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精美课件
《法学婚姻法》PPT课件
涉外婚姻概述及法律适用
涉外婚姻定义
指具有不同国籍或居住在不同国家的男女双方,按照各自国家或地区的法律规定所缔结的婚姻关系。
涉外婚姻法律适用原则
根据国际私法原则,涉外婚姻适用当事人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 共同国籍,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或者国籍国缔结婚姻的,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
涉外结婚程序
涉外结婚程序因国家和地区而异,一般包括申请结婚登记、 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婚前医学检查或健康检查、领取结 婚证等步骤。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国家和地区对结婚登记和 证明材料的要求也有所不同。
涉外离婚处理及财产分割
涉外离婚处理
涉外离婚的处理方式与普通离婚相似,可以通过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的方式进行。在协议离婚中,双方需就子女 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离婚协议书。在诉讼离婚中,则需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并按照法院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审理。
可撤销婚姻的概念和情形
可撤销婚姻是指已成立的婚姻关系,因缔结婚姻的意思表示不真实或者违反法定程序而可 由当事人依法撤销的婚姻,包括胁迫婚姻、隐瞒重大疾病等情形。
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法律后果
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均不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对于无效婚 姻,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对于可撤销婚姻,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 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互相关爱的义务等。
父母子女关系及权利义务
父母子女关系的种类
包括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如养父母 和养子女间关系、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和继子女间关系)。
父母对子女的权利
包括教育权、监督权、保护权等。
父母对子女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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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抚养
离婚后,子女抚养权由双方协商或 由人民法院判决,不直接抚养子女 的一方应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 费。
离婚后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
财产分割
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 等分割,但根据具体情况可适当 照顾一方或子女的利益。
婚姻法的基本原则是制定 和实施婚姻法的指导思想 ,包括以下内容
婚姻自由是指当事人在法 律范围内自主自愿决定结 婚或离婚,不受其他人的 强迫或干涉。
一夫一妻制是指一个男性 只能有一个合法的妻子, 一个女性只能有一个合法 的丈夫,任何重婚、姘居 或通奸行为都是非法的。
男女平等是指男女两性在 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 享有同等的权利和机会, 不得歧视或排斥任何一方 。
结婚的法律效力
夫妻关系的确定
结婚后,夫妻之间互为配偶,具 有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
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
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共同承 担清偿责任。
夫妻财产制
夫妻财产制是指夫妻婚前和婚后 所得财产的归属、管理、使用、 收益和处分等权利义务关系。
夫妻相互扶养的义务
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应 当互相尊重、互相帮助。
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责任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互相帮助
夫妻之间应当承担相互扶养的义务,共同维护家庭的和谐稳定。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父母应当为子女的成长提供必要的物质和精神支持,同时也要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不受侵 害。
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子女应当在经济上、生活上和精神上支持父母,履行相应的赡养义务。
无效婚姻
可撤销婚姻
无效婚姻是指不符合结婚条件的婚姻,自 始不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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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永远是家庭的核心,更是婚姻关系中最应该关注的一个方面。
可证明非亲生,拒做亲子鉴定即推定默认 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生育的子女,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 不存在并已提供必要的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 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一方的主张成立。 生不生孩子,是两个人的问题。不过两个人的意见不统一,该怎么办?
《婚姻法》
结婚是一种法律行为
注:文本框可根据需求改变颜色、移动位置;文字可编辑
《婚姻法》
结婚的法定条件
1、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允许任何一方 对他方加以强迫或第三者加以干涉) 2、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男:22 3、符合一夫一妻制原则。 女:20)
《婚姻法》
《婚姻法》中的禁止条件
1、直系血亲和第三代以内的旁系血 亲,禁止结婚。
《婚姻法》给出的答案是生不生孩子主动权在女方,不过男方可以选择和女方离 婚。《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 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婚姻法》
1、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 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2、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 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 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3、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 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 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婚 姻 法 பைடு நூலகம் 基 本 原 则
《婚姻法》
《婚姻法》
颁布时间:1950年4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 民政府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法律概念:婚姻法是调整一定社会的婚姻关系的法 律规范的总和,是一定社会的婚姻制度在法律上的 集中表现。其内容主要包括关于婚姻的成立和解除, 婚姻的效力,特别是夫妻间的权利和义务等。从调 整对象的性质看,婚姻法既包括因婚姻而引起的人 身关系,又包括由此而产生的夫妻财产关系,且婚 姻法的内容多数为强制性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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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精美课件目录•婚姻法概述•结婚制度•家庭关系•离婚制度•救助措施与法律责任•婚姻法与社会热点问题探讨01婚姻法概述婚姻法的定义与作用婚姻法的定义婚姻法是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是规定婚姻、家庭等亲属间权利义务的法律。
婚姻法的作用维护婚姻家庭关系,保障公民在婚姻家庭中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和进步。
公民有结婚的自由和离婚的自由,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婚姻自由原则实行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制度,禁止重婚。
一夫一妻制原则在婚姻家庭中,夫妻双方地位平等,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
男女平等原则在婚姻家庭中,应当特别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合法权益原则婚姻法的基本原则古代的婚姻法多以习惯法形式存在,具有浓厚的宗族色彩和男尊女卑的观念。
古代婚姻法近现代婚姻法当代婚姻法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女权运动的兴起,近现代婚姻法逐渐确立了男女平等、婚姻自由等原则。
当代婚姻法在保障公民婚姻家庭权益的同时,更加注重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家庭和谐。
030201婚姻法的历史与发展02结婚制度结婚条件与程序结婚条件双方自愿、达到法定婚龄、无禁止结婚的情形。
结婚程序申请、审查、登记发证。
涉外婚姻中国公民同外国人结婚,需遵守我国法律并办理相关手续。
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等情形,婚姻无效。
无效婚姻因胁迫结婚或结婚登记时存在重大误解等情形,可申请撤销婚姻。
可撤销婚姻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法律后果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事实婚姻与同居关系事实婚姻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同居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不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同居关系处理。
法律后果事实婚姻与同居关系的法律后果不同,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03家庭关系夫妻关系是指依法成立的婚姻关系中的男女双方。
第六章婚姻法-PPT精品
但 是
对于子女的上学费用,是指接受正常教育 的费用,一般以抚养子女到成年(18周岁) 为止,对于自费留学则应视情况而定。若 父母有能力而且愿意支付这笔费用,当然 可以支付,若父母没有能力支付,或者不 愿意支付,子女无权强求父母支付相关费
用。
下列财产属于夫妻一方个人所有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 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 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 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哺乳期内的子女,由母亲抚养。 •哺乳期后的子女由谁抚养, •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 •有选择能力的子女,应尊重其本人的意见
离婚后子女 的抚养和财
的这种关系已经受到了法律
的约束,但是,法律是无情 的。
• 再说那位姑娘
她的确是初婚,也办理了结婚登记,
看起来是合理合法的,不应受到法 律制裁。但是,她和老人一家一起 生活了2年,是知道老头和老太太一 直共同生活在一起,并有一个女儿。 也许她还会说,不懂什么是事实婚 姻关系,但这并不能作为其免除刑 事责任的理由。
产处理
子女的抚养教育 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协商处理. 协商不成由法院按照财产的具体情况,从照顾子女和
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各自所有的,一
方因抚育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付出较多 的义务的,离婚时有权请求另一方给予补偿,另一方 应当予以补偿. 因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 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双方协议清偿, 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 离婚时,一方生活困难的,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 财产中给予适当的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 不成,由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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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和完善与国际组织、外国政府和民间机构的合作机制,共同应对跨国婚姻法律问题,促进国际社 会的和谐与稳定。
THAN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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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关系受到法律的保护 和规范,具有法律约束力。
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规范
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规范包括《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保障了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
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规范具有强 制性和约束力,违反法律法规的
行为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保护
法律保护婚姻家庭关系中的合法权益 ,包括夫妻平等权、财产权、继承权 等。
国家和社会也应当加强对婚姻家庭关 系的关注和保护,提高家庭成员的法 律意识和维权能力。
当婚姻家庭关系受到侵害时,受害者 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寻求救济和保护。
03
婚姻法的主要内容
结婚制度
婚姻法的原则和基本精神
婚姻自由
婚姻自由是指当事人在法律允 许的范围内,自主决定自己的 婚姻意愿,不受任何人的强迫 或干涉。
一夫一妻制
一夫一妻制是指一个男子只能 有一个妻子,一个女子只能有 一个丈夫的婚姻制度。它是现 代社会中基本的婚姻制度之一 ,旨在保障夫妻平等和家庭稳 定。
男女平等
男女平等是指男女两性在政治 、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内享 有同等的权利和机会,不受性 别歧视。它是现代社会的基本 价值观之一,也是婚姻法的基 本原则之一。
婚姻法的司法实践和理论研究
司法实践
加强婚姻法在司法实践中的应用,提 高司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审判质量, 确保司法公正。
理论研究
深入研究婚姻法的理论问题,推动学 术交流和研究成果的转化,为立法和 司法实践提供理论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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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责任: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 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 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 予以劝阻、调解。对正在实施的家庭 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 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 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实施家庭暴力 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 ,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 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离婚损害赔偿案例
通过案例分析,了解离婚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和赔偿范围,以及赔 偿金额的计算和确定。
子女抚养权争议案例
通过案例分析,了解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和变更原则,以及抚养费、 探视权等问题的处理。
06 婚姻法的未来发展与展望
婚姻法的修订与完善
适应社会经济发展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婚姻法需 要不断修订和完善,以适应新的
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
02
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如果一方无法承担全
部债务,可以协商分期偿还或由法院判决。
夫妻共同债务的例外情况
03
夫妻一方单独所负债务,如赌博、个人借款等,不属于夫妻共
同债务。
离婚后的财产纠纷与诉讼程序
离婚后的财产纠纷
离婚后,双方当事人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发生争议,形 成财产纠纷。
等。
离婚的法定条件
包括双方自愿离婚、感情确已破裂 、无法继续共同生活等。
离婚的法定程序
包括申请、调解、判决等程序,符 合条件的方可领取离婚证。
离婚后的财产分割与子女抚养
财产分割的原则
探视权的行使
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分,但会考虑 双方贡献、婚姻期间消耗等因素。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享有探 视权,另一方应予以协助。
婚姻财产关系的法律调整
婚姻法对夫妻财产的归属、管理、使用、收益和 处分等方面进行了规定,以保障夫妻双方的财产 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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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关系
夫妻人身关系
夫妻双方在家庭中地位平等,享有相同的权利和义务,如姓名权、人身自由权、 住所选择权等。
夫妻财产关系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另有约定外,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 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等。同时,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共 同承担家庭责任。
父母子女关系
父母对子女的抚养和教育
涉外离婚的法律适用
涉外离婚涉及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冲突问题,需根据具体情况选 择适用法律。
涉外家庭关系的法律适用
涉外家庭关系中的抚养、赡养、继承等问题,也需根据相关法律规 定进行处理。
03
结婚制度
结婚的条件与程序
1 2
结婚条件 包括法定婚龄、无禁止结婚情形、双方自愿等。
结婚程序 包括申请结婚登记、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审查与 批准等步骤。
父母有抚养和教育子女的义务,需要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和教育 资源,保障子女的健康成长。
子女对父母的赡养和扶助
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需要在经济上、生活上给予父母 必要的帮助和照顾。
父母与子女间的继承权
在法定继承中,父母和子女互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平等的继承 权。
其他家庭成员关系
兄弟姐妹关系
兄弟姐妹之间应当互相关爱、互相帮助,共同维护家庭和睦。在法定继承中,兄弟姐妹属于 第二顺序继承人。
如未达法定婚龄而结婚、近亲结婚等行为的 法律责任。
受害方的救济途径
民事救济途径
受害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 诉讼,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等。
行政救济途径
对于违反婚姻法的行为,受害方 可以向有关行政机关投诉、举报, 请求行政机关依法处理。
刑事救济途径
对于构成犯罪的行为,受害方可 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请求追究刑 事责任。
婚姻法(共12张PPT)
第一页,共12页。
说法 (一) 某男20岁,某女18岁。经双方父母同意,
(本人不同意)在村干部的参与下,摆了 几桌酒席,便宣布为夫妻 。 说法(二)
张某与李某是表兄妹,街道办事处负责 婚姻登记的刘某,审查了其登记手续后不 予登记,请你说出其中的理由。
第二页,共12页。
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子女 子女
第四页,共12页。
谢某诉杨某离婚案
• 原告谢某与杨某经人介绍认识,由于杨某父母封建思想较 重,希望二人尽快结婚。于是,2000年5月,谢某在未达 法定婚龄的情况下,伪造了出生日期,在当地民政部门领 取了结婚证。婚后,二人居住在杨某父母的房子内。不久, 因为双方性格不合,经常吵闹,以至无法共同生活。2001 年3月,杨某向法院提出离婚,谢某表示同意离婚,但认 为房屋是杨某父母给他们住的,离婚自己应分得一半,杨 某认为房屋的产权属于其父母,谢某不享有权利。法院受 理该案后发现,谢某未到法定婚龄,于是法院内部对该案 是否应当交由婚姻登记机关处理产生分歧意见。
• 2.债务如何偿还?
第七页,共12页。
婚前财产的孳息能否夫妻共有
• 原告:蒋洁,男,34岁 • 被告:王可,女,29岁 • 原告诉称,2000年2 月,原被告经人介绍相识,同年12 月登记结婚,未
生育子女。因婚前缺乏深入了解,草率结婚,婚后夫妻感情淡漠,婚姻 名存实亡,要求与对方离婚。同时诉请分割由被告占有的购房款、家用 电器、家具等共有财产约10万元。 • 被告答辩称,同意离婚。但原告隐瞒了部分夫妻共同财产,如原告曾与 2000年9月16日, 设立某房地产策划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占20%的股份。 并于2000年9月26日, 设立某咨询,占35%的股份。虽然原告在两个公 司中的股权属婚前个人财产,但原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曾分别从两公 司分取红利。该红利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一并分割。
婚姻法课件
第三节 夫妻财产制度
一、夫妻财产制的概念
夫妻财产制是关于夫妻婚前财产和婚 后所得财产的归属、管理、使用、收益、 处分,以及家庭生活费用的负担,夫妻 债务的清偿,婚姻终止时夫妻财产的清 算和分割等问题的法律制度。
12
法定共同财产 法定 夫 妻 财 产 法定的个人财产 整体财产
约定
部分财产
13
二、我国现行的夫妻财产制
现实中的问题:
1 2 3
夫妻一方 婚前存款 婚后的利 息
夫妻一方购 买的房屋, 婚后增值的 部分
房屋的租金, 一般涉及经 营
23
• 2007年 • 16.甲乙是夫妻,甲在婚前发表小说《昨天》, 婚后获得稿费。乙在婚姻存续期间发表了小说 《今天》,离婚后第二天获得稿费。甲在婚姻 存续期间创作小说《明天》,离婚后发表并获 得稿费。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昨天》的稿费属于甲婚前个人财产 • B.《今天》的稿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C.《明天》的稿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D.《昨天》、《今天》和《明天》的稿费 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1
• 对于一方将房屋转让给市场第三人,需要判断 第三人是否是善意取得。 • 在实践中,主要有两种情况: • 1、购买人不知道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如产 权证上仅登记了一方的姓名,并没有显示夫妻 共同财产,购房人信任了产权证的公示力。 • 2、购买人知道是夫妻共同财产,但一方携带 了夫妻另一方的身份证或请人冒充夫妻。此时 购买人能否取得房产? 这时需要借助物权法善意取得制度的相关 规定来判断,即是否符合购房人善意、按市场 价值购买、房产已经过户登记这几个要件。
17
《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分割养老保险金
条 文
第13条:‚离婚时夫妻一方尚 未退休、不符合领取养老保险 金条件,另一方请求按照夫妻 共同财产分割养老保险金的, 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婚后以夫 妻共同财产缴付养老保险费, 离婚时一方主张将养老金账户 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实际 缴付部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 割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课件.ppt
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 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 第二十八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 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 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有赡养的义务。
• 第二十条 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 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 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
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
• 第二十五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 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 第二十六条 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 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 第一章 • 第二章 • 第三章 • 第四章 • 第五章 • 第六章
总则 结婚 家庭关系 离婚 救助措施与法律责任 附则
2
第一章 总 则
• 第一条 本法是婚姻家庭关系的基本准则。 • 第二条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实行计划生育。 • 第三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 弃。 • 第四条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 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2024年)全新《婚姻法》精美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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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条件与离婚方式选择
离婚条件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法继续共同生活。
离婚方式选择
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
2024/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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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程序及所需材料
协议离婚程序
双方自愿离婚,签订离婚协议书,到 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 30天冷静期后,领取离婚证。
所需材料
双方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 。
• 遗弃家庭成员的认定:遗弃是指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 力的家庭成员,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的行为。
• 处罚措施:根据《婚姻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对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人 ,受害人可以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 、调解。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 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 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
法律途径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相关机构和社会各界也应当积极关注和支持受 害人维权工作,共同营造和谐、文明的家庭关系和社会环境。
2024/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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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NKS
2024/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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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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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教育问题及学校选择权
子女教育问题
父母双方应共同承担子女教育责任,包括提供必要的教育条件、关注子女学习状况等。在子女成长过 程中,父母应积极引导子女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
学校选择权
父母双方应协商确定子女就读学校。如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根据子女意愿和实际情况,由一方决定 子女就读学校。同时,应尊重子女的兴趣和特长,为其选择适合的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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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 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 确已破裂,调解无效,
应准予离婚。
《婚姻法》 准予离婚的情形: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 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 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 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
房子的事儿 《婚姻法》
——《婚姻法(新)》
1、不管婚前婚后,如果由父母出资买的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 则认定为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 分配。
3、婚前买的房子,婚后房子的升值部分与配偶无关。
4、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如果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离婚 时应考虑对方还贷部分进行补偿。
方可按照协议给予另一方实际借款数额的一半。
对于《婚姻法》的感悟
好像对女方很不公平,对,是很不公平!
不公平! 不公平!不公平! 不公平!不公平不公平!不公平 不公平!不公平不公平!不公平不公平!不公平 不公平!不公平!不公平!不公平!不公平!不公平!不公平!
《婚姻法》
现在的婚姻法司法解释就看谁出钱多,就支持谁。如果男方出 钱买了房,那么房子就是男方个人的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共同财产 分割,房子未来的升值部分同女方也无关,有人说老婆也参与还贷 了,那么你就来证明你出了多少钱,你出多少钱就补给你多少钱,
2、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 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 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3、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 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 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婚姻法》
结婚是一种法律行为
注:文本框可根据需求改变颜色、移动位置;文字可编辑
《婚姻法》
结婚的法定条件
1、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允许任何一方 对他方加以强迫或第三者加以干涉)
2、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男:22 女:20)
3、符合一夫一妻制原则。
《婚姻法》
《婚姻法》中的禁止条件
1、直系血亲和第三代以内的旁系血 亲,禁止结婚。 2、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 病,禁止结婚。 3、同性之间暂且禁止结婚。
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一方的主张成立。
生不生孩子,是两个人的问题。不过两个人的意见不统一,该怎么办?
《婚姻法》给出的答案是生不生孩子主动权在女方,不过男方可以选择和女方离
婚。《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 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婚姻法》
1、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 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5、男方婚前买了房,婚后他擅自将房子卖掉,如果他的妻子想追回该 房屋,院不予支持。
6、婚后夫妻以共同财产参与购买一方父母房改房时,离婚后该房子属 于一方个人财产,不参与财产分割。
票子的事儿 《婚姻法》
——《婚姻法(新)》
经济是婚姻关系中很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可以说,处理不好家 庭中的经济关系,婚姻注定无法长久。
《婚姻法》
结婚的程序
结婚三部曲 男女双方亲
自到登记机关登记
申请——审 查——登记
谨记:只有经过结 婚登记的婚姻才合
法有效
《婚姻法》
离婚
原则:离婚自由。
程序: 1、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
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2、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 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的 。婚 法定
基 夫 姻 律 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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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
《婚姻法》
颁布时间:1950年4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 民政府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法律概念:婚姻法是调整一定社会的婚姻关系的法 律规范的总和,是一定社会的婚姻制度在法律上的 集中表现。其内容主要包括关于婚姻的成立和解除, 婚姻的效力,特别是夫妻间的权利和义务等。从调 整对象的性质看,婚姻法既包括因婚姻而引起的人 身关系,又包括由此而产生的夫妻财产关系,且婚 姻法的内容多数为强制性规范
夫举债想让妻一起还,拿证据来 社会经济往来十分复杂,特别是结了婚的男子去借债,到底是老 公来还呢还是夫妻一起还?《婚姻法》第十八条明确离婚时,夫妻 一方主张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由双方共同偿还的, 举债一方应证明所负债务基于夫妻合意或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经营。
第十七条规定,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 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者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离婚时借款的一
情形。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 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 的原则判决。
《婚姻法》
孩子的事
孩子永远是家庭的核心,更是婚姻关系中最应该关注的一个方面。 直白地说,可以理解为:
可证明非亲生,拒做亲子鉴定即推定默认
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生育的子女,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 不存在并已提供必要的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
《婚姻法》
目录
《婚姻法》基本原则 《婚姻法》对结婚的规定 《婚姻法》对离婚的规定 《婚姻法》对财产分割的规定 《婚姻法》的总结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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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 间内 社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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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能拿到的仅此而已,不会再多了。
一些女人认为,房子是有力武器,如果老公敢在外面找小三,就 让他净身出户,现在这已经完全不可能了,只要房子是他买的,就 算离婚与你也无关,净身出户的是你而不是他。还有人认为,男人 找小三是过错方,理应进行赔偿。但新婚姻法司法解释要求你能证 明自己毫无过错,如果你不能证明这一点,那就不支持你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