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建设标准规范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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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障碍设计标准建筑无障碍设计规范

无障碍设计标准建筑无障碍设计规范

无障碍设计标准建筑无障碍设计规范城市道路与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为规范建设无障碍设施,国家建设部下发了《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其中有24条为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于2001年8月21日起开始执行:1.人行道路的无障碍设施与设计要求规定缘石坡道--人行道在交叉路口、街坊路口、单位出口、广场入口、人行横道及桥梁、隧道、立体交叉口等路口应设该坡道。

缘石坡道下口高出车行道地面不得大于2cm。

坡道与梯道—城市主要道路、建筑物和居住区的人行天桥和人行地道,应设轮椅坡道和安全梯道;在坡道和梯道两侧应设扶手。

城市中心地区可设垂直升降梯取代轮椅坡道。

盲道—城市中心区道路、广场、步行街、商业街、桥梁、隧道、立体交叉及主要建筑物地段的人行道应设盲道;人行天桥、人行地道、人行横道及主要公交车站应设提示盲道。

人行横道—人行横道的安全岛应能使轮椅通行;城市主要道路的人行横道宜设过街音响信号。

标志—在城市广场、步行街、商业街、人行天桥、人行地道等无障碍设施的位置,应设国际通用无障碍标志。

2.单面坡缘石坡道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单面坡缘石坡道可采用方形、长方形或扇形、方形、长方形单面坡缘石坡道应与人行道的宽度相对应。

扇形单面坡缘石坡道下口宽度不应小于1.5M。

设在道路转角处单面坡缘石坡道上口宽度不应小于2.00M。

单面坡缘石坡道的坡度不应大于1:20。

3.盲道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人行道设置的盲道位置和走向,应方便视残者安全行走和顺利到达无障碍设施位置。

指引残疾者向前行走的盲道应为条形的行进盲道;在行进盲道的起点、终点及拐弯处应设圆点形的提示盲道。

行进盲道和提示盲道的宽度宜为0.3—0.6m。

盲道表面触感部分以下的厚度应与人行道砖一致。

盲道触感条面宽0.25mm、高度5mm。

盲道应连续,中途不得有电线杆、拉线、树木等障碍物。

盲道距障碍物宜为0.25—0.5m。

盲道应避开井盖铺设;盲道的颜色宜为中黄色。

4.城市主要道路和居住区的公交车站,应设提示盲道和盲文站牌。

有关无障碍建设标准规范目录

有关无障碍建设标准规范目录

附件1:有关无障碍建设标准规范目录1、《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2、《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50314—20063、《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标准》GB/T50340—20034、《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5、《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6、《电梯主参数及轿厢、井道、机房的型式与尺寸第1部分:Ⅰ、Ⅱ、Ⅲ类电梯》GB/T7025.1-19977、《地铁客运服务标志》GB/T18574—20018、《体育建筑设计规范》JGJ31—20039、《图书馆建筑设计规范》JGJ38—9910、《商店建筑设计规范》JGJ48—8811、《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200112、《汽车客运站建筑设计规范》JGJ60—9913、《旅馆建筑设计规范》JGJ62-9014、《特殊教育学校无障碍设计规范》JGJ76—200315、《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JGJ122—9916、《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CJJ14—200517、《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CJJ36—200618、《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37—9019、《公园设计规范》CJJ48—9220、《城市人行天桥与人行地道技术规范》CJJ69—9521、《电梯操作装置、信号及附件》JG5009-9222、《城市社区体育设施技术要求》JG/T191—200623、《无障碍低地板、低入口城市客车技术要求》CJ/T207—200524、《环境卫生设施与设备图形符号设施标志》CJ28.1—9125、《民用机场旅客航站区无障碍设施设备配置标准》MH5062—200026、《铁路旅客车站无障碍设计规范》TB10083—200527、《建筑用沿斜面运送轮椅的升降电梯及固定升降椅》28、《住宅卫生间功能和尺寸系列》29、《住宅厨房及相关设备基本参数》。

无障碍设计规范解读

无障碍设计规范解读
无障碍设计规范解读
2017.3
目 录 环境障碍
空间参数
设计要求
++有障碍者的环境障碍++
视觉障碍者
--盲人环境障碍 经常改变环境,缺乏导向措施,走道内 有意外突出物 旋转门,弹簧门,手动推拉门 只有单侧扶手及不连贯的楼梯扶手 拉线开关
--低视力环境障碍 视觉标识尺寸偏小 光照弱,视觉反差小
++有障碍者的环境障碍++
++有障碍者的环境障碍++
听力障碍者
只有常规音响系统的环境,如一般影剧院及会堂 不完善的安全警报设备及视觉信息
++各类障碍者的活动空间参数++
乘轮椅者的活动空间参数
++各类障碍者的活动空间参数++
拄拐杖者的空间参数
++各类障碍者的活动空间参数++
盲人行走与活动的Biblioteka 式++无障碍设施的设计要求++
无障碍电梯实例
++无障碍设施的设计要求++
轮椅坡道扶手
++无障碍设施的设计要求++
无障碍卫生间
++无障碍设施的设计要求++
无障碍卫生间
++无障碍设施的设计要求++
无障碍卫生间
无障碍卫生间 实例
++无障碍设施的设计要求++
无障碍停车位
++无障碍设施的设计要求++
无障碍停车位

无障碍设计标准建筑无障碍设计规范

无障碍设计标准建筑无障碍设计规范

无障碍设计标准建筑无障碍设计规范城市道路与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为规范建设无障碍设施,国家建设部下发了《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其中有24条为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于2001年8月21日起开始执行:1.人行道路的无障碍设施与设计要求规定缘石坡道--人行道在交叉路口、街坊路口、单位出口、广场入口、人行横道及桥梁、隧道、立体交叉口等路口应设该坡道。

缘石坡道下口高出车行道地面不得大于2cm。

坡道与梯道—城市主要道路、建筑物和居住区的人行天桥和人行地道,应设轮椅坡道和安全梯道;在坡道和梯道两侧应设扶手。

城市中心地区可设垂直升降梯取代轮椅坡道。

盲道—城市中心区道路、广场、步行街、商业街、桥梁、隧道、立体交叉及主要建筑物地段的人行道应设盲道;人行天桥、人行地道、人行横道及主要公交车站应设提示盲道。

人行横道—人行横道的安全岛应能使轮椅通行;城市主要道路的人行横道宜设过街音响信号。

标志—在城市广场、步行街、商业街、人行天桥、人行地道等无障碍设施的位置,应设国际通用无障碍标志。

2.单面坡缘石坡道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单面坡缘石坡道可采用方形、长方形或扇形、方形、长方形单面坡缘石坡道应与人行道的宽度相对应。

扇形单面坡缘石坡道下口宽度不应小于1.5M。

设在道路转角处单面坡缘石坡道上口宽度不应小于2.00M。

单面坡缘石坡道的坡度不应大于1:20。

3.盲道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人行道设置的盲道位置和走向,应方便视残者安全行走和顺利到达无障碍设施位置。

指引残疾者向前行走的盲道应为条形的行进盲道;在行进盲道的起点、终点及拐弯处应设圆点形的提示盲道。

行进盲道和提示盲道的宽度宜为0.3—0.6m。

盲道表面触感部分以下的厚度应与人行道砖一致。

盲道触感条面宽0.25mm、高度5mm。

盲道应连续,中途不得有电线杆、拉线、树木等障碍物。

盲道距障碍物宜为0.25—0.5m。

盲道应避开井盖铺设;盲道的颜色宜为中黄色。

4.城市主要道路和居住区的公交车站,应设提示盲道和盲文站牌。

无障碍环境认证目录(第一批)、无障碍环境认证实施规则

无障碍环境认证目录(第一批)、无障碍环境认证实施规则

附件1无障碍环境认证目录(第一批)序号类别范围1福利及特殊服务建筑福利院、敬(安、养)老院、老年护理院、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残疾人托养中心、残疾人体训中心及其他残疾人集中或使用频率较高的建筑2体育建筑作为体育比赛(训练)、体育教学、体育休闲的体育场馆和场地设施3交通建筑民用机场航站楼*、铁路客运站*、汽车客运站*、水运客运站*、高速公路服务区建筑、公共停车场*、汽车加油加气站4办公、科研、司法建筑政府办公建筑、司法办公建筑、企事业办公建筑、各类科研建筑、社区办公及其他办公建筑5文化建筑文化馆、活动中心、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纪念塔、纪念碑、宗教建筑、博物馆、展览馆、科技馆、艺术馆、美术馆、会展中心、剧场、音乐厅、电影院、会堂、演艺中心6商业服务建筑各类百货店、购物中心、超市、专卖店、专业店、餐饮建筑、旅馆等商业建筑,银行*、证券等金融服务建筑,邮局、电信局等邮电建筑,娱乐建筑序号类别范围7医疗康复建筑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疗养院、康复中心、急救中心和其他所有与医疗、康复有关的建筑8住宅类住宅(包括老年住宅)9非住宅类宿舍、公寓注:标注“*”的范围需在认证专项要求发布后开展认证。

附件2编号:CNCA-WZA-01无障碍环境认证实施规则2023-02-16发布2023-02-16实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目录1目的与范围 (7)2认证机构要求 (7)3认证人员要求 (7)4认证依据 (8)5认证模式 (8)6认证范围 (8)7认证申请 (9)8认证实施 (11)9证后监督 (21)10再认证 (24)11认证证书 (24)12认证标志与认证标牌 (25)13认证标志、认证证书和认证标牌的使用 (26)14信息通报 (27)15认证收费 (27)附件:2-1无障碍环境认证审查员各环节能力要求 (28)2-2无障碍环境管理要求 (33)2-3认证证书基本格式与内容 (38)2-4无障碍环境认证标牌的式样、颜色及尺寸 (39)1.目的与范围为规范无障碍环境认证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认证机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完整版)残疾人无障碍设施建设标准

(完整版)残疾人无障碍设施建设标准

残疾人无阻挡设施建设标准项目建筑入口内容1.入口室外的地面高度2.入口台阶3.入口通行平台宽度4.无阻挡入口和通行平台5.入口门厅、过厅设两道门标准备注不应大于 1:50必定设轮椅坡道和扶手最小宽度≥ 1.50m应设雨棚门扇同时开启后最小间距离≥ 1.20m大厅前台1.主进门2.棱角3.前台1.供轮椅通行的坡道2.坡道两侧采用感觉门所有棱角必定采用圆角办理采用高低前台设计前台设计需有倾角或镂空应成直线形、直角形或折返形,不宜成弧形应设扶手,坡道与休息平台的扶手应保持连结大厅门能够采用“ L”或“ I ”型拉手。

坡道3.坡道侧面4.不同样地址的坡道5.不同样坡度的坡道6.坡道的坡面凌空时,在扶手栏杆下端设高度不小于50mm的坡道安全挡台吻合《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阻挡设计规范》(以下简称《设计规范》)条要求吻合《设计规范》、条要求应平展、不应圆滑坡道应从最底楼层开始(比方,市残联大楼的盲道是从附一楼到五楼)。

通路走道地面项目7.坡道起点、终点和中间休息平台的水平长度8.台面1.走道和通路最小宽度2.人行通道和室内地面3.使用不同样资料铺装的地面4.人行通路和建筑入口的雨水箅子内容5.门扇向走道开启不小于 1.50m所有突出的台面必定做圆角办理吻合《设计规范》 7.3.1 条要求1.楼道两侧应平展、不圆滑、不松动和不积水有高低位扶手,楼道的应相互取平,如有高差时不应大于转角的所有棱角做圆角15mm,并应以斜面过渡办理(可用不得高出地面,其孔洞不得大于 15mm×包边办理)。

15mm2.踢脚线高标准备注吻合《设计规范》 7.3.5 条要求350mm,采用6.墙面伸入走道的突出物7.走道与地面8.走道一侧或尽端1.种类长度不应大于0.10m,距离地面高度应高强度或软小于 0.60m性资料吻合《设计规范》条要求与其他地坪有高差时,应设置栏杆或栏板等安全设施1.房间门上要有拉手,吻合《设计规范》 7.4.1条则的第 1 ,2,设在凑近合4 条要求页一边300mm处,方便轮椅使用。

2023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

2023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

2023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1.一般规定1.1城市开敞空间、建筑场地、建筑内部及其之间应提供连贯的无障碍通行流线。

1.2无障碍通行流线上的标识物、垃圾桶、座椅、灯柱、隔离墩、地灯和地面布线(线槽)等设施均不应妨碍行动障碍者的独立通行。

固定在无障碍通道、轮椅坡道、楼梯的墙或柱面上的物体,突出部分大于100mm且底面距地面高度小于2.00m时,其底面距地面高度不应大于600mm,且应保证有效通行净宽。

1.3无障碍通行流线在临近地形险要地段处应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必要时应同时设置安全警示线。

1.4无障碍通行设施的地面应坚固、平整、防滑、不积水。

2.无障碍通道2.1无障碍通道上有地面高差时,应设置轮椅坡道或缘石坡道。

2.2无障碍通道的通行净宽不应小于1.20m,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的通行净宽不应小于1.80m。

2.3无障碍通道上的门洞口应满足轮椅通行,各类检票口、结算口等应设轮椅通道,通行净宽不应小于900mm。

2.4无障碍通道上有井盖、箅子时,井盖、箅子孔洞的宽度或直径不应大于13mm,条状孔洞应垂直于通行方向。

2.5自动扶梯、楼梯的下部和其他室内外低矮空间可以进入时,应在净高不大于2.00m处采取安全阻挡措施。

3.轮椅坡道3.1轮椅坡道的坡度和坡段提升高度应符合下列规定:3.1.1横向坡度不应大于1:50,纵向坡度不应大于1:12,当条件受限且坡段起止点的高差不大于150mm时,纵向坡度不应大于1:10;3.1.2每段坡道的提升高度不应大于750mm。

3.2轮椅坡道的通行净宽不应小于1.20m。

3.3轮椅坡道的起点终点和休息平台的通行净宽不应小于坡道的通行净宽,水平长度不应小于1.50m,门扇开启和物体不应占用此范围空间。

3.4轮椅坡道的高度大于300mm且纵向坡度大于1:20时,应在两侧设置扶手,坡道与休息平台的扶手应保持连贯。

3.5设置扶手的轮椅坡道的临空侧应采取安全阻挡措施。

4.无障碍出入口4.1无障碍出入口应为下列3种出入口之一:4.1.1地面坡度不大于1:20的平坡出入口;4.1.2同时设置台阶和轮椅坡道的出入口;4.1.3同时设置台阶和升降平台的出入口。

无障碍设计规范标准

无障碍设计规范标准

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1 总则1.0.1 为建设城市的无障碍环境,提高人民社会生活质量,确保行动不便者能方便、安全使用城市道路和建筑物,用以进行道路和建筑设计必须遵守的共同规则,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城市各类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城市道路、房屋建筑和居住小区,以及有残疾人生活与工作场所的无障碍设计。

1.0.3 供人们行走和使用的道路、交通与建筑物的相应设施,应符合乘轮椅者、拄盲杖者及使用助行器者的通行与使用要求。

1.0.4 根据无障碍环境建设的用途和目的,无障碍设计应综合考虑其所获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1.0.5 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除应符合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 缘石坡道curb ramp位于人行道口或人行横道两端,使乘轮椅者避免了人行道路缘石带来的通行障碍,方便乘轮椅者进入人行道行驶的一种坡道。

2.0.2 盲道sidewalk foe the blind在人行道上铺设一种固定形态的地面砖,使视残者产生不同的脚感,诱导视残者向前行走和辨别方向以及到达目的地的通道。

2.0.3 行进盲道go-ahead blind sidewalk表面上呈条状形,使视残者通过脚步感和盲杖的触感后,指引视残者可直接向前方继续行走的盲道。

2.0.4 提示盲道目warning blind sidewalk表面呈圆点形状,用在盲道的拐弯处、终点处和表示服务设施的设置等,具有提醒注意作用的盲道。

2.0.5 人行通道passage在城市广场、公园、景点和建筑基地范围内供人行走的道路。

2.0.6 无障碍入口barrier-free entrance不设台阶的建筑入口。

3城市道路无障碍实施范围3.1 道路与桥梁3.1.1 城市道路与桥梁无障碍设计的范围应符合表3.1.1的规定。

表3.1.1 城市道路与桥梁无障碍设计的范围3.2 人行道路3.2.1 人行道路的无障碍设施与设计要求应符合表3.2.1的规定。

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标准[详]

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标准[详]

《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7 建筑物无障碍设计
7.1 建筑入口
7.1.1 建筑入口为无障碍入口时,入口室外的地面坡度不应大于1:50 (图7.1.1)。

7.1.2 公共建筑与高层、中高层建筑入口设台阶时,必须设轮椅坡道和扶手。

7.1.3 建筑入口轮椅通行平台最小宽度就符合表7.1.3的规定。

表7.1.3 入口平台宽度
建筑类别入口平台最小宽度(m)
1 大、中型公共建筑≥2.00
2 小型公共建筑≥1.50
3 中、高层建筑、公寓建筑≥2.00
4 多、低层无障碍住宅、公寓
≥1.50
建筑
5 无障碍宿舍建筑≥1.50
7.1.4 无障碍入口和轮椅通行平台应设雨棚。

7.1.5 入口门厅、过厅设两道门时,门扇同时开启最小间距应符合表7.1.5的规定 (图7.1.5-1, 图7.1.5-2)
表7.1.5 门扇同时开启最小间距
建筑类别门扇开启后最小间距(m)
1 大、中型公共建筑≥1.50
2 小型公共建筑≥1.20
3 中、高层建筑、公共建筑≥1.50
4 多、低层无障碍住宅建筑≥1.20
7.2 坡道
7.2.1 供轮椅通行的坡道应设计成直线型、直角型或折返型,不宜设计弧型 (图7.2.1-1, 图7.2.1-2)。

无障碍设计规范 gb50763-2012

无障碍设计规范 gb50763-2012

无障碍设计规范GB 50763—20121 总则1.0.1 为建设城市的无障碍环境,提高人民的社会生活质量,确保有需求的人能够安全地、方便地使用各种设施,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城市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城市道路、城市广场、城市绿地、居住区、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及历史文物保护建筑等。

本规范未涉及的城市道路、城市广场、城市绿地、建筑类型或有无障碍需求的设计宜按本规范中相似类型的要求执行。

农村道路及公共服务设施宜按本规范执行。

1.0.3 铁路、航空、城市轨道交通以及水运交通相关设施的无障碍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要求外,尚应符合相关行业的有关无障碍设计的规定。

1.0.4 城市无障碍设计在执行本规范时尚应遵循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符合城市的总体发展要求,应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0.5 城市无障碍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 缘石坡道curb ramp位于人行道口或人行横道两端,为了避免人行道路缘石带来的通行障碍,方便行人进入人行道的一种坡道。

2.0.2 盲道tactile ground surface indicator在人行道上或其他场所铺设的一种固定形态的地面砖,使视觉障碍者产生盲杖触觉及脚感,引导视觉障碍者向前行走和辨别方向以到达目的地的通道。

2.0.3 行进盲道directional indicator表面呈条状形,使视觉障碍者通过盲杖的触觉和脚感,指引视觉障碍者可直接向正前方继续行走的盲道。

2.0.4 提示盲道warning indicator表面呈圆点形,用在盲道的起点处、拐弯处、终点处和表示服务设施的位置以及提示视觉障碍者前方将有不安全或危险状态等,具有提醒注意作用的盲道。

2.0.5 无障碍出入口accessible entrance在坡度、宽度、高度上以及地面材质、扶手形式等方面方便行动障碍者通行的出入口。

2.0.6 平坡出入口ramp entrance地面坡度不大于1:20且不设扶手的出入口。

无障碍设计规范标准

无障碍设计规范标准

建筑物无障碍设计和老年人建筑设计规无障碍卫生间装修7大准则防护:地面应选用防滑材料,以防残障人士跌倒摔伤。

厕所的门上要装防护门板,以免轮椅的脚踏板碰破门。

布局:厕所应设于路旁,出入方便。

卫生器具的安装位置和高度要合理,便器两侧都应留有便于轮椅接近的空间。

辅助:在卫生器具周围安装扶手,扶手的位置合适,连接牢固。

为了便于各种身高的人使用,脸盆台面的高度可以设置在离地面60~100厘米的围之。

方便:水龙头开关应便于操作,可采用脚踏式,长柄式,感应式。

呼救:厕所应设紧急呼救按扭。

畅通:卫生间室外高差不得大于20毫米,方便残疾人和轮椅通过。

尺度:门扇开启的净宽不得小于0.8米,以方便轮椅通过。

厕所应留有1.5米*1.5米的轮椅回转空间。

一、建筑物无障碍设计(一)建筑物无障碍实施围1.各类公共建筑(包括办公、科研建筑和学校、园林建筑)的室外场地、建筑入口、走道、楼梯、公共活动用房和公共服务设施等部位应进行无障碍设计。

2.交通和医疗建筑的人口应设置没有台阶的无障碍人口。

商业与服务建筑的入口也宜设置无障碍人口。

3.下列公建必须设无障碍专用厕所:县级及县级以上的政府机关与司法部门,各种交通与医疗建筑,大型观演与体育建筑的观众使用部分和贵宾室,大型园林建筑及主要旅游地段以及设有公厕的大型商业、服务、文化、纪念建筑。

4.下列有楼层的公建应设适合乘轮椅者、视残者或担架床可进入和使用的无障碍电梯:各种交通与医疗建筑,大型商业、服务、文化、纪念建筑。

5.观演与体育建筑的观众席和主席台必须设轮椅席位。

6.高层和中高层住宅、公寓的建筑人口、电梯、公共走道以及适合乘轮椅者居住的无障碍住房套等部位应进行无障碍设计。

此类住宅、公寓中,每50套住房宜设2套无障碍住房套型。

7.设有残疾人住房而又不设电梯的多层和低层住宅、公寓,其建筑入口、楼梯、公共走道和无障碍住房套等部位应进行无障碍设计。

此类住宅、公寓中,每100套住房宜设2-4套无障碍住房套型。

建筑装修无障碍设施规范

建筑装修无障碍设施规范

建筑装修无障碍设施规范一、无障碍通道1、坡道和升降平台1)建筑的入口、室内走道及室外人行通道的地面有高低差和有台阶时,必须设符合轮椅通行的坡道,在坡道和两级台阶以上的两侧应设扶手。

2)供轮椅通行的坡道应设计成直线形,不应设计成弧线形和螺旋形。

按照地面的高差程度,坡道可分为单跑式、双跑式和多跑式坡道。

3)双跑式和多跑式坡道休息平台的深度不应小于1.50m。

在坡道起点及终点应留有深度不小于1.50m的轮椅缓冲地带。

4)建筑入口的坡道宽度不应小于1.20m,室内走道的坡道宽度不应小于1.00m,室外通路的坡道宽度不应小于1.50m。

5)建筑入口及室内坡道的坡度不应大于1/12,室外人行通路坡道的坡度不应大于1/16。

6)坡道高度的限定每段坡道的高度,其最大容许值应符合表1.1的规定。

表1.1 每段坡道高度与长度的限定坡度(高/长)1/12 1/16 1/20容许高度(m)0.75 1.00 1.50水平长度(m)9.00 16.00 30.007)在坡道两侧和休息平台只设栏杆时,应在栏杆下方的地面上筑起50mm的安全档台。

8)供轮椅通行的坡道面层应平整,但不应光滑。

也不应在坡面上加防滑条和作成礓礤式的坡面。

9)自动升降平台占地面积小,适用于改建、改造困难的地段。

升降平台的净面积不应小于1.50m X 1.00m,平台应设栏板或栏杆及轮椅进出口和启动按钮。

2、出入口1)大、中型公共建筑入口的内外应留有不小于2.00m X 2.00m 轮椅回旋面积,小型公共建筑入口内外应留有不小于1.50m X 1.50m轮椅回旋面积。

2)建筑入口设有避风阁,或在门厅、过厅设有两道门,在两道门扇开启后的净距不应小于1.20m。

3)供残疾人使用的门,首先应采用自动门和推拉门,其次是平开门。

不应采用旋转门和力度大的弹簧门。

4)轮椅通过自动门的有效通行净宽度不应小于1.00m,通过推拉门与平开门的有效通行净宽度不应小于0.80m。

建筑无障碍设计规范

建筑无障碍设计规范

室内外高差
—建筑设计规范—
—建筑设计规范—
—建筑设计规范—
—建筑设计规范—
入口平台
—建筑设计规范—
门厅和过厅
—建筑设计规范—
—建筑设计规范—
—建筑设计规范— 坡道(在无障碍设计规范中指轮椅坡道) 一般类型 :
—建筑设计规范—
—建筑设计规范—
—建筑设计规范—
轮椅坡道的形式
第四章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一、术 语
缘石坡道(curb ramp ) 位于人行道口或人行横道两端,使乘轮椅者避免了人行道路缘石带来的通行障碍,方便乘轮椅者进入人行道行使的一种坡道。
盲道(sidewalk for the blind ) 在人行道上铺设一种固定形态的地面砖,使视残者产生不同的脚感,诱导视残者向前行走和辨别方向以及达到目的地的通道。
—建筑设计规范—
人行通路(passage ) 在城市广场、公园、景点和建筑基地范围内供人行走的道路。
无障碍入口(barrier-free entrance ) 不设台阶的建筑入口。
轮椅坡道(ramp for wheelchair ) 在坡度和宽度上以及地面、扶手、高度等方面符合乘轮椅者通行的坡道。
—建筑设计规范—
楼梯两侧需设高度为的扶手,要保持连贯,在起点终点外要水平延 伸0.30m以上; 在梯段起点终点距踏步0.30m处应设宽的提示盲道; 残疾人使用的楼梯台阶踏步的宽度和高度应符合下表规定:
—建筑设计规范—
扶手
—建筑设计规范—
电梯
—建筑设计规范—
无障碍的公共设施
残疾人专用厕位 —建筑设计规范— 公共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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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版残疾人无障碍设施建设标准

完整版残疾人无障碍设施建设标准
6.坡道的坡面
应平整、不应光滑
7.坡道起点、终点和中间 休息平台的水平长度
不小于1.50m
8.台面
所有突出的台面必须做圆角处理
通路 走道 地面
.走道和通路最小宽度1
条要求符合《设计规范》7.3.1
1.楼道两侧 有高低位扶 手,楼道的 转角的所有 棱角做圆角 处理(可用。 包边处理)
2.踢脚线高
2.人行通道和室内地面
扶手
1.扶手
符合《设计规范》7.6.1条要求
1.楼道高位 扶手距离地 面:850mm,低位650mm。
2 •楼道高低 位扶手在转 角处不能中 断,扶手为 木质,形状 为椭圆型。
2.安装在墙面的扶手托件
应为L形,扶手和托件的总高度为
70-80mm
3.扶手的起点和重点处
应设盲文说明挂牌
4.应急安全标志
应安装在高低位扶手之间 可安装夜光 指示装置
应设雨棚
5.入口门厅、过厅设两道 门
门扇同时开启后最小间距离>1.20m
大厅 前台
1.主进门
采用感应门
大厅门可以 采用或
“1”型拉 手。
.棱角2
所有棱角必须釆用圆角处理
3.前台
釆用高低前台设计前台设计需有倾角 或镂空
坡道
.供轮椅通行的坡道2
应成直线形、直角形或折返形,不宜成 弧形
坡道应从最 底楼层开始
可・3”L以 采用“型拉
1或“”
手。•房间门 的4踢脚线 高度为:350mm。
2.净宽
条符合《设计规范》37.4.1条文的第要 求
3 .门扇
65,符合《设计规范》7.4.1条文的第 条 要求
1.楼梯和台阶
条要求符合《设计规范》7.5.1

无障碍设计规范

无障碍设计规范

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1总则1.0.1 为建设城市的无障碍环境,提高人民社会生活质量,确保行动不便者能方便、安全使用城市道路和建筑物,用以进行道路和建筑设计必须遵守的共同规则,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城市各类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城市道路、房屋建筑和居住小区,以及有残疾人生活与工作场所的无障碍设计。

1.0.3 供人们行走和使用的道路、交通与建筑物的相应设施,应符合乘轮椅者、拄盲杖者及使用助行器者的通行与使用要求。

1.0.4 根据无障碍环境建设的用途和目的,无障碍设计应综合考虑其所获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1.0.5 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除应符合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术语2.0.1 缘石坡道curb ramp位于人行道口或人行横道两端,使乘轮椅者避免了人行道路缘石带来的通行障碍,方便乘轮椅者进入人行道行驶的一种坡道。

2.0.2 盲道sidewalk foe the blind在人行道上铺设一种固定形态的地面砖,使视残者产生不同的脚感,诱导视残者向前行走和辨别方向以及到达目的地的通道。

2.0.3 行进盲道go-ahead blind sidewalk表面上呈条状形,使视残者通过脚步感和盲杖的触感后,指引视残者可直接向前方继续行走的盲道。

2.0.4 提示盲道目warning blind sidewalk表面呈圆点形状,用在盲道的拐弯处、终点处和表示服务设施的设置等,具有提醒注意作用的盲道。

2.0.5 人行通道passage在城市广场、公园、景点和建筑基地范围内供人行走的道路。

2.0.6 无障碍入口barrier-free entrance不设台阶的建筑入口。

3城市道路无障碍实施范围3.1 道路与桥梁3.1.1 城市道路与桥梁无障碍设计的范围应符合表3.1.1的规定。

表3.1.1 城市道路与桥梁无障碍设计的范围3.2 人行道路3.2.1 人行道路的无障碍设施与设计要求应符合表3.2.1的规定。

无障碍规范

无障碍规范

无障碍规范1.高层,中高层住宅及公寓建筑,每50套宜设2套无障碍住房多层,低层住宅及公寓建筑,每100套宜设2~4套无障碍住房宿舍建筑应在首层设男、女残疾人住房各1间2. 坡度宽度高度长度平台无障碍入口1:50(2001)1:30(2012)只设坡道的建筑入口1:20 ≥1.5m 1.5m 30m(2001)1.2m 24m(2012) ≥1.5m有台阶的建筑入口1:12 ≥1.2m 0.75m 9m3.入口门厅、过厅设双道门时,门窗同时开启门距(2012年版要求≥1.5m)小型公建及多底层无障碍住宅≥1.2m大中型公建及中高层住宅≥1.5m4.所有高查处(室内与室外、房间与卫生间)≤15mm 以斜面过渡5.不应采用力度大的弹簧门,旋转门一侧另设残疾人使用的门门宽≥0.8m 自动门≥1.00m(完成后,施工图门洞放宽100~200)门把手一侧,应留有不小于0.5m的墙面宽度(2011,住宅省标2006)0.4m (2012)门扇内外1.5m回旋空间通道≥1.2m 大型公建≥1.8m 室外≥1.5m 6.楼梯:不应采用无踢面和突缘为直角形的踏步公建宽度≥1.5m 两侧应设扶手居住≥1.2m 两侧应设扶手踏步的宽度和高度略小于民用通则宽度≥280 高度≥150(2001)≥280 ≥160(2012)有电梯可不考虑(至少一部)无电梯建筑楼梯做无障碍设计室外台阶100≤h≤150 宽度≥3007.坡道、台阶、楼梯两侧扶手高度0.85m~0.9m双扶手,上层850~900 下扶手650~700起点和终点外延伸300mm 扶手内侧距墙40mm8.候梯厅深度≥1.5m(2012)≥1.8m(2001) (公建及设病床梯的2012)电梯与楼梯公用厅≥2.1m 进楼梯要从电梯前过(至少一部电梯做无障碍)电梯门洞净宽≥900mm 门开启净宽≥800mm轿厢深度≥1.4m 宽度≥1.1m9.无障碍厕所2m×2m 面积不应≤4㎡侧位 2m×1.5m 不应小于1.8m×1.00m10.无障碍沐浴间、无障碍客房、无障碍住房及宿舍、居住绿地及场地配套轮椅席位(报告厅、观众厅、审判厅)占地面积1.1m×0.8m11.残疾人车位地面坡度≤1:50,停车位一侧应设宽度≥1.2m的通道应设在离建筑入口及车库最近的位置12.住宅七层及七层以上的住宅需进行无障碍设计(高层及中高层包括轿厢)包括建筑入口,入口平台,候梯厅,公共走道,无障碍住房(2005住标,住省标2006)设电梯的居住建筑,每居住单元应设置1部能直达户门层的无障碍电梯13.停车≤100辆1个无障碍车位>100辆≥1%为无障碍车位办公、科研、司法建筑:报告厅轮椅席位≤300 1个审判厅>300 ≥0.2%且≥2无障碍楼梯教育建筑(幼儿园、学校):合班教室,报告厅,剧场轮椅坐席≥2个至少1部无障碍楼梯医疗康复建筑应有1部无障碍楼梯福利及特殊服务建筑楼梯均为无障碍楼梯(养老院,残疾人托养中心等)电梯均为无障碍居室、浴室均为无障碍体育建筑供观众使用的楼梯均为无障碍楼梯设电梯时至少一部为无障碍停车位数轮椅席位≥观众席位总数的0.2%无障碍通道≥60m时宜设休息区,无障碍休息区文化建筑无障碍休息区无障碍通道≥60m时宜设休息区供公众使用的主要楼梯宜为无障碍楼梯公共餐厅2%活动座椅观众厅≤300席1个轮椅席位>300席≥0.2%且≥2个商业服务建筑主要楼梯应为无障碍楼梯无障碍客房<100间1~2间(宜配导盲犬休息设施)100~400间2~4间>400间≥4间汽车客运站主要楼梯应为无障碍楼梯公共停车库(场)Ⅰ类>300辆≥2%Ⅱ、Ⅲ类 50~300辆≥2%且>2个Ⅳ类≤50辆≥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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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有关无障碍建设标准规范目录
1、《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
2、《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50314—2006
3、《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标准》GB/T50340—2003
4、《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
5、《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
6、《电梯主参数及轿厢、井道、机房的型式与尺寸第1部分:Ⅰ、Ⅱ、Ⅲ类电梯》GB/T7025.1-1997
7、《地铁客运服务标志》GB/T18574—2001
8、《体育建筑设计规范》JGJ31—2003
9、《图书馆建筑设计规范》JGJ38—99
10、《商店建筑设计规范》JGJ48—88
11、《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2001
12、《汽车客运站建筑设计规范》JGJ60—99
13、《旅馆建筑设计规范》JGJ62-90
14、《特殊教育学校无障碍设计规范》JGJ76—2003
15、《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JGJ122—99
16、《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CJJ14—2005
17、《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CJJ36—2006
18、《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37—90
19、《公园设计规范》CJJ48—92
20、《城市人行天桥与人行地道技术规范》CJJ69—95
21、《电梯操作装置、信号及附件》JG5009-92
22、《城市社区体育设施技术要求》JG/T191—2006
23、《无障碍低地板、低入口城市客车技术要求》CJ/T207—2005
24、《环境卫生设施与设备图形符号设施标志》CJ28.1—91
25、《民用机场旅客航站区无障碍设施设备配置标准》MH5062—2000
26、《铁路旅客车站无障碍设计规范》TB10083—2005
27、《建筑用沿斜面运送轮椅的升降电梯及固定升降椅》
28、《住宅卫生间功能和尺寸系列》
29、《住宅厨房及相关设备基本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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