筒体制造通用工艺守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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筒体制造通用工艺守则
1、总则
1.1 本守则依据GB150《压力容器》和GB151《热交换器》标准,以及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结合我公司具体情况,编制本通用工艺守则。
1.2 本守则若与设计图样、工艺文件有矛盾时,应首先满足设计图样、工艺文件上的要求和规定,同时必须符合有关国家、行业的规定、规程。
1.3 实际操作者必须熟悉图样、工艺文件及所使用的设备性能,同时应会熟练操作。
1.4 焊缝必须由持"特种设备焊接操作合格证"的焊工进行施焊。
2、材料
2.1 材料牌号、规格应与图样相符,(有材料代用时,应办理材料代用手续)。其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或有关行业标准,具有质量证明书及材料标记,并有本公司入库号。
2.2 严禁使用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材料。
3、加工成型
3.1 领料
3.1.1 领料人员应根据材料定额单、图样、工艺流转卡,核对材料牌号与规格、材料标记等,并在工艺流转卡、材料领料卡上作好记录。
3.1.2 领料时,首先检查材料表面质量,在符合要求时再进行下料操作。
3.2 下料、划线
3.2.1 按图样尺寸及工艺过程卡的规定进行排料、划线,排料时应注意钢材轧制方向和节约用料。
3.2.2 筒体直径展开长度尺寸应顺着钢板轧制方向。
3.2.3 筒节长度应不小于300MM。
3.2.4 每节筒体按图名义尺寸(中径)展开,展开长度:L=Π(DI+Δ1),与封头联接的筒体其展开尺寸,根据封头外圆周长下料,展开后四周每边放焊缝收缩量1MM,如需刨边或磨的筒节,每边应适当放余量。
3.2.5 划线时应首先核对钢板两直角边的垂直度。
3.2.6 下料划线的公差要求
3.2.6.1 筒节高度H 的划线公差为±1MM;
3.2.6.2 两对角线之差不大于3MM;
3.2.6.3 筒节周长允差为±2MM(对换热器壳体周长取正公差);
3.2.6.4 垂直度允差≤1.5MM。
3.2.7 周长需拼接时,应首先将拼接接头焊好后再进行加工,拼接上的板不得小于300MM。
3.2.8 在划好线的材料上进行标记移植,其标记应打在筒节钢板右端下角距边各5MM处,不锈钢用记号笔写标记,并经材料检验员确认尺寸和标记正确。
3.2.9 试板应在同一钢板上划出,其尺寸一般为长≥350MM,宽≥125MM 在试板上同样进行标记移植。
3.3 开料
3.3.1 剪板
3.3.1.1 对板厚符合本公司剪板机剪切厚度并强度符合的钢板可采用剪板下料;
3.3.1.2 剪板时,应注意划线尺寸,同时应放有适当的余量。
3.3.2 对气割下料的筒节,在气割前应将钢板垫平,尽可能采用半自动切割机切割,要求切口光滑、平整、垂直,应去除毛刺和熔渣。
3.4 刨边及坡口
3.4.1 筒体坡口一般按焊接工艺卡要求,材料标记应标在筒体外面。
3.4.2 必须进行机械开坡口的,尽可能在铣边机上进行,铣边时要注意两相邻边的垂直度。
3.4.3 气割后进行打磨清除渗碳层时,应注意坡口角度、钝边高度及坡口面、钝边面的平直度。
3.4.4 开坡口后,应进行自检。
3.5 预弯两端
3.5.1 从板料两端划出预弯线;采用具有一定曲率的模板,在卷板机上预弯。
3.5.2 预弯部分的弧长不得小于300MM,且板端不应留有直边。3.6 轧园
3.6.1 轧制前钢板表面必须清洁、干净。
3.6.2 纵缝对口处符合坡口尺寸。
3.6.3 轧园过程中,一次弯曲量不宜过大,应根据不同材质决定。3.6.4 纵向接头两端应保持平齐。
3.6.5 用弦长等于直径的1/6,且不小于300MM 的内样板检查圆弧度,尽量使筒体圆弧与样板相吻合。
3.7 纵向接头
3.7.1 纵向接头对口处要求内外平齐,错边量不超过"表一"的规定:
表一:焊接接头对口错边量表(焊后)
3.7.2 组装焊接接头根部间隙,应符合图样或工艺要求,如要求未注明,则一般可采用1~2MM。
3.7.3 点焊用焊条、点焊长度及间距、焊接程序及规范等均按焊接工艺卡或本公司焊接通用工艺规程执行。
3.8.2 凡双面焊对接接头,均应先焊内接头,后从外面清根,再焊外接头。
3.8.3 施焊后,在焊接接头附近规定部位打上焊工标记。
3.9 矫园与检查
3.9.1 矫园时,在卷板机上进行滚轧,必要时采用加垫板校正。
3.9.2 筒节矫园,内压容器园度应符合GB150 中10.2.
4.10 及GB151 中6.2.2 的规定。
3.9.3 对接纵向接头处其棱角度E≤0.1Δ+2MM,且不大于5MM,用弦长等于1/6DI,且不小于300MM的内、外样板检查。
3.9.4 对于无损检测要求,根据设计图样来决定。
3.10 筒体组装
3.10.1 筒体组装前,应对筒体逐节检测,核算总长度尺寸,应检查停止点和前道工序均已合格通过。
3.10.2 筒节对接接头时,相邻的两节间的纵向接头和封头拼接接头与相邻筒节的纵向接头应错开,焊接接头中心线间的外圆弧长应不小于钢材厚度的三倍且不小于100MM。
3.10.3 筒节对接,环向接头的对口借边量应符合"表一"的规定。
3.10.4 对接焊接不等厚板时,当薄板厚度≤10MM,两板厚度差超过3MM,或薄板厚度>10MM,二板厚度差大于薄板厚度30%,或超过5MM 时,均应按图样要求将厚度边缘进行削薄。
3.10.5 对接环焊缝处形成的棱角度E≤0.1Δ±2MM,且不大于5MM,用长度不小于300MM 的检查尺检查。
3.10.6 工件、筒体对接后,应检查壳体直线度允差,除图样规定外,其值应不大于壳体长度的1‰。当直立容器的壳体长度超过30M 时,其壳体直线度允差应符合JB4710 的规定,换热器园筒直线度允差为壳体长度的1‰,且当L≤6000MM 时,其值≤
4.5MM,L>6000MM 时,其值≤8MM。壳体直线度的检查是在通过中心线的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