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药典》2015年版三部凡例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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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中国药典》2015版生物制品质控要点-郭中平

03-《中国药典》2015版生物制品质控要点-郭中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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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制品通则: 生物制品分装和冻干规程(修订)


一、质量管理部门认可
二、分装、冻干用容器及用具 三、分装、冻干车间及设施 四、人员 五、待分装半成品的规定 六、分装要求 七、冻干要求 八、分装、冻干标识和记录 九、抽样、检定
11
生物制品通则: 生物制品包装规程--无修订

14
生物制品通则:生物制品生产用原材料 及辅料的质量控制规程(新增)
前言:目的、意义及适用范围
一、生物制品生产用原材料 1.定义、分类 2.风险等级分级及用于生产的质量控制要求 风险等级分级原则:原材料来源、生产以 及对生物制品潜在的毒性和外源因子污染 风险等,从低到高分为四级; 各级生物制品原材料至少应进行的质量控 制要求:来源和资质证明、检测要求、病 毒污染物控制以及供应商评估等 3.残留物的去除及限度要求 直接的毒性反应、外源因子污染或有害的 免疫应答; 控制方式:工艺去除或批放行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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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制品通则: 生物制品生产及检定用菌毒种管理规程(修订)

一、总则:定义、范围及管理原则 二、菌毒种登记程序 三、生物制品生产用菌毒种生物安全分类(见本规程附 录) 四、菌毒种的检定 五、菌毒种的保存 六、菌毒种的销毁 七、菌毒种的索取、分发与运输 附录 常用生物制品生产用菌毒种生物安全分类
各论:新增品种New Monographs(13)
预防类 Vaccines
A群C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结合疫苗
ACYW135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
治疗类 Biotherapeutics
静注乙型肝炎人免疫球蛋白 冻干静注乙型肝炎人免疫球蛋白 人纤维蛋白粘合剂 注射用重组人白介素-11(酵母) 注射用重组人白介素-11 重组牛碱性成纤维细胞生长因子滴眼 液) 重组人表皮生长因子滴眼液(酵母) 尼妥珠单抗注射液 注射用鼠神经生长因子

2-1 中国药典2015版及使用

2-1 中国药典2015版及使用

2015版《中国药典》内容结构——一、二、三部
一、二、三 部
2015版《中国药典》内容结构——四部
凡例
制剂通则
38个,如:片剂、颗粒剂通则检验方法来自240个,如重金属检查四部
指导原则
30个,如稳定性试验指导原则
药用 辅料
通则
标准物质与 试液试药
9类,如滴定液的配制
通则规定的内容
2015版《中国药典》内容结构——凡例
通则目次
1953年版 1963年版 1977年版 1985年版 1990年版 1995年版 2000年版 2005年版 2010年版 2015年版
2015版《中国药典》基本情况
一部:收载药材及饮片、植物油脂 和提取物、成方制剂和单方制剂等 二部:收载化学药品、抗生素、生 化药品、放射性药品等 三部:收载生物制品 四部:收载通则和药用辅料
笔画数:
(十一划…. 羟液维)
维生素C
1237页
正文品种
质量标准
2015版《中国药典》的使用
第二步:查阅凡例,明确标准中的共性问题
标准内容
本品含量范围为99.0%~101.0%。
凡例规定
2015版《中国药典》的使用
第三步:查阅通则,确定标准中的通用方法
2015版《中国药典》的使用
第四步:确定检验所需试液种类及配制方法
标准品与对照品
计量 05
04
检验方法和限度
03
精确度 06
项目与要求
02
试药、试液、指 07
示剂
01
名称与编排
凡例是对药典共性问题的统一规定,共计:十二类三十八条
2015版《中国药典》的使用——查阅维生素C质量标准

[2015年版]中国药典四部凡例

[2015年版]中国药典四部凡例

《中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凡例总则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简称《中国药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组织制定和颁布实施。

《中国药典》一经颁布实施,其同品种的上版标准或其原国家标准即同时停止使用。

《中国药典》由一部、二部、三部、四部及其增补本组成。

一部收载中药,二部收载化学药品,三部收载生物制品,四部收载通则和药用辅料。

除特别注明版次外,《中国药典》均指现行版《中国药典》。

本部为《中国药典》四部。

二、国家药品标准由凡例与正文及其引用的通则共同构成。

本部药典收载的凡例与通则对未载入本部药典的其他药品标准具同等效力。

三、凡例是为正确使用《中国药典》进行药品质量检定的基本原则,是对《中国药典》正文、通则与药品质量检定有关的共性问题的统一规定。

四、凡例和通则中采用“除另有规定外”这一用语,表示存在与凡例或通则有关规定不一致的情况时,则在正文中另作规定,并按此规定执行。

五、正文中引用的药品系指本版药典收载的品种,其质量应符合相应的规定。

六、正文所设各项规定是针对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s,GMP)的产品而言。

任何违反GMP或有未经批准添加物质所生产的药品,即使符合《中国药典》或按照《中国药典》没有检出其添加物质或相关杂质,亦不能认为其符合规定。

七、《中国药典》的英文名称为Pharmacopoeia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英文简称为Chinese Pharmacopoeia;英文缩写为 ChP。

正文八、《中国药典》各品种项下收载的内容为标准正文。

正文系根据药物自身的理化与生物学特性,按照批准的处方来源、生产工艺、贮藏运输条件等所制定的、用以检测药品质量是否达到用药要求并衡量其质量是否稳定均一的技术规定。

九、药用辅料标准正文内容一般包括:(1)品名(包括中文名、汉语拼音与英文名);(2)有机物的结构式;(3)分子式、分子量与CAS编号;(4)来源;(5)制法;(6)性状;(7)鉴别;(8)理化检查;(9)含量测定;(10)类别;(11)贮藏;(12)标示等。

2015版药典凡例中药饮片的规定

2015版药典凡例中药饮片的规定

凡例内容七、《中国药典》的英文名称为Pharmacopoeia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英文简称为Chinese Pharmacopoeia; 英文缩写为 C h P。

十一、药材和饮片名称包括中文名、汉语拼音及拉丁名,其中药材和饮片拉丁名排序为属名或属名+ 种加词在先,药用部位在后;植物油脂和提取物、成方制剂和单味制剂名称不设拉丁名。

十二、正文中未列饮片和炮制项的,其名称与药材名相同,该正文同为药材和饮片标准;正文中饮片炮制项为净制、切制的,其饮片名称或相关项目亦与药材相同。

十三、正文分为药材和饮片、植物油脂和提取物、成方制剂和单味制剂三部分。

饮片系指药材经过炮制后可直接用于中医临床或制剂生产使用的处方药品。

饮片除需要单列者外,一般并列于药材的正文中,先列药材的项目,后列饮片的项目,中间用“ 饮片” 分开,与药材相同的内容只列出项目名称,其要求用“ 同药材”表述;不同于药材的内容逐项列出,并规定相应的指标。

上述编排系为减少正文篇幅,药材和饮片仍应作为两个独立的品种。

+ 五、单列饮片的标准,来源项一般描述为“ 本品为X X 的加工炮制品” ,并增加〔制法〕项,收载相应的炮制工艺,其余同药材和饮片标准。

十六、药材和饮片的质量标准,一般按干品制定,需用鲜品的,另制定鲜品的质量控制指标,并规定鲜品的用法与用量。

十七、药材原植(动)物的科名、植(动)物名、拉丁学名、药用部位(矿物药注明类、族、矿石名或岩石名、主要成分)及采收季节和产地加工等,均属药材的来源范畴。

药材原植物的科名、拉丁学名的主要参照依据为《Flora of Chirm》和《中国高等植物》等。

药用部位一般系指已除去非药用部分的商品药材。

采收(采挖等)和产地加工系对药用部位而言。

十八、药材产地加工及炮制规定的干燥方法如下:①烘干、晒干、阴干均可的,用“ 干燥” ;②不宜用较高温度烘干的,则用“ 晒干”或“ 低温干燥” (一般不超过60°C);③烘干、晒干均不适宜的,用“ 阴干”或“ 晾干” ;④少数药材需要短时间干燥,则用“ 暴晒”或“ 及时干燥”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编制大纲(草案)国家药典委员会2010年12月目录一、总纲 (3)⏹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主要任务二、各部纲要 (10)⏹《中国药典》一部(中药上下卷)⏹《中国药典》二部(化学药)⏹《中国药典》三部(生物制品)⏹《中国药典》四部(附录与辅料)三、支撑工作 (26)⏹深化国际合作,提高国际化发展水平⏹建立药典信息资源平台,构建药品标准信息服务体系⏹加强药典工作管理总纲《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以下简称《中国药典》)2015年版编制大纲,按照《药品管理法》和相关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和“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提出的目标和任务进行编写,系统阐述《中国药典》2015年版编制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各部纲要,是《中国药典》2015年版编制及今后五年国家药品标准工作的重要依据。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践行科学监管理念,结合当前我国医药产业的发展水平、药品监督管理以及医改的重大需求,以确保公众用药安全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探索和改革药品标准形成和淘汰机制,强化科技创新成果在药典标准中的应用,支持并保护先进生产工艺,促进医药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汲取国内外先进经验,保护环境、节约资源,不断优化、完善和提高国家药品标准,建立健全最严格的、以《中国药典》为核心的国家药品标准体系,大幅提高我国药品质量控制水平和《中国药典》的国际地位,在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支撑药品科学监管、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上发挥更重要作用。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建立严格的药品标准、维护公众健康的原则必须坚持把确保公众用药安全作为药品标准工作的宗旨,在建立严格的药品质量标准进程中应恪守科学、先进、实用、规范,充分反映和体现本阶段国内外药品质量控制的先进水平和发展趋势,切实保障药品质量与用药安全,维护公众健康。

(二)坚持继承、发展、创新的原则坚持继承与发展相结合,鼓励药品质控技术自主创新,重点加大我国在药品标准薄弱领域的支持力度,紧紧围绕科研为标准服务,标准为监管服务,监管为公众服务的思路,促进科学研究与标准工作的有效结合,提高我国药品标准中自主创新技术含量,积极实施保护药用资源,发展绿色药品战略目标,使我国医药领域的自主创新技术通过标准快速转化为生产力,提高我国药品的国际竞争力。

中国药典三部2015版凡例

中国药典三部2015版凡例

中国药典三部2015版凡例《中国药典》三部2015版凡例总则⼀、《中华⼈民共和国药典》简称《中国药典》,依据《中华⼈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组织制定和颁布实施。

《中国药典》⼀经颁布实施,其相关内容的上版标准或其原国家标准即同时停⽌使⽤。

《中国药典》由⼀部、⼆部、三部、四部及其增补本组成,药典⼀部收载药材和饮⽚、植物油脂和提取物、成⽅制剂和单味制剂等;药典⼆部收载化学药品、抗⽣素、⽣化药品、放射性药品等;药典三部收载⽣物制品;各部内容分别包括凡例、正⽂(各论)和通则。

本版药典新增第四部,集中收载药典通则和药⽤辅料,为便于药典使⽤,对部分正⽂(各论)品种常⽤的通则亦列于各部之后。

除特别注明版次外,《中国药典》均指现⾏版《中国药典》。

本部为《中国药典》三部。

⼆、国家⽣物制品标准由凡例、⽣物制品通则、总论与正⽂(各论)及其引⽤的检测⽅法通则(简称通则)共同构成。

本部药典收载的凡例、⽣物制品通则、总论、通则对未载⼊本版药典但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布的其他⽣物制品国家标准具同等效⼒。

三、凡例是为正确使⽤《中国药典》进⾏质量检定的基本原则,是对《中国药典》正⽂(各论)、⽣物制品通则、总论、通则及与质量检定有关的共性问题的统⼀规定。

⽣物制品通则是对各论⽣产和质量管理规范的原则性要求。

总论是对某⼀类别⽣物制品⽣产及质量控制的通⽤性技术要求。

四、凡例、⽣物制品通则、总论和通则中采⽤“除另有规定外”这⼀⽤语,表⽰存在与凡例、⽣物制品通则、正⽂(总论) 或通则有关规定不⼀致的情况时,则在正⽂(各论)中另作规定,并按此规定执⾏。

五、正⽂(各论)所设各项规定是针对符合中国现⾏《药品⽣产质量管理规范》(Good manufacture Practices, GMP ) 的产品⽽⾔。

任何违反GMP或有未经批准添加物质所⽣产的药品,即使符合《中国药典》或按照《中国药典》没有检出其添加物质或相关杂质,亦不能认为其符合规定。

六、《中国药典》的英⽂名称为Pharmacopoeia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英⽂简称为Chinese Pharmacopoeia;英⽂缩写为Ch. P .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编制大纲(草案)国家药典委员会2010年12月目录一、总纲 (3)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主要任务二、各部纲要 (10)《中国药典》一部(中药上下卷)《中国药典》二部(化学药)《中国药典》三部(生物制品)《中国药典》四部(附录与辅料)三、支撑工作 (26)深化国际合作,提高国际化发展水平建立药典信息资源平台,构建药品标准信息服务体系加强药典工作管理总纲《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以下简称《中国药典》)2015年版编制大纲,按照《药品管理法》和相关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和“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提出的目标和任务进行编写,系统阐述《中国药典》2015年版编制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各部纲要,是《中国药典》2015年版编制及今后五年国家药品标准工作的重要依据。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践行科学监管理念,结合当前我国医药产业的发展水平、药品监督管理以及医改的重大需求,以确保公众用药安全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探索和改革药品标准形成和淘汰机制,强化科技创新成果在药典标准中的应用,支持并保护先进生产工艺,促进医药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汲取国内外先进经验,保护环境、节约资源,不断优化、完善和提高国家药品标准,建立健全最严格的、以《中国药典》为核心的国家药品标准体系,大幅提高我国药品质量控制水平和《中国药典》的国际地位,在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支撑药品科学监管、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上发挥更重要作用。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建立严格的药品标准、维护公众健康的原则必须坚持把确保公众用药安全作为药品标准工作的宗旨,在建立严格的药品质量标准进程中应恪守科学、先进、实用、规范,充分反映和体现本阶段国内外药品质量控制的先进水平和发展趋势,切实保障药品质量与用药安全,维护公众健康。

(二)坚持继承、发展、创新的原则坚持继承与发展相结合,鼓励药品质控技术自主创新,重点加大我国在药品标准薄弱领域的支持力度,紧紧围绕科研为标准服务,标准为监管服务,监管为公众服务的思路,促进科学研究与标准工作的有效结合,提高我国药品标准中自主创新技术含量,积极实施保护药用资源,发展绿色药品战略目标,使我国医药领域的自主创新技术通过标准快速转化为生产力,提高我国药品的国际竞争力。

2015版中国药典电子版

2015版中国药典电子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店:《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简称《中国药典》)2015年版,药典包括凡例、正文及通则(本版药典对各部药典共性附录进行整合,将原附录更名为通则),是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和监督管理等均应遵循的法定依据。

所有国家药品标准应当符合中国药典凡例及附录的相关要求。

新版药典进一步扩大药品品种的收载和修订,共收载品种5608种。

一部收载品种2598种,其中新增品种440种。

二部收载品种2603种,其中新增品种492种。

三部收载品种137种,其中新增品种13种、修订品种105种。

首次将上版药典附录整合为通则,并与药用辅料单独成卷作为新版药典四部。

四部收载通则总数317个,其中制剂通则38个、检测方法240个、指导原则30个、标准物质和对照品相关通则9个;药用辅料收载270种,其中新增137种、修订97种。

发展历程: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党和政府十分关怀人民的医药卫生保健工作,当年11月卫生部召集在京有关医药专家研讨编纂药典问题。

1950年1月卫生部从上海调药学专家孟目的教授负责组建中国药典编纂委员会和处理日常工作的干事会,筹划编制新中国药典。

1950年4月在上海召开药典工作座谈会,讨论药典的收载品种原则和建议收载的品种,并根据卫生部指示,提出新中国药典要结合国情,编出一部具有民族化、科学化、大众化的药典。

随后,卫生部聘请药典委员49人,分设名词、化学药、制剂、植物药、生物制品、动物药、药理、剂量8个小组,另聘请通讯委员35人,成立了第一届中国药典编纂委员会。

卫生部部长李德全任主任委员。

1951年4月24日至28日在北京召开第一届中国药典编纂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对药典的名称、收载品种、专用名词、度量衡问题以及格式排列等作出决定。

干事会根据全会讨论的意见,对药典草案进行修订,草案于1952年底报卫生部核转政务院文教委员会批准后,第一部《中国药典》1953年版由卫生部编印发行。

2015年版《中国药典》凡例和通则学习(1)

2015年版《中国药典》凡例和通则学习(1)

检查方法和限度
采用本版药典规定的方法进行检验时应 对方法的适用性进行确认; 采用其他方法检验时,应与药典方法作 比较试验,在仲裁时,应以药典方法为 准; 限度:标准中规定的各种纯度和限度数 值以及制剂的重(装)量差异,系包括上限 和下限两个数值本身及中间数值。规定 的这些数值不论是百分数还是绝对数字, 其最后一位数字都是有效位,计算时可 多保留一位。
项目与要求
2、鉴别: 【鉴别】项下包括经验鉴别、显微鉴别和理化鉴别。显 微鉴别中的横切面、表面观及粉末鉴别,均指经过一定方法 制备后在显微镜下观察的特征。理化鉴别包括物理、化学、 光谱、色谱等鉴别方法。
项目与要求
3、检查: 包括反映药品的安全性与有效性的试验方法和限度、均 一性与纯度等制备工艺要求等内容;对于规定中的各种杂质 检查项目,系指该药品在按既定工艺进行生产和正常贮藏过 程中可能含有或产生并需要控制的杂质(如残留溶剂、有关 物质等);改变生产工艺时需另考虑增修订有关项目。 对于生产过程中引入的有机溶剂,应在后续的生产环节 予以有效去除。除正文已明确列有“残留溶剂”检查的品种 必须对生产过程中引入的有机溶剂依法进行该项检查外,其 他未在“残留溶剂”项下明确列出的有机溶剂或未在正文中 列有此项检查的各品种,如生产过程中引入或产品中残留有 机溶剂,均应按通则“残留溶剂测定法”检查并应符合相应 溶剂的限度规定。
标准品与对照品
两者皆可用于鉴别、检查、含量测定的标准物质。 区别: 标准品:系指用于生物检定 或效价测定的标准物质,其特性 量一般按效价单位计; 对照品:指采用理化方法进 行鉴别、检 查或含量测定时所用 的标准物质,其特性量 值一般按 纯度(%)计。
标准品与对照品
标准品与对照品的建立或变更批号,应与国际标准品或原批 号标准品或对照品进行对比,并经过协作标定。然后按照国家 药品标准物质相应的工作程序进行技术审定,确认其质量能够

[实用参考]《中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凡例详解

[实用参考]《中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凡例详解

【7A版】《中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凡例详解总则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简称《中国药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组织制定和颁布实施。

《中国药典》一经颁布实施,其同品种的上版标准或其原国家标准即同时停止使用。

《中国药典》由一部、二部、三部、四部及其增补本组成。

一部收载中药,二部收载化学药品,三部收载生物制品,四部收载通则和药用辅料。

除特别注明版次外,《中国药典》均指现行版《中国药典》。

本部为《中国药典》四部。

二、国家药品标准由凡例与正文及其引用的通则共同构成。

本部药典收载的凡例与通则对未载入本部药典的其他药品标准具同等效力。

三、凡例是为正确使用《中国药典》进行药品质量检定的基本原则,是对《中国药典》正文、通则与药品质量检定有关的共性问题的统一规定。

四、凡例和通则中采用“除另有规定外”这一用语,表示存在与凡例或通则有关规定不一致的情况时,则在正文中另作规定,并按此规定执行。

五、正文中引用的药品系指本版药典收载的品种,其质量应符合相应的规定。

六、正文所设各项规定是针对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oodManufacturingPractices,GMP)的产品而言。

任何违反GMP或有未经批准添加物质所生产的药品,即使符合《中国药典》或按照《中国药典》没有检出其添加物质或相关杂质,亦不能认为其符合规定。

七、《中国药典》的英文名称为PharmacopoeiaofthePeople’sRepublicofChina;英文简称为ChinesePharmacopoeia;英文缩写为ChP。

正文八、《中国药典》各品种项下收载的内容为标准正文。

正文系根据药物自身的理化与生物学特性,按照批准的处方来源、生产工艺、贮藏运输条件等所制定的、用以检测药品质量是否达到用药要求并衡量其质量是否稳定均一的技术规定。

九、药用辅料标准正文内容一般包括:(1)品名(包括中文名、汉语拼音与英文名);(2)有机物的结构式;(3)分子式、分子量与CAS编号;(4)来源;(5)制法;(6)性状;(7)鉴别;(8)理化检查;(9)含量测定;(10)类别;(11)贮藏;(12)标示等。

中国药典三部2015版 凡 例

中国药典三部2015版 凡 例

《中国药典》三部2015版凡例总则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简称《中国药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组织制定和颁布实施。

《中国药典》一经颁布实施,其相关内容的上版标准或其原国家标准即同时停止使用。

《中国药典》由一部、二部、三部、四部及其增补本组成,药典一部收载药材和饮片、植物油脂和提取物、成方制剂和单味制剂等;药典二部收载化学药品、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等;药典三部收载生物制品;各部内容分别包括凡例、正文(各论)和通则。

本版药典新增第四部,集中收载药典通则和药用辅料,为便于药典使用,对部分正文(各论)品种常用的通则亦列于各部之后。

除特别注明版次外,《中国药典》均指现行版《中国药典》。

本部为《中国药典》三部。

二、国家生物制品标准由凡例、生物制品通则、总论与正文(各论)及其引用的检测方法通则(简称通则)共同构成。

本部药典收载的凡例、生物制品通则、总论、通则对未载入本版药典但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布的其他生物制品国家标准具同等效力。

三、凡例是为正确使用《中国药典》进行质量检定的基本原则,是对《中国药典》正文(各论)、生物制品通则、总论、通则及与质量检定有关的共性问题的统一规定。

生物制品通则是对各论生产和质量管理规范的原则性要求。

总论是对某一类别生物制品生产及质量控制的通用性技术要求。

四、凡例、生物制品通则、总论和通则中采用“除另有规定外”这一用语,表示存在与凡例、生物制品通则、正文(总论) 或通则有关规定不一致的情况时,则在正文(各论)中另作规定,并按此规定执行。

五、正文(各论)所设各项规定是针对符合中国现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ood manufacture Practices, GMP ) 的产品而言。

任何违反GMP或有未经批准添加物质所生产的药品,即使符合《中国药典》或按照《中国药典》没有检出其添加物质或相关杂质,亦不能认为其符合规定。

六、《中国药典》的英文名称为Pharmacopoeia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英文简称为Chinese Pharmacopoeia;英文缩写为Ch. P . 。

(2015年版)中国药典四部凡例

(2015年版)中国药典四部凡例

《中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简称《中国药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组织制定和颁布实施。

《中国药典》一经颁布实施,其同品种的上版标准或其原国家标准即同时停止使用。

《中国药典》由一部、二部、三部、四部及其增补本组成。

一部收载中药, 二部收载化学药品,三部收载生物制品,四部收载通则和药用辅料。

除特别注明版次外,《中国药典》均指现行版《中国药典》。

本部为《中国药典》四部。

、国家药品标准由凡例与正文及其引用的通则共同构成。

本部药典收载的凡例与通则对未载入本部药典的其他药品标准具同等效力。

三、凡例是为正确使用《中国药典》进行药品质量检定的基本原则,是对《中国药典》正文、通则与药品质量检定有关的共性问题的统一规定。

四、凡例和通则中采用“除另有规定外”这一用语,表示存在与凡例或通则有关规定不一致的情况时,则在正文中另作规定,并按此规定执行。

五正文中引用的药品系指本版药典收载的品种,其质量应符合相应的规定。

六、正文所设各项规定是针对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oodManufacturing Practices ,GMP的产品而言。

任何违反GMP或有未经批准添加物质所生产的药品,即使符合《中国药典》或按照《中国药典》没有检出其添加物质或相关杂质,亦不能认为其符合规定。

七、《中国药典》的英文名称为Pharmacopoeia of the Peopie' s Republic of China ;英文简称为Chinese Pharmacopoeia ;英文缩写为ChP。

八、《中国药典》各品种项下收载的内容为标准正文。

正文系根据药物自身的理化与生物学特性,按照批准的处方来源、生产工艺、贮藏运输条件等所制定的、用以检测药品质量是否达到用药要求并衡量其质量是否稳定均一的技术规定。

九、药用辅料标准正文内容一般包括:(1)品名(包括中文名、汉语拼音与英文名);(2)有机物的结构式;(3)分子式、分子量与CAS编号;(4)来源;(5)制法;(6)性状;(7)鉴别;(8)理化检查;(9)含量测定;10)类别;(11)贮藏;(12)标示等。

(完整版)2015年版《中国药典》凡例和通则学习(1)

(完整版)2015年版《中国药典》凡例和通则学习(1)

项目与要求
制剂中使用的原料药和药用辅料,均应符合本版药典的规定;本版药典 未收载者,必须制定 符合药用要求的标准,并需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 门批准。同一原料药用于不同制剂(特别是给药途径不同的制剂)时,需根 据临床用药要求制定相应的质量控制项目。
制剂生产企业使用的药用辅料即使符合本版药典药用辅料标准,也应进 行药用辅料标准的适用性验证。药用辅料标准适用性验证应充分考虑药用辅 料的来源、工艺,以及制备制剂的特点、给药途径、使用 人群以及使用剂 量等相关因素的影响。
明显提高 (六)安全性控制项目大幅提升 (七)进一步加强有效性控制
凡例
一、总则 二、正文 三、通则 四、名称与编排 五、项目与要求 六、检查方法和限度 七、标准品与对照品 八、计量 九、精确度 十、试药、试液、指示剂 十一、动物实验 十二、说明书、包装、标签
总则
1、明确了药典的组成、内容、英文名;
2018年10月
目录
➢ 药典概况 ➢ 凡例 ➢ 通则(注射剂)
2015版《中国药典》概况
国家法典 质量准绳 技术标准 行业必备
《中国药典》由国家药品监 督管理部门颁布,是国家为保 证药品质量、确保民众用药安 全有效、质量可控而制定的药 品法典。可以说是药企药品研制、 生产、经营、使用和管理 都必须严格遵守的法定依据, 是国家药品标准的核心组成部 分,是最具严肃性和权威性的 药品标准。
中国药典2015年版: 由一部、二部、三部、四部及其增补本组成
一部 二部 三部 四部
• 中药 • 化学药 • 生物制品 • 通则和药用辅料
总则
2、明确了凡例与通则的地位;
凡例是制定和执行药典必须了解和遵 循的法则,是解释和说明《中国药典》 概念,正确进行质量检验提供指导原则。 将正文、通则及质量检定有关的共性问 题加以规定,避免全书中重复说明。其 内容同样具有法定约束力。

2015年版《中国药典》凡例部分培训测试

2015年版《中国药典》凡例部分培训测试

2015年版《中国药典》凡例部分培训测试一、《中国药典》2015年版为第十版药典,自2015年12月1日起实施,—经颁布实施,其同品种的上版标准或其原国家标准即同时停止使用。

《中国药典》由一部、二部、三部、四部及其增补本组成。

一部收载中药,二部收载化学药品,三部收载生物制品,四部收载通则和药用辅料。

二、国家药品标准由凡例与正文及其引用的通则共同构成。

本部药典收载的凡例与通则对未载人本部药典的其他药品标准具同等效力。

三、凡例是为正确使用《中国药典》进行药品质量检定的基本原则,是对《中国药典》正文、通则与药品质量检定有关的共性问題的统一规定。

四、凡例和通则中采用“除另有规定外”这一用语,表示存在与凡例或通则有关规定不一致的情况时,则在正文中另作规定,并按此规定执行。

五、正文中引用的药品系指本版药典收载的品种,其质量应符合相应的规定。

六、正文所设各项规定是针对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产品而言。

任何违反GMP或有未经批准添加物质所生产的药品,即使符合《中国药典》或按照《中国药典》没有检出其添加物质或相关杂质,亦不能认为其符合规定。

七、《中国药典》的英文缩写为ChP。

正文八、《中国药典》各品种项下收载的内容为标准正文。

正文系根据药物自身的理化与生物学特性,按照批准的处方来源、生产工艺、贮藏运输条件等所制定的、用以检测药品质量是否达到用药要求并衡量其质量是否稳定均一的技术规定。

九、药用辅料标准正文内容一般包括:(1)品名(包括中文名、汉语拼音与英文名);(2)有机物的结构式;(3)分子式、分子量与CAS编号;(4)来源;(5)制法;(6)性状;(7)鉴别;(8)理化检查;(9)含量测定;(10)类别;(11)贮藏;(12)标示等。

通则十、通则主要收载制剂通则、通用检测方法和指导原则。

制剂通则系按照药物剂型分类,针对剂型特点所规定的基本技术要求;通用检测方法系各正文品种进行相同检查项目的检测时所应采用的统一的设备、程序、方法及限度等;指导原则系为执行药典、考察药品质量、起草与复核药品标准等所制定的指导性规定。

2015年版药典凡例试卷及答案

2015年版药典凡例试卷及答案

2015年版《中国药典》凡例及通则一、填空(每空1分,共30分)1. 2015 年版《中国药典》将于2015年12月1日开始实施,由一部、二部、三部、四部及其增补本组成。

一部主要收载中药,二都主要收载化学药品,三部收载生物制品,四部收载通则与药用辅料2. 药典凡例中的“水浴”温度指的是除另有规定外,均指98-100℃,冰浴温度指的是约0℃3.中国药典ppb表示十亿分比,系指重量或体积的比例.4. 标准品与对照品的使用说明书中应标明批号、特性量值、用途、使用方法、贮藏条件和装量等。

5.中国药典凡例规定:供直接分装成注射用无菌粉末的原料药,应按照注射剂项下相应的要求进行检查;各类制剂,除另有规定外,均应符合各制剂通则项下相关规定。

6.制剂中使用药用辅料,但未被药典收载者,必须制定符合药用要求的标准。

对注射剂、眼用制剂等高风险制剂,在适用性、安全性、稳定性等符合要求的前提下应尽可能选择供注射用级别的药用辅料。

7. 溶液后标识的“(1-10)”的符号,系指固体溶质1.0g或液体溶质1.0ml加溶剂使成10ml的溶液8. 试验时的温度,未注明者系指在室温下进行,温度高低对试验结果有显著影响的,除另有规定外,以25℃ 2℃为准。

9.按有效数字规则记录测量结果:(1)用10mL量筒准确量出5mL溶液,记录为5.0 mL.(2)用50mL滴定管准确量出5mL溶液,记录为5.00 mL.9.片剂外观应完整光洁,色泽均匀,有适宜的硬度和耐磨性,以免包装、运输过程中发生磨损或破碎,除另有规定外,非包衣片应符合片剂脆碎度检查法的要求10.除另有规定外,注射剂应避光贮存.. 除另有规定外,胶囊剂应密封贮存,其存放环境温度不高于30C.11. 注射剂、滴眼剂等无菌制剂用辅料应符合注射级或眼用制剂的要求,供注射用辅料的细菌内毒素应符合要求,用于有除菌工艺或最终灭菌工艺制剂的供注射用辅料应符合微生物限度和控制菌要求,用于无菌生产工艺且无除菌工艺制剂的供注射用辅料应符合无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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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成品配制后直接分装至终容器时,如采用不同分装机进行分装,应按
分装机划分不同批或亚批; 半成品配制后经同一台分装机分装至终容器,采用不同冻干机进行冻干, 应按冻干机划分不同亚批。 非同日或同次配制、混合、稀释、过滤、灌装的半成品不得作为一批。 同一制品的批号不得重复;同一制品不同规格不应采用同一批号。
6
7 8
冻干要求
分装பைடு நூலகம்冻干 标识和记录
抽样、检定
生物制品包装规程
• 标签的要求
药品的标签是指药品包装上印有或者贴有 的内容,分为内标签和外标签。药品内标 签指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的标签,外标签 指内标签以外的其他包装的标签。
1、应符合国家法规要求; 2、文字表述应以药品监管理部门批准的为依据,不得超出说明书内容, 不得加入无关的文字和图案; 3、内包装标签和外包装标签的内容、格式应符合法规要求。
批:指在同一生产周期中,用同一批原料、同一方法生产所得的一定数量、均 一的一批制品。
凡例内容(一)
总则
正文(各论)
精确度
凡例
通则
基本要求
名称及编排
凡例内容(二)
生物制品术语与名称解释
检定方法与限度
常用英文名称 缩写与注释
凡例
计量
包装、标签、使用说明、 贮藏、运输
标准品、参考品、对照品
精确度
称重或量取的量,其精确度可根据数值的有效数 位来确定,如:
试验用水:
除另有规定外,系指纯化水;酸碱度检查用的水,均系指新煮沸并 放冷至室温的水。
试验时的温度:
未注明者,系指在室温下进行;如温度高低对试验结果有显著影响者, 除另有规定外,应以25±2℃为准。 酸碱性试验,如未指明用何种指示剂,均系指石蕊试纸。
计量
常用术语中温度的描述,所表示的意思:
“称定”:
系指称取重量应准确至所取重量的百分之一;
“精密量取”:
系指量取体积的准确度应符合国家标准中对该体积移液管的精密度要求;
“量取”:
系指可用量筒或按照量取体积的有效数位选用量具。
取用量为”约“:
系指取用量不得超过规定量的±10%。
精确度
恒重:
系指供试品连续两次干燥或炽灼后的重量差异在0.3mg以下的重量; 干燥至恒重的第二次及以后各次称重均应在规定条件下继续干燥1小 时后进行; 炽灼至恒重的第二次称重应在继续炽灼30分钟虚拟现实进行。
3 要求
生物制品分批规程
批、亚批及批号确定的原则:
成品批号应在半成品配制后确定,配制日期即为生产日期。
单一批号的亚批编制应仅限于以下允许制定亚批的一种情况:
半成品配制后,在分装至终容器之前,如须分装至中间容器,应按中间 容器划分为不同批或亚批; 半成品配制后,如采用不同滤器过滤,应按滤器划分为不同批或亚批;
符;
存放制品的容器应密封且无破损; 待分装制品的存放和运输应采取严密的防污染措施。
生物制品分装和冻干规程
5、分装要求:
设备及无菌灌装工艺应验证; 除菌过滤系统进行完整性测试的验证; 分装过程应严格按无菌操作要求进行,全程微生物和悬浮粒子动 态监测; 应根据验证结果,规定分装时间,最长不超过24小时; 液体制品分装后立即密封,冻干制品分装后应立即冻干; 制品实际分装量:瓶装制品的实际装量应多于标签标示量。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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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例与生物制品通则
——《中国药典》2015年版三部
Contents
1
2 3
凡例的介绍
生物制品分批规程
生物制品分装和冻干规程
4
生物制品包装规程
药品标准
药品标准是国家对药品质量规格及检验方法所作出的技术规定。
1.药品标准是强制性; 2.其表现形式: (1)中国药典:
现行版: 2015 年版有:一部(中药物,制剂);二部(化
生物制品术语
生物制品:指以微生物、细胞、动物或人源组织和体液等为起始原材料, 生物制品 用生物学技术制成,用于预防、治疗和诊断人类疾病的制剂,如疫苗、 血液制品、生物技术药物、微生态制剂、免疫调节剂、诊断制品等。
原材料 原材料:指生物制品生产过程中使用的所有生物材料和化学材料,不包括辅料。 辅料 辅料:指生物制品在配制过程中使用的辅助材料,如佐剂、稳定剂、赋形剂等。 包装材料 包装材料:指成品内、外包装的物料、标签、防伪标志和药品说明书。 原液 原液:指用于制造最终配制物或半成品的均一物质。 半成品 半成品:指由一批原液经稀释、配制成均一的用于分装至终容器的中间产品。 成品 成品:指半成品分装(或经冻干)、以适宜方式封闭于最终容器后,再经目检、 贴签、包装后的制品。 批
生物制品分装和冻干规程
1
2
分装、冻干用 容器及用具
质量标准应符合国家标准; 清洁、灭菌处理工艺应经过验证; 凡接触不同制品的分装容器及用具必须分别清洗, 并经过验证。 符合现行GMP要求; 应满足生产工艺要求,表面易清洁消毒,直接接触部件 便于拆卸、清洁、灭菌和再利用;
分装、冻干 车间及设施
称取“0.1g”:系指称取重量可为:0.06~0.14g; 说明:称量用天平的精度应为:0.01g。 如:称取”2g“:系指称取重量可为?
1.5~2.5g
又如:称取“2.0g”:系指称取重量可为?
1.95~2.05g
精确度
“精密称定”:
系指称取重量应准确至所取重量的千分之一; 如:精密称定5g的试剂,应选用精度多少的天平?
• 药品说明书的要求
1、应符合国家法规要求; 2、人血液制品说明书应注明相关警示语; 3、生产中使用抗生素时,应在制品的说明书中注明对所用抗生素过敏 者不得使用的相关警示语。
生物制品包装规程——透视检查
1 2 3 缺陷项目
颜色或澄明度异常 异物或摇不散的凝块 结晶析出 封品不严 有黑头 有裂纹等
日光灯照度
3 人员
每年至少一次健康检查。凡患有活动性结核、病毒性肝 炎或其他有污染制品危险的传染病者,禁止参加生产工作; 进入分装人员应严格限定数量,人员应经严格培训考核。
生物制品分装和冻干规程
4、待分装半成品的规定:
除另有规定外,半成品自配制完成至分装的放置时间应不超过规定的检 定日期; 待分装制品的标签必须完整、明确,品名和批号须与分装通知单完全相
缩写“ppm”:表示百万分比,系指重量或体积的比例。 缩写“ppb” ”:表示十亿分比,系指重量或体积的比例。
计量
液体的滴:系在20 ℃时,以1.0ml水为20滴进行换算.
溶液后标示”(1→10)”等符号
系指固体溶质1.0g或液体溶质1.0ml加溶剂使成10ml的溶液; 未指明用何种溶剂时,均系指水溶液; 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混合物,名称间用半字线“-”隔开,其后括号内所 示的“:”符号,系指各液体混合时的体积(重量)比例。
水浴温度:除另有规定外,均指98~100 ℃; 热水: 系指70 ~80 ℃;
微温或温水: 系指40 ~50 ℃;
室温(常温):系指10 ~30 ℃; 冷水: 系指2 ~10 ℃;
冰浴: 系指0℃;
放冷: 系指放冷至室温。
计量
符号“%”:
表示百分比,系指重量的比例;但溶液的百分比,除另有规定外,系 指溶液100ml中含有溶质若干克;乙醇的百分比,系指在20 ℃时容量 的比例。 %(g/g): 表示产品或溶液中100g中含有溶质若干克; %(ml/ml): 表示产品或溶液中100ml中含有溶质若干毫升; %(ml/g): 表示产品或溶液中100g中含有溶质若干毫升; %(g/ml): 表示产品或溶液中100ml中含有溶质若干克;
1000 ~ 3000lx
其背景和光照度按制 品的性状调整
人员视力要求
裸眼:≥4.9 矫正视力:≥5.0
半年检查一次
生物制品包装规程——包装
包装的要求 :
包装前,应按包装通知书单准备瓶签、外包装材料等物料;
在包装时,应核对批号是否与包装通知书一致; 在包装过程中,发现待包装制品的外观异常、容器破漏或有异物者应剔 除;
如:PBS-Tween20(100:1)
乙醇未指明浓度时,均系指95%(ml/ml)的乙醇。
包装、标签不、使用说明、贮藏、运输
贮藏相关术语:
遮光:系指用不透光的容器包装,如棕色容器或黑纸包裹的无色透明、 半透明容器; 避光:系指避免日光直射; 密闭:系指将容器密闭,以防止尘土及异物进入; 密封:系指将容器密封,以防止风化、吸潮、挥发或异物进入; 熔封或严封:系指将容器熔封或用适宜的材料严封,以防止空气与水 分的侵入并防止污染; 阴凉处:系指不超过20 ℃ ; 凉暗处:系指避光并不超过20 ℃ ; 冷处:系指2 ~10 ℃; 常温(室温):系指10 ~30 ℃。
生物制品通则
生物制品分批规程
1
适用范围:各生物制品之成品
2
生物制品分装和冻干规程
适用范围:生物制品的注射剂
3
生物制品包装规程
适用范围:各生物制品之成品
生物制品分批规程
1 审批流程
2
批号和亚 批号的编 制
批号需由质量管理部门审定。
批号编码顺序为“年 月 年流水号” 亚批号编码顺序为“批号-数字序号”。 如:批号为“201001001”,亚批号为:“2010001001-1” 同一批号的制品,应来源一致、质量均一,按规定要求 抽样检验后,能对整批制品作出评定。
药);三部(生物制品);四部( 通则与药用辅料)。 (2)局颁标准(注册标准) (3)其他标准:炮制规范
药典中的几个概念
凡例 生物制品通则
凡例:是为正确使用《中国药典》进行质量检定的基本 原则,是对《中国药典》正文(各论)、生物制品通则 、 总论、通则及与质量检定有关的共性问题的统一规定。 生物制品通则:是对各论生产和质量管理规范的原则性 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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