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开设书法课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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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开设书法课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中小学开展书法教育的意见》(教基二[2011】4号)、《关于印发<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的通知》(教基二[2013】1号)精神,为了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继承与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提高学生的汉字书写能力和综合素养,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此指导意见。
一、目的意义
中华汉字有着悠久的历史和广泛的群众基础,是中华民族的文化瑰宝,是人类文明的宝贵财富。通过书法课的教学对学生进行书法教育,不但能够提高学生汉字书写能力,培养学生审美情趣,陶冶学生高尚情操,提高学生的文化品位,促进学生性格、气质、情怀等内在品质的提升,还可以激发学生的民族自豪感和自信心,培养爱国情怀。
二、目标要求
(一)总体目标
传承民族优秀传统文化,规范书法课教学,严格训练提高学生汉字书写能力,规范汉字笔画、笔顺和字形,认识汉字的结构布局,养成学生良好的写字习惯,陶冶学生美的情操和审美能力。
(二)具体目标
根据我县各学校师资情况和学生年龄特点,要求在1—6年级开设以硬笔书法为主的书法课,有师资条件的可在三年级开始对学生进行软笔书法的教学。
1.1—2年级:明确写字的基本要求,培养学生正确的写字姿势,养成良好的书写习惯;重点培养学生硬笔书写能力,能按笔顺规则用铅笔写字,注意间架结构,初步感受汉字的形体美,能使用铅笔熟练地书写正楷字,做到规范、端正、整洁。
2.3—4年级:写字姿势正确,有良好的书写习惯;开始练习用钢笔写字,提高硬笔书写速度、能熟练地书写正楷字,做到端正、匀称、美观。
3.5—6年级:保持正确的写字姿势和良好的书写习惯;用钢笔书写楷书,行款整齐,有一定的速度。
三、具体措施及要求
各校要依据本实施意见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加强书法课教学的措施,将书法课的开设列入学校课程计划并纳入学校教学的常规管理中。
1.确保学生练字时间。1-6年级每周安排一课时的书法课,对学生进行写字规范训练。学校可自行安排每天10-15分钟进行写字教学与训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分散安排;可将书法教学穿插在语文课中进行,也可在自习或课外活动中安排。
2.规范书写工具的使用。在小学学段适当控制使用自动铅笔,合理限制使用圆珠笔。适当控制学生使用修正液,橡皮等涂抹工具,从细心入手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书写习惯,提高学习效率。
3.各门课程都应重视并渗透书法教学,培养良好的书写习惯
是所有教师的共同责任,全体教师应努力提高自身书写技能,要做学生的表率。各学科任课教师在教学中要明确书写要求,各科作业都应书写规范、认真、端正,真正做到“提笔就是练字时”。同时,各科教师要以规范、美观、整洁的书写样品给学生做出表率,包括板书、作业批语和日常公众用字。教师要随时关注学生书写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纠正,防止用大量、重复抄写的惩罚性做法对待学生。每学年学校要至少组织一次面向全体学生的书法比赛,定期举办作业展览等。学校、班级要积极开辟师生优秀成果展示橱窗或专栏。
县语文学科中心教研组也将针对书法课教学进行专题研究。
4.加强书法教师队伍建设,各校要逐步形成以语文教师为主体、专兼职相结合的书法教师队伍。尤其要着力抓好语文教师粉笔字、钢笔字的基本功训练。每星期学校要对老师的钢笔字、粉笔字的书写进行一次展评。
5.建立完善书法课教学评价制度。学生书写情况要纳入综合素质评价,以过程性评价为主,结合学生平时参与书法课上所表现出来的兴趣、态度、交流能力和期末或学年结束时学生书面作品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原则上采用等级制或达标制。
教研室将把各校书法课的开设情况纳入学生学业水平评价(评价内容见附件);小学语文考试的评分标准将把卷面整洁和书写质量单列评分,在总分中占一定比例。
6.要严格按照《XX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5—2016学年义
务教育三至六年级书法课教材适用版本的通知》精神,做好书法课教材的选用工作。
附件:《XX县小学书法课开设暨学生写字水平评价标准》
20XX年X月XX日
附:
XX县小学书法课开设暨学生写字水平评价标准
一、评价对象:1-6年级学生。
二、评价形式:每学期对学校的书法课教学常规进行检查(含查看资料、课表、作业,走访师生。分值占40%);对学生写字水平进行现场抽测(分值占60%)。
三、评价内容及标准:
评价内容包括写字姿势和学生现场书写指定内容评定两方面。
写字姿势评价标准为:
1.有正确的写字姿势,双脚平放,挺胸,坐直,头正,肩平,胸与桌沿保持一拳的位置。眼离纸面距离保持一尺左右。
2.有正确的握笔姿势,右手执笔时,手指离笔尖一寸,笔杆与本簿成四十五度。
学生现场书写指定内容评价标准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