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租赁你不得不知的20条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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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相关法律常识

房屋租赁相关法律常识

欢迎阅读房子租借有关法律知识1、租借合同的观点《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条租借合同是出租人将租借物交托承租人使用、利润,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2、房子租借合同波及的有关法律法例法律《民法公则》一九八七年一月一日起实行。

《民法总则》2017 年 10 月 1 日实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年 10月 1日起实行第十三章租借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2007年 10月 1日起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1995年1月1日起实行, 2007年8月30日改正部门规章住宅和城乡建设部《商品房子租借管理方法》 2011 年 2 月 1 日起实行司法解说《最高人民法院对于审理城镇房子租借合同纠葛案件详细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说》法释〔 2009 〕11 号3、房子租借合同的形式《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五条租借限期六个月以上的,应该采纳书面形式。

当事人未采纳书面形式的,视为不按期租借。

4、租借合同的内容《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租借合同的内容包含租借物的名称、数目、用途、租借限期、租金及其支付限期和方式、租借物维修等条款。

5、房子租借合同当事人6、租借房子的合法性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对于审理城镇房子租借合同纠葛案件详细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说》第二条出租人就未获得建设工程规划允许证或许未依据建设工程规划允许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子,与承租人订立的租借合同无效。

但在一审法庭争辩终结前获得建设工程规划允许证或许经主管部门赞同建设的,人民法院应该认定有效。

第三条出租人就未经赞同或许未依据赞同内容建设的暂时建筑,与承租人订立的租借合同无效。

但在一审法庭争辩终结前经主管部门赞同建设的,人民法院应该认定有效。

租借限期超出暂时建筑的使用限期,超出部分无效。

但在一审法庭争辩终结前经主管部门赞同延伸使用限期的,人民法院应该认定延伸使用限期内的租借时期有效。

7、租借限期。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租借限期不得超出二十年。

超出二十年的,超出部分无效。

租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20个常见法律问题

租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20个常见法律问题

租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20个常见法律问题租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20个常见法律问题一、合同的双方基本信息:甲方:出租人,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人,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二、各方身份、权利、义务、履行方式、期限、违约责任:1.出租人的身份、权利和义务:(1)出租人是房屋的合法所有人,有权出租该房屋。

(2)出租人必须提供干净、整洁、安全的住宿环境。

(3)出租人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收取租金。

(4)出租人必须维护房屋,并承担因房屋缺陷对承租人造成的损失。

(5)出租人必须签订并遵守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

(6)出租人必须在租赁期间内不得擅自收回租赁房屋。

(7)出租人必须在租赁期满时,及时交付房屋。

(8)出租人必须承担因违约造成的赔偿责任。

2.承租人的身份、权利和义务:(1)承租人必须以合法身份租赁该房屋,并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义务。

(2)承租人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交纳租金。

(3)承租人必须爱护房屋并做好日常卫生清洁工作。

(4)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和结构,并遵守社区安全和环境卫生规定。

(5)承租人必须在租赁期结束时,如期退还房屋。

(6)承租人必须遵守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

(7)承租人必须承担因违约造成的赔偿责任。

三、需遵守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1)该合同受中国法律的保护。

(2)承租人不得非法转租、转让该房屋。

(3)合同双方必须在遵守中国法律的前提下进行租赁。

四、明确各方的权力和义务:(1)合同双方有严格履行合同义务的权利。

(2)合同双方有相应的终止合同和解决合同纠纷的权利。

五、明确法律效力和可执行性:(1)此合同具有法律效应。

(2)如果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对方有权要求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

六、其他:(1)甲方应在签订合同时,将房屋的已知缺陷告知乙方。

(2)甲方应保证房屋符合居住条件,否则应承担责任。

房屋租赁的法律规定(3篇)

房屋租赁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概述房屋租赁是指房屋所有权人将其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房屋租赁是房地产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房屋租赁进行了明确规定。

以下将对房屋租赁的法律规定进行详细阐述。

二、房屋租赁合同的订立1. 房屋租赁合同的主体房屋租赁合同的主体包括出租人和承租人。

出租人是指拥有房屋所有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租人是指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使用租赁房屋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 房屋租赁合同的订立(1)房屋租赁合同的订立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2)房屋租赁合同的订立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书面形式包括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3)房屋租赁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①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等基本情况;②租赁期限;③租金及支付方式;④房屋交付时间、方式;⑤租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⑥违约责任;⑦争议解决方式。

三、房屋租赁合同的履行1. 出租人的义务(1)按照约定将房屋交付承租人,交付的房屋应当符合租赁合同约定的条件;(2)保持房屋的完好状态,及时维修房屋及其附属设施;(3)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用途。

2. 承租人的义务(1)按照约定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用途;(2)按照约定支付租金;(3)合理使用房屋,不得损害房屋及其附属设施;(4)按照约定交付房屋及其附属设施。

四、房屋租赁合同的变更和解除1. 房屋租赁合同的变更(1)房屋租赁合同的变更应当经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一致;(2)变更后的房屋租赁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2. 房屋租赁合同的解除(1)因不可抗力致使房屋租赁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可以解除合同;(2)出租人或者承租人违反租赁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可以解除合同;(3)租赁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合同的,合同解除。

做房东有哪些法定义务,这些法律常识要知道

做房东有哪些法定义务,这些法律常识要知道

做房东有哪些法定义务,这些法律常识要知道房屋出租⼈不是把⾃⼰的房⼦出租出去就万事⼤吉了,房屋出租⼈的义务理应承担相应的义务。

出租房⼦的过程中近年来总会出现⼀些纠纷,很多都是因为双⽅并不明确⾃⼰有哪些义务。

房屋出租⼈的义务1.出租⼈收取租⾦时,应当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除租赁合同另有约定外,不得向承租⼈收取其他费⽤。

除公有住房外,出租⼈可以与承租⼈约定收取租赁保证⾦;2.给付义务,即出租⼈承担按照合同规定提供房屋给承租⼈使⽤的义务、保障承租⼈合法使⽤房屋的义务、保障承租⼈居住安全并对出租房屋进⾏正常维修的义务和尊重承租⼈优先购买权的义务。

3.在房屋租赁期间,出租⼈需改建、扩建或改变房屋⽤途和结构的,须征询承租⼈意见,并按规定报请有关部门批准;4.出租⼈的附随义务。

是基于诚实信⽤原则⽽产⽣的合同义务,主要包括告知义务、协作、照顾和保护义务等。

债务⼈违反附随义务,导致债权⼈及与之有特定关系的第三⼈遭到损害的,应负赔偿责任。

根据租赁合同的特点,出租⼈对承租⼈的附随义务主要是:对承租⼈的同住⼈的保护义务。

关于此点,后⽂再作具体分析。

5.租赁期间,出租⼈如需转让已经出租的房屋,应当提前2个⽉书⾯通知承租⼈;6.瑕疵担保包括权利瑕疵担保和物的瑕疵担保。

前者担保权利不存在任何不⾜与缺陷,不会有任何⼈向债权⼈提出权利主张;后者担保标的物在价值、效能或质量⽅⾯⽆缺陷。

7.房屋出租⼈应当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的时间向承租⼈交付房屋,交付的房屋应当符合租赁合同的约定并处于正常的可使⽤状态。

每逾期⼀⽇要⽀付不超过⽉租⾦3%的违约⾦,违约⾦不⾜以赔偿承租⼈损失的,出租⼈还得就不⾜部分进⾏补偿;8.出租⾮独⽴成套的房屋,出租⼈应当在租赁合同中明确承租⼈使⽤房屋合⽤部位的范围、条件和要求,承租⼈与相邻房屋承租⼈、使⽤⼈对合⽤部分的使⽤产⽣争议的,出租⼈应当与相邻房屋承租⼈、使⽤⼈协商处理;9.出租⼈应当定期对房屋进⾏检查维修,使房屋处于正常的可使⽤状态,并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对承租⼈使⽤房屋的影响。

关于房屋租赁相关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关于房屋租赁相关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关于房屋租赁相关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如今有很多的人们在租赁房屋的时候,会与房东发生一些纠纷,对于这种情况要注意正确的处理流程,请在租赁房屋的时候双方要签订租赁协议,那么关于房屋租赁相关的法律规定有哪些?下面我为大家具体的介绍一下。

一、关于房屋租赁相关的法律规定有哪些《中国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

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七百零六条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零八条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二、个人房屋出租需要哪些手续在我国,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

无论是签订、终止还是变更租赁合同,当事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各地对房屋租赁登记制度规定不同,以北京市为例,出租人应当自与承租人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7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基层管理服务站办理房屋出租登记手续。

一般来说,办理出租登记手续需要填报下列内容:1、出租人、承租人姓名或者名称、证件种类和号码、住所地,实际居住人员的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户籍地;2、出租房屋的基本情况、租金和租期;3、房屋权属证书或者房屋来源证明;4、本市规定的其他内容。

房屋租赁合同变更或者终止的,出租人应当自合同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5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基层管理服务站办理登记变更、注销手续。

三、租房正规过程1、租房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2、房主查看房客身份证,(可向公安局确认身份证).并索取复印件做为合同附件;3、房客查看房主产权证明(可向当地产交易所进行确认),房主身份证(可向公安局确认身份证.)及两证的统一(即产权证的产权人与身份证相同).并索取复印件做为合同附件;4、合同签字(房主方)与产权证的产权人相同.如不相同需有产权人的代理委托书;5、办理合租合同时,需有房主方的同意出租证明;6、如果房主要求支付定金,也需要请查看以上证件,一般定金不要超过月租金的50%。

房屋租赁必备知识

房屋租赁必备知识

房屋租赁必备知识首先,当我们决定租房时,有一些必备的知识是我们需要了解的。

这些知识可以帮助我们选择和签订合适的租赁合同,保护我们的权益。

在以下内容中,我将介绍房屋租赁的重要知识点。

一、合同类型在房屋租赁中,常见的合同类型有两种:固定期租赁合同和无固定期租赁合同。

固定期租赁合同通常是指租赁期限明确的合同,双方需要在合同中明确租赁期限和其他相关事项。

无固定期租赁合同则没有明确的租赁期限,租户和房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解除合同。

二、租赁物件在租赁合同中,需要明确租赁的物件。

租赁物件可以是具体的房屋单位,也可以是商业用房或其他特定设施。

不论是任何类型的物件,都需要在合同中清晰明确地描述和定位。

三、租金和押金房屋租赁合同中,租金和押金是重要的议题。

租金是租户每月支付给房东的金额,应在合同中明确说明。

通常情况下,租金需要提前支付,具体时间和方式可以在合同中约定。

押金则是为了保证租户在租期结束后将房屋归还给房东时,房屋的正常状态。

合同中应明确押金的金额和退还方式。

四、维修责任租赁合同中一般会有维修责任的约定。

通常情况下,房东有责任负责大的修缮项目和建筑物的结构问题,而租户负责日常的小修小补。

在合同中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有助于避免纠纷和争议。

五、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租赁合同中需要关注的部分。

当一方违反租赁合同的内容时,另一方可以依法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

在合同中规定违约责任和解决方式,可以使双方在发生争议时有明确的指导。

六、租赁合同的解除在租赁期满或提前解除合同时,房屋租赁合同的解除是需要注意的问题。

双方应遵循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进行解除,以免产生不必要的损失和纠纷。

七、保险责任租赁期间,房屋可能发生意外事故,包括火灾、水灾等。

因此在租赁合同中,房屋保险责任是一个重要的内容。

合同中应明确由谁来承担房屋的保险责任,以及具体的赔偿方式和金额。

八、法律适用最后,在房屋租赁合同中,明确适用的法律是非常重要的。

法律适用的约定有助于双方在发生争议时按照法律进行解决,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

租赁房屋的合法使用范围解读

租赁房屋的合法使用范围解读

租赁房屋的合法使用范围解读租赁房屋是现代社会常见的居住方式之一,而作为租户,理解租赁房屋的合法使用范围非常重要。

在合约中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可以保护租户的合法权益,避免发生纠纷。

本文将解读租赁房屋的合法使用范围,以帮助租户更好地了解租房相关的法律条款。

1. 租赁房屋的合法使用范围在租赁房屋的合约中,通常会明确规定租户可以合法使用房屋的范围。

这些范围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1 居住租户有权将租赁房屋作为居住地。

这意味着租户可以在房屋内居住,并享有住宅的使用权。

租户可以按照自己的需求,合法地使用房屋的各个空间,如卧室、客厅、厨房等。

租户在租赁期间有权保持房屋的整洁和安全,并遵守社区管理规定。

1.2 家庭和个人生活租户在租赁房屋内有权进行家庭和个人生活。

这包括日常起居、休息、饮食、学习、工作等活动。

租户可以按照个人的需求和生活方式来合法地使用房屋,但需遵守对房屋和邻居造成合理影响的原则。

1.3 客人和访客租户有权邀请客人和访客来租赁房屋。

这意味着租户可以在房屋内接待亲友、朋友或其他客人。

然而,为了维护住宅环境的安宁,租户需要遵守房屋管理规定,并确保客人的行为不会给邻居带来困扰或违反合约。

2. 注意事项除了了解租赁房屋的合法使用范围,租户还应注意以下几个事项,以避免发生纠纷或违反合约:2.1 禁止擅自改建租户在租赁期间不得擅自对房屋进行改建或重大装修。

任何对房屋结构和功能的改变都需事先征得房主或房屋管理方的同意。

否则,租户可能要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可能产生的经济损失。

2.2 合理使用公共设施租户应合理使用租赁房屋所在的小区或公寓楼的公共设施,如电梯、楼道、垃圾箱等。

遵守公共秩序,尊重其他住户的权益。

若租户的行为影响到其他住户的正常生活,可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3 不得违法经营租户不得在租赁房屋内从事违法经营活动,如非法出租、走私、贩毒等。

若有发现,可能会导致严重的法律后果,甚至会被强制撤离房屋。

租赁房屋的合法用途及禁止行为规定

租赁房屋的合法用途及禁止行为规定

租赁房屋的合法用途及禁止行为规定在租赁房屋的过程中,了解和遵守房屋的合法用途及禁止行为规定是非常重要的。

本文将介绍租赁房屋的合法用途及禁止行为规定,以帮助租户和房东确保租赁过程的顺利进行。

一、租赁房屋的合法用途当签订租赁合同时,租户有责任确保房屋的合法用途。

这意味着租户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使用房屋,不能将房屋用于非法活动或违反社区规定的目的。

合法用途一般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1. 居住用途:租户可以将房屋用作居住地,享受安全、便利的居住环境。

2. 商业用途:在合同允许的情况下,租户可以根据规定开设小型商铺或办公室,从事商业活动。

3. 办公用途:同样需要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租户可以将房屋用作办公场所。

4. 学习用途:如果租赁房屋是用于学习或培训目的,租户可以按照合同规定使用。

需要注意的是,租户在使用房屋时应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不得从事任何违法活动。

此外,一些小区或公寓群可能对房屋用途有特殊规定,租户应遵守这些规定才能保证合法使用房屋。

二、租赁房屋的禁止行为规定除了合法用途,租赁房屋还有一些禁止行为规定,租户需要遵守以保持良好的房屋使用和社区秩序。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禁止行为:1. 未经房东同意擅自改造房屋:租户不得在没有得到房东书面同意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对房屋结构或设备的改造、拆除或增加。

2. 违法活动:租户不得从事违法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非法聚集、赌博、贩卖毒品等行为。

任何违法活动将会导致租赁合同的违约,并可能面临法律责任。

3. 扰乱社区秩序:租户不得在房屋内或周围进行噪音扰民、骚扰邻居、乱涂乱写等行为,应维护良好的社区秩序。

4. 滥用房屋资源:租户应合理使用房屋资源,并避免浪费或滥用水、电、燃气等公共设施。

除了上述禁止行为,租户还应遵守当地的规定和租赁合同中的其他条款。

如果租户违反了这些规定,房东有权采取相应的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总结:在租赁房屋的过程中,了解和遵守房屋的合法用途及禁止行为规定是非常重要的。

住房租赁法规

住房租赁法规

住房租赁法规在当前不断发展的经济社会背景下,住房租赁市场逐渐成为一个重要的经济活动领域。

为了保障租房双方的权益,合理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的运营,我国出台了一系列的住房租赁法规。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是我国物权法的总则性法律,其中包含了住房租赁的相关规定。

根据该法,住房租赁双方应当保持合同的诚实信用原则,租赁合同应当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租金支付、租期、房屋使用方式等内容。

租赁期满时,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归还房屋,并赔偿因承租人过错导致的损失。

二、《城市房屋租赁管理暂行办法》《城市房屋租赁管理暂行办法》是我国政府出台的一项重要政策,用于规范城市房屋租赁市场的运营。

根据该办法,房屋出租人应当将合法取得的房屋租赁给符合条件的租赁人,不得谋取不正当利益或者侵犯租赁人的合法权益。

租赁人应当按时支付房屋租金,保持房屋使用安全,不得非法转租或者擅自改变房屋用途。

该办法的实施,为住房租赁市场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法律依据。

三、《关于加强商品房租赁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商品房租赁管理工作的通知》是国家发改委、住建部、财政部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一项通知,旨在加强商品房租赁市场的管理和监督。

通知要求各地加强对房屋租赁的注册登记、信息公示等工作,建立健全租赁市场监管平台,严格规范房屋租金收取和租期约定,保障租赁秩序的正常运行。

四、《关于开展租赁型职工集体宿舍试点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租赁型职工集体宿舍试点工作的通知》是我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发布的一份通知,旨在推动租赁型职工集体宿舍的试点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建立租赁型职工集体宿舍规范管理制度,优化宿舍的硬件设施和服务管理水平,提高职工的居住条件和高质量服务水平。

五、《个人住房租赁信息纳入信用体系的指导意见》《个人住房租赁信息纳入信用体系的指导意见》是我国联合多个部门共同出台的一项政策文件,旨在将个人住房租赁信息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并加强相关信用监管。

房屋租赁法律法规大全

房屋租赁法律法规大全

房屋租赁法律法规大全一、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的不得出租的情形。

照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下列房屋不得出租:(一)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四)权属有争议的;(五)属于违法建筑的;(六)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七)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八)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九)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出租的房屋应当权属清晰,并且符合安全、规划、环保、卫生等要求,这些规定都很容易为大家所理解,但租赁房屋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权属有争议的;属于违法建筑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出租人和承租人却经常忽视已抵押房屋的租赁问题。

二、注意设有抵押权的房屋出租时的法律规定。

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

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时,如果抵押人未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人对出租抵押物造成承租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抵押人已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权实现造成承租人的损失,由承租人自己承担。

房屋所有权人将已抵押的房屋出租,对于出租人而言,如果未书面告知承租人该房屋已抵押的,抵押人(一般也是出租人)对出租抵押物造成承租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对于承租人而言,如果出租人将已抵押的房屋出租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即承租人只能向出租人主张赔偿损失。

如果出租人已书面告知承租人该房屋已抵押的,其损失只能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对于已抵押的房屋,如果抵押权人代表国家利益,未经抵押权人同意而且未书面通知承租人的,租赁行为因损害国家利益而属无效(《民法典》(2021.1.1生效)关于无效合同的明文规定)。

经抵押权人同意出租的,出租人应当履行书面告知义务,而承租人应明确了解承租已抵押的房屋的法律风险。

房屋租赁中的禁止条款有哪些

房屋租赁中的禁止条款有哪些

房屋租赁中的禁止条款有哪些在房屋租赁的过程中,为了保障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避免可能出现的纠纷和问题,租赁合同中通常会包含一系列的禁止条款。

这些禁止条款涵盖了多个方面,对于租赁双方的行为和责任都有着明确的约束。

接下来,让我们详细了解一下房屋租赁中的常见禁止条款。

一、损坏房屋及附属设施禁止租户故意损坏房屋的主体结构、墙壁、地板、天花板等部分。

这包括但不限于私自拆除承重墙、在墙上随意打孔、破坏防水层等行为。

同时,对于房屋内配备的附属设施,如门窗、水电设施、厨卫设备等,租户也不得进行故意损坏或不当使用。

若因租户的不当行为导致房屋或附属设施受损,租户需要承担相应的维修或赔偿责任。

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租赁的房屋通常有其特定的用途,比如住宅、商用等。

租户不得擅自将租赁的住宅房屋改为商业用途,如开设店铺、办公室等;也不得将商用房屋改为住宅使用。

这样的禁止条款旨在维护房屋所在区域的规划和使用秩序,避免因用途改变而带来的诸如噪音、人员流动等问题,影响周边居民或其他商户的正常生活和经营。

三、违法活动租赁合同中明确禁止在租赁房屋内从事任何违法活动,如制毒、贩毒、赌博、卖淫嫖娼等。

这不仅是为了维护社会的公共秩序和安全,也是为了保障房东的合法权益,避免因租户的违法行为而使房屋受到牵连,例如被执法机关查封等。

四、转租与转借未经房东书面同意,租户不得擅自将租赁的房屋转租给他人,或者将房屋转借他人使用。

转租和转借可能会带来一系列的风险,比如新的租户或借用人可能无法按时支付租金、对房屋造成损坏等。

此外,房东对原租户的了解和信任程度通常高于新的租户或借用人,擅自转租或转借可能会打破这种平衡,增加租赁关系的不确定性。

五、拖欠租金及费用租户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租金及相关费用,如水电费、物业费等。

禁止租户无故拖欠租金和费用。

若租户逾期未支付,房东有权按照合同约定采取相应的措施,如收取滞纳金、解除租赁合同等。

六、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租赁房屋必须符合消防安全标准,租户不得在房屋内私拉乱接电线、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堵塞消防通道等。

租赁中的责任和义务租户和房东需遵守的法律规定

租赁中的责任和义务租户和房东需遵守的法律规定

租赁中的责任和义务租户和房东需遵守的法律规定在租赁关系中,租户和房东都有着各自的责任和义务。

根据法律规定,双方应当遵守以下几点。

一、租户的责任和义务1. 支付租金:租户应当按时支付租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支付。

如果租户未能按时支付租金,房东有权要求其支付滞纳金或解除合同。

2. 善待房屋:租户应当妥善保管房屋及内部设施设备,并按照合理使用的原则进行使用。

租户应当注意防止设备设施的损坏,并及时向房东报告和修复。

3. 维护卫生:租户应当保持房屋的清洁卫生,并做好垃圾分类和处理工作。

租户应当遵守公共卫生规定,不得影响他人生活环境。

4. 不得擅自改动房屋结构:租户在租赁期间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和装修,包括拆除墙体、改变空间布局等。

如需改动,应征得房东的书面同意。

5. 违约责任:租户不得擅自解除租赁合同,如需提前终止合同,应提前通知房东,并支付相应违约金。

租户还应承担因违约而产生的其他损失。

6. 安全防范:租户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保护好自己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在居住期间,租户应遵守社区安全管理规定,配合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二、房东的责任和义务1. 保证租赁物符合条件:房东应当保证租赁房屋符合居住条件,保证租户能够正常居住。

房东应当按时进行维修和保养,并解决房屋存在的安全隐患。

2. 提供租赁物的权利:房东应当确保拥有租赁物的合法使用权,并能够将租赁物提供给租户使用。

房东还应当提供租赁物的必要设备和设施,确保租户的基本居住需要。

3. 不得干扰租户权益:房东不得在没有合理理由的情况下进入租赁物,不得干扰租户的正常生活秩序。

房东应当尊重租户的人身权益和财产权益。

4. 纠纷解决:房东应当积极配合解决租赁期间产生的纠纷问题,并及时履行自己的义务。

如果出现纠纷无法解决,双方可以寻求法律救济。

5. 合同管理:房东应当妥善管理租赁合同,保管好合同文件,并在合同期满前与租户协商续租或退房事宜。

房东还应及时向租户提供合同的复印件或相关证明。

2020房屋租赁法律法规大全(附合同范本)

2020房屋租赁法律法规大全(附合同范本)

2020房屋租赁法律法规大全(附合同范本)一、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的不得出租的情形。

照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下列房屋不得出租:(一)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四)权属有争议的;(五)属于违法建筑的;(六)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七)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八)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九)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出租的房屋应当权属清晰,并且符合安全、规划、环保、卫生等要求,这些规定都很容易为大家所理解,但租赁房屋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权属有争议的;属于违法建筑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出租人和承租人却经常忽视已抵押房屋的租赁问题。

二、注意设有抵押权的房屋出租时的法律规定。

2000年9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33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六条规定,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

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时,如果抵押人未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人对出租抵押物造成承租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抵押人已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权实现造成承租人的损失,由承租人自己承担。

根据以上担保法司法解释的规定,房屋所有权人将已抵押的房屋出租,对于出租人而言,如果未书面告知承租人该房屋已抵押的,抵押人(一般也是出租人)对出租抵押物造成承租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对于承租人而言,如果出租人将已抵押的房屋出租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即承租人只能向出租人主张赔偿损失。

如果出租人已书面告知承租人该房屋已抵押的,其损失只能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对于已抵押的房屋,如果抵押权人代表国家利益,未经抵押权人同意而且未书面通知承租人的,租赁行为因损害国家利益而属无效(合同法关于无效合同的明文规定)。

民法典 房屋租赁

民法典 房屋租赁

民法典房屋租赁
《民法典》中关于房屋租赁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合同订立: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通过书面形式订立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金等事项,并应当同时签订房屋租赁交接书。

二、租金支付: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租金,出租人不得强制提前收取租金。

三、租赁期限:租赁期限届满,双方未约定续租或者续租未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前至少一个月通知对方。

四、租赁物维修:出租人应当保证租赁物符合安全、卫生、环保等标准,承租人应当按照使用说明、合理使用租赁物,并及时维修、保养租赁物。

五、租赁物归还:租赁期限届满或者合同解除的,承租人应当将租赁物返还给出租人,并应当保证租赁物的完好无损。

六、违约责任:出租人或者承租人违反租赁合同的规定,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总体而言,《民法典》对于房屋租赁方面的规定更加完善和细致,有利于保护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屋租赁市场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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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须知的18个常识

租房须知的18个常识

租房须知的18个常识1.对于租住的房子,一般需要有合法的身份证明文件,这是租赁前不可或缺的准备工作。

2.支付的租金应与房东签订书面合同,以便在出现纠纷时可以及时解决。

3.有关房屋的押金应当注明在租赁协议中,并在房东收取之前给出详细的条款,以免在退租时发生纠纷。

4.入住后的租客要尊重房屋的私人空间和隐私,不得在房屋内进行破坏、涂改等行为。

5.如果有钥匙交接,应在租赁协议中规定谁拥有钥匙使用权,哪些设备可以常拿出,哪些设备需要在离开房屋时归还给房东。

6.要求房东负责保管租赁房屋内所有物品,如果租客有私自携带物品入住,应规定谁负责补偿损失。

7.租赁期间,租客必须遵守居住地的法令,不得从事违反国家法律的行为,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8.房东应提供租用期间的全部费用,包括水电、气、燃气、宽带、空调等费用,在合同中明确各费用负担情况。

9.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对租赁房屋进行检查,以确保室内的安全性和清洁度。

10.为了保障财产安全,当租客在外的时候,应安装安全防护设施,防止非法入侵。

11.租住的房屋应具备完备的安全设施,比如消防设施、排烟管道、安全窗户等,确保租客的安全。

12.租客在租赁期间要维护好住房的设施或物品,如果有损坏、损失,需要由租客承担责任。

13.双方应按时缴纳租金和其他相关费用,如果有违约,可以按照租赁协议中的法律责任来处理。

14.有关租金抵押、变更、退租或者转租等情况,均需要双方书面同意,才能生效。

15.在租赁房屋期间,双边出现纠纷时,应当及时找到解决方案,不能擅自退租或者转租,以免影响双方的权益。

16.有关房屋的装修维修,应当经过双方同意,并由专业的维修工人进行,以免发生安全事故。

17.如租客有异议,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房东提出,原则上房东应尽量满足,也可以提出建议,寻求双方解决问题的最优办法。

18.租住房屋期间,除大修外,租客应自行承担常规性维修费用,并保持房屋的清洁卫生,确保室内的安全环境。

关于租房子的法律规定(3篇)

关于租房子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引言租房,作为现代社会中人们解决居住问题的一种常见方式,涉及到法律、经济、社会等多个方面。

为了保障租房双方的合法权益,我国制定了一系列关于租房子的法律规定。

本文将详细介绍我国租房子的法律规定,包括租赁合同的签订、租赁期限、租金、押金、房屋修缮、合同解除等方面的内容。

一、租赁合同的签订1. 合同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租赁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当事人信息: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住所、联系方式等。

(2)房屋信息:房屋的地址、面积、用途、结构等。

(3)租赁期限:租赁起止日期。

(4)租金及支付方式:租金数额、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

(5)押金数额及退还条件:押金数额、退还条件、退还时间等。

(6)房屋修缮责任:出租人和承租人各自的修缮责任。

(7)合同解除条件:合同解除的条件、程序和后果。

(8)争议解决方式:争议解决的方式、途径等。

2. 合同签订的程序(1)双方协商一致:租赁双方就合同内容进行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2)签订合同:租赁双方在合同上签字或盖章。

(3)备案登记:租赁合同签订后,应当到房产管理部门进行备案登记。

二、租赁期限1. 租赁期限的类型(1)定期租赁:租赁期限明确的租赁方式。

(2)不定期租赁:租赁期限不明确的租赁方式。

2. 租赁期限的规定(1)定期租赁: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

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2)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应当提前通知对方。

三、租金1. 租金的确定(1)协商确定:租赁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协商确定租金。

(2)市场定价:参照当地市场租金水平确定租金。

2. 租金的调整(1)协商调整:租赁双方可以协商调整租金。

(2)法定调整:因房屋维修、地段变化等因素,导致租金明显偏低或偏高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调整。

四、押金1. 押金的数额(1)协商确定:租赁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协商确定押金数额。

(2)最高限额:押金数额不得超过一个月的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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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法律常识关于房屋租赁你不得不知的20《最高人民屋租赁是日常生活最常见合同,但房屋租赁产生的纠纷也越来越多。

实施生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有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根据解释的精神整效后,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审理有了更加明确司法解释依据。

理出以下问题类型,以供在解决此类纠纷时有所参考。

1.房屋租赁合同是否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合同法》第215条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因此,房屋租赁期限不满半年的,可以是口头租赁合同或者书面租赁合同;房屋租赁期限在半年(6个月)以上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租赁合同。

【提示】①口头房屋租赁合同风险较大。

当事人房屋租赁合同采取口头形式的,发生争议时要有其他证据证明。

②法律对长期房屋租赁合同(6个月以上)要求采取书面形式。

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口头房屋租赁合同,视为不定期房屋租赁合同2.什么是定期房屋租赁合同?...定期房屋租赁合同是指当事人明确约定了租赁期限的房屋租赁合同。

定期房屋租赁合同包括以下形式:; 口头约定或者书面约定房屋租赁期限不满6个月的(1)个月以上的。

书面约定房屋租赁期限在6(2)什么是不定期房屋租赁合同?3.不定期房屋租赁合同是指当事人没有约定租赁期限或者约定租赁期限不明确的房屋租赁合同。

不定期房屋租赁合同包括以下形式:个月以上,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6非书面形式不定期租赁合同:租赁期限(1)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提示】个月以上而未采用书面形式的,不论是否有证据证明,6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限在一律视为不定期租赁合同。

约定不明确不定期租赁合同: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2)视为并且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不定期租赁。

【提示】当事人未明确约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合同。

.. .事实不定期租赁合同: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3)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提示】事实租赁合同推定为不定期租赁合同。

; ①承租人可以随时通知出租人解除不定期租赁合同②出租人也可以随时解除不定期租赁合同,但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给予承租人合理搬出出租房屋的期限。

4.房屋租赁合同最长期限是多少年?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

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214《合同法》第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租赁期间届满,分无效。

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20年。

因此,房屋租赁合同包括续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最长期限均为【提示】年,是指当事人每次签订的租赁合同所约定租赁期20①房屋租赁合同期限最长并非指数次签订租赁合同或者数份租赁合同的总租赁期限不年;20限不得超过能超过20年。

当事人续订租房屋赁合同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②房屋租赁期间届满,20过年。

...年部分租赁期20而是超过20年,并非整个租赁合同无效;③房屋租赁期限超过年计算。

限无效,也就是租赁期限按20?5.房屋出租人有哪些义务交付出租房屋的义务: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人占有、使(1)用和受益。

出租房屋保持义务:出租人应当保持出租房屋符合约定的用途。

(2)出租房屋维修义务:出租人应当履行出租房屋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3)定的除外。

A.承租人在出租房屋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B.出租人未履行出租房屋维修义务的,;负担因维修出租房屋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C.【提示】房屋出租人承担维修出租房屋义务需要具备以下条件:①以租赁期间承租人履行了通知义务为前提条件;②以出租房屋有维修必要、维修可能为基本条件;...;③租赁房屋毁损必须是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造成的④当事人没有约定出租人不承担出租房屋维修义务。

.(4)、出租房屋权利瑕疵担保义务出租房屋权利瑕疵担保义务是指承租人在订立合同时不知道出租房屋存在权利出租人应当保证出租房屋交付后不因第三人主张对出租房屋享有权利而瑕疵的,导致承租人不能对出租房屋使用、收益的义务。

①因第三人主张权利的,承租人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承租人可以要收益的,②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对出租房屋使用、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

【提示】且为①出租房屋权利瑕疵担保义务的范围为出租房屋交付前即存在的权利瑕疵,承租人不知情的权利瑕疵。

以及出租房屋交付前即存在且承租人知情②出租房屋交付后才存在的权利瑕疵,的权利瑕疵,则不构成出租房屋权利瑕疵担保义务。

【提示】出租方违反出租房屋权利瑕疵担保义务,承租人可采取以下补救办法:...不付承租人享有减付、根据合同法,出租人违反出租房屋权利瑕疵担保义务的,根据《解释》第八条规定,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租赁房屋无法使;租金的权利用,承租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①租赁房屋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的;②租赁房屋权属有争议的③租赁房屋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房屋使用条件强制性规定情况的。

、出租方对出租房屋的安全担保义务;(4)(5)、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即使承租人出租房屋安全担保义务是指出租房屋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订立合同时明知该出租房屋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提示】该解除权不因任何事由受到违反出租房屋安全担保义务产生承租人绝对解除权,影响。

?6.承租人对出租房屋的使用有哪些义务即应当按照约定方法或者出租房屋性质使用承租人有正当使用出租房屋的义务,出租房屋。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出租房屋(1);...不能达成补对出租房屋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可以协议补充;(2)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按照出租房屋的性质使(3)用。

1】【提示承租人使用出租房屋租的方法标准有两个::)①约定使用方法(首要标准;A.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使用方法双方补充协议约定的使用方法;B.C.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使用方法。

:只有没有约定出租房屋使用方法的,)②出租房屋性质确定使用方法(次要标准才能按照出租房屋的性质确定使用方法。

2【提示】出租人有权解除合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出租房屋的性质使用出租房屋,同和要求赔偿损失。

条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合同法》第219因此,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致使出租房屋受到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出租房屋的性质使用出租房屋,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在出承租人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者扩建,第7条规定,《解释》租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仍不予恢复原状,出租人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条的规定处理。

的,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第219】【提示3致使出租房屋受到损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出租房屋的性质使用出租房屋,耗的,承租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承租人对出租房屋承担保管义务。

应当承灭失的,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出租房屋,因保管不善造成出租房屋毁损、担损害赔偿责任。

【提示】承租人已尽妥善保管义务,承租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5)、承租人能否对出租房屋进行转租应当经出租人同意。

条第二款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224《合同法》第第三人对租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承租人转租的,第三人。

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时,转租15《解释》第但出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超过部分的约定无效。

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提示】房屋转租存在两个房屋租赁合同:A.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原房屋租赁合同的承租人需要对次房屋租赁合同的转租第三B.次房屋租赁合同:人造成租赁物损失行为负责。

【提示】条第二款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224《合同法》第解除合同。

条规定,“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六个月内未《解释》第16人其以承租人未经同意为由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提出异议,民法院不予支持。

”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次承租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因租赁合同产生的纠纷案件,【提示】...视为出租人同意个月内未提出异议,出租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后6转租。

(6)、房屋承租人有何支付租金的义务。

①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

无法达成补充协议的,②对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可以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

③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按照法定期限支付:;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1a.租赁期间不满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1b.租赁期间年以上的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

【提示1】承租人延付租金,出租人有以下补救办法: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1)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理期限内支付延付或者)条规定,“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136(三《民法通则》第(2)1拒付租金的”,出租人要求承租人支付租金的诉讼时效期限为年。

...出租人必须给出租人合理期限。

也就是说,①出租人以延付租金为由解除租赁,不得因承租人延付租金而直接解除租赁合同。

年。

1年而非2②出租人要求承租人支付租金的诉讼时效为2】【提示因拖延支付租金导致出租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次承租人有以下救济权利:在出租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仍逾期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因承租人拖欠租金,出租人请求解除合同时,次承租人民法院人请求代承租人支付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以抗辩出租人合同解除权的,应予支持。

但转租合同无效的除外。

可以折抵租金或者向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承租人追偿。

”出租人因承租人延付租金合理期限解除权受到次承租人代付租金抗辩权的因此,限制。

承租人、次承租人返还房屋租赁物的义务各有哪些?7.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

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1)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履行期限届满或者解除:(2)出租人有权请求次承租人腾房; A.出租人有权请求次承租人支付逾期腾房B.负有腾房义务的次承租人逾期腾房的,占有使用费。

8.未经整体验收合格的城镇房屋,当事人订立的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无效?;条第二款规定,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61《建筑法》第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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