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航法规基础培训
适航培训目标
适航培训目标适航(airworthiness)是指航空器在设计、制造、运营和维护过程中满足适航要求,以确保其安全、可靠和可飞行的能力。
适航培训是指为了让相关人员了解适航相关知识和技能,并能够在实践中有效应用这些知识和技能,以保障航空器的适航性。
适航培训的目标是使相关人员掌握以下内容:第一,了解适航的基本概念和原理。
适航是一种工程伦理,其目的是保证航空器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相关人员要了解适航的基本概念、适航要求的来源,以及适航工程的原理和方法,才能够深入理解适航培训的内容和目标。
第二,掌握适航的法规和标准。
适航领域有许多国际和国内的法规和标准,如ICAO(国际民用航空组织)和FAA(美国联邦航空局)等制定的适航法规和标准。
相关人员需要了解这些法规和标准的具体内容,以及其在具体实践中的应用。
第三,了解适航管理的原则和方法。
适航管理是指对航空器适航性的管理和控制,包括适航规划、适航设计、适航制造、适航运营和适航维护等方面。
相关人员需要了解适航管理的原则和方法,以便能够在实践中进行适航管理工作。
第四,熟悉适航的相关技术和工具。
适航工作需要使用一些专门的工具和技术,如适航分析、适航试验和适航验证等。
相关人员需要掌握这些技术和工具的使用方法,以便能够进行适航工作。
第五,培养适航意识和责任感。
相关人员需要培养适航意识,即对适航的重要性和需求有清楚的认识,并且能够将其体现在实际工作中。
同时,还需要培养适航责任感,即对适航工作负有责任,并积极参与到适航工作中去。
总的来说,适航培训的目标是让相关人员全面了解适航相关知识和技能,能够在实践中应用这些知识和技能,从而保障航空器的适航性。
只有全面掌握了适航的基本概念和原理,了解适航的法规和标准,熟悉适航管理的原则和方法,掌握适航的相关技术和工具,并培养起适航意识和责任感,相关人员才能够更好地完成适航工作,确保航空器的安全和可靠。
适航培训计划怎么写的啊
适航培训计划怎么写的啊1. 背景介绍适航培训是指针对飞行员、飞行员学员、飞行员领导者、飞行教员和适航审核员等从事适航方面工作的人员的专业技能培训。
适航培训的目标是提高人员的适航知识和技能水平,保障飞行安全和适航合规。
2. 培训对象本次适航培训计划的培训对象主要包括以下几类人员:- 飞行员- 飞行员学员- 飞行员领导者- 飞行教员- 适航审核员3. 培训内容适航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适航相关法规和规定- 飞行器适航要求和规范- 适航管理体系和流程- 适航审核和执法- 飞行安全管理4. 培训方式本次适航培训计划采用多种培训方式,主要包括:- 线下课堂培训- 实地考察- 模拟训练- 网络学习5. 培训计划根据培训内容和培训对象的实际情况,制定了详细的适航培训计划,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阶段:第一阶段:准备阶段(1个月)- 制定适航培训计划- 确定培训课程和教材- 筛选培训讲师和教学场地第二阶段:理论培训阶段(3个月)- 针对不同培训对象组织适航相关法规和规定、飞行器适航要求和规范、适航管理体系和流程等理论课程培训- 组织实地考察和模拟训练第三阶段:实战培训阶段(2个月)- 针对不同培训对象组织适航审核和执法、飞行安全管理等课程的实地演练和模拟训练- 开展网络学习和远程教育6. 培训成果评估为了有效评估培训成果,本次培训计划设立了专门的评估机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培训考核- 培训成绩评定- 培训效果评估7. 培训总结和改进为了不断提高适航培训的质量和水平,本次培训计划在培训结束后将进行总结和改进,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培训效果总结- 培训问题反馈- 培训改进计划制定8. 结语适航培训是为了提高飞行员、飞行员学员、飞行员领导者、飞行教员和适航审核员等人员的适航知识和技能水平,保障飞行安全和适航合规。
通过本次适航培训计划的执行,我们相信可以有效提高培训对象的适航水平,确保飞行安全和适航合规。
适航管理及相关法规课件
适航管理及相关法规课件第一章适航管理概述1.1 适航管理的定义适航管理是指对航空器的设计、生产、维修、运营等过程进行全面管理的一项工作。
适航管理的目的是确保航空器的安全、适用性和性能符合国际和国内的法规要求,保障乘客和机组人员的生命安全。
1.2 适航管理的重要性适航管理对于航空器的安全和正常运行具有重要意义。
任何适航管理方面的疏漏都可能导致事故发生,因此适航管理必须得到高度重视。
1.3 适航管理的原则- 遵守适航法规:适航管理必须严格遵守国际航空组织(ICAO)和民航总局制定的适航法规和标准。
- 过程控制:适航管理应该在航空器的整个生命周期中对设计、生产、维修和运营等过程进行全面的控制和监管。
- 持续改进:适航管理需要不断进行改进和优化,以适应航空技术和市场的发展变化。
第二章适航管理法规2.1 民航总局适航管理法规民用航空局发布了《民用航空适航管理条例》,规定了适航管理的基本要求和相关程序,包括适航证书的申请和颁发、设计和生产审定、适航标准和规范等方面。
2.2 国际适航法规国际航空组织(ICAO)发布了《适航规范和标准》,其中包括了适航认证、航空器设计和生产、维修和运行等各个方面的要求。
我国作为ICAO成员国,必须严格遵守这些国际适航法规。
第三章适航管理的主要内容3.1 适航设计和生产航空器的设计和生产必须符合国家的适航标准,包括飞机结构强度、飞机系统、航空电子设备等各个方面的要求。
同时需要进行设计审查和型号认证。
3.2 适航维修航空器的维修必须按照维修手册和适航要求进行,并且需要合格的维修人员和设备进行维修工作。
适航维修还需要进行适航审定和适航检查等程序。
3.3 适航运营航空公司必须确保航空器的适航状态符合法规要求,并对飞行员和机组人员进行适航培训。
航空器的运营必须在适航要求之内进行,确保飞行安全。
第四章适航管理实践案例分析4.1 适航管理不良事件案例分析通过案例分析适航管理不良事件,总结教训,提出改进方案,以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适航管理及相关法规课件
适航管理及相关法规课件第一部分适航管理概述一、适航管理的定义适航管理是指对航空器适航条件和适航要求的监督管理,是确保航空器安全飞行的重要环节。
适航管理涉及到适航设计、制造、维修、运行以及适航监管等一系列环节,其目的在于保障航空器的适航性,保障空中飞行和地面运行的安全。
二、适航管理的重要性适航管理直接关系到航空器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对保障飞行人员和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在适航管理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相关法规和标准,保证航空器的设计、制造、维修和运行均符合规定的适航要求,确保飞行操作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第二部分适航管理相关法规体系一、国际民用航空组织(ICAO)相关法规ICAO是制定国际民航法规的权威组织,其《国际民航公约》已成为各成员国遵循的指导原则。
ICAO的相关法规主要包括《适航审定手册》(Part21),《适航要求》(Part23/25/27/29),《适航体系要求》(Part21 Subpart-J)等。
二、美国联邦航空管理局(FAA)相关法规FAA是世界上最具影响力的航空管理机构之一,其制定的适航管理相关法规被广泛采用。
其中包括了《适航标准》(14 CFR Part 21/23/25/27/29),《适航审定规程》(14 CFR Part 183)等。
三、欧洲航空安全局(EASA)相关法规EASA是欧洲联盟成员国共同管理的航空安全机构,负责制定和执行适航管理相关法规。
EASA的法规体系主要包括《适航要求》(CS-23/25/27/29),《适航规章》(Part-21)等。
第三部分适航管理流程及要点一、适航设计阶段在航空器的设计阶段,应满足适航法规和标准要求,制定符合适航规范的设计方案,并进行适航审定,以确保航空器的适航性能和安全性能。
二、适航制造阶段航空器的制造要符合适航设计的要求,实施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体系,确保航空器的构造、系统和设备满足适航条件。
三、适航维修阶段航空器的维修工作必须按照适航维修规程进行,维修人员需具备相应的适航技术资格和经验,维修材料及工具必须符合适航标准。
SJT-001 民航规章、适航管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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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规章概述
对于通用航空运营人,则完全按照CCAR-91部进行运行管理 CCAR-91部运行的航空器在适航维修和仪表设备管理上相对
公共航空运输采用较为宽松的政策,如:
- 允许持有维修人员执照的个人为拥有飞机的个人和企业维护放行飞机 - 驾驶员可以对飞机进行预防性维修(航前、航后)后放行飞机
- 任何人不得运行未处于适航状态的民用航空器 - 航空器的机长负责确认航空器是否处于可实施安全飞行的状态。当航空器的 机械、电子或结构出现不适航状态时,机长应当中断该次飞行
91.11民用航空器飞行手册、标记和标牌要求
- 飞机上应有经局方批准的现行有效的飞机飞行手册。这些手册应当使用机组 能够正确理解的语言文字 - 民用航空器应当满足CCAR-45部规定的国籍标志、登记标志和标识要求方可 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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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AR-91 D 维修要求
91.319 飞机记录的保存
- 不论维修工作由谁实施,应获得并按期限保存飞机维修和改装记录。 -翻修记录应保存至该工作被等同范围和深度的工作所取代;其它记录至少2年; -飞机技术记录应保存至飞机出售或永久性退役后一年,飞机出售时飞机技术记 录和维修记录应随同飞机转移。 -应保证所有的维修记录可以提供给局方或国家授权的安全调查机构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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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AR-91 D 维修要求
91.317 飞机技术记录
-为每架飞机建立飞机技术记录,以连续记录飞机有关的技术信息。 -飞机技术记录应包括: (1) 飞机的型号和国籍登记号; (2) 以当地时间或国际标准时间记录的飞机每次飞行时间和发动机运转时间; (3) 机组发现的缺陷和工作不正常情况及所采取的修复措施; (4) 油料添加记录; (5) 飞机使用超限记录和采取的特殊检查措施; (6) 每次完成维修和改装的日期、项目、实施人员或单位、批准恢复使用人员 (包括姓名、签名和执照编号); (7) 适航指令执行记录。 - 飞机技术记录的格式应固定,并需要飞行机组填写和了解的内容应放置在驾 驶舱内, - 应妥善保存飞机技术记录,建立有效的备份措施
适航法规基础培训
适航法规基础培训一、引言适航法规是指适航性认证和适航性监管的法规,它是保证航空器安全性和航空器在航空活动中的适航性的基础。
适航法规基础培训是航空领域的一项重要培训内容,旨在使参与航空器设计、制造、维修、运营等工作的人员熟悉适航法规的要求,保证航空器的安全运行。
二、适航法规的概念和作用适航法规是指航空当局制定并执行的规章和标准,它包括国家法律法规、国际民航组织(ICAO)的规定、适航标准等。
适航法规的主要作用是确保航空器在设计、制造、维修、运营等各个环节中符合安全性要求,为航空器的适航性提供法律保障。
三、适航法规的分类适航法规可以分为适航性认证法规和适航性监管法规两大类。
适航性认证法规主要规定了航空器设计、制造和改装的适航性要求,包括适航标准、适航指令、适航规则等。
适航性监管法规主要规定了航空器在运营过程中的适航性要求,包括航空器维修规则、航空器运行规则、航空器登记规则等。
四、适航法规的重要性适航法规对航空器的适航性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适航性认证法规确保了航空器在设计、制造和改装过程中的安全性,保证了航空器可以正常运行。
适航性监管法规则规范了航空器的维修、运行和登记等工作,保证了航空器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
五、适航法规培训的内容适航法规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适航法规的基本概念和分类;2. 适航法规的法律法规依据,包括国家法律法规和国际组织规定;3. 适航性认证法规的要求,包括适航标准、适航指令、适航规则等;4. 适航性监管法规的要求,包括航空器维修规则、航空器运行规则、航空器登记规则等;5. 适航法规的执行和监管机制,包括适航性认证的程序和适航性监管的流程。
六、适航法规培训的意义和目的适航法规培训的意义在于提高从业人员对适航法规的理解和应用能力,减少适航性认证和适航性监管过程中的错误和疏漏,保证航空器的安全性。
适航法规培训的目的是使从业人员熟悉适航法规的要求,掌握适航性认证和适航性监管的基本知识和技能,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适航法规培训测试(国航)
适航法规培训测试TEST - Legislation Training1 EASA is ( A )A.European Aviation Safety AgencyB.European Airworthiness Safety AgencyC.European Airworthiness Supervise Agency2 Foreign Part-145 MRO doesn't report the Occurrence reporting to?( B )A.EASAB.NAAC.Operator or customer3 Regulation NO.1321/2014 is an Implementing rules for ( B )A.Initial AirworthinessB.Continuing AirworthinessC.Both of them4 In Regulation NO.1321/2014,Part-M,Part-145,Part-66 and Part-147 are ( A )A.Hard lawsB.Soft lawsC.both A and B5 The content of MSDS includes ( B )A.hazards summarizing, fire-fighting measures,accidental release measures,handling and storage,first-aidB.hazards summarizing, fire-fighting measures,accidental release measures,handling and storage,first-aid,disposal,ingredientsC.accidental release measures,handling and storage,first-aid,disposal,ingredients6 The content in Part-145 related to ( B )A.certifying staff licensesB.maintenance organization approvalC.continuing airworthiness approval7 Considering the scope, the continuing airworthiness of aircraft, including any component for installation thereto, which are ( C )A.registered in a Member State, unless their regulatory safety oversight has been delegated to a third country and they are not used by an EU operator;B.registered in a third country and used by an EU operator, where their regulatory safety oversight has been delegated to a Member State;C.A + B8 The competent authority for XJAMB is ( B )A.NAAB.EASAC.EU9 Which one is NOT right about the safety and quality policy? ( C )A.The primary objectives of the quality system are to enable the organisation to ensure that it can deliver a safe product and that organisation remains in compliance with the requirements.B.An essential element of the quality system is the independent audit.C.The independent audit checks some aspects of the organisation’s ability to carry out all maintenance to the required standards10 Class System to be used for the Approval of Maintenance Organizations are ( A )A:Aircraft,B:Engines,C:Components other than complete Engines or APUs,D:Specialized servicesA. A,B,C,DB. A,B,CC. A,B,D11.An application for the issue or change of an approval shall be made to the competent authority on an ( B )A.EASA Form 1B.EASA Form 2C.EASA Form 412 Which one is NOT right about the facility requirement? ( C )A.For base maintenance of aircraft, aircraft hangars are both available and large enough to accommodate aircraft on planned base maintenance;B.Office accommodation is provided for the management of the planned work referred to in point (a), and certifying staff so that they can carry out their designated tasks in a manner that contributes to good aircraft maintenance standards.C.It's not necessary that dust and any other airborne contamination are kept to a minimum and not be permitted to reach a level in the work task area.13 The accountable manager shall appoint ( A ) with responsibility for monitoring the quality system, including the associated feedback systemA.quality managerB.maintenance managerC.certifying staff14 哪一种情况需要在发生变化之前告知当局/which situation should the maintenance organisation notify the competent authority before such change take place? (C)A.责任经理的变更change of the accountable managerB.维修单位名称变更change of the name of organisationC.A和B都对both A and B15 Competence should be defined as a measurable skill or standard of ( A ).A.performance, knowledge and understanding, taking into consideration attitude and behaviorB.B.performance, knowledge and understandingC.attitude and behavior16 Competence should be assessed by evaluation of ( C )①on-the-job performance and/or testing of knowledge by appropriately qualified personnel②records for basic, organisational, and/or product type and differences training③experience recordsA.②③B.①②C.①②③17 Which of the following rule is NOT directly related to maintenance? ( C )A.Part-66B.Part-147C.Part-2518 The category C certifying staff shall assess the impact of any work not carried out with a view to either requiring its accomplishment or agreeing with the ( A ) to defer such work.A.operatorB.EASAC.nobody19 B1 and B2 support staff shall ensure that all relevant tasks or inspections have been carried out to the required standard before the category ( A ) certifying staff issues the certificate of release to service. A.C B.C1 C.C220 For A/C certifying and support staff not qualified to EASA Part-66 , ( C )(1)The person shall hold a license or a certifying staff authorisation issued under national regulations in full compliance with ICAO Annex 1.(2)The person shall demonstrate he/she received the training on human factors and aviation legislation referred to in modules 9 and 10.(3) C/S and S/S shall demonstrate he/she received type trainingA. 1B. 1,2C.1,2,321 The person shall demonstrate ( C ) years for base maintenance certifying staff.A. 3B.5C.822 For the purpose of Part-145, the production planning function includes (C ) complementary elements:A.scheduling the maintenance work ahead, to ensure that it will not adversely interfere with other work as regards the availability of all necessary personnel, tools, equipment, material, maintenance data and facilities.B.during maintenance work, organizing maintenance teams and shifts and provide all necessary support to ensure the completion of maintenance without undue time pressure.C.both A and B/A和B23 The organization shall ensure that all certifying staff and support staff receive sufficient continuation training in each ( B ) year period to ensure that such staff have up-to-date knowledge of relevant technology,organisation procedures and human factor issues.A.oneB.twoC.three24 What does airworthiness include? ( C )A.Initial AirworthinessB.Continuous AirworthinessC.A+B25 The use of alternative tooling or equipment is ( A )A.agreed by the competent authority via procedures specified in the exposition.B.not permitted.C.OK26 Tooling and equipment should be clearly ( B ) in a control register.A.identifiedB.identified and listedC.listed27 EASA Form 1 is normally issued to ( B )A.standard partsponentsC.Consumable material28 The purpose of the certificate is (C )A.to release assemblies/items/components/parts (hereafter referred to as ‘item(s)’) after maintenance and to release maintenance work carried out on such items under the approval of a competent authorityB.to allow items removed from one aircraft/aircraft component to be fitted to another aircraft/aircraft component.C.A+B29 Where is European Aviation Safety Agency located? (A)A.Germany30 Reconstruction of lost or destroyed records can not be done by ( B )A.reference to other records which reflect the time in service, research of records maintained by repair facilitiesB.reference to other records by EASAC.Additional maintenance may be required.。
适航管理及相关法规课件
适航管理及相关法规课件第一部分:适航管理概述1. 什么是适航管理?适航管理是指对航空器及其相关配件、材料、过程和人员进行监管、审核和认证的一系列管理活动,以确保其安全、可靠和符合适航要求。
适航管理包括适航认证、适航监管和适航审定等内容,是航空器安全运行的关键环节。
2. 适航管理的重要性适航管理的落实对保障航空安全、保护乘客和机组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维护航空器运行的安全、可靠和高效至关重要。
适航管理是国际民航组织和各国民航管理机构高度重视的领域。
第二部分:适航管理法规1. 国际民航组织(ICAO)适航标准ICAO作为国际民航业的权威机构,制定了一系列适航标准和规范,包括航空器适航标准、适航认证、飞行员和工程师资质要求等内容,对各国民航管理机构提供了指导和规范。
2. 各国适航管理法规各国家根据ICAO的标准和规范,制定了各自的民用航空适航管理法律法规,对航空器的设计、制造、维护和运行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
适航管理法规主要涉及航空器适航认证、航空器维护标准、飞行员培训要求等内容。
第三部分:适航管理程序1. 适航认证程序适航认证是指民航管理机构对航空器、航空器零部件和相关产品进行的认证审定程序。
该程序包括资料提交、技术评估、适航标准符合性审定等环节,确保航空器符合适航标准才能获得适航认证。
2. 适航审定程序适航审定是对航空器设计、生产、维护和运行等活动进行的监管审查程序。
适航审定程序包括制造商的质量管理体系审定、航空器设计变更的批准、维修站的认证等环节,保障航空器的安全和可靠性。
第四部分:适航管理的挑战与前景1. 挑战随着航空业的快速发展和技术创新,适航管理面临着新的挑战。
航空器设计复杂化、新材料应用、航空器自动化系统等带来了适航管理的新挑战,如何适应新形势、加强国际合作是当前适航管理面临的重要课题。
2. 前景随着全球民航业的迅猛发展,适航管理也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适航管理将逐步向智能化、信息化、国际化方向发展,提高适航管理的效率和质量,为全球民航运输的安全、可靠和可持续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民航规章、适航管理培训
AC-121-57 飞机地面勤务 AC-121-58 合格的航材 AC-121-59 飞机维修记录和档案 AC-121-60 民用航空器使用困难报告和调查 AC-121-63 航空器保留故障和保留工作项目 AC-121-64 质量管理系统 AC-121-65 航空器结构持续完整性大纲 AC-121-66 维修计划和控制
3.适航管理的内容及其作用
持续适航管理工作有三个要素,即对持续适航管理 三个对象——维修机构、维修人员和航空器的管理 。三要素都应达到规定的要求或标准,才能保证航 空器的持续适航。 适航管理工作的宗旨——即保障民用航空安全,维 护公众利益,促进民用航空事业的发展。
3.适航管理的内容及其作用
持续适航管理的依据 主要是三部规章:CCAR-145、CCAR-66、 CCAR-121
4.《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
(5)维修计划和控制:其中至少包括飞机使用和维修计 划、选择和安排实施维修工作、器材供应、统计和监控 飞机及其部件的使用状况、飞机放行的要求和程序说明 ; (6)协议维修:其中至少包括协议维修单位说明、协议 委托工作范围、协调方式和对协议维修单位的监督管理 的要求和程序; (7)质量管理:其中至少包括质量管理政策、对各类人 员和单位评估、单机适航性状况监控、质量审核、维修 差错管理和质量调查的管理要求和程序;
(b)维修系统应当至少包括一个获得CCAR-145部航线维 修批准的维修单位,这个维修单位可以是自己建立的, 也可以是通过协议委托的其他维修单位(以下简称协议 维修单位)。
4.《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
第121.366条 维修工程管理手册 (a)合格证持有人的维修系统应当制定阐述如何符合本章 要求及实施规范性管理的维修工程管理手册,并在实际 工作中执行。 (b)维修工程管理手册应当载明合格证持有人落实其飞机 适航性责任和符合本章要求的总体叙述、具体工作程序 和管理要求并应当获得局方的批准或者认可。 (c)维修工程管理手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概述部分:其中至少包括维修系统的总体状况及政策 、维修副总经理签署的符合性声明、对本手册的符合性 和有效性控制方法;
民航管理干部学院--适航法规基础知识课讲义--下册
Civil Aviation Management Institute of China Civil Aviation Management Institute of China课程简介Civil Aviation Management Institute of China Civil Aviation Management Institute of China课程简介Civil Aviation Management Institute of China初始适航管理中的适航标准和管理要求适航标准:是适航部门根据民用航空工业的Civil Aviation Management Institute of China管理要求:是适航部门为保证航空产品设计、使用和维修符合适航标准而制定的初始适航管理中的适航标准和管理要求制造、使用和维修符合适航标准而制定的Civil Aviation Management Institute of China 民用航空器的适航性民用航空器的适航性是指该航空器包括其部件和子系统整体性能和操纵特性在预期运Civil Aviation Management Institute of China 中国民用航空规章Civil Aviation Management Institute of China CCAR-25的发布与修订作为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发布的第一部适航标Civil Aviation Management Institute of China CCAR-25修订情况(续)Civil Aviation Management Institute of China CCAR-25 总体介绍Civil Aviation Management Institute of China A分部Civil Aviation Management Institute of China B分部Civil Aviation Management Institute of China B分部Civil Aviation Management Institute of China B分部Civil Aviation Management Institute of China B分部Civil Aviation Management Institute of China B分部Civil Aviation Management Institute of China B分部Civil Aviation Management Institute of China B分部Civil Aviation Management Institute of China B分部Civil Aviation Management Institute of China B分部Civil Aviation Management Institute of China C分部Civil Aviation Management Institute of China C分部细节设计和制造的评定必须对强度、细节设计和制造的评定必须Civil Aviation Management Institute of China C分部§25.571 结构的损伤容限和疲劳评定(续)必须包括下列各点本条要求的每一评定,必须包括下列各点:Civil Aviation Management Institute of China C分部§25.571 结构的损伤容限和疲劳评定(续)Civil Aviation Management Institute of China C分部§25.571 结构的损伤容限和疲劳评定(续)必须在裂纹扩展分析和/或试验对于下列结构类型,必须在裂纹扩展分析和/或试验Civil Aviation Management Institute of China C分部Civil Aviation Management Institute of China C分部Civil Aviation Management Institute of China C分部Civil Aviation Management Institute of China C分部Civil Aviation Management Institute of China C分部Civil Aviation Management Institute of China C分部Civil Aviation Management Institute of China C分部结构的损伤容限和疲劳评定(续)§25.571 结构的损伤容限和疲劳评定(续)Civil Aviation Management Institute of China C分部结构的损伤容限和疲劳评定(续)§25.571 结构的损伤容限和疲劳评定(续)Civil Aviation Management Institute of China C分部结构的损伤容限和疲劳评定(续)§25.571 结构的损伤容限和疲劳评定(续)Civil Aviation Management Institute of China C分部结构的损伤容限和疲劳评定(续)§25.571 结构的损伤容限和疲劳评定(续)Civil Aviation Management Institute of China D分部Civil Aviation Management Institute of China D分部设计与构造(续)Civil Aviation Management Institute of China D分部设计与构造(续)Civil Aviation Management Institute of China D分部设计与构造(续)Civil Aviation Management Institute of China D分部设计与构造(续)Civil Aviation Management Institute of China D分部设计与构造(续)Civil Aviation Management Institute of China D分部设计与构造(续)Civil Aviation Management Institute of China D分部设计与构造(续)Civil Aviation Management Institute of China D分部设计与构造(续)Civil Aviation Management Institute of China D分部设计与构造(续)Civil Aviation Management Institute of China D分部设计与构造(续)Civil Aviation Management Institute of China D分部设计与构造(续)Civil Aviation Management Institute of ChinaD分部设计与构造(续)货舱或行李舱烟雾或火警探测系统Civil Aviation Management Institute of ChinaD分部设计与构造(续)货舱或行李舱烟雾或火警探测系统Civil Aviation Management Institute of China E分部Civil Aviation Management Institute of China E分部Civil Aviation Management Institute of China E分部Civil Aviation Management Institute of China E分部Civil Aviation Management Institute of China E分部Civil Aviation Management Institute of China E分部Civil Aviation Management Institute of China E分部Civil Aviation Management Institute of China E分部Civil Aviation Management Institute of China E分部Civil Aviation Management Institute of China E分部Civil Aviation Management Institute of China F分部Civil Aviation Management Institute of China F分部Civil Aviation Management Institute of China F分部系统及安装(续)§25.1309 设备、系统及安装(续)Civil Aviation Management Institute of China F分部系统及安装(续)§25.1309 设备、系统及安装(续)Civil Aviation Management Institute of China F分部系统及安装(续)§25.1309 设备、系统及安装(续)Civil Aviation Management Institute of China F分部系统及安装(续)§25.1309 设备、系统及安装(续)Civil Aviation Management Institute of China F分部系统及安装(续)§25.1309 设备、系统及安装(续)Civil Aviation Management Institute of China F分部系统及安装(续)§25.1309 设备、系统及安装(续)Civil Aviation Management Institute of China F分部系统及安装(续)§25.1309 设备、系统及安装(续)Civil Aviation Management Institute of China F分部系统及安装(续)§25.1309 设备、系统及安装(续)Civil Aviation Management Institute of China F分部Civil Aviation Management Institute of China F分部检验各种结Civil Aviation Management Institute of China F分部Civil Aviation Management Institute of China F分部Civil Aviation Management Institute of China G分部Civil Aviation Management Institute of China G分部使用限制和资料(续)Civil Aviation Management Institute of China G分部使用限制和资料(续)Civil Aviation Management Institute of China 附录Civil Aviation Management Institute of China 附录HCivil Aviation Management Institute of China 附录HCivil Aviation Management Institute of China 附录HCivil Aviation Management Institute of China 附录HCivil Aviation Management Institute of China 附录H持续适航文件必须含手册的内容必须用中文编写。
民航规章、适航管理培训
适航管理的分类及其关系
适航管理的分类及其关系: 民用航空器的适航管理可相对分为两大类。: 一类是初始适航管理,另一类是持续适航管理。
见附件。
适航管理的内容及其作用
见附件。
CCAR-121 部(维修工程部分)
见附件。
CCAR-145 部主要内容
见附件。
CCAR-66 部主要内容
见附件。
适航的定义
适航,即适航性的简称,它是民用航空器一种属性的专用词。英 文单词是“AIRWORTHINESS” 。
适航标准
适航标准 定义——适航标准是一种特殊的技术性标准。它是为保证实现民 用航空器的适航性而制定的最低安全标准。适航标准与其他标准 不同。适航标准是国家法规的一部分,必须严格执行。
民航规章、适航管理培训
(仅供培训使用)
天津航空维修工程部培训管理中心 编写:培训教材编写组 编写日期:20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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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航的定义 适航标准 适航管理的分类及其关系 适航管理的内容及其作用 CCAR-121 部(维修工程部分) CCAR-145 部主要内容 CCAR-66 部主要内容 适航指令、适航管理程序、适航管理文件、咨询通告 相关的其它法规简介
适航指令、适航管理程序、适航管理文件、咨询 通告
见附件。
相关的其它法规简介
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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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航管理及相关法规课件
适航管理及相关法规课件【课件概述】:适航管理及相关法规是航空运输领域中至关重要的一部分,它涉及到航空器的安全、操作、维护和监管等诸多方面。
本课件将重点介绍适航管理的基本概念、适航的要素,以及相关的国际和国内法规,帮助学员全面了解适航管理的重要性和相关法规的实施。
【第一部分:适航管理基本概念】1. 适航管理的定义- 适航管理是指对航空器和航空产品的设计、制造、维护和运营的管理活动,以保证航空器和航空产品在安全和有效的条件下执行其飞行任务。
2. 适航管理的目标- 保障航空器和航空产品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确保航空器和航空产品符合国际和国内适航标准- 保证航空器和航空产品的适航证书及更新3. 适航管理的要素- 适航法规的制定和执行- 适航证书的审定和管理- 适航检验和合格评定- 适航标准的制定和更新【第二部分:适航的要素】1. 适航法规- 国际民航组织(ICAO)的适航法规- 国家民航局的适航法规2. 适航证书- 适航证书的种类和审定程序- 适航证书的更新和延续3. 适航检验- 适航检验的类型和周期性- 适航检验的程序和标准4. 适航标准- 适航标准的制定和更新- 适航标准与飞行安全的关系【第三部分:相关法规】1. 国际民航组织(ICAO)适航相关法规- ICAO《航空器适航规章手册》(Annex 8)- ICAO《航空器型号适航证书的国际标准和实践》(Annex 16)2. 国家民航局适航相关法规- 《民用航空适航规定》- 《民用航空器适航检验规定》- 《民用航空器适航标准》3. 适航管理实践中的典型案例分析- 根据国内外适航管理案例,总结经验教训,提高学员对适航管理的实践能力。
【结语】适航管理及相关法规对航空行业的发展至关重要,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希望学员能够深刻理解适航管理的基本概念、要素和相关法规,提高适航管理意识和实践能力,为航空运输安全作出贡献。
适航培训计划怎么写
适航培训计划怎么写一、培训目的航空适航培训是为了确保飞行器在设计、制造和维护过程中达到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和国际民航组织(ICAO)规定的适航标准。
适航培训计划的目的是培训工程师和技术人员,使他们能够了解适航标准、规范和流程,并能够熟练运用适航工程知识进行工作。
二、培训内容1. 适航标准和规范- IATA和ICAO关于适航的相关规定- 适航标准的基本原理和要求- 适航规范的适用范围和要求2. 适航工程流程- 适航项目管理流程- 适航设计和制造流程- 适航维护和修理流程3. 适航工程知识- 飞行器结构和材料- 飞行器动力系统- 飞行器控制系统- 飞行器通信和导航系统4. 适航审定和认证- 适航证书和认证程序- 适航审定人员的资质要求- 适航审定程序和流程- 适航审定报告和记录5. 适航管理体系- 适航质量管理体系- 适航管理文件和记录- 适航审核和评审6. 适航案例分析- 成功的适航案例分析- 失败的适航案例分析- 适航改进和创新案例分享三、培训方法1. 理论课程- 由资深的适航工程师和专家进行讲解- 结合实际案例进行讲解和分析- 听众可提问和讨论2. 实践培训- 到适航工程公司实地参观和学习- 参与适航工程项目的实际操作和实习- 模拟适航审核和认证流程3. 互动学习- 小组讨论和案例研究- 角色扮演和情景模拟- 阶段性考核和评估四、培训时长适航培训计划为期3个月,每周培训5天,每天8小时。
培训结束后,学员需要进行适航知识考试和实际操作考核。
五、培训评估1. 课程评估- 学员的学习成绩和表现- 学员的课程反馈和评估意见2. 实践评估- 学员在实地操作和实习中的表现- 学员的适航案例分析和解决能力3. 考试评估- 学员的适航知识考试成绩- 学员的实际操作考核成绩六、培训师资适航培训计划将邀请资深的适航工程师和专家担任培训讲师,他们拥有丰富的适航实践经验和专业知识,能够为学员提供高质量的培训服务。
适航法规基础培训
1.国际民航组织(ICAO) 2.中国民用航空局(CAAC) 3.中国民用航空法律体系 4.航空器适航管理 5. 飞机年检制度
(一).中国民用航空相关法律介绍
法律的理解-1
广 ? 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
义
家的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 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则。
狭 ? 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 义 的规范性文件。
有关民用航空的行政法规
行政法规名称主要有以下三种形式: ? 条例 ? 规定 ? 办法
行政法规发布方式主要有以下两种形式 :
?国务院发布的 ?经国务院批准,由主管部门发布的
外国民用航空器飞行管理规则
国务院关于通用航空管理的暂行规定 民用机场管理暂行规定
通用航空飞行管理条例 民用机场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 条例 ……
法律(狭义):由全国人大(基本 法)及其常委会(非基本法)制定 的规范性文件。
民用航空法律体系
民航法 行政法规 民航规章 规范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 航空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 航空器适航管理条例
CCAR-21 、CCAR39、CCAR-45 等
AP 、AC 、MD 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
? 《民用航空法》属于国家法律,是民用航空法律体系的龙 头,是制定民航法规、规章的依据。 ? 现行《民用航空法》于1995年10月,江泽民签署第五十 六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发布生效。 ? 《民用航空法》共16章,214条。 ? 《民用航空法》从内容来看分为三个方面:即航空安全管 理、航空市场和经济管理,以及行政管理。
ICAO 的职责
《国际民用航空公约》 由公约加附件组成,是 ICAO的基本法,其附件 是随国际民用航空的发 展不断变化的国际民用 航空法的具体内容。
适航培训计划怎么写的好
适航培训计划怎么写的好一、培训目标适航培训是针对航空器机组人员、维修人员、管理人员等适航管理相关人员的培训,旨在使他们具备丰富的适航知识、严谨的适航态度和熟练的适航操作技能,从而确保航空器的安全飞行和适航合规。
二、培训内容1. 法规与标准(1)适航管理的相关法规和标准(2)适航文件的管理及法规依据2. 适航证明(1)适航证明的基本要求(2)适航证明的流程和操作3. 航空器设计适航(1)航空器设计适航的基本知识(2)适航设计流程和操作4. 航空器生产适航(1)航空器生产适航的基本知识(2)适航生产流程和操作5. 航空器维修适航(1)航空器维修适航的基本知识(2)适航维修流程和操作6. 适航管理体系(1)适航管理体系的构建和实施(2)适航监督和审计7. 适航事件处置(1)适航事件的定义和分类(2)适航事件的处置流程和操作8. 适航审查(1)适航审查的基本知识(2)适航审查流程和操作9. 适航认可维修组织管理(1)适航认可维修组织的管理要求(2)适航认可维修组织的审查和监督10. 适航培训(1)适航培训的内容和组织(2)适航培训的评估和认证三、培训方式适航培训可以采取面对面授课、现场实操、案例分析等多种方式,以确保学员能够充分理解和掌握适航知识和技能。
四、培训计划1. 培训时间:全年可随时组织2. 培训内容安排(1)法规与标准:2天(2)适航证明:1天(3)航空器设计适航:2天(4)航空器生产适航:2天(5)航空器维修适航:2天(6)适航管理体系:2天(7)适航事件处置:1天(8)适航审查:1天(9)适航认可维修组织管理:2天(10)适航培训:1天五、培训教材培训教材可以采用国内外相关标准、法规和案例来编写,内容丰富、系统性强,能够满足学员的学习需求。
六、培训评估1. 培训结束后,对学员进行考试评估,通过率达到合格标准的学员方可毕业。
2. 对学员的实操技能进行考核评估,确保其掌握适航操作技能。
七、培训认证通过培训后的学员,在考试评估和实操技能考核达标后,颁发适航管理专业证书,证明其具备了适航相关的知识和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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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7年4月4日, 国际民用航空组织 (ICAO)成立, 总部在加拿大蒙特 利尔,它是协调世 界各国政府在民用 航空领域内各种经 济和法律事务、制 定航空技术国际标 准的重要组织。
大会
理事会
秘书处
空 中 航 行 委 员 会 航 空 运 输 委 员 会 联 合 支 持 委 员 会 人 力 资 源 委 员 会
•民航脱离军队 建制
•开始政企分开 改革
•再次进行重 组
•中国民航局改 为国务院直属 机构,实行企 业化管理
•1993年4月19 日,中国民用 航空局改称中 国民用航空总 局
•2008年3月改 为中国民用航 空局,隶属交 通运输部
2. 组织机构
交通运输部
中国民用航空局
办公厅
航空安全办公室
华北地区管理局
相关文件
规范性文件的法律效力
规范性文件的类型介绍
规范性文件的类型介绍
规范性文件的类型介绍
规范性文件的类型介绍
规范性文件的类型介绍
工 作 手 册
• 为Working Manual,简称WM • 是各职能部门下发的规范从事民用航空管 理工作人员具体行为的文件。 • 例:《持续适航监察员手册》,2002年 12月31日颁布。——用于指导适航维修 监察员实施持续适航管理工作。
附件10 附件11 附件12 附件13 附件14 附件15 附件16 附件17 全保卫》 附件18
《航空电信》 《空中交通服务》 《搜索与救援》 《航空器事故和事故征候调查》 《机场》 《航行情报服务》 《环境保护》 《防止对国际民用航空进行非法干扰行为的安
《危险品的安全航空运输》
1.国际民航组织(ICAO)
2.中国民用航空局(CAAC)
3.中国民用航空法律体系
4.航空器适航管理 5.飞机年检制度
1. 历史沿革
1949年--1978年
1978年-1987年
1987年-2002年
2002年——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第四阶段
• 1949年11月2 日,民用航空 局成立
•实行以军队领 导为主、政企 合一的管理体 制
民用航空法律体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
• 《民用航空法》属于国家法律,是民用航空法律体系的
龙头,是制定民航法规、规章的依据。 • 现行《民用航空法》于1995年10月,江泽民签署第五 十六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发布生效。 • 《民用航空法》共16章,214条。
• 《民用航空法》从内容来看分为三个方面:即航空安全
管理、航空市场和经济管理,以及行政管理。
有关民用航空的行政法规
行政法规名称主要有以下三种形式: • 条例 • 规定 • 办法 行政法规发布方式主要有以下两种形 式: •国务院发布的 •经国务院批准,由主管部门发布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条例
������ 是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发布的行政法规,对民用航 空器适航管理的宗旨、性质、范围、权限、方法和处罚 等作了明确规定。 ������ 《适航管理条例》共29条,概括了适航管理的基 本要求。
审定标准 CCAR-23/25/27/29/31 初级类航 空器和飞艇适航标准 (AC-21-05/06/07/09) CCAR-23(通勤类)、CCAR25;CCAR-23(正常类、实用类、 特积累)CCAR-27/29
规范性文件
民航局机关各职能部门,为了落实法 律、法规、民航局规章和政策的有关规定, 在其职责范围内制定,经民航局局长授权由 职能部门主任、司长签署下发的有关民用航 空管理方面的文件。
中国民用航空规章
中国民用航空规章介绍
维修规章
CCAR-43《维修和改装一般规则》 2006年1月16日民航总局令第159号公布,自2006年 2月26日起施行。 本规则适用于持有中国民用航空总局颁发的下述适航证 件的航空器的维修和改装工作: (a) 持有标准适航证和限制适航证的航空器; (b) 除湿租以外的,持有外国航空器适航证认可证书的 航空器; (c) 除验证飞行为目的的第I类特许飞行证以外的,持有 特许飞行证的航空器。
1.国际民航组织(ICAO)
2.中国民用航空局(CAAC)
3.中国民用航空法律体系
4.航空器适航管理 5.飞机年检制度
1.国际民航组织的历史
2.国际民航组织的组织结构 国际民航组织(ICAO)
3.国际民航组织的职责
4.国际民航公约及18个附件
1919 巴黎公约
1944.12.7 芝加哥公约
1947.4.4 ICAO
中南地区管理局
政策法规司
规划发展财务司
华东地区管理局
西北地区管理局
人事科教司
国际合司
飞行标准司
新疆管理局
航空器适航审定司
机场司
公安局
航空安全技术中心
空中交通管理局
2. 组织机构
3.民航局对行业维修系统的主要管理手段
监督检查 颁发证件 立法、定标
1.国际民航组织(ICAO)
1919年在巴黎签订 的“关于管理空中 航线的公约”,即 《巴黎公约》,是 第一步最完整、最 重要的国际航空法 法典。这个公约第 一次系统的以法律 的形式确定国际民 航的一些基本原则。
1944年12月7日, 在美国芝加哥签署 的《国际民用航空 公约》(芝加哥公 约),成为国际民 用航空活动的基本 法。
财 政 委 员 会
法 律 委 员 会
技 术 协 作 委 员 会
非 法 干 扰 委 员 会
-保证全世界国际
民用航空安全有秩
序的发展
-保证各缔约国的 权利充分受到尊重
-满足世界人民 对安全、正常、 有效和经济的航 空运输的需要
- 促进国际空中航
行的飞行安全
ICAO的职责
附件
《国际民用航空公约》
附件与公约同样具有法律约 束力;目前共18个附件,除 附件9由运输委员会负责,其 它附件均由空中航行委员会 负责制定。
规范性文件的类型介绍
信 息 通 告
• 为Information Bulletin,简称IB • 是各职能部门下发的反映民用航空活动中 出现的新情况以及国内外有关民航技术上 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的文件。
行业标准型介绍
1.国际民航组织(ICAO)
2.中国民用航空局(CAAC)
3.中国民用航空法律体系
中国民用航空规章介绍 运行规章
CCAR-91R2《一般运行和飞行规则》 ������ CCAR-91部《一般运行和飞行规则》自2004年1月14 日发布,2007年1月第一次修订,2007年9月第二次修订。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 实施运行的所有民用航空器(不包括系留气球、风筝、无人 火箭和无人自由气球)应当遵守本规则中相应的飞行和运行 规定。 ������ D章 维修要求
4.航空器适航管理 5.飞机年检制度
定义
适航标准的特点
适航性责任
适航管理
• 适航管理是以保障民用航空器的安全性为目标的技术管
理,是政府适航管理部门在制定了各种最低安全标准的基 础上,对民用航空器的设计、制造、使用和维修等环节进 行科学统一的审查、鉴定、监督和管理。 • 民用航空器是适航管理的主要对象和最终目标。
中国民用航空规章介绍
运行规章
CCAR-135R2《小型航空器商业运输运营人运行合格审定 规则》 ������ 《小型航空器商业运输运营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 (CCAR-135)已经2005年8月31日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局务 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 J章 航空器维修。
运行规则 运行种类和适用的民用航空器
CCAR-91 所有民用航空器的一般运行
(1)使用下列航空器实施的定期载客运输飞行: A 最大起飞全重5700千克以下的多发飞机 B 单发飞机/C 旋翼机 (2)使用下列航空器实施的非定期载客运输飞行: CCAR-23(通勤类)、CCARA 旅客座位数量(不包括机组)不超过30座,并且 25;CCAR-23(正常类、实用类、 CCAR- 最大商载不超过3400千克的多发飞机 特积累)CCAR-27/29 135 B 单发飞机/C 旋翼机 (3)使用下列航空器实施的全货机运输飞行: CCAR-23(通勤类)、CCARA 最大商载不超过3400千克的多发飞机 25;CCAR-23(正常类、实用类、 B 单发飞机/C 旋翼机 特积累)CCAR-27/29 (4)使用(1)和(2)规定的航空器,在同一机 同上 场起降且半径超过40千米的空中游览飞行 (1)使用下列航空器实施的定期载客运输飞行: CCAR-23(通勤类)、CCAR-25; 最大起飞全重超过5700千克的多发飞机 (2)使用下列航空器实施的非定期载客运输飞行: CCAR旅客座位数量(不包括机组)超过30座,并且最大 CCAR-25; 121 商载超过3400千克的多发飞机 (3)使用下列航空器实施的全货机运输飞行: CCAR-25; 最大商载超过3400千克的多发飞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条例
������ 第一条—目的 为保障民用航空安全,维护公众利益,促进民用航 空事业的发展,特制定本条例。 ������ 第二条—适用范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民用航空器(含航空发 动机和螺旋桨,下同)的设计、生产、使用和维修的单位 或者个人,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民用航空器的单位关行 政法规介绍个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维修在中华 人民共和国注册登记的民用航空器的单位或者个人,均须 遵守本条例。
中国民用航空规章介绍
维修规章
CCAR-66-R1《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管理规则》 ������ 1991年民航总局发布《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合格审定的 规定》编号CCAR-65;1995年第一次修订,编号为CCAR- 65AA-R1《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合格审定的规定》;2001年 第二次修订,确定名为CCAR-66FS《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执 照管理规则》,2003年1月1日施行; 2004年6月第三次修 订,《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管理规则》(CCAR-66R1),自2005年12月31日起施行。 ������ 用于管理从事在中国登记的民用航空器的维修、部件修理 和维修管理工作的中国公民与非中国公民的执照和资格证书的 颁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