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样本)
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
除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外,目前,国有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职工安置,按其不同适用范围,主要分为三大类:
企业产权转让的实质通常是股权转让,如果不考虑国有企业的性质,根据《劳动合同法》的上述规定,改制企 业不需要对劳动者进行任何补偿。但是,由于国有企业的特殊性质及其历史原因,如果转让国有企业产权导致转让 方不再拥有控股地位的,则需要对职工的国企工龄进行买断,向其支付安置补偿费用。
职工安置补偿费用的承担方式
(二)工伤(含患职业病)职工按照国家《工伤保险条例》及《黑龙江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若干规定》( 黑政发(XX)8号)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等级的工伤保险待遇。
(三)职工再就业。方式:存续企业招聘、职工自谋出路、纳入失业保险。
四、经济补偿金支付办法(一)经济补偿金标准
经济补偿金标准,在岗职工按本人解除劳动关系前12个月平均工资确定;下岗职工及上岗职工中平均工资低于 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我市最低工资标准(1,050元)确定。
理中心管理;预留基本医疗保险费(由个人承担元),纳入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管理。
(二)、职工档案及社保关系转移。本企业负责将职工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到新企业或属地人社局相关单 位。社保关系转入个体的,由个人按规定时间到社保经办机构缴费。
(三)本方案需在上级主管单位及市总工会的指导下,经企业职工大会或职工—讨论通过,报相关主管部门同意 并经属地—批准后实施。报同级人社部门备案。
《企业财务通则》第六十条规定,企业解除职工劳动关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的经济补偿金或者安置费, 由企业承担。
但是,产权转让过程中产生的安置补偿费用的承担不适用《企业财务通则》第六十条规定,应特别适用财企 [xx]117号《通知》第七条规定,即企业重组涉及产权转让的,应当支付、缴付或者预提的各项职工安置费用,在资 产评估之前不得从拟转让的净资产中扣除,也不得从转让价款中直接抵扣,应当从产权转让收入中
职工安置方案范本(3篇)
职工安置方案范本近年来,受经济增速放缓、煤价大幅度下降及自身包袱过重等因素影响,致使乌海能源公司连年严重亏损,生产经营形势面临极度困难,亟需通过化解过剩产能推动企业脱困发展,其中妥善安置职工是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重中之重。
根据____《____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____》(国发〔____〕____号)、国家人社部等七部委《____在化解钢铁煤炭行业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过程中做好职工安置工作____》(人社部发〔____〕____号)及国资委《____中央企业开展亏损企业专项治理工作____》(国资发改组〔____〕____号)等文件精神,为抢抓机遇,充分利用好国家出台的优惠政策,做好职工安置工作,最大程度维护和保障职工利益,并促进企业生存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职工安置政策(一)内部退养1.内部退养年龄达到下列年龄条件的职工,经本人申请,单位审批同意,可以办理内部退养手续。
(1)距正常退休年龄不满____年的职工,即男满____周岁,女满____周岁。
(2)距符合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条件年龄不满____年的职工,即男满____周岁,女满____周岁。
2.内部退养待遇内部退养人员退养期间由公司按月发放退养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精神,结合乌海能源公司的实际,按照上年度公司同岗级职工在正常生产期间应发工资标准的____%确定,应发工资标准的____%低于上年度公司职工平均工资____%的,按上年度公司职工平均工资的____%执行。
3.社会保险及两金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内部退养人员只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按本人上年度平均工资(生活费)核定。
本人上年度平均工资(生活费)超过或低于统筹地区在岗职工月缴费工资上、下限的,按照统筹地区在岗职工月缴费工资上、下限执行。
企业年金、住房公积金按照神华集团公司规定执行。
4.在____年之前,按照国家相应支持政策,逐年办理内部退养,时间以每年____月____日前达到年龄条件为准。
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
【导语】国有企业建⽴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的制度创新,那么企业改制如何制定⼀个员⼯安置⽅案呢?以下是⽆忧考整理的企业改制职⼯安置⽅案,欢迎阅读!【篇⼀】企业改制职⼯安置⽅案 经太原市迎泽区委、区政府的批准,太原⽩鹭⽂具⼚进⾏国有企业改制⼯作。
随着企业所有制结构的调整,劳动关系发⽣了新的变化。
为了推动国企改制的顺利进⾏,切实维护⽤⼈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建⽴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根据市政府《关于推进我市国有企业建⽴多元投资主体的指导意见》(并政发[2000]81号)及其实施细则(并经[2001]56号)、太原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国有⼯交、商贸企业改⾰的实施意见》(并发[2004]1号)以及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出以下职⼯安置⽅案。
⼀、企业职⼯情况 1、截⾄2004年5⽉30⽇,企业职⼯⼈数为255⼈。
2、离退休⼈员109⼈,全部为退休⼈员。
3、在职职⼯146⼈,其中在岗⼈员107⼈,不在岗⼈员39⼈。
其中1986年9⽉30⽇前参加⼯作的职⼯113⼈,1986年9⽉30⽇后参加⼯作的职⼯33⼈。
4、内退职⼯5⼈。
5、特殊职⼯1⼈,是⼯伤职⼯。
6、职⼯遗属3⼈。
⼆、安置的指导思想和依据 略 三、职⼯安置的原则、思路及形式 (⼀)安置的原则 职⼯安置实⾏充分尊重职⼯意愿、企业友情操作、区别合理对待的原则,做到服从分配有岗位,置换⾝份有补偿,内部退养有保障。
改制后的新公司应负责安置原企业职⼯。
在改制中由于资产重组,⽤⼈主体发⽣变化,原企业与职⼯解除劳动合同,由改制后的企业代为⽀付经济补偿⾦;新企业与原企业职⼯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重签劳动合同,负责续接各种保险,并由劳动⾏政主管部门进⾏鉴证。
(⼆)安置的思路 1、改制后的企业与职⼯实⾏双向选择,对不进⼊改制企业的职⼯,由企业按国家规定⽀付职⼯经济补偿⾦、⽣活补助费或⼀次性安置费,原企业依法与职⼯解除劳动关系。
对进⼊改制企业的职⼯也要调整劳动关系,由改制后的企业与职⼯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其经济补偿⾦可在职⼯⾃愿的基础上转为对改制企业的债权或股权。
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专项方案样本
国有企业改制职员安置方案(样本)一、制订职员安置方案指导思想、标准和关键政策依据改制前企业名称、全部制性质,××年××月××日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部门以××号文件(附后)同意改制为国有控股企业/非国有控股企业(国有持股百分比,职员持股百分比),改制后确定企业名称、全部制性质。
(一)制订职员安置方案指导思想和标准。
其中标准部分应明确计算经济赔偿金等职员安置费用和理顺劳动关系基准日(经济赔偿金等职员安置费用计算,以相关部门同意企业改制方案之日为基准日;国家或省另有要求,从其要求)。
(二)政策依据。
依据改制具体情况,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关键有:《中国劳动法》、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相关深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通知》(中发〔〕12号)、《国务院相关深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通知》(国发〔〕36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相关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相关主动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意见通知》(中办发〔〕16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意见通知》(国办发〔〕96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资委相关深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实施意见通知》(国办发〔〕60号)等。
二、企业人员情况(一)改制前企业现有些人员基础情况。
1.在册职员××名,其中离岗退养人员××名。
2.离休人员××名、退休人员××名。
3.工伤(职业病)职员××名。
4.其它人员情况及人数等。
(二)改制后企业接收安置职员情况。
1.接收安置职员××名。
2.其中办理离岗退养职员××名、工伤(职业病)职员××名等。
《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
《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参考样本一、制定职工安置方案的指导思想、原则和主要政策依据改制前企业名称、所有制性质,××年××月××日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部门以××号文件(附后)批准改制为国有控股企业/非国有控股企业(国有持股比例,职工持股比例),改制后拟定企业名称、所有制性质。
(一)制定职工安置方案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其中原则部分应明确计算经济补偿金等职工安置费用和理顺劳动关系的基准日(经济补偿金等职工安置费用的计算,以有关部门批准企业改制方案之日为基准日;国家或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政策依据。
根据改制的具体情况,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发〔xx〕12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xx〕36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积极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xx〕16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xx〕96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xx〕60号)、《广东省养老保险条例》、《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决定》(粤发〔xx〕15号)、《广东省劳动合同管理规定》(粤府〔xx〕22号)、《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我省国有企业改制或退出市场后离休干部安置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委办〔xx〕36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分流安置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xx〕25号)、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印发〈参加省直社会保险统筹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后有关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劳社函〔xx〕396号)、《关于做好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移交工作的通知》(粤劳社函〔xx〕560号)、××市政府《××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方案》(××〔××〕××号),以及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制定的相关文件等。
2024年国企混改职工安置方案范文(2篇)
2024年国企混改职工安置方案范文1. 背景介绍随着我国经济发展的进一步深化和改革的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逐渐成为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
混改的实施对于提高国有企业的竞争力、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经济增长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在混改过程中,国企职工必然会受到一定的影响和冲击。
为了保障职工的权益,提高国有企业混改的可行性和社会稳定性,制定一套合理的职工安置方案势在必行。
2. 目标与原则(1)目标:确保国企职工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安置方案的实施要求企业的发展与员工的利益相平衡,寻找到企业与职工的共赢模式。
(2)原则:公平公正原则,根据职工不同的情况进行差异化的安置;灵活性原则,采取多样化的安置措施满足不同职工的需求;积极参与原则,职工应积极参与安置方案的制定和实施过程。
3. 安置方案设计(1)转岗安置:针对工龄在10年以上、年龄较为青壮的职工,可以进行岗位的转岗安置。
将这些职工通过职业培训和技能提升等方式转岗至其他国企或私营企业,确保职工能够平稳过渡到新的工作岗位。
(2)创业支持:对于有创业意愿和创业能力的职工,可以提供一定的创业支持,包括政策扶持、创业培训、融资支持等,帮助职工顺利实现创业梦想,减轻职工的就业压力。
(3)退休安置:对于年龄较大、工作经验丰富、即将退休的职工,可以提前安排退休并支付相应的养老金和退休金,确保职工的生活权益得到保障。
(4)培训再就业:对于一些技能较为单一、岗位需求较少的职工,可以通过培训提升其就业技能和竞争力,帮助他们顺利实现再就业。
(5)综合员工福利:无论是转岗安置还是创业支持,都要为职工提供一系列的福利待遇,包括一次性安置费、社会保险、住房补贴、医疗保险等,确保职工的基本生活保障。
4. 实施策略(1)建立安置方案审查机制:设立专门的安置方案审查机构,负责审核和批准各企业的职工安置方案。
审查机构应充分考虑职工的不同情况和需求,确保方案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2)加强企业与职工的沟通:国企在制定安置方案的过程中,应积极与职工进行沟通和交流,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确保方案的公平性和可行性。
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解决方案
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参考样本一、制定职工安置方案的指导思想、原则和主要政策依据改制前企业名称、所有制性质,××年××月××日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部门以××号文件(附后)批准改制为国有控股企业/非国有控股企业(国有持股比例,职工持股比例),改制后拟定企业名称、所有制性质。
(一)制定职工安置方案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其中原则部分应明确计算经济补偿金等职工安置费用和理顺劳动关系的基准日(经济补偿金等职工安置费用的计算,以有关部门批准企业改制方案之日为基准日;国家或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政策依据。
根据改制的具体情况,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发〔2002〕12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36 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积极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3〕16 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96 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60 号)、《广东省养老保险条例》、《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决定》(粤发〔2005〕15 号)、《广东省劳动合同管理规定》(粤府〔1995〕22 号)、《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我省国有企业改制或退出市场后离休干部安置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委办〔2003〕36 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分流安置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06〕25 号)、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印发〈参加省直社会保险统筹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后有关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劳社函〔2003〕396 号)、《关于做好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移交工作的通知》(粤劳社函〔2006〕560 号)、××市政府《××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方案》(××〔××〕××号),以及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制定的相关文件等。
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参考样本
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参考样本一、制定职工安置方案的指导思想、原则和主要政策依据改制前企业名称、所有制性质,××年××月××日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部门以××号文件(附后)批准改制为国有控股企业/非国有控股企业(国有持股比例,职工持股比例),改制后拟定企业名称、所有制性质。
(一)制定职工安置方案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其中原则部分应明确计算经济补偿金等职工安置费用和理顺劳动关系的基准日(经济补偿金等职工安置费用的计算,以有关部门批准企业改制方案之日为基准日;国家或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政策依据。
根据改制的具体情况,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发〔2002〕12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36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积极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3〕16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96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60号)、《广东省养老保险条例》、《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决定》(粤发〔2005〕15号)、《广东省劳动合同管理规定》(粤府〔1995〕22号)、《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我省国有企业改制或退出市场后离休干部安置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委办〔2003〕36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分流安置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06〕25号)、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印发〈参加省直社会保险统筹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后有关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劳社函〔2003〕396号)、《关于做好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移交工作的通知》(粤劳社函〔2006〕560号)、××市政府《××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方案》(××〔××〕××号),以及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制定的相关文件等。
2024年国企混改职工安置方案范文(3篇)
2024年国企混改职工安置方案范文____年国企混改职工安置方案一、背景分析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是我国改革开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途径。
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核心是通过引入非国有资本,促进国有企业的市场化、法人化改革,提高国有企业的竞争力和效益,推动我国经济转型升级。
然而,混合所有制改革过程中,必然会导致部分国有企业老职工的流动和安置问题,如何妥善解决这一问题,是当前国有企业混改面临的重要课题。
二、目标设定根据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原则和目标,以确保混改过程中职工权益的保护为核心,安置重点聚焦在混改涉及的职工上,力争实现以下目标:1. 充分尊重职工意愿,确保职工合法权益:坚持职工自愿原则,任何安置方案都应充分尊重职工意愿,并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2. 公平公正进行安置,避免职工被边缘化:安置方案应公平公正,避免任何形式的歧视,避免将职工边缘化,保障职工的就业权益和发展空间。
3. 提供多元化的职业发展机会:根据职工的不同需求和能力,提供多元化的职业发展机会,鼓励职工积极适应新的工作环境和岗位需求,实现职业转型和个人发展。
三、安置方案设计1. 安置原则(1) 精细化分析,个性化安置:针对不同国企混改项目的特点和职工的不同情况,制定个性化的安置方案,确保安置策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2) 充分沟通,广泛征求意见:在制定安置方案的过程中,加强与职工和相关方面的沟通和联系,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确保安置方案的公平公正性,增加方案的可行性和可持续性。
(3) 优先就业,分层安置:优先考虑职工的就业需求,按照各职工的年龄、学历、工作经验等情况进行分层安置,保证职工的就业和发展。
2. 安置措施(1) 就业安置:为失业的职工提供就业机会,积极对接劳动力市场资源,争取安排职工在新企业或机构就业。
同时,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过程中涉及的长期绩优职工在后续安排中享受优先就业权益。
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三篇
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三篇篇一: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众所周知,职工安臵问题是目前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的一个重点和难点。
职工安臵方案的制订也将直接关系到企业改制的成功与否。
下面,笔者试从七个方面阐述制订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臵方案时所涉及的主要内容及相关法律依据:一、对改制企业职工情况的定位及安臵办法由于我国劳动制度从新中国建立后经历过重大变革,国有企业特别是历史悠久的老国有企业内部的职工劳动关系极为复杂。
我国颁布了•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国有企业的用工制度由固定工制改变为劳动合同制。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国有企业职工又出现了待岗、下岗、进再就业中心等情况,在改革的推进过程中,再就业中心又被统一的社会失业保险机制所取代。
因此,在一个老国有企业中必然存在着各种复杂的企业与职工的劳动情况,只有理清这些关系,根据不同的具体情况制订不同的安臵措施才能真正顺利、稳妥地安臵企业的每一位职工。
下面,笔者将就通常会遇到的几种情况以及处理的相关政策法律依据进行讨论:1.与企业保持正常劳动合同关系的在岗职工:企业有权根据自身改制的实际需要,与这部分职工变更劳动合同关系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若企业欲与这部分职工解除劳动关系,通常的做法及法律依据为(1)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法律依据:*•劳动法‣第26条第3款:“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改制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改制企业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劳动部关于企业实施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改革中履行劳动合同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XX]34号)第2条:“二、在企业实施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改造过程中,与职工经协商确实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按照•劳动法‣第二十六条(三)项的规定办理。
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
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1. 引言在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为了确保职工的合法权益和就业安置问题,制定本职工安置方案,旨在规范改制过程中的安置工作,保障职工的利益。
2. 职工安置范围本方案适用于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所有被裁员工,包括各级岗位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生产人员等。
3. 安置原则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平等、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职工安置,注重职工个人的特殊情况和能力特长。
4. 安置流程4.1 职工登记改制企业应组织相关人员对职工进行登记,包括个人基本信息、教育背景、技能特长、工作经验等。
4.2 职工评估通过制定评估标准、开展能力测试等方式,对职工的能力和岗位适应性进行评估。
4.3 工作岗位匹配根据职工的能力和岗位适应性评估结果,为职工匹配适当的工作岗位。
4.4 岗前培训为新岗位提供培训机会,提升职工的技能和胜任能力,使其能够胜任新工作。
4.5 安置方案确认经过岗位匹配和培训后,改制企业和职工共同商定安置方案,并签订相关协议。
5. 安置方式5.1 内部安置优先考虑在改制企业内部为职工安排新的工作岗位,根据职工的技能和能力,安排适当的岗位。
5.2 外部安置对于无法在改制企业内部安排到新岗位的职工,改制企业将积极协助职工在外部寻找新的就业机会,提供就业推荐、职业规划等支持。
6. 安置补偿根据职工的服务年限、工资水平和个人能力等综合因素,对职工进行公平合理的补偿。
补偿方式可以包括一次性补偿金、月退休金、就业补助金等。
7. 岗位保障为了保障职工的就业权益,改制企业将积极与外部企业、机构合作,争取为职工提供优质的工作机会和岗位保障。
8. 后续服务改制企业将建立健全的后续服务机制,为职工提供职业培训、求职指导、职业规划等支持服务,帮助职工实现职业发展和就业稳定。
9. 附件9.1 职工基本信息登记表9.2 职工能力评估表9.3 安置方案协议书10. 法律名词及注释10.1 国有企业改制:指国家通过各种方式对国有企业的产权进行重组、调整、变更等操作。
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
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1.引言本文档旨在为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的职工安置制定详细的方案。
改制职工安置是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旨在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确保改制过程稳定有序,促进企业和职工共同发展。
2.职工安置原则2.1 优先安排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法规,优先安排符合条件的职工在改制企业或其他企业就业,充分发挥职工的技能和经验。
2.2 市场化安置对于无法继续工作的职工,采取市场化方式安置,提供职业培训、就业援助和创业扶持等服务,帮助职工实现再就业或自主创业。
2.3 公平公正职工安置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原则,严禁任何形式的歧视和压迫,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3.职工安置方案3.1 人员调整针对改制企业需要减少人员的情况,通过内部岗位调整和自愿离职等方式进行人员调整。
确保职工的安置不影响企业正常运营。
3.2 再就业安置根据不同职工的年龄、学历、技能等情况,通过职业培训、岗位匹配等方式帮助职工实现再就业。
3.3 创业扶持针对具备创业意愿和能力的职工,提供创业培训、项目推荐、贷款支持等扶持政策,帮助职工实现自主创业。
3.4 经济补偿对于无法再就业或创业的职工,根据相关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确保职工的基本生活权益。
4.职工安置推进机制4.1 领导小组成立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领导小组,负责职工安置方案的制定、推进和评估工作。
4.2 监督机制建立职工安置的监督机制,确保安置方案的落实和执行情况的监管。
4.3 沟通渠道建立畅通的沟通渠道,及时了解职工的需求和问题,并及时解决。
5.附件本文档涉及的附件包括:职工安置申请表、职业培训计划、创业扶持政策等。
6.法律名词及注释6.1 国有企业改制:指国家对国有企业进行产权的重组、改革或转让的过程。
6.2 职工安置:指在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为职工提供合适的岗位、就业或创业机会,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6.3 再就业:指职工在失去原有工作后,重新找到合适的工作岗位。
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
【导语】国有企业建⽴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的制度创新,那么企业改制如何制定⼀个员⼯安置⽅案呢?以下是整理的企业改制职⼯安置⽅案,欢迎阅读!【篇⼀】企业改制职⼯安置⽅案 经太原市迎泽区委、区政府的批准,太原⽩鹭⽂具⼚进⾏国有企业改制⼯作。
随着企业所有制结构的调整,劳动关系发⽣了新的变化。
为了推动国企改制的顺利进⾏,切实维护⽤⼈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建⽴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根据市政府《关于推进我市国有企业建⽴多元投资主体的指导意见》(并政发[2000]81号)及其实施细则(并经[2001]56号)、太原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国有⼯交、商贸企业改⾰的实施意见》(并发[2004]1号)以及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出以下职⼯安置⽅案。
⼀、企业职⼯情况 1、截⾄2004年5⽉30⽇,企业职⼯⼈数为255⼈。
2、离退休⼈员109⼈,全部为退休⼈员。
3、在职职⼯146⼈,其中在岗⼈员107⼈,不在岗⼈员39⼈。
其中1986年9⽉30⽇前参加⼯作的职⼯113⼈,1986年9⽉30⽇后参加⼯作的职⼯33⼈。
4、内退职⼯5⼈。
5、特殊职⼯1⼈,是⼯伤职⼯。
6、职⼯遗属3⼈。
⼆、安置的指导思想和依据 略 三、职⼯安置的原则、思路及形式 (⼀)安置的原则 职⼯安置实⾏充分尊重职⼯意愿、企业友情操作、区别合理对待的原则,做到服从分配有岗位,置换⾝份有补偿,内部退养有保障。
改制后的新公司应负责安置原企业职⼯。
在改制中由于资产重组,⽤⼈主体发⽣变化,原企业与职⼯解除劳动合同,由改制后的企业代为⽀付经济补偿⾦;新企业与原企业职⼯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重签劳动合同,负责续接各种保险,并由劳动⾏政主管部门进⾏鉴证。
(⼆)安置的思路 1、改制后的企业与职⼯实⾏双向选择,对不进⼊改制企业的职⼯,由企业按国家规定⽀付职⼯经济补偿⾦、⽣活补助费或⼀次性安置费,原企业依法与职⼯解除劳动关系。
对进⼊改制企业的职⼯也要调整劳动关系,由改制后的企业与职⼯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其经济补偿⾦可在职⼯⾃愿的基础上转为对改制企业的债权或股权。
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样本)43375
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样本)阅读选项: 自动滚屏[左键停止]作者: 来源:湖南长沙律师网阅读: 770一、制定职工安置方案的指导思想、原则和主要政策依据改制前企业名称、所有制性质,××年××月××日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部门以××号文件(附后)批准改制为国有控股企业/非国有控股企业(国有持股比例,职工持股比例),改制后拟定企业名称、所有制性质。
(一)制定职工安置方案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其中原则部分应明确计算经济补偿金等职工安置费用和理顺劳动关系的基准日(经济补偿金等职工安置费用的计算,以有关部门批准企业改制方案之日为基准日;国家或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政策依据。
根据改制的具体情况,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发〔2002〕12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36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积极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3〕16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96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60号)、《湖南省养老保险条例》、《湖南省工伤保险条例》、《湖南省失业保险条例》、《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决定》、《湖南省劳动合同管理规定》、《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我省国有企业改制或退出市场后离休干部安置管理工作的通知》、《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分流安置工作意见的通知》、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印发〈参加省直社会保险统筹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后有关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关于做好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移交工作的通知》、××市政府《××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方案》(××〔××〕××号),以及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制定的相关文件等。
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设计(样本)
适用文档国有公司改制员工布置方案〔样本〕一、拟订员工布置方案的指导思想、原那么和主要政策依照改制前公司名称、所有制性质,××年××月××日经××国有财产监察管理委员会 / 受权部门以××号文件〔附后〕赞同改制为国有控股公司 / 非国有控股公司〔国有持股比率,员工持股比率〕,改制后制定公司名称、所有制性质。
〔一〕拟订员工布置方案的指导思想和原那么。
此中原那么局部应明确计算经济赔偿金等员工布置花费和理顺劳动关系的基准日〔经济赔偿金等员工布置花费的计算,以有关部门赞同公司改制方案之日为基准日;国家或省还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政策依照。
依据改制的详细状况,依照有关的法律法例和政策,主要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 、?中共中央国务院对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 〔中发〔 2002〕12 号〕、?国务院对于进一步增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 2005〕 36 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对于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对于踊跃推动公司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效力工作的建议的通知?〔中办发〔 2003〕 16 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有财产监察管理委员会对于标准国有公司改制工作建议的通知? 〔国办发〔 2003〕96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资委对于进一步标准国有公司改制工作实行建议的通知?〔国办发〔 2005〕 60 号〕等。
二、公司人员状况〔一〕改制前公司现有人员根本状况。
1.在册员工××名,此中离岗退养人员××名。
2.离休人员××名、退休人员××名。
3.工伤〔职业病〕员工××名。
4.其余人员状况及人数等。
〔二〕改制后公司接收布置员工状况。
1.接收布置的员工××名。
2024年公司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
2024年公司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引言:随着时代的变迁,经济的发展,公司国有企业改制已经成为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
在改制过程中,涉及到大量职工的安置问题。
为了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合理安置职工,特制定本方案,具体安排如下。
一、改制前准备工作:1.成立改制领导小组,负责方案的制定、实施和监督;2.全面摸底职工基本情况,包括人数、岗位、年龄、技能等信息;3.开展职工培训和转岗工作,提高职工的技能和就业能力;4.与相关部门沟通,做好相关手续的办理;5.组织召开职工大会,向职工宣介改制方案和安置政策。
二、职工安置原则和政策:1.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在安置职工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确保每位职工得到公正待遇;2.强调岗位转换和转岗培训:公司将为那些符合条件的职工提供岗位转换和转岗培训的机会,帮助职工适应新的工作环境;3.尊重职工意愿:公司将尊重职工的意愿,根据职工个人的意愿和能力,协助职工寻找新的就业机会;4.优先安置原则:公司将优先安置那些老龄职工、残疾人、退役军人和有特殊困难的职工;5.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公司将依法保障职工的工资、社保和其他合法权益,确保职工的利益不会受损。
三、职工安置具体措施:1.留用职工:(1)将根据企业发展的需要,留用一部分具有优秀工作表现和专业技能的职工;(2)留用职工将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被分配到新的岗位上,并进行必要的培训;(3)留用职工的待遇不会因改制而降低,应按照实际岗位和表现调整薪酬。
2.再就业安置:(1)针对未被留用的职工,将积极组织开展再就业服务,为职工提供就业信息和就业指导;(2)公司将与政府有关部门合作,开展就业专场招聘会,为职工提供更多就业机会;(3)根据职工的特长和职业技能,帮助职工进行职业转型,并提供必要的转岗培训。
3.创业支持:(1)鼓励并支持愿意创业的职工申请创业贷款,并提供相应的贷款担保措施;(2)提供创业培训和咨询服务,帮助职工掌握创业所需的技能和知识;(3)开展创业项目评选和创业大赛,为职工提供展示自己才华的机会。
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
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篇一:葫芦岛市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葫芦岛市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txt始终相信,这世间,相爱的原因有很多,但分开的理由只有一个--爱的还不够。
人生有四个存折:健康情感事业和金钱。
如果健康消失了,其他的存折都会过期。
葫芦岛市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为了推动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规范企业在改制中的劳动关系,积极做好职工安置工作,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加快经济发展和老工业基地振兴为目标,积极做好职工安置工作,确保国有企业改制平稳过度,促进企业的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
二、工作目标国有企业在改制中,要积极开发就业岗位,妥善安置职工,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不能因职工安置问题而影响改制进程,确保企业改制积极稳妥地推进。
三、安置原则1、企业改制后,通过积极开发就业岗位,接收原企业职工总数的70%以上,并按规定重新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
2、企业新招用人员,应优先从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中择优录用。
3、改制为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的企业,采取职工自愿入股,不影响劳动关系的建立。
四、安置办法1、对有就业愿望,具备相应劳动技能,身体健康的原企业职工,改制后企业应继续留用。
职工与原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与改制后企业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2、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含5年)或工龄满30年的,根据本人的自愿可以实行企业内部退养。
实行企业内部退养人员,不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由企业按现行规定发给生活费,并按规定继续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正式办理退休手续。
本人不愿实行企业内部退养的,企业需要上岗的,由企业安排工作。
本人自愿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按规定领取经济补偿金。
3、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
凡男满60周岁,女工人满50周岁,女干部满55周岁,1992年6月30日前参力口工作,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0年,1992年7月1日后参力口工作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的,均可办理正式退休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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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样本)一、制定职工安置方案的指导思想、原则和主要政策依据改制前企业名称、所有制性质,××年××月××日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部门以××号文件(附后)批准改制为国有控股企业/非国有控股企业(国有持股比例,职工持股比例),改制后拟定企业名称、所有制性质。
(一)制定职工安置方案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其中原则部分应明确计算经济补偿金等职工安置费用和理顺劳动关系的基准日(经济补偿金等职工安置费用的计算,以有关部门批准企业改制方案之日为基准日;国家或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政策依据。
根据改制的具体情况,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发〔2002〕12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36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积极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3〕16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96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60号)等。
二、企业人员状况(一)改制前企业现有人员基本情况。
1.在册职工××名,其中离岗退养人员××名。
2.离休人员××名、退休人员××名。
3.工伤(职业病)职工××名。
4.其他人员情况及人数等。
(二)改制后企业接收安置职工情况。
1.接收安置的职工××名。
2.其中办理离岗退养职工××名、工伤(职业病)职工××名等。
三、职工安置办法(一)职工安置。
1.改制企业(以改制为非国有法人控股企业,即在企业的全部资本中国家资本、股本所占比例等于或小于50%的企业为例)依据《劳动法》、省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分流安置工作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的规定,对符合条件的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给予经济补偿金。
解除职工人数为××名,其中安置到改制后企业的××名,分流到社会的××名。
2.经济补偿标准和支付办法。
(1)企业按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省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分流安置工作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的规定,对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按职工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按单位正常生产(工作)情况下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计算。
其中,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本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本企业月平均工资计发,且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月平均工资或企业月平均工资高于单位所在地上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按单位所在地上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标准计发。
如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除经济补偿金外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本企业的平均工资为×××元,实行此办法解除劳动关系并分流到社会的职工××人,总工龄为××年,经济补偿金平均月工资为××元,经济补偿金总额为×××万元,医疗补助费为××万元;解除劳动关系并安置到改制后非国有法人控股企业的职工××人,总工龄为××年,经济补偿金平均月工资为××元,经济补偿金总额为×××万元,医疗补助费为××万元。
(2)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职工,经原企业与职工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时可将经济补偿金转为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以及一次性计发生活费,不足部分由原企业与职工协商解决。
一次性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以所在地级以上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及年递增5%的幅度为缴费基数,按距法定退休年龄前的年限和缴费时的费率计算。
一次性缴纳的医疗保险费,按所在地级以上市的规定执行。
一次性计发的生活费,按不低于所在地失业保险金月标准和距法定退休年龄前的月数计算。
实行此办法安置的职工××名,总工龄为××年,费用××万元。
3.(如改制为国有法人控股企业,即国家资本、股本所占比例大于50%的)变更劳动合同的职工××名,职工在改制前企业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改制后企业的工作年限。
4.改制后的企业原则上接收安置原企业的××名职工,占改制后企业职工人数的××%。
(二)离岗退养人员安置。
1.改制前原已办理离岗退养人员××名。
2.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职工,经企业与职工协商一致,办理离岗退养的职工××名。
离岗退养期间,企业依法发放生活费,企业和离岗退养人员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达到退休年龄后企业为离岗退养人员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养老保险待遇(其中省属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的,其内退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费××万元,社会保险费××万元,共××万元,可从国有净资产中支付)。
(三)退休人员安置。
1.本企业××名退休人员的安置办法将按《关于做好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移交工作的通知》要求办理移交属地管理手续和《中央、省属企业退休人员移交街道管理服务备案表》要求办理依托企业管理手续。
2.移交相关资金费用预提及支付办法,按接收方××市政府××号文件规定项目标准计算,退管活动经费××万元,支付××县(区)退管机构(依托管理办法的应明确预留方式);××名退休人员需支付计划生育奖励金,每人××万元,共××万元。
总费用为××万元。
(四)离休人员安置。
1.离休人员人数。
2.(如改制为非国有法人控股企业的)经×××老干局同意,离休人员移交×××老干局管理。
3.离休人员的各项安置费用及依据、总额(具体与当地老干局联系)。
(五)参加社会保险情况和社会保险关系接续。
1.在××社保局(或社保中心)参加了养老、失业、工伤、生育等各项社会保险,缴纳各项社保费情况(附《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表》)。
2.欠缴社保费××万元,从企业转让的国有产权收益中支付(收益不足以支付的,不足部分由资产经营公司、授权经营企业集团统筹解决)。
3.企业改制过程中将积极做好职工社会保险关系的理顺和接续工作,并为分流人员办理停保及申请有关待遇手续,切实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企业改制后在××社保局(或社保中心)继续为职工参加养老、失业、工伤、生育等各项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六)参加医疗保险。
1.改制前××名职工在××医保经办机构参加了医疗保险。
2.按照××市《××××》(××〔××〕××号)第××条的规定(附具体文件),对距退休年龄10年(或当地政府规定的其他年限)内且解除劳动关系的××名职工计缴过渡性基本医疗保险金××万元,及其他医疗保险费用××万元。
3.按照××市《××××》(××〔××〕××号)第××条的规定(附具体文件),××名退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需一次性缴交过渡性医疗保险金××万元,重大疾病补助金××万元,共××万元。
(七)工伤(职业病)职工安置。
1.工伤(职业病)职工××名,安置办法及总费用。
2.其中1-4级工伤职工人数(附花名册)、预留费用的依据及金额。
3.其中5-6级工伤职工人数(附花名册)、预留费用的依据及金额。
4.7-10级工伤职工人数(附花名册)、安置办法、所需费用。
(八)拖欠职工的劳动保障费用。
1.经确认拖欠职工工资××万元,在改制前一次性付清。
2.经确认拖欠职工集资款××万元,在改制前一次性付清。
3.经确认拖欠职工医疗费××万元,在改制前一次性付清。
4.经确认挪用职工住房公积金××万元,在改制前一次性付清。
(九)总费用及资金来源。
1.职工安置所需总费用××万元。
2.职工安置费用按照《××××》(××〔××〕××号)的规定,从×××中支付。
四、职工大会(或职代会)审议职工安置方案经××年××月××日职工大会(或职代会)审议通过,职工大会(或职代会)决议(可参考《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参考样本》)及相关资料附后。
五、有关事项方案中有关条款如与国家、省有关政策规定相违背的,以国家、省的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本方案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查批准后方能实施。
备注:企业或其主管部门应提交的材料:1.企业主管部门请求劳动保障部门对职工安置方案进行审核的公函,没有主管部门的由企业直接出具公函;2.职工安置方案(含退休人员移交社会化管理服务实施方案及退休人员移交街道管理服务备案表或依托企业管理备案表);3.职代会或职工大会审议资料,包括企业职代会或职工大会的签到表、会议记录以及投票结果、会议决议;4.其他对职工安置有关情况进行补充、说明的资料;5.改革的文件依据以及涉及的政策法规,包括有关部门批准企业改革的书面意见,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或改制的文件依据、涉及的政策法规及具体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