊为肺结核的学生和教职工,根据病情需要休课或停职治疗。
康复后,经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审核合格,方可复课或复职。
五、保障措施1. 资金保障:学校应设立肺结核防治专项经费,用于病例筛查、治疗、消毒等费用。
2. 人员保障:学校应配备专业的肺结核防治工作人员,负责病例筛查、报告、隔离、治疗等工作。
3. 设施保障:学校应配备必要的肺结核防治设施,如隔离室、消毒设备等。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学校肺结核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各部门、各班级应认真贯彻执行本制度,确保学校肺结核防治工作落到实处。
学校肺结核管理制度
一、制度背景为加强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目标1. 提高师生对结核病的认识,增强自我防护意识。
2. 做好结核病疫情监测、报告和处置工作,降低结核病在学校传播风险。
3. 落实结核病防治措施,确保师生身体健康。
三、组织机构1. 成立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结核病防治工作的统筹协调。
2. 设立学校结核病防治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结核病防治工作。
四、防治措施1. 加强宣传教育(1)定期开展结核病防治知识讲座,提高师生对结核病的认识。
(2)利用校园广播、宣传栏等渠道,普及结核病防治知识。
2. 做好疫情监测与报告(1)建立健全结核病疫情报告制度,对疑似病例进行及时报告。
(2)加强师生健康体检,发现疑似病例后,及时送医就诊。
3. 加强病例管理(1)对确诊为结核病的师生,及时隔离治疗,防止病情恶化。
(2)对密切接触者进行筛查,发现疑似病例,及时送医就诊。
4. 加强防控措施(1)加强学校环境卫生管理,保持教室、宿舍等场所空气流通。
(2)加强校园内消毒工作,降低结核病传播风险。
五、责任追究1. 对未按照本制度规定报告、处置结核病疫情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2. 对违反本制度,导致结核病在学校传播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3. 对隐瞒、谎报、缓报结核病疫情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为准。
医院学生肺结核病管理制度
医院学生肺结核病管理制度
为有效防范学生肺结核病疫情的传播流行,确保广大学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2017版)》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明确身份
(一)主动开展疫情监测工作,认真核实患者身份,确定患者是否为学生。
(二)对前来就诊的年龄段为“3-24岁”及人群分类为“学生”的肺结核/疑似肺结核者要保持高度的警觉性。
二、结核病疫情的报告
(一)发现学生疑似肺结核病/肺结核病例,要及时将学生转诊到结核病门诊,做进一步诊疗,并告知其家长及学校班主任,做好就诊记录备查。
(二)规范填写传染病报告卡中各项内容,在患者的工作单位中要详细记录患者所在的学校全称、地址及班级,并于24小时内及时报告预防保健科,由预防保健科于24小时内及时网络直报。
(三)加强信息反馈,对于同一学校同时发现2例疑似肺结核/肺结核病例时,应立即口头报告预防保健科,由预防保健科及时上报市疾病预防中心。
三、结核病治疗
结核门诊严格按照《肺结核诊断标准》(WS288-2017)等的要求进行患者诊断和治疗。
四、休复学标准
结核门诊要严格掌握休复学标准。
休复学证明必须由2名肺结核诊断小组成员签名方可有效。
诊断证明一式三份,患者、结核门诊、患者学校各执一份。
肺结核学校处置方案制度
肺结核学校处置方案制度背景肺结核是一种严重的传染病,因其高度传染性和侵害性,对学生的身体健康和校园安全产生威胁。
为了有效预防和控制肺结核在学校的传播,在学校中建立健全的处置方案制度是很有必要的。
目的本文旨在制定学校的肺结核处置方案,并对该方案进行详细说明,以便于学校在肺结核疫情发生时采取合适的应对措施,及时控制疫情的发生和传播,保障学生身体健康和校园安全。
方案1.健康档案管理学校应建立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对每位学生进行健康档案的管理,定期进行体检,对有肺结核病史的学生进行专门管理,如安排单独的住宿、就餐和体育活动等。
2.病例报告和隔离(1)对于发现疑似肺结核病例的学生,应及时上报当地卫生防疫部门,由专业医疗机构对病例进行确诊。
(2)发现肺结核确诊病例后,学校应立即对病患进行隔离治疗,并进行病情跟踪和监测。
3.学校清洁工作(1)学校应每天对学校教室、宿舍、食堂等公共场所进行清洁工作。
(2)特别是对于患有肺结核的学生的住宿地点、课桌椅等进行分区清洁,保持卫生干净。
4.教育宣传和预防措施(1)学校应加强与学生、家长和职工的宣传教育,增加肺结核的科普知识和应对措施,提高大家的防范意识。
(2)加强预防措施,如开窗通风,摆放消毒剂,增加学生户外运动量,保持身体健康等。
管理方法学校应根据本制度和疫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方法,具体如下:1.领导小组管理学校应建立由校领导为组长的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集中管理、协调处置和监测疫情。
2.统计汇报管理学校应建立疫情统计汇报制度,由相关单位对学校疫情进行统计汇总,定期向学校领导和卫生防疫部门报告。
3.值班制度学校应建立肺结核疫情值班制度,确保在疫情发生时能够第一时间响应处置,防止疫情扩散。
结论建立肺结核学校处置方案,对于预防和控制肺结核在学校的传播,维护学生身体健康和校园安全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学校应根据本制度制定相应的管理方法和防控措施,加强宣传教育和预防工作,确保疫情及时得到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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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北路学校肺结核疫情管理制度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颁发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按照依法、科学、规范、有序的原则,构建学校肺结核疫情应急处置机制,提高应急处理能力,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首都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实施范围:全校教职工及学生。
二、结核病疫情的定义
在学校群体中,1个月内连续发现3例以上(含3例)有流行病学关联的肺结核病人。
三、结核病疫情的监测
⑴班主任应及时了解同学健康状况,发现有可疑肺结核症状者,及时向卫生室报告。
⑵卫生室应提高警惕,发现疑似或确诊肺结核病人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地段保健科、区保健所、区教委,并将可疑肺结核症状者直接转诊至辖区结核病防治机构。
四、结核病疫情的处置
附图学校肺结核疫情处置流程
1、进入现场前的准备
⑴病例核实
疫情处置小组接到疫情报告后,首先核实病例诊断,包括痰结核菌检查结果、X线检查结果。
⑵处置通报
区县结防所核实无误后,向学校或/和区县中小学保健所进行通报疫情,以及下一步处置程序。
学校应按照专业机构的要求进行各项准备工作,配合疫情处置。
⑶物质准备
准备调查表、宣传材料、PPD监测用品、消毒用品、防护用品等。
2、现场处置
⑴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
对报告的肺结核患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治疗管理,具体参见《北京市大/中小学结核病控制常规工作规范》。
对病人暴露场所加强自然通风。
⑵密切接触者筛查
对所有病例开展个案调查,了解其活动范围,确定密切接触者人数及分布,并进行密切接触者筛查。
可疑肺结核症状调查:了解所有密切接触者是否有可疑肺结核症状。
PPD检查:所有密切接触者均应进行PPD检查。
X线胸片检查和痰结核菌检查:PPD强反应者以及有可疑肺结核症状者应进行X线胸片和痰结核菌检查以排除或确诊活动性肺结核。
对筛查发现肺结核病人的处理:参见《北京市大/中小学结核病控制常规工作规范》。
单纯PPD强反应者的化学预防:对于未构成传播条件下的PPD强反应者,采取自愿原则下的预防性治疗。
对于已构成传播条件的PPD强反应者应采取各种措施,尽量提高预防性治疗的覆盖面,以减少续发病例。
五、肺结核疫情处置中的健康教育
发生肺结核疫情后,应迅速在校园内开展结核病防治健康教育活动,以稳定广大师生的情绪。
健康教育重点介绍结核病的传染源、传播途径、临床表现、结核感染与发病的关系、预防性治疗的意义等,提高广大师生对结核病防治的认知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